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县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
县政务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便利民众办事,保障政务服务的公平、公正、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县政务服务中心是县一级政府的事务机构,是提供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担负着为民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解决政务问题、协调办理政府事务等职责。
第三条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设立、职责、权限、工作流程等事项,应当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条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依法自主承担与其职责范围相适应的工作自主权,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维护政务服务中心的正常秩序,确保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第五条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班子应当紧密团结在县委、县政府周围,牢记为民众办事、为政府服务的宗旨,积极主动履行职责,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注重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政务服务的正常运行,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的形象和声誉。
第八条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积极引导和倡导政务透明,促进政务公开,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民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
第九条县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激情和责任心,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办公室、窗口服务部、信息查询部、投诉处理部、综合执法部等部门。
第十一条办公室是政务服务中心的领导机构,负责协调管理全面工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上级文件,负责对外联络等工作。
第十二条窗口服务部是政务服务中心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接待民众咨询、提供政务服务、协助办理政府事务等工作。
第十三条信息查询部负责政务查询,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服务,为民众解决政务问题提供支持。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是指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流程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办理权限的规定:明确哪些部门或单位有权办理哪些政务服务事项,以及授权的范围和限制。
2. 办理流程的规定:明确政务服务的办理流程和环节,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办理、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3. 办理时限的规定:规定政务服务的办理时限,以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获得服务,避免过长等待时间。
4. 材料要求的规定:规定办理政务服务所需提供的材料类型、数量和质量要求,以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合规。
5. 服务质量的评估:建立服务质量监督评估机制,对办理政务服务的部门或单位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以确保服务质量的提高。
6. 申请人权益保障机制:建立政务服务申请人的权益保障机制,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保护,并建立申诉机制,及时解决申请人的投诉和纠纷。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透明度,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推动政务服务向便民、高效、优质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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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专班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专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流程,保障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所有专班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政务服务中心专班工作,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专班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专班全面工作。
第五条专班工作人员按照业务领域分为若干小组,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小组工作。
第六条专班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高效、规范;(三)积极协助领导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四)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政务服务中心专班工作流程如下:(一)接收办理事项:工作人员接件后,对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指导申请人完善材料。
(二)办理事项: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事项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政务服务中心。
(三)结果反馈:政务服务中心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对申请人进行满意度调查。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政务服务中心专班工作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九条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出勤、工作态度、业务水平等方面;季度考核主要考核工作质量、服务满意度等方面;年度考核综合考核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表现。
第十条对考核优秀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决定后予以发布。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保障政务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大厅,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
第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确保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四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二、窗口设置与职责第五条政务服务大厅应当根据政务服务需要,合理设置窗口,明确窗口职责,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六条窗口职责:(一)宣传和执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接受政务服务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三)提供政务服务咨询、指导、协调和投诉处理;(四)参与政务服务大厅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政务服务工作。
三、政务服务流程第七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特点,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第八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确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等。
第九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度,首位接待的工作人员负责引导、协助申请人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
第十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应当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四、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和工作经验;(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三)具备熟练的业务操作能力;(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十二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培训,熟悉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
