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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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保健管理制度

孕产保健管理制度

孕产保健管理制度孕产保健管理制度的要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健全孕前保健体系。

孕前保健是孕妇在怀孕前期接受医疗健康检查,进行身体体检,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和生育准备情况,及时发现慢性疾病、遗传病等高危因素,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提高怀孕成功率,降低孕产风险,增加母婴的健康指数。

二、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服务体系。

孕产期保健是孕妇在怀孕期间接受各项产前检查,定期进行产检,进行孕妇病史、家族史、遗传史等的汇总和评估,制定个性化的产前护理方案,对孕妇进行全面的身体和心理护理,强调孕妇的营养补充、体力锻炼、心理疏导等,增强孕妇的自我保护意识,降低孕产风险,确保母婴的健康平安。

三、建立健全产后康复保健服务机制。

产后康复是孕妇分娩后进行产后康复恢复期,注意休息、合理膳食、均衡营养、防止产后感染、促进产后伤口愈合,有效减少产后出血、继发性感染等并发症,加强母婴关系的亲子互动,建立母婴的亲近感,促进母婴的身心健康,增进家庭的幸福和和谐。

四、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普及。

孕产妇健康教育是指对孕产妇和家属进行相关孕产知识的传授,提高他们的孕期保健意识,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预防和避免一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促进孕妇的身心健康,增加母婴的健康幸福指数。

五、强化孕产保健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孕产保健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是非常关键的,需要有严格的落实和监督机制,保障各项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产妇得到全面的保健服务,维护孕产妇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权益,保障母婴的安全和健康。

综上所述,孕产保健管理制度是为了提高孕妇的生育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减少新生儿死亡率,促进母婴的健康,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而建立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健康管理制度。

只有建立健全的孕产保健管理制度,才能有效促进孕产妇的健康和母婴的安全,实现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高度重视孕产保健管理制度,加强对其实施和执行的监督,全面提升孕产妇和母婴的健康水平,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
一、负责全乡(镇)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

掌握全乡孕产妇管理的基本情况:包括孕产妇数、出生数、围产儿、婴幼儿、孕产妇死亡及出生缺陷等,并及时上报。

二、参加县级例会。

定期召开村级妇幼保健人员(含接生员)例会,并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检查孕产妇系统管理、接生质量和产包配备、消毒使用等工作情况,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并做好记录。

三、负责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建卡(表A)、定期产前检查、孕32^36周之前确定分娩地点、产后42天检查工作(孕妇可持卡到上一级医疗保健单位产前检查或住院分娩);负责本乡范围内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回收、核实、统计,定期总结全乡(镇)孕产妇系统管理情况,并上报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

四、负责妊娠早、中、晚期高危筛选评定以及持有外单位“高危妊娠联系卡”孕妇的高危管理,负责重度高危转诊、追踪、报告、产后访视、结案等。

妇幼人员必须定期下村巡回指导,落实高危管理。

设置表B、C、D、E,做好各项记录。

五、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妇幼卫生知识。

六、开展住院接生,建立基本设施、设备齐全、布局合理、人员技术配套的产科,严格执行助产技术常规。

浅谈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实施方法

浅谈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实施方法

浅谈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实施方法孕产妇系统管理是指从怀孕13w之前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开始,孕期有规范化产检5次以上,产后有2次家庭产后访视,产后42d进行健康体检1次。

通过孕产妇系统管理,及早发现各种孕期高危因素并及时处理,从而有效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的死亡率,减少病残儿的出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近年国家为了提高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包括:免费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孕期免费产检,孕13w前建册的免费化验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5项、肾功能3项、血型、乙肝5项,孕期在中晚期各有2次免费化验血常规、尿常规、免费家庭产后访视2次,免费产后42d健康检查,对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给予住院分娩补助500元。

1孕期管理1.1孕早期(孕13w之前)管理孕妇13w前进行第一次产前检查,主要是确定宫内妊娠,推算孕周和预产期,指导叶酸的服用,在完善各项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建立围产保健手册,询问的一般情况及相应病史、体格检查、专科检查、辅助检查、高危因素、综合评估及处理等详细、完整地记录。

对于不宜继续妊娠者及早终止妊娠。

1.1.1一般情况询问孕妇及其配偶的姓名、身份证信息、职业、联系电话,孕妇的孕产史、月经史、避孕史、妇产科手术史、药物过敏史等,特别注意夫妇双方的遗传和家族史。

1.1.2一般体格检查观察孕妇的营养、发育和精神状态,测量身高、体重并计算体质指数,测量血压和进行心脏及肺部的听诊,注意乳房的发育及乳头是否有凹陷,检查四肢及脊柱,注意骨盆及下肢有无畸形。

1.1.3妇科检查检查外阴、炎症、肿物等,注意阴道分泌物量和性状,宫颈有无炎症或接触性出血,子宫的位置、大小,判断子宫大小是否与停经天数相符合,检查附件区有无压痛、肿物等。

1.1.4基本辅助检查B超、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空腹血糖、血型(ABO 和Rh血型)、乙肝两对半、丙肝、艾滋病、梅毒、TORCH、心电图等进行综合分析,告知孕妇本次检查的情况,并进行孕早期保健指导:服用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避免不良因素及病毒感染等对胎儿的影响,有严重的内科疾病的要尽早做进一步的全面检查以确定是否继续妊娠,如出现阴道流血、腹痛、呕吐、发热等要及早到医院就诊,最后一定要告知孕妇下次检查日期。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孕产妇的管理,保障其身体健康和生育权益,提高产妇和新生儿的生存率和健康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孕产妇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对孕产妇实行全程管理和全方位照护,确保孕期、分娩期和产期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四条孕产妇管理工作的宗旨是保护女性的身体健康,确保母子的安全,提高女性幸福指数。

第二章孕妇健康管理第五条孕妇健康管理是重要的孕产妇管理内容,该项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孕妇健康管理,保证孕妇在孕期的身体健康和胚胎的正常发育,降低不良生殖史及新生儿死亡率。

第六条孕妇健康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孕妇体检、健康咨询、优生健康教育和体育活动。

