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一、会员资格与入会程序1.1 会员资格:(1)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可以成为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的会员,无论年龄、性别、职业或财务状况。
(2)会员需具备对互助会的目标和宗旨,且愿意履行互助会的义务和责任。
1.2 入会程序:(1)有意加入互助会的个人或组织需要填写入会申请表,并充分了解互助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及会费等相关信息。
(2)入会申请表须提交给互助会的管理机构。
(3)互助会管理机构将对入会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据互助会的章程及相关规定作出审批决定。
(4)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会费,并签署互助会的入会声明。
二、互助金的筹集与使用2.1 互助金的筹集:(1)会员需按照互助会的规定缴纳互助金,以增加共同的互助基金。
(2)互助金可以通过定期缴纳、一次性缴纳或按照互助会的规定进行筹集。
2.2 互助金的使用:(1)互助会成员遭遇突发情况或遇到困难时,可以向互助会申请使用互助金。
(2)申请使用互助金的会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互助会管理机构将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3)互助会使用互助金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意外伤害赔偿、灾害救助等。
三、互助会的活动与服务3.1 社区服务:(1)互助会将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和支持。
(2)互助会将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互助会的认知和了解。
3.2 会员交流与培训:(1)互助会将组织会员间的交流活动,促进彼此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2)互助会将定期开展培训和讲座,提升会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
3.3 志愿者服务:(1)鼓励互助会会员参与志愿者服务,为社区和弱势群体提供帮助。
(2)互助会将建立志愿者团队,制定志愿者服务计划,有效组织和管理志愿者活动。
四、互助会管理机构及职责4.1 理事会:(1)互助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互助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理事会成员由互助会会员选举产生,并按照互助会的章程进行任期管理。
4.2 秘书处:(1)互助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负责互助会的行政事务和文件管理。
管理爱心协会的规章制度
管理爱心协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社会公益意识,爱心协会成立,本规章制度旨在明确协会的宗旨、任务、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规范协会的运作。
第二条爱心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团结志愿者,开展公益活动,服务社会大众,宣传互助友爱,倡导奉献精神,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条爱心协会的宗旨是:倡导互助友爱,传播爱心正能量,助力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爱心协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明确职责,合作开展活动。
第五条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位,负责制定发展计划、制定预算、组织招募志愿者等工作。
第六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协会的活动开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协助理事会制定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八条爱心协会的成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传递正能量,为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九条爱心协会实行民主管理,重视集体决策,加强内部沟通,保证决策的公开透明。
第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审议活动计划、预算、工作报告等,确保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协会的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二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十三条爱心协会的预算由理事会负责制定,公布在会员和社会公众可查看的地方,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爱心协会应建立健全的志愿者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培训志愿者,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十五条爱心协会的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扶贫助困、环保公益、文化传承、社会关爱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第十六条爱心协会应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的合作,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提高活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科技学院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科技学院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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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互助会制度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工会员工爱心互助会制度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是员工自愿参加,在经济上进行互相帮助的一种互助活动,是对目前公司现存的公司工会救助和员工自发捐款两种救助方式的补充。
互助活动通过运用职工集体力量共同筑起的一道分担风险的防线,在风险降临时,依靠会员集体的力量,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为陷入困境的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关爱,使会员能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展示公司广大员工共渡难关的集体精神。
为了保证互助活动健康、有序和可持续,特制定以下规定:入会条件凡公司在职员工,认可本会章程,均可申请为互助会会员。
当月申请加入互助会的会员,一律从下月1日起正式入会确认会员资格。
第一批会员之后的新进会员实行预备制,从正式入会之日起6个月内为预备期,预备期间只履行会员义务,不享受会员权利。
会员权利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但同一在职期间申请入会又退会的,不允许重新入会。
