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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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

学院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

学院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2018〕54号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网络通识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2017版)》(〔2017〕74号)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是利用网络通识教育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在线学习、考试并获得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学分的课程,以充分利用网络共享教学资源, 促进教学信息化建设,有效拓展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

第二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由教务处在每学期选课之前确定,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学生选课之前可登录学习平台选课主页进行课程内容浏览及试看。

第二章选课修读第三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的选课通过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操作,选课方法及选课时间以教务处下发的通知为准,学生在选课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选课与退课,选课系统关闭后,原则上不办理选课与退课。

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的,所修读相关课程成绩和学分无效。

第四条选课后学生名单将被导入网络通识教育在线平台,选课学生列为该课程的班级成员进行网络在线自主学习。

第五条学生在选课结束后进行注册、登录在线平台,通过个人电脑或手机上网进行学习。

首次登录学习的学生要完善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管理中及时填写正确的联系电话和邮箱,以便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习和考试事宜。

二次学习及以后无法登录或忘记密码的学生,可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找回密码,也可通过网站“在线客服”及客服电话获得帮助。

第六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在平台上学习时每门课程都有明确的学习进度时间,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习任务。

第三章网络通识教育课程考核第七条网络课需按照规定进行学习并参加考核,学生考核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可以认定相应学分;未达到60分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

第八条网络通识教育课程考核内容包括三部分:观看课程视频、完成课堂测验、期末考试,其中期末考试将采取集中在机房随机抽题考试的方式进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中南大教字【2014】3号为提高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规范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在本科生中加强通识教育,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性质与类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一套旨在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开阔视野、强化通识的跨学科教学体系,培养学生具有多学科思维方式和综合分析问题的方法与能力,促使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结合,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意在培养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有社会责任感的、全面发展的社会人和国家公民。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由哲学与方法论、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艺术等四大模块构成。

二、通识教育课程建设与管理机构学校成立“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指导小组”,负责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组长由学校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相关学院、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教授组成。

该机构办公地点设在教务部,每学年向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报告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工作,并组织协调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设认定及管理工作。

三、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与遴选1.开设条件符合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性质及教学目标,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稳定的课程教学团队,并能够连续开设。

2.教师应具备的条件教学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团队成员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一般应具有开设课程的主体知识的专业教育经历,若无专业教育经历,应在申报课程时提供相关研究或经历的证明材料。

3.教学团队的组织条件所申报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均应组织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每位成员所开设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不多于2门。

4.开设申请学校教务部每学年定期接受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申报,学院组织教师自主申报。

教师根据教务部发布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通知要求,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开设申请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备选教材等书面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教务部审批,一经批准即纳入教学计划。

《北京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识教育课程(以下简称通识课程)是我校“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通识课程管理,提升课程教学水平,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通识课程建设经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大学通识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学生的人格塑造与德性养成为主要目标。

通识课程是通识教育目标实现的重要载体之一。

通过通识课程学习,学生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自我、认识家国天下、认识宇宙自然,养成文明意识与历史观念,培育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提升思考批判、交流合作与开拓创新的能力。

通识课程中的核心课程(以下简称通识核心课)更加注重经典阅读、深度学习、问题探究和能力养成。

第三条通识课程重在启迪思想,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使学习成为养成创造性思维的过程。

通识课程应更多地采取“大班授课、小班讨论”教学模式,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尽力避免单向灌输式的教学方法。

第四条通识课程分为以下四个系列:I.人类文明及其传统。

这类课程目的是使学生充分理解人类文明的丰富性和多样性,理解人类在思考永恒问题过程中形成的不同传统,从而拓展跨文化的全球视野,提升文明对话的意识和能力,并面向未来思考人类文明在全球化时代的发展方向。

II.现代社会及其问题。

这类课程目的是使学生能够从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等角度深入思考我们置身其中的现代社会,了解不同学科认识现代社会的方法,批判性地反思现代社会面临的问题,把握未来社会的发展走向,建构美好的未来社会。

III.艺术与人文。

这类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接受人文精神的熏陶,促进学生对古今中外人文艺术的感知,提升审美情趣、想象力和鉴赏力,始终保持对真善美的追求。

该系列课程属于美育教育课程,重在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全面提升学生的艺术境界和人文情怀。

IV.数学、自然与技术。

这类课程目的是向学生打开自然世界,以科学思维和方法展现大自然内在的法则,使学生理解数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中某些问题的认识过程及未来发展方向,提供观察、思考、认识世界的科学方法,进一步理解科技飞速发展的当今世界。

