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员(GD-2)资格(取证)考核应自带
压力管道检验员自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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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法规标准目录
培训活动的参加人员需自带的法规标准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目录》【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14年第114号),2014年11 月3日】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20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TSG D7005-2018)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 20801-200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 年版)》(GB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 201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 201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18)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34-2010)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 《埋地钢质管道风险评估方法》(GB/T 27512-2011) 《埋地钢质管道腐蚀防护工程检验》(GB/T 19285-2014) 《基于风险的埋地钢质管道外损伤检验与评价》(GB/T 30582- 2014) 钢制管道及储罐腐蚀评价标准 埋地钢质管道外腐蚀直接评价 (SY/T0087.1-2018)
参加取证专业培训活动前压力管道检验员(GD-1)实际操作实习记录
参加取证专业培训活动前压力管道检验员(GD-1)实际操作实习记录培训背景在参加取证专业培训活动之前,我作为一名压力管道检验员(GD-1),需要对压力管道进行实际操作实习。
这样可以加深对压力管道的了解,提升实际操作能力,为后续的培训活动打好基础。
实习目的本次实习的主要目的是加深对压力管道的认识,学习压力管道的基本原理、操作流程及常见故障处理。
同时,通过实际操作,掌握正确的操作技巧,提升实际操作能力,为后续的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实习内容实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压力管道基本原理在实习开始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压力管道的基本原理。
压力管道是一种用于输送气体、液体和固体颗粒的管道,正常工作时需要承受一定的内部压力和温度。
因此,我们需要熟悉压力管道的材料、结构、安全装置及相关标准和法规。
2. 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在了解压力管道的基本原理后,我们开始进行具体的操作。
首先是操作流程,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流程操作。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一些安全事项,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范、注意防火防爆等。
3. 常见故障处理由于压力管道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故障,因此我们需要学习常见的故障处理方法。
常见的故障类型包括管道泄漏、堵塞和破裂等,需要针对不同的故障类型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理方法。
实习过程实习过程中,我们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操作,学习了压力管道的基本原理、操作流程及常见故障处理。
具体的实习过程如下:1. 压力管道基本原理学习在实习开始之前,我们进行了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了解了压力管道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规标准。
在学习过程中,我们重点关注了以下内容:•压力管道的材料、结构及安全装置;•压力管道的检验标准和方法;•压力管道的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管理等。
通过学习,我们对压力管道的基本原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后续的实习操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 操作流程演练在学习完基本原理后,我们开始进行具体的操作。
首先,我们按照规定的标准流程进行操作演练,熟悉了操作流程。
压力管道检验须知
压力管道检验须知压力管道新建、改建、扩建监督检验须知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以及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特检院)负责特种设备的法定检验工作,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资格认可和授权,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为方便受监督检验单位快捷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和程序告知如下:1、报检: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报检单位必须带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书》、设计资料,填写《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书》报送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研究中心.2、特检院压力管道检验中心收到受检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申请书》起五个工作日内为受检单位办理监督检验手续,监理相应的项目监督检验组织,指定项目监督检验负责人,配备必要的监督检验人员。
3、监督检验人员应认真阅读项目有关文件,针对项目的具体特点,根据有关法律、规范、标准明确监督检验的内容、监督检验方式,确定“停检点”、“必检点”和“巡检点”。
4、受检单位应提供项目的有关文件、记录或有关证据,积极协助监督检验人员的工作。
5、监督检验人员在实施监督检验时,应根据监督检验内容和方法进行,包括检验、检测、观察、确认质量记录,交谈等方法收集监督检验数据和资料.6、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时,应要求受监督检验单位进行改进,并对纠正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7、监督检验人员在监督检验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时,由监督检验单位在五日内向受监督检验单位发出《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并同时抄送建设单位和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察机构.8、接到《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后,受检单位应按要求对《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所列出的质量问题采取措施整改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将有关见证资料报监督检验单位。
9、接到受检单位的质量问题整改见证资料后,监督检验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抄送建设单位金额报授权监督检验任务的安全监督机构。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的职责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规定》适用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含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下同)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
第三条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是对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进行的监督验证,具有法定检验性质。
监督检验工作应在压力管道安装现场,且在安装施工过程进行。
在压力管道安装施工中,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受监督检验单位),必须接受并配合监督检验工作,并应承担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责任。
第四条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工作,由具有资格并经授权的检验单位(以下简称监督检验单位)承担。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压力管道安装进行安全监察,并加强对监督检验单位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分工范围对监督检验单位进行资格认可。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长输管道监督检验工作任务的授权;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地方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工作任务的授权。
