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调中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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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3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3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指导意见》(中办发____号)的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此举旨在深化对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预防与处理,确保群众切身利益得到妥善保护,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以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避免矛盾升级和事态扩大,从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以下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原则和要求:一、排查化解工作的原则1. 属地管理,源头化解。

各乡镇和部门负责对各自区域和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进行排查和化解,确保排查全面,化解及时。

2. 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根据各乡镇和部门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部署排查化解工作,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采取适宜的处理措施。

3. 方式多样,积极协调。

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协调各方利益。

4. 齐抓共管,各方协调。

发挥党的领导和组织优势,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形成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

二、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要求1. 建立预警机制。

完善纠纷信息报送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重大矛盾纠纷即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无阻。

2. 健全排查机制。

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式排查,并做好分类登记。

3. 加强基层基础。

工作重心下移,增强基层化解矛盾的能力,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

4. 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通过上述措施,旨在实现矛盾纠纷的及时发现、有效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二)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本文特制定以下制度条例:一、联席会议机制本单位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集成员单位举行会议,旨在研究解决存在的关键问题,探讨矛盾纠纷的调解策略,并分析当前的矛盾纠纷形势。

三级矛调中心工作体系

三级矛调中心工作体系

三级矛调中心工作体系
三级矛调中心工作体系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内部用于矛调工作的体系,包括三个层级。

三级矛调中心的组织结构通常由高级矛调中心(一级)、中级矛调中心(二级)和基层矛调中心(三级)构成。

1. 高级矛调中心(一级):负责制定矛调的总体方针和策略,对全局的矛调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同时承担重大、复杂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任务。

高级矛调中心通常由资深的矛调人员组成,具备丰富的矛调经验和判断力。

2. 中级矛调中心(二级):在高级矛调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矛调工作。

中级矛调中心负责收集、核实和分析各类线索,进行初步的调查和取证工作,然后将调查结果上报给高级矛调中心,由高级矛调中心决定是否继续深入调查。

中级矛调中心通常由经验丰富的矛调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协调基层矛调中心的工作,确保矛调工作的高效进行。

3. 基层矛调中心(三级):是矛调工作的最前线,负责接收和处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并进行初步核实和调查。

基层矛调中心通常位于各个地方单位和机构内部,由矛调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基层矛调中心的工作主要是收集和审核举报信息,进行简单的调查和初步核实,然后将初步结果报告给中级矛调中心或高级矛调中心,由其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

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制度内容

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制度内容

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工作制度内容1. 引言嘿,大家好!今天咱们聊聊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一站式矛盾调解中心的工作制度。

听起来是不是很高大上?其实它就是帮助人们解决各种小争吵和矛盾的地方,就像是一个特别的“调解小组”,专门为大家排忧解难。

想象一下,生活中难免会碰到一些小摩擦,邻居吵架、朋友闹别扭,甚至夫妻间的小争执。

这时候,一个专业的调解中心就像是那位智慧的老奶奶,能让你们冰释前嫌,和和气气。

2. 调解中心的职责2.1 矛盾调解首先,调解中心的主要职责就是调解各种矛盾。

比如,张大爷和李大妈因为狗狗撒尿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调解员就会像一位和事佬,先听听双方的诉说,了解事情的原委,然后慢慢引导他们找到共同的解决办法。

就好比和朋友一起做拼图,有时候拼不对了,得好好沟通,才能把它拼得漂漂亮亮的。

2.2 提供咨询服务其次,调解中心还提供咨询服务。

大家都知道,有些人遇到事儿不知从何说起,这时候,调解员就像一位专业的心理医生,能帮你理清思路。

无论是情感问题、家庭纠纷还是邻里矛盾,他们都会耐心倾听,给出合理的建议。

想想吧,谁不希望在烦心的时候,有人愿意倾听自己的故事呢?3. 工作制度3.1 调解流程接下来,我们来说说调解中心的工作制度,尤其是调解流程。

首先,调解员会接待来访者,了解他们的诉求。

接着,他们会安排一个适合的时间进行调解会议。

在会议上,调解员会分别听取双方的意见,确保每个人都有发言权。

然后,他们会把双方的意见进行整理,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最终提出解决方案。

就像是在厨房做菜,要把每种材料都准备好,才能做出一道美味的佳肴。

3.2 调解原则当然,调解的原则也是很重要的。

首先是公正。

调解员一定要保持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这样才能让双方都信服。

其次是自愿。

调解不是强迫,而是双方自愿参与的过程,大家都愿意坐下来聊聊,才能找到真正的解决办法。

最后是保密。

在调解过程中,所有的信息都要保密,确保大家能放心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就像在咖啡店里和朋友聊天,完全不用担心别人听见。