2、会员本人和家庭成员(限子女、夫妻及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和遭受突发意外,符合发起互助活动条件,并得到互助委员会(即工会委员会)批准发起互助活动的,可得到互助会集体互助。
会员义务1、遵守互助会章程,切实履行“我为人人”的互助承诺,支持互助事业,传递爱心。
2、当本会其他会员发生本人或家庭成员(限子女、夫妻及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和遭受突发意外,符合发起互助活动条件,并得到互助委员会(即工会委员会)批准发起互助活动时,同意按本章程规定的10元/人/次标准参与集体互助。
3、凡接受过本会集体互助的会员,在职期间不得退会,须一直履行互助他人承诺。
4、受助的对象必须有为集体继续服务的主观意愿,并至少应当保持在职身份继续履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爱心互助义务一年以上(不可抗力除外)。
不能履行该承诺的,工会不对其发起爱心互助。
会员退会情形的认定1、会员主动提交退会申请并签字的,自递交之时起即行退会;2、书面拒绝履行互助承诺不参与集体互助活动的,即时退会;3、辞职、解雇、自动离职、劳动合同终止等情况,即时退会;4、会员退会情形成立,会员履行互助他人义务即行终止,亦不再享有接受互助资格。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某校爱心互助会章程
**职业学院爱心互助会章程
第一条爱心互助会是学院批准创办的一个群众组织,宗旨是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通过济贫助困对我院在校生中家庭特别困难或家庭突遭不幸,致使完不成学业的学生进行救助,建立起一个救助机制,更好地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第二条互助会最高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等职位,分别由学院分管领导,团委、学工处负责人、各系部有关领导、部分团干部担任。
理事长是互助会的总负责人,秘书长负责理互助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资金的募集
1.**移动公司每年捐助的3万元全部用于爱心互助会。
2.通过组织文艺节目义演、书画作品义卖等活动募集资金。
3.寻求并接受社会人士或有关单位的捐赠。
4.学院给予启动资金5万元。
第四条资金的管理
1.募集来的资金由理事会管理,在院财务单独设开科目,实行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挪用。
2.实行民主理财,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理事会汇报,财务帐目每年公布一次,并接受纪委的审计。
第五条资金的使用及程序
1.凡本院在校学生因重病治疗或发生重大意外伤亡、灾害等特殊情况,造成本人或家庭重大损失,经济上发生严重困难时,可申请救助。
2.救助须经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报理事会研究审批。
3.被确定的救助对象须进行校内公示。
4.救助对象为**职业学院在校学生。
第六条本章程由爱心互助会负责解释。
爱心互助基金会管理暂行办法
第1页共6页XX爱心互助基金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向心力,真正体现公司“关爱员工,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有效地促进员工之间互助互爱和团队协作精神,让员工有归宿感和荣誉感,充分发挥爱心基金会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基金采取以公司捐赠为主、员工互助、捐赠为辅的形式,将基金收入集中管理,在企业内部本着互帮互助、团结友爱的精神,对确实有困难,依靠个人力量难以克服、迫切需要援助的员工进行帮助,从而解决或缓解员工的实际困难,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时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第三条互助基金的适用对象:全体会员。
第四条互助基金的参加方式:以自愿为原则。
第二章资金来源第五条基金的来源一、公司一次性投入1000,000元作为基金会启动资金。
二、全体员工每月缴纳互助、捐赠的资金。
三、其他关联客户/供应商及社会人士的捐赠。
第六条:凡我司在职人员在本基金会启动之日起即可凭本人意愿加入,入会方式是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自愿加入爱心基金会签名备案表”亲自签名。
新入职员工在入厂后,由行政人事部向员工征收是否入会的签名回执备案,签名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
第七条:凡我公司员工自愿加入本基金后按以下比例每月缴纳爱心基金(新入职员工从入职后次月开始缴纳):1. 董事长: 200/月2. 总经理/副总/总监: 100/月3. 经理/副经理: 50元/月4. 主管/副主管/工程师: 15元/月5. 职员类: 5元/月6. 员工类免费第三章基金的申请与应用第八条申请人的基本条件:一、申请人为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且工龄满三个月以上;二、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制度之行为。
第九条申请互助基金资助的程序:一、申请人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基金管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派成员开展具体情况调查与核实,调查人员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调查意见;三、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调查意见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决定后执行。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爱心互助基金是一种通过募集社会爱心捐款来帮助困境群体的组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这些基金,确保资源的公平利用和最大化效益,制定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本办法的目标是确保爱心互助基金得到有效管理和使用,促进困境群体的改善与发展。
2. 原则:a. 公平公正原则:基金的分配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群体或个人。
b. 透明原则:基金的收入、支出和分配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c. 管理规范原则:基金的管理应当依法、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d. 效益最大化原则:基金的使用应当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基金的筹集和管理1. 筹集渠道:基金的筹集可以通过募捐、企业捐赠、政府拨款等方式进行。
相关组织应当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并建立捐款接收机制。
2. 基金管理:基金的管理应当由专门的机构负责。
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业的基金管理团队,负责基金的收入、支出、投资和分配等事务,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3. 基金账户:基金的资金应当设立独立的账户进行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四、基金的使用和分配1. 使用范围: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困境群体的教育、医疗、扶贫和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2. 分配原则:基金的分配应当遵循困境程度、帮助效果和社会需求等原则,确保每个困境群体都能够得到合理的帮助和关爱。
