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管理实施细则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成品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加工业等。
第三条成品保护是指对已生产的成品进行妥善保护,以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运输、存放等环节导致成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相关规定,加强成品保护工作,保障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成品保护责任第五条企业应当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包括生产部门、仓储部门、物流部门等相关单位。
第六条生产部门应当加强生产过程中对成品的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生产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七条仓储部门应当加强仓储管理,做好成品的存放和保护工作,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八条物流部门应当加强对成品的运输管理,确保在运输过程中成品不受损坏。
第九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成品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成品保护责任,推动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三章成品保护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制度,制定成品保护规定和标准,明确成品保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成品保护工作得到规范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加强对成品的包装工作,采取合理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确保成品在包装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对成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加强成品的存放管理,采取防潮、防晒、防火等措施,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档案,对成品的保护记录进行归档管理,便于随时查阅。
第四章成品保护培训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成品保护培训,培养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成品保护水平。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对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成品保护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五章成品保护检查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成品保护检查制度,定期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时应当制定检查计划和检查标准,确保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
是为了保护项目建筑工程中的成品材料和设备免受损害或丢失而制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份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的常见内容:
1. 提前计划和组织:在工程开始之前,项目管理人员应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2. 现场管理和监督:建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工作组,负责现场成品保护的监督和管理。
包括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备、环境等。
3. 成品存放和保护:成品材料和设备应妥善存放,采取防水、防尘、防火、防盗等措施。
特别是对易损坏或贵重的成品,应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
4. 运输和搬运:在成品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包装和固定方式,避免在运输中损坏。
5. 施工现场的保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保洁,及时清理垃圾和杂物,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6. 监测和检查:定期对成品进行检查和清点,确保成品的完好和数量准确无误。
7. 盗窃和损坏的处理:一旦发现成品被盗窃或损坏,应及时报警,并进行调查取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 员工培训和管理:通过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和水平,减少成品损失的风险。
9. 文档管理和备案:成品保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应妥善保存,包括保护计划、保护记录、报警记录等。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在项目建筑工程中,各种成品材料和设备能够安全、完好地使用,减少成品损失和浪费,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目录一、编制说明 (1)二、成品保护原则 (1)三、分项工程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2)3.1钢筋工程成品保护 (2)3.2混凝土成品保护 (2)3.3顶棚、墙面成品保护 (3)3.4门窗、栏杆保护 (4)3.5楼地面饰面层的保护 (5)3.6电梯轿厢的保护 (6)3.7卫生间洁具的保护 (6)3.8橱柜的保护 (7)3.9电器设备、线管、面板、灯具保护 (8)3.10给排水成品保护 (9)3.11消防设备成品保护 (10)3.12通风、空调专业成品保护 (11)四、燃气管道成品保护 (12)五、交楼前整改维修成品保护措施 (13)六、成品保护标准做法(供参考) (13)6.1进户、单元门门框 (14)6.2公共走道砖墙成品保护 (14)6.3外墙砖、涂料等装饰面: (15)6.4栏杆、百叶 (16)6.5施工过程中对楼梯踏步的保护: (17)6.6砼阳角保护 (17)6.7电梯招唤开关: (18)6.8进户、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门扇 (19)6.9窗框: (20)6.10窗台板成品保护 (20)6.11橱柜成品保护 (21)6.12卫生间镜子成品保护 (22)6.13强电管线保护 (23)6.14开关插座成品保护(只适用于涂料墙面) (23)6.15马桶成品保护 (24)6.16浴缸成品保护 (25)6.17卫浴龙头成品保护 (26)6.18卫浴五金件成品保护 (27)6.19玄关大理石成品保护 (27)6.20厨卫砖阳角成品保护 (28)6.21厨卫地砖成品保护 (29)6.22地板成品保护 (30)6.23下水管道口封堵 (31)6.24园区路面砖 (31)6.25水泥地面 (32)6.26屋面瓦 (32)一、编制说明为加强施工过程中对成品(包括半成品,下同)的保护,提高管理人员的成品保护意识,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污染和损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损失,以确保工程质量,实现完美交楼。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的原则“谁施工、谁保护,谁损坏、谁赔偿”,即完成成品或半成品的分包单位(班组),有对完成的成品(半成品)进行必要的保护(工作)措施及管理,成品(半成品)在施工过程中被损坏,由损坏单位(班组)负责修复及赔偿。
管理制度如下:
