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平桥区洋河镇2017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八日信阳市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实施意见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根据《河南省千村土地整治(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豫土综治发〔200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依据县(区)试点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将拟复垦整理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和拟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土地复垦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
通过项目区内土地复垦整理子项目和新农村建设子项目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占用与复垦耕地的占补平衡,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项目区内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从而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符合规划原则。
项目区的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符合村镇总体规划,与水利规划做好对接。
(二)因地制宜原则。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建新区尽可能选择在原整治的集体建设用地上,确需占用耕地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14•【字号】信政办[2008]42号•【施行日期】2008.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08〕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十四日信阳市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为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综合整治土地保障科学发展实施方案。
一、意义和任务综合整治土地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增加耕地面积,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以建设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有效举措。
按照《信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信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在不影响行洪泄洪、不造成水土流失、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以基本农田整治为主的,宜耕种的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滩涂地、荒草地、进行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
2008年综合整治土地面积81.2万亩,其中,中低产田基本农田80万亩,未利用地1.2万亩。
各县、区结合实际安排综合整治(任务详见附表)。
二、方法和步骤(一)调查摸底。
根据各县、区初步调查统计,全市可以开发利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丰富,潜力巨大。
各县、区要在3月底以前完成调查摸底、实地核查工作,进一步澄清底子,逐块逐类进行统计,上图上簿进行台帐管理。
(二)科学规划。
综合整治土地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惠民建设,搞好前期规划设计意义十分重大。
在项目规划设计和选址上,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按照集中连片、先易后难、稳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搞好与新农村建设、中低产基本农田整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结合与衔接,做到科学规划、合理选址。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林木种苗质量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
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林木种苗质量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正文:----------------------------------------------------------------------------------------------------------------------------------------------------河南省林业厅关于2017年林木种苗质量随机抽查结果的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林业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17〕80号)要求,我厅委托省经济林和林木种苗工作站于2017年10月对郑州等18个省辖市及6个省直管县林木种苗质量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抽查工作情况和结果通报如下:一、抽查内容、检测项目和执行标准(一)抽查内容1.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执行情况。
3.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记录、档案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林木种子经营包装、标签和广告执行情况。
5.林木种子质量情况。
6.违法、被处罚记录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检测项目苗木:地径、苗高。
(三)执行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油茶苗木质量分级》(GB/T26907—2011)、《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容器育苗技术规程》(LY/T 1000-2013)等标准及河南省优质种苗补贴项目验收标准。
二、抽查对象、比例和数量抽查对象为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抽查比例为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单位和个人的6%,全省共抽查了119个单位。
三、抽查方式抽查人员现场检测苗木质量指标及许可、标签、档案、自检制度落实情况,并对被查单位情况作出认定。
四、抽查结果(一)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落实情况。
被抽查的119个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中,许可证办理规范的有84个、占70.5%,办证不规范的35个、占29.5%。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土地复垦与耕地保护【发文字号】信政[2017]15号【发布部门】信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08.04【实施日期】2017.08.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意见(信政〔2017〕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巩固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我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当前,我市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建设快速发展时期,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的矛盾还比较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结合信阳实际,为切实加强耕地资源的保护,坚决守住耕地数量、质量双重红线,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豫政〔2015〕71号)的有关规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护耕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
