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投资公司内审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内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投资公司的内部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规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选择、立项、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

第三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活动进行独立的审计监督,确保公司投资决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1. 对公司投资决策过程进行审计,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合规性;2. 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性;3. 对投资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4. 对投资项目效益进行评估,分析投资回报情况;5.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6. 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审计结果,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参考。

第三章内部审计程序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计:1. 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结合投资业务特点,制定具体的审计计划;2. 审计实施:按照审计计划,对投资活动进行现场审计;3. 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4. 整改落实:跟踪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内部审计要求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 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3. 具备较强的审计技能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严格执行以下要求:1. 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不受任何外界干扰;2. 客观公正地评价审计对象,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审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集团内审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内审管理制度范本

集团内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内审工作,提高内控水平,保障集团资产安全和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成员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总部、分支机构、子公司等。

第三条集团内审工作应遵循公正、独立、客观、及时的原则,充分发挥内审职能,为集团管理层提供全面、准确的内部审计信息及建议。

第四条集团内审管理制度应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确保内审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内审团队,配备专业的内审人员,并定期对内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内审人员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集团内审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补充,由集团总部内审部门负责,并报领导机构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内审组织第七条集团内审部门作为内审工作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集团内审工作。

第八条集团内审部门应结合集团整体经营情况,制定年度内审计划,明确内审资源配置及内审工作重点。

第九条集团内审部门应依据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全面开展内审活动,确保内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内审报告和内审意见的撰写和发布机制,以反映内审工作的成果和建议。

第十一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内审结果跟踪和监督机制,对内审建议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追踪和检查。

第十二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内审风险管理机制,对内审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内审工作的风险可控。

第十三条集团内审部门应建立内审档案管理制度,对内审活动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阅和审查。

第三章内审程序第十四条集团内审工作应按照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内审程序的合规性。

第十五条集团内审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建立内审程序手册,明确内审程序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第十六条集团内审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对内审对象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内审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第十七条集团内审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国际准则和规范,采取适当的内审方法和技术手段,对内审对象进行审计检查。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公司内部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和监督的必要手段。

3.内部审计的目标是促进公司内部经济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发现和纠正经济运行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企业廉政建设。

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1.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承担经营责任。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内部审计工作。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企业机密,认真履行职责。

三、审计范围和权限1.内部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工程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招投标审计、投资审计等。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收支、工程项目等进行审计,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评估投资风险和效益。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公司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5.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有权调阅公司有关文件、资料、档案,有权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

四、审计程序和方法1.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审计内容和要求。

3.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并形成审计报告。

【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WORD17页)

【审计制度】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WORD17页)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集团的工作实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中捷集团公司,子公司是指中捷集团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对公司总部内部审计的主要活动约定:内审管控的本质就是鉴证、评价和监督,内审管控的日常化、制度化,能够及时发现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以改正,使得子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管控轨道前进。

1、稽核审计: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进行稽核审计,稽核由公司总部和子公司财务部门内部进行。

审计分为常态审计和非常态审计,常态审计是每年组织四次定期的审计,以加强控制。

非常态审计是在特殊情况下,或者接到举报时,由公司总部随时进行审计。

内审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

2、临时审计工作组:为使子公司和公司总部在战略方向和政策上保持一致,产生充分的战略协同、管理协同效应,公司总部审计中心牵头,定期组织抽调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负责向对相关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临时审计工作组完成审计任务后就返回各岗位,需要时再回到小组。

3、预警机制:公司总部结合曲线管理建立预警系统,对于子公司的指标异动分层次处理:轻微偏差(预警);较重大的偏差(子公司高层领导随时来总部述职);严重偏差(向子公司派驻常务副总,临时接管以前总经理的职责),或进一步细分。

4、尽职与胜任调查:通过对子公司的经理层进行尽职与胜任调查,考察经理层的业绩、能力与胜任情况,通过对经理人的掌控和尽职胜任考察,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

5、立体举报机制:建立内部立体举报机制,子公司内部员工不论层级可随时向公司总部审计中心或子公司审计部门举报发现的问题,无论真伪,公司总部审计中心应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真相并对属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审计部,包括审计组织结构、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内容。

