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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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

成都市龙泉驿区儿童预防接种须知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也是保护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

儿童的监护人应当配合接种单位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因此,请儿童监护人协助我们做好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1、当孩子出生后,其监护人应在1个月内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接种单位办理接种证,建立预防接种卡,以便接种单位及时为您的孩子安排疫苗接种计划。

2、预防接种证是您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

国家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预防接种证。

希望妥善保存此证,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补办。

3、每次预防接种时应当携带预防接种证,并按预防接种通知的时间或预约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接种。

接种医生凭证接种,并在证上做好记录。

4、有关部门进行工作检查时,请主动出示接种证。

5、不同疫苗接种有不同的接种要求,监护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指导意见和接种实施方案接受预防接种。

未按时接种的儿童,应当及时补种。

接种单位在接种疫苗时应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自毁型或一次性注射器。

否则,监护人可以拒绝接种,并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6、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和省级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对适龄儿童实行免费接种;非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监护人可以根据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疫苗接种指导意见或接种实施方案,本着自愿的原则接种,并按物价部门的规定交费。

7、哪些儿童不能接种疫苗?(1)一般原则1)正患发热、咳嗽、腹泻等急性疾病的儿童,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间,暂缓接种,待恢复或好转后接种。

2)支气管哮喘、有食物、药物过敏史的儿童,了解其致敏原后可以考虑接种。

3)免疫缺陷者、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儿童,不能接种活疫苗。

注射丙种球蛋白4周后,才能接种活疫苗。

预防接种儿童家长须知

预防接种儿童家长须知

预防接种儿童家长须知各位家长: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也是保护儿童健康、增强儿童抵抗力的重要措施。

国家明确规定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及时全程的给儿童接种疫苗是各级政府的责任,更是每个家长的义务和责任。

为保证儿童能及时得到接种,请您主动做好以下工作:1.孩子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在产科接种室为孩子接种乙肝疫苗和卡介苗,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2.孩子出生满1个月内或从外地迁入本地后,应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附近的正规预防接种门诊为孩子办理接种建卡手续,以使您的孩子能够按国家免疫程序要求及时得到各种相关疫苗的接种服务。

3.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孩子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托幼机构、学校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医务人员也将不定期上门查验接种证,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补办。

4.每次接种时必须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并按接种证或接种通知单上的预约时间及时带孩子到指定的接种门诊接种各种疫苗。

接种医生凭证接种,并在接种证上记录接种情况,以免发生错种、漏种和重种,请您进行监督。

5.免疫接种有一定的适应症,每次接种前您要主动如实向接种医生提供孩子的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及以往有无对药物、疫苗过敏史,尤其是近一周内有无身体不适等情况,必要时进行体检,以便接种医生全面了解儿童身体状况后,确定孩子是否能进行接种。

6.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由接种单位为孩子免费接种,其他疫苗您在知情的前提下自愿自费接种。

有些疫苗需要按一定的时间间隔连续接种多次才有效,您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日期带孩子接种,不要半途而废。

如发现孩子有漏种疫苗,一定要及时补种。

7.疫苗接种完毕后,儿童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方可离开。

在接种当日和次日应注意休息,不要剧烈运动,尽可能减少疫苗反应。

疫苗接种是安全的,只有个别孩子可能会出现局部反应、不适、低热等症状,一般3~5天即消失,您不必担心。

个别反应较重的,请及时咨询接种医生,必要时及时诊治。

预防接种家长须知

预防接种家长须知

预防接种家长须知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预防性生物制品(俗称疫苗),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为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的免疫预防。

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

一、自觉遵守接种场所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先后顺序进行接种。

二、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按照接种单位提供的接种时间和要求,按时接种。

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预防接种证》。

三、《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预防接种证》。

四、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疫苗后有无严重不良反应,神经系统疾病等情况。

五、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儿童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疫苗。

免疫规划疫苗为免费接种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为接种者知情、自愿、自费接种疫苗(见公示)。

六、辖区儿童或暂住儿童,均可按时带孩子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进行接种。

七、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留观30分钟,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发热等反应,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应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家长须知

预防接种家长须知

家长须知尊敬的家长:您好,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手段,也是增强儿童抵抗力、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措施。

以下内容涉及到儿童预防接种安全,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如有不明确事项可以电话或当面咨询接种医生。

1、每周二、三上午8:00—11:00为预防接种时间,其他时间不予接种。

法定节假日顺延,不可提前。

预约日期不清楚可电话咨询确认。

接种时必须携带《辽宁省儿童预防接种证》(绿色皮)。

2、接种前请认真阅读预防接种告知书,对其中的内容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电话或当面咨询接种医生。

如有告知书中列举的禁用和慎用情况请主动告知接种医生。

3、上墙的各种宣传材料家长必须认真阅读,首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公示。

4、儿童42天时到建册的妇幼保健所体检,然后将《辽宁省儿童保健手册》(粉色皮)送到我院预防保健科保管,儿童入托时取走。

5、为避免罕见的急性过敏反应所致的严重危害,请您的孩子接种后在接种场所观察30分钟,无特殊情况方可离开。

极个别儿童在接种后会出现一过性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硬结、疼痛等反应,一般不需要任何处理,可自行缓解。

如发现高热不退,全身皮疹,或其他异常反应者需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及时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6、对于失去联系一年的儿童接种点做清户处理。

家长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接种点,若因联系方式变动,无法联系,影响儿童免疫接种,后果自负。

7、一类疫苗我国实行全国免费接种,儿童外出时可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当地接种点就近接种,并及时通知我院接种情况。