第十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大厅的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内部政务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内部政务服务工作效率,规范政务服务流程,保障政务服务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政务咨询、业务审批、信息查询、政策宣传等服务。
第三条公司内部政务服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透明、便捷。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范围第四条公司内部政务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政务咨询:为员工提供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办事指南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 业务审批:按照公司规定,对员工提交的业务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3. 信息查询:为员工提供公司内部相关信息查询服务。
4. 政策宣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政策及业务知识。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五条公司内部政务服务流程如下:1. 员工提出政务服务需求,填写《政务服务申请表》。
2. 相关部门对申请表进行初步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
3. 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4. 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 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6. 对政务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第四章服务要求第七条公司内部政务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1. 服务态度:员工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应热情、耐心、细致,主动为员工提供帮助。
2. 服务质量: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准确、及时、高效。
3. 服务纪律:员工在政务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 保密原则:对涉及公司内部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保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内部政务服务实行监督与考核制度,具体如下:1. 公司设立政务服务监督小组,负责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 定期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3. 对政务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范本(2篇)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政务服务是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桥梁,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此,制定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对于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社会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的办理流程和服务标准,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科学、规范、高效执行。
二、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流程(一)受理1. 公众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向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 政务服务中心应提供明确、全面的申请材料清单,供公众参照。
3. 受理员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核对,确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后,方能进行后续办理。
(二)审核1. 受理员将申请材料交给审核员,由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 审核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
3. 审核员应及时与申请人沟通,核对相关信息、了解申请事项的具体需求。
(三)办理1. 审核合格后,政务服务中心将办理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应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办理事项,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政务服务中心。
3. 政务服务中心应在收到结果后及时通知申请人,并提供结果报告或办理证明。
(四)评价1. 政务服务中心应定期邀请申请人参与满意度调查,获取对办理流程和服务质量的评价。
2. 满意度调查结果应及时向政务服务中心报告,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 政务服务中心应结合评价结果,优化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三、政务服务工作服务标准(一)办理时限1. 对于常规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中心应在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2. 对于复杂的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中心应在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3. 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办理,政务服务中心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并延长办理时限。
(二)服务态度1. 政务服务中心应以亲切、友好的态度对待申请人,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2. 政务服务中心应及时解答申请人的问题,并给予专业的指导与建议。
便民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制度
便民政务服务大厅是政府搭建的服务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务服务。
为了确保便民政务服务大厅的高效运行和优质服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
下面,我将从大厅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工作纪律和工作考核四个方面来阐述便民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制度。
一、大厅工作流程
二、职责分工
三、工作纪律
四、工作考核
为了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质量,需要建立科学的工作考核制度。
首先,可以通过群众评价来对工作人员进行评定,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其次,可以通过考核各个窗口办理事项的时间和质量来评估工作的效果。
同时,可以设置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根据达成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总结起来,便民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制度包括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工作纪律和工作考核四个方面。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可以提高大厅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
同时,也能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对于较复杂的申请材料,应提供相应的说明和指 导,帮助办事人员正确理解和准备。
办理时限标准
法定办理时限
政务服务的办理时限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正和合 法。
承诺办理时限
除了法定办理时限,还应提供承诺办理时限,以更好地服务办事人 员。
加急办理服务
针对紧急和特殊情况,应提供加急办理服务,满足办事人员的紧急 需求。
1. 背景介绍: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某市 工商局提出了“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方案。
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各项政务服务资源,建立综合服务 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2. 改革内容
加强部门协作: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简 化企业办事程序。
精简审批流程:通过精简审批流程,减少企业办事环节,提高企业 办事效率。
评价标准
政务服务评价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涵盖服务质量、效率、满意度等 方面,确保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实用性。
评价结果的应用
反馈与改进
政务服务部门应对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和反馈,针对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奖惩机制
政务服务评价结果应与奖惩机制相结合,对表现优秀的单位 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存在问题的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 处理。