1、楼梯间实行锁门管理,开锁门时间:7:00-20:00,特殊情况提前报备;
2、标准层户内实行入户门锁门管理,每五层设1名成品保护看护管理员;
3、管理员联系方式贴在楼梯间显眼位置;
4、进入户内施工作业的分包单位(班组)提前一天到精装项目部开施工
单,施工要注明作业人员的信息、楼层、房号、具体房间、施工部位,
施工时长等信息;
5、进入房间前由看护人开门进入,双方共同查验现场成品情况并拍照,
施工完毕通知看护人到现场再次查验现场情况。
作业人员进入户内施工
期间,需对该户进行成品看护管理,第三人进入造成的破坏由申请施工
人员负责修复及赔偿;
6、进入户内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违者罚款200元/次,同时
不予配合再次开门作业直至满足现场管理要求;
7、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大小便,违者1000元/次;。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保护各类成品在生产、运输、存储、安装和交付等过程中的质量和完整性,减少因成品受损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特制定本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中的各类成品,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机电设备、管道线路、智能化系统等。
三、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施工谁保护原则各施工班组或个人对自己施工完成的成品负有保护责任,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2、先防护后施工原则在进行后续施工前,必须先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防护,避免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破坏。
3、全过程保护原则成品保护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从原材料进场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四、成品保护的组织管理1、成立成品保护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施工班组长为成员,负责制定成品保护计划、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成品保护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2)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成品保护技术方案和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施工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施工人员落实成品保护措施,对本班组施工范围内的成品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
(4)质量检查员:负责监督成品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成品保护措施提出整改意见。
五、成品保护的一般措施1、防护针对成品可能受到的损伤,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覆盖、包裹、封闭等。
例如,对建筑结构的阳角可以用木板进行包裹防护,对门窗可以用塑料薄膜进行覆盖防护。
2、标识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标识,标明成品的名称、施工班组、完成时间、保护责任人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3、隔离对于易受污染、损坏的成品,应设置隔离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例如,在精装修区域设置隔离带,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穿行。
4、搬运和储存在成品的搬运和储存过程中,应采取妥善的措施,避免碰撞、挤压、受潮等情况的发生。
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管理措施(一)成品保护为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工序进行之间造成的成品损伤和污染。
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产品造成损伤的,需事先制定好成品保护措施。
一旦发生成品损伤,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1、半成品保护措施(1)制成品装卸车做到轻装轻卸,捆扎牢固,防止制成品在运输及装卸时散落、损坏。
(2)钢筋制品及金属制品,预埋件等可堆放在室外:铝制品、装饰用成品应堆放在室内场地。
制成品堆放场地要求地基平整、干净、牢固、干燥、排水通风良好、无污染。
所有制成品应按指定位置进行堆放,方便运输。
(3)制成品需分类、分规格堆放。
叠层堆放时,上、下垫木的水平位置上下一致,防止变形损坏。
侧向堆放时,除垫木外应加撑脚,防止倾覆。
制成品上不得堆放其它物件。
制成品堆放地应做好防霉、防污染、防锈蚀措施。
2、成品保护(1)项目经理部成立成品保护小组,由一名项目副经理任职组长,各专业工程师任职组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毕后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
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工序间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产生污染和损坏的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开工,一旦造成损坏和污染应及时清除处理。
(2)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即行插牌、遮挡,必要时封闭隔离,不得在其上行走、通行车辆、装卸物资材料,加强保护。
设专人对施工现场已施工完成的部位进行记录,指定该项工程的成品保护责任人,由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成品完整、无损、不受侵害。
(3)若施工完毕的部位受到损坏,责任人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制定修补措施,实施修补工作。
(4)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长或技术员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中《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5)项目完工后,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实施成品保护工作,直至项目交工验收完成后交由管护部门。
(6)制定成品保护奖罚措施,教育职工增强文明意识,不得在新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一旦发现,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成品保护措施成品和设备保护管理制度
成品保护措施成品和设备保护管理制度1. 引言成品和设备是企业正常运营的重要资产,保护这些资产对于维持企业的稳定运作和提高竞争力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成品和设备的保护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管理,本文档制定了成品和设备保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成品和设备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使用和保存。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各个部门和员工,在生产、仓储、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中涉及成品和设备的保护工作。