当前,我市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的实际情况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全方位保护耕地资源,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强化监督监管;坚持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处理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突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严格保护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保持现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总体质量不下降。
二、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的工作任务(一)实行管控性保护,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导向作用各县(区)政府以保护耕地为核心要求,根据土地规划修编调整完善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和建设用地指标,按照规模控制、重点保障、城乡统筹、兼顾均衡的原则明确各地应保护的耕地数量、质量任务。
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
集体及个人公益林补偿资金实施方案篇一: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实施方案董府发2013号董地乡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兑现、管理和使用实施方案为确保我乡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林业厅转发的《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12〕85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为总体原则,以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稳定、团结、和谐的前提下推进此项工作。
二、目标任务2011年度安排补偿村17个,面积共计62218万亩,分别为:1、街上村亩,2、青文村,3、罗嘎村亩,4、蒲达村亩,5、黎明村亩,6、以撒落村亩,7、石关村亩,8、三家寨村亩,9、小田坝村亩,10、乃扒村2074亩,11、联乡村亩,12、联益村亩,13、冷冲村亩,14、沙落村亩,15、尖山村亩,16、青龙村亩,17、青山村亩。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1、成立村生态补偿组织机构。
村成立以驻村班干部为组长,村主职干部为副组长,村小组长或村民代表为成员的(4月28——29领导小组,具体开展工作。
日)2、根据国家划定的区域,结合村实际制定生态公益林补偿实施方案,方案要做到详细,具有操作性,要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责任,并经村相关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农户讨论并经本人签字通过后,报乡审核后实施。
(4月30——5月5日)3、宣传培训。
通过村、组代表或全体农户会议,发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讲清生态补偿的目的、意义及步骤程序,做到人人明白、人人知晓,深入人心。
同时开展技术培训,有关国家政策及技术规定,相关表格的填写,公示及资金兑现等内容。
(5月6日——5月10日)4、纠纷调处。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调处的原则,充分发挥村级最大作用,积极调处。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召开土地卫片执法突出问题警示约谈会要求: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99月30日,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土地卫片执法突出问题警示约谈会,通报全省土地卫片执法突出问题,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高且整改工作不力的洛阳市和洛阳市老城区等8个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警示约谈。
会议要求,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坚决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副厅长杜清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8个被警示约谈地区违法违规具体情况,洛阳市、偃师区等4个市、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好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一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党组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转变观念,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两个维护”,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做好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
二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认清耕地保护的突出问题。
各地要充分认清河南省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绝不能有丝毫放松。
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部分地方政府意识转变不够,耕地保护意识淡薄,未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未能对遏制新增完全做到“零容忍”;部分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不够,责任和压力传导不够,未能及时转变卫片执法工作观念。
三要勇于担当,切实抓好违法违规问题整改。
要坚持把卫片执法融入日常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坚持从严从快做好整改,坚持启动精准严格问责。
四要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卫片执法工作水平。
要形成“护田行动”经常化,加快促进“一网两长”制落地生根,加快“天眼”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作用。
会议还强调,要全力配合做好例行督察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督察部署和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通力配合,高质量完成耕地保护督察任务。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潢川县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审查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潢川县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12•【字号】信政土〔2017〕182号•【施行日期】2017.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潢川县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审查意见信政土〔2017〕182号潢川县2017年度第二批城乡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报件已备好。
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该批次用地应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我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次用地进行了审查,意见如下:一、申报用地现状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潢川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潢川县土地规划勘测队对该批次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要求。
该批次用地申报用地总面积33.2609公顷,其中农用地33.2609公顷(耕地20.7099公顷)。
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地类和面积准确。
共涉及潢川县春申办事处等2个(产业集聚区、办事处)五里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
二、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批准情况该批次建新区项目用地符合潢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规划,拟占用农用地33.2609公顷(耕地20.7099公顷)。