8、接种证预约时间为最早可以接种该疫苗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后或联系医生变更,两次接种间隔至少28天,不可以提前。

9、请妥善保管《预防接种告知书》和《儿童预防接种证》,您的孩子须凭该证办理入托、入学、出国、参军等手续。

咨询电话:316602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休息)。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疫苗接种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疫苗接种是一种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它能够提高人体免疫能力,阻断病毒传播。

为了确保疫苗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接种前的准备:在接种前,应该查阅相关的疫苗接种信息,了解该疫苗的适应证、禁忌症、常见不良反应等内容。

同时,还应了解接种地点和时间,以便提前做好接种的准备。

2.接种场所的选择: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或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确保接种的疫苗是正规渠道获得的,以确保疫苗的质量和安全性。

3.接种前的体检:在接种前,需要进行一些体检,包括测量体温、询问过往疫苗接种史和过敏史等,以确定个体的接种适应性。

如果有过敏史或慢性疾病史,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决策。

4.健康宣教:在接种前,工作人员应该向接种人员及其监护人提供详细的健康宣教,包括接种相关知识、接种后常见反应的处理方法等,以提高接种者的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5.父母(监护人)的同意:对于未成年人的疫苗接种,需要父母或监护人的明确同意。

他们需要了解相关信息,明白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安全性,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

6.疫苗接种的流程:疫苗接种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常见的步骤包括登记、评估、签署知情同意书、接种、观察等。

这些步骤有助于确保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7.疫苗接种后的观察:在接种后,接种者应该留在接种现场进行观察,一般时间为15到30分钟,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出现的急性反应。

8.接种后的注意事项:接种后,接种者应该按照工作人员指导,注意休息和保暖,避免剧烈运动和感染,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9.不良反应的处理:如果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应,接种者应该及时就医,医生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给予抗过敏药物、对症处理等。

10.疫苗接种记录:接种后,接种者应保存好接种记录,包括接种证明、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批号等信息,以便日后查阅和跟踪。

总结起来,疫苗接种的注意事项包括选择正规途径获取疫苗,了解接种相关信息和个人的适应性,接种后注意休息和观察不良反应等。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通过注射疫苗来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为了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以下是预防接种的须知事项:1. 接种时间: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接种时间通常在婴儿出生后的几个月内开始,随后按照接种计划进行接种。

接种计划会根据不同年龄段和疫苗种类的需要进行调整。

2. 接种地点:接种通常在医疗机构或指定的接种点进行。

确保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有合格的医生或护士进行接种。

3. 接种疫苗:根据接种计划,选择正确的疫苗进行接种。

不同的疫苗可以预防不同的疾病,例如百日咳、麻疹、流感等。

接种前,医生或护士会详细解释疫苗的种类、作用、副作用等信息。

4. 接种前的准备:在接种前,应向医生或护士提供相关的健康信息,例如过敏史、病史等。

如果有特殊情况,如孕妇或免疫系统受损的人群,需要在接种前咨询医生。

5. 接种过程:接种通常通过皮下注射或肌肉注射进行。

医生或护士会选择合适的部位进行注射。

接种过程可能会有一些短暂的不适感,如轻微的疼痛或红肿,但通常会很快消失。

6. 接种后的观察:接种后,应在医疗机构等待一段时间,观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疼痛、发红、发热等,但大多数情况下是轻微和暂时的。

7. 注意事项:在接种后,应注意保持接种部位的清洁,避免剧烈运动或按摩注射部位。

如果出现持续的不适或严重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咨询医生。

8. 接种记录:接种后,医生或护士会提供接种记录,包括接种日期、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批号等信息。

保留好接种记录,以备将来参考或需要。

9. 接种计划: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的要求,接种计划可能会有更新或调整。

及时了解最新的接种计划,确保按时接种所需的疫苗。

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降低患病风险,保护个人和社区的健康。

遵循以上须知事项,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建议咨询医生或卫生部门的专业人士。

预防接种知识

预防接种知识

预防接种,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打预防针”。

预防接种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抵御传染性疾病侵袭的最有效、最经济、最简便的措施。

通过接种疫苗,能刺激人体产生相应的抗体,使人获得免疫力,再也不感染某些传染病,或者即使得了,症状也非常轻微,愈后良好。

通过实施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泯灭了天花,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灰野病毒传播的目标。

我国通过普及儿童免疫,因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显著下降,乙脑、流脑等发病人数降至历史最低水平。

目前,除接种狂犬疫苗外,接种其它任何疫苗都有禁忌症,通常的禁忌症有正在患有严重器官疾病,特别是处于活动期的疾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正在发热;对疫苗成份过敏等,免疫缺陷儿童不能接种活疫苗。

在有明确禁忌症的时候,确实不能接种疫苗,应待患儿病好后再接种。

除被犬、猫等动物咬伤后必须接种狂犬病疫苗外,通常不推荐孕妇接种其他疫苗。

如需接种疫苗,应先进行谨慎评估。

接种疫苗后,应在预防接种单位留观至少30分钟。

部份儿童在接种疫苗后会浮现一些反应,如低热、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症状。

上述症状普通持续1~2天即可消失,不需要任何处理。

儿童接种疫苗后浮现上述反应,应该适当歇息,多喝开水,注意保暖,防止继发其他疾病。

如果发生严重反应者,应及时就医。

接种疫苗以后,由于个体原因,极少数人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监测数据表明,过敏性休克大多发生在接种后30分钟内,发生过敏性休克后,如果不在医务人员监护范围之内容易发生生命危(wei)险,所以接种现场必须配有医生和急救药品,主要是防止发生意外。