单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单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单位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单位内部稳定,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及时、自愿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化解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条单位应当设立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负责本单位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调处机构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的人员,保证调处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确保调处工作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单位应当为调处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保障调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预防措施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员工行为,防止矛盾纠纷的发生。

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六条单位应当关注员工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员工的思想问题。

单位可以设立心理咨询室,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员工解决心理问题。

第七条单位应当加强劳动保护,保障员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规定。

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劳动保护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工时、休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单位不得拖欠员工工资,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调解程序第九条发生矛盾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向调处机构申请调解。

调处机构应当在接到调解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

第十条调处机构应当在受理调解申请后,及时组织调解人员对矛盾纠纷进行调查、核实,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事实、理由。

第十一条调解人员应当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提出调解方案,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当事人对调解方案同意的,应当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二条调解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例一、工作任务1. 研究并落实针对重大事项的对策措施,以及解决相关问题的有效办法,并据此拟定详尽的专题报告。

二、业务协调会议业务协调会议由县调处中心领导负责组织召开,参会对象根据会议的具体内容确定。

会议主要职能包括:1. 深入研究并全面分析每月全县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准确掌握全县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及其发展趋势。

2. 针对在接访、受理、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同时,对当前全县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细致的排查与分析,并形成相应的书面材料或报告。

三、工作人员会议工作人员会议由县调处中心领导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均需参加,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1.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上级关于纠纷排查化解的相关文件、政策、法规,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稳定工作的会议指示精神。

2. 通报近期排查调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中心下一步的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四、公示公告制度(一)公告公示的主要内容1. 服务用语规范:接待外地群众来访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在接待来访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同时,避免使用可能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2. 服务态度热情:主动与来访人员打招呼,做到生人与熟人、本地人与外地人一视同仁。

在来访群众咨询相关法律法规时,应表现出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态度,确保解释全面、准确。

对于来访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应耐心听取,不得与其争辩。

3. 服务纪律规范:坚持佩证上岗,确保身份明确。

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免费提供咨询、调解等服务,严禁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接受当事人任何形式的馈赠。

(二)公告公示的主要方式采用公示栏和服务窗口发放办事指南的方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建立公告公示制的要求1.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及时进行公开。

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规章制度

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规章制度

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矛盾纠纷联动排查调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运行和管理。

第三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一)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三)开展矛盾纠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调解意识;(四)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合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工作。

第五条中心下设矛盾纠纷排查组、调解组、宣传教育组等工作组,具体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调解能力,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矛盾纠纷排查第七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应当坚持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矛盾纠纷排查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

第九条矛盾纠纷排查组应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明确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和排查方法。

第十条矛盾纠纷排查组应当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矛盾纠纷排查的合力。

第四章矛盾纠纷调处第十一条调解组应当根据矛盾纠纷排查组提供的矛盾纠纷信息,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

第十二条调解组应当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明确调处程序、调处方法和调处责任。

第十三条调解组应当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矛盾纠纷调处的合力。

第十四条调解组应当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档案,对调处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

第五章宣传教育第十五条宣传教育组应当开展矛盾纠纷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调解意识。

第十六条宣传教育组应当制定宣传教育计划,明确宣传教育内容和宣传教育方式。

第十七条宣传教育组应当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矛盾纠纷宣传教育的合力。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四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四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矛盾纠纷需要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来进行排查和调处。

本文将阐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待矛盾纠纷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根据事实、法律和政策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

2. 协商一致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应以协商一致为目标,尽量实现双方和解,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端。

3. 快捷高效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尽快解决,减少诉讼和仲裁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法律依据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基于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程序,保证调处结果的合法性。

5. 保密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应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保守秘密,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机密性。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岗位或部门:1. 矛盾纠纷调查员: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并提供调处建议。

2. 矛盾纠纷调处员:负责矛盾纠纷的具体调查和排查工作,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

