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临床路径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国家卫生部颁的病种临床路径文件
国家卫生部颁的病种临床路径文件1. 介绍中国卫生部于2009年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第一批)》,并将临床路径程序作为评价医院医疗水平的指标之一。
随着卫生改革的深入,临床路径也逐渐在医疗行业中得到更广泛的应用。
本文将着重介绍国家卫生部颁布的病种临床路径文件。
2. 病种临床路径的定义病种临床路径是指在预定时间内,对一类疾病患者的就诊过程,从入院到出院,按照一定的诊疗标准和流程,通过规范化的医疗服务操作,达到最佳的疾病治疗和管理结果的临床应用工具。
3. 病种临床路径的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可以有效提高医疗机构的治疗效果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中国国家卫生部遵循“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不断优化临床路径文件,以提供更可靠的治疗模式。
4. 病种临床路径的制定过程病种临床路径的制定过程需要依据临床实践和医学研究。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在医学专家团队的指导下,制定病种临床路径的基本框架;- 经过实际的临床医疗实践和数据分析,不断优化和完善病种临床路径文档;- 通过临床实验和数据分析验证有效性,最终确定病种临床路径文件;- 病种临床路径的制定应当遵循科学、准确、权威、公正的原则。
5. 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应用病种临床路径的实施应用需要协调医生、护士、患者及家属的互动关系,确保顺畅执行。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各科室医生应各司其职,有序协作,严格按照临床路径执行各项观察、检查、医嘱及治疗计划;- 严格按照临床路径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 对于出现问题的患者,应当进行专业引导和指导,及时解决问题。
6. 病种临床路径的展望病种临床路径为提高中国医疗服务水平、实现优质医疗服务提供了重要的工具。
今后,随着医疗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的制定和实施,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满意度,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和议价能力。
7. 总结病种临床路径是一种科学、规范、高效的医疗服务模式,是中国医改进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
卫生部临床路径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临床路径(2009版)一、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单纯性阑尾炎(ICD10:K35.1/K35.9)行阑尾切除术(ICD9CM-3:47.09)(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1.病史:转移性右下腹痛(女性包括月经史、婚育史);2.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心肺查体、腹部查体、直肠指诊、腰大肌试验、结肠充气试验、闭孔内肌试验;3.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如可疑胰腺炎,查血尿淀粉酶;4.辅助检查:腹部立位X光片除外上消化道穿孔、肠梗阻等;有右下腹包块者行腹部超声检查,有无阑尾周围炎或脓肿形成;5.鉴别诊断:疑似右侧输尿管结石时,请泌尿外科会诊;疑似妇科疾病时,请妇科会诊。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1.诊断明确者,建议手术治疗;2.对于手术风险较大者(高龄、妊娠期、合并较严重内科疾病等),要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待病情;如不同意手术,应充分告知风险,予加强抗炎保守治疗;3.对于有明确手术禁忌证者,予抗炎保守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符合ICD10:K35.1/K35.9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疾病编码;2.有手术适应证,无手术禁忌证;3.如患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无需特殊处理(检查和治疗),也不影响第一诊断时,亦可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1 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2.凝血功能、肝肾功能;3.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4.心电图;5.其他根据病情需要而定:如血尿淀粉酶、胸透或胸部X光片、腹部立位X光片、腹部超声检查、妇科检查等。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1.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选择用药;2.预防性用药时间为术前0.5至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3.如手术时间超过4小时,加用1次;4.无特殊情况,术后24至48小时内停止使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卫生部临床路径目录(318病种),总目录概论
49
4.6 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50
(四) 心
4.7 急性 ST 段抬高心肌梗死
51 内科 4.8 房性心动过速
52 疾病 4.9 肥厚型心肌病 临床
53 路径 4.10 肺动脉高压
54
4.11 风湿性二尖瓣狭窄(内科)
55
4.12 主动脉夹层
56
4.13 肾血管性高血压治疗
57
4.14 心房颤动介入治疗
58
4.15 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
59
4.16 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介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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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业
病种名称
60
5.1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61
5.2 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62
5.2.1 初治 APL
63 (五) 5.2.2 完全缓解的 APL 血液
64 内科 5.3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65 疾病 5.4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 临床
