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计划(20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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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8•【字号】安政办发〔2015〕107 号•【施行日期】2015.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107 号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 年8 月18 日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安康城区东坝片区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落实“提升江南”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民生项目和重要举措,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心城市“突出核心、开发江北、提升江南”的发展战略,抢抓中、省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汉江综合整治两大政策机遇,通过实施市政路网和排水防涝管网建设,棚户区改造、统征土地综合开发,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把东坝片区建成基础设施配套、人居环境优美、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管理稳步提升的城市新区。

二、片区现状东坝片区位于安康江南城区东部,西起东堤外环路,东至黄洋河西岸,北沿汉江南岸,南至巴山东路,区域规划面积约2.28 平方公里,辖2 个办事处、5 个行政村、1 个社区,现有村(居)民6197 户、22139 人。

本次改造范围西接东堤外环路,东至黄洋河西岸,北临汉江防洪堤,南接金州广场,区域面积160 公顷。

涉及单位6 个,村(居)民2407 户、8200 人;村民人均耕地0.24 亩,户均宅基地0.19 亩,人均住房面积66.86 ㎡,户均房屋面积227.76 ㎡,人均年收入8000 元。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蚌埠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4•【字号】蚌政秘〔2017〕21号•【施行日期】201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的通知蚌政秘〔2017〕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已经市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细化工作方案,抓紧启动实施,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

2017年3月14日2017年蚌埠市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2017年是完成棚户区改造三年(2015—2017年)计划的收官之年。

根据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和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改造目标,结合市辖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两个中心、两个全面”目标任务,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确保如期完成三年改造计划,加快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

二、计划编制原则根据《2015—2017年蚌埠市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依据三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剩余总量,结合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按下列原则制定:一是三年改造计划中尚未完成征收的棚改结转项目、尚未实施的城中村重点项目全部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二是正在实施征收的项目上半年必须完成,2015年安置房开工项目实现竣工,2016年竣工项目要实现回迁安置。

三是使用开行贷款、农发行贷款的项目全部列入年度改造计划。

四是不在三年规划内,但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居住条件差、群众反映强烈、亟待改造的项目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今年全面完成城市主干道两侧棚户区改造。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赣府发〔2015〕5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5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全国棚户区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工作目标2015-2017年,全省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50.14万套,其中2015年16.54万套、2016年16.6万套、2017年17万套;改造农村危房83万户,其中2015年31.2万户(含我省提前实施13万户)、2016年25.9万户、2017年25.9万户。

进一步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完备、布局更合理、运行更安全、服务更便捷。

二、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各市、县(区)要抓紧编制2015-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对改造目标、工作时序、完成时间等作出明确安排,抓好组织落实。

(一)依法依规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

切实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

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限期完成立项、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

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科学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完成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扩大改造范围。

各地应以今年老楼危房排查和城中村调查摸底的底数为基础,对需要拆除重建和改建(扩建、翻建)的危房、群众要求改造意愿强烈且城市发展急需改造的城中村,原则上应全部纳入2015-2017年棚改计划,积极实施改造。

国发〔2015〕3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5〕3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有关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2080万套、农村危房1565万户,其中2013—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820万套、农村危房532万户,有效改善了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发挥了带动消费、扩大投资的积极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但也要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待改造的棚户区多为基础差、改造难度大的地块,在创新融资机制、完善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同时,农村困难群众对改善居住条件、住上安全住房的诉求比较强烈,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的要求十分迫切。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明确工作责任,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落实,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以下简称三年计划)。

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合理、运行安全、服务便捷。

财综[2015]57号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财综[2015]57号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期,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5〕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大力推进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2015年全国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已确定为540 万套,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完成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

对于已经签订合同并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县财政部门要按照合同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确保项目资金需要;对于尚未签订合同或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房屋征收、拆迁以及补偿安置等工作。

二、科学编制2016-2017 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做好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当地城市棚户区居民住房状况和需求情况进行摸底统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科学制定2016年、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包括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计划。