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已经省国土资源厅整体审批(豫国土资函〔2017〕178号)。
三、土地利用与供地情况该批次用地拟作为商业用地(33.0687公顷)、住宅用地(0.1742公顷)项目建设用地。
土地拟开发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及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批准征收后,由潢川县人民政府依法办理供地手续。
四、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征地报批前,潢川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了告知、确认、听证等工作程序,形成的材料真实有效,已在市国土资源部门存档。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7〕58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7〕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6〕184号),建立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和生态信阳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围绕建设生态信阳,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政策协同和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合理提高补偿标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推动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
(二)基本原则。
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必须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坚持保护者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必须将生态保护补偿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等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必须将试点先行与逐步推广、分类补偿与综合补偿有机结合,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机结合,通过经济、法律等手段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建立起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初步形成多元化补偿机制,推动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23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荆政办发〔2017〕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我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补充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开展耕地占补平衡补改结合工作。
各地要本着优先垦造优质水田的原则,按照土地开发项目管理办法和规定,通过增加灌溉水源、完善沟渠布局等工程技术措施,将具备水田、水浇地资源条件的旱地改造为水田和水浇地;将低等级旱地整治为高等级旱地,从整体上提高旱地质量;将原经土地开发项目建设新增耕地现状发生较大改变的土地恢复为耕地,对耕地质量不高的,采取搬运客土、表层覆土等措施进行改造提升;将已立项尚未验收或未经省国土资源厅核查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整治为水田、水浇地;将新批准立项的耕地占补平衡开发项目,优先开发为水田、水浇地,并确认耕地质量等级。
经改造提升的耕地,通过审核后,要及时完善报备信息。
二、加大对提高耕地质量资金的投入。
加强耕地开垦费收缴,保障提高耕地质量资金来源。
各地耕地占补平衡所需资金,应从本级财政收取的耕地开垦费和农业开发土地出让耕地开垦费价款地方留成部分中列支,并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县(市、区)使用市内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按旱地3万元/亩、水田3.5万元/亩的标准支付补偿,其中:各区使用市内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将补偿资金上缴至市财政局专户,市财政根据国土部门审定的调剂耕地占补平衡使用指标再行分解;县(市)使用市内调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自行按标准相互结算。
平桥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新特点及新问题
平桥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新特点及新问题作者:鲁鑫郭晶晶来源:《河南农业·综合版》 2018年第10期为全面掌握平桥区土地流转现状,进一步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和家庭农场的发展,平桥区经作站用7天的时间对区里7个乡镇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研,重新梳理了当前平桥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特点及问题。
一、实地调查与样本描述2017年6月1—7日,笔者先后深入洋河镇、龙井乡、胡店乡、彭家湾乡、肖王乡、五里镇和五里店办事处7个乡镇,对种粮流转户实地进行调查与访谈,调查范围涉及7个村21个流转户,其中6.67hm2左右的种粮流转户有18个。
(一)调研分布情况按照每个乡镇解剖1个行政村的指导原则,调查分别选取洋河镇姚寨村、龙井乡洪山村、胡店乡新店村、彭家湾乡李岗寺村、肖王乡梁湾村、五里镇大堰村和五里店办事处王水村进行,每个村抽查3个种粮流转户,其中6.67hm2、33.33hm2和66.67hm2的各1个。
因此,调查样本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相关数据分析的结果可以反映现在平桥区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二)个体特征情况从总体上来看,被调查种粮流转户的个体特征差异不大,以男性居多,并且年龄段相对集中在41~50岁,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69岁。
大部分被调查者都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家庭基本情况被调查种粮流转户家庭的平均人口数为3.7个,其中大部分家庭的人口数为3~5个,这类家庭的比例占总数的85%以上。
绝大部分家庭的劳动力数为2~3个,占总数的80%以上。
在所有被调查者的家庭中,劳动力数最多的是洋河镇姚寨村的吕本杰,两代人,5个劳力,种40多hm2土地,全家纯收入12多万元;最少的则没有劳动力。
肖王乡梁湾村的张清旺,是一个乡供销社退休职工,承包20多hm2土地,全部都是雇工干活,这是个例,不属于普遍现象。
这些种粮流转户主要家庭收入来自农业,平均人均收入2万元左右,种粮多点的33.33hm2以上的就是纯种田收入,种粮少点的6.67hm2左右的还有养鱼养猪养鸡等其他种养收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0.09•【字号】豫发改农经〔2015〕1172号•【施行日期】2015.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村镇建设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信阳市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豫发改农经〔2015〕1172号信阳市发改委:你委《关于呈报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信阳市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信发改农经〔2015〕415号)和省工程咨询中心《关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信阳市光山县、淮滨县、平桥区、息县、罗山县、潢川县、商城县2015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评估报告》(豫咨农业[2015]217号)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你委《关于呈报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信阳市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信发改农经〔2015〕415号)和省工程咨询中心《关于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信阳市光山县、淮滨县、平桥区、息县、罗山县、潢川县、商城县2015年度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评估报告》(豫咨农业[2015]217号)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光山县田间工程建设项目(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地点项目建设规模1.5881万亩。