第二章监督检验单位、人员与职责第六条检验单位必须在取得监督检验资格认可并得到相应监督检验工作任务授权后,方可从事监督检验工作。
第七条监督检验单位必须接受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从事监督检验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监督检验人员)经压力管道安全检验技术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检验资格证书允许范围内的监督检验工作。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第一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质技监局锅发[1999]222号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劳锅字[1988]5号)实施以来,锅炉压力容器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质量得到了提高。
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部门职能的变化,原《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已不能完全适应要求。
因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印发经你们。
本《规则》于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同时废止。
对现有持证检验人员,其资格证自新《规则》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一年后旧证作废。
各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新规则,并做好过渡衔接工作。
在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9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工作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受聘于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的检验单位,并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架空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下同)检验的人员。
第三条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的人同必须按本规则进行资格考核,并取得相应检验项目的人员资格证书。
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考核试题(取证)
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考核试题〔取证〕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考核试题(取证)一、名词解释〔5×2分=10分〕1、工业管道: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业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它辅助管道。
2、可燃流体:在生产操作条件下,可以点燃和连续燃烧的气体和可以气化的液体。
3、分段阀:间隔一定距离设置在热水干管上,在维修或发生事故时可切除局部管段而设置的关断阀。
4、最高稳态操作压力:当管道内的油品处于稳态〔非瞬态〕时的最高允许运行压力。
5、弹性敷设:管道在外力或自重作用下产生弹性弯曲变形,利用这种变形,改变管道走向或适应高程变化的管道敷设方式。
二、是非题〔20×1分=20分〕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那么》将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分为压力管道检验员和压力管道检验师。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那么》规定:检验人员的检验工程分为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那么》规定:因发生问题被注销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不允许再参加资格考核。
〔×〕4、《压力管道平安管理与监察规定》未对压力管道元件进出口的监督管理提出要求。
5、《压力管道平安管理与监察规定》中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6、《化工企业压力管道管理规定》中规定:应以装置或公用管线为单位建立压力管道档案。
〔√〕7、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标准》适用于所有工业金属管道的设计。
〔×〕 8、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标准》规定:调质状态供货的钢材应按设计条件进行常温或低温冲击试验。
〔√〕9、GB50316-2000《工业金属管道设计标准》规定:在无可靠的通风条件及无平安措施时,不得在通行管沟内布置窒息性及B类流体的管道。
参加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员(GD-2)资格(取证)考核应自带
序号 一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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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11 12 13 14 15 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应自带的法规标准目录
法规标准名称 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 《特种设备目录》【国家检总局公告(2014 年第 114 号),2014 年 11 月 3 日】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2002 版)(新版何时出来,开班时新版实 施就用新版)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TSG D7001)-2005 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006)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及其修改单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06)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4-2007)
技术标准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 20801-200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 年版)(GB 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20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201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14)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2011)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试验(NB/T 47016-2011)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NB/T 47018.1~47018.5-2011)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12) 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GB/T 31032-201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2015)
2017年全国压力管道检验员--考试注意事项及分组安排
2017年全国压力管道检验员(GD-1)资格考核关于公布考核号及相关考核事项的通知各位参考人员:现将考核号及“仪器操作考试、笔试注意事项”予以公布。
请各参考人员明确自己的考核号及相关科目的考核时间、地点等,并请注意以下有关考试的注意事项:一、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理论考试地点:第一考场:东海宾馆庭院厅会议室:考核号(2001--2105)第二考场:东海宾馆一楼中餐厅:考核号(2106—2183,2601)。
3、2017年10月20日在宾馆前台发放准考证。
(一个单位的可以带领),22日考试结束到宾馆前台领取培训费发票,并签字。
二、笔试考场纪律1、参加笔试的参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考前15分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并严格按考核号入座,座位应与考核号相对应(准考证和身份证端放在本人桌位的左上角)。
未按规定就座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2、闭卷笔试考核的参考人员(除2B铅笔、橡皮、计算器外)不得携带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资料(包括草稿纸)进入考场。
在考核正式开始后,如在现场发现有相关资料,一律按作弊处理。
3、开卷考核的参考人员请将考核所需的资料(包括计算器、2B铅笔、橡皮)备齐,考试期间不得相互借用。