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部门要提前做好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资金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渠道筹集和安排资金。

三、主动参与研究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市县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摸清本地区存量商品住房底数,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状况,主动参与研究制定本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因地制宜确定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

对于人口较少、住房供需矛盾不突出、房价不高、市场房源较多的城市,应当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方式,将货币安置补偿款发放给被拆迁居民,由被拆迁居民自主到市场购买安置住房;或通过政府部门搭桥组织房源,严格审核商品住房价格,由被拆迁居民与开发企业按核定的价格签订购买安置住房合同或协议,政府部门根据合同或协议将货币安置补偿款支付给开发企业。

2015 棚户区改造政策大汇总(广东省)

2015 棚户区改造政策大汇总(广东省)

棚户区改造政策大汇总(广东省)一、棚户区改造简介(一)棚户区由来最早的棚户区多是在一些工矿区搭建的供劳工居住的劳工房。

解放后,原有的一些棚户区未能及时得到整治和改造,而且还在一些厂区和矿区周边陆续建设了一大批过渡性的简易房。

目前棚户区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经梳理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和全国棚户区改造实施情况,目前我国棚户区主要有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和城市棚户区四类。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由来2004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启动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

2005年,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

2007年,《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提出加快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

2008年,中央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并将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作为重要内容,全国棚改启动。

2014年陈政高履新住建部,工作重心向棚户区改造转移,棚户区改造成为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经梳理《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相关政策,结合各地区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成效,开展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具有重大意义。

(一)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

实施棚户区改造,有利于加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的客观要求。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很不协调。

实施棚户区改造,完善配套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集约利用土地,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棚户区改造⼯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棚户区改造⼯作的通知的内容包括棚户区改造政策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棚户区改造⼯作⼒度,全⾯推进城市、国有⼯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为加快新⼀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

但也要看到,⽬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为核⼼的新型城镇化、改造约1亿⼈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要求相⽐还有较⼤差距,棚户区改造中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建设跟不上、项⽬前期⼯作慢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中的困难和问题,进⼀步加强棚户区改造⼯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进⼀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各地区要进⼀步摸清待改造棚户区的底数、⾯积、类型等情况。

区分轻重缓急,结合需要与可能,按照尽⼒⽽为、量⼒⽽⾏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规模较⼤、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

省级⼈民政府尚未审批棚户区改造规划的,要抓紧审批,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各地区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应突出前瞻性、科学性。

⼆、优化规划布局(⼀)完善安置住房选点布局。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原地安置为主,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异地安置的,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就学、出⾏等需要,在⼟地利⽤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地范围内,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

市、县⼈民政府应当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产⽣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7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74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74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目前,全省列入改造计划的棚户区46.35万户(含城市危房、城中村22.3万户)、农村危房63.35万户,改造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进一步加快全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国家加快实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的重要意义,坚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稳增长、惠民生,强化主体责任,创新体制机制,抢抓政策机遇,加大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着力促进全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二)目标任务。

明确三个“三年计划”。

一是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

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32.85万户。

其中2015年11.63万户、2016—2017年21.22万户。

二是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计划”。

2015—2017年,改造农村贫困户危房42万户,每年完成改造不低于14万户。

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第一批)

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项目清单(第一批)

57
水集二村旧村改造项目ຫໍສະໝຸດ 58葛家泊村改造项目
淄博小计
1
张店城区老旧零星危旧房项目(二期)
2
青年街1号院
项目类型
项目所在地 列入2017年开工计划的改 造量(户/套)
县(市、区)
其中:城市 危房改造量 (户/套)
城中村
高新区
847
0
城中村
即墨市
115
0
城中村
即墨市
335
0
城中村
即墨市
129
0
城中村
即墨市
20
许商综合片区(三期)
青岛小计
1
西部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度)
2
甘肃路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3
青岛湾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类型
项目所在地
列入2017年开工计划的改 造量(户/套)
县(市、区)
其中:城市 危房改造量 (户/套)
469674
18887
468602
18887
28174
0
城市棚户区
历下区
3094
53
0
城中村
莱西市
122
0
城边村
莱西市
100
0
城边村
莱西市
400
0
城边村
莱西市
100
0
城中村
莱西市
112
0
建制镇区
莱西市
250
0
26347
0
城市棚户区
张店区
187
0
城市棚户区
张店区
3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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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序号