3. 矛盾纠纷调处主任: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调处工作计划和策略。

4. 法律顾问:为矛盾纠纷调处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调处过程的合法性和程序的正确性。

5. 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矛盾纠纷的审理和决策,对涉及复杂或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和决策。

6. 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包括案件登记、档案管理、文书制作等工作。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工作流程在确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架构后,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1. 接收投诉:当事人向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提交书面或口头投诉后,办公室应及时接收并登记案件。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切实加强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目标1. 加强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 提高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3. 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组织机构1. 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组织和指导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建立调解员队伍,并进行培训和考核;2. 调解员队伍:由具有较高职业道德水平和调解技能的社区居民组成,经过培训合格后承担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3. 纠纷当事人:指参与矛盾纠纷的社区居民。

四、工作流程1. 接收投诉: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接收当事人的投诉和申诉,并进行初步核实;2. 分类登记:将接收的投诉进行分类登记,确定调解员进行调解;3. 调解会议:由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会议,解决矛盾纠纷;4. 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协议,并签署协议书;5. 审核确认: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达成的协议书进行审核确认;6. 整理归档:对处理完毕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整理归档。

五、工作原则1. 公正:调解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偏不倚的原则;2. 志愿:调解工作以自愿参与为前提,尊重当事人意志;3. 科学:调解工作要合理运用法律、道德和情感等因素,科学分析问题;4. 保密:调解工作要严守秘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

六、工作机制1. 定期培训: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调解员进行定期培训,不断提高调解技能和水平;2. 相互协调:各调解员之间要相互协调合作,共同解决矛盾纠纷;3. 确保质量: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加强管理,确保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4. 宣传教育: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调解意识。

七、工作评定1. 绩效考核: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对调解员的绩效进行考核,合理评定和奖惩;2. 效果评估:对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工作方针和政策;3. 目标达成:社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制定年度目标,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标准版本(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标准版本(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标准版本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二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设立专门的民间纠纷登记薄。

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的调解小组也应设立登记薄。

二、每半月或一个月各小组将受理的纠纷,综合填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登记薄内。

三、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调解人员应认真进行登记。

四、当事人如果是口头申请,调解人员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按纠纷当事人陈述的内容进行登记。

五、在进行纠纷登记时,要严肃认真,尽量记当事人的原话。

六、对于濒临激化的纠纷或当即可以调解的简单纠纷,可以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七、纠纷登记后,应当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便将来复查。

三纠纷案件收结制度一、统一收案。

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

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

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

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制度,不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矛盾调处中心各种工作制度

矛盾调处中心各种工作制度

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制度一、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原则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坚持调解为主,法治为本的原则,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坚持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方向,提高矛盾调处工作水平。

二、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制度1. 矛盾排查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化解。

2. 矛盾调解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调解,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促进矛盾双方达成共识。

3. 矛盾协调制度:对重大、复杂的矛盾纠纷,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形成合力。

4. 矛盾回访制度: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预防矛盾复发。

5. 培训制度:定期对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

6. 考核制度:对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7. 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保护当事人隐私。

8.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针对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迅速妥善处理。

三、矛盾调处中心工作流程1. 接收线索:通过各种渠道接收矛盾纠纷线索,包括当事人投诉、上级交办、排查发现等。

2. 初步核实:对接收到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确定是否属于矛盾纠纷。

3. 分流处理: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大小,分流到相应的调解员进行处理。

4. 调解处理: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了解矛盾原因,引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5. 协议履行:监督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确保调解结果得到落实。

6. 回访反馈:对已调解的矛盾纠纷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收集当事人意见和建议。

7. 资料归档:将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的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备查。

四、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矛盾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2. 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协调等工作。

3.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 及时报告重大、紧急矛盾纠纷,并提出处理建议。

5. 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和业务水平。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3篇)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3篇)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工作职责一、负责全镇大调解工作的政策调研、____推动、综合协调、督查考核。

二、负责全镇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汇总、上报。

三、对镇人民调解指导中心、镇行政调解指导中心、镇司法调解中心和乡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进行协调和指导。

四、负责需要镇上联动调解矛盾纠纷的分流指派和调处协调与督办。

五、负责调解结案案件奖励的审核、汇总。

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1、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交流沟通信息,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联动”。