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附件1: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我校为扩大大学生知识面、开拓视野、推进文理渗透、理工结合、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的一类课程,它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各学院及广大优秀教师开设公选课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正常的教学管理工作之中,教师开设的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与其他课程一样考核,同等待遇。

第三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审批、管理。

第二章课程第四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按所属学科分为科学与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创新创业类、矿业特色类、体育艺术类等六大类系列课程。

第五条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按开课类型分为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和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

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指由学校指定开设的系列选修课程,该类课程编入学校的培养方案中,由开课学院选派专职教师开设或由教务处聘请校外符合开课资格的教师授课。

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是指由具有开课资格的人员向学校申请开设的系列选修课程,该类课程不进入培养方案,由申请开课的人员授课。

第六条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全校设置140门左右,该类课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由各相关学院申报(学院组织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的课程,另一部分是由学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而指定开设的课程,建立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库,开课时不需重新申请。

为确保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课程库每2年更新1次。

对于稳定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库内的所有课程,每学期至少开出一个教学班(选课容量一般不少于90人)。

第七条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首先由拟开新课教师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课程教学大纲(包括教学目的、要求、教学进度、参考资料目录、作业要求,成绩考核办法等),然后由单位负责人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每学期第12周之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组织课程建设委员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课程进入机动性全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库。

通识教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办法

通识教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办法

通识教育(文化素质教育)课程选修办法教务函[ 2011] 13号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通识教育(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以下简称通选修课程)教学水平,规范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通识选修课程,是指我校制定的“2011本科教学计划修订(标准模板)”中“通识选修”的课程部分,也包括09版及以前版的本科生培养计划中,“文化素质等系列课程”里的选修部分。

二、通识选修课程按领域由相关院(系)负责开设。

各院(系)有责任和义务为相关专业开设数量合理的本领域高水平课程供学生选择,领域分类与开课院(系)及课程限修的专业见附表。

三、学生按以下原则选课:1、在学院指导下,每个学生至少在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前参加一次由学校统一开设的“岳麓讲坛”。

2、理学、工学门类专业(不含建筑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在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两个领域中各选一门课程,每门课程不低于2学分。

建筑类专业学生须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选一门不低于2学分的课程。

专业发生变动的学生以变动后的专业为准。

3、经济、管理、文学、法学、艺术、教育、历史等七个门类专业,必须在自然科学领域中选一门不低于2学分的课程,以及在工程技术领域或计算科学领域中选一门不低于2学分的课程。

建筑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在自然科学领域或计算科学领域中选一门不低于2学分的课程。

专业发生变动的学生以变动后的专业为准。

4、对以上按领域限选课程,学生可在老师的指导下选修同领域的高级课程替代,但须经课程主讲教师同意。

在教学资源与条件可能的情况下,相关学院与教务处予以备案并提供方便。

5、其余通识选修课程学分,学生可在学院的指导下任选各领域的课程,学分总数达到基本要求即可。

6、学生可在老师的指导下选修本专业以外的任何课程(即本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与专业选修课以外的课程),替代通识选修非限性定课程学分,但须经课程主讲教师同意,在教学资源与条件可能的情况下,相关学院与教务处予以备案并提供方便。

四、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学工作量与酬金,按相关计算办法(计算办法另行规定)拨至各开课学院,由学院分配并报教务处备案。

岭南师范学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及管理办法

岭南师范学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及管理办法

岭南师范学院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及管理,改革和完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调动各教学单位和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开出更多优质通识教育课程,全面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岭南师范学院通识教育课程建设及管理实施细则》的精神,学校决定有步骤地实施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一、核心课程建设要求1、通识教育核心课程是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设5个领域:社会科学与人类发展;中华文化与世界文明;人文学科与审美艺术;自然科学与现代技术;语言运用与工具拓展。

要求2012级及以后的学生,在所选修的10个通识教育学分中,至少有6个以上学分必须来自选修上述5个不同领域的核心课程或通识教育讲座方可毕业。

今后将视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情况,逐步提高核心课程学分比重,直到全部用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取代一般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2、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理念:我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要秉承“学科贯通、研读经典、协同培养、拓展视野、提高素质”的教育理念,在依托专业的基础上,强调通识教育的共通性、普适性、博雅性、融合性、启迪性和价值性。

3、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

通识教育核心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核心选修课程和通识教育讲座课程组成。

核心选修课程的设置由学校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指引》予以引导。

通识教育讲座课程是指围绕通识教育核心课程要求、由同一系列通识教育学分讲座所组成的通识教育讲座课程,是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组成部分。

通识教育学分讲座内容应尽量贴近理论前沿、政策前沿和实践前沿,每学期举办若干期。

4、通识教育核心课程采取招标建设制度。

对尚未开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全校教师可按照《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建设指引》自愿申报,相关教学单位推荐,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学校认定。

