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第三章___亲属的概念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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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亲属的概念具有以下含义:
1、亲属是因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发生的 社会关系
(1)结婚是亲属产生的基础。 (2)人的出生是产生亲属关系的自然原因。 (3)拟制血亲是产生亲属的又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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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亲属具有固定的身份关系和称谓
身份是指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称 谓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名称。
等数。 从自己往上数,每经一代为一亲等;从自己
往下数,每经一代也是一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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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旁系血亲计算法
找到要计算的两个亲属的同源人,然后从 一方位置上数至该同源人,每经一代为一亲等; 至该同源人后,再往下数至另一方,也是每经 一代为一亲等,最后所得的亲等数即为该两个 亲属间的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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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寺院法计算法
第三章 亲属关系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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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亲属的概念和种类
亲属关系是人类社会的重要的社会关 系。
亲属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 婚姻家庭法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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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亲属的概念
(一)广义的亲属和狭义的亲属 广义的亲属,是指一切具有婚姻、血
缘或法律拟制血亲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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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亲属
仅指具有婚姻、血缘或法律拟制血亲 关系且相互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 人。
其中体现的宗法等级观念,封建礼教 观念,重男轻女观念等对我们深刻认识古 代中国的政治、社会伦理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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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婚姻法》中的亲属关系计算法
1、直系血亲的计算方法 直系血亲从自己算起为一代,向上数至父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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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父系亲和母系亲
父系亲是指以父亲为中介而产生的亲 属。父系亲和男系亲有时有重合。
母系亲是指以母亲为中介而产生的亲 属。母系亲和女系亲有时有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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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直系亲和旁系亲
(一)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 直系血亲,指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
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直系姻亲,夫妻一方的直系血亲为另
一方的直系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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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旁系血亲和旁系姻亲
旁系血亲指直系血亲以外的,与自己 同出于一源的亲属。
旁系姻亲,夫妻一方的旁系血亲为另 一方的旁系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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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辈亲、晚辈亲、平辈亲
辈分以血缘关系的横向系统计。 (一)长辈亲 指辈分高于自己的亲属,也称尊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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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晚辈亲
指辈分低于自己的亲属,也称卑亲 属。
(一)直系血亲的亲等计算法 与罗马法亲等计算法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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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旁系血亲的亲等计算法
找到要计算的两个亲属的同源人;然后从双 方位置分别上数至同源人,如两边的亲等数相同, 则其相同数即为亲等数;如两边的亲等数不等, 则取其多者为亲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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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亲属亲疏远近关系计算法
(一)古代的丧服制计算法 我国古代的丧服分为五等,其名称分别是:
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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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然血亲
指因出生而形成的、源于同一祖先的有自 然血缘联系的亲属。
自然血亲又可分为全血缘的自然血亲和半 血缘的自然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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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制血亲
指没有自然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 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 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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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姻亲
指以婚姻关系为媒介而产生的亲属。 男女结婚以后,夫与妻一方的亲属产
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其丧服样式各不相同,以表示亲属关系的亲
疏远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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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等斩衰,服丧期三年。 第二等齐衰,服丧期限分别一年、五个月、
三个月。 第三等大功,服丧期九个月。 第四等小功,服丧期五个月。 第五等缌麻,服丧期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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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服制是我国封建宗法家族制度的产 物,表现了当时浓重的隆丧重孝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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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亲属与相关概念
1、亲属与家庭成员的区别。 亲属比家庭成员的范围要广。 家庭成员,是指居住在一个家庭,共
同生活,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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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亲属与家长、家属
家长,是指一家之主。中国旧时一般由家庭 中辈分高、年龄长的男性担任。
家属是家长的对称,指家长以外的其他家庭 成员。
围的人不算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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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妻亲
指与妻子相联系的亲属。 妻亲的范围比外亲更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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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代亲属的分类
现代各国大都将亲属分为: 配偶 血亲 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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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配偶
配偶,即夫妻,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 生的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互为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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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血亲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血亲又分为:自然血亲和法律拟制血
身份和称谓是自然形成的,是固定的, 当事人无法加以变更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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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具有法律上 的权利义务关系
据一国法律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 之间不仅具有固定的身份和称谓,而且 具有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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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说:
“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称谓,并不 是简单的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负有完全 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称呼, 这些义务的总和便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 制度的实质部分”。
生姻亲关系。妻与夫一方的亲属产生姻 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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姻亲分为三种:
(1)血亲的配偶 (2)配偶的血亲 (3)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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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亲 系
亲系指亲属的系统。 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划分亲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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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系亲和女系亲
男系亲是指与男子血统相联系的亲属。 我国封建社会的宗亲即男系亲。
女系亲是指与女子血统相联系的亲属。 女系亲包括母系亲、妻亲和出嫁女家的 亲属。
现代意义上的家长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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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亲属的种类
(一)我国古代亲属分类 在中国古代社会,亲属按照宗法等级
制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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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宗亲
(1)同源于一个祖先的男系血亲。 (2)旁系宗亲。 (3)本宗男系血亲的配偶,即嫁入本
家的妇女。 (4)本宗未出嫁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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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亲
是指与女系血亲相联系的亲属。包括 (1)母亲家族的亲属。 (2)与出嫁女儿相联系的亲属。 母亲方的亲属只算及上下两代,超出这个范
(三)平辈亲 指辈分相同的亲属,也称同辈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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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亲属亲疏远近计算法
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 亲属关系有亲疏远近之分。 计量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的方法是
亲等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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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等计算法分为
罗马法计算法 寺院法计算法 我国采用的是世代直示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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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30一、罗马法亲等计算法(一)直系血亲计算法 从已身上数或下数,以间隔的世代数定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