3. 分配程序:基金的分配程序应当公开透明,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或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五、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
2. 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基金的使用效果评估,确保基金的使用符合预期目标,并对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评估。
六、法律责任对于滥用基金、挪用基金和其他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将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
七、附则本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员工互助爱心组织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员工互助爱心组织的运作,明确组织宗旨、组织结构、活动范围、经费管理等事项,以实现员工之间相互帮助、关爱,共同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
第二条本组织名称为“员工互助爱心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
第三条本组织宗旨:关爱员工,传递爱心,弘扬正能量,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第四条本组织活动范围:组织员工开展互助、关爱活动,提供心理、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支持,助力员工成长,增强企业凝聚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组织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第六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组织管理人员;(三)审议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组织的重大事项;(五)其他应由会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本组织设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负责组织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决定组织内部重大事项;(四)制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五)决定组织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六)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组织设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理事会任命。
第三章活动范围第十一条本组织活动范围包括:(一)开展员工互助活动,如:生活困难救助、疾病慰问、生日祝福等;(二)组织心理健康讲座、心理咨询服务,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三)开展员工技能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助力员工成长;(四)举办企业文化建设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感情;(五)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二条本组织经费来源:(一)企业拨付;(二)会员捐赠;(三)社会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本组织经费必须用于组织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四条本组织设立专门的财务账户,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理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理事会提出修改案,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
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增强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帮助部分教职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
第二条爱心互助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公益性群众组织。
其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教职工利益,增强教职工队伍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缴纳互助金的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注1]均具有互助会会员资格。
入会的会员需填写《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入会登记表》,缴纳相应的互助金,办理入会手续,方可成为爱心互助会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本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学校新聘、新进正式在编教职工在办理爱心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具有会员资格。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离校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会员资格于下一缴费期自动终止。
第六条原来未参加爱心互助会的正式在职教职工申请入会时,必须补交自实施《浙江树人大学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以来的所有互助金金额,在申请加入爱心互助会并交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医疗互助待遇;停止缴纳互助金的会员重新入会时,在补足停交期间的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
因公出国等原因而停交互助金的正式在职教职工,在回国后按时缴纳互助金后的次月起即可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金筹措第七条互助金采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年缴纳的互助金;(二)学校专项资助;(三)工会资助;(四)校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不定期组织会员“一日捐”活动;(五)互助基金的合法增值和积累。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5元,全年60元,委托校财务处每年一次性在会员工资中统一扣除。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资格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
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是一项旨在提供员工互助和支持的特殊基金。
它的设立可以帮助员工应对突发意外、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幸事故等情况,为他们提供一定的经济援助和资金支持。
为了有效地管理这个基金,需要采取一些措施和方法。
