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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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住院病历封存的管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减少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机构声誉,增强患者的安全感,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患者住院期间发生医疗纠纷时,当患者提出封存病历申请后,主管医师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告知医务处。
二、患者住院期间,在医疗活动尚未结束而提出封存病历,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历应为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患者入院第一天至封存当日的有关病历资料。
三、当发生医疗争议需封存病历时,医务人员应将保护病历资料列为首要任务,由主管医师报科主任、医务处,并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原件和患者或近亲属一起到病案管理科,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复印件,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管。
四、节、假日及夜间期间封存病历,病房工作人员应通知科主任和医院总值班,由医院总值班室通知医务处及病案管理科,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原件和患者或近亲属一起到病案管理科,在医患双方人员同时在场时封存病历复印件,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负责保管。
五、病历封存时采用医院的大号牛皮信封装封。封存时,封套口用白纸密封,白纸上填写科室、病人姓名、住院号及封存内容物,医
患双方人员共同签名和填写封存日期和时间。
六、病历封存后,严禁单方启封。如需启封必须在医、患双方及医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启封时,应注意审核患方身份。
七、病历封存的程序:
(一)如果是患者本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的医务处病案室直接要求封存病历。
(二)如果是被授权的人,应当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病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背后由病人亲笔写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是复印和封存委托人的某某时段在某某医院的住院病历。
(三)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应持病人的死亡医学证明和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证明申请人与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四)如果是病人死亡,病人亲属委托他人复印和封存病历,除上述证明外,还应当持病人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五)封存的病历应当编顺序页码,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公章,并盖骑跨章,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四周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并且将贴有封条的封存件的外封做一个复印件,由医院盖章确认后填写病案封存(启封)记录表。
八、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