如果监护人怀疑自己的孩子接种疫苗发生了不良反应,就应该及时向接种人员或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或者报告。

如需同时接种两种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并严格按照免疫程序要求进行接种。

两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间隔≥ 4周再接种。

麻腮风联合疫苗可预防麻疹、流腮、风疹三种疾病。

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

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

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1.接种的准备工作接种场所应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冬季室内应温暖。

接种用品及急救用品要摆放有序。

严格遵守消毒制度,要做到每人用一副注射器、一个针头,以免交叉感染。

2.受种者的准备做好解释、宣传工作,消除紧张、恐惧心理,争取家长和儿童的合作。

注射部位的局部皮肤应清洁,防止感染。

接种最好在儿童饭后进行,以免晕针。

3.严格掌握禁忌证接种前认真询问病史及传染病接触史,必要时先做体检。

(1)一般禁忌证:急性传染病,包括有急性传染病接触史而未过检疫期者;活动性肺结核、风湿病、较重的心脏病、高血压、肝肾疾病;哮喘、荨麻疹等过敏史者;严重的湿疹或化脓性皮肤病者;有癫病或惊厥史的小儿;慢性疾病急性发作者;以及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等。

(2)特殊禁忌证:有过敏史者慎用动物血清制品;体温高于37.5oC,或一周内每日腹泻4次以上的儿童,严禁服用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糖丸;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如放射治疗、糖皮质激素、抗代谢药物和细胞毒药物均能降低对疫苗的免疫反应,应尽量推迟常规的预防接种;近1个月内注射过丙种球蛋白者,不能接种活疫苗;各种制品的特殊禁忌证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执行。

4・操作要点(1)严格查对:仔细核对儿童姓名和年龄;严格按照规定的接种剂量接种;注意预防接种的次数,按使用说明完成全程和加强免疫;按各种制品要求的间隔时间接种,一般接种活疫苗后需隔4周,接种死疫苗后需隔2周,再接种其它活或死疫苗。

(2)生物制品的准备:检查制品标签,包括名称、批号、有效期及生产单位,并做好登记;检查安额有无裂痕,药液有无发霉、异物、凝块、变色或冻结等;按照规定方法稀释、溶解、摇匀后使用;严格无菌操作;抽吸后如有剩余药液,需用无菌干纱布覆盖安部口;在空气中放置不能超过2小时;接种后剩余药液应废弃,活菌苗应烧毁。

(3)局部消毒:用2%碘配及75%乙醇消毒皮肤,待干后注射;接种活疫苗、菌苗时,只用75%乙醇消毒,因活疫苗、菌苗易被碘配杀死,影响接种效果。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通过注射疫苗来预防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接种疫苗可以有效地提高人群的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生率和传播风险。

为了保障接种的效果和安全性,以下是预防接种的一些须知事项。

1. 接种前的准备在接种前,应提前了解相关疫苗的信息,包括疫苗的种类、接种时间和接种途径等。

可以向医生、公共卫生机构或相关网站咨询获取准确的信息。

同时,应查明自己的疫苗接种史,了解已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时间,以便合理安排接种计划。

2. 接种对象和接种禁忌接种对象一般包括婴幼儿、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等。

不同年龄段的人群需要接种不同的疫苗,具体接种方案应根据个人情况和公共卫生部门的建议来制定。

同时,对于存在过敏史、患有某些疾病或正在接受特定治疗的人群,可能存在接种禁忌,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决策。

3. 接种时间和接种间隔接种时间是指接种疫苗的最佳时机,一般根据疾病的流行情况和个体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对于婴幼儿,接种时间通常在出生后的第6周开始,然后按照接种计划进行接种。

接种间隔是指相邻两剂疫苗接种的时间间隔,不同疫苗之间的接种间隔可能有所不同,应按照医生或公共卫生部门的建议来安排。

4. 接种剂次和剂量接种剂次是指完成一种疫苗接种所需的次数,一般根据疫苗的特性和免疫需求来确定。

常见的疫苗接种剂次包括单剂、二剂和多剂等。

剂量是指每次接种所使用的疫苗量,一般按照标准剂量来进行接种。

对于特殊人群,如免疫缺陷患者或接受特殊治疗的人群,可能需要调整剂次和剂量,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接种。

5. 接种部位和接种方式接种部位通常是选择肌肉组织或皮下组织,具体部位根据疫苗的特性和接种对象的年龄来确定。

常见的接种部位包括上臂三角肌、大腿外侧等。

接种方式一般有注射和口服两种,具体方式根据疫苗的类型和接种对象的年龄来确定。

接种时应注意消毒和技术操作,确保接种的安全和有效。

6. 接种后的注意事项接种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常见的反应,如局部红肿、发热、乏力等,这些反应通常是正常的免疫反应,一般会在短时间内自行缓解。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预防接种国家政策➢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

➢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学校须查验预防接种证。

➢儿童监护人应当配合预防接种单位,保证儿童及时接种疫苗。

预防接种须知➢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是预防相关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

➢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与儿童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请家长(或监护人)协助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做好您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

➢家长带孩子进行预防接种时,需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并按照预约的时间接种疫苗。

➢在儿童办理入托、入学时需查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需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到发证、接种单位补办。