66 路径 5.5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67
5.6 弥漫大 B 细胞淋巴瘤
68
5.7 血友病 A
69
5.8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70
6.1 终末期肾脏病
71
6.2 狼疮性肾炎行肾穿刺活检
72
6.3 急性肾损伤
73 (六) 6.4IgA 肾病行肾穿刺活检 肾
74 内科 6.5Ⅰ型新月体肾炎血浆置换治疗
第 1 页,共 10 页
序号 专业
病种名称
30
3.1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31
3.2 脑出血
32
3.3 吉兰巴雷综合症
33
3.4 多发性硬化
34
3.5 癫痫
卫生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0.11•【文号】卫医政发[2012]65号•【施行日期】2012.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2009年-2011年,我部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各地积极开展试点,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十二五”期间,各地要继续按照我部有关要求,加大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推进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基本原则(一)不断总结,持续推进。
各地要对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3年以来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模式,完善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
(二)规范行为,保障质量。
各地要始终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逐步完善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
(三)因地制宜,精心组织。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订“十二五”期间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医院要结合实际,在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基础上进行细化,认真组织实施。
(四)加强衔接,合力保障。
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引导适宜技术在临床使用;结合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科学测算单病种诊疗费用,为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提供依据。
二、重点工作内容(一)进一步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
1.扩大临床路径管理医院范围。
到2015年末,辖区内所有三级医院、80%的二级医院应当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2.逐步增加临床路径管理专业和病种数。
各医院要在现有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基础上,力争将各专业常见疾病均纳入临床路径管理。
到2015年末应当达到:(1)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5个专业60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至少包括心血管介入、神经血管介入、骨关节植入治疗和肿瘤性疾病等病种;(2)三级专科医院不少于10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应当包括各专科主要病种;(3)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专业4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至少包括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骨科、肿瘤科主要病种;(4)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8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应当包括各专科主要病种。
卫生部临床路径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
眼眶爆裂性骨折临床路径一、眼眶爆裂性骨折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眼眶爆裂性骨折(ICD-10: H02.4,Q10.10),行眼眶爆裂性骨折修复术(ICD-9-CM-3:08.3)。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眼科临床指南(PPP)》(美国眼科学会编,中华医学会眼科学分会编译,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年)1.较明确的外伤史。
2.患者表现为眼球内陷和/或位移、眼球运动障碍、复视、眶下神经支配区感觉异常等。
3.骨折发生早期,患者因眼眶组织血肿和水肿,可表现为眼球突出、上睑下垂和眼球运动障碍等。
4.CT显示:(1)眶底骨折,软组织和/或下直肌嵌顿于骨折处或疝入到上颌窦;(2) 眶内壁骨折,软组织和/或内直肌移位疝出到筛窦;(3)内下壁骨折,软组织和(或)眼外肌疝出到筛窦和上颌窦。
5.鉴别诊断:(1)因神经系统疾病、其他眼部或全身性疾病所致的获得性上睑下垂;(2)复合性眼眶骨折。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眼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年)和《眼科手术学—理论与实践》(George L Spaeth著,谢立信译,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1.药物治疗:适用于CT扫描显示眼外肌不明显嵌顿,眶壁骨折和缺损较小,眼球内陷不明显的患者。
2.手术治疗:大多数眼眶爆裂性骨折需要手术治疗。
外伤后2~3周内实施的手术为早期手术,4周以后为晚期手术,推荐早期手术。
手术适应证:1.视觉障碍性复视持续存在;2.被动牵拉试验阳性,CT扫描显示软组织和(或)眼外肌嵌顿或疝出;3.大于2mm的眼球内陷或眼球位移。
3.合并眼外伤的患者,先进行眼外伤处理,待眼球状态稳定后再行眼眶骨折修复术。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爆裂性眼眶骨折疾病编码(ICD-10: H02.4,Q10.10)。
各科室临床路径(卫生部)2022