3. 成品保护措施3.1 环境控制为了保护成品的质量和保存期限,需要建立合适的环境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温度控制:根据成品特性和要求设定适宜的储存温度,确保成品不受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影响。
- 湿度控制:根据成品特性和要求设定适宜的湿度范围,保持合适的湿度水平,避免成品受潮或受干燥影响。
- 光线控制:避免成品长时间暴露在强光下,防止颜色褪色或质量变差。
3.2 安全储存成品的安全储存是成品保护的重要环节,应采取以下措施:- 确定成品的储存位置:按照成品的特性和储存要求,确定合适的储存位置,如储存柜、仓库等。
- 做好分类管理:将成品按照不同类型、规格、批次等进行分类管理,方便查找和统计。
- 储存标识:对每个储存位置进行明确的标识,标注成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便于识别和管理。
- 控制储存环境: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的完好性,确保储存环境符合要求,并采取防火、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成品的安全。
3.3 出入库管理成品的出入库管理是成品保护的重要环节,应采取以下措施: - 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对成品进出仓库进行登记记录,包括成品名称、规格、数量、时间等信息,建立相应的出入库台账。
- 控制出入库权限:对出入库操作进行权限控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出入库操作。
- 加强出入库监管:对出入库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成品的数量和质量不发生变化或丢失。
3.4 损坏和丢失处理一旦发生成品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 及时报告:发现成品损坏或丢失后,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按照企业内相应的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背景工程施工中,成品保护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良好的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不仅可以确保施工成品的完好无损,还能提高整体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风险。
二、管理目的保护工程成品,确保成品完好无损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降低成品损坏风险三、责任部门1. 工程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成品保护计划和管理措施2. 施工队伍负责具体执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四、管理内容1. 成品分类:对不同类型的成品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2. 成品保护设施:明确成品保护需要的设施,如防护罩、封闭设施等。
3. 保护措施:制定不同成品的保护措施,包括灰尘、湿气、阳光等因素的防护。
4. 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确保保护措施的执行。
5. 定期检查:制定定期检查成品保护效果的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6. 保护记录:做好成品保护的记录,包括成品情况、保护措施、检查结果等信息。
五、管理流程1. 成品到场验收,按照分类确定保护措施。
2. 制定成品保护计划,包括设施准备、保护措施、专人管理等。
3. 实施成品保护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 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调整保护措施。
5. 工程完工时进行成品保护验收,确保成品完好无损。
六、管理要点1. 【要点1】分类保护:根据成品的特性和易损性进行分类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
2. 【要点2】规范管理: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工作要求。
3. 【要点3】定期检查:按照计划对成品保护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要点4】专人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成品保护管理,做到专人专责。
七、总结与展望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是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质量。
未来,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成品的安全和完好。
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成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成品保护工作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重要因素,成品保护工作贯穿施工的始终,做好该项工作是每个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现针对分公司管理现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成品保护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遮挡、包扎和封闭。
成品: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
半成品:指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第二章工程施工成品管理办法第三条制定合理的施工工序。
首先,在保证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以减少工种之间的交叉作业,避免后期集中抢工,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其次,要周密安排工序之间的搭接,不颠倒工序,尽量考虑湿作业在前、干作业在后,先室外后室内,先上层后下层,屋面防水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能做室内装修,上层地面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作下层装修。
第四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目的是提高装修施工的装配化水平,减少湿作业,减少工序,减少污染、减少交叉作业。
第五条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
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
交接检查由工程经理或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施工负责人参加。
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施工负责人不参加,出现成品损坏由施工队伍负责。
第六条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第七条竣工收尾阶段增设必要的专职成品保护员,对已全部完成的某一层、某一房间或某一部位(如一个楼梯、一个门口等)临时进行封闭。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对成品保护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
成品保护实施细则