层级监督
政务服务部门应实施层级监督,对下一级部门或 单位的政务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评估和指导。
专项监督
针对特定的政务服务项目或问题,政务服务部门 应开展专项监督,深入调查、分析和评估,提出 改进措施和建议。
社会监督机制
社会组织监督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政务服务监督,对政务服务部门的工作进行客观 评价和反映公众意见。
政务服务人员应热情、耐心地接待办事人员,积极解答疑问和解 决问题。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模版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服务工作的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机关、政务服务中心等提供政务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政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照办理、行政审批、信息咨询、投诉举报等相关事项。
第二章办理流程第五条政务服务工作的办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1. 服务需求确认:用户申请政务服务,行政机关应明确服务需求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表格。
2. 材料审核:行政机关应对用户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服务受理:行政机关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受理用户的申请,并提供受理凭证。
4. 审批办理:行政机关应依法对用户的申请进行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作出答复。
5. 结果告知:行政机关应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用户,并提供相关的证照或文件。
6. 服务评价:用户在办理结束后,可以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服务保障第六条为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顺利进行,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措施。
1. 服务设施:单位应提供舒适、安全、便利的办公环境和设施,确保工作场所的正常运行。
2. 人员培训:单位应对办事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
3. 信息公开:单位应及时公开政务服务办理流程、时限、条件等相关信息,方便用户查询。
4. 投诉处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来自用户的投诉和意见。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七条政务服务工作应受到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公正、透明。
1. 监督机制:建立政务服务工作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2. 物资管理:单位应加强公共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 绩效考核:单位应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定期评估工作情况。
4. 违纪处理:对违反政务服务工作制度的行为,依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XX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管理制度
XX县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大厅是政府向社会提供便民服务的窗口,承载着政府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管理应以服务群众、提高效率、规范行为为宗旨。
第三条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应遵守政策法规、遵循程序、尊重群众权益、保护隐私,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管理应坚持人民至上、服务为先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务服务改革的精神和要求。
第五条政务服务大厅的工作管理应注重科技应用,提升信息化建设,推动服务方式创新,提高效率,并适时开展社会化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工作管理、服务流程优化、员工培训、投诉处理等事务。
第七条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窗口,窗口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且应足够满足群众办事需求。
第八条窗口分为基础服务窗口和特殊事项服务窗口,基础服务窗口提供常见的办事服务,特殊事项窗口提供特定事项办理服务。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由政府部门选派,应经过岗前培训,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要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纪律,保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仪容仪表,便于与群众进行沟通和服务。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二条窗口服务的工作流程分为受理、审核、办结三个环节。
第十三条受理环节: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向群众了解办事需求,并核查所需材料是否齐全,如发现不齐全要及时告知群众。
第十四条审核环节:窗口工作人员应仔细审核群众所提交的材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五条办结环节: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结群众的事项,并向群众传达结果,并提供办事反馈渠道。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六条政务服务大厅要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以评选出优秀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政务服务站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站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政务服务站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服务宗旨政务服务站的宗旨是为了服务百姓,方便百姓,解决百姓的实际问题,为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服务对象政务服务站的服务对象是全市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服务内容政务服务站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社会保险咨询等政务服务。
第五条服务承诺政务服务站承诺提供政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为到站群众提供周到、热情、及时的服务。
第六条服务时间政务服务站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第七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站服务流程为到站登记、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手续、领取证件。
第八条服务责任政务服务站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
第九条服务监督政务服务站设立服务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投诉。
第十条服务宣传政务服务站需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服务宣传活动,提升服务品牌形象。
第十一条服务改进政务服务站应根据群众需求,及时调整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品质。
第十二条服务培训政务服务站定期组织人员接受培训,提高服务水平,让工作人员更好地服务百姓。
第十三条服务奖惩政务服务站对服务态度好、工作认真的工作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懈怠、态度恶劣的人员进行惩罚。
第十四条服务保密政务服务站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秘密,不得将群众信息泄露给外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规章制度的修改政务服务站规章制度的修改需经全体工作人员讨论通过,并按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政务服务站办公室所有,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与办公室联系。
以上为政务服务站规章制度,特此制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政务大厅上班规章制度
政务大厅上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政务大厅的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政务大厅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忠于职守,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单位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五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维护工作纪律,对违法违纪行为必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六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准时到岗,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进行工作。