各科室临床路径(卫生部)2022目录一、呼吸内科疾病临床路径1.1社区获得性肺炎1.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3支气管扩张1.4支气管哮喘1.5自发性气胸1.6肺血栓栓塞症二、消化内科疾病临床路径2.1胆总管结石2.2胃十二指肠溃疡2.3反流性食管炎用2.4大肠息肉2.5轻症急性胰腺炎2.6肝硬化腹水2.7无胆管炎或胆囊炎的胆管结石2.8慢性胆囊炎行腹腔镜胆囊切除2.9肝脓肿2.10胃恶性肿瘤2.11慢性胆囊炎2.12胆总管结石合并胆管炎2.13胆囊结石合并急性胆囊炎2.14脾破裂2.15上消化道出血2.16十二指肠溃疡出血2.17胃溃疡合并出血三、神经内科疾病临床路径3.1短暂性脑缺血发作3.2脑出血3.3吉兰巴雷综合症3.4多发性硬化3.5癫痫3.6重症肌无力3.7脑挫裂伤3.8脑梗死3.9病毒性脑炎3.10成人全面惊厥性癫痫持续状态四、心内科疾病临床路径4.1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4.2慢性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4.3急性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介入治疗4.4急性左心功能衰竭4.5病态窦房结综合征4.6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4.7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4.8急性左心功能衰竭临床路径五、血液内科疾病临床路径5.1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5.2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5.2.1初治APL5.2.2完全缓解的APL六、肾内科疾病临床路径6.1终末期肾脏病6.2狼疮性肾炎行肾穿刺活检6.3急性肾损伤6.4IgA肾病行肾穿刺活检七、内分泌疾病临床路径7.11型糖尿病7.22型糖尿病7.3嗜铬细胞瘤/副神经节瘤7.4库欣综合征7.5Grave病八、普通外科疾病临床路径8.1急性乳腺炎8.2直肠息肉8.3门静脉高压症8.4腹股沟疝8.5下肢静脉曲张8.6血栓性外痔8.7急性单纯性阑尾炎8.8结节性甲状腺肿8.9乳腺癌九、神经外科疾病临床路径9.1颅前窝底脑膜瘤9.2颅后窝脑膜瘤9.3垂体腺瘤9.4小脑扁桃体下疝畸形9.5三叉神经痛29.6慢性硬脑膜下血肿9.7创伤性急性硬脑膜下血肿9.8创伤性闭合性硬膜外血肿9.9颅骨良性肿瘤9.10前窝底脑膜瘤十、骨科疾病临床路径10.1腰椎间盘突出症10.2颈椎病10.3重度膝关节骨关节炎10.4股骨颈骨折10.5胫骨平台骨折10.6踝关节骨折10.7股骨干骨折10.8股骨头坏死10.9肋骨骨折合并血气胸10.10尺桡骨干骨折10.11胫腓骨干骨折10.12股骨下端骨肉瘤10.13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凸10.14强直性脊柱炎后畸形10.15胸椎管狭窄症10.16髋关节发育不良10.17退变性腰椎管狭窄症10.18锁骨骨折10.19肱骨干骨折10.20肱骨髁骨折10.21尺骨鹰嘴骨折10.22股骨髁骨折10.23髌骨骨折10.24髋关节骨关节炎10.25膝内翻10.26膝关节骨关节炎十一、泌尿外科疾病临床路径11.1肾癌11.2膀胱肿瘤11.3良性前列腺增生11.4肾结石11.5输尿管结石11.6睾丸鞘膜积液11.7精索静脉曲张十二、胸外科疾病临床路径312.1贲门失弛缓症12.3支气管肺癌12.4非侵袭性胸腺瘤12.5平滑肌瘤12.6管裂孔疝12.7肺良性肿瘤十三、心外科疾病临床路径13.1房间隔缺损13.2室间隔缺损13.3动脉导管未闭13.4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13.5风湿性心脏病二尖瓣病变十四、妇科疾病临床路径14.1子宫腺肌病14.2卵巢良性肿瘤14.3宫颈癌14.4输卵管妊娠14.5子宫平滑肌瘤十五、产科临床路径15.1胎膜早破行阴道分娩15.2自然临产阴道分娩15.3计划性剖宫产十六、儿科临床路径16.1轮状病毒肠炎16.2支原体肺炎16.3麻疹合并肺炎16.4母婴ABO血型不合溶血病十七、小儿外科疾病临床路径17.1先天性巨结肠17.2先天性幽门肥厚性狭窄17.3尿道下裂17.4急性肠套叠17.5支气管肺炎17.6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征十八、眼科疾病临床路径18.1原发性急性闭角型青光眼18.2单纯性孔源性视网膜脱离18.3共同性斜视18.4上睑下垂418.5老年性白内障18.6白内障囊外摘除联合人工晶体植入术18.7角膜裂伤临床路径18.8翼状胬肉十九、耳鼻喉科疾病临床路径19.1慢性化脓性中耳炎19.2声带息肉19.3慢性鼻-鼻窦炎19.4喉癌19.5慢性扁桃体炎19.6突发性耳聋19.7鼻出血19.8鼻中隔偏曲二十、口腔科疾病临床路径20.1舌癌20.2唇裂20.3腭裂20.4下颌骨骨折20.5下颌前突畸形20.6腮腺多形性腺瘤20.7乳牙中龋20.8乳牙慢性牙髓炎20.9个别乳磨牙早失20.10复发性口腔溃疡20.11口腔扁平苔癣20.12口腔念珠菌病二十一、皮肤科疾病临床路径21.1带状疱疹21.2皮肌炎/多发性肌炎21.3寻常型天疱疮21.4重症多形红斑/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二十二、肿瘤科疾病临床路径22.1甲状腺癌22.2结肠癌22.3胃癌22.4原发性肝癌22.5直肠癌22.6食管癌22.7甲状腺良性肿瘤二十三、肛肠科疾病临床路径23.1肛瘘23.2肛裂5。
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卫医管发[2009]99号【失效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的通知(2017修订)【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9.10.13【实施日期】2009.10.1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参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三日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参照本指导原则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二章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第三条开展临床路径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临床路径管理委员会和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以下分别简称管理委员会和指导评价小组)。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承担指导评价小组的工作。
实施临床路径的临床科室应当成立临床路径实施小组(以下简称实施小组)。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
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指导评价小组由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二)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卫生部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障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国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开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在50家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以及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对已颁布实施的临床路径的科学性、规范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和进一步完善,使之能够更好地推广并为临床工作服务。