对我校教师尚未具备条件开设的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由通识教育中心聘请具备条件的校外教师开设,并报通识教育指导委员会核准。

大连理工大学开放课程教学平台通识教育网络课使用指南

大连理工大学开放课程教学平台通识教育网络课使用指南

大连理工大学开放课程教学平台通识教育网络课使用指南各位同学大家好,欢迎您浏览大连理工大学开放课程教学平台通识教育网络课,本学习指南将为您简单介绍通识课试学步骤及学习路径。

一、登录平台登录网址:(备选网址:)①选择右上角“登录”进入登录界面;②大连理工大学的师生请选择“校内用户登录”,在跳转后的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③用户名:用户名为学号;④选择“职工号或学号登录”;⑤密码: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门户网站个人密码。

二、浏览平台首页:大连理工大学开放课程教学中心简介、新闻动态、课程展示、名师风采等;课程:大连理工大学开放课程平台上线课程(持续更新中);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包括所选课程信息、个人资料设置等内容;管理员入口:师生用户请忽略。

三、试学步骤、登录平台,;、选择菜单栏“课程”栏目,点击进入;、页面左侧导航栏,“本科生教学”—“通识课”,点击进入;、前四门课程为本学期可选课程,具体为:《中国传统文化与数学物理》、《中国文化地理》、《哲学与人生》、《魅力数学》,任选一门感兴趣的课程点击进入;、在出现的课程详情页中,浏览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介绍、课程大纲、教师信息等;、选择“开始学习”,预览课程学习界面,每门课程均开放三个视频用以预览了解课程。

四、学习课程当用户成功在教务系统选择上述一门或几门课程后,请按照下列步骤进入课程学习中心完成学习内容。

、登录平台,;、选择菜单栏“个人中心”栏目,点击进入;或搜索栏搜索课程,点击进入;、单击页面左侧导航栏“认证学分课”项目;、选择已选修课程,点击进入;、在出现的课程详情页中,点击“开始学习”,进入课程学习中心;、学习内容的完成。

注意“课程公告”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左侧导航栏“开始学习”下的所有内容,包括视频浏览、测验、作业、讨论等内容,通过“学习进度”了解自己对课程的完成情况。

五、其他课程大连理工大学开放课程平台所有课程班次目前均免费开放,欢迎广大师生选择感兴趣的课程浏览学习。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

第二章课程分类与审批第三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第四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的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32学时以内,由课程归口单位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设置,在课程申请开课时确定.第五条学校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校内教师开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所需要的各类通识教育课程,聘请校外优秀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第六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审核与审批由教务处组织。

开课教师须按要求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教学资料,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开课.聘请校外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以及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资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学生培养需求向教务处推荐校外优秀教师和国内外优秀课程资源.第三章课程的修读与管理第七条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至少取得9个学分方可毕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包含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且至少取得2个学分。

第八条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科学技术类课程。

第九条学校为网络课程配备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应的作业等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必要的课堂交流等活动.学校支持和鼓励辅导教师在课程辅导过程中学习和借鉴相应课程的优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独立开设相应课程.第十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应给学生指定教材和参考书,鼓励教师使用自编讲义授课。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落实《XX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优化课程结构,规范课程教学,提升课程质量,依据《XX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课程管理第一条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课程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本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的课程,由课程归属学院负责课程建设、任务执行与管理;二是聘请外校教师或行业专家开设的课程,由教务处负责教师的选聘与管理,教学档案由课程归属学院存档;三是从校外引进的优质在线课程,由教务处负责建设和管理。

三部分课程均由教务处按照相关办法进行整体协调、课程评价、质量监控、更新淘汰。

第二章准入、退出与停开第二条学校每年开展一次通识教育新增课程申报工作。

申报课程的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和高校教师资格证。

申报的课程应符合《实施方案》中对课程在基本理念、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的规定,教学文件齐备(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案、教材或参考书、习题、参考资料等)。

第三条因主讲教师生病、调动、出国等原因造成课程无法正常开设的,由主讲老师提出书面申请,归属学院批准盖章后,交教务处通识教育科备案。

第四条选课学生不足20人的,该学期该门课程停开。

第五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门课程从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目录中删除:1、课程不再符合时代与社会发展的要求或通识教育理念;2、连续三学期无教师承担课程教学任务;3、连续三学期选课学生不足20人。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教师的通识教育课程讲授资格:1、在教学中散布违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及其他错误思想和观点;2、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教学任务;3、学生评教连续三轮低于85分;4、学生、专家、同行等反映问题较多,并经专家组或相关管理部门评估确有问题,限期整改一学期后仍无改观。