首先,明确基金的目的和原则。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的目的是通过员工之间的互助和捐款来帮助那些面临紧急情况或特殊困境的员工。
基金的运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员工都能平等享受到援助和支持。
其次,建立基金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成员可以由公司高层、工会代表和员工代表组成。
委员会应负责制定管理政策和程序,审批申请以及决定资助金额。
他们还可以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运作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设立基金筹款和捐赠机制。
可以通过员工捐款、公司提供资助或其他筹款活动来为基金筹集资金。
为了增加员工的参与度,还可以设立自愿捐款的制度,让员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捐赠数额。
第四,明确基金的资助范围和条件。
基金应具有一定的资助范围,例如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意外事故后的康复费用等。
同时,也需要明确申请资助的条件,例如员工必须连续工作一定年限、没有违纪等。
第五,建立申请和审批流程。
员工可以通过填写申请表格来申请资助。
委员会成员可以对申请进行逐一评估,考虑申请人的需求、紧急程度以及资金情况等因素进行决策。
审批结果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第六,加强基金的监督和透明度。
将基金的收入、支出以及资助对象进行记录和公示,确保基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同时,还可以定期公布基金的运营报告,向所有员工汇报基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
最后,定期评估和改进基金管理方法。
委员会可以定期对基金的运作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
通过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使基金管理方法更加科学和高效。
综上所述,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的管理方法包括明确目的和原则、建立管理委员会、设立筹款和捐赠机制、明确资助范围和条件、建立申请和审批流程、加强监督和透明度以及定期评估和改进。
爱心互助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互助友爱精神,构建和谐社区,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社区范围内所有居民,旨在通过爱心互助活动,增强居民之间的团结协作,提高社区凝聚力。
第三条本章程遵循自愿、互助、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爱心互助委员会是本章程的实施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社区爱心互助活动。
第五条爱心互助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组成。
第六条爱心互助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爱心互助委员会下设以下几个小组:(一)宣传小组:负责宣传爱心互助理念,扩大活动影响力;(二)策划小组:负责策划和组织各类爱心互助活动;(三)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四)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活动过程,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章爱心互助活动第八条爱心互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困难家庭帮扶:为社区内有特殊困难的居民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援助等;(二)邻里互助:促进邻里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增进邻里友谊;(三)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开展社区服务,如环境清洁、敬老爱幼等;(四)公益活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关爱老人、关爱残疾人等公益活动。
第九条参与爱心互助活动的居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品德,热心公益;(二)自愿参加,遵守活动规则;(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十条爱心互助活动实施流程:(一)宣传阶段: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爱心互助活动,提高居民参与度;(二)报名阶段:有意参与者向爱心互助委员会报名;(三)策划阶段:策划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制定活动方案;(四)实施阶段:按照活动方案开展爱心互助活动;(五)总结阶段:对活动进行总结,表彰优秀个人和团队。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爱心互助委员会对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爱心互助活动经费来源:(一)社区居民委员会拨款;(二)社会捐赠;(三)自筹资金。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
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
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的管理第九条成立公司员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成员由公司工会、总裁办、人事处、财务处和职工代表组成。
爱心互助管理制度
爱心互助管理制度一、背景概述爱心互助是一种基于爱与友情的互助、关怀和帮助平台,旨在帮助有需要的人,在困难面前给予温暖与力量。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爱心互助活动,制定爱心互助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管理目标三、互助流程1.申请与审批具有互助需求的人可以向爱心互助组织提交申请。
组织将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情况进行审批,确保互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匹配与协商经审批通过后,组织将为申请人匹配相应的互助伙伴。
互助伙伴之间将进行详细的协商,确定互助的具体形式和内容。
3.实施与监督互助活动开始后,各方需按照协商的内容进行实施。
同时,组织将进行监督,确保互助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4.完成与反馈互助活动完成后,各方需进行反馈。
申请人需将互助效果反馈给组织,组织将记录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
四、参与者权益和义务1.申请人的权益和义务申请人有权得到真实有效的互助帮助,有义务提供真实的互助需求信息,并按照协商的方式与互助伙伴配合进行互助活动。
2.互助伙伴的权益和义务互助伙伴有权获得申请人的真实信息,有权拒绝配对申请,有权与申请人进行合理协商。
有义务对申请人的信息保密,并根据协商的内容积极参与互助活动。
3.组织的权益和义务组织有权审批申请人的互助需求,有权与申请人进行详细协商并进行配对。
有义务确保互助活动的顺利进行,解决互助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并记录和分析反馈情况,进行改进。
五、管理措施1.制度宣传组织将定期宣传爱心互助管理制度,以提高参与者的认识和理解,并吸引更多人加入互助活动。