➢接种疫苗后,应在接种单位留观30分钟。

➢接种疫苗后,如果怀疑发生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请及时向预防接种单位报告。

➢带孩子去接种疫苗前,应换上柔软宽松的衣服,以便接种疫苗。

带孩子去接种疫苗前,应让孩子吃好、休息好。

➢带孩子去接种疫苗前,应注意孩子身体和精神状况,近几天前一孕产期篇。

1岁婴儿期1岁幼儿期10岁学龄前期预防接种。

➢有无发热、腹泻、咳嗽等症状,如果有以上症状或者怀疑的健康问题,一定要告诉接种医生,让接种医生决定是否能接种疫苗。

➢如果孩子在前一次疫苗接种后出现了高热、皮疹等反应,要告诉医生。

正确理解预防接种“禁忌”接种或不接种都有风险,这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在各种疫苗的告知及说明书中,均提到了禁忌。

从字面意思理解,禁忌就是禁止接种的情况,其真实含义是指与健康者相比,禁忌证者接种后发生负面影响的风险更大。

儿童常见的预防接种禁忌包括:➢已知对该疫苗的任何成分,包括辅料以及抗生素过敏者。

➢发热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

➢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一、背景介绍预防接种是现代医学的重要措施之一,通过注射疫苗,使人体产生免疫力,从而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

为了确保接种的效果和安全性,以下是预防接种的须知事项。

二、接种前的准备1.了解接种计划:根据当地卫生部门的规定,了解儿童和成人应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

2.咨询医生建议:在接种前,咨询医生了解个人的接种需求和注意事项,特别是对于孕妇、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

3.检查接种禁忌症:某些人群存在接种禁忌症,如过敏史、免疫缺陷等,应在接种前排除。

三、接种时的注意事项1.选择正规接种机构: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接种点进行接种,确保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核对疫苗种类和批号:在接种前,核对疫苗种类和批号,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追溯性。

3.告知医生个人情况:接种前告知医生个人的健康状况、过敏史和用药情况,以便医生评估接种的适宜性。

4.注射部位的选择:根据医生的建议,选择合适的注射部位,如上臂三角肌或臀部外上侧。

5.接种后的观察:接种后在医生或护士的监护下观察30分钟,以应对可能的过敏反应。

四、接种后的注意事项1.观察接种部位:接种后应密切观察接种部位,如果出现红肿、疼痛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2.注意接种反应:接种后可能出现一些轻微的接种反应,如发热、疲倦等,一般会在几天内自行缓解。

3.避免接种禁忌行为:接种后一段时间内,避免剧烈运动、饮酒等可能影响免疫效果的行为。

4.接种证明的保留:接种后,妥善保留接种证明,以备将来需要查询或证明接种情况。

五、常见疫苗的接种须知1.乙肝疫苗:乙肝疫苗通常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按照接种计划完成3针基础免疫后,需要进行加强免疫。

2.百白破疫苗:百白破疫苗通常在儿童时期接种,按照接种计划完成5针基础免疫后,需要进行加强免疫。

3.麻疹疫苗:麻疹疫苗通常在儿童时期接种,按照接种计划完成2针基础免疫后,可以获得长期免疫力。

4.流感疫苗:流感疫苗每年都需要接种,特别是对于老年人、儿童和慢性病患者更为重要。

疫苗接种安全教育

疫苗接种安全教育

疫苗接种安全教育
概述
疫苗接种是预防疾病传播的重要措施,保障公众健康。

为了确保接种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以下是一些疫苗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

接种前注意事项
- 在接种前,了解疫苗的种类、作用、接种程序和接种对象等相关信息。

- 如果有任何慢性疾病、过敏史或其他健康问题,及时告知医生或接种工作人员。

- 若已接种过某种疫苗,要查明是否需要重复接种。

接种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 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或接种点进行接种,确保接种设备和环境的卫生安全。

- 在接种前,医生或接种工作人员应进行问询和体格检查,确认接种者的身体状况和适宜性。

- 接种前,医生或接种工作人员应向接种者提供必要的知情权教育,包括疫苗的副作用和注意事项。

- 在接种时,医生或接种工作人员要采取合理的接种技术和接种部位,遵循操作规范,避免受污染。

- 接种后,提供者应监测接种者状况,必要时提供有效的紧急处理和医疗支持。

后续注意事项
- 接种后,接种者应密切关注自身状况,观察是否出现异常反应。

- 如出现不适或异常反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进行诊断和处理。

- 根据需要,接种者需要遵循接种计划,及时完成后续接种。

总结
疫苗接种是保障个人和社群免疫防护的重要措施,但安全教育同样不可忽视。

接种前的了解和准备、接种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以及后续的观察和注意事项,都是确保接种安全和有效的关键。

大家都应该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并遵循相关的安全指引,共同维护公共健康。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

预防接种须知一、背景介绍预防接种是一种有效的公共卫生措施,通过注射疫苗来引起人体免疫反应,从而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的效果和安全性,以下是预防接种的须知事项。

二、预防接种的重要性1. 预防接种可以有效地预防一些严重传染病的发生,如麻疹、百日咳、流感等。

2. 接种疫苗可以提高人体免疫力,减少感染疾病的风险。

3. 预防接种不仅可以保护个人的健康,还可以减少疾病在社区中的传播,保护整个社会的健康。

三、预防接种的适用人群1. 婴幼儿:根据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婴幼儿需要接种相应的疫苗,包括乙肝疫苗、百日咳疫苗等。

2. 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根据学校或社区的要求,学龄儿童和青少年需要接种相应的疫苗,如麻疹疫苗、流感疫苗等。

3. 成年人:根据个人的健康状况和职业特点,成年人也需要接种相应的疫苗,如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