成品保护实施细则成品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制作完成的成品,确保其在运输、存储、使用等过程中不受损坏或遭到盗窃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成品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于企业来说,它不仅关系到成本控制和客户满意度,更是保证企业利益和信誉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制定一套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需要建立完善的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制定成品保护流程、工作要求和标准,明确责任人和各个环节的职责,如从制作到出库的过程中需要有制作负责人、调试负责人、运输负责人等。
同时,明确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以确保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和成效。
其次,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意识教育。
成品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参与者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对于保护工作人员,要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全员进行成品保护知识和规定的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护成品的责任感。
再次,要加强对运输、存储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在运输过程中,要保证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司机具备相关驾驶资质和驾驶经验。
对货物进行分类包装,使用防震、防水、防高温等包装材料,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受破损。
同时,要加强对运输环节的监督,建立运输过程的跟踪和通报制度,及时了解运输情况,确保货物的安全。
在存储环节,要建立专门的存储区域,对成品进行分类储存,并进行定期清点和检查,确保成品的数量和质量不受损。
加强对存储环境的管理,如温度、湿度等要符合成品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此外,对于重要的成品,可以采取加密措施和安装报警装置等提高安全性。
对进出成品区域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和登记,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
加强对保密文件和技术资料的管理,严禁私自带出和复制。
加强设备和设施的保养和管理,确保正常使用,防止成品因设备故障而受损。
最后,要建立健全成品保护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理机制。
通过对成品保护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措施和预案,针对不同的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反应速度。
工程成品保护控制实施细则
“成品保护”监理控制细则一、精心策划,加强过程控制为做好该项目的成品保护监理工作,严格按我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由项目监理部编制创建“成品保护”工程监理控制细则,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由业主、施工和监理各方组成“成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成品保护”工作,建立协调会议制度。
2.根据业主和施工合同要求,针对施工中常见的容易产生成品保护通病,专门编制成品保护的预控措施,并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制订创建“成品保护”的技术措施,报监理审核后执行。
3.监理根据成品保护预控措施要求,编制“成品保护”监理控制明细表,并按控制点跟踪检查,建立成品保护记录。
经检查达到成品保护规定要求后,方能允许施工单位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4.收集、分析、整理有关工程成品保护方面通病的信息,并反馈给业主或施工单位,为协同落实“成品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有效落实各项技术措施1)混凝土楼地面的产品保护措施混凝土楼地面施工后,待混凝土达到初凝强度后敷设麻袋布用以控制混凝土表面温度及防止以外对混凝土表面的损伤。
在模板工程中保证模板不漏浆,在墙体工程中构造柱、圈梁与砖墙连接处用海绵条嵌缝以防止渗浆、漏水。
任何人不得在混凝土或铺有塑料薄膜的混凝土表面撞击、拖拉物体更不得在楼地面进行任何对楼地面有污染的工作。
2)混凝土柱的产品保护措施混凝土柱拆模后立即用麻袋包裹,防止被污染和进行养护。
当柱混凝土强度达到混凝土强度的80%时,在阳角处加木条作为混凝土阳角的保护条以防止混凝土阳角被破坏。
3)混凝土楼梯的保护措施当楼梯混凝土强度达到80%后,在其阳角用脚手管作为阳角保护。
4)安装保护措施所有的安装预埋件、预留洞口均与施工人员协调好争取做到一次成功,防止在混凝土楼板、梁面钻孔破坏混凝土的效果。
安装所需的焊接必须专门对相关的梁、柱、板进行保护,严禁随意动火造成混凝土面的破坏。
二、安装及装饰保护措施1、外墙面砖的保护措施面砖铺贴后,门、窗框上附着的砂浆要及时清理干净。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成果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保护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施工工作,对施工成品保护负有直接责任。
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的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成品保护工作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 相关责任人员工程现场相关责任人员包括工程监理、施工人员等,负责执行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确保成品的完好性。
三、成品保护管理要求1. 成品保护方案在施工前,项目经理应编制成品保护方案,明确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纳入总体施工计划中。
2. 施工过程管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加强对成品保护的管控,确保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进行操作。
3. 安全防护施工现场应建立符合安全规范的成品保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防止成品受到损坏。
4. 定期检查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成品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四、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执行1. 管理监督项目经理应对成品保护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建立档案记录并定期评估改进。
2. 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相关责任人员应接受成品保护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其对成品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3. 效果评估根据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效果,评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和改进。
五、总结与展望本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是保障工程建设成果质量和工程成品保护的基础,通过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和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因疏忽而导致的成品损坏风险,提升工程成品保护水平。