2、全面了解、掌握全镇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及____的情况和动态,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

3、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尤其是疑难矛盾纠纷和____,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4、总结交流矛盾纠纷调处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调处工作有效开展。

矛盾纠纷督查督办制度1、镇协调中心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到乡镇协调中心检查、指导工作。

镇协调中心对分流指派给有关乡镇、部门(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督查。

2、镇协调中心对分流移交的纠纷,指定专人督办,适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

乡镇及部门(单位)对分流交办的矛盾纠纷,调处确有困难的,由县协调中心协调。

3、协调中心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移交时,应填写《矛盾纠纷移送登记表》。

矛盾纠纷调结后,调处单位应填写《矛盾纠纷调解结案登记表》报送镇协调中心。

4、做好督查情况记载,并适时向领导报告。

发现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督办人应做好督查情况记载,掌握矛盾纠纷调处过程的动态动向,及时向领导反映督查工作情况。

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中,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矛盾纠纷,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迅速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1、影响社会稳定,可能牵涉____领导较多精力,为社会舆论____的重点、热点、难点矛盾纠纷;2、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的重大纠纷;3、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体性____的重大纠纷;4、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5、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纠纷线索或苗头。

矛盾调处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矛盾调处中心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矛盾调处中心高效、公正、公平地开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矛盾调处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专职调解员、兼职调解员、辅助人员等。

第二章人员选聘与培训第三条人员选聘:1. 专职调解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法律知识,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有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

2. 兼职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热心调解工作,愿意为群众服务。

3. 辅助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协助调解员开展工作。

第四条人员培训:1. 新聘人员上岗前需接受为期一个月的岗位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工作流程等。

2. 定期组织在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纪律第五条工作职责:1. 负责接收、登记、审查各类矛盾纠纷案件。

2. 依据法律法规和调解原则,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3. 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协议履行。

4. 定期分析矛盾纠纷案件,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

第六条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

2. 公正、公平、公开处理矛盾纠纷,不得偏袒任何一方。

3. 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隐私。

4. 不得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不得无故拖延处理时间,影响案件办理。

第四章工作流程与考核第七条工作流程:1. 接收案件:对当事人提交的矛盾纠纷案件进行登记、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 调查取证:对受理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了解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诉求。

3. 调解:依据法律法规和调解原则,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4. 跟踪回访: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进行跟踪回访,确保协议履行。

5. 案件归档:对办理完毕的案件进行归档,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第八条考核:1. 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调解成功率等。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10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10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

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会议。

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

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____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

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____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____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____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____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____召开。

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

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

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

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

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5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5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是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

第四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调解优先、法律保障的原则,加强多元化调处力量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及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各级政府机关应加强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与解决。

第七条各级政府部门负责矛盾纠纷的调查、调解、裁决等工作,依法对矛盾纠纷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人民调解组织是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和主渠道,应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法援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确保法律在矛盾纠纷解决中的应用。

第三章原则第十条公正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保证各方利益的公正,不偏不倚地进行调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十一条公开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及时向公众公开调处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公平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持公平原则,确保调解、仲裁等程序的公平性,实现公平正义。

第十三条调解优先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优先采取调解方式进行解决,促进双方当事人和解。

第十四条法律保障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进行调处,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多元化原则。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应加强多元化调处力量的建设,提供多样化的解决途径。

矛调中心工作制度.

矛调中心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一、定期排查制度(一)中心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划片分区,明确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人,形成责任分工一览表,保证做到不留任何空白点。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1)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2)影响本区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包括民事矛盾纠纷,群众与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等;(3)影响本区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如村矿村企矛盾等;(4)各种安全隐患;(5)其他。

(三)各责任人员要按照中心的安排和要求,每月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责任人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域,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接触群众,多方位了解掌握情况,做到排查认真细致,情况底清数明,纪录详细具体。

(五)每次排查结束以后,责任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并报矛盾纠纷排查中心。

二、领导接待制度(一)严格执行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原因,明确解决措施和解决时限,并告知当事人。

(二)对当事人提出的矛盾纠纷,能够现场解决的,班子成员必须作出调处意见,并进行调处。

暂不能解决的要责承专人负责解决,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解决时限和措施。

(三)对于信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复杂问题,或经多次调处仍未妥善解决的纠纷问题,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亲自调处。

