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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为民服务中心是一个以为民服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机构,其工作制度应以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为宗旨。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的简要描述:1. 工作时间: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应保持与大多数市民生活作息时间相一致,通常为每天早上8点到晚上6点之间。

在特殊情况下,如重大节假日或突发事件,可根据需要调整工作时间。

2. 值班制度:为了保证服务的连续性,为民服务中心应设置轮流值班制度,确保每天都有足够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

值班人员应提前制定好值班表,并按时到岗,确保服务质量。

3. 服务内容:为民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政务咨询、办证申请、窗口服务等。

工作人员应熟悉各项业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帮助。

4. 接待流程:为民服务中心应制定明确的接待流程,确保市民能够便捷地进行办理事务。

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预约、登记、申请、审核、领取等环节,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5. 服务态度:为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以友好、耐心、细致的态度对待每一位前来咨询办事的市民,积极帮助解决问题,确保服务质量。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与市民进行有效的沟通。

6. 投诉处理:为民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接受市民对服务质量的监督与投诉,并及时解决问题。

投诉处理部门应尽快核实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7. 绩效考核: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民服务中心应建立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奖励。

绩效考核可以包括客户满意度、办理效率、工作态度等指标。

以上是一个可能的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的简要描述,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服务群众利益工作制度

服务群众利益工作制度

服务群众利益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服务宗旨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

2. 秉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服务内容1. 政策咨询: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业务流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 业务办理:依法依规办理各项业务,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3. 投诉举报:接受群众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维护群众权益。

4. 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的政策意识和法律意识。

5. 其他服务: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

四、服务流程1. 接待群众: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2. 办理业务: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办理群众提出的业务需求。

3. 投诉举报: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4. 反馈结果: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5. 跟踪服务:对办理完毕的业务,进行跟踪服务,确保群众满意。

五、服务要求1. 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 提高服务效率,缩短办理时间,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4. 注重服务质量,力求让群众满意。

六、考核评价1. 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

2. 设立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3. 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问责。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职责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行政服务中心是为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公众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是政府与社会的纽带。

第三条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是依法接受委托,为委托单位及公众提供各类政务服务。

第四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宗旨是服务为先,诚信为本,高效为要,规范为重。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不得违法乱纪、徇私舞弊。

第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七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是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行政服务中心由中心主任、副主任、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

第十条中心主任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具体工作,协助主任处理相关事务。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协助科室负责人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接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前来办理业务。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四条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提供政务咨询服务,解答公众疑问,指导办理业务;(二)接收、审核、处理各类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三)受理来访举报,协助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四)协助政府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公民素质;(五)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行政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责由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服务保障第十六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七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加强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保障公众利益。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便民服务站值班制度1.便民服务站依托村两委成员、网格员轮流值班,确保便民服务站常态开放、为本村群众提供日常服务。

2.鼓励便民服务站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3.值班人员负责便民服务站办事窗口、柜台,便民服务设施、设备的卫生保洁;负责群众诉求的解释、处理。

4.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有事向村党支部书记请假,以便及时调换,不误工作。

值班时间不能出现空岗。

二、出勤制度1.便民服务站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除法定节假日,均正常服务。

2.便民服务站作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统一规定实施。

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做好考勤登记。

3.便民服务站窗口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或中途擅离工作岗位。

4.严格请假、销假、续假程序。

请销假严格按照便民服务中心考核办法实施,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回工作岗位。

如遇特使情况需要续假者,书面履行续假手续。

逾期不归或不履行续假手续的,均按旷工处理。

三、卫生管理制度为营造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保持便民服务站卫生清洁,特制定本制度:1.工作人员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外、前后台整洁卫生。

接待群众要端庄大方,文明用语。

2.保持办事窗口、柜台整齐、整洁。

办公用品、宣传资料按规定位置摆放,办公桌椅和服务柜台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杂志、书报等。

4.保持公共区域、便民服务设施干净整洁。

及时倾倒垃圾,维持公共区域地面、便民服务设施、卫生间清洁。

四、服务承诺制度1、统一服务指南。

统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事项名称、办事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情况、办件类型等基本内容。