网上课程管理规章制度

网上课程管理规章制度

网上课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上课程的管理,提高课程的质量和效果,保障师生的权益,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网上课程建设第二条学校要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开展在线教育活动,推动网络教学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三条学校要加强对网上课程建设的管理,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明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人,确保课程的质量。

第四条学校要注重网上课程的设计,结合实际情况和学生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确保教学效果和效率。

第三章网上课程运行第五条学校要加强对网上课程的运行管理,确保课程的顺利进行,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

第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学团队,合理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网上课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第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课程评估制度,及时对课程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章网上课程考核第九条学校要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建立网上课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和标准,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规范的考核流程,将学习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情况的重要依据,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做出及时调整,提高教学质量。

第五章网上课程监督第十二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网上课程监督制度,明确监督的范围和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监督,检查教师和学生的课程情况和学习情况,做出及时的反馈。

第十四条学校要建立规范的监督流程,保证监督的公平公正,提高监督的效果。

第六章网上课程保障第十五条学校要加强对网上课程的保障,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和服务,保障师生的权益。

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保障机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十七条学校要定期开展对网上课程的分析,整理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

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是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学生知识结构、开拓学生视野、发展学生综合能力、培育学生健全品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通选课(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把通识教育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管理,构建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三条通选课设置原则1.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提升学生的文学涵养和艺术素养,有利于培育学生的健全人格和健康身心。

2.有利于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培养和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

应当强化学科交叉、专业融合以及课程的综合性,实现课程模块化,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3.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不同思路、视角与方法。

强调课程内容的价值导向性和思想引领性,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课程始终。

第四条通选课模块设置1.通选课总体设置为三大模块六类课程。

(1)通选(艺术)模块:对应“艺术天地”类别,开设公共艺术教育课程。

(2)通选(心理)模块:对应“心理健康”类别,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3)通选模块:包括“人文社会、科技世界、XX文化、创新创业”四个类别的课程。

以上三大模块六类课程组成了涵盖公共艺术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理论、XX特色文化、科学技术世界、职业生涯规划、创新创业教育、安全教育等人文社会和科学素养类内容的通选课体系。

2.学校在线下课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遴选引进通识教育类优秀在线课程(包括外校和本校教师建设的课程),丰富通选课资源。

第五条通选课学分设置及要求1.原则上所有通选课每门课程为1学分,对应16个学时。

2.四年制本科学生至少修读8学分,原则上在线课程(慕课)不得超过5学分。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武汉理工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管理办法(试行)(经2014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的养成,进一步加强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课程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的基本要求与学校其他各类课程一致。

第二章课程分类与审批第三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开设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经济管理类、艺术体育类、创新创业类5大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

第四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每门课的总学时原则上控制在32学时以内,由课程归口单位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进行设置,在课程申请开课时确定。

第五条学校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和教学资源,支持和鼓励校内教师开设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所需要的各类通识教育课程,聘请校外优秀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第六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开课审核与审批由教务处组织。

开课教师须按要求填写开课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教学资料,教务处审核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批开课。

聘请校外教师开设通识教育课程以及引进国内外优秀网络课程资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学生培养需求向教务处推荐校外优秀教师和国内外优秀课程资源。

第三章课程的修读与管理第七条全日制本科生必须修读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至少取得9个学分方可毕业,修读课程中必须包含艺术体育类课程中的艺术类相关课程且至少取得2个学分。

第八条理工科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人文社科或经济管理类课程,其他专业学生选修的通识教育课程必须包含科学技术类课程。

第九条学校为网络课程配备辅导教师,指导学生学习课程内容,完成相应的作业等学习任务,组织开展必要的课堂交流等活动。

学校支持和鼓励辅导教师在课程辅导过程中学习和借鉴相应课程的优秀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独立开设相应课程。

第十条通识教育选修课任课教师应给学生指定教材和参考书,鼓励教师使用自编讲义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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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纺院教字〔2015〕19号
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管理办法(试行)
为拓展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丰富人文素养课程体系,探索新型网络教学模式,共享优质网络课程资源,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的深度融合,我校拟于2015-2016-1学期开始,根据校《2015年教学工作计划》和《关于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分步开设通识教育网络课程。

为了提高网络课程的使用效益,规范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的使用与管理,明确管理部门、教师与学生的职责与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通识教育网络课程性质与要求
1.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分为通识类教育必修课和通识类教育任意选修课,简称网络必修课和网络选修课,分别对应我校的职
业基础课和素质拓展课中的任意选修课。

2.遴选或者引进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满足学生所需;体现开放性、动态性;着眼培养学生的基础性、发展性和创造性。