2017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棚户区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典型现象,是实现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是解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的关键举措,棚户区改造的二元结构不消除,城镇化的质量就无从谈起。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一些关于2017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供您参阅。

2017年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城市改造的实际,以及民风、民俗、文化内涵等实际情况,在2016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依据上级最近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惠民政策精神,按照县政府提出的改造老城、扩建新城、全力打造滨江港城的要求,以改善民生,创建宜居宜业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

以重民生,保增长,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着力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步伐,为实现和谐秀美富裕文明新肇源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意见(一)政策依据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建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XX〕295号)、财政部《关于切实落实相关财政政策积极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财综〔2010〕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8〕31号)、《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发〔2008〕10号)等相关文件及国家、省、市召开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会议精神。

(二)棚户区界定及确定城市棚户区是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房屋拆迁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贫困人口居多、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我县棚户区改造区块的确定,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上级文件要求选定,报县政府审定。

桦南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

桦南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

桦南县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我县作为农业大县,经过几十年的开发建设,随着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的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现代化城市建设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几年来,我县棚户区改造跟随城市建设的脚步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城镇整体形象得到提高、人民生活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鉴于城市建设的步伐继续加快,对依然存在于城市之中的剩余待改造棚户区,促使改善居住环境,建设市政设施,提高生活水平,彻底消除我县剩余棚户区的形势势必进行。

因此做好此次《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工作,是加快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抓好这项工作将对我县城市建设和全面推进小康社会都起着积极的重要作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建设厅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管理的通知》(黑建规[2011]6号)的精神,特编制桦南县棚户区改造规划。

一、规划的具体意义(一)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我县历年来棚户区改造取得的成果和城市规划的总体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政府提出的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构建“美丽桦南”的发展战略的要求,进行城市棚户区的改造是一个必然的发展过程。

(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然而城市棚户区环境恶劣,房屋质量差,缺少必要的市政设施,无法满足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需求。

因此,对城市危房棚户区的改造是我县全面推进小康社会的重要环节。

二、规划范围及规划年限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确定为桦南县县区内2、规划年限2015年—2017年三、规划依据(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桦南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3、《桦南县城市总体规划》4、《桦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5、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文件等(二)规划原则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是棚户区改造的基本模式。

2015年棚改文件

2015年棚改文件

2015年棚改文件【实用版】目录1.2015 年棚改文件的背景和意义2.棚改文件的主要内容3.棚改文件的实施效果4.棚改文件的未来展望正文【2015 年棚改文件的背景和意义】2015 年,我国政府发布了一份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文件,简称“棚改文件”。

这份文件的发布,旨在解决我国城市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城市更新和发展。

棚户区是指城市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条件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的住宅区。

这些区域的居民大多为低收入群体,他们的生活环境亟待改善。

棚改文件的发布,意味着政府将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投入和支持,让更多的棚户区居民受益。

【棚改文件的主要内容】棚改文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1.确定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分工。

2.提出多种棚户区改造方式,包括货币化安置、实物安置、拆建结合等,以满足不同棚户区居民的需求。

3.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棚改项目有足够的资金来源。

政府通过预算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

4.完善相关政策,如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等,为棚户区改造提供政策支持。

5.强化监管和督查,确保棚改项目的顺利推进和质量保障。

【棚改文件的实施效果】自 2015 年棚改文件发布以来,我国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大量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同时,棚改项目也促进了城市更新和发展,提升了城市形象。

根据数据显示,截至 2020 年底,全国累计改造棚户区约 1200 万户,占全国棚户区总数的约 80%。

这些成果充分体现了棚改文件的实施效果。

【棚改文件的未来展望】虽然我国棚户区改造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改造资金不足、棚改项目推进难度大等。