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管理制度,促进工程施工成品保护工作的不断提升。
以上是对工程施工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的详细阐述,希望能够得到各相关责任方的认真执行和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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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一、成品保护责任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单位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由我公司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部现场经理和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部发送到分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结构工程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
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1)、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分包单位。
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一般是户门安装完后),装饰分包单位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要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可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分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工作在各分包之间进行,项目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3)、接受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
管理制度工程成品保护
管理制度工程成品保护
第一部分:总则
1. 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品保护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
3. 成品保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技术、经济、法律等手段,确保成品完好无损。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
1. 公司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项目经理部应成立成品保护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和管理。
3. 成品保护小组成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成品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第三部分:成品保护措施
1.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
2. 对于易受损的成品或半成品,应采取覆盖、包裹、隔离等措施进行保护。
3. 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对已完成的成品造成损害,如有特殊情况需对成品进行改动,必须经过审批程序。
4. 对于重要设备和材料,应设置专人监管,严格出入登记制度。
第四部分:监督检查
1. 成品保护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成品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
2.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效果。
3. 对于成品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成品保护不力的,应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部分: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成品保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各项目部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总结:。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模版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为了保证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完好交付,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制定本实施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施工合同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行业规范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制度适用于所有承担项目建筑工程施工的人员,包括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员工等。
三、成品保护责任1. 承建单位负责组织并实施成品保护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建筑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承建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及验收。
3. 施工员工应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成品保护。
四、成品保护措施1. 在进场施工前,承建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执行。
2.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区域,并张贴相关警示标识,区分不同材料及构件的存放位置。
3. 承建单位应配备专门负责成品保护的人员,并由其负责成品保护区域的管理和监督。
4. 对不同类型的成品,承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如覆盖防护膜、遮挡布等。
5. 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有序,定期进行清理,避免成品受到杂物和尘土的污染。
6. 对于易受损和易变形的成品,承建单位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例如加固、封装等。
7. 承建单位应组织专人对成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修复和处理。
8. 在成品搬运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震、防摔等措施,确保成品不受损坏。
9. 承建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减少对成品的污染。
五、成品保护记录1. 承建单位应建立成品保护记录,包括成品保护方案、成品保护人员记录、成品检查记录等。
2. 成品保护人员记录应包括人员姓名、工作岗位、保护区域负责情况等。
3. 成品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