第七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认真执行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私自离岗。
第八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打盹、偷懒、聊天、看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要求整理文档、资料、档案等,确保工作的及时、有效进行。
第十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引导、接待等服务工作,保证来访人员得到有效的帮助和指导。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以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访人员,解答其咨询、办理相关事务。
第十二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和舒适。
第十三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准确、及时、规范地办理来访人员所需的事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四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中接受、索要贿赂、礼金等不正当待遇。
第十五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不得以涉及国家、公共利益为借口进行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六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友、关系人等争取特殊待遇,不得违规办理相关事务。
第十七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维护单位声誉,不得在公共场合发表违法违规言论,不得传播虚假信息。
第五章处理方式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政务大厅 8项规章制度
政务大厅 8项规章制度一、服务准则1.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服务至上、便民利民”的原则,主动为办事群众提供帮助和指导,不得有不礼貌、懈怠、拖延等行为。
2.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隐私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办事人员的个人信息。
二、办事流程1.政务大厅应当公布办事流程和办理时限,提供便利的办事环境和便民的服务设施,确保办事群众的权益。
2.政务大厅应当设立专门窗口或专人负责重要事项的办理,以保证流程的顺利进行。
三、窗口服务1.政务大厅应当定期对窗口服务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确保窗口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窗口服务人员应当熟悉相关业务知识和法规法律,及时为办事群众解答疑问,并提供正确、清晰的办理指导。
四、信息公开1.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布政务服务信息和政府资料,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途径和渠道。
2.政务大厅应当公开工作时程、承诺服务事项和服务对象,确保信息透明和公开。
五、审核监督1.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审核监督制度,对窗口服务和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2.政务大厅应当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六、服务承诺1.政务大厅应当向社会和群众承诺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服务,履行政府的职责和义务。
2.政务大厅应当对自身服务标准和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提升服务水平和改善服务质量。
七、责任追究1.政务大厅应当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人员因违规、玩忽职守等问题造成损失或影响的,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2.政务大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纪律处分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惩处。
八、敬业精神1.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敬业精神,忠诚履行职责,服务社会、服务公众,努力提高工作业绩和服务效果。
2.政务大厅应当加强队伍建设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以上是政务大厅制定的8项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提高政务大厅的工作效率,保障公民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是指政府机关或公共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政务服务时,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办理的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办理程序:规定了办理政务服务的申请程序,包括网上预约、现场办理等方式,以及申请材料的准备要求。
2. 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明确了政务服务的办理时限,对于不同类型的业务,可以设定不同的办理时限,以确保居民能够及时获得所需服务。
同时,可以对政务服务进行服务承诺,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3. 材料审核和受理:规定了材料的审核要求和受理条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可以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予以退回。
4. 问责机制:建立了政务服务工作的问责机制,对于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者延误办理的情况,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促使政务服务工作更加高效。
5. 服务质量评价:设立了服务质量评价的机制,通过居民的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政务服务的质量进行评价和监督,及时改进和优化服务流程。
6.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加强政务服务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通过公开办事流程、预约办理时间、处理结果等信息,让居民了解办理政务服务的流程和进度,并接受公众监督。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提高政务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方便居民办理政务事项,提升政府服务的透明度和满意度,促进政府与居民之间的良好互动。
政务服务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及进驻中心办理事项的部门、单位。
第三条中心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便民高效,服务至上;(三)廉洁自律,规范运作;(四)权责明确,协调配合。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四条中心设立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第五条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心年度工作计划;(二)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三)负责中心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四)协调处理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五)负责中心的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
第六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负责:(一)接待群众咨询、投诉、举报;(二)受理、转办、督办政务服务事项;(三)协调解决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负责中心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心设立业务窗口,负责:(一)按照职责分工,办理本部门、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二)提供相关咨询、指导和服务;(三)收集、整理、归档政务服务资料;(四)负责本部门、单位政务服务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务服务规范,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高效、廉洁、规范。
第九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二)熟悉政务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二)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三)认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办理时限和质量;(四)做好政务服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五)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一、引言政务服务工作是指政府向公民、企业提供的各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证照办理、审批服务、咨询与投诉等。
为了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平公正,制定、完善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制度背景、目的与意义、主要内容和要求等。