四、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1. 接种前咨询医生:在接种前,建议咨询医生,了解个人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的适宜疫苗。

2. 接种时间和间隔:不同疫苗的接种时间和间隔有所不同,应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接种。

3. 接种部位和方法:接种疫苗时,应选择合适的部位和方法,遵循医生的指导。

4. 接种后观察反应:接种后可能会出现一些轻微的反应,如注射部位红肿、发热等,这是正常的免疫反应,一般会在几天内自行消退。

5. 注意接种禁忌症:某些人群有禁忌症,如孕妇、免疫系统疾病患者等,应在医生指导下决定是否接种。

五、预防接种的效果评估1. 接种后免疫效果:接种后,人体会产生相应的免疫反应,建立起对疾病的免疫防御能力。

2. 预防接种的持续时间:不同疫苗的免疫持续时间有所不同,一般需要定期接种疫苗进行补充。

3. 接种后的监测:接种后,可以通过相关的监测方法,如抗体检测等,评估接种的效果和免疫状态。

六、预防接种的常见疫苗1. 乙肝疫苗:用于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是新生儿必需的疫苗之一。

2. 百日咳疫苗:用于预防百日咳,是婴幼儿接种的重要疫苗之一。

免疫接种须知

免疫接种须知

免疫接种须知一、请各位家长按预约单上的时间带幼儿来接种。

先到报到处报到,然后去交费或等候注射。

二、报到时,请家长携带《儿童免疫接种证》和儿童免疫金卡;暂住儿童需出示以往接种记录(即注射过的预防针及注射的时间、地点);乙肝疫苗加强接种需有化验单。

三、刚出世的婴儿来办证时,请先写清楚家庭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连同家长身份证和接种记录一起到报到处报到,办完预防接种证后等候叫名接种,然后到儿童保健室体检。

四、外地儿童初次报到,请写清楚父母及小儿的姓名、出世年月日、现住址地址、电话、小儿的接种记录、迁入地址等,到报到处报到。

五、凡需要接种的小儿家长,接种前请仔细阅读预防接种同意书,并在儿童姓名和儿童家长(监护人)栏上签名。

六、婴儿满一个月及六个月的乙肝疫苗接种,请出示家长身份证和《生儿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记录登记表》。

七、幼儿凡满1个月、3个月、6个月、8个月、1岁、1岁半、2岁、2岁半、3岁、4岁、5岁、6岁请到儿童保健室免费体检。

八、为保证接种的安全,请家长注意以下事项:1、请将儿童的身体状况、既往疾病史、重大疾病史、过敏史告诉医生;2、儿童接种后请在本门诊休息30分钟观察接种反应;九、幼儿服用小儿麻糖丸时,前后半小时不能服食热的东西(如热开水和哺乳)以免影响接种效果。

十、接种疫苗后,少数儿童可能出现低度发热或注射部位轻微的红、肿、热、痛现象,这是正常的局部反应,一般不需任何处理,但要加强观察,多喝开水并注意保暖,如体温在37.5-38.5℃之间,经过对症处理1-2天即可恢复;当体温超过38.5℃并伴有其他不适,家长应及时带孩子到医院就诊、治疗以免耽误病情。

十一、如果幼儿入托或离开本社区(如回家乡、搬迁等)请通知本中心卫防科医生。

十二、请各位家长回家后阅读本中心所发的资料了解有关预防接种的知识。

预防接种注意事项

预防接种注意事项

预防接种注意事项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为了确保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遵守。

第一,接种前了解病种和疫苗的相关信息。

在接种之前,应该了解接种的疫苗种类、接种方法、接种时间和接种单位的资质等信息。

同时,也需要了解被预防的病种的流行情况、传播途径和症状,以便正确理解和评估接种对自身和他人的保护作用。

第四,注意接种后的观察和护理。

接种后,应留在接种单位观察一段时间,观察有无异常反应。

接种部位应保持干燥、清洁,避免搔抓。

根据医生的建议,提前备好可能使用的退烧药和止痛药。

第五,接种时告知医生接种史和用药史。

告知医生自己和家人的接种史和用药史是非常重要的。

一些疫苗不宜与一些药物同时使用,或者可能会与之相互影响,因此告知医生是为了确保接种的安全性。

第六,避免在传染期接种。

如果自己或家人处于传染期,应推迟接种。

一方面,因为传染期时身体正处于病毒繁殖和免疫反应的关键时期,接种可能会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

另一方面,接种疫苗后,身体免疫系统会被激活,对病毒产生免疫反应,可能会引起症状加重或并发症。

第七,接种后定期复诊。

接种后,需要按照医生的要求定期复诊。

复诊可以了解接种后的免疫效果和副作用,及时给予评估和处理。

同时,定期复诊也有助于了解疫苗种类和接种时间的调整。

总结起来,预防接种是预防传染病的重要手段,但是在接种前和接种后都有注意事项。

了解疫苗和病种相关信息,确保自身健康状况适合接种,选择合适的接种时间,注意接种后的观察和护理,告知医生接种史和用药史,避免在传染期接种,定期复诊等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正确进行预防接种,才能更好地预防传染病,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健康。

最全预防接种知识

最全预防接种知识

预防接种家长必读一、儿童为什么要进行预防接种婴儿出生后,离开了母体,生活在外界环境中,受细菌、病毒感染的机会增多,特别是易患麻疹、流脑、结核、百日咳、小儿麻痹症、白喉、乙肝等各种传染病。

而婴幼儿身体各器官的机能发育还不完善,抵抗疾病的能力很低。

染病后,不仅对儿童的生长发育有很大影响,甚至还能危及生命。

接种疫苗可使儿童体内产生抵抗相应疾病的抗体,增强免疫力,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