三、组织管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负责组织和管理,包括确定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试点病种临床路径,确定试点医院和试点病种,并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卫生部临床路径技术审核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制订各试点病种临床路径,对各试点医院工作进行专业指导,收集、分析试点医院试点工作相关信息,制订综合监测和试点效果评估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本省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工作组,负责组织本辖区试点医院开展试点工作,对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并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相关研究工作,定期向卫生部医政司报告本辖区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信息等。
各试点医院应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各试点专业科室、医务管理、护理管理、药学管理、信息统计、病案管理、经济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征求意见稿
终末期肾脏病临床路径(征求意见稿)一、终末期肾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终末期肾脏病(ICD10:N18.0)行自体动脉-静脉内瘘成型术()(二)诊断依据:根据《慢性肾脏病KDOQI 临床诊疗指南》(主编,出版社,版。
)1.慢性肾脏病史;2.实验室检查:肾小球滤过率小于15ml/min/1.73m2,残余肾功能每周Kt/V小于2.0。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根据《肾脏病学》(第三版,王海燕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1.血液透析:根据患者或其代理人意愿选择、或有腹膜透析绝对禁忌症,需要建立血液透析通路。
2.征得患者或其代理人的同意,自愿选择。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 14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N18.0 疾病编码;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 4 天(工作日),所必须的检查项目:1. 血、尿、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血糖、血脂、电解质、输血九项、凝血功能3. 胸片、双上肢动脉、深静脉和浅静脉彩超(血液透析);4.必要时行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检查。
(七)选择用药:1.选择青霉素、头孢类或喹诺酮类抗生素,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2.无特殊情况,术后24小时停用预防性抗菌药物。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 4-8 天1. 麻醉方式:局部麻醉;2. 术中用药:常规局部麻醉用药,肝素,生理盐水;3. 输血:视术中出血情况。
(九)术后住院恢复 7 天(十)术后用药:视患者情况选择抗生素,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执行,用药时间 1-7 天(十一)出院标准:(围绕一般情况、切口情况、第一诊断转归)1.伤口愈合好;2.没有出现需要继续住院的手术并发症/合并症;3.患者已经学会内瘘的保养(血液透析).(十二)有无变异及原因分析:1.有紧急透析指证的慢性肾脏病患者,需要紧急透析,不能按此路径;2.达到慢性肾脏病5期,但尿量不少、营养良好、没有症状,预计1年内不会进入透析者,不进入本路径;3.出现手术并发症,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4.具有需要检查和/或治疗的合并症时,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皮肤性病科专业7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皮肤性病科专业7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11.30•【文号】卫办医政发[2010]190号•【施行日期】2010.11.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免疫规划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皮肤性病科专业7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有关要求,我部继续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了白癜风、淋病、慢性光化性皮炎、荨麻疹、系统性硬化症、寻常痤疮和寻常型银屑病等皮肤性病科7个病种的临床路径。
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医疗工作实际,依照我部印发的临床路径文件,指导各试点医院制订具体实施的临床路径,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有关情况报我部医政司。
联系人: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胡鹏、张文宝电话:************、68792730附件:皮肤性病科专业7个病种临床路径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皮肤性病科专业7个病种临床路径白癜风临床路径(2010年版)一、白癜风临床路径标准门诊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白癜风(不伴有并发症)(ICD-10:L80)。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皮肤病与性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人民军医出版社)、《白癜风治疗共识》(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皮肤性病专业委员会,中华皮肤科杂志)。
白癜风为后天获得性色素脱失性皮肤病,一般无自觉症状。
白斑常呈乳白色,大小、形态不一,毛发可正常或变白。
白癜风分为寻常型和节段型。
寻常型皮损一般对称分布,可局限于某些部位或散发、泛发全身,故寻常型又分为局限型、散发型、泛发型和肢端型四个亚型。
节段型一般为单侧,白斑沿某一皮神经节支配区分布。
卫生部临床路径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1国家首批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九种大病临床路径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临床路径(2017年版)一、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ICD-10:C91.0)的标危、中危组患者。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小儿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诸福棠实用儿科学(第八版)》(人民卫生出版社),《血液病诊断及疗效标准(第三版)》(张之南、沈悌主编著,科学出版社)。