4、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任何通讯工具及任何有记忆和接受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5、参考人员在答卷前,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准确无误地填写(或在答题卡上涂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等项目。
6、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各项纪律。
如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传递纸条等。
如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考官当场记录在案,考试成绩作废。
7、考试期间不准吸烟,参考人员不论因何种原因离开考场均不得再次进入考场(包括去卫生间)。
8、参考人员在确认无误需交卷时,须将试卷翻放在本人桌面上,然后安静、迅速离开考场即可(考试时间终结前10分钟,需待考试时间终结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试卷后,考生方能离开座位)。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协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一)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二)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三)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四)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膏腴等于沸点的液体的管道;(五)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四条本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管道;(一)设备本体所属管道;(二)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三)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四)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五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察和修理改造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负责所属企业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安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主管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第七条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二)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理公称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三)制定本部门压力管理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四)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五)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六)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七)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八)按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参加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员(RQ-2)资格(取证)考核
序号 一 1 2 3 4 5 6 7
8
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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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பைடு நூலகம்
法规标准名称 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21-2016)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 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TSG R3001-2006)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TSG Z0004-2007) 技术标准 压力容器(GB 150-2011) 热交换器(GB/T 151-2014) 塔式容器(NB/T 47041-2014) 卧式容器(NB/T 47042-2014) 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GB 713-2014) 低温压力容器用钢板(GB 3531-2014)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钢板和钢带(GB/T24511-2017)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NB/T 47008-2010) 低温承压设备用低合金钢锻件(NB/T 47009-2010)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NB/T 47010-2010) 压力容器封头(GB/T 25198-2010) 承压设备用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2011) 承压设备焊后热处理规程(GB/T 30583-2014) 压力容器焊接规程(NB/T 47015-2011)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NB/T 47016-2011)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 (NB/T 47018.1~47018.5-201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2015)
压力管道监检手续审批、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
压力管道监检手续审批、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
压力管道监检手续审批、实施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压力管道报检手续
1、压力管道安装前安装单位要带着安装资质,到当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告知手续;
2、办理安装告知手续需要带着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汇总清单、安装资质、管道特性表、单线图去特检中心去办告知;
3、压力管道在告知后,与市锅检所签订安装监检费用合同,安装期间要提供质量检测报告,试压时要通知市锅检所现场见证。
安装结束后锅检所出具安装监检报告。
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登记注册。
4、特别是管道试压前,施工单位需向特检院工程师提供管道拍片的所有底片,安装单位只需打印的表格为:压力管道安装竣工验收技术文件。
二、办理压力管道报检手续需要提交的资料及工作步骤
1、到甲方或EPC承包方领取施工蓝图
2、带着压力管道安装告知汇总清单、安装资质、管道特性表、单线图去特检中心去办告知;
3、与特检中心确定现场检验时间(打压、试压、探伤),现场检查、核实;
4、交检验资料给特检中心;
5、支付压力管道监检费用;。
参加压力管道检验师(DS)资格(取证)考核涉及的法规
2.3 长输管道标准 《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2015)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3-2014)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69-2014) 《埋地钢质管道腐蚀防护工程检验》(GB/T 19285-2014) 《基于风险的埋地钢质管道外损伤检验与评价》(GB/T 30582-2014) 《埋地钢质管道风险评估方法》(GB/T 27512-2011) 《管线输送系统用钢》(GB/T 9711-2017) 《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 32167-2015) 《钢质管道内检测技术规范》(GB/T 27699-2011) 《钢制管道及储罐腐蚀评价标准 埋地钢质管道外腐蚀直接评价》(SY/T 0087.1-2018) 《压力管道规范 长输管道》 (GB/T 34275-2017)
参加压力管道检验师(DS)资格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4 焊接标准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4-2011 《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GB/T 31032-2014