2.建立档案组织将建立参与者的档案,包括申请人的互助需求信息、互助伙伴的配对情况、互助活动的进展和反馈等,以便跟踪和管理互助活动。
3.安全保障组织将对互助活动进行安全保障,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总结爱心互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爱心互助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互助流程,确保互助活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有需要的人提供更好的帮助。
学生爱心互助社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制度
学生爱心互助社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制度第一篇:学生爱心互助社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制度学生爱心互助社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管理我社的爱心互助基金,加大我社爱心互助基金的透明度,使财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更好的为我学院同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学院爱心互助基金收入均由院团委、爱心互助社统一管理。
第二条爱心互助基金的来源(一)在校内组织爱心义卖等活动筹集基金(二)与义工等公益组织联系,通过在校外进行爱心义卖或捐款等方式筹集基金(三)在校内进行募捐(多指院内老师同学)(四)社会各界的捐赠第三条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的资助对象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的资助对象为学院学生因家庭遭受灾害或发生家庭变故导致生活困难或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者。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灾害和家庭变故的类型本办法所指的灾害是: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家庭变故是指父母因遭遇车祸、重大疾病等导致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疾病的范围本办法所称的患重大疾病是指:学生在校期间被初次诊断为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绕道手术等主动脉手术、严重烧伤、重症肝炎、消化道大出血等,以及突发意外伤害致残、致死。
第七条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的资助标准学生家庭遭受灾害的或发生家庭变故以及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的,依据实际困难发生的情况,分别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第八条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的申请程序(一)学生向爱心互助社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重学院爱心互助社爱心互助基金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治疗诊断书、住院证明、医疗收费票据、必要的病史资料或乡镇以上级提供的受灾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证明;(二)由爱心互助社初审后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三)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资助。
第九条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学院团委成立学生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学院团委书记担任主任,爱心互助社社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分别由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外联部部长、策划实践部部长、宣传信息部部长担任。
爱心互助工作制度建设
爱心互助工作制度建设一、引言爱心互助是一种团结、关爱、共享的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社会爱心互助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爱心资源分布不均、互助机制不健全等。
为了更好地推动爱心互助事业的发展,有必要建立健全爱心互助工作制度,规范爱心互助行为,提高爱心互助效率。
二、爱心互助工作制度建设目标1. 构建全面覆盖、多元参与的爱心互助网络,使爱心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2. 规范爱心互助行为,确保爱心互助活动的公开、透明、有序进行。
3. 提高爱心互助效率,实现爱心互助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4.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社会文明风尚。
三、爱心互助工作制度建设内容1. 成立爱心互助组织成立各级爱心互助组织,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的爱心互助工作。
爱心互助组织应由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信誉的人士组成,实行民主管理,确保组织的公信力。
2. 明确爱心互助对象和范围爱心互助对象主要包括困难家庭、孤寡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需要帮助的人群。
爱心互助范围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心理援助等。
3. 建立爱心互助资金和物资保障机制设立爱心互助基金,通过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互助筹款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
爱心互助物资包括衣物、食品、药品、家具等日常生活用品,由爱心互助组织统一采购、分发。
4. 规范爱心互助活动开展爱心互助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公开的原则。
活动前应进行充分调查核实,确保爱心互助对象的真实性。
活动过程中,要做好信息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活动结束后,要对爱心互助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提高爱心互助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5. 加强爱心互助队伍建设培育一支有热情、有爱心、有能力的爱心互助队伍,积极开展培训、交流、宣传等活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鼓励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才参与爱心互助工作,为爱心互助事业提供专业支持。
6. 建立健全爱心互助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爱心互助组织的法律地位、权益保障等。
员工爱心互助管理办法
员工爱心互助管理办法员工爱心互助管理办法1、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救助帮扶体系,汇集公司、工会和员工的爱心之力及时缓解特困员工因重大疾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进一步营造“真诚关爱、相扶相助”的和谐企业氛围,现结合公司实际,工会特设立杭州士兰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3、职责3.1为保证本员工爱心互助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共同监督、管理。
