医院器械科制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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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科制度目录

1.医疗卫材仓库工作制度

2.医疗仪器设备维修审批流程及制度

3.申请采购医疗设备的规定

4.医疗仪器管理规定

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卫材的采购与管理制度

7.设备验收制度

8.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制度

9.氧气、负压管理制度

医疗卫材仓库工作制度

一、制定卫材采购计划:根据卫材使用量、库存量及临床需求提出采购计划,报主管科长审批后再报主管院长审批实施。

二、入库与保管

(一)购进及退库物品由采购人员填写入库单,会同保管人员共同验收,验收时详细检查,认真核对品名、规格、质量、数量、金额,无误后方可入库并签字。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联采购存查;第二联随原始单据向财务部门报销;第三联保管人员做记账凭证。

(二)仓库物品应按各种性能规格分类保管,注意室内温度、湿度、避光、通风及失效期,防止失效和变质。

(三)仓库应设置防火设备,门窗牢固,注意随时加锁,经

常检查,下班后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四)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并由科主任监交,交接双方与监交人应在有关账卡、表格上签字以示负责。

三、出库管理

卫材库根据科室申请认真核对发放卫材,每次发放完毕,应出账核对实物一次,每季度与财务科核对一次,以掌握进销金额及合理库存,保证账实相符,避免脱档和积压。

四、报废管理

本着严格管理,杜绝浪费的原则,对确需报废的卫生材料应认真检查核对填,写好报废原因、赔偿单并上报主管科长后放可报废。对报废卫生材料应及时销毁,防止流入医疗一线。

五、科室支出由器械会计统计并报送经营管理办公室。

医疗仪器设备维修审批流程及制度

一、审批流程

(一)各科室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填写维修申请表,申请中必须注明设备购买时间、目前故障、检修结果、故障原因分析等内容,并由器械科维修组提出维修意见,并作出维修费用预算并估算出维修后的使用期限。填写申请表后由科室主管院长签字再报送器械科。器械科审核后将申请表报主管院长审批。

(二)器械科维修组可修复的设备,为保证临床设备使用率,应在主管院长审批申请表期间,就派专业维修人员到现场确认故障情况并指导完成维修工作。

(三)我院维修组不能修复的设备,为保证临床设备使用率,应在主管院长审批申请表期间,联系设备厂家售后部门尽快前来维修。

(四)维修后须进行维修验收方可支付维修费用。

二、维修制度

(一)维修技术人员应对所修理的仪器设备作出鉴定,凡属使用科室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坏,要及时上报处理。

(二)各科送修仪器必须登记,并注明所属附件。仪器修好后经使用科室试用合格,领取者签字,以示交接。除维修技术人员外,任何人不得私自修理。贵重精密仪器的维修,需维修技术人员二人以上进行,不得个人处理。凡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者,责任人须赔偿损失。

(三)维修室应设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日常业务和应付紧急维修任务,对抢救设备优先处理,做到随叫随到。

(四)仪器维修常用消耗零件一律由科长批准领取,5000元以上配件的领用须由分管院长批准,同时交回旧件。

(五)贵重精密及抢救用仪器维修后,要详细填写修理记录,由责任工程师审阅后签字存档。属于计量仪器应按医院《计量管理规定》执行。

(六)维修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所负责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维修费用5000元以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申请采购医疗设备的规定

一、进口设备

(一)申请进口医疗设备,按上级的规定每年7月10日前申报下一年度的计划,并认真填写采购申请表,并附可行性报告,报告中应注明采购必要性、设备适用范围、使用率、回报率、收益率及对专科发展意义等内容,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交由使用科室主管院长审批后送交器械科汇总。经器械科长审批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后再报院长审批,后报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各科室应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平时注意收集资料,对所需仪器的性质、质量认真了解,对大型贵重仪器国内已有使用单位者,应尽量先进行考察,组织论证评价,必要时可报请院领导批准,组织专人考察。

(三)急需的个别设备可不受以上申报日期的限制,随时与器械科联系,由科长初审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报院长审批,再报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后履行招标采购程序后方可订货。

二、国产设备

(一)各科应在上一年12月底,编好下年度国产仪器申请计划。在填写设备采购申请表,并附可行性报告,应注明装备必要性、设备适用范围、使用率、回报率、收益率及专科发展意义等内容,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经使用科室主管院长批准后送交器械科。

(二)经科长审批后,器械科根据申请计划,对需用情况进行调配研究后,编制全院的医疗设备计划,上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报

院长审批,再报院领导班子批准,再履行招标采购程序。

(三)凡是国产新型较贵重的仪器,各科应尽可能到使用单位考查,确有把握时再行申请。

(四)如属医疗、教学、科研急需,在编制年度计划未申请者,可以随时写申请报告,科主任签署意见后送交器械科,由器械科根据需要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进行安排商务洽谈,对外订货。

(五)除器械科外,各科一律不得自行对外签订设备、仪器采购合同。

医疗仪器管理规定

一、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物相符。

二、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

三、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人员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防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四、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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