第七条孕妇体检是保障孕妇身体健康的重要方式,孕妇应该按时参加医生的体检,查验孕妇的血液、尿液以及各项指标。

第八条孕妇健康咨询主要包括产前心理疏导、孕妇饮食指导、孕妇合理运动和合理用药。

第九条产前心理疏导应是孕妇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孕妇的紧张和不安情绪进行疏导和调节。

第十条孕妇饮食指导主要是告诉孕妇不同孕期的营养需求,提供科学的饮食指导,保证胚胎的正常生长发育。

第十一条孕妇合理运动是孕妇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合理的运动对孕妇的身体有益,可以促进孕妇血液循环,增加孕妇的抵抗力。

第十二条合理用药是孕妇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孕妇应该按照医生的指导,合理用药,减少药物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第十三条孕妇健康管理的目标是让孕妇在孕期健康、安全地度过。

第三章分娩管理第十四条分娩管理是孕产妇管理的重要环节,分娩安全和母婴平安是分娩管理的核心。

第十五条分娩前,应对孕妇的身体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和胎儿的位置、大小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分娩方案。

第十六条分娩时,应有专业的医护人员予以陪伴,并根据孕妇的身体情况和分娩进展,采取合适的分娩方式,例如自然分娩、剖腹产等。

第十七条分娩后,应对产妇进行全程照护,包括伤口处理、子宫回缩等,确保产妇恢复良好。

孕产妇系统管理与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与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孕产妇系统管理就是从怀孕三个月到产后一个月这段时间内,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由专业的妇幼保健人员进行定期检查管理,发现异常及时治疗。

凡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过婚前健康检查的妇女,在怀孕满三个月时,及时到当地国家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科或妇产科登记,建立围产期保健卡册,将免费享受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在建卡的同时,进行第一次检查;怀孕第4至7月,每月检查一次;怀孕第7至9月,每两周检查一次;怀孕第9至10月,每周检查一次。

孕妇临近产期,应尽快到当地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产后,将由系统管理的医疗保健机构派人或这些机构委托就近的妇幼保健员,分别于产后第3天、7天、14天、28天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如发现产妇或婴儿有什么异常情况,及时给予处理和治疗.通过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使其安全渡过妊娠、分娩、产褥期,早期预防孕产妇并发症和危害胎婴儿的各种疾病,以保证母子孕产期的安全。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儿童身体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2009年起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列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通过实施孕产妇保健项目,提高社区妇幼卫生服务能力,减少妊娠期危险因素,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二)年度目标2010年城市达到85%、农村达到60%。

2011年城市达到90%、农村达到70%。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内容2010年项目在全市开始实施,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如下:(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服务规范。

严格执行卫生部制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吉林省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规范》,统一规范服务对象、内容、方式、流程等.(二)建立和完善社区妇幼卫生保健网络。

建立以市妇幼保健院为枢纽,各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为骨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社区计生、派出所、民政等部门为辅助的妇幼卫生管理和服务网络,探索适应新时期妇幼保健工作的新方法。

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化管理制度
1.早孕建册:我院妇保人员通过了解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督促怀孕妇女在孕13周前到我院妇幼保健科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第一次产前随访,并及时填写孕产妇基本信息,发现高危妊娠孕妇及时转诊至市妇幼保健院。

2.产前检查:早孕建册后,督促孕产妇到有资质的助产机构进行孕中期及孕晚期检查,在整个孕期至少进行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娠孕妇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定期随访高危孕妇诊疗情况,发现未按预约时间复诊的应追访。

3.住院分娩:要求到有资质的社区医院及助产机构住院分娩。

4.产后访视:产妇分娩出院后,妇幼保健人员于产妇出院后一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随访1次,进行产褥期保健,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5.产后42天健康检查:我院负责为产妇做产后42天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可到原分娩医疗机构检查,对其进行计划生育、卫生保健、母乳喂养等指导。

孕产妇妇幼管理制度

孕产妇妇幼管理制度

孕产妇妇幼管理制度一、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1. 孕产妇预防保健管理制度(1)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对孕妇进行全面健康评估和建档,包括孕前健康状况、孕期体重管理、孕期血糖、血压监测等内容,建立详细的健康档案,供医护人员及时查阅和分析,为孕妇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2)孕妇定期体检制定孕妇定期体检计划,包括孕初、孕中、孕晚和分娩前的多次体检,并提供孕妇唯一专属的专业医疗团队进行全方位评估和指导,确保孕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健康发育。

(3)孕产妇营养管理针对孕妇的不同体质和孕期特点,制定合理的营养膳食方案,提倡孕期饮食均衡、多样化,保证孕妇及胎儿的各项营养需求,预防孕期疾病发生。

2. 产妇产后保健管理制度(1)产后健康评估产后立即对产妇进行健康评估,包括伤口愈合情况、子宫恢复情况、哺乳状况等,及时发现和处理产后并发症,确保产妇康复。

(2)产妇康复护理建立完善的产妇康复护理机制,包括营养膳食、产后体形恢复、心理疏导、哺乳指导等内容,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护理服务,促进产妇身心健康。

3. 婴幼儿管理制度(1)新生儿护理建立新生儿护理标准,包括新生儿出生后的第一时间抢救、新生儿母乳喂养、新生儿营养、新生儿疫苗接种等内容,确保新生儿的健康成长。

(2)婴幼儿健康管理制定婴幼儿健康管理计划,对婴幼儿进行定期体检、生长发育评估、营养喂养指导、疫苗接种等内容,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确保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二、人员配备及培训制度1. 医护人员配备建立孕产妇妇幼管理团队,包括妇产科医生、产科护士、助产士、儿科医生、儿科护士等专业人员,确保孕产妇及婴幼儿得到全面的健康管理和护理。

2. 专业培训定期开展孕产妇妇幼管理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妇产后护理、婴幼儿护理、心理疏导等内容,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设施及设备管理制度1. 妇产科病房建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妇产科病房,配备先进的产房设备、新生儿护理设备、婴幼儿护理设备等,为孕产妇及婴幼儿提供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