强化信息公开,确保线上线下标准一致、信息准确、方便应用。

2、承诺办事程序。

将规定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告知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

即办件立即办结;承诺件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4、承诺廉洁办事。

严肃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赠送礼品、礼金,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

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

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

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为民服务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站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机构设置1.为民服务站是由政府部门设立的便民服务机构,其设置由市、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2.为民服务站设立在人口较集中、交通便利、服务对象较多的地方,方便群众就近享受政府服务。

3.为民服务站设立的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居民服务站、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等。

三、服务内容3.基层治理:开展社区治安巡逻、文明引导、环境整治等基层治理工作。

4.窗口单位驻点:安排相关窗口单位驻点,提供更多服务。

四、人员配置1.综合服务人员:负责为民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政务服务人员:负责政务服务窗口的办事指导和问题解答。

4.保安人员:负责为民服务站的安全保卫工作。

5.其他必要岗位人员:如清洁人员、维修人员等。

6.窗口单位驻点人员:相关窗口单位安排驻点人员提供更多服务。

五、工作制度1.值班制度:为民服务站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人员轮流值班,确保服务站的正常运转。

2.员工培训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技能。

3.服务标准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建立服务标准,明确办事流程和服务指南,确保服务质量。

4.工作记录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建立健全工作记录制度,记录办事情况、问题和意见等,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5.安全保卫制度:为民服务站应建立安全保卫制度,确保服务站的安全稳定。

六、监督管理1.监督部门:为民服务站的监督管理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设置相应的监督部门。

2.监测评估:为民服务站应接受定期的监测评估,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3.投诉处理:为民服务站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附则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市、区县人民政府所有,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对为民服务站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落实,可以更好地提高服务站的效能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近享受政府服务,促进社区基层治理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为民服务站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便民服务中心错时延时服务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错时延时服务制度

XXX便民服务中心错时、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优化服务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让群众少跑路,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打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办事大厅,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1、实行错时延时服务。

2021年XX月XX日起,本办事大厅实行错时延时服务。

工作日中午12点到14点实行错时作息;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窗口值班制,上午8点30分到12点,下午2点到5点大厅值班。

2、畅通预约服务。

针对企业和群众在非工作日遇到的特殊、紧急需办理事项,畅通预约和应急服务机制,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预约电话:XXXXXXXXX。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建章立制为抓手,全力打造“只跑一次”、全天候、百姓身边的政务大厅,确保‘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2、严肃工作纪律。

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

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办事快捷。

3、制定管理办法。

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容缺受理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否定备案制度、办事公开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等。

解决精细服务不到位、便民设施不便民问题,全面提升窗口服务水平。

2021年XX月XX日
XXXXXX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2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2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一、首问负责制度是指来本中心办事的群众或党员询问有关问题和联系工作时,第一个被问及的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或帮助联系解决。

二、对属于本职责范围或本站所业务范围内的工作,能办理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并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

三、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其他站所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者必须帮助联系相关服务窗口,协助联系有关人员。

四、首问责任者借故推诿、推脱、不予回答或不予协助服务对象联系有关人员解决问题的,按工作失职论处。

五、对前来办事人员态度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或不按规定办理借故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一律统一佩戴工作上岗证,方便服务对象辩明身份,进行监督。

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服务对象到窗口咨询(含电话咨询)党务政务服务事项时,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向服务对象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的材料,并提供相关办事指南。

二、服务对象提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办的全部材料和具体要求。

事项复杂,确实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最短时间内告知,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制进入大厅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和政务服务事项均应公开承诺办理时限,受理的申报件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办结。

服务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当场修正,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场帮助修正,并及时予以办理。

监督投诉制服务大厅设监督投诉台,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廉政行为等____投诉。

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刁难、故意拖延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全程代理服务制一、对需要上级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

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能够办理的,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统一收集相关材料后交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1、申请人或村级全程代理人员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并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2、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带来办结;3、将办理结果反馈送达当事人。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3篇)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3篇)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市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事项办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参照执行。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一)一般事项范围一般事项指审批或办理条件明确、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审核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事项。