通过对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的解析,旨在加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提升政府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二、制度背景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是随着中国政府职能转变和电子化建设的深入推进而逐渐完善的。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政务成为更加高效、便利的政务服务模式。
为了推动政府向电子化、智能化转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应运而生。
三、目的与意义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体验。
其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通过规范办理流程和要求,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2.优化服务体验:建立统一、标准的办事流程,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减少企业和公民在办理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和信息成本。
3.加强行政监督:明确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强化行政监督机制,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政务服务公平公正。
4.推动数字化转型: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的推行,将驱动政府部门加快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的智能化、高效化。
四、主要内容和要求4.1 办理流程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办理特定服务事项时,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申请:用户向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2.受理:政务服务平台对申请进行审核,并颁发受理凭证。
3.审批:政府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进行审批,对申请进行评估。
4.收费:如有必要,政府部门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应费用。
5.审核:政府部门对审批结果进行审核,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4篇)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市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事项办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参照执行。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一)一般事项范围一般事项指审批或办理条件明确、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审核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事项。
(二)一般事项办理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1.服务对象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服务对象申请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或办理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一)特殊事项范围特殊事项指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以及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办理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1.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
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或办理的,窗口必须受理,并同时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及时向窗口部门(单位)报告。
4.窗口部门(单位)应尽快____人员审验核实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5.服务对象在时限到时,凭《承诺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理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三、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一)重大事项范围重大事项是指需由____个以上部门(单位)审批或办理的申请事项。
(二)重大事项办理重大事项采取联合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1.服务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窗口提出申请,首次接件窗口为责任窗口。
政务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提高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确保政务服务工作有序、高效、廉洁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服务中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政务服务中心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及其相关工作。
第三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二)公开透明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公开透明,便于群众监督。
(三)便民高效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廉洁自律原则:窗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维护政府形象。
第二章窗口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原则: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性质、数量和群众需求,合理设置窗口。
(二)便民原则:窗口设置应方便群众办事,减少群众跑腿次数。
(三)高效原则:窗口设置应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第五条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职责:(一)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审批、核准、备案、登记等。
(二)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业务办理等服务。
(三)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现场勘验等工作。
(四)负责办理事项的公示、公告、通知等。
(五)收集、整理、归档政务服务事项相关资料。
(六)其他与政务服务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窗口工作人员管理第六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政务服务业务。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七条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二)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
(三)认真受理、审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确保办理质量。
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窗口工作流程与制度
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窗口工作流程与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甲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窗口的规范管理,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和能力,现就窗口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制度与要求,具体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一站式”政务服务咨询窗口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引导、咨询、预审、帮办等服务。
(二)企业和群众现场咨询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工作人员应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窗口办理。
(三)当企业和群众咨询如何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业务时,能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依据等,清晰、准确指引其在政务服务中心相应专业办事窗口或登录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二、服务要求
(一)要做到耐心细致,遇人主动热情面带微笑,遇事不推诿扯皮。
(二)要做到遵纪守法,公道办事,不收受礼金、不吃请、不搞权钱交易。
不擅自离岗、串岗、闲聊。
不讲粗话、脏话,不大声喧哗。
(三)窗口工作人员要做到熟悉各部门业务,并能清晰、准确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
三、工作流程
(一)实施“一站式”咨询服务工作流程。