村级卫生所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

村级卫生所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

村级卫生所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
村级卫生所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
1. 孕产妇的基本信息管理:管理村级卫生所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孕次、分娩日期、身体状况、意见
与建议等信息,以便于对孕产妇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和分析。

2. 孕妇健康体检:对所有孕妇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包括
测量体温、血压、体重等,检查病史、遗传史、既往病史等,以便
于提前发现高危孕妇,及时采取措施保护其和胎儿的健康。

3. 预防性保健管理:对孕产妇进行预防接种、保健咨询、保健
教育等工作,宣传如何保护个人和胎儿的健康,配合妇幼保健科开
展孕期保健、产前筛查等工作。

4. 孕产妇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护理:在孕期和分娩过程中提供
必要的护理和支持,预防、发现和处理产前和产后并发症,提高孕
产妇的生育率和生育质量,并降低孕产妇和胎儿的病死率。

5. 产后康复和健康管理:在产后对母婴进行康复护理,并对母
婴的健康管理进行跟踪和评估,对需要的孕产妇进行产后康复指导,提高孕产妇的抗病能力和健康素质。

6. 孕产妇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维护孕产妇管理信息系统的正
常运行,保证孕产妇健康管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村级卫生所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较为繁琐而且层次分明,
每个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旨在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和胎儿的健康,
达到母子平安的状态。

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实施办法

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实施办法

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实施办法孕产妇系统管理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d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和保健指导。

简单解释为早孕(12w之前)建册,孕期检查5次以上,产后访视2次,42d检查一次。

即3-5-3-1管理。

为达到孕产妇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死亡,首先要建立建全村、乡、县三级网,明确职责,实行统一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达到减少孕产期合并症。

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提高人口出生素质。

自2009年实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工作以来,农村孕产妇管理工作有了良好的改观。

国家对农村孕产妇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与帮助,农村孕产妇惠民政策中包括:孕妇免费建立保健手册,免费孕期产科检查,免费化验血尿常规、血糖3次,肝功、肾功、乙肝两对半、血型、HIV一次,免费产后家庭访视2次,产后42d检查1次。

对农村户口的产妇住院分娩国家补助300元,这一系列惠民政策提高了孕妇乡镇卫生院检查的几率,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可以及时掌握全乡镇的孕妇情况,从而提高了农村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

孕产妇系统管理中筛查、管理高危孕妇是妇女保健人员工作重点,做好孕期保健管理,可降低产时高危风险程度,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

1建立健全三级网建立健全村、乡、县三级网,明确职责,是做好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服务的前提条件。

1.1确立村级妇幼人员,明确其职责依据农村实际情况,建议妇幼人员兼职村里计生员或妇女主任,便于掌握全村人口及孕妇情况,与计生部门做到资源共享,数据一致。

村级妇幼人员负责每月上报新生儿、新婚、怀孕及育龄妇女死亡情况。

督导准备怀孕妇女口服叶酸,督导孕妇怀孕12w内建册,督导孕检及负责产后入户访视2次。

1.2乡镇级妇幼人员乡镇级妇幼人员负责培训村级妇幼人员,为怀孕妇女早孕建册,孕期检查,高危产妇产后访视及督导产后42d的检查,孕产妇的健康宣教等等,定期督导检查村级妇幼人员工作。