(二)一般事项办理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1.服务对象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请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或办理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一)特殊事项范围特殊事项指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以及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办理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1.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

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或办理的,窗口必须受理,并同时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及时向窗口部门(单位)报告。

4.窗口部门(单位)应尽快____人员审验核实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5.服务对象在时限到时,凭《承诺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理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三、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一)重大事项范围重大事项是指需由____个以上部门(单位)审批或办理的申请事项。

(二)重大事项办理重大事项采取联合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1.服务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窗口提出申请,首次接件窗口为责任窗口。

民情服务站工作制度

民情服务站工作制度

民情服务站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倾听民声,解决民生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制度。

民情服务站作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切实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条组织机构民情服务站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的为民服务组织。

站长由相关负责人担任,工作人员由具有为民服务意识的干部和职工组成。

第三条工作原则1. 公开透明。

民情服务站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应当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 便民利民。

民情服务站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方便群众。

3. 有求必应。

民情服务站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回应,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4. 依法依规。

民情服务站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工作内容1. 收集民情。

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登记、分类、整理,为决策提供依据。

2. 办理诉求。

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不能解决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

3. 政策宣传。

普及政策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4. 民生服务。

为辖区内的群众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帮助。

5. 社区共建。

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社区建设,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6. 调查研究。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第五条工作程序1. 登记。

群众来信来访时,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明确诉求,录入电脑系统。

2. 分类。

根据诉求内容,将其归类,确定办理部门和责任人。

3. 办理。

责任人要及时处理群众诉求,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4. 反馈。

对办理结果进行反馈,向群众解释办理情况,对未解决的问题说明原因。

5. 跟踪。

便民工作站工作制度

便民工作站工作制度

为民工作站工作制度一、总则为民工作站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而设立的服务平台。

工作站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为民服务、便民利民、务实高效的原则,全面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工作目标1. 优化政务服务。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一窗出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加强基层服务能力,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3.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数据共享,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4.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加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打造为民服务“金字招牌”。

三、工作内容1. 政务服务。

为民工作站要全面承接各级政府部门下放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一窗出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2. 便民服务。

为民工作站要提供供水、供电、燃气、供暖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以及养老、医疗、住房等民生保障事项的服务,方便群众“一门式”办理。

3. 基层治理。

为民工作站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协助街道、社区开展网格化管理、社区治理等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4. 数据分析。

为民工作站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政务服务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和应用,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四、工作制度1. 首问负责制。

为民工作站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咨询和办理的事项要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确保群众办事“只跑一次”。

2. 限时办结制。

为民工作站要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时限,实行限时办结制,提高审批效率。

3. 一次性告知制。

为民工作站工作人员要对群众办理的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和原因,确保群众办事“不白跑”。

4. 预约服务制。

为民工作站要提供预约服务,对特殊人群和紧急事项,要提供延时服务和上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5. 信息公开制。

为民工作站要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大厅工作制度一、总则便民服务大厅是政府机构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提供各项便民服务而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

为了确保便民服务大厅的正常运行和高效服务,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时间1. 便民服务大厅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周一至周五。

2. 如遇特殊情况,如节假日或公共事件,便民服务大厅的工作时间将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并提前进行公告。

三、服务内容1. 便民服务大厅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办理身份证、户口登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驾驶证、车辆登记等各类政务服务。

2. 便民服务大厅要广泛宣传自身提供的服务,并及时更新服务内容,以满足市民不断变化的需求。

四、工作流程1. 市民到达便民服务大厅后,应先进行号码取票,以确保服务顺序。

2. 服务人员应及时接待市民,了解其需求,并提供清晰、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3. 办理过程中,服务人员应耐心解答市民的问题,并提供帮助与指导,确保市民能够顺利完成办理手续。

4. 办理完毕后,服务人员应向市民说明下一步的操作和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市民的个人信息和办理材料。

五、服务标准1. 服务人员应以市民需求为中心,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2. 服务人员应保持亲切礼貌的态度,不得对市民进行不文明行为或语言上的侮辱和歧视。