对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简单
咨询可实现当场答复的立即答复,复杂咨询第一时间联络部门业务咨询联系人,及时给与答复,形成“一站式”闭环工作机制。
(二)窗口需设立投诉电话,如遇到企业和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不满,咨询者可通过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三)针对业务对象对窗口的投诉,实行问责追究制,并督促当事人及时检讨改正,并进行通报。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范文
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服务工作是指政府机关提供给社会公众的各类行政审批、办事服务等。
第三条政务服务工作的目标是以人民为中心,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透明的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多领域的需求。
第四条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主要适用于政府机关各级政务服务窗口、办事大厅等部门和单位。
第五条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注重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监督和管理,保障公众权益。
第六条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应秉持服务意识,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严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不正之事。
第七条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应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
第八条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为公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途径。
第二章办事流程第九条公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办理。
第十条政务服务工作办理流程包括受理、审查、办理、核实、审核、发证等环节。
第十一条受理环节,政务服务窗口应核实申请人身份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给予受理凭证。
第十二条审查环节,政务服务窗口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办理环节,政务服务窗口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办理事项,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度。
第十四条核实环节,政务服务窗口应核实办理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五条审核环节,政务服务窗口应对办理结果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发证环节,政务服务窗口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放办理结果的证明文件。
第三章服务质量第十七条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应注重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
第十八条政务服务窗口应设立公众咨询热线和在线办理平台,及时解答公众咨询和提供在线服务。
第十九条政务服务窗口应建立信访投诉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公众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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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工作办理制度
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市政务(为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类事项办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参照执行。
一、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
(一)一般事项范围
一般事项指审批或办理条件明确、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单位)审核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事项。
(二)一般事项办理
一般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申请材料齐全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 服务对象申请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或办理的一般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在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场办结。
二、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
(一)特殊事项范围
特殊事项指需经审核或现场踏勘的申请事项,以及需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事项。
(二)特殊事项办理
特殊事项采取承诺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
2. 有关窗口受理申请,并当场初审申报材料。
服务对象申报材料齐全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按不同申请事项明确承诺相应的工作时限;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但不影响审批或办理的,窗口必须受理,并同时出具《补办件通知书》,一次性明确告知服务对象需补办的材料,工作时限从服务对象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
3. 窗口工作人员应将承诺事项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及时向窗口部门(单位)报告。
4. 窗口部门(单位)应尽快组织人员审验核实或现场踏勘,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决定和相关材料转交服务窗口。
5. 服务对象在时限到时,凭《承诺件通知书》到原受理窗口查询办理结果,如对办
理结果持有异议的,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三、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
(一)重大事项范围
重大事项是指需由3个以上部门(单位)审批或办理的申请事项。
(二)重大事项办理
重大事项采取联合办理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应按不同的申请内容向窗口提出申请,首次接件窗口为责任窗口。
2. 责任窗口受理重大事项后,必须按“联办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3. 需由中心主持召开联办会议或组织现场踏勘的,责任窗口应及时向中心管理处汇报,由中心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理重大事项。
四、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
(一)上报事项范围
上报事项指受理的审批权限不在本级部门或单位,需报请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申
请事项。
(二)上报事项办理
1. 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为责任窗口。
2.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确认为上报事项后,应出具《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
诺该事项在本级办理审核的办结时限。
3. 受理窗口在时限内办理完毕本级有关手续后,负责按相关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
(一)控制事项范围
控制事项指国家明令禁止,不符合国家和省、州、市的有关政策,不符合市和乡镇总
体发展规划的申请事项。
(二)控制事项办理
控制事项采取明确答复制,其基本程序为:
1. 服务对象向有关窗口提出申请,受理窗口为责任窗口。
2. 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如能当场认定为控制事项的,应当场认定,并将申
报事项按“退回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办理;如项目内容较为复杂,无法当场认定的,可按“承诺件的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在承诺时间会同有关人员共同审议,及时给予服务对象
明确答复。
3. 服务对象如对申请事项的答复持有异议,可向中心管理处投诉。
六、申办事项帮助办理制
(一)申办事项范围
申办事项指服务对象申请办理的各种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
(二)申办事项办理
申办事项采取帮助办理制。
服务对象在申办过程中,对需要填写的各种表格不清楚的,窗口工作人员可指导其填写。
对不识字人员、老年人可以帮助其填写各种表格。
各窗口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心,及时办理各类申请事项。
窗口单位要落实专门人员,在承诺时间内办结窗口转交的各类申请事项。
窗口和单位之间要完善交接件手续,出
现延时办结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心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结时间,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阅读。
祝语:你陪伴着我,从冬天走来,踏着厚厚的冰雪,迎来寒梅傲雪的那刻,朋友,感谢你,人的一生,有朋友的陪伴,如黑夜中的一点星火,让你不畏惧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