1.3县市级妇幼人员县市级妇幼人员负责培训乡镇级和村级妇幼人员,定期督导考核村、乡两级工作,促进妇幼工作进一步开展。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前言孕产妇系统保健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它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优生优育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是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近年来农村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经验而制订的.通过建立健全村,乡,县三级医疗保健网,明确责,实行统一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达到减少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的发病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应以提高产科质量为中心,筛选高危孕妇为重点,实行分级分工管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管理范围,提高保健质量.在已普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地方,可逐步开展围产保健工作的试点.一,孕产期保健内容:(一)早孕保健1.对怀孕妇女要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2.凡确诊的孕妇应列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范围,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3.对早孕妇女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指导,包括避免接触各种有害有毒物质.4.对有异常症状或发现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及时诊查,指导或转送上一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管理范围,重点监护.(二)产前保健1.检查次数和时间初查:孕3个月(孕12周)前1次.复查:孕5―6个月(孕20周~24周)1次.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 均应在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及早终止妊娠.孕7~9个月(孕28~36周)每月1次.孕9个月(孕36周)后每10天左右一次. (孕妇产前检查次数一般不应少于5次,高危孕妇酌情增加复查次数.)2.检查内容(1)初查内容(孕12周内)①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史等,并推算预产期.②进行体格检查,包括测身长,体重,血压,妇科检查.③常规化验:尿常规,血色素,必要时作尿糖,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等.④逐项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列入系统保健管理范围⑤筛查高危妊娠,进行高危评分.(2)复查内容:孕5―6个月(孕20~24周)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②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胎心,宫高,腹围,浮肿,初产妇或有难产史者需进行骨盆外测量.逐步推广使用妊娠图.③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④根据需要复查血色素,尿蛋白.孕7个月(孕28周)后:①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胎方位,注意有无浮肿.②必要时复查尿蛋白,血色素,肝功能,血型和超声波检查.③指导孕期卫生,营养,自我监护方法和作好母乳喂养的准备.④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三)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1.高危妊娠的筛查:凡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农村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高危评分标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 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作特殊标记,定期随访,追访.(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可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3)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待产分娩.(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尽早动员中止妊娠.(5)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应提高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孕妇门诊,确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儿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确保母儿平安.(6)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实施.(四)产时保健:(1)有条件的应提倡和宣传住院分娩.(2)家庭分娩要严格执行接生常规,认真观察产程,正确处理分娩,提高产科质量,防止产时并发症.(3)重点抓好"五防""一加强".①防滞产:严密观察产程,推广使用产程图.②防感染:严格产房和接生器械的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③防产伤:严格执行各产程处理常规,正确助产,正确处理难产.④防出血:认真处理各产程,切实做好产后的出血防治工作.⑤防窒息:严密观察胎心,预防胎儿窘迫,注意清理新生儿呼吸道,处理好第一次呼吸,加强新生儿护理及保暖工作.一加强:加强高危孕妇的产时监护和产程处理.(五)新生儿保健1.推广新生儿阿氏评分,评分7分及以下者重点监护.2.加强管理,注意新生儿保暖,防止新生儿窒息.3.早抱奶,正常新生儿产后即可抱奶,母婴同室,同床者应进行指导,防止意外.4.婴儿室内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高危儿应重点护理,必要时可请儿科医师诊治.5.做好对母亲护理新生儿知识的宣传,指导科学育儿.(六)产褥期保健和产后访视1.产褥期保健:重视产褥期保健,严格执行产褥期护理常规,防止产褥期感染.注意恶露,子宫收缩,体温及全身状况,及时处理异常.积极开展产褥期保健的卫,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科学喂养.2.产后访视:访视次数:3―4次,产后第2天或出院后第2天必须初访.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访视内容:产妇:(1)了解一般状况: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2)测体温必要时测血压.(3)检查:乳头有无皲裂,乳房有无红肿,硬结,乳汁分泌量,乳腺管是否通畅.宫底高度,子宫硬度及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有无红,肿,热,痛.观察恶露量及性状.(4)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合并症.(5)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科学喂养.(6)指导避孕方法.新生儿:(1)了解出生史和出生后的情况: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声,吸吮和大小便.(2)测体温,称体重.(出生第25―28天时)(3)全身检查:头面,五官,皮肤和畸形.注意皮肤黄染出现的时间及程度,有无感染,检查脐部有无出血,渗出物的性状,局部红肿及脐带脱落情况.(4)指导计划免疫程序,指导新生儿护理及开展科学育儿知识宣教.(七)产后健康检查产妇一般在产后42天―56天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1.一般健康情况,血压,浮肿,乳房,乳头等.必要时查尿蛋白.2.妇科检查:外阴,阴道,伤口愈合情况,宫颈有无裂伤,糜烂,子宫复旧情况,有无脱垂和张力性尿失禁.3.婴儿检查:观察婴儿面色,精神,吸吮,哭声等情况,了解营养,发育状况.全身体格检查,必要时测体温和作实验室检查.二,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分级和职责(一)管理分级: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实行医疗保健机构三级分工负责.在统一的管理办法之下,充分发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形成自下而上的村,乡(镇),县农村三级网. 村级为卫生所(室),妇幼保健人员或助产人员.乡(镇)级为卫生院,防保组或妇幼保健组.县级为医院妇产科,妇幼保健院,所,站妇保科.(二)各级职责1.村级职责:(1)有专人分管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负责掌握本村早孕人数,填写孕产妇登记簿,掌握本村出生人数,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人数及有关数据,发现死亡及时上报.并定期向乡卫生院妇幼人员汇报本村孕产妇情况,动员本村早孕妇女去乡卫生院作孕期初查建立孕管卡(册).(2)有条件的村可按孕管要求建卡(册),初查和定期作产前检查,并详细填写检查结果,发现异常及时转送乡卫生院.(3)凡开展接生的村,要认真执行接生常规,发现异常变化,及时报告或转上级医院处理.(4)做好产后访视,指导产褥期卫生和新生儿的喂养和护理,以及避孕节育措施的指导,督促产后42天―56天去乡卫生院作检查.(5)定期参加乡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汇报孕产妇管理工作情况,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乡(镇)卫生院职责(1)掌握全乡(镇)孕产妇管理基本情况.定期召开村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布置,督促,检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2)负责高危妊娠筛查,专册登记和乡所在地的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会诊,转诊,分类指导).(3)负责高危孕产妇和难产产妇的产后访视.(4)负责产后42―56天健康检查.(5)负责本乡范围内孕产妇管理手册的建卡,回收,统计,定期总结全乡孕管情况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站.(6)负责检查村级科学接生质量,产包配备,消毒使用情况,指导解决接产中的疑难问题.(7)负责指导培训村级妇幼保健人员.(8)建立基本设施齐全,布局合理的乡卫生院妇产科.开展住院接生工作,严格执行住院接生常规.3.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1)在卫生局领导下,制订全县孕管计划,指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检查评比,总结孕管工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2)负责本县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孕管卡(册)的印制,发放,管理工作.(3)召开乡妇幼保健人员例会,组织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人员,提高孕管工作质量,协助解决乡(镇),村级孕管工作中疑难的问题.(4)负责全面孕管资料的统计,分析,质控工作.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孕管工作情况.(5)承担部分地段孕管工作,开展围产保健试点,抓点带面,指导面上工作.(6)开设孕管门诊,创造条件设高危门诊及少量观察床位.(7)开设优生优育遗传咨询门诊,创造条件建立实验室.开展胎儿质量监测.4.县医院妇产科职责(1)开设高危妊娠门诊,高危病房,负责对高危妊娠诊断,处理及难产会诊,转诊,抢救工作,接受基层转送高危孕妇待产.(2)配合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全县孕产妇系统保健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3)做好本院孕产妇,围产儿死因分析,并及时向同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4)对来本院作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健康检查的孕产妇要认真填写孕管卡(册),并按要求通知产妇休养地的卫生院进行产后访视,负责来院分娩产妇产后孕管卡(册)的转送.(5)承担划定地段的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任务.三,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一)健全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是做好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因此,必须重视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的建设.在人,财,物三方面不断加强,充实.基层产科建设,要求达到规范化.同时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系统的,完整的管理办法.做到各级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上下交流,互相协作,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水平.(二)组织县孕产妇系统保健协作组(领导小组)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成立县孕产妇系统保健协作组(领导小组),协作组以县卫生行政领导,医院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单位领导和业务骨干,及部分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共同组成,成为本地区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其常设机构在县妇幼保健机构内.其主要任务:1.协调三级妇幼保健网,加强医疗保健单位孕管工作的协作.2.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工作质量,了解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总结经验,组织学术交流.3.制定本地孕管工作的有关业务操作常规和制度.4.定期开展本地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死因审定工作.通过审定,确定"可避免死亡""不可避免死亡"及"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5.编写,审定有关孕产妇系统保健知识的宣传资料.(三)成立产科抢救小组县医院或有条件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成立妇产科,内外科为主体,各有关科室人员参加的产科抢救小组,该小组有进行产科急诊抢救的能力,在接到基层产科急诊时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四)建立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以卫生部颁发的"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要求"中农村部分的指标和要求为目标. 以孕产妇系统保健的工作指标,质量指标为依据,建立统一的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指标,质量指标和有关的常规标准等制度.检查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质量,进行质量控制和孕管工作的评估,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任务.同时注意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资料统计分析和利用.(五)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的使用和运转1.各地应建立统一的孕管卡(册):孕管卡(册)内容包括自早孕建卡登记开始至产褥期,产后健康检查,结束为止,母婴主要病史,体征及处理情况,是孕产期全过程的病史摘要或索引.孕管卡(册)是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系统管理,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互通信息,加强协作的媒介,又是进行保健管理分析的原始数据资料.2.卡(册)的使用和运转: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省或市,地)制定统一的使用和运转程序,但应该简便易行,提高效率,避免重复,繁琐.一,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运转程序:1.乡(镇)卫生院或有条件的村妇幼保健人员负责对所管辖地区内的怀孕妇女建立孕管卡(册),并进行早孕检查和初筛高危孕妇,专册登记工作.凡可疑高危孕妇者应转乡卫生院建卡,专案管理,村可协助管理.2.将卡(册)交孕妇本人或乡卫生院保管,孕妇定期在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所进行产前检查,并详细填写检查结果.3.孕妇入院分娩时应将卡(册)交分娩单位或由保管单位转出,出院时分娩单位应完整填写分娩及产后母婴情况,预约好产后健康检查日期,并负责将卡(册)转送产妇休养地或居住地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产后访视.4.村,乡(镇)妇幼人员按要求进行产后访视,并填写卡(册).5.产后健康检查后,检查单位收回卡(册),并将新生儿情况小结.定期集中卡(册)交回孕产妇居住地乡(镇)卫生院.6.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县妇幼保健单位.7.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本县孕管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定期逐级上报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