3. 服务人员应在服务过程中维护大厅工作秩序,不得私自占用资源或泄露市民个人隐私信息。

4. 如有特殊情况或服务需求超出工作权限的,服务人员应及时上报并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六、投诉处理1. 市民对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有其他投诉,可向服务大厅的投诉专员进行投诉。

2. 投诉专员应及时接收并处理投诉,认真核实投诉内容,保证投诉内容的客观性与真实性。

3. 投诉专员应及时与被投诉员工进行沟通,并采取必要的调解措施或采取纪律处分,以确保市民的合法权益。

七、工作纪律1. 便民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服从工作安排,并做好个人时间管理。

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管理制度

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全体党员干部。

第三条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管理的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第四条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

二、服务内容第五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一)政策咨询:为群众提供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政策解读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二)事项办理:为群众提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民生保障等事项的办理服务。

(三)诉求受理: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留言等诉求。

(四)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五)其他服务:根据群众需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

三、服务流程第六条服务流程主要包括:(一)接待: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做好来访记录。

(二)受理:对群众提出的诉求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

(三)办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群众的事项。

(四)反馈:及时向群众反馈事项办理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诉求说明理由。

(五)跟踪:对已办理的事项进行跟踪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四、服务制度第七条公开制度: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提高服务透明度。

第八条首问负责制度:首位接待人员负责引导、协助群众办理事项,确保群众办事方便快捷。

第九条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群众提出的诉求,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的事项办理,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群众。

第十一条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服务制度、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服务承诺第十二条服务承诺主要包括:(一)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最新整理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docx

最新整理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docx

最新整理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首问责任制1、凡是群众通过xxxx、xxx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热情接待所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

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请、你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及其他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对来办事的群众感情,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服务效果语气。

3、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立即解决,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

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指引到相应的职能部门,不能简单的避而不答或一推了之,对待来访群众,要按规定引导到指定的部门处理,不能激化矛盾,置之不理。

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主办人交代清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严重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处分。

服务承诺制1、举止: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仪表端庄,态度热情。

2、接待:首问责任,百问不厌,百帮负责,一帮到底。

3、咨询:提供xxxx、网止,当面咨询服务。

4、一次性说明需提交材料七个工作日内办成材料齐全的登记事项。

5、公开:实行机构、职责、人员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限时办结制1、限时办结制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承办人应在服务承诺的承诺期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所申办事项。

2、承办人应认真地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热情主动地接待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

3、承办人对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提出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严格按照限时办结的具体时限办结,对办结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立即予以办理;对限时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有特殊情况许延时办理的,承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高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责任追究制1、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室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人的馈赠或吃请,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如数退回馈赠物品或付清吃请费用。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模版(2篇)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模版(2篇)

医院便民服务中心各种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便民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包括领导机构、工作组和相应支持部门。

第五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个领导机构,由中心主任负责领导工作,下设若干工作组。

第六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以下工作组:(一)窗口服务工作组:负责接待患者、办理挂号、预约、问诊等窗口服务工作。

(二)信息咨询工作组:负责回答患者的疑问、提供医疗知识咨询等信息咨询工作。

(三)导诊工作组:负责引导患者就诊、提供就诊指引等导诊工作。

(四)投诉处理工作组:负责处理患者的投诉建议、协调解决患者纠纷等投诉处理工作。

第七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相应支持部门,包括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后勤部门等。

第八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保证工作的协调进行。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一)接待护送患者,提供窗口服务。

(二)解答患者的咨询,提供医疗知识咨询服务。

(三)引导患者就诊,提供就诊指引。

(四)处理患者的投诉建议,协调解决患者纠纷。

(五)收集整理患者意见,提供改进和优化服务的建议。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如下:(一)患者到达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后,接待人员核实患者身份,办理挂号或预约手续。

(二)患者可以向信息咨询工作组咨询医疗相关问题,工作人员提供准确的答复。

(三)导诊工作组根据患者预约或挂号情况,根据医院的就诊流程和科室位置,为患者提供就诊指引。

(四)投诉处理工作组接收患者的投诉建议,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协调解决患者纠纷。

(五)患者可以通过意见箱等方式提出对医院便民服务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相关人员进行收集整理,并提供给领导机构。