3.2人力资源部承办互助管理的日常事务。
3.3监督与管理职责3.3.1工会委员会和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及根据实施情况修订和完善本办法;3.3.2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共同参与审批员工的补助申请和拨付标准;3.3.3工会经费审查委员负责监督互助金的收缴、拨付等事宜,定期向员工通报资金使用情况;3.3.4互助经办人员应尊重被救助人隐私权,对个人信息负有保密责任,非程序需要或征得本人同意不得扩散或传播。
4、定义爱心互助是由公司主导、工会直接领导、员工自愿参与的非营利性爱心互助帮扶组织形式,宗旨是在公司内部传递“真诚关爱、相扶相助”的理念。
对因重大疾病、伤残或家庭重大变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员工或员工家庭给予必要的资金帮助,并确保互助金用于最需要帮助的员工或员工家庭。
5、控制内容5.1互助金来源及管理5.1.1工会自爱心互助金设立之日起,每年向互助会拨付专项资金;5.1.2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自互助金设立之日起,一次性拨入互助金人民币4万元作为互助启动资金。
以后公司每年按照工会上一年度拨付的互助费总额,拨入同等金额的互助金;5.1.3互助成员中是工会会员者无需缴费,非工会会员自愿要求参与互助活动者,需自愿参照不低于工会会费的标准自愿捐赠;5.1.4 互助金(来源包括5.1.1、5.1.2、5.1.3)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5.1.5当年未用完的互助金自动连续滚入下年度,账户当年金额达30万时,公司和工会暂停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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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增强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帮助部分教职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
第二条爱心互助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公益性群众组织。
其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教职工利益,增强教职工队伍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凡缴纳互助金的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注1]均具有互助会会员资格。
入会的会员需填写《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入会登记表》,缴纳相应的互助金,办理入会手续,方可成为爱心互助会会员。
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本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学校新聘、新进正式在编教职工在办理爱心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具有会员资格。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离校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会员资格于下一缴费期自动终止。
第六条原来未参加爱心互助会的正式在职教职工申请入会时,必须补交自实施《浙江树人大学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以来的所有互助金金额,在申请加入爱心互助会并交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医疗互助待遇;停止缴纳互助金的会员重新入会时,在补足停交期间的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
因公出国等原因而停交互助金的正式在职教职工,在回国后按时缴纳互助金后的次月起即可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金筹措第七条互助金采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年缴纳的互助金;(二)学校专项资助;(三)工会资助;(四)校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不定期组织会员“一日捐”活动;(五)互助基金的合法增值和积累。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5元,全年60元,委托校财务处每年一次性在会员工资中统一扣除。
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资格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管理第九条爱心互助会设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校工会、财务处、纪审办、人事处、卫生所、教代会代表等7人组成。
其职责是:(一)制定和修订互助金使用办法,研究修订爱心互助会有关条例;(二)审核互助金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三)审批会员的补助申请及补助金额,确保互助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合理。
第十条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校工会。
其职责是:(一)负责受理会员的补助申请,汇总材料,提交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讨论;(二)根据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决定,办理补助发放的有关手续;(三)管理互助金,报告每年互助金收支情况;(四)完成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互助金为动本资金,由校工会设立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每年向学校工代会公布互助金收支情况,接受校纪审办、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和审计。
第五章补助范围、标准第十三条会员遇下列情况,可申请补助:(一)会员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注2](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及《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二)会员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注3](由医保专门机构界定)超过5000元;(三)会员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残、财产重大损失(10万元以上),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第十四条补助标准(一)符合第十三条(一),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即补助1万元。
(二)符合第十三条(二),会员因病治疗的医疗费补助标准:(1)5001—15000元部分补助35%;(2)15001—30000元部分补助40%;(3)30001-50000元部分补助45%;(4)50001元以上部分补助50%。
上述补助金额按超额累进计算。