乡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乡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早孕检查:在婚检过程中发现或村妇幼保健员通过了解所管辖范围的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督促在停经13周内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机构建卡产检。

建卡时领取1张CPU卡,并给予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

二、产前检查:孕妇在孕期要到各级医疗保健单位进行至少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娠者应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告知在孕10-24周前到有产前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诊断。

发现高危因素,进行高危评分、专案管理。

早发现妊娠合并症,及时治疗。

对患严重疾病,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应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三、产时保健:要求到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重点做好“五防”即防滞产、防出血、防窒息、防产伤、防感染。

提倡自然分娩,掌握剖宫产、阴道助产、和会阴切开指征。

四、产后访视:至少1次,正常分娩的产妇由卫生院妇保人员或由经培训考核后的村卫生所乡医承担,高危妊娠或难产分娩的产妇应由乡级妇保人员承担。

要求产妇出院后1周左右访视,视情形增加访视次数,并填写和回收《孕产妇系统保健手册》。

五、产后健康检查:督促产妇携婴儿于产后42天,到产后休养地或住院分娩单位进行母婴健康检查。

村级卫生所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

村级卫生所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

村级卫生所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第一篇:村级卫生所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职责一、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卡。

二、掌握全村或社区内孕产妇数、出生数、婴幼儿数、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新生儿死亡人数及有关数据,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

三、边远山区取得《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的接生员可开展产前检查,但必须在乡(镇)卫生院建卡后转到村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孕32-36周无论是否高危,都必须动员孕妇到乡(镇)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检查,并动员住院分娩。

四、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及避孕节育措施。

督促产妇产后42天到上一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母婴检查。

五、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妇幼保健知识。

六、参加例会,汇报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情况。

第二篇: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管理条例》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

第三条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是指从妊娠开始到分娩后42天,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和胎(婴)儿进行的定期检查、保健指导和追踪管理。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对象为所有孕产妇,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孕产妇和新生儿。

第四条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服务内容第五条孕期保健从确定妊娠之日开始进行孕期检查。

孕早期检查一次、孕中期每4周检查一次,孕28周以后每2-4周检查一次,孕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有高危因素者根据病情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一)孕早期(孕12周前)及时发现孕妇,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在孕12周之前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根据孕妇意愿选择分娩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应同时建立产前检查记录单。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一)健全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是做好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因此,必须重视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的建设。

在人、财、物三方面不断加强、充实。

基层产科建设,要求达到规范化。

同时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系统的、完整的管理办法。

做到各级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上下交流、互相协作、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水平。

孕5—6个月(孕20~24周)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

②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胎心、宫高、腹围、浮肿,初产妇或有难产史者需进行骨盆外测量。

逐步推广使用妊娠图。

③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

④根据需要复查血色素、尿蛋白。

孕7个月(孕28周)后:①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胎方位、注意有无浮肿。

②必要时复查尿蛋白、血色素、肝功能、血型和超声波检查。

③指导孕期卫生、营养、自我监护方法和作好母乳喂养的准备。

④预测分娩方式、决定分娩地点。

二)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1.高危妊娠的筛查:凡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农村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高危评分标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

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

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1)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作特殊标记,定期随访、追访。

(2)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

病情缓解后可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

(3)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待产分娩。

(4)凡属妊娠禁忌症者,应送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尽早动员中止妊娠。

(5)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应提高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孕妇门诊,确定合理治疗方案,选择对母儿有利的分娩方式,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确保母儿平安。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一、前言孕产妇是社会的脆弱群体,她们需要特殊的关怀和保护。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了保障孕产妇的权益,提供全方位的护理和支持,保障母婴健康。

本文将从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以及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改进等方面进行分析和阐述。

二、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重视也日益增强,尤其对于孕产妇的关注日益增加。

然而,目前我国孕产妇管理制度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地区之间管理不一致、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

因此,有必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为孕产妇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从而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促进母婴健康。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的建立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 促进母婴健康。

