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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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两减免、三补贴” 支农惠农政策中的重要一项,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政策扶持和发展导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加速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拉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需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受益的是农民,提高的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的是农业科技进步,增强的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的是农村市场经济,实现的是农业增效,增加的是农民收入,促进的是农业发展。

一、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2004年我省开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今年已是第四年了。四年来,全省共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33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00万元,直接受益农户达45000余户,拉动农民群众投入购置农机资金近1.1亿元,共补贴农机具48500台(部),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热情,促进了农机化发展。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农机销售呈现出持续火爆的局面,整个农机市场启动早,淡季不淡,旺季更旺,大中型、高性能动力机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特别是今年,在中央、省、市、县等多重资金累加补贴政策的驱动下,农民购机积极性空前高涨,出乎预料,但由于受补贴指标限制,只能满足部分农民的购机愿望。据调查,2007年陕西省有18100余户农民提出购机申请,而中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能满足已报名农民购机需求的50~60%。如西安市9区县报名购机户为646户, 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仅有352户,占报名购机户54.5%,其中,周至县报名享受国家购机补贴农民120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3.3%;咸阳市13县区购机报名户为2088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8%。礼泉县是我省果业基地县,果农购买果园机械积极性高涨,报名购机户达580户,而真正享受中省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仅占51%;另据了解,大量群众短期内因无法解决购机资金,并未报名,待筹到款,补贴资金计划早已完成。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激发了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对农业机械的需求,优化了农机产品结构,形成了以质量、服务和规模取胜的良好运行机制,提高了优势产品的竞争力,也极大地带动了农机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二、有效增加农机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四年来,全省农机原值达到94.6亿元,增长40.4%;农机总动力达到1519.7万千瓦,增长20.7%;拖拉机拥有量达到21.7万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新增188台;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机械、新型秸秆饲草加工机械新增1.35万台,增速明显加快。随着现代化集约型农业生产发展,促使大型高性能动力机械快速增长。据统计,2007年,6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购买量占补贴动力机械的38%,80马力以上拖拉机补贴资金占补贴动力机械的41%;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买量占补贴农具的56%;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如:果园作业机械购买量占其它补贴农机具的34%;西安、咸阳、榆林等市还利用市、县级补贴资金,对保护性耕作机械、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农业及果园机械进行重点补贴,有效地提高了农机装备总量,促进了农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引导农民购置、使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等,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增加了农机装备总量,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农机购买成本,减轻了农民购机的一次性投入,农机户得到了实惠。农机总量的增加使得农机作业价格下降,促使更多的人愿意使用农机,农机专业户作业量的提高,农机作业收入相应增加,从而达到了购机户增收、农户受益的“双赢”效果。

同时增加了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新机具的总量,扩大了作业面积,提高了新技术应用水平,增加了粮食产量,实现了农业节本增效。其次,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还使一部分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多形式、多层次转移,促进农民多渠道增收。可以说,农业机械的广泛应用不但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节省农村劳动力,又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对新农村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006年,我们对全省10个典型县(区)687户农机经营户进行了抽样调查,农机经营户人均纯收入3921元,是当地农民纯收入的1.73倍;农机经营者劳均农机经营纯收入11094元。在农机经营户家庭内部,农机经营者以占家庭47.1%的劳动力数量,创造了占家庭经济74.8%的总收入和69.1%的纯收入,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据调查,2007年,由于我们购机补贴工作抓早动快,“三夏”期间,有5000多台补贴机具投入作业,其中拖拉机平均单台作业纯收入达5000元以上,仅此可为购机者增加2500多万元纯收入,使购机户实现了当年享受补贴,当年受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通过购机农户的社会化、市场化服务,取得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生态环境改善的综合效果,使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

四、推动了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随着我省农村经济和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得到扩展,农机购置补贴培育了农业生产服务主体,推动了农机大户和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它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和推广运用新型科学技术的载体,成为新型农民的代表,农机服务由单一环节向综合、全程化服务发展,达到了有机户有钱挣,无机户有机用,共同利用农机,方便种田农民,有利于农村三产的发展,促进了农机作业服务标准化、产业化、社会化,增加了农业生产科技含量,提高了农业生产率,降低了生产成本,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据了解,参加合作服务组织单车作业面积比未参加机车提高30%以上。目前,全省共发展以跨区作业为主的、短途运输为主的、秸秆饲草加工为主的、农副产品加工为主的农机合作服务组织161余家,农机大户128余户,他们广泛组织农机跨区作业,签定作业合同,开展农机作业“一条龙”服务,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提高了农机经营效益。

五、提高了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农业工程技术的核心部分,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及技术装备是形成农业标准化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重要物质保障。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在全省掀起了一个购机用机的热潮,拉动了农机总量的增长,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对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提高了农机作业水平和技术含量。截止目前,全省小麦机收面积增长了21.7%,机收水平提高了近8个百分点;玉米机播占玉米播种面积的60%以上;玉米机收面积22万亩,实现了玉米机收技术的新突破;机械化秸秆还田608万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高。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保护性耕作、薯类收获和果园机械作业等技术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不仅取得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生态环境改善的综合效果,而且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增强农产品竞争能力。据统计,机械化深耕深施、玉米免耕施肥播种、大棚果园机械化等农机技术的推广应用,较传统人畜耕作平均增产10%以上,机械化耕作一亩可减少农民投入10元以上,棚栽、苹果种植提高劳动生产效率50-70%左右。可见,农业机械化作业比传统农田作业不仅能增产增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还节约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也促进了农民增收。因此,要解决粮食生产问题,保证粮食安全生产,就必须在农业领域大力推广和应用农业机械,必须充分发挥粮食优势产区对粮食安全保障的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地位,全力发展现代农业。

六、改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农机部门的形象全省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在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主动为农民服务,把农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做好工作的检验标准。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严格执行《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尊重农民购机自主权,坚持阳光操作,严格公示程序;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制定的“八不准”、“四严禁”工作纪律,积极为农民群众当参谋,指导农民做好农机选型和合理配置,协助农民解决购机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密切了群众关系,普遍受到了农民好评。为搞好购机农民与农机生产企业的衔接,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不断加强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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