第三条内部审计部是集团内独立的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集团最高管理层,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及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审计工作,维护集团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审计组织结构第五条内部审计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审计人员若干名。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设立审计组和专业组,审计组负责财务审计工作,专业组负责技术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由主任和副主任领导,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审计职责第八条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和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包括财务审计和技术审计两个方面。

第九条财务审计主要对集团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资金、资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技术审计主要对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技术管理体制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规范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准确、全面。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对审计对象的重大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计,提出合理和有效的改进建议。

第五章审计报告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按照审计规程和流程,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向集团最高管理层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审计结论和发现,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落实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正、客观、唯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护资产安全,促使经济活动合规、真实,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集团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集团经营管理活动和实现集团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集团公司内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进行审计。

第四条集团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统称第五条为集团。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

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二章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内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全面负责集团内审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内审管理部(简称内审部)第七条内审部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内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内审部门所需审计经费应列入预算并予以保证。

内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其职责主要有:第九条9.1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起草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等;9.2 依据集团战略和工作重点,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9.3 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内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9.4 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事项;9.5 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集团进行审计;完成内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9.69.7 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等;9.8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9.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人员第三章第十条内审部门应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

专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和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投资公司会计内审制度范本

投资公司会计内审制度范本

投资公司会计内审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投资公司的会计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高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投资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的原则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评价。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1. 公司应设立独立的内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2. 内审部门应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3.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条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1. 内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 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2) 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3) 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4)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 内审部门在实施审计工作时,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审计事项相关的资料、文件和信息,并对审计事项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和取证。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1. 内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和内容。

2. 内审部门应组成审计组,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和审计。

审计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审计组应根据审计结果,编制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内审部门应将审计报告提交给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并向其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集团各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内部审计是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经济活动的原理、原则,对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中的业务事项进行鉴证,对其真实性、正确性表述意见,实施监督、鉴证和评价。

其职责不仅仅是查错纠错;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的健全性、有效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建议,将服务意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有序发展。

第3条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4条集团不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审计职能实行小组负责制,审计小组成员实行董事长指派制、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或不定期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5条内审人员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6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7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机构职责第8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财务内部审计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测试评估;4.对公司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各权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对集团及各权属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经营、财务、法律异常的子公司,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6.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等的立项、概(预)算。

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投资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依法合规开展投资业务活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规范内部运行、明确权责、提高效率和防范风险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第三条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风险控制。

第四条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监事会、内部审计部门等。

第五条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

第六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全体员工的积极配合和参与,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七条公司治理是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公司运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发展计划、预算和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由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等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要占到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评估和决策,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的真实和完整。

第十二条公司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和独立监事组成,其中独立监事占到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第十三条公司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要对公司经营情况、风险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定期报告,并向股东和监管部门提交相关报告。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五条内部控制是指公司内部建立的一整套制度、规则和程序,以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真实、内部运作正常、风险可控。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包括财务内部控制、经营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等方面。

第十七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内部核算等方面。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审计机构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直接向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三章审计职责
1. 对公司财务、业务、风险等方面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2. 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检查公司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 审查公司的经营风险,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4. 协调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审计工作,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5. 撰写审计报告,定期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审计程序
审计程序包括计划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

1. 计划阶段:确定审计范围、内容、时间等。

2. 实施阶段:进行业务了解、数据分析、内部控制评价、风险识别等工作,发现问题需要及时记录并整改。

3. 报告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撰写审计报告并提交给董事会和总经理,同时通报公司相关部门。

第五章配合外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向其提供必要的审计信息,确保外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违规处理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发现公司管理人员存在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或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的条款,经公司授权后方可进行改动。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提高问责和减少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组织机构1.集团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2.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贯彻执行内部审计计划;•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实行跟踪、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可行的管理建议,改进集团公司的行政管理和内控体制;•监督内部控制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审计报告草拟和提交审计报告。

3.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负责领导,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应该具备审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背景。

三、任务分配1.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和风险评估,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实行。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随时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内部审计计划中,明确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时间以及工作人员等。

3.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内部审查、内部核算、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被审计部门整改。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对象在经济、法律、会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政策和法律要求,及时向董事长报告,督促该单位以其职责范围内的命令行动加以纠正。

四、工作程序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计划、执行、记录和监督:1.计划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年度执行计划,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管理的需要,指定审计工程,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等,并报董事长批准。

2.执行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计划和任务分配,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审计,主要包括资金往来、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审核,有时还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和随机审计。