六、成品保护验收1. 监理单位应对承建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验收,确保成品保护工作的质量。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5篇)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1、应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成品、半成品和竣工前移交的工程产品实施保护,以确保工程内在质量及外观质量满足规定要求,向业主交付满意的建筑产品。
2、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或施工中必须建立工程保护措施。
在制定保护措施时,应考虑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工程所处的环境位置及竣工交付的标准要求等。
3、施工单位对成品、半成品因人为或外界原因而出现的质量缺陷及问题,应加以维修,保护。
4、施工单位应对职工进行工程保护的思想教育,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和防护意识,并设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指导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改进。
5、施工中的成品、半成品应随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随时保护。
混凝土工程在拆模时应掌握时间及强度,防止拆模过早造成的缺陷;装修工程应避免二次装修造成浪费。
6、各施工单位应管理好自己施工的工程,必须按谁施工,谁管理,谁防护。
由于防护、监管不到位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2)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待完工的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安全、完整性和质量,减少因施工过程中的损坏和污染而导致的损失。
本文将就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重要性在工程施工中,工程成品和半成品是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期目标的关键。
因此,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进行有效的保护,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控,减少维修和更换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二、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的内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材料储存管理工程材料是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基础,其储存管理直接影响到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在材料储存方面,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包括材料存放位置、防潮、防晒、防火、防虫等要求,以确保材料的完好无损。
2.施工环境管理施工现场的环境条件对工程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十分重要。
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编号:一、目的为规范项目施工标准,统一现场文明施工做法,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避免成品在施工过程中的污染和损坏,以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进而提升公司品牌形象,提高交房时的整体质量,根据公司相关文件、制度的精神,特制定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开发的所有在建项目。
三、管理原则(一)成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工程质量管理、项目成本控制和现场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
1.品质:有效的成品保护可以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一次成优率,提升装修品质;2.工期: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可以使已经完成的工序、分项工程顺利的转入后续工序,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3.成本:有效的成品保护可以降低因损坏而将会增加的修复工作,带来工、料浪费、工期拖延及经济损失。
(二)所有项目在施工前建立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制,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明确责任,并向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成品保护教育,强化成品保护意识;(三)各项目工程管理部必须要求总包及各分包单位按照附件《工程成品保护标准做法》的要求对成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在附件中没有明确要求的,生产安装单位仍应采取合适的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
(四)项目部应要求各总分包单位在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里,必须包含根据集团要求制定的符合工程实际的成品保护方案,并具体到保护时间、做法和材料、材质等。
四、工作职责(一)工程副总和项目经理为落实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二)项目部各专业工程师为落实本制度的直接负责人。
五、工程成品保护原则(一)工序的合理安排:项目部要组织和监督总包和各个分包单位,制定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积极从工序的合理组织上促进成品保护,协调成品生产方与后续施工方的关系。
(二)成品保护交验:项目部加强组织管理,要求总包、各分包单位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进行交接验收手续,避免互相推诿。
成品生产方完成现场的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后,向总包、监理及甲方申请进行成品保护验收。
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工程成品保护管理制度一、成品保护的范围1、成品保护包括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
2、成品范围包括: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
3、半成品包括: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和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及已安装好的钢筋、架子、构件等。
二、成品保护管理措施1、抹灰1)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
2)抹灰时,不得把灰浆溅到成活的墙面或其它成品上(如门、窗等)。
如有玷污,应及时清洗干净。
3)搬动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它成品和半成品。
4)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返工。
5)严禁在抹灰面上涂写、刻画。
6)窗帘杆的预埋件、电闸箱、电线盒、水暖的挂钩、管卡、过墙管等,必须在抹灰前准确定位预埋,以免抹灰后打洞。
2、楼地面1)楼地面施工时,不得把砂浆、混凝土溅到已成活的墙面上。
2)楼地面、楼梯踏步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认真养护。
踏步设护角要仔细保护,要设醒目标志,严禁踩坏,养护期设专人看管。
3)下道工序施工时,对容易玷污、破坏地面的料具要有保护措施,不准在已成活的地面上搅拌砂浆、和腻子、拖管子、铁锨、镐等,更不得在地面上直接进行破坏地面的操作。