1.体检:可有发热、皮肤粘膜苍白、皮肤出血点及瘀斑、淋巴结及肝脾肿大、胸骨压痛等。
2.血细胞计数及分类。
3.骨髓检查:形态学(包括组化检查)。
4.免疫分型。
5.细胞遗传学:核型分析,FISH(必要时)。
6.病相关基因,即MLL 基因重排、BCR/ABL 和E2A/PBX1。
(三)危险度分组标准。
1.标危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年龄≥1 岁且<10 岁;(2)WBC<50×109/L;(3)泼尼松反应良好(第8天外周血白血病细胞<1×109/L);(4)非T-ALL;(5)非成熟B-ALL;(6)无t(9;22)或BCR/ABL 融合基因;无t(4;11)或MLL/AF4 融合基因;无t(1;19)或E2A/PBX1 融合基因;(7)治疗第15 天骨髓呈M1(原幼淋细胞<5%)或(原幼淋细胞 5%-25%),第 33 天骨髓完全缓解。
2.中危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4 个条件:(1)无t(9;22)或BCR/ABL 融合基因;(2)泼尼松反应良好(第8天外周血白血病细胞<1×109/L);(3)标危诱导缓解治疗第15 天骨髓呈M3(原幼淋细胞>25%)或中危诱导缓解治疗第15 天骨髓呈M1/M2;(4)如有条件进行微小残留病(MRD)检测,则第33 天MRD<10-2。
同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5)WBC≥50×109/L;—4 —(6)年龄≥10 岁;(7)T-ALL;(8)t(1;19)或E2A/PBX1 融合基因阳性;(9)年龄<1 岁且无MLL 基因重排。
乳腺癌临床路径(征求意见稿)
乳腺癌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征求意见稿)一、乳腺癌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乳腺癌(ICD10 :C50、D05 )行乳腺癌切除术(ICD9CM-3 :85.2/85.4 )。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年12 月第 1 版)1. 体检有明确体征:肿块、边界不清、与皮肤粘连、桔皮样症、血性乳头溢液等。
2. 辅助检查:彩超和钼靶等提示。
3. 病理:细针穿刺、粗针穿刺或活检等。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普通外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 年 1 月第 1 版)1. 手术:(活检)+(改良)根治术:明确乳腺癌患者。
2. 手术:保乳手术:有保乳意愿、适宜行保乳手术的乳腺癌患者。
3. 手术:不适合上述术式的乳腺癌患者,如单纯切除、局部扩大切除术等。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10 -20 天(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 C50 、D05 乳腺癌疾病编码。
2.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3-5 天(指工作日)。
1. 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 )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输血九项、凝血四项;3 )胸片、心电图、超声心动(3)乳腺彩超、钼靶摄片等。
2. 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肺功能、超声心动图、胸部CT、痰、血培养等。
(七)选择用药。
1. 预防性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 〕285 号)执行。
建议使用第一代头孢菌素,明确感染患者,可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推荐使用头孢唑林钠肌内或静脉注射:(1 )成人:0.5g-1.5g/ 次,一日2-3 次;(2)对本药或其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者,对青霉素类药有过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3)使用本药前须进行皮试。
卫生部临床路径应用指引征求意见稿
体表巨大良性肿物临床路径(2016 年版)一、体表巨大良性肿物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体表良性肿物(ICD-10 : D17.0 ~ D17.3 ,M885 ~M888/0 ;D22 , M872 ~ M879/0 ;D23.3 ~ D23.9 )行肿物切除术 +皮片移植术或 /和局部皮瓣移植术。
1.皮肤肿物切除 /扩大切除术( ICD-9 : 86.3 ~ 86.4 )2.皮片移植术( ICD-9 : 86.6 )3.局部皮瓣移植术( ICD-9 :86.7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整形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9 年 4 月第一版1.体表(包括头、面、颈、躯干及四肢)的皮肤病变、皮肤附属器官病变或皮下浅筋膜层的良性病变。
2.病理检查或影像学检查基本除外恶性。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整形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9 年 4 月第一版选择皮肤肿物切除/ 扩大切除术+ 皮片移植术或/和局部皮瓣移植术,其适应证为:1.诊断明确(包括病理诊断)的体表良性肿物;2.病变切除后创面无法直接拉拢缝合;3.患者全身状况可耐受手术,无明显手术禁忌证。
(四)标准住院日为 10-20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符合ICD-10 :体表良性肿物(ICD-10 :D17.0 ~ D17.3 , M885 ~M888/0 ; D22 , M872 ~ M879/0 ;D23.3 ~ D23.9 )编码。
2.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如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 2-5 天。
1.必须检查的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2)凝血功能;(3)血生化(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4 )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5)胸部 X 片、心电图。
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征求意见稿)
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征求意见稿)一、双相情感障碍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ICD-10:F31)(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十版》(世界卫生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1.反复(至少两次)出现心境和活动水平明显紊乱的发作,紊乱有时表现为心境高涨、精力和活动增加(躁狂或轻躁狂),有时表现为心境低落、精力降低和活动减少(抑郁)。