因此,未来政府需要继续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推动棚改工作不断深入进行。

总之,2015 年棚改文件的发布,对我国棚户区居民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4.19•【字号】扬府办发〔2015〕56号•【施行日期】2015.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府办发〔2015〕5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现将《关于加快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19日关于加快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快市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扬州市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目标,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中成片和非集中成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公有住房解危、老小区整治),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城镇化质量、助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积极效应。

二、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印发的《扬州市区2013-2017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市区利用五年时间改造棚户区(危旧房)46781户(含旧住宅区整治33834户),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三、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有序推进。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任务和范围,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实现上级要求、群众需求和政府财力“三统一”。

河南危房改造政策

河南危房改造政策

河南危房改造政策2016河南危房改造政策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改善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推动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从2015年到2017年年底,全省要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00万套和农村危房60万户。

《意见》指出,各地要合理编制棚户区、城乡危房改造三年计划(2015~2017年),同时编制完成2015~2017年与棚户区改造相关的城市道路、污水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年计划,确保配套基础设施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同时,要对年底前已开工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将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备的项目列出清单,纳入本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

《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从今年起,各项棚户区改造补贴资金将重点向货币化安置项目倾斜。

商品住宅库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省辖市、县(市)原则上要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不再进行实物安置。

要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意见》强调,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各地要尽快摸清符合补助政策的农村现存危房数量,编制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资金安排和实施步骤,确保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按相关规定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

有条件的省辖市、县(市)可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农村残疾人家庭以及特别困难的危房改造户给予额外补助。

河南危房改造政策细则谁知道?2017-01-08 8:45 | #2楼(一)工作原则1、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满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

2015年棚改文件

2015年棚改文件

2015年棚改文件
2015年,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
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中国政府在棚改领域的重要文件之一。


文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和指导:
1. 棚改目标和任务,文件明确了棚户区改造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提出了要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实现“四个全覆盖”,即覆盖所有存
在安全隐患的棚户区、覆盖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困难家庭、覆盖所
有符合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覆盖所有符合政策要求的城中村。

2. 政府支持和保障措施,文件强调了政府在棚改工作中的支持
和保障措施,包括加大财政投入、优化金融支持、加强土地供应、
完善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支持。

3. 社会资本和市场化运作,文件提出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改
工作,推动棚改项目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措施,以多种方式吸引社会
资本参与棚改,推动棚改项目市场化运作。

4. 保障棚户区改造质量和安全,文件强调了要加强棚改项目的
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棚改工程质量和安全。

5. 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文件提出了要保障棚改项目中受益居民
的合法权益,包括公平合理安置、合理补偿、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等
方面的政策措施。

总的来说,2015年的棚改文件着重强调了政府支持和保障措施、社会资本和市场化运作、质量和安全监管、居民合法权益保障等多
个方面,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政策指导和保障措施。

2015棚户区改造政策

2015棚户区改造政策

2015最新棚户区改造政策的具体内容: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

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

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

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政府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政府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政府所有,由区政府负贵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

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政府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2017年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2017年

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2017年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脚步,不能让城市一边高楼林立,一边棚户连片。

下面是店铺搜集的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参考!【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1】为切实改善居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我区2017 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攀办发〔2017〕28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推行货币化安置,满足城镇居民安置需求,缩短安置周期,提高安置效率;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减少过渡安置费用,降低改造成本,缓解资金压力;消化存量商品房,稳定商品住房交易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积极推动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让利于民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推行货币化安置工作,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确保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将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与当前房地产去库存、城市配套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及城市功能区分调整等紧密结合。

三、工作目标东区2017 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包括东区危楼、大渡口片区、炳草岗片区等十个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共涉及八个街道一个镇(不含枣子坪街道办事处) ,改造户数10426 户, 9 月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实施主体征收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征收部门: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银江镇。

(不含枣子坪街道办事处)五、安置方式(一)房屋征收部门直接以货币补偿给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居民的补偿方式;(二)房屋征收部门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购买商品房的补偿方式。