建立系统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孕产妇的保健水平和质量,减少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疾病和死亡率。

2. 提高服务质量。

规范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孕产妇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孕产妇提供更全面、更专业的护理服务。

3. 保障孕产妇权益。

建立孕产妇的管理制度可以规范服务行为,保护孕产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1. 建立全面的孕产妇健康档案。

对于所有孕产妇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孕期的身体状况、孕检结果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医护人员及时了解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并制定相应的护理计划。

2. 建立完善的孕期护理制度。

包括了解孕期孕妇的基本情况、孕期常见病的预防、产前保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等内容,保障孕产妇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

3. 建立周全的孕产妇分娩管理制度。

规范孕产妇的分娩流程,确保医疗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分娩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并加强产后护理。

4. 建立健全的孕产妇健康教育制度。

包括孕产妇日常生活的注意事项、孕期营养、产后恢复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孕产妇的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 建立孕产妇危急病例管理制度。

对孕期产生临床并发症和重要疾病等突发状况给予及时处理,提高孕产妇的存活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1

孕产妇系统管理1

周时复查尿蛋白。

4.测量宫底高度、腹围、听胎心,28周起绘妊娠图(图1),
观察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5.有条件者,孕18~24周做超声产前诊断。

6.提供营养及心理保健指导,纠正贫血,补铁补钙。

7.孕26周左右筛查血糖,无条件者可检查尿糖。

8.此期胎儿感觉神经细胞发育,用药不当可造成耳聋等,
应当注意避免听力损伤。

(二)临产诊断

临产开始的主要标志为出现有规律的子宫收缩,
并逐渐增强,持续30秒以上,间隔5—6分钟。同时伴
有进行性的宫颈管消失、宫口开大和胎先露下降。
正常分娩助产技术
四、产程观察与处理

(—)原则 以孕产妇及胎婴儿为中心,提供安全、高质量的服务。

1.必须要有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
管理程序

1、村保健员、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的
怀孕妇女,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
行早孕检查和宣传,并对妊娠妇女进行高危
筛查。

2、将《手册》交孕妇本人,告知在指
定的村保健员、乡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
进行产前检查,并详细填写检查结果。在产
前检查中发现有高危因素产妇,及时进行高
危评分,高危孕妇重点登记管理,并在《手
书》,能处理正常分娩,能识别异常情况的医生处理产程。

2.医务人员应热情、和蔼,友好服务每一位产妇。

3.在产程中产妇处在体力消耗、精神紧张状态,应给予精神、
体力及心理的全面支持。

4.产程中母婴处在应激状态,许多危险因素可加重或突然发生,
因此观察要仔细、严密,及早发现异常并给予恰当处理,避免医源性危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的要求,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系统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凡是怀孕的妇女要做到孕早期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和册,按孕产妇系统管理要求对孕产妇进行定期检查,进行产前、产时及产后保健宣教工作、按要求进行产后访视,认真做好产后42天结案工作,及时筛查及治疗高危孕产妇,对其进行重点管理,要求住院分娩,确保母婴平安。

三、注重产褥期保健,防止产后并发症的发生,指导产褥期卫生及母乳喂养,并且将孕产妇保健资料进行档案化管理.
四、做好孕产妇卫生保健指导,宣传孕产妇保健知识,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对每位孕产妇保健资料进行系统分析评价。

五、每年将本地区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为进一步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奠定基础。

村级孕产妇管理制度

村级孕产妇管理制度

村级孕产妇管理制度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孕产妇的生产条件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但在农村地区,由于医疗资源、信息和服务的不足,贫困地区的孕产妇面临更加严峻的生产风险。

针对这一问题,农村地区需要建立针对孕产妇的管理制度,以保障孕产妇的生产安全和健康。

二、目的1.保障孕产妇的生产安全和健康;2.提供全面的孕产妇保健服务;3.提高孕产妇的生产关怀水平;4.加强对孕产妇的关爱和帮助。

三、制度内容1. 孕产妇登记管理(1)村级卫生站/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孕产妇登记档案,并及时更新孕产妇的健康档案和生产档案;(2)对于已登记的孕产妇,应当按月进行健康检查,并在孕期的第5个月、7个月和9个月分别进行一次专科产前检查。

2. 孕产妇健康宣教(1)村级卫生站/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开展孕产妇健康宣教活动,包括孕产妇生活保健、饮食指导、注意事项等;(2)针对高危孕产妇和初产妇,应当开展个性化的健康宣教和指导。

3. 产前检查服务(1)村级卫生站/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孕产妇产前检查制度,对所有孕产妇进行孕期检查和健康评估;(2)对于高危孕产妇,应当进行更加细致的产前检查,并提供更加全面的保健服务。

4. 产前护理(1)对于孕期健康状况良好的孕产妇,应当提供孕期护理指导,并进行产前保健;(2)对于孕期有特殊需求的孕产妇,应当提供个性化的产前护理方案,并进行跟踪护理。

5. 分娩服务(1)村级卫生站/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孕产妇分娩服务,安排专业的助产士协助分娩;(2)对于高危孕产妇,应当及时转诊到有条件的医院进行分娩。