2.发作间期通常以完全缓解为特征。
3.躁狂发作通常起病突然,持续时间2周至4、5个月不等(中数约4个月);抑郁持续时间趋于长一些(中数约6个月);除在老年期外,很少超过1年。
4.无明显器质性疾病的证据。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双相障碍诊疗指南》(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1.进行系统的病史、治疗史采集及精神检查,制定治疗策略。
2. 双相情感障碍的药物治疗一般遵循联合用药的原则,以心境稳定剂作为基础性治疗,再视不同的临床相可分别合并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或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
3. 必要时合并心理治疗和康复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49-56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双相情感障碍(ICD-10:F31)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凝血功能、抗“O”、抗核抗体、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3)胸片、心电图、脑电图。
2.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超声心动图、腹部B超、头颅CT。
(七)选择用药。
1. 选择原则:(1)根据双相情感障碍患者的起病形式、临床症状的特征、既往用药史(品种、疗效、不良反应等)、以及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结合备选的心境稳定剂、抗精神病药物和抗抑郁药物的受体药理学、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征,遵循个体化的原则,选择最适合于患者的药物。
卫生部临床路径应用指南
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不稳定性心绞痛介入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不稳定性心绞痛(ICD-10:I20.0/20.1/20.9)行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ICD-9-CM-3:36.06/36.07)(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1.临床发作特点:表现为运动或自发性胸痛,休息或含服硝酸甘油可迅速缓解。
2.心电图表现:胸痛发作时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压低或抬高>0.1mV ,或T波倒置≥0.2mV,胸痛缓解后ST-T变化可恢复。
3.心肌损伤标记物不升高或未达到心肌梗死诊断水平。
4.临床类型:(1)初发心绞痛:病程在1个月内新发生的心绞痛,可表现为自发性与劳力性发作并存,疼痛分级在III级以上。
(2)恶化劳力型心绞痛:既往有心绞痛史,近1个月内心绞痛恶化加重,发作次数频繁,时间延长或痛阈降低(即加拿大劳力型心绞痛分级[CCS I-IV]至少增加1级,或至少达到III级)。
(3)静息心绞痛:心绞痛发生在休息或安静状态,发作持续时间通常在20分钟以上。
(4)梗死后心绞痛:指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4小时后至1个月内发生的心绞痛。
(5)变异型心绞痛:休息或一般活动时发生的心绞痛,发作时心电图显示ST段一过性抬高,多数患者可自行缓解,仅有少数可演变为心肌梗死。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心血管内科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不稳定心绞痛及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学分会,2007年)及2007年ACC/AHA与ESC相关指南1.危险度分层:根据TIMI风险评分或患者心绞痛发作类型及严重程度、心肌缺血持续时间、心电图和心肌损伤标记物测定结果,分为低、中、高危三个组别。
卫生部临床路径版内科
卫生部临床路径2010-01版(2010-01版)目录一、呼吸内科疾病临床路径二、消化内科疾病临床路径三、神经内科疾病临床路径四、心内科疾病临床路径五、血液内科疾病临床路径.1六、肾内科疾病临床路径七、内分泌疾病临床路径八、普通外科疾病临床路径九、神经外科疾病临床路径十、骨科疾病临床路径十一、泌尿外科疾病临床路径十二、胸外科疾病临床路径十三、心外科疾病临床路径十四、妇科疾病临床路径十五、产科临床路径十六、儿科临床路径十七、小儿外科疾病临床路径十八、眼科疾病临床路径十九、耳鼻喉科疾病临床路径二十、口腔科疾病临床路径二十一、皮肤科疾病临床路径二十二、肿瘤科疾病临床路径卫生部临床路径(2010-01-10版)一、呼吸内科疾病临床路径社区获得性肺炎临床路径(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社区获得性肺炎(非重症)(ICD-10:(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分册》(中华医学会,人民卫生出版社),《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2006年)1.咳嗽、咳痰,或原有呼吸道疾病症状加重,并出现脓性痰,伴或不伴胸痛。
2.发热。
3.肺实变体征和(或)闻及湿性啰音。
4.白细胞数量>10×109/L或<4×109/L,伴或不伴细胞核左移。
5.胸部影像学检查显示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间质性改变。
以上1-4项中任何1项加第5项,并除外肺部其他疾病后,可明确临床诊断。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呼吸病分册》(中华医学会,人民卫生出版社),《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2006年)1.支持、对症治疗。
2.经验性抗菌治疗。
3.根据病原学检查及治疗反应调整抗菌治疗用药。
(四)标准住院日为7-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社区获得性肺炎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治疗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胎膜早破临床路径(征求意见稿)
胎膜早破临床路径(征求意见稿)一、胎膜早破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胎膜早破(ICD10:O42)(二)诊断依据: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主要依据:1.主诉有阴道流液;2.阴器检查见羊水自宫颈口流出;后穹隆有较多的液体,混有胎脂、胎粪及毳毛;3.石蕊试纸测pH值≥6.5;4.阴道液干燥涂片见羊齿状结晶。