所以,儿童必须进行预防接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二、家长怎样配合接种工作孩子出生后或从外地迁入,要在30天内到所在镇卫生院防保科登记建簿,免费领取《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票据》。

然后按照免疫程序携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和《儿童预防接种票据》,按时带孩子去打预防针,防疫医生凭证给孩子接种疫苗。

有些疫苗需要多次接种,应按预约的时间打针或服糖丸,只有按免疫程序全程接种,才产生理想的免疫效果。

预防接种证要妥善保管,丢失后要及时补办。

儿童入托、入学时幼儿园和学校将查验每位儿童的预防接种情况。

三、预防接种后要过多久才能产生免疫力预防接种后,人体产生免疫力需要一段时间,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疫苗的种类、接种次数、接种途径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一般疫苗初次接种后约需1-4周才能产生免疫力,但免疫力弱,维持时间短,而再次接种后,可在一周左右产生有效的免疫力,且免疫力强,维持时间较长。

因此一定要按规定完成接种次数。

四、如何减少预防接种后副反应的发生一)、打“预防针”之前,家长应主动向接种门诊的检查医生提供儿童近期健康状况及既往免疫情况。

二)、打“预防针”之后,家长应使自己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1)要好好休息,不要跑跳过多。

(2)保护打针部位的清洁,不要用手抓。

(3)不吃有刺激性的食物,如大蒜、辣椒等。

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

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

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1:儿童接种疫苗前家长应做哪些准备?从儿童出生后,家长就要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按时带孩子去接种门诊接种疫苗。

接种前家长应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1)、带上孩子的接种证,不要折叠、损坏,以便接种门诊打印或登记接种信息。

(2)、注意孩子近几天有无发热、腹泻、咳嗽、惊厥等症状,如果有以上症状或者有心脏、肝脏、肾脏等疾病,一定要告诉医生,让医生决定是否能接种疫苗。

(3)、如果孩子在前一次疫苗接种后出现了高热、抽搐、荨麻疹等反应,要告诉医生。

(4)、带上预防接种告知书,认真阅读,了解本次需要接种的疫苗及针对的疾病,确保孩子无相关接种禁忌症,自愿选择接种第一类或第二类疫苗,在相应的回执上签字。

(5)、保持接种部位皮肤清洁。

冬天接种前最后先洗澡,换上柔软、宽松的衣服。

(6)、让孩子吃好、休息好,因为饥饿和过度疲劳时接种疫苗,容易发生晕针。

2:接种疫苗后应注意?(1)、接种疫苗后,应留下观察30分钟,无反应后再离开。

(2)、接种疫苗后,要适当休息,不要做剧烈运动,注射部位要保持清洁,以防感染。

3:打了预防针后出现异常反应怎么办?个别儿童接种后会出现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等现象,症状较轻者一般不需要任何特殊出理,只要加强观察,多喝开水,并注意保暖即可。

有些疫苗接种后还会出现硬结,可采用热敷的`方法加快消散,即用适宜温度的干净毛巾热敷,每天3-5次,每次15-20分钟。

症状较重者应请医生诊治,对症治疗。

若出现较重反应,请及时向接种单位报告。

预防接种的注意事项 [篇2]接种疫苗目前是最有效的对抗病毒的方法了,而从宝宝出生就要开始接种各种疫苗了,在3岁之内要接种近20多种疫苗,不过需要家长们了解接种疫苗的几点注意事项。

1、接种疫苗后,三天内应注意保持注射部位的干爽清洁,不要洗澡和游泳。

2、预防接种对绝大多数儿童接种后能获得抗感染的有益的免疫反应,但少数接种儿童会出现一些反应。

预防接种的一般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些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和局部红肿,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预防接种须知(标准版)

预防接种须知(标准版)

预防接种须知一、对幼儿进行有计划旳预防接种可预防肺结核、甲肝、乙肝、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腮腺炎、流脑、乙脑等传染病。

接种其他疫苗预防相应传染病。

二、国内对幼儿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孩子出生后监护人应尽早到本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幼儿预防接种证、卡手续。

接种证是您孩子很重要旳健康资料,必须要长期保存,如有遗失应立即去发证机构补办。

三、每次接种时应携带幼儿接种证,使您旳孩子享有相应旳服务,有效旳保护孩子旳健康。

四、要主动向医生反映您或您孩子旳健康状况,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适宜接种:(1)正在发烧;(2)生病才愈;(3)急性传染性活动性肺结核;(4)有严重肝病、肾病;(5)有先天性心脏病;(6)过敏体质,如对鸡蛋过敏者不能接种流感疫苗;(7)有明显旳神经、精神方面旳疾病如癫痫、癔症、脑炎后遗症、抽风等病症者;(8)接种后曾发生过敏反映;(9)免疫缺陷或接受免疫缺陷制剂者;五、幼儿预防接种后,请在休息处观察30分钟,无异常状况后方可离开。

六、接种疫苗后,要合适休息,尽量少做剧烈活动或超负荷劳动,少接触灰尘及不洁物品,勤换洗衣服,临时不要洗澡,以防引起感染或加重接种反映。

若在注射部位有轻度红肿热痒痛感觉时,不要用手抓或剧烈摩擦,可合适热敷,消肿止痛。

少吃或不吃葱蒜、辣椒等刺激性食物,多吃些具有维生素旳水果,喝点菜汤稀粥等。

七、接种疫苗后个别对象可能发生如下几种不良反映:(1)一般反映:发热、局部红肿、局部疼痛、局部硬结、皮疹、晕针、精神性反映。

(2)加重反映:高热、惊厥、头痛、恶心、呕吐、无菌性化脓、结缔组织增生。

(3)变态反映:荨麻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癫、血管神经性水肿、血清病、变态反映性脑炎、血小板减少症。