六、资金来源(一)向国家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申请融资贷款;(二)市、区两级按比例配套财政资金。

2015年棚改文件

2015年棚改文件

2015年棚改文件(原创版)目录1.2015 年棚改政策的背景和意义2.2015 年棚改政策的主要内容3.2015 年棚改政策的实施效果4.2015 年棚改政策的影响和启示正文一、2015 年棚改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善民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2015 年,我国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等,为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2015 年棚改政策的主要内容1.棚户区改造的目标:到 2020 年,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实现居民住房安全、舒适、宜居。

2.棚户区改造的任务:对城镇范围内的棚户区进行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等。

3.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土地政策、优化金融支持、加强组织协调等。

三、2015 年棚改政策的实施效果自 2015 年棚改政策实施以来,我国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据统计,截至 2020 年底,全国已累计改造棚户区 1272 万户,占改造任务的 103%,惠及约 4000 万居民。

棚户区改造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2015 年棚改政策的影响和启示1.棚改政策对于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提高了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和生活质量。

2.棚改政策推动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了城市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3.棚改政策为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拉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4.棚改政策启示我们,政府在推进民生工程时,应注重政策引导、市场机制和群众需求的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之,2015 年棚改政策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为改善民生、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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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1.85
313
1.21
1550
10.85
1550
8.25
刚振涛
已列入到2014年城 市棚户区改造计 划,对该地块的具 工矿 体改造时间未确定 。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已列入到2013年工 矿棚户区改造计 划,未确定改造主 工矿 体,不能确定对该 地块的改造时间。
110
0.77
110
1.80
1285
9.00
1285
6.43
892
5.34
892
3.04
356
2.49
356
1.80
徐孝君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35
0.25
35
1.80
112
0.78
112
0.60
孙梁国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136
0.95
136
0.68
210
1.47
210
1.05
通化市2015-2017年棚户区待改造项目一览表
单位:户、套、万平方米、万元
责任 单位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位 置
建设规模 地块位置 套数 面积
征收情况
责任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发企业
户数
面积
开发企业 联系人
存在的问题
类型
东至百信药业、南 林化厂保安 卫校东 15 至保安路、西至碎 棚户区地块 侧地块 石场、北至山体 红旗小学山 东至万代家园、南 国土局 市城建 16 下棚户区改 后侧 至康馨园三期、西 造工程 至山体、北至合兴 局 东至靖宇山、南至 烟草公司后 烟草公 17 烟草公司、西至靖 侧改造工程 司后侧 宇山北至保安路 石油化工机 石油化 东至建设大街南至 18 械厂棚户区 工厂北 汇丰酒店西至新平 改造工程 侧 路北至新胜路 东昌区 东至山体、南至玉 玉皇家园二 食品厂 19 皇家园一期、西至 期 柳条沟 山体、北至柳条村 地块 市公用 佐安小学棚 东至山体、南至林 左安小 局 20 户区改造工 川木业、西至左安 学西侧 程 河、北至左安小学 左安道 佐安道口棚 东至左安路南至山 口、油 21 户区改造工 体西至铁路家属楼 库山下 程 北至铁路家属楼 地块 新岭路英语 东至中石化加油站 英语报 市发改 22 报社棚户区 、南至新岭路、西 委 社地块 改造工程 至新岭路、北至靖
建设规模 地块位置 套数 东至新华大街、南 至西昌河、西至高 架桥、北至山体 东至光复路、南至 华翔雍和苑、西至 山体、北至外环路 东至通天河、、南 至盛世花都一期西 至外环路、北至外 环路 东至65368部队南至 南线公路期西至棉 纺厂路口北至铁路 线 东至张家路口、南 至建设大街、西至 左安河、北至铁路 线 东至铁路文化宫体 421 面积 2.95
征收情况
责任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发企业
户数 421
面积 2.11
开发企业 联系人
存在的问题
类型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5
438
3.07
438
2.19
6
518
3.63
518
2.59
7
385
2.70
385
1.93
通化市2015-2017年棚户区待改造项目一览表
单位:户、套、万平方米、万元
责任 单位
序 号 8
项目名称 二0六高架 桥两侧棚户 区改造工程 华翔雍和苑 北侧棚户区 改造工程
建设位 置 二0六 高架桥 下 五月花 转盘北 侧
3 东昌区 政府
2305
13.61
2305
8.76
王慧
4
356
2.49
356
1.80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9
471
3.30
471
2.36
10
盛世华 盛世花都二 都一期 期 北侧
395
2.77
395
1.98
棉纺厂道口 棉纺厂 东昌区 11 棚户区改造 道口 工程 政府 葡萄酒厂道 葡萄酒 12 口棚户区地 厂道口 块
352
2.46
352
1.76
王慧
39
0.27
39
0.20
老站实验小 老站实 13 学后侧棚户 验小学 育馆、南至山体、 区地块 后侧 西至实验小学、北 至铁路二中小区 一建社 一建社区棚 东至啤酒厂、南至 区棚户 14 户区改造棚 铁路线、西至前兴 户区地块 区改造 路、北至葡萄酒厂 地块
通铁房地 产
赵 珉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428
3.04
428
2.14
华翔置业
胡立裕
已列入到2014年城 市棚户区改造计 划,但开发公司对 城市 该地块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 已列入到2014年城 市棚户区改造计 城市 划,对该地块的具 体改造时间未确定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工矿 的改造时间。
2
1048
8.51
1048
5.24
286
2.00
286
1.43
张金山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未确定改造主体, 不能确定对该地块 城市 的改造时间。
764
5.35
764
3.82
宋迎欣
856
5.99
856
4.30
李云玉
256
1.79
256
1.30