4)搬运料具时不得把地面破坏,要小心谨慎,不得乱扔、乱碰,小车支腿要进行包裹,油、木、电、水暖等施工用高凳、木梯等均要包好腿脚。
5)油工施工前,应将易弄脏部位用塑料布或彩条布等遮挡好,不得把白灰、油漆、腻子等洒到地上,沾到门窗、玻璃和墙上。
3、门窗1)不允许从已安装好的窗口往里运料,如不可避免时,事先必须有覆盖、保护措施,门框要钉防护条或防护板。
2)门窗进场后要分规格堆放整齐,垫平、垫稳,并有防雨防晒措施。
3)不准用门窗当跳板、凳子等,更不允许碰坏、踩坏、扔坏、压坏、砸坏。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
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建筑工程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建筑成品保护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因此,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对于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定目的建立项目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成品的完好无缺,确保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建筑工程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社会经济效益。
二、制定依据1.《建筑法》及相关规定;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关于成品保护的相关规定;3.国内外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实施制度的先进经验。
三、实施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参与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的人员。
四、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的责任人1.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的责任人应当是建筑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
2.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的职责包括:根据建筑工程规划和设计要求,制定合理的成品保护方案;对建筑工程成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并编制质量报告;负责成品保护期间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等。
五、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的具体措施1.在建筑工程成品施工前,应当对其进行鉴定评估和质量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方案。
2.在施工现场,应当建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区域,并配备专业的保护工具和设备。
同时,应当对施工现场环境进行控制,避免对建筑工程成品造成污染和影响。
3.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成品应当得到严格的保护。
施工人员应当使用相应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施工,不能随意使用钻、焊、打等工具造成对成品的损坏。
4.对于已经完成的建筑工程成品,应当进行专业的质量检验和保护。
其中,对于建筑物外墙等易受环境影响的部分,应当制定专门的保养维护计划,确保其持续保持良好状态。
六、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的监督管理1.建筑工程成品保护的监督管理应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2.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成品保护工作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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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屮电投珠海横琴岛多联供燃气能源站项日成品保护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版)CPIPEC-HQD-AGB 70413000200-2012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横琴岛项目部2012年9月12日冃U言为了确保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使成品、半成品的过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工程产品按质量要求交付,特制定本细则。
本文适用于中电投珠海横琴岛多联供燃气能源站项目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本规划由安全和工程管理部提出、起草和归口。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唐宇静版本号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唐宇静王全义常维华2012 版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目录1. .............................................................................................................................................. 目的............................................................................. 3..2. .............................................................................................................................................. 适用范围..........................................................................3.3. 职责 ..................................................................... 3..4.工作程序................................................................................................................................ 3 ......1 目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使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得到有效的控制,保证工程产品按质量要求交付。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安装、建筑工程项目交付前施工全过程中成品、半成品的保护管理。
3 职责3.1 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的归口管理。
3.2 各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
4 工作程序在建筑、安装过程中,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工,其他工程正在施工,或者某些部位已经完成其他部位正在施工,以及由于设计变更、工序安排等多种原因,对已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如果不采取妥善的措施加以保护,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成品或半成品的内在质量、表面工艺造成损坏。