第五章工作规范第十一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恪守以下工作规范:(一)服务态度要友善,语言要规范,不得侮辱、辱骂患者。

服务点工作制度内容

服务点工作制度内容

服务点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服务点的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条服务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确保服务点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服务点应坚持以用户为中心,以提高用户满意度为目标,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

第四条服务点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遵守职业道德,尊重用户,热情服务。

二、服务内容第五条服务点应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咨询、业务办理、售后服务等。

第六条服务点应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时限等,并向用户公示。

第七条服务点应建立健全用户档案,对用户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用户隐私。

第八条服务点应定期收集用户反馈,对用户投诉及时处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服务流程第九条服务点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时限。

第十条服务点工作人员应主动迎接用户,了解用户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

第十一条服务点应设立排队叫号系统,合理分配服务资源,减少用户等待时间。

第十二条服务点应提供便捷的支付方式,确保用户支付安全。

第十三条服务点应建立健全业务办理流程,确保业务办理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服务点应设立售后服务专区,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售后服务。

四、服务规范第十五条服务点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语言文明,态度热情,礼貌待人。

第十六条服务点工作人员应熟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第十七条服务点工作人员应遵守服务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第十八条服务点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用户信息和公司内部信息。

第十九条服务点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五、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服务点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服务合规。

第二十一条服务点应设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激励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服务点应定期对用户满意度进行调查,了解用户需求,改进服务工作。

六、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市民中心工作制度

市民中心工作制度

市民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市民中心是为了服务市民、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会而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

市民中心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市民中心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第二条市民中心工作制度遵循以人为本、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服务优质的原则,以市民的需求为导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服务。

第三条市民中心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受理市民咨询、投诉、建议等,开展市民参与、市民交流、市民教育等活动。

第四条市民中心的工作目标是:建设成为市民满意的服务窗口,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市民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市民中心的全面工作。

主任由市政府领导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六条市民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市民中心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七条市民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

业务部门设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三、工作职责第八条市民中心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市政府的工作要求。

(二)制定市民中心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单位,确保市民中心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四)负责市民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五)负责市民中心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确保市民中心的安全稳定。

(六)组织对市民中心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九条各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职责:(一)负责本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和单位的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优质服务。

(三)负责本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负责本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确保工作安全。

(五)参与市民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评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工作流程第十条市民中心的工作流程:(一)市民来到市民中心,先到咨询台进行咨询,获取相关信息。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6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6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廉政建设制度为了加强政府服务中心的廉政建设,确保全体工作人员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根据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不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私利、捞好处。

二、不准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人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巧立名目收费。

三、不准参与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

四、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贵重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确实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政府服务中心领导汇报并上交政府服务中心监督室。

五、不准截留、挪用、私分公款。

六、不准向企业或服务对象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七、不准参加服务对象邀请的带有交易性质的宴请,以及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____等娱乐活动。

八、不准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出国、出境和国内旅游。

九、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____。

十、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____、____活动和传播____秽物品。

十一、对违反上述十条规定之一,情节轻微的,政府服务中心将酌情处理;情节严重的,政府服务中心将报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十二、政府服务中心领导、各单位及窗口负责人为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政府服务中心及各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建设。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保证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及窗口人员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服务中心各责任人工作职责1、政府服务中心领导工作责任。

政府服务中心实行领导负责制,对分管工作负领导与监督责任,对因统揽全局不够、总体措施不力造成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2、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工作责任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是管理各窗口部门的直接责任人,对分管窗口所办理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对窗口人员要严格按照其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进行管理。

对因管理疏忽而造成窗口工作出现差错、失误、违规违纪的,政府服务中心管理人员要承担主要责任。

为民服务工作制度

为民服务工作制度

为民服务工作制度为民服务工作制度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服务人民的理念贯穿始终。

这一理念的核心是政府为人民服务,政府的一切行为和决策都应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为此,政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定。

首先,政府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和规划。

政府要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及时调整和优化,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

政府要积极引导和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促进就业和人民群众的收入增长,提高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其次,政府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

政府要积极投入资金和资源,加大对交通、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投入,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

政府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高质量、便利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第三,政府需要加强公共安全保障。