参考依据:1.膜镜检查,看不到前羊膜囊;2.超声检查:前羊膜囊消失,羊水量持续性减少或羊水池<3cm;3.有疑问者,可通过测定宫颈一阴道分泌液中的胎儿纤维结合素(fFN)、胰岛素样生长因子结合蛋白-1(IG-FBP-1)等方法予以确诊。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妇产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年1月第1版)1.胎膜早破诊断明确;路径一:未足月胎膜早破,小于孕28周,24小时内未临产,期待治疗后新生儿存活率极低,经家属协商后要求终止妊娠者;路径二:未足月胎膜早破,24小时内未临产,新生儿可存活,有期待治疗指征,胎肺未成熟者;路径三:胎膜早破24小时内临产,新生儿可存活,无阴道分娩禁忌症;路径四:胎膜早破24小时内未临产,新生儿可存活,无阴道分娩禁忌症,无期待治疗指征;2.入院化验齐全,化验结果正常。
(四)标准住院日路径一 5 天路径二14 天路径三 4 天路径四 5 天(五)进入路径标准: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O42胎膜早破疾病编码;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入院第1天,所必须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血型,尿常规;2.血电解质、肝肾功能;血C反应蛋白;3.凝血功能;4.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5.心电图;6.B超;7.其它根据病情需要而定。
(七)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1.预防性抗菌药物(1)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为第一、二代头孢类;(2)预防性用药时间为阴道流液12小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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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型糖尿病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1型糖尿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1型糖尿病(不伴急性并发症)(ICD-10:E10.2- E10.9)(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年),《WHO诊断标准及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2007年)1.达到糖尿病诊断标准。
2.具备1型糖尿病特点:(1)通常年轻起病,起病迅速,症状明显,中度至重度的临床症状,包括体重下降、多尿、烦渴、多饮、体型消瘦、酮尿或酮症酸中毒等。
(2)空腹或餐后的血清C肽水平低或缺乏;可出现免疫标记:胰岛素自身抗体(IAA)、胰岛细胞抗体(ICA)、谷氨酸脱羧酶抗体(GAD)、胰岛抗原抗体(IA-2);需要胰岛素治疗;可伴有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3.分型:(1)免疫介导(1A型);(2)特发性(1B型)。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治疗指南-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年),《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军医出版社,2009年),《WHO诊断标准及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2007年)1.糖尿病宣传教育和管理。
2.饮食疗法。
3.运动疗法。
4.自我血糖监测、低血糖事件评估。
5.体重、尿酮体监测及并发症检测。
6.胰岛素强化治疗及联合口服药物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一般为≤2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E10.2- E10.9 1型糖尿病(不伴急性并发症)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酮体、大便常规;(2)全天毛细血管血糖谱(三餐前、三餐后2小时、睡前、必要时0点、3AM等);(3)肝肾功能、电解质、血脂;(4)胸片、心电图、腹部及妇科B超;(5)糖化血红蛋白(HbA1c),胰岛β细胞自身抗体(ICA、GAD),口服糖耐量试验和同步C肽释放试验(病情允许时);(6)并发症相关检查(新诊断糖尿病和病程超过5年定期复诊者):尿蛋白/肌酐、24h尿蛋白定量、眼底检查、神经传导速度、超声心动图、颈动脉和下肢血管彩超等。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的检查项目:(1)血气分析,糖化血清蛋白(果糖胺),胰岛β细胞自身抗体(IAA、IA-2等),行动态血糖监测(血糖未达标和/或血糖波动较大者);(2)相关免疫指标(血沉、CRP、RF、免疫球蛋白全套、补体全套、ANA和ENA),自身抗体(抗甲状腺、抗肾上腺、抗卵巢、抗甲状旁腺抗体等),内分泌腺体功能评估(甲状腺、肾上腺、性腺、甲状旁腺、垂体)。
(七)选择用药。
1.胰岛素治疗方案选择及剂量调整:(1)餐前短效(或速效)和睡前中效(长效或长效类似物)胰岛素方案;(2)三餐前短效和早晚餐前中效胰岛素方案;(3)预混胰岛素注射方案;(4)胰岛素泵持续皮下胰岛素注射。
2.口服降糖药:二甲双胍、葡萄糖苷酶抑制剂(18岁以下不宜使用)。
3.对症治疗。
(八)出院标准。
1.治疗方案确定,血糖控制达标或血糖趋于稳定。
2.患者得到基本技能培训并学会自我血糖监测。
3.完成相关并发病的检查。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出现急性并发症(低血糖昏迷、高渗性昏迷、酮症酸中毒、乳酸酸中毒等),则按相应路径或指南进行救治,退出本路径。
2.合并妊娠或伴有增加控制血糖难度的合并症,延长住院时间,则按相应路径或指南进行治疗。
3.若必须同时服用对血糖或降糖药物有影响的药物,或患者对胰岛素制剂、降糖药物有过敏情况时,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4.出现严重的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糖尿病肾病、眼部、心血管、神经系统并发症、皮肤病变、糖尿病足),或合并感染,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二、1型糖尿病临床路径表单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1型糖尿病(ICD-10:E10.2- E10.9)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20天时间住院第1天住院第2-10天住院第10-20天(出院日)主要诊疗工作□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完成病历书写□开化验单□上级医师查房与病情评估□初步确定治疗方案□监测血糖谱或行动态血糖监测□上级医师查房□完成相关科室会诊□复查相关异常检查□注意病情变化□确定胰岛素注射方案,调整胰岛素剂量□上级医师查房,明确是否出院□完成出院记录、病案首页、出院证明书等,向患者交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和复诊日期重点医嘱长期医嘱:□内科护理常规□二级护理□糖尿病饮食□全天血糖谱□初步设定多次胰岛素注射或胰岛素泵治疗的基础剂量及餐前胰岛素剂量临时医嘱:□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及尿酮体□肝肾功能、电解质、血脂□糖化血红蛋白、胰岛β细胞自身抗体□并发症相关检查□胸片、心电图、腹部及妇科B超□血气分析、态血糖监测(必要时)长期医嘱:□同前□调整胰岛素剂量□降糖药临时医嘱:□口服糖耐量试验和同步C肽释放试验□加测凌晨0AM,3AM毛细血管血糖(必要时)并发症相关检查□免疫指标、其他自身抗体、内分泌腺功能评估(必要时)□并发症的相关处理出院医嘱:□出院带药□门诊随诊主要护理工作□介绍病房环境、设施和设备□入院护理评估□糖尿病及其并发症宣教□胰岛素注射方法培训□血糖监测培训□营养及运动培训□病情观察□指导患者办理出院手续病情变异记录□无□有,原因:1.2.□无□有,原因:1.2.□无□有,原因:1.2.护士签名医师签名2型糖尿病临床路径(2009年版)一、2型糖尿病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2型糖尿病(ICD-10︰E11.2- E11.9)进行高血糖控制及血管并发症筛查。
