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资格审查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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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资格审查之我见

杨洋

公开招标是一种公开竞争的招标方式,对所有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地激起竞争,形成买方市场,它的全过程透明度高,易打破垄断及不正当竞争,有效防治腐败现象孳生。公开招标中的重要环节是资格审查,通常做法有两种:一种叫资格预查,另一种叫资格后审。国际招标中通常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即通过招标通告发布,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直接参加投标,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此办法适用于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目前国内公开招标大多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进行资格审查,即通过发布资格预审通告,对投标报名单位在开标前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具备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目前有些地方的做法基本属于资格预审办法,只是将资格预审通告合并于招标通告,通过对投标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资审条件的投标单位短名单,再通过电脑随机抽取来确定投标单位。此办法公开公平、简洁易行,但也存在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投标报名的无限制性

目前做法是凡持有单位介绍信和投标许可证者都可参加投标报名。此办法带来不少弊端:1、投标报名者众多。如一个6000多平方米的住宅工程,参加报名投标单位能达到近80家,一般每个工程平均报名在30家左右。这就给招标单位的资审和考察工作带来很大难度。2、交易中心内派生出一种新职业--报名贩子,这些人手持多个投标许可证"驻场办公",不管工程类别和大小均予参加投标报名,严

重影响公开招标效果和损害交易中心形象。3、资质证书满天飞,有的为加大入围投标机会,四处奔波,借用证书,严重搅乱招投标正常秩序。笔者认为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1、采用投标企业智能IC卡工程。此卡包含企业状况、资质等级、在建工程、获奖情况、项目经理等等。投标报名时项目经理须持IC卡和个人身份证,通过刷卡和验证,可有效控制报名,打击报名贩子。同时可动态核定企业工作量,对超过一定规模,已无力继续承接工程的单位,电脑会自动限制其报名,从而达到对工程承包量进行优化配制的目的,有效防止过度竞争。

2、采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办法。招标通告改为资格预审通告,招标单位可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定价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投标单位可根据企业实力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提高投标成本,防止企业滥报。同时这笔费用招标单位可与交易中心分成,招标单位可用于资格审查和考察费用支出,交易中心可利用它来改善硬件设施,以便更好地为市场主体各方服务,可谓一举两得。

3、采用报名与评标相结合办法。招标通告上招标单位可提出较高的资审条件,通过报名,凡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且在评标时只以报价进行评比,即采用单因素评标办法确定中标单位。资格预审缺乏科学性

目前程序为通过对投标报名单位所报资审材料的审查,来确定投标候选单位,然后再通过电脑抽签系统随机抽取以确定投标单位。此法存在的问题:

1、招标单位难以对投标报名单位报送的资审材料进行系统地分析审查以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有的根本不进行预审,登记后全部交招标办审核,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使资审工作流于形式。

2、招标办工作人员要投入很大精力根据资审条件对招标单位报送的资审报告进行逐项审核,有时为维护公正性,难免意见与招标单位不一致,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引起招标单位对招标管理的误解。

3、采用抽签办法淘汰资审合格单位,这本身存在不公平。更不用说抽签带有"赌"的色彩。这种办法表面看很公正,但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对投标单位也有失公平,不能充分体现一视同仁的观点。

4、易造成不正当行为,有的投标报名单位为了能够通过资审,但实际企业本身不能满足资审要求,这就使某些人铤而走险,不惜牺牲企业的信誉弄虚作假,伪造假证明、假证书等,想蒙混过关,这种现象越来越严重。再发展下去招标单位势必对交易中心、乃致公开招标失去信心。

5、更易孳生腐败现象。这种办法允许甲方推荐投标单位中1/3队伍,这就使所有队伍千方百计利用各种关系和手段挤进1/3,有的为了重要人物表态,不惜一切代价。这种不是凭资力、凭实力通过资审,而是凭关系、凭运气来决定命运的方法,很大程度上歪曲了公开招标的意义。

6、根据上述情况,笔者认为应依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来科学合理地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逐步取消"推荐+抽签"的资审办法。

采用电脑自动评审法

招标办的资审工作应依托交易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资源,企业的业绩和现场管理水平应在交易中心(有形市场)中体现出来,业主在交易中心内通过招标,应可以全方位了解到企业状况,招标单位可根据投标报名和资审要求输入电脑,电脑会自动进行资格评审工作,并按要求依次排列合格投标单位名单。这必将使资审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也大大提高了资审工作的效率。

推行免审企业一览表(短名单)

根据企业工作业绩和信誉及现场考察情况,每年由招标办组织专家小组评审一次,可评审到分公司一级,确定一定数量的企业,总量控制在具备投标资格(有投标许可证的)单位10%左右,作为第二年度资格审查免审单位,即只要一览表中企业有兴趣参加投标即可通过报名免预审直接参加投标。具体内容是一览表内企业质量好、信誉高,获得省优质工程以上荣誉的企业都应进入一览表内。同时招标单位推荐队伍应该在一览表中选择,避免靠关系、靠人情入围投标,使市场管理、现场管理、行业管理有机联系起来,形成一个整体,不断净化整个建筑市场,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一览表应作为企业荣誉象征,要创造一种以质量和信誉进入一览表的市场竞争氛围,同时可不断提高一览表的作用,可以考虑议标工程只限在一览表中选择队伍。

采用资格预审两步评审法

第一步:审查投标报名单位法律资格,研究其提交的法律方面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资质等级、投标许可、安全、施工、收费许可等,了解是否属于被禁止投标资格之列。了解是否具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等。这步工作是招标办资审工作的重点,应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投标资格。

第二步:对符合法律资格的投标报名单位的技术资格、施工经验、人员安排、财务能力、在手工程、合同履约、施工业绩和企业信誉、项目经理等方面进行资格评审。鉴于评审工作复杂细致,可采用百分制评分法,即对所有单位报送的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和现场考察情况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评分办法须经招标办审核同意,评审工作由资审小组组织实施。凡达到或超过最低分数线的单位即可成为合格的投标单位。

此评审办法优点:

1、可进一步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充分发挥业主的权力和义务,明确业主的责任。

2、更好的体现招标办监督管理职能,可摆脱繁琐的资审文件核验工作。

3、充分体现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让好的企业有更多的投标机会。

4、取消了甲方推荐,有效防止新的腐败现象产生。

5、简化评标工作,可把评标中的企业业绩和信誉评分纳入资审时的评审工作,资审评比分数可直接带入评标阶段折算成相应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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