6. 产后护理(1)对于分娩后的孕产妇,应当进行产后护理,并进行产后随访服务;(2)对于产后恢复缓慢或有其他异常情况的孕产妇,应当提供更加全面的护理和康复指导。

7. 孕产妇关怀(1)村级卫生站/服务中心应当积极开展孕产妇关怀活动,如孕产妇集体健康活动、孕产妇交流会等;(2)对于孕产妇家庭有困难的情况,应当提供合适的物资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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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F - 、•前言孕产妇系统保健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 天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 它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实现优生优育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是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总结近年来农村开展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经验而制订的.通过建立健全村,乡,县三级医疗保健网,明确责,实行统一的管理, 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达到减少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和难产的发病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目的.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应以提高产科质量为中心,筛选高危孕妇为重点,实行分级分工管理,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管理范围, 提高保健质量.在已普及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的地方可逐步开展围产保健工作的试点.一,孕产期保健内容:(一)早孕保健1. 对怀孕妇女要做到"三早": 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2. 凡确诊的孕妇应列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范围,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3. 对早孕妇女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指导,包括避免接触各种有害有毒物质.4. 对有异常症状或发现高危因素的孕妇应及时诊查, 指导或转送上一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管理范围, 重点监护.(二)产前保健1. 检查次数和时间初查: 孕 3 个月(孕12 周)前 1 次.复查:孕5—6个月(孕20周〜24周)1次.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均应在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及早终止妊娠•孕7〜9个月(孕28〜36周)每月1次.孕9个月(孕36 周)后每10 天左右一次. (孕妇产前检查次数一般不应少于5次,高危孕妇酌情增加复查次数.)2. 检查内容(1)初查内容(孕12 周内)①详细询问病史:包括既往史,孕产史,家族史,遗传史等,并推算预产期.②进行体格检查, 包括测身长, 体重, 血压, 妇科检查.③常规化验:尿常规,血色素,必要时作尿糖,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能等.④逐项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 列入系统保健管理范围⑤筛查高危妊娠, 进行高危评分.(2)复查内容: 孕5—6 个月(孕20 〜24 周)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了解胎动出现时间.②产科常规检查:血压,体重,胎心,宫高,腹围,浮肿,初产妇或有难产史者需进行骨盆外测量.逐步推广使用妊娠图.③指导孕期卫生和营养.④根据需要复查血色素,尿蛋白.孕7个月(孕28 周)后:①产科常规检查: 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心率,胎方位,注意有无浮肿. ②必要时复查尿蛋白,血色素,肝功能,血型和超声波检查.③指导孕期卫生, 营养,自我监护方法和作好母乳喂养的准备.④预测分娩方式, 决定分娩地点.(三) 高危妊娠的筛查, 监护和管理:1. 高危妊娠的筛查:凡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 根据农村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高危评分标准, 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 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2. 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1) 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 册)上,作特殊标记,定期随访, 追访.(2) 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轻度高危妊娠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 观察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 病情缓解后可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3) 凡高危孕妇均应住院分娩,并尽可能动员在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待产分娩.(4) 凡属妊娠禁忌症者, 应送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尽早动员中止妊娠.(5) 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应提高高危妊娠的监护手段,开设高危孕妇门诊, 确定合理治疗方案, 选择对母儿有利的分娩方式, 决定计划或适时分娩, 确保母儿平安.(6) 高危孕妇的产后访视由乡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实施.(四) 产时保健:(1) 有条件的应提倡和宣传住院分娩.(2) 家庭分娩要严格执行接生常规, 认真观察产程,正确处理分娩,提高产科质量,防止产时并发症.(3) 重点抓好"五防"" 一加强".①防滞产: 严密观察产程,推广使用产程图.②防感染:严格产房和接生器械的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 ③防产伤:严格执行各产程处理常规,正确助产,正确处理难产.④防出血: 认真处理各产程,切实做好产后的出血防治工作.⑤防窒息:严密观察胎心,预防胎儿窘迫,注意清理新生儿呼吸道,处理好第一次呼吸, 加强新生儿护理及保暖工作.一加强: 加强高危孕妇的产时监护和产程处理.(五) 新生儿保健1. 推广新生儿阿氏评分,评分7分及以下者重点监护.2. 加强管理,注意新生儿保暖,防止新生儿窒息.3. 早抱奶,正常新生儿产后即可抱奶,母婴同室,同床者应进行指导,防止意外.4. 婴儿室内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高危儿应重点护理,必要时可请儿科医师诊治.5. 做好对母亲护理新生儿知识的宣传,指导科学育儿.(六) 产褥期保健和产后访视1. 产褥期保健:重视产褥期保健, 严格执行产褥期护理常规,防止产褥期感染.注意恶露,子宫收缩,体温及全身状况,及时处理异常. 积极开展产褥期保健的卫,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科学喂养.2. 产后访视:访视次数:3 —4次,产后第2天或出院后第2天必须初访.有异常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访视内容:产妇:(1) 了解一般状况:精神,睡眠,饮食,大小便等.(2) 测体温必要时测血压.(3) 检查:乳头有无皲裂,乳房有无红肿,硬结,乳汁分泌量,乳腺管是否通畅.宫底高度, 子宫硬度及压痛.会阴伤口愈合情况,有无红,肿,热,痛.观察恶露量及性状.(4) 指导产褥期卫生,防治产后合并症.(5) 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指导科学喂养.(6) 指导避孕方法.新生儿:(1) 了解出生史和出生后的情况:面色,精神,呼吸,睡眠,哭声,吸吮和大小便.(2) 测体温,称体重.(出生第25—28 天时)(3) 全身检查:头面,五官,皮肤和畸形.注意皮肤黄染出现的时间及程度,有无感染,检查脐部有无出血,渗出物的性状,局部红肿及脐带脱落情况.(4) 指导计划免疫程序, 指导新生儿护理及开展科学育儿知识宣教.(七) 产后健康检查产妇一般在产后42 天—56 天应进行一次健康检查.1. 一般健康情况,血压,浮肿,乳房,乳头等.必要时查尿蛋白.2. 妇科检查:外阴,阴道,伤口愈合情况,宫颈有无裂伤,糜烂,子宫复旧情况,有无脱垂和张力性尿失禁.3. 婴儿检查:观察婴儿面色,精神,吸吮,哭声等情况,了解营养,发育状况.全身体格检查,必要时测体温和作实验室检查.