(二)诊断依据。
根据《WHO 1999年糖尿病诊断标准》,《2007年版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2007年)1.有糖尿病症状(典型症状包括多饮、多尿和不明原因的体重下降等)者满足以下标准中一项即可诊断糖尿病: (1)任意时间血浆葡萄糖≥11.1mmol/L (200mg/dl);(2)空腹(禁食时间大于8小时)血浆葡萄糖≥7.0mmol/L (126mg/dl);(3)75g葡萄糖负荷后2小时血浆葡萄糖≥11.1mmol/L (200mg/dl)。
2.无糖尿病症状者,需满足以上三项标准中的两项。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2007年版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分会,2007年)等1.一般治疗:(1)糖尿病知识教育;(2)饮食治疗;(3)运动疗法。
2.药物治疗:(1)口服降糖药治疗;(2)胰岛素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14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2型糖尿病ICD-10︰E11.2- E11.9疾病编码。
2.除外1型糖尿病、妊娠糖尿病、特殊类型糖尿病及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血糖升高。
3.达到住院标准:符合糖尿病诊断标准,并经临床医师判断需要住院治疗。
4.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如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入院后所必需进行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包括酮体)、大便常规;(2)全天毛细血管血糖谱(三餐前、三餐后2小时、睡前、必要时0点、3AM等),动态血糖监测(血糖未达标和/或血糖波动较大者);(3)肝肾功能、血脂、电解质、血粘度;(4)糖化血红蛋白(HbA1c)和糖化血清蛋白(果糖胺);(5)口服糖耐量试验和同步胰岛素或C肽释放试验;(6)胸片、心电图、腹部B超。
2.并发症相关检查:尿蛋白/肌酐、24h尿蛋白定量、眼底检查、神经传导速度、心脏超声、颈动脉和下肢血管彩超等。
3.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可增加以下检查项目:(1)ICA、IAA、GAD、IA-2自身抗体测定,血乳酸;(2)24h动态血压监测,运动平板试验、心肌核素检查、冠脉CTA或冠状动脉造影;(3)震动觉和温度觉测定、10g尼龙丝压力检查、踝肱比检查;(4)肿瘤指标筛查,感染性疾病筛查。
(七)选择用药。
1.降血糖药物:口服降糖药、胰岛素或胰岛素类似物。
2.针对伴发疾病治疗的药物:降压药、调脂药、抗血小板聚集、改善微循环药物等。
3.对症治疗药物:根据患者情况选择。
(八)出院标准。
1.患者得到基本技能培训并学会自我血糖监测。
2.降糖治疗方案确定,血糖控制达标或血糖趋于稳定,无低血糖事件发生。
3.完成相关并发症的检查并开始对症治疗。
4.没有需要住院处理的并发症和/或合并症。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出现急性并发症(低血糖昏迷、高渗性昏迷、酮症酸中毒、乳酸酸中毒等),则按相应路径或指南进行救治,退出本路径。
2.合并妊娠或伴有增加控制血糖难度的合并症,延长住院时间,则按相应路径或指南进行治疗。
3.若必须同时服用对血糖或降糖药物有影响的药物,或患者对胰岛素制剂、降糖药物有过敏情况时,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4.出现严重的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糖尿病肾病、眼部、心血管、神经系统并发症、皮肤病变、糖尿病足),或合并感染,导致住院时间延长、住院费用增加。
二、2型糖尿病临床路径表单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2型糖尿病(ICD-10:E11.2- E11.9)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住院日期:年月日出院日期:年月日标准住院日:≤14天时间住院第1-2天住院第3-7天主要诊疗工作□询问病史与体格检查、完成病历书写□血糖监测□完善项目检查□糖尿病健康教育□营养治疗和运动治疗□药物治疗□上级医师查房,确定进一步诊疗方案□向患者家属初步交代病情□上级医师查房,确定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调整降糖治疗方案□根据相应回报的检查结果调整或维持降压、调脂治疗方案□并发症相关检查与治疗重点医嘱长期医嘱:□内科疾病护理常规/糖尿病护理常规□一/二级护理□糖尿病饮食□糖尿病健康宣教□毛细血糖测定×7/天有急性并发症者□记24小时出入量□每1-2个小时测血糖□建立静脉通道□吸氧、重症监护(必要时)临床医嘱:□血常规、尿常规(包括酮体)、大便常规□血糖谱、肝肾功能、血脂、电解质、血粘度、HbA1c、尿白蛋白测定、果糖胺、糖耐量试验和同步胰岛素或C肽释放试验;□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并发症相关检查□根据情况进行动态血糖、血压监测等检查项目□静脉补液(必要时)□对症处理□必要时请相关科室会诊长期医嘱:□糖尿病护理常规□根据情况调整护理级别□糖尿病饮食□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的调整□降压药、调脂药及其他药物(必要时)调整□并发症相关检查与治疗临床医嘱:□根据病情复查相应检查主要护理工作□协助患者或其家属完成住院程序,入院宣教□执行医嘱□观察病情并及时向医师汇报□危重病人的特殊处理□糖尿病护理常规□执行医嘱病情变异记录□无□有,原因:1.2.□无□有,原因:1.2.护士签名医师签名时间住院第8-10天住院第10-14天(出院日)主要诊疗工作□上级医师查房:并发症、治疗效果、治疗方案评估,完成疾病诊断、下一步治疗对策和方案的调整□完成上级医师查房记录□请相关科室协助治疗□确定出院日期□通知出院处□通知患者及其家属出院□向患者交待出院后的注意事项,血糖血压的监测频率,血糖血压及饮食运动情况及记录方法,预约复诊日期□将“出院总结”交给患者□如果患者不能出院,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原因和继续治疗的方案重点医嘱长期医嘱:□糖尿病护理常规□二~三级护理□运动及饮食治疗□降糖药物的调整□其他药物的应用及调整□并发症治疗方案及药物的调整长期医嘱:□根据病情下达出院医嘱:□出院带药□门诊随诊主要护理工作□糖尿病护理常规□执行医嘱□Ⅱ级预防教育□进行胰岛素治疗者教会患者正确的注射方法□正确的血糖测定方法及记录方法□告知患者低血糖的可能原因及处理原则□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出院指导:Ⅱ级预防教育,复诊时间及注意事项病情变异记录□无□有,原因:1.2.□无□有,原因:1.2.护士签名医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