2、技术标准 2.1 工业管道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 20801.1~20801.6-200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年版)》(GB 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20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2011)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11)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前言工业生产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密切相关,在保障设备正常运转和生产安全方面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这些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国家对这些设备的检验规定非常严格,并且对检验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要求非常高。
本文主要探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一、资格考核的目的和意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同时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
只有具备合格的检验人员,才能够全面、准确地判定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状况,及时识别和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
而资格考核是检验人员取得合法资格的途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资格考核的内容和要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涵盖了许多方面,其中包括了专业知识、理论技能、实践技能和职业素质等多方面要求。
主要需要考核以下内容:1. 专业知识包括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及行业政策,以及相关的工程结构、设计、工艺、工作原理、使用与维护等方面的知识。
2. 理论技能包括了开展检验工作所需知识和技术,包括了检验对象的类型、规范、检验方法、检验仪器以及检验处理标准等方面的技能。
3. 实践技能包括了在检验实践中的操作技能、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需要通过实际工作实践和模拟测试进行考核。
4. 职业素质包括了专业的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和合作精神,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和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素质。
三、资格考核的形式和方法资格考核主要分为笔试、实操、面试和综合考评四个方面。
具体形式和方法如下:1. 笔试笔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技能,考试范围包括了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及行业政策,以及工程结构、设计、工艺、工作原理、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知识。
2. 实操实操主要考察考生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需要通过模拟测试或实际工作实践进行考核。
压力管道检验员考试
压力管道检验员考试压力管道检验员考试一、指导思想根据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质技监局锅发〔1999〕222号文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为提高压力管道检验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检验工作质量,确保压力管道设备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大纲。
二、考核目的及要求通过压力管道检验员培训班的学习与考核,使学员进一步熟悉和了解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掌握压力管道在役检验和监督检验的基本技能和常规检验方法以及对管道射线底片正确评定的技能。
最终目的是使检验人员达到对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可以正确地编制检验方案并实施检验,准确地对存在的缺陷进行定性、定量的判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正确的处理。
通过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取得压力管道检验员的资格证书。
三、申报条件申报压力管道检验员检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一年以上;(二)具有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中专、理工科(非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化工机械类、管道类专业技术员任职资格,并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二年以上;(三)具有理工科(非管道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技术员任职资格,并经管道检验专业培训,从事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监察工作三年以上;四、教材的选用暂用“压力管道安全技术”(东南大学出版社202*年4月(一版主编:沈松泉、黄振仁、顾竟成)该书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局审定的教材。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系列教材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资格考核法规标准习题集》同时依据以下法规、标准: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3、《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5、《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与管理办法》6、《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实施细则》7、《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细则》8、gb50316-202*《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9、gb50235-1997《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gb50236-19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gb50028-19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2、《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13、jb4730-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14、其它相关标准五、考核内容及要求(一)考核要求压力管道检验人员资格考核,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评及评片考核(持rt级以上无损检测资格的人员可免评片考核)。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一) 输送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二) 输送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三)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四) 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五) 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四条本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管道:(一) 设备本体所属管道;(二) 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三) 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 的管道;(四) 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五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和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执行本规定。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和修理改造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负责所属企业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主管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七条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一下职责:(一) 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二) 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三) 制定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四) 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五) 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六) 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七) 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八) 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浅述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取证-换证迎审准备工作