政府要建立健全的公共安全体系,加大对社会治安和灾害防控的投入。

政府要加强刑事司法和安全管理,打击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政府要加强应急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和灾害的应对能力。

第四,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

政府要加大对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的投入,提供全面、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

政府要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关怀和帮助,确保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和福利。

第五,政府需要加强法治建设和监督执纪。

政府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的法治体系,确保政府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政府要加强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腐败行为,提高政府的廉洁度和公信力。

以上只是对为民服务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要求和原则的阐述。

为了更好地落实为民服务工作制度,政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激励优秀人才,推动政府的和创新。

为民服务工作制度的实施需要政府与人民紧密配合,共同推动。

政府需要积极倾听和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意见,加强与人民的沟通和互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

为民实事工作制度

为民实事工作制度

为民实事工作制度
为民实事工作制度是指政府各级对民生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一种制度安排。

该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为民、实事、利民,即以民生为中心,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为人民群众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

为民实事工作制度的主要特点包括:
1. 客观公正:为民实事工作制度要求政府工作人员客观公正地处理各类民生问题,不偏袒特殊利益群体,确保公平和正义。

2. 需求导向:为民实事工作制度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通过广泛调研和听取民意,了解民生需求,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提供符合人民期望的服务。

3. 切实问题解决:为民实事工作制度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将民生工作与日常实践相结合,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问题,提高民生水平和幸福感。

4. 综合协同:为民实事工作制度要求政府各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避免重复办事、信息不畅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为民实事工作制度在推动人民群众获得更好的生活品质、满足基本需求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为民实事工作制度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确保民生工作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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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首问责任制
1、凡是群众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或本人来访所接触的第一人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热情接待所前来办事的群众,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

自觉使用文明用语“请、你好、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及其他文明用语,禁止使用伤害对来办事的群众感情,损害政府形象,影响服务效果语气。

3、首问责任人要了解对方的基本情况和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能够立即解决的,应立即协调、办理,不能立即解决,应向对方交代清楚解决问题的日期。

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指引到相应的职能部门,不能简单的避而不答或一推了之,对待来访群众,要按规定引导到指定的部门处理,不能激化矛盾,置之不理。

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主办人交代清楚,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视其情节严重给予批评和相应的处分。

服务承诺制
1、举止:文明礼貌,用语规范,仪表端庄,态度热情。

2、接待:首问责任,百问不厌,百帮负责,一帮到底。

3、咨询:提供电话、网止,当面咨询服务。

4、一次性说明需提交材料七个工作日内办成材料齐全的登记事项。

5、公开:实行机构、职责、人员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限时办结制
1、限时办结制是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的前提下,承办人应在服务承诺的承诺期限内办结服务对象所申办事项。

2、承办人应认真地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事项,热情主动地接待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

3、承办人对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提出的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各类
事项,严格按照限时办结的具体时限办结,对办结事项,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立即予以办理;对限时办理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有特殊情况许延时办理的,承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高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责任追究制
1、为民服务中心受理室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人的馈赠或吃请,一经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如数退回馈赠物品或付清吃请费用。

2、承办人因工作效率不高,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承办事项,必须向群众道歉,并采取补救措施,尽快办理承办事项。

3、承办人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办事群众提供材料损毁或丢失而延误办事,或办事费用超出规定标准,第一次责令写书面检查,第二次给予待岗处理,并追究为民服务中心主任相应的领导责任。

a、 b岗工作制
1、 ab岗工作制度是为确保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到位,在重要工作岗位确定a岗责任
人(业务主办人员)和 b 岗责任人(协办人员)的工作制度,以确保该岗位不因缺位、空岗,使办事缓办、延误。

2、窗口应对外公示每个工作岗位ab岗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3、 ab岗工作人员应加强协调和配合。

a岗负责人应故不能到岗的,须提前一天做好业务交接工作,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移交的,b 岗责任人应主动承办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影响办事效率。

a、b 岗责任人不得同时外出。

4、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不仅要精通主办工作的业务,而且要热情协办工作的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能力。

5、对违反本制度,影响群众办事和政府形象的有关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告戒教育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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