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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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律道法自然律
新一章(老子原著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注释:「有物混成」道,它在混沌时已存在了。「寂」静、悄。「寥」空、无。「不殆」永恒。「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指道的永恒的、往复的运动。这一运动独立于宇宙一切事物和意识之外而不改其本性,它似日、月一样周行不止。「道」客观总规律。
新译:有那样一种存在,它混沌时已成。它先天地而生;它空荡荡地,然而独立永恒,它静悄悄地,然而周行不已,它是天下万物之母。
我不知用什么名字称呼才合适,姑且勉强取名为“道”;由于“道”有普遍性,我又勉强称之为“大”;可是“大”又是要变的,它要流逝,它要远离,于是就为小了,然后又重新返回。所以说,我称“道”为“大”,用词是很勉强的,因为“道”要通过这种变来保持它的“大”。
道是伟大的,天是伟大的,地是伟大的,作为万物之灵之王的人也是伟大的。它们构成了一座四层高台,台顶那一层就是人。人遵从地,地遵从天,天遵从道,而道遵从自然。
简评:老子在本章中,描述了“道”这一客观总规律,指出它是天下万物之母,是自然界最为本质的东西。
老子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表明人、地、天(实际上是指整个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服从“道”这一客观总规律,然而老子又指出“道法自然”,说明这一规律是对自然界一切现象的总结,从而为老子的整个哲学体系奠定了朴素唯物论的基石。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和“道法自然”两者亦组成新一轮的往复运动。是对立统一运动在新形式下的再现。
本章是老子哲学的核心理论部分,这里既有朴素唯物论又有朴素辩证法,因此是极其重要的。我们把老子的朴素唯物论按老子原话取名为“道法自然”律。“道法自然”律是老子哲学体系中的第一律,是老子的“道”这一客观总规律中的第一律。
[[学习笔记:
关键词是“法”。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先明确“人、地、天、道”概念。老子在开篇提出“道”之后,紧接着就是“有、无”二态,然后就提到了“天、地、人”三才。一个法字,“法”是师法,效法,依据于。“法”使“人、地、天”与“道”及“自然”之间的关系表明了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层次从属关系。人(物质)从属于地(空间),而(局部)空间必须由天(时间)来定位,天(时间)不受任何因素影响,只由道决定其定位尺度。道则法于自然,整个没有上帝与天神的事情。这使人们相信,老子是唯物主义。其实,老子只唯“自然”。既不唯物也不唯心。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近百年才有的哲学分支。中国古人是反对“唯”的。凡“唯”皆偏,“不如守中”。老子是守中的。
我理解,道法自然律实际上就是说一切遵从因果律。 ]]
第五篇老子哲学第二律(道家哲学精髓之二)
(2006-03-06 23:03:37)
要旨:要从道家哲学的角度向现代物理学挑战,必先知己,更要明白老子留给我们什么利器。
第二律玄之有玄律
新二章 (老子原著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有玄,众妙之门。
注音:徼(jiǎo,音绞)
注释:「可道」可循行。「名」用语言描述客观存在。「可名」可描述。
「非常道、非常名之“常”」寻常的,具体的。「常有、常无之“常”」为恒、经常、坚持之意。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与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相同。
「欲」欲望、希望。「观其妙」妙,微,隐形;意指见同一。「观其徼」徼,显,分界;意指见矛盾。一对矛盾要解决,须找到同一之处,那里常常是很难为又很微妙的。
「同出而异名」有、无两者,同出于道,但又相互否定。「玄」
螺旋的象形字,指互为否定的“对立”与“同一”组成的螺旋单元,这深奥的螺旋可以说是万事万物之始源。「玄之有玄」玄中有玄,指否定之中有否定,螺旋之中套螺旋的上升的永恒运动,这正是“道”的运动规律。
(在马王堆汉墓帛书中,德经在道经之前,故为“德道经”。文中记为“玄之有玄”,其意比今传本“玄之又玄”好,笔者采用之。)新译:“道”是可循行的。但不是寻常的、具体的方法和道路。“道”是可描述的,但不是寻常的、具体的事物。“道”是整个自然界的最普遍、最抽象的客观总规律。无可名状之混沌同一乃天地之始。相互规定有状可名的转化运动是万物之母。
因此,若希望发现万物之同一,必须坚持宏观而超脱的抽象;若希望发现万物之矛盾,必须经常深入而细致地体察。矛盾与同一,同出于辩证之道,但又相互否定,共同组成作为事物始源的螺旋单元“玄”。我将否定之中有否定,螺旋之中套螺旋的上升的无限运动称为“玄之有玄”。它正是认识万事万物奥妙的门户。
简评:在两千多年前,老子不仅向人们揭示了朴素唯物论,还向人们揭示了朴素辩证法。这里我们按老子原话,取名为“玄之有玄”律。“玄之有玄”律是老子哲学体系中的第二律,也是老子的“道”这一客观总规律中的第二律。
老子通过“玄”揭示了对立和统一组成的作为万事万物始源的螺旋单元;并通过“玄之有玄”表述了否定之否定的无限上升的螺旋规律,明确地告诉人们“玄之有玄”律是进入自然界神奇宝库的门户。
必须指出,“玄之有玄”律并不是老子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玄秘化;相反,恰恰是客观事物的自己运动、自生发展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就是说“玄之有玄”律不是主观的诡辩论,而是客观的朴素的辩证法。
[[学习笔记:
《老子》第一章是全文的总纲,内容很丰富。注意开篇在提出道之后,紧接着就提到“有无”二态。有无是道的两方面相反或者说对立的状态,类似《易》的“阴阳”。阴阳是属性,有无是更容易认识的两状态。再接着就提到了“天地”与“万物”。老子绝无虚言,在这里提到有无及天地、万物质,很明显是后文的“一、二、三”。这里的“天”应该指代时间概念,地指代空间概念,而万物则用“人”来代表。人是万物当之无愧的代表。所以古人有天地人三才之说。对应的就是时间、空间与物质三要素。
有无二者,同为道的内涵,对立统一,“出而异名”,有“始”有“母”,当然有因果。“一、二、三”既是顺序,也是层级。“道”因此显得很深遂幽远,而且循环往复,“玄之有玄”。
这个问题很多人都忽略了,严重影响对《老子》的理解,也影响对物理学的认识。 ]]
第六篇老子哲学第三律(道家哲学精髓之三)
(2006-03-06 23:07:18)
要旨:要从道家哲学的角度向现代物理学挑战,必先知己,更要明白老子留给我们什么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