浅述压力管道安装资格取证\换证迎审准备工作摘要:本文针对压力管道取证、换证评审时严谨而繁琐的特点,结合标准及本人经验,总结出一系列压力管道安装资格迎审时准备内容,以便借鉴。
关键词:压力管道迎审软件硬件质量保证体系竣工资料压力管道属于不安全因素较多的特种设备,近年国家越来越重视安全问题,因此在压力管道安装取换证评审时相当严格,要求迎审单位必须认真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本文结合相关标准要求及多年工作经验,总结了一些迎审时应具备的软件与硬件资料及具体要求。
一、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迎审依据标准TSG Z0004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05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TSG D3001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0001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二、迎审所需软件三、迎审所需硬件四、质量保证体系执行TSG Z0004-2007的规定,应包括18项基本要素。
五、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持续运行的基本要求1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保证体系文件随着法规、标准规范的颁发,不断得到修订、完善与实施;2 企业最高管理者、质保工程师及各质控系统责任人的到岗,提供延续性记录;3 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应能提供延续性记录及其证件(复印件)4 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档案、资料台帐能逐一建档、保存,系统整齐,贮存良好;5 压力管道安装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完整,竣工图整理,及时有效;6 压力管道安装项目工程质量保证师、项目各专业责任人员任命文件及时有效,保存良好;7 持证期间装备设施资源条件持续保证,完善更新,能提供逐年记录台帐;8 持证期内能持续对分供方、分包方进行评价、监管与质量追溯,见证俱全;9 质量信息、用户反馈、质量体系管理评审、质量改进等工作,持续实施与管理,能提供系统资料;10 能按安装时序提供压力管道安装业绩台帐档案资料。
六、压力管道竣工资料一般要求1压力管道告知书、监检报告应为原件。
压力管道安装监检应提供的资料
压力管道安装监检应提供的资料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2、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压力管道的全套设计图纸;注: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外来文件会审;图纸会审)必须有设计变更单和材料代用手续。
3、相关资质文件(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监理单位、防腐单位的资质和资料及有关人员资格证明);4、《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申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压力管道元件及焊接材料的材质证明书;注:PE管道元件的质量证明书至少包含监督检验证书、材质证明文件等,原件须经审查;材料由甲方购买的时候甲方应及时提供。
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质证明;7、焊接工艺性文件;注:包括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指导书等。
8、施工方案;注:施工方案包含所有的施工过程。
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字齐全。
9、安装竣工图(电子版)、轴测图(标注走向、焊口编号,规格尺寸等)10、压力管道安装竣工资料;(竣工资料的整理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并妥善保管。
有些竣工资料不及时收集或被丢失难以弥补,更不得事后不负责任地随意补交竣工资料。
工程竣工后,按本条规定的文件和资料立卷、归档,这对工程投入使用后的运行管理、维修、扩建、改建以及对标准规范的修编工作等都有重要的作用。
注:《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要求的竣工资料文件:1. 工程依据文件:1)工程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及审批文件、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其它建设文件;2)工程项目建设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量清单等;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注册文件、报建审核书、报建图、竣工测量验收合格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 交工技术文件:1)施工资质证书;2)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工程变更单(图)、施工组织设计等;3)开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工程保修书等;4)重大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报告;5)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的合格证明,材质书或检验报告;6)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焊接记录、管道吹扫记录、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阀门试验记录、电气仪表工程的安装调试记录等;注:PE管也必须要有焊接记录;耐压试验应设置隔离区;穿、跨越段单独试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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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自带的法规标准目录
法规标准名称 法规、部门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 549 号)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83 号) 《特种设备目录》【国家检总局公告(2014 年第 114 号),2014 年 11 月 3 日】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2002 版)(新版何时出来,开班时新版实 施就用新版)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规则(埋弧焊钢管与聚乙烯管)(TSG D7001)-2005 燃气用聚乙烯管道焊接技术规则(TSG D2002-2006)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及其修改单 压力管道元件型式试验规则(TSG D7002-2006)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TSG R1001-2008) 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TSG D3001-2009) 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SG Z6002-2010)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TSG Z004-2007)
技术标准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GB/T 20801-200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 年版)(GB 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5-2010)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2011)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83-2011)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84-2011)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14)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T 47014-2011) 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试验(NB/T 47016-2011) 承压设备用焊接材料订货技术条件(NB/T 47018.1~47018.5-2011)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DL/T 869-2012) 钢质管道焊接及验收(GB/T 31032-201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NB/T 47013-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