(4)罕见反映:化脓性淋巴炎、严重旳局部坏死反映、亚急性硬化性全脑炎。

(5)偶合病:感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意外伤害。

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接种疫苗须知

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接种疫苗须知

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接种疫苗须知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之一,免疫接种每年能防止二三百万例死亡,不仅是儿童,青少年和成人也能受到保护。

为今后的健康,请科学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有哪些禁忌?如何处理不良反应?接种疫苗须知1、接种前要先测体温,若有发烧要推迟接种、未完全恢复健康前暂缓注射,但应在病好后及时补接种。

2、接种后,当天不要洗澡,也不能让孩子太疲劳。

3、属过敏体质者,应向医生反应。

4、极个别孩子可能会高烧,请及时就医,给予对证治疗。

5、以下情况不能在期间注射疫苗:如孩子正在发烧,患有急性传染病、哮喘、风疹、湿疹等疾病或有心脏病、肾炎及肝炎等疾病时,暂时不要打疫苗。

6、孩子腹泻时不要吃小儿麻痹糖丸,等病好后两周才能补吃。

7、有癫痫病史及药物过敏史的儿童不要进行预防接种。

&接种前必看接种疫苗的禁忌。

接种疫苗的禁忌卡介苗禁忌:早产的宝宝、低出生体重的宝宝(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难产的宝宝应该慎种。

正在发热、腹泻、严重皮肤病的宝宝应缓种。

结核病,急性传染病,心、肾疾患,免疫功能不全的宝宝禁种。

百白破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宝宝应缓种。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有抽风史的宝宝,严重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用。

麻疹疫苗禁忌:患过麻疹的宝宝不必接种。

正在发热或有活动性结核的宝宝,有过敏史的宝宝禁用。

注射丙种球蛋白的宝宝,间隔一个月后才可接种。

乙型脑炎疫苗禁忌:发热、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宝宝应缓种。

有脑或神经系统疾患,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种。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疫苗禁忌:脑及神经系统疾患(癫痫、瘡症、脑炎后遗症、抽搐等),过敏体质,严重心、肾疾病,活动性结核病的宝宝禁用。

发热、急性疾病的宝宝可缓种。

乙肝疫苗禁忌:肝炎,发热,急性感染,慢性严重疾病,过敏体质的宝宝禁用。

接种后正常反应局部反应如轻度肿胀和疼痛;百白破疫苗接种后,宝宝屁股上出现硬结就是吸附制剂接种后常见的现象;接种疫苗后的全身反应有发热和周身不适,一般发热在38. 5 C以下,持续1〜2天均属正常反应;无论局部还是全身的正常反应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多喂水、并注意让宝宝多休息即可;如果宝宝高热,可服用退烧药,可以做物理降温、吃些富有营养又好消化的食物、多喂水并要注意观察孩子的病情变化。

上海市预防接种须知

上海市预防接种须知

上海市预防接种须知
对于上海市预防接种须知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根据国家《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疫苗分为⼆类:第⼀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

第⼆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费并且⾃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办理预防接种证在本市医院产科出⽣的新⽣⼉,医院将为其接种第1剂⼄肝疫苗和卡介苗,并发放预防接种证。

孩⼦满⽉时,监护⼈携带接种证到就近的社区卫⽣服务中⼼接种门诊办理后续预防接种⼿续并接种第2剂⼄肝疫苗。

办理后续接种⼿续时如果能够提供出⽣证明和户⼝本,则应向经办医⽣出⽰。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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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须知预防接种是指利用人工制备的抗原或抗体,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使机体获得对某种传染病的特异性免疫力,以提高个体或群体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便捷的手段,也是保护儿童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儿童的监护人应当配合接种单位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

为保护您孩子健康,请协助我们做好儿童预防接种工作。

1、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首次办理预防接种证免交工本费。

2、《儿童预防接种证》是您孩子预防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

国家规定,幼儿园、学校在办理儿童入园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希望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补办。

3、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凭证接种,每次接种应由医务人员作好记录并签名,避免发生错种、漏种和重种。

4、请自觉遵守接种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儿童家长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疫苗前应主动、如实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史、过敏史和家庭成员中有无癫痫病、脑病、惊厥、过敏等。

疫苗接种后有无反应?如有,请告诉是何种疫苗、主要症状、发生时间等。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具有免疫接种资格的接种单位(接种门诊、接种点)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接种单位在接种疫苗时应当使用合格的一次性自毁型或一次性注射器,否则,可以拒绝接种,并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

6、儿童免费接种第一类疫苗。

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无论是常住儿童(含计划外生育儿童)或流动儿童、暂住儿童都应按时进行预防接种,对未按时接种的儿童应当补种。

7、第二类疫苗为有价疫苗,您可以根据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疫苗接种指导意见或接种实施方案,本着“自费、自愿”的原则接种,并按物价部门的规定交费。

8、有些疫苗需连续多次接种才有效,请你一定要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不要半途而废。