补助金额年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因特殊情况造成家庭极度困难的,由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另行讨论决定。
(三)符合第十三条(三),酌情给予补助,补助额一般不超过1万元,特殊困难的不高于2万元。
第六章互助金的申请及审批第十五条会员申请互助金补助时,须填写《浙江树人大学爱心互助会补助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向所在院级工会提出申请。
第十六条院级工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并签署意见;根据申请项目将申请表、医疗费结算单据复印件、清单、病例、有关特殊情况证明等必备资料上报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十七条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申请理由及家庭状况进行核实,其中医疗凭证委托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并提出补助的初步意见,报学校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互助金补助的审批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
补助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第十九条下列情况不享受互助金补助:(一)因各种原因被取消互助会会员资格者;(二)非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外购药品、治疗费等或已通过其它途径解决的医疗费用等;(三)营养保健品、出诊费、中药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生活用品费等等;(四)自杀、斗殴、吸毒、酗酒、美容等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条申请人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停止补助,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追回补助款项。
情节严重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浙江树人大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后试行,起始时间2008年 3月1日。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注释[注1] 正式在职教职工:以学校人事处提供信息为准。
[注2] 重大疾病:1、根据中国保险行业2007年8月1日起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重大疾病包括以下25种疾病:◆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移植手术◆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瘫痪——永久完全◆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严重脑损伤——永久性功能障碍◆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严重原发性费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2、除上述25种疾病外,重大疾病还包括规定病种、需长期治疗的慢性重症病等疾病。
[注3]个人承担部分:即会员一年内医疗收费收据中:“自负”部分在学校或本单位已对个人进行补助后最终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自理”部分包括医保部门规定的需个人自理的乙类药品、大型仪器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等;“自费”部分的丙类药品等。
二、举例说明:(一)假设个人承担医疗费为6000元:5001—15000元部分补助比例35%补助金额:1,000×35%=350元;所以该会员的补助金额为:350元(二)假设个人承担医疗费为2万元:1、5001—15000元部分补助比例35%补助金额:10,000×35%=3,500元;2、15001元-3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0%补助金额:5,000×40%=2,000元;所以该会员的补助金额为:3,500+2,000=5,500元(三)假设个人承担医疗费为5万元:1、5001—15000元部分补助比例35%补助金额:10,000×35%=3,500元;2、15001元-3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0%补助金额:15,000×40%=6,000元;3、30001元-5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5%补助金额:20,000×45%=9,000元;所以该会员的补助金额为:3,500+6,000+9,000=18,500元(四)假设个人承担医疗费为10万元:1、5001—15000元部分补助比例35%补助金额:10,000×35%=3,500元;2、15001元-3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0%补助金额:15,000×40%=6,000元;3、30001元-5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5%补助金额:20,000×45%=9,000元;4、5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50%补助金额:50,000×50%=25,000元;所以该会员的补助金额为:3,500+6,000+9,000+25,000=43,500元(五)假设个人承担医疗费为15万元:1、5001—15000元部分补助比例35%补助金额:10,000×35%=3,500元;2、15001元-3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0%补助金额:15,000×40%=6,000元;3、30001元-5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5%补助金额:20,000×45%=9,000元;4、5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50%补助金额:100,000×50%=50,000元;所以该会员的补助金额为:3,500+6,000+9,000+50,000=68,500元(六)假设个人承担医疗费为20万元:1、5001—15000元部分补助比例35%补助金额:10,000×35%=3,500元;2、15001元-3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0%补助金额:15,000×40%=6,000元;3、30001元-5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5%补助金额:20,000×45%=9,000元;4、5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50%补助金额:150,000×50%=75,000元;所以该会员的补助金额为:3,500+6,000+9,000+75,000=93,500元(七)假设个人承担医疗费为25万元:1、5001—15000元部分补助比例35%补助金额:10,000×35%=3,500元;2、15001元-3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0%补助金额:15,000×40%=6,000元;3、30001元-50000元部分补助比例45%补助金额:20,000×45%=9,000元;4、50000元以上部分补助比例50%补助金额:200,000×50%=100,000元;应补助金额为:3,500+6,000+9,000+100,000=118,500元因《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互助会章程》中规定的补助限额为10万元,故该会员实际补助金额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