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布置督促质量评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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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布置督促质量评价管理办法
为了让任课者及时布置、督促、批阅课后作业,确保作业完成质量;同时,让学生早晚自习有明确的学习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作业布置要求
(一)布置标准
1.任课老师每上一次课,必须布置课后作业(体育课除外);作业形式可以是书面、记忆背诵、操作训练等,书面作业原则上不布置选择题、填空题。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要求书面作业;技能实训课可以是操作训练等作业。
2.选题时要难度适中确保学生做得出,题量不少于1个;布置时,讲清质量要求、完成时间。
(二)批阅量标准及工时量计算标准
1.批阅量标准
每月批阅次数为周课时数。
2.工时量计算按实际完成的标准批阅量计算作业工时量(上机作业,需有批改记录)。
二、作业督促、批阅要求
1.作业布置后,任课者有义务利用自习课或课余时间督促学生完成,并按时上交,班主任有义务配合任课者要求学生按时按量完成作业。
2.学生每次做作业时,在第一行写出老师布置作业的具体日期。再另起一行写作业。学生课后作业原则上在该科第二次上课之前完成。
3.批阅作业要及时认真,批改符号规范、批语简明准确、评价合理,并注明批改日期;每周4节课的必须每周批改一次,以此类推。不允许只给等级不批改,或只写“查”字、随便划“√”。批阅后的作业要求于当周五以前退还给学生。
4.及时讲评作业,指出优点及存在的问题,错题要求学生必须更正,鼓励面批作业。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每周抽查一次,周期为上周五至本周四。
1.成立作业抽查小组
小组成员:职教部干事、3名教师及各班学习委员。
工作职责:职教部干事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教师负责每周所有班级所有科目的作业抽查,并汇总抽查数据;学习委员负责提供每周所有任课者所布置的作业(考试或任课者变动也要记录)、各班学生有固定编号的花名册及按要求抽取被查学生名单。抽查小组在最后一次作业抽查中评出优秀作业。
补助标准:抽查教师每次抽查记8工时;教务办干事记3工时。
2.具体实施
周五中午写字课,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确定所抽学生名单(不少于3人,不得更换),即刻返回教室收取学生作业并送交指定地点。
周五下午考核小组对所抽作业进行评价,对有关数据进行记录、汇总、公布,并交职教部备案。
(二)结果运用
抽查统计结果作为任课者作业布置、作业督促、作业批改的评价依据。
四、奖惩办法
1.经抽查未布置者,每班每少一次扣2个工时;已布置而学生未做,每少一次扣1工时;作业未按规定量批阅,每少一班(次)扣任课教师4工时。
2.学习委员私自更换被抽学生名单,记班级课堂违纪一次,任课者被视同未完成督促、批阅工作。
3.教师全期无“三未”(未布置、学生未完成、未批阅)的按市
赛一等奖计成果分,无“二未”(未布置、未批阅)按校赛一等奖计成果分。
4.月统计(四周或五周视同一个月)中无“三未”者奖励当月作业10个工时。
5.按15%的比例在无“二未”者任教科目中评出优秀作业获得者。
五、执行时间
自2015年 11月起执行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