如果没有按时接种,请及时补种。

9、疫苗接种是安全的,但个别人在接种后可能出现局部反应、全身不适、低热等症状,一般1~3天即消失,请不必担心。

偶发其它异常反应者,请及时诊治并与接种单位联系。

10、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

预防接种卡、证管理制度一、凡本地0—7岁儿童必须一人一卡一证。

外来、外迁的儿童要及时索补卡、转卡,超龄儿童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实行剔卡,剔除的卡片要保存备查。

二、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

接种卡在乡(镇)卫生院集中专柜保管,7岁后的卡片必须保存15年以上,接种期间下发至各接种门诊(点),接种时由接种人员及时填卡、填证,做到卡、证填写一致,不得弄虚作假。

三、接种结束后,由接种人员将接种卡交回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站保管,公共卫生站疾控人员负责统计、上报工作。

四、接种卡每年以乡(镇)为一本,以村为序组装,同时按出生年度为序,同年出生儿童按出生先后排列。

五、每季度第1个月对卡片进行一次整理核对,该转的转,该剔的剔,并将整理情况逐级上报,统计本乡(镇)0—7岁儿童分村、分龄统计表。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1、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月开放,也可实行按旬、周、日开放。

2、严格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开展接种工作。

3、本地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外来儿童寄居满3个月时,要建立预防接种证、卡。

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保管,接种卡(簿)由接种单位保管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儿童迁移时凭接种证或卡办理接种证明。

4、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按规定补种后方可入托、入学。

5、疫苗和注射器必须按《条例》要求采购,疫苗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

6、预防接种人员必须接受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等知识培训,经县卫生局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得参加接种工作。

7、在接种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接种方法和注意事项,公示第二类疫苗的接种价格。

8、接种前做好接种通知的发放和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准备工作;接种时做好告知和询问,并按接种技术操作规范实施接种;接种后及时核对疫苗数并将接种情况登记上册或上机。

9、发生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时,在积极治疗病人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配合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调查处理。

10、建立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栏(板),利用预防接种宣传日等时机,向儿童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儿童预防接种知识。

11、定期开展接种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责任心教育,提高安全接种意识,避免接种事故发生。

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制度1、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2、流动儿童平等享有接受预防接种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适龄流动儿童的接种要求。

3、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专用登记薄(卡),对暂居满3个月的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情况进行登记管理。

流动儿童凭原预防接种证或有效接种证明申请登记建卡或补证。

4、接种单位每月定期到当地派出所及村(居)委会收集流动儿童资料,每季度到流动人口集中的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工地等场所开展主动搜索,发现流动儿童应及时通知建卡、补证和补种。

5、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做好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未按规定完成接种的流动儿童,应及时通知补种。

6、利用各种时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提高流动儿童家长的防病意识和主动参与意识。

7、每年开展辖区流动儿童接种率抽样调查,掌握流动儿童免疫状况并采取措施提高流动儿童免疫接种率。

8、加强与新闻、公安、教育、社区等部门协调,共同做好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管理。

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制度1、为依法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制定本制度。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接种单位协助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完成查验预防接种证人员培训和查验预防接种证实施,负责对漏种儿童补证、补种。

3、查验预防接种证对象包括全县辖区内小学一年级新生、新转入学生、所有学前幼儿(含私立幼儿园)和学龄幼儿,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县借托借读或转入学生。

4、查验预防接种证内容主要包括每名儿童是否持有预防接种证、是否按规定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其它疫苗纳入验证范围。

5、疫苗补种原则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

6、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补种的有关信息应放入学生学籍档案或健康档案。

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7、查验预防接种证原则安排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进行,学期中只对转学的儿童、学生实施查验预防接种证。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1、专人负责疫苗、冷链设备及冷链管理。

2、根据疫苗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年度计划并上报。

3、一类疫苗按省CDC-市CDC-县CDC-乡镇(接种单位)供应,二类疫苗实行网络管理。

4、疫苗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运输、贮存和使用,做好疫苗运输温度记录。

5、冷链设备专物专用,建档建帐,不得用于存放其它物品。

6、冰箱内存放的疫苗应按品名和失效期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按“先短效期、后长效期”的原则使用。

7、每天上班后、下班前记录冰箱温度,停机时要记录原因和持续时间,必要时将冰箱内疫苗转移至其它冷链设备内存放。

8、经常保持冷链设备的清洁,做到无尘无垢,发现冰箱出现异常或故障应尽快由专业人员检查和维修。

预防接种安全制度1、加强工作责任心,强化安全接种意识。

2、接种人员必须接受预防接种安全知识培训,经县卫生局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疫苗及接种器材按照规定程序领取或采购,并按规定的温度条件存放。

4、每天下班前对接种室和接种台面消毒并做好记录。

定期更换消毒液。

5、接种前应查验预防接种证,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符合接种条件方可接种。

6、接种前核对疫苗的品名、批号、效期等。

无标签或标签不清、过失效期、安瓿破裂、变色、有凝块或异物的疫苗严禁使用,登记后销毁处理。

7、接种时应遵守疫苗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规范。

活疫苗开启后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一小时未用完应废弃。

冷冻保存的疫苗应避免反复冻融。

8、严禁将两种不同的疫苗混在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9、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用后做好消毒、毁形和登记,接规定回收处理。

10、接种完毕后,受种对象应留在接种现场观察15-30分钟,若发生异常反应立即处理并上报。

11、积极推进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改善接种环境,推行疫苗分台或分室接种。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有条件的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接种单位和个人必须在6小时(农村12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配合调查。

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县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诊断。

四、县疾控中心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负责辖区预防接种反应病例的诊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诊断为疫苗接种反应、不得出具异常反应诊断证明,所出的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管理制度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可能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且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人。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填写《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报送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同时报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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