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投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 严谨务实,高效运作;3. 风险控制,稳健经营;4. 人才为本,协同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各部门,形成决策、监督、执行、管理的层级架构。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公司重大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方向、投资额度、项目审批等。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投资等事项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投资管理制度第九条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投资价值。

第十条投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风险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审批流程:1. 各部门提出投资建议;2. 投资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查;3. 董事会进行决策;4. 投资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进行项目跟踪、评估和调整。

第十三条投资收益分配应符合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第四章风险控制制度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对投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处置。

第十五条投资管理部门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第十六条对重大投资风险,应进行风险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十七条风险事件发生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第五章内部审计制度第十八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财务、经营、投资等事项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跟踪整改。

第六章员工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为了有效监督各个子公司和部门的运营状况,制定和实施一套严格规范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方式。

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有效控制风险:集团公司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例如内部财务造假、资产侵占等。

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风险,保护公司的利益。

2.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内部审计通过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体系,促进透明度和合规性,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这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增强企业形象非常重要。

3. 支持决策和改进业务流程: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时提供相应建议,帮助高层管理层做出正确决策。

此外,审计结果还可以促进业务流程的改进与优化。

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

该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独立运作,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工作。

2. 审计工作范围内部审计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范围应囊括集团公司各个分支机构及其子公司。

3. 审计计划与程序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计活动。

审计程序应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数据分析,以及实地调研等环节。

4. 审计报告与追踪内部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后,应撰写审计报告,并向公司高层提交。

报告应准确详尽地描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高层汇报。

5. 保密与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守保密协议,确保审计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避免与被审计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四、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1. 培训与教育集团公司应向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教育,使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审计体系的管理模式、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等规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

第二章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集团设立审计部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能。

第五条审计体系受董事长领导并报告工作。

审计部负责人的任免由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审计部建立例会制度和内外部学习制度,保证审计人员的沟通交流与业务资格的继续教育权利。

第七条审计部根据需要配备6名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房地产工程技术工作经验3年以上;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等任一资格证书;3、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与阻挠,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了解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职责及权限第十三条审计部应履行以下内部审计职责:1、负责拟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对集团及下属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3、对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营管理实施定期审计;4、对集团年度财报、中期财报、资金管理、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工程预结算、项目投资等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审计;5、对项目负责人任职期间或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6、其他审计事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3. 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 公司总裁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 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 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
8. 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

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

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纪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3.专项审计。

包括:
(1) 效益审计。

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2) 任期审计。

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廉洁奉公情况进行审计。

(3) 审计调查。

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
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

五、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行使下列职权:
1.召开本公司、下属企业有关审计工作会议;
2.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或可行性报告事前审计;
3.要求被审单位及时提供与审计有关的文件资料;
4.按审计计划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审计;
5.对有关事项调查,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6.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7.对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9.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裁、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10. 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资料的,有权向总裁提出建议,采取必要措施,追
究有关人员责任;
11. 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

六、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1.制定公司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经公司总裁批准组织实施。

2.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说明审计内容、方式、时间。

3.实施审计。

4.编制审计报告。

5.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6.复审。

被审单位、个人在接到审查处理决定15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复审申请,经公
司总裁批准,组织复议。

7.进行后续审计。

第十四条审计程序过程注意事项:
1.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出示由公司总裁签章的审计通知书及授权审计通知书;
2.审计处理决定由公司总裁批准下达;
3.复议期间,原审计结论和决定必须照常执行;
4.重大事项审计报告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5.审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可随时向公司报告,及时制止问题的延续与扩大。

七、审计档案制度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建立、健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审计档案管理范围:
1.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方案;
2.审计报告及其附件;
3.审计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
4.反映被审单位和个人业务活动的书面文件;
5.公司总裁对审计事项或审计报告的指示、批复和意见;
6.审计处理决定以及执行情况报告;
7.申诉、申请复审报告;
8.复审和后续审计的资料;
9.其他应保存的资料。

第十七条审计档案管理参考公司档案管理、保密管理等办法执行。

八、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对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遵纪守法、效益显著行为,审计人员应向公司总裁提出各类奖励建议。

第十九条审计人员对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向公司总裁提出各类处罚建议:
1.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2.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人员或举报人的。

第二十条对有下列行为的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各类处罚: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二十一条对审计过程的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审计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总裁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