项目建设区涉及斛山乡的蔡庄、梅岗、郑湾、张棚4个行政村。
建设期限:2016年3月底完成主体工程,2016年6月底完成全部工程。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产稳产田1.5881万亩,重建提灌站6座、配套水泵6套,维修提灌站1座,设变压器2台;整修大塘27座;衬砌渠道25.243千米;新建拦河坝1座、斗门33座、田间进水口534座、生产桥39座、进地管涵100座,拆除重建渡槽1座;新修4米宽混凝土路11.158千米、3.5米宽5.44千米。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2.09•【字号】信政办〔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信政办〔2018〕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充分开发利用信阳市耕地后备资源,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用地,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国土资源部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我省宅基地复垦券在省域内公开交易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6〕1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18-2020年全市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按照“有效保护、有序开发”和“三保一高”(严格保护耕地、基本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土地高效利用)总体要求,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的支持促进作用,用足用活宅基地复垦券在省域内有偿交易的政策,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为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和用地保障。
二、目标任务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转变补充耕地方式,扩大补充耕地途径,增加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的质量,加快建立县(区)级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和新增粮食产能三类指标储备库,根据全市补充耕地的需求,宅基地复垦券和占补平衡指标有偿交易情况,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有序推进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整治工作。
信阳市平桥区2017年优质花生种植结构调整情况调研
信阳市平桥区2017年优质花生种植结构调整情况调研刘继云【期刊名称】《河南农业》【年(卷),期】2017(000)028【总页数】2页(P4-5)【作者】刘继云【作者单位】信阳市平桥区经济作物推广站【正文语种】中文为推进河南省花生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优质花生发展,提升花生产业质量效益与供给效率,2017年信阳市平桥区规划种植高油酸油用、食用优质花生面积2万hm2。
其中压缩玉米0.33万hm2用来增加优质花生面积0.33万hm2。
主推花生品种有豫花37、豫花23、豫花22、远杂6号。
高油酸品种占80%以上,新品种覆盖率达到100%,新技术应用率达到90%。
平桥区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花生种植类项目在2017年投入无偿资金共计746万元,主要投资用于优质花生高产高效示范方建设、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新品种试验展示、项目监管等方面。
全区共建立百亩、千亩、万亩示范方33个,即:2个万亩示范区,9个千亩示范区和22个百亩示范点。
示范方建设费共计680万元:百亩示范高产攻关田共投资110万元,即每667 m2投资500元,其中种子补助300元,肥料补助140元,花生拌种剂及营养套餐补助30元,除草剂补助30元。
千亩示范方共投资270万元,即每每667 m2投资300元,其中种子补助200元,肥料补助70元,除草剂补助30元。
万亩示范方2个共投资300万元,即每667 m2投资150元,其中种子补助80元,肥料补助50元,除草剂补助20元。
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费66万元,用于支付印刷培训教材费,花生各生长期技术资料费,省、市、县、乡专家和农技推广人员开展技术讲座费,举办培训班、现场会、田间技术指导工作等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信阳市平桥区政府制定了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首先,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食用植物油生产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优质油料作物和优势产区为重点,以推广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扩大种植面积为关键措施,以建立百亩、千亩、万亩示范方为突破口,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促使先进实用技术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大幅度提升全区油料生产综合水平,促进全区油料产量稳定增长。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信政文〔2017〕24号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信政文〔2017〕2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2月18日信阳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心城区内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心城区是指:信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本办法所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指:在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原有集体建设用地变性为国有用地而未实施征收和依法供地的建设用地上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中心城区内仍在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或原有集体建设用地虽已变性为国有土地但未实施征收和依法供地的建设用地,并以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原村(居)民聚居村落。
第三条因城市公益事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物流园区建设等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我市中心城区内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附属物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淮滨县2017年度第一批使用国有未利用地的批复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淮滨县2017年度第一批使用国有
未利用地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06.22
•【字号】信政土〔2018〕97号
•【施行日期】2018.06.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淮滨县2017年度第一批使用国有未利用
地的批复
信政土〔2018〕97号
淮滨县人民政府:
《淮滨县2017年度第一批国有未利用地转建设用地的请示》(淮政土〔2017〕32号)已经省政府批复(豫政土〔2018〕454号),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县使用淮滨县国有未利用地35.7413公顷,作为淮滨县2017年度第一批建设用地。
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你县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规定将供地情况报市国土资源局
和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信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洋河镇人民政府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1 重点项目