这不仅会增加修复工程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更严重的是有的修复难以达到原设计的要求,造成永久性缺陷。
为了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对成品或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4.1 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教育4.1.1 施工单位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质量教育,进行文明生产和成品、半成品保护的职业道德教育。
教育员工在施工时要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珍惜已完成和部分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
4.1.2 施工单位要在工程开工前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作出详细规定4.1.3 对损坏成品或半成品的行为要进行抵制和教育,必要时项目公司、工程公司项目部或监理单位领导要追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处以罚款并张榜公布教育全体员工。
4.2 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作业程序4.2.1 地下管网和道路路面的施工应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施工顺序,以不至于破坏地下管网和道路路面。
4.2.2 装饰工程施工应采取自上而下的流水作业,以使建筑主体工程完工后有一定的沉降期,已做好的屋面防水层可以防止雨水渗漏。
4.2.3 锅炉大件吊装应严格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吊装顺序。
4.2.4 设备安装一般按“先大管后小管”、“先高压后中、低压管”、“先主管后支管”、“先里侧后外侧”等顺序安装。
4.2.5 电气、热工电缆及仪表管一般在设备及主要系统管道安装完成后进行施工。
4.2.6 管道系统水压前应做好检查,支吊架完善并对蒸汽管道进行适当的临时加固措施,水压合格后再进行管道的保温施工。
4.2.7 设备和管道油漆工艺必须先进行管道表面清理,清除污泥、灰尘、焊渣、药皮,并除锈后再进行油漆。
4.2.8 热交换器设备的保温应在检修结束及水压完成后进行。
4.2.9 保温工序应在机、炉设备及管道施工后进行,尽量避免交差作业导致成品破坏。
4.2.10 润滑油系统、调速油系统、密封油系统等分别循环冲洗到油质合格后方能进行汽轮发电机组的整套启动试运。
4.3 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图纸会检、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环境调查4.3.1 施工前应做好设计图纸会检工作并做好施工技术交底工作,防止因工作不细而造成返工或损坏成品及半成品4.3.2 施工前应调查了解地下设施及周围环境情况,必要时采取有效的保护、隔离措施。
4.4 注意做好有利于成品、半成品保护的交差作业安排4.4.1 地下管道与基础工程相配合进行施工,避免基础完工后再打洞挖槽安装管道,影响质量和进度。
4.4.2 主厂房零米地面及各层平台上电缆预留套管和土建配合进行施工,避免零米地面及各层平台浇筑完工后再打洞开槽。
4.4.3 桥式吊车、除氧器水箱、离子交换器、大型箱罐等大件设备可在厂房结构吊装过程中吊装就位或临时存放就位位置附近。
4.5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防护和隔离措施4.5.1 在施工期间DL/T855-2004 《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定》有关规定做好施工设备的维护保管工作。
4.5.2 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和安全、保卫、消防工作,防止设备丢失或损坏。
4.5.3 做好三级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工作,上道工序不检查验收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防止不必要的返工。
4.5.4 汽轮发电机组调速油系统管道施工过程中随时用塑料布将管口包好,调速部套检修完后用塑料布包好,防止杂物、灰尘等进入系统内污染油质、损坏设备。
4.5.5 基础混凝土浇灌完后表面应覆盖及适当浇水进行保温、养护。
4.5.6 地面面层施工后应暂时封闭,待达到上人强度并采取保护措施后再开放。
4.5.7 屋面防水做完后应临时封闭上屋面的楼梯门或出入口。
4.5.8 各层平台的孔洞采取临时封闭措施,保护人身及设备安全。
4.5.9 隐蔽工程经有关责任部门检查验收后进行封闭。
4.6 建筑结构的保护措施4.6.1 设备和管道搬运和吊装过程中不允许随便在屋面板及各层平台上乱敲打孔洞,禁止随意切割钢结构的横梁或斜支撑,以免破坏屋面防水层及减少平台、钢结构的承载能力。
4.6.2 各层平台临时堆放设备、材料应不超过其允许荷载,以免引起变形、损坏。
4.7 执行机构的保护措施4.7.1 检查好电气回路接线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带电。
4.7.2 执行机构临时用塑料布包好,防止水压和试运过程中系统渗漏水使电动头受潮。
4.7.3 不准在执行机构上踩踏或搭设固定脚手架。
4.7.4 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撞、损坏电动头。
4.8 电缆架、电缆及仪表管的保护措施4.8.1 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撞和脚踩电缆架、电缆及仪表管。
4.8.2 不准利用桥架管线固定脚手架4.8.3 设备和管道安装时不允许随意切割电缆架。
4.8.4 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注意预防电缆着火,有预防措施。
4.9 保温层和白铁皮层的保护措施4.9.1 在施工过程中防止砸、碰、踩和拆除保温层和白铁皮层。
4.9.2 必要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局部拆除并应及时进行修复。
4.9.3 做好系统检查,防止冲洗和试运过程中的渗漏,渗漏到保温层上的油污一定要及时清理干净。
4.10 油系统循环冲洗过程中和试运期间的防护措施4.10.1 更换下来的脏滤油纸应及时清离现场,不要乱扔、乱放。
4.10.2 及时清除设备和系统的渗漏油点并清理干净所渗漏的油污。
4.10.3 不得在制氢设备和发电机氢气系统附近进行明火作业,如必需在氢气系统附近明火作业时则应事先测定该地空气中的含氢量,含氢量应小于0.4% 并在开工作票后方可工作。
4.10.4 参加试运的系统应与已投运的系统或正在施工的系统做好隔离(应制定隔离措施)。
4.10.5 做好好试运期间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设备质量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4.11 因设计变更、已批准的工序安排等特殊原因需局部破损工程成品、半成品时,执行施工合同中的条款。
4.12 对人为损坏成品、半成品或野蛮施工造成的损坏,执行以下程序。
4.12.1 由受损单位详细列明损坏的基本情况,并编出修复预算,提出索赔通知单,报所在单位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
4.12.2 由工程公司项目部组织确认裁定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
4.12.3 已确认的经济损失,成品损坏单位应在确认日期的十天内偿还给索赔单位,逾期未偿还者由工程公司项目部从责任单位所得工程款项目直接拨付给索赔单位,并通知责任单位。
4.12.4 偿还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具台班费。
4.12.5 为了本细则更好地得到贯彻,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成品、半成品保护的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各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范围、措施、惩罚制度,使劳动成果得到有效的控制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