二,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分级和职责(一) 管理分级: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实行医疗保健机构三级分工负责. 在统一的管理办法之下, 充分发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形成自下而上的村,乡(镇), 县农村三级网. 村级为卫生所(室), 妇幼保健人员或助产人员.乡(镇)级为卫生院,防保组或妇幼保健组.县级为医院妇产科,妇幼保健院,所,站妇保科.(二) 各级职责1. 村级职责:(1) 有专人分管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负责掌握本村早孕人数,填写孕产妇登记簿,掌握本村出生人数,孕产妇,围产儿,新生儿死亡人数及有关数据,发现死亡及时上报.并定期向乡卫生院妇幼人员汇报本村孕产妇情况,动员本村早孕妇女去乡卫生院作孕期初查建立孕管卡( 册).(2) 有条件的村可按孕管要求建卡(册), 初查和定期作产前检查,并详细填写检查结果,发现异常及时转送乡卫生院.(3) 凡开展接生的村, 要认真执行接生常规, 发现异常变化, 及时报告或转上级医院处理.(4) 做好产后访视,指导产褥期卫生和新生儿的喂养和护理,以及避孕节育措施的指导,督促产后42 天—56 天去乡卫生院作检查.(5) 定期参加乡妇幼卫生工作例会,汇报孕产妇管理工作情况,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2. 乡( 镇) 卫生院职责(1) 掌握全乡(镇)孕产妇管理基本情况.定期召开村妇幼保健人员工作例会,布置,督促,检查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2) 负责高危妊娠筛查, 专册登记和乡所在地的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 会诊,转诊,分类指导).(3) 负责高危孕产妇和难产产妇的产后访视.⑷负责产后42 —56天健康检查.(5) 负责本乡范围内孕产妇管理手册的建卡,回收,统计,定期总结全乡孕管情况并上报县妇幼保健所, 站.(6) 负责检查村级科学接生质量,产包配备,消毒使用情况,指导解决接产中的疑难问题.(7) 负责指导培训村级妇幼保健人员.(8) 建立基本设施齐全, 布局合理的乡卫生院妇产科. 开展住院接生工作, 严格执行住院接生常规.3.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1) 在卫生局领导下,制订全县孕管计划,指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检查评比, 总结孕管工作经验, 提出改进意见.(2) 负责本县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孕管卡(册)的印制,发放,管理工作.(3) 召开乡妇幼保健人员例会, 组织业务技术学习,培训人员, 提高孕管工作质量,协助解决乡(镇), 村级孕管工作中疑难的问题.(4) 负责全面孕管资料的统计,分析,质控工作.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汇报孕管工作情况.(5) 承担部分地段孕管工作,开展围产保健试点, 抓点带面,指导面上工作.(6) 开设孕管门诊,创造条件设高危门诊及少量观察床位.(7) 开设优生优育遗传咨询门诊,创造条件建立实验室.开展胎儿质量监测.4. 县医院妇产科职责(1) 开设高危妊娠门诊,高危病房,负责对高危妊娠诊断,处理及难产会诊,转诊,抢救工作,接受基层转送高危孕妇待产.(2) 配合县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全县孕产妇系统保健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3) 做好本院孕产妇,围产儿死因分析, 并及时向同级妇幼保健机构报告.(4) 对来本院作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健康检查的孕产妇要认真填写孕管卡(册), 并按要求通知产妇休养地的卫生院进行产后访视,负责来院分娩产妇产后孕管卡(册) 的转送.(5) 承担划定地段的孕产妇系统保健服务任务. 三,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一) 健全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是做好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因此,必须重视农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的建设.在人,财, 物三方面不断加强,充实. 基层产科建设,要求达到规范化.同时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系统的,完整的管理办法.做到各级之间职责分工明确,上下交流,互相协作, 统一管理,不断提高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的水平.(二) 组织县孕产妇系统保健协作组(领导小组)在县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成立县孕产妇系统保健协作组(领导小组), 协作组以县卫生行政领导,医院妇产科,儿科,妇幼保健单位领导和业务骨干,及部分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共同组成,成为本地区业务技术指导中心. 其常设机构在县妇幼保健机构内.其主要任务:1. 协调三级妇幼保健网,加强医疗保健单位孕管工作的协作.2.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工作质量,了解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总结经验,组织学术交流.3. 制定本地孕管工作的有关业务操作常规和制度.4. 定期开展本地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死因审定工作.通过审定,确定"可避免死亡"" 不可避免死亡"及"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5. 编写,审定有关孕产妇系统保健知识的宣传资料.(三)成立产科抢救小组县医院或有条件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成立妇产科,内外科为主体, 各有关科室人员参加的产科抢救小组, 该小组有进行产科急诊抢救的能力,在接到基层产科急诊时能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四)建立质量控制和评估制度以卫生部颁发的" 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要求"中农村部分的指标和要求为目标. 以孕产妇系统保健的工作指标, 质量指标为依据,建立统一的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指标,质量指标和有关的常规标准等制度.检查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的质量, 进行质量控制和孕管工作的评估, 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任务.同时注意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工作资料统计分析和利用.(五)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的使用和运转1.各地应建立统一的孕管卡(册): 孕管卡(册)内容包括自早孕建卡登记开始至产褥期,产后健康检查,结束为止,母婴主要病史, 体征及处理情况,是孕产期全过程的病史摘要或索引.孕管卡(册)是对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系统管理,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互通信息,加强协作的媒介,又是进行保健管理分析的原始数据资料.2. 卡(册)的使用和运转: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省或市,地)制定统一的使用和运转程序,但应该简便易行,提高效率,避免重复,繁琐.一,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册)运转程序:1. 乡(镇)卫生院或有条件的村妇幼保健人员负责对所管辖地区内的怀孕妇女建立孕管卡(册),并进行早孕检查和初筛高危孕妇,专册登记工作.凡可疑高危孕妇者应转乡卫生院建卡,专案管理,村可协助管理.2. 将卡(册)交孕妇本人或乡卫生院保管,孕妇定期在指定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所进行产前检查, 并详细填写检查结果.3. 孕妇入院分娩时应将卡(册)交分娩单位或由保管单位转出,出院时分娩单位应完整填写分娩及产后母婴情况,预约好产后健康检查日期,并负责将卡(册)转送产妇休养地或居住地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产后访视.4. 村,乡(镇)妇幼人员按要求进行产后访视,并填写卡(册).5. 产后健康检查后,检查单位收回卡(册), 并将新生儿情况小结.定期集中卡(册)交回孕产妇居住地乡(镇)卫生院.6. 由乡(镇)卫生院负责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县妇幼保健单位.7. 县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本县孕管工作的有关资料,进行分析,定期逐级上报妇幼保健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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