鼓励我校教师自主开发通识教育网络课程供学生选修或必修。

3.网络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放,可根据教学实际分批实施。

4.网络课程所修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分系统。

学时学分计算办法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课程学分以教务处建议学分为准。

5.网络必修课程学时学分不足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由课程教师采用线下集中教学等方式补足课时,帮助学生修满该课程规定学分。

具体方案由课程所属部门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批。

二、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的管理
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由教务处和课程所属部门共同管理。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课程所属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实施工作组”,其职责是负责课程遴选、师资遴选、选课管理、过程监控与协调等工作,保障通识教育网络课程顺利实施。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宏观指导通识课程开设及实施管理;根据学生需求和学校实际遴选通识课程;负责课程购买、系统安装、信息导入等相关事宜;负责学生选课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包括课程、教师、公告、工作量、访问量统计等);定期发布学生学习进程信息等。

(二)课程所属部门职责
课程所属部门应协助教务处遴选课程和推荐课程负责教师(课程负责教师名单于选课前二周报教务处备案),负责学生学习进程的全程监控、作业布置、组织考试、成绩处理及分析,并做好网络课程学习状况的调研等工作。

(三)网络课程的过程管理
1.教务处在前一学期末发布选课通知,告知学生选课对象、时间、开设课程等信息,各系组织学生选课。

2.学生自行登录“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络课堂”学习平台,了解课程的相关信息,并根据自己兴趣爱好选择课程,在教务系统中进行选课。

3.教务处从选课系统中将学生的选课信息进行汇总,并提供给课程开发公司。

4.课程开发公司负责学生信息导入;学习进度监控、课程访问统计分析;学生学习的导学、督学、答疑;在线客服解决学生、管理员等使用问题;学习进程中对学习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系统维护等工作。

5.教务处及课程所属部门定期发布学生学习进程信息,督促其按期完成学习任务。

其中,必修课每两周发布一次,选修课期中和期末各发布一次。

6.学期结束,课程开发公司将学生成绩导出,教务处将学生成绩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课程所属部门对作业、讨论、答疑、
成绩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组织学生进行课程评价。

三、通识教育网络课程学习及考核办法
1.学习方式:通识教育网络课程采用学生自主在线学习、教师在线辅导的方式进行,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成绩进行管理。

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按照课程学习要求完成以下内容:(1)观看课程视频;(2)提交作业;(3)参与课程讨论;(4)参加课程考试。

2.学习时间:学生可根据实际自选时间和地点在网络课程开放时间内自主完成学习任务。

各院系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学习方便。

3.学分计费:通识教育网络课程按照学分计费,同校内同类课程计费标准。

因个人原因造成课程不及格的学生,按照校内同类课程补考、重修规定执行。

4.考核方式:必修课课程学习完成后,学生需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课程的在线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任意选修课学习完成后,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参加课程的在线考试。

课程辅导教师依据学生完成学习内容情况评定课程考核成绩,建议学习内容所占分值为:观看课程视频占40%;课程考试成绩占35%;提交作业成绩占20%;参与课程讨论占5%。

成绩合格者给予登记成绩,获得相应学分。

四、通识教育网络课程负责教师的职责
1.课程负责教师应认真学习使用课程网络教学平台,熟练
掌握其各项管理功能。

2.在开课前必须学习课程要求,观看课程视频,做好课程导学。

发布课程考核要求(包括阶段在线考核的次数、作业的次数与要求、课程结业考核的方式与要求)、学习进度安排等。

3.全程跟踪和监控学生学习进程,及时发布学生学习进程信息,特别关注学习情况不正常的学生并做好教育工作,督促其按期完成学习任务。

定期发布课程学习公告。

如:作业通知、教学活动预告、资源更新通知等。

参与学生网上交流讨论,师生互动。

4.学期末做好课程集中考试相关工作,提交网络课程学习质量分析总结报告。

必修课的课程负责人需协助教务处组织补考工作。

五、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管理的考核
1.教务处每学期末组织网络课程学习管理情况考核,按照每门课程的选课人数、课程导学(学习进度安排)、作业布置、参与讨论、考试组织、学生及格率、课程调研报告提交情况等对教师负责的课程进行综合考核。

2.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考核等次系数分别为:优秀1.2、合格1.0、不合格0.8。

六、通识教育网络课程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通识教育网络课程的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如下:
通识教育网络课程教学工作量 = 选课学生人数 * 0.1 * 考
核等次系数
选课学生人数不足100人的按100人计算教学工作量。

七、其他
1.本办法自2015-2016-1学期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1月4日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院办 2015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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