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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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管理

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管理制度

1、区级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本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信息管理与上报。

2、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血片采集信息登记。填写《甘肃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登记表》。

3、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制定本辖区血片编码规则,并为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编码,并保存编码文档。

4、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在接受各助产机构递送的血片时,应及时记录血片交接信息,填写《甘肃省新生儿疾病师查血片交接登记表》。对于不合格血片,应及时通知采血机构,并填写《甘肃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不合格血片登记表》。

5、区级妇幼保健站收到血片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递送检测,填写《甘肃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检测登记表》,对于可疑阳性患儿应及时向采血机构反馈。

六、对于可疑阳性患儿,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应在规定时间内召回,并填写《甘肃省新生儿疾病筛查可疑阳性患儿随访登记卡》,并进行随访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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