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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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写的规范中药标准和规范的规范,是药品生产,供应的通用依据。在中国使用和管理部门检查药物。
第一部分包含中草药;第二部分包含化学物质。第三部分包含生物制品;第四部分包含一般规则,包括准备,检查方法和指导原则的一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中国药典》)2015年版载有一般规则,文本和附录,是药品开发,生产,管理,使用,监督和管理的法律依据。所有国家药品标准均应符合《中国药典》及其附录的有关要求。
新版药典进一步扩大了药品品种的收集和修订范围,共有5608个品种。收集了2598个品种,其中包括440个新品种。第二部门收集了2603个品种,其中新增492个。三个部门共有137个品种,包括13个新品种和105个修订品种。第一次将上一版药典的附录整合到一般规则中,并将它们与药物赋形剂一起作为新版药典的四个部分进行汇总。这四个部分共有317条通用规则,其中包括38条制剂通用规则,240种检测方法,30条指导原则以及9条与标准物质和参考物质有关的通用规则。药用辅料有270种,其中有137种是新的,修订的是97种。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
的医疗保健工作。当年11月,卫生部在北京召集了相关医学专家,讨论药典的编制。1950年1月,上海药学专家孟牧德教授负责成立中国药典编制委员会和日常工作人员会议,并计划编制新的中国药典。
1950年4月,在上海举行了一次药典座谈会,讨论了要纳入药典的品种的原则和推荐的品种。根据卫生部的指示,建议新的《中国药典》应根据国情编制国家,科学,通用的药典。随后,卫生部聘请了49名药典成员,将其分为8组:名词,化学药物,制剂,植物药,生物制品,动物药,药理和剂量,并聘请35名交流成员成立了第一个小组。中国药典编辑委员会。卫生部长李德全为主席。
1951年4月24日至28日,第一届中国药典编辑委员会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就药典的名称,品种,特殊用语,重量,计量和格式安排作出了决定。主任将根据全体会议上讨论的意见修订药典草案。该草案于1952年底上报卫生部国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准后,由卫生部出版了1953年的第一版《中国药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