单位:户、套、万平方米、万元
责任 单位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位 置 合计
建设规模 地块位置 套数 14317 面积 97.67
征收情况
责任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发企业
户数 14317
面积 70.55 —— —— ——
开发企业 联系人
存在的问题
类型
——
——
——
通化市2015-2017年棚户区待改造项目一览表
单位:户、套、万平方米、万元
责任 单位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位 置
建设规模 地块位置 套数 面积
征收情况
责任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发企业
户数
面积
开发企业 联系人
存在的问题
类型
市林业 局
市环保 局 市水利 局
通铁房 地产
华翔名苑西 东至光复路、南至 侧棚户区改 一高中 华翔名苑、西至一 23 造工程(一 道路左 高中、北至华翔佳 侧 高中道路左 苑 侧平房) 东至三道沟南至山 四道沟棚户 四道沟 24 体西至五道沟北至 区改造工程 地块 新岭路 东至石棚村、南至 石棚棚户区 玉金药 25 八中、西至白雪山 改造工程 业北侧 药厂、北至玉金药 铁路老二楼 老站铁 东至住宅楼、南至 26 棚户区改造 路老二 老站三马路、西至 工程 楼 住宅楼、北至老站
1
东至五月花城、南 通讯营 至通讯营、西至长 华翔7#地块 南侧地 城药业、北至康馨 块 园 东至新站广场、南 新站广场南 新站广 至保安河、西至保 侧棚户区改 场地块 安河、北至建设大 造工程 街 东至山体边缘、南 东昌区锁厂 锁厂 至新华大街、西至 北侧棚户区 地块 华明胡同、北至文 明路 新开道 东至清真胡同、南 五月花棚户 广场西 至新开道广场、西 区改造工程 至东昌路、北至光 侧 复路 新岭小 东至住宅楼、南至 福湾国际二 学南侧 新岭路、西至月雅 期 地块 居、北至新岭小学 二0六医院 二0六 东至二0六医院、南 西侧棚户区 医院北 至山体、西至西昌 改造工程 侧 村、北至山体 东至月牙湾名居、 靖宇山棚户 靖宇山 南至五道沟、西至 区改造工程 上 烟草公司、北至新 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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