(四)要制定领导干部接待时间表,轮流接待,对接待群众和所需处理事项要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措施、事后有回音。

三、调处制度(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调处,限期解决。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所涉及的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会同各村负责人限期进行调处,并上报调处结果。

(三)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规定时限内调处不了的上报乡镇矛排中心调处,矛排中心调解不了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调处。

(四)需要县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要向相关单位及时移送处理建议书,协同调解。

四、请示汇报制度(一)中心对情况较为复杂、了解不全面的矛盾纠纷必须向分管、包片领导及时请示汇报。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流程及制度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流程及制度

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流程及制度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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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制度

青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制度

青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制度在青岛,有个地方可真是大家解决矛盾的“终极武器”,那就是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这儿简直就是个“和谐小天地”,不管你遇到啥烦心事,来这里一趟,保准能让你心情舒畅,仿佛春风拂面。

想象一下,你和邻居为了停车位争得不可开交,双方都是“剑拔弩张”。

可一进这个调解中心,气氛立刻变得轻松起来,调解员笑容满面,像和煦的阳光一样,瞬间融化了双方的心结。

说到调解员,他们可是“高人”。

经验丰富,嘴巴甜得像蜜,能把你心里的不快一一捋顺。

就像老话说的“良药苦口”,他们的建议有时听起来有点生硬,但你会发现,那些话真是切中要害。

比如邻居之间的纷争,调解员可能会说:“要不这样,咱们找个公平的办法,互相让一步,和气生财。

”这话一出,大家都能点头称是,矛盾立刻烟消云散,和睦气氛随之而来。

再说这里的环境,绝对让人一见倾心。

宽敞明亮的大厅,墙上挂着“和为贵”的标语,仿佛在时时提醒大家:别把小事闹大,咱们还是好邻居。

这儿的茶水也很不错,随时都有热腾腾的茶水和小点心供大家享用。

喝着茶,吃着点心,听着调解员的声音,原本紧绷的神经渐渐放松下来,仿佛是到家一样温暖。

在这个中心,大家可以畅所欲言。

调解员会认真倾听,不会随便打断你。

你可以把心里的委屈说出来,像倾诉心事的闺蜜,调解员就像那位耐心的朋友,一边点头一边给你回应。

这种氛围,让人感受到理解和被重视,心里的郁结也逐渐化开。

调解的过程其实也是个学习的过程。

通过沟通,双方都能了解到对方的苦衷。

比如一开始你可能觉得对方简直是“无理取闹”,可经过几轮说说笑笑,你会发现,原来大家都是为了生活而烦恼,没什么过不去的坎。

正如老祖宗常说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钥匙”,这个地方就是个钥匙库。

更妙的是,调解员还会提供一些小技巧,帮助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少一些摩擦,多一些理解。

比如“有事好商量”,简单的道理,却是解决问题的绝招。

和对方聊聊生活琐事,找共同点,原本的敌对立场就会被打破。

矛调中心管理制度

矛调中心管理制度

矛调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矛调中心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矛调中心是指专门从事矛调工作的机构,根据矛调工作的需要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矛调中心的管理和运作,具体内容包括矛调中心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

第四条矛调中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管理,保证矛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矛调中心设立矛调中心主任一名,直接负责矛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矛调中心设立部门,包括矛调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分工明确,协作配合。

第七条矛调中心设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矛调中心设立矛调小组,根据任务需要组成不同的矛调小组,协作完成矛调任务。

第九条矛调中心设立监督机构,对矛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条矛调中心主任负责矛调中心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矛调工作。

第十一条矛调部负责具体的矛调工作,收集处理矛调信息、撰写矛调报告等。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奖惩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确保矛调中心的人员稳定和高效。

第十三条财务部负责矛调中心的经费预算和使用,保证矛调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矛调中心工作按照“接收矛调任务-收集矛调信息-制定矛调方案-实施矛调-评估反馈”流程进行。

第十五条矛调中心在接收矛调任务后,要及时收集相关矛调信息,包括矛调对象、矛调目的、矛调方法等。

第十六条矛调中心根据矛调信息制定矛调方案,确定矛调小组成员,分工合作,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矛调中心实施矛调工作,按照计划进行,保证矛调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十八条矛调中心在矛调完成后,要对矛调工作进行评估反馈,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矛调工作水平。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矛调中心制定矛调中心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定,保证矛调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二十条矛调中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范本(3篇)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范本(3篇)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范本为实现全线大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广大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结合全线大调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1、会议召开形式和时间:(1)工作例会。