(1)建筑装饰和装修业(4)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洋河镇]洋河镇泰和嘉园党群服 青岛天恒丰建设工
务中心装修工程
程有限公司
53.8
2023-01-04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7 日 生成
3/16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难群体房屋修缮工程
程有限公司
43.2
2022-09-07
TOP2
[洋河镇]洋河镇 2022 年农村困难 青 岛 宏 晟 合 建 设 工
群体房屋修缮工程
程有限公司
35.7
2022-06-06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4)专业施工(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2022 年洋河镇农村卫厕维修服务 胶 州 市 星 源 建 筑 工
项目
程队
0.2
2022-06-24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二、采购效率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7 日 生成
5/16
2.1 节支率分析
洋河镇人民政府近 1 年项目月度节支率在 0%~1.2%之间浮动。从地区来看,节支率表现出较强的行 业差异性,建筑装饰和装修业、其他土木工程建筑、专业施工等节支率相对较高。 近 1 年(2022-03~2023-02):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洋河镇人民政府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 10-10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85.7%。500 万以上大 额项目 0 个。 近 1 年(2022-03~2023-02):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出山店水库区域规划建设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出山店水库区域规划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信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7•【字号】信政文〔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其他规定正文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出山店水库区域规划建设的通知信政文〔2017〕37号浉河、平桥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保护出山店水库区域生态环境,加强对该区域的规划建设控制,严防出现乱批乱建问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控制区范围1.按出山店水库周边行政区划控制,分别为浉河区游河乡、吴家店镇,平桥区甘岸办事处、平昌关镇行政边界范围内,涉及4个乡(镇、办事处),66个行政村(居委会),20.97万人,控制面积487.1km2(含水面93.76km2)。
2. 库区环湖路两侧2km以内严禁开发建设。
二、发展定位在生态保护优先的基础上,将出山店水库区域规划建设成为国家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
三、加强管理1. 为科学引导该区域的开发建设,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正在编制该区域的建设规划。
在规划成果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之前,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在该区域办理项目立项、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区域从事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土地流转、土地出让和项目建设。
规划经批准实施后,该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要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农民个人建房必须符合已经审批的村镇规划。
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的,均属越权审批、违规建设,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2. 该区域监督管理实行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浉河区、平桥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控制区域开发建设监督管理负总责。
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移民局对该区域的各项建设负监督责任。
辖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切实加强对该区域各项建设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
对失职、渎职,监督管理不到位,形成违法、违规建设事实的,将按照责任界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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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2017年补充耕地储备
项目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8)30号
招标人: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卷................................................. - 0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4 - 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 - 27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27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61 - 第二卷.....................................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图纸(另附).................................... - 61 - 第三卷................................................ - 61 -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62 - 第四卷................................................ - 62 -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63 -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2017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2017年补充耕地储备项目
2.2 建设地点: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洋河镇小洋河村、大山头村、苏双楼村、姚寨村、周畈村、吕老堂村、董冲村七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70.2849公顷
2.4 建设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2.5 招标范围:各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6 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8)30号
2.7 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60日历天/标段;
监理标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及《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合格标准。
2.9 标段划分:根据项目需要,本项目共分为4标段,其中3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大山头村、姚寨村、周畈村,主要建设内容:梯田修筑12168立方米;土地翻耕13.82公顷;整修坑塘(7口);井房6个;护坡143.00立方米;100米机井6个;3.5m砼田间道:2292米;主标志牌4座;道路标志牌4座;警示标志牌12座;配套设备。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第二标段:小洋河村、吕老堂村、董冲村,主要建设内容:梯田修筑24743立方米;土地翻耕30.3493公顷;整修坑塘(8口);农渠260米;井房3个;涵洞1座;120米机井1个;100米机井3个;3.5m砼田间道2439.00米;3.0m砂砾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