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遇紧急情况需要研究或解决,经报告,由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决定随时召开会议。

(2)领导小组会议。

每半年召开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会议参加成员:(1)季度工作例会,由县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召开,参加成员是大调解成员单位。

(2)半年领导小组会议,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参加成员是县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3、会议的内容:总结分析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社会稳定信息;对疑难、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和解决;上月纠纷调处办理反馈;交流工作经验,检查工作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4、参加会议成员职责分工:(1)县综治办。

负责传达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报告社情民意信息,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推广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2)司法局。

负责将近期的矛盾纠纷排查信息和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归纳,报告街道调处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对预防、调处进行指导,提出建议。

(3)信访局。

负责报告近期接访信息,对来访反映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大来访问题整理、统计、归纳、分析、报告,报告分流处理和督查回访工作。

(4)相关街道、部门。

负责将近期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汇总报告,制定预防、调处、疏导、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对办结的矛盾纠纷反馈。

5、会议的任务:分析近期矛盾纠纷信息,研究解决办法、应对措施;协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工作沟通和交流,促进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有效落实;总结分析地区稳定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范本(二)—矛盾纠纷调解制度一、村矛调信息员要全面掌握本地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____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同时报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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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一)中心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划片分区,明确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人,形成责任分工一览表,保证做到不留任何空白点。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1)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2)影响本区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包括民事矛盾纠纷,群众与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等;(3)影响本区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如村矿村企矛盾等;(4)各种安全隐患;(5)其他。

(三)各责任人员要按照中心的安排和要求,每月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责任人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域,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接触群众,多方位了解掌握情况,做到排查认真细致,情况底清数明,纪录详细具体。

(五)每次排查结束以后,责任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并报矛盾纠纷排查中心。

二、领导接待制度
(一)严格执行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原因,明确解决措施和解决时限,并告知当事人。

(二)对当事人提出的矛盾纠纷,能够现场解决的,班子成员必须作出调处意见,并进行调处。

暂不能解决的要责承专人负责解决,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解决时限和措施。

(三)对于信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复杂问题,或经多次调处仍未妥善解决的纠纷问题,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亲自调
处。

(四)要制定领导干部接待时间表,轮流接待,对接待群众和所需处理事项要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措施、事后有回音。

三、调处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调处,限期解决。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所涉及的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会同各村负责人限期进行调处,并上报调处结果。

(三)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规定时限内调处不了的上报乡镇矛排中心调处,矛排中心调解不了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调处。

(四)需要县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要向相关单位及时移送处理建议书,协同调解。

四、请示汇报制度
(一)中心对情况较为复杂、了解不全面的矛盾纠纷必须向分管、包片领导及时请示汇报。

(二)中心对情况复杂、难于处理的重大矛盾纠纷以及信访案件必须向乡镇主要负责人及时请示汇报。

(三)中心每月必须对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向乡镇党委、政府全面汇报一次本月工作。

(四)中心必须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督办的矛盾纠纷调处进度及调处情况。

五、告知制度
(一)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矛盾纠纷的调处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二)当事人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必须要在告知通知书上进行签字。

(三)当事人如果对所反映事项的调处结果有异议或意见,当事人必须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或反映。

六、回访制度
(一)中心对所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一个月组织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二)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处后回访一次,对情况复杂易造成新的纠纷的至少回访二次。

(三)中心对需要回访的事项,必须逐一明确回访责任人,回访对象及具体事项,并明确回访的时限要求。

(四)回访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访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必须向中心负责人诉清情况,对无故不按时完成的,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五)回访主要了解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满意程度,个人对调处的意见和看法以及对调处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回访责任人必须如实地全面地反映回访了解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七)回访结束后,回访责任人必须及时持回访卡填报中心。

七、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不按时排查或隐瞒不报的矛盾纠纷的单位、企业、支部、村委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人推诿扯皮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三)对重特大矛盾纠纷不请示汇报,擅自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不按期解决或工作不到位、解决不得力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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