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的三个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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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三个转变”

——论社会治理创新的起点

“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处理新的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实现社会治理创新,起点要选好,首先是研究者、实践者立场的转变,进而是着眼点的转变,最后是着力点的转变。

一、立场转变——社会治理创新的逻辑起点

现代科学的一个重要成果——海森堡不确定性原理(Heisenberg Uncertainty Principle,又称测不准原理)表明观察者与观察对象处于一个系统之中,观察者的活动直接影响着观察对象的状态。研究者的价值判断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着这项研究的意义和结论。所以要实现社会治理创新,无论是研究者还是执行者,都应当站在广大劳动人民的立场上,这是我们想问题、办事情的逻辑起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更是当下的现实的主体。

治理(Governance)从字面意思来看:治,就是变害为利,除旧立新——创新,达到有秩序、安定的状态;理,就是遵从规律,理顺关系——意味着诸多主体之间的博弈,形成制度。治理是以对象——全体社会成员为主体的,以问题为导向的协商、合作、决策过程。在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主体与客体的不一致性。但随着社会整体的演进(Evolution),公民和社会组织由管理的客体逐渐能动地向自我实现的主体转变,成为具有认知和实践能力的非公共主体,从被动状态转变为主动自觉状态,进入社会治理过程。原先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就有了新的解决的契机,原先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转化为主体间关系。创新的出发点是现实的具体的个人——公民,不是抽象的人,也不是笼统的群体。公民是与公共利益直接发生关系的,是公共政策的落脚点和公共事务的最小单元,这样才具有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引导和培育公民成为现代社会的主体,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首要任务。

二、着眼点的转变——社会治理创新的理论视野

社会治理创新是在继承人类管理思想和技术的基础上脱颖而出的。管理经历了“政治人”时代、“经济人”时代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治理时代。人们的视野逐步下移,由“庙堂”——政治领域,转向“江湖”——经济领域,进

而走向“草根”——大众的社会生活。

东方政治思想的创始人以先秦诸子百家为代表,西方以古希腊“三哲”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这两个时代是东西方古代思想的“轴心时代”(雅斯贝尔斯)。在古代社会国家与社会尚未分野,经济在统治者的视野中并不处于显赫地位,政治是人类活动的主题,经济、社会等领域都从属于政治。古代的思想家也多是权贵,并不从事生产劳动,统治者对被统治者有着较强的人身占有。这时人类的知识主要用于伦理方面,管理主要以零散的经验、技巧——权谋之术的形式存在。在缓慢的发展进程中,欧洲中世纪教权与王权之间的斗争开启了精神世界与世俗世界的分野。而中国传统的社会生活中大多以宗法家长制为主,也具有一定的自发性和自治性。

如果说政治人时代的管理思想是以形而上学(神学的变种)思维模式为主导,以权威的尺度去建构和评判一切制度。那么近代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以来,以亚当·斯密等思想家为代表开启的“经济人”时代则更接地气,人类管理的着眼点从政治领域转移到经济领域,以动态的经验主义、实证主义思维方式为主导,以财富增长为尺度,主张将政治制度建立在自由竞争的国民经济基础上,开创了政治经济学这一显学。知识被应用于改良、制造生产工具,开创了工业革命;应用于劳动的组织过程,开创了现代科学管理和微观经济学。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经济人”假设解释力不足,“社会人”、“自我实现人”、“文化人”、“复杂人”等不同的人性假设层出不穷。“经济人”假设重视物质因素和工作任务;“社会人”假设重视人的心理需求和人际关系;“自我实现人”假设重视营造环境以激发人的创造潜力;“文化人”假设注重文化认同的软权力;“复杂人”假设强调人差异性,主张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弹性管理。这些学说各有其合理性和实用价值,但依然没有真正把人放在主体地位上,仅仅把人作为手段,以经济增长为目的。

管理理论与管理实践的每一次进步都是人文与科学的体现,都是对人的解放,带来思想自由,使权力运作更加有效,管理技术更加科学和人性化。管理的视野扩大,在公共领域形成了新的学科,20世纪初形成了公共行政学,70年代末受经济学和工商管理的影响,形成了公共管理学。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在英美国家伴随“私有化浪潮”兴起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和运动,倡导的管理主体多元

化,摒弃“全能政府”的假设,把商业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引入公共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提高公共管理的效率和服务质量。

管理是为了纯粹的经济增长,注重效率,而治理更注重公平,是为了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福利的普遍增加。在信息时代扁平化的社会结构中,治理已经从一个政治学概念转变为社会学概念,研究的视野从权力、资本转向普通民众的社会生活,更具有“草根特征”。社会学相对于管理学的不同就在于它将一定的时间跨度内、一定的空间范围内的全部个体作为主体(而非有选择性地把人当做客体),还原所有原有的社会条件(而非给定的)。社会治理既区别于权威主义为导向的以权力运行为核心的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又区别于功利主义为导向的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管理,这两者都是单向度的规范、控制。社会治理以不同的社会主体权利的实现为主要目标,在一定的公共空间内各种社会主体(个体、家庭、社会团体、法人、政府)不断调和相互冲突的目标并自愿地采取一致行动达到共同目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平等地对话、妥协的机制、合作的规范、履约的诚信。社会治理创新要用社会文明的价值尺度来评价——全部社会主体的均衡发展与良好的社会价值观认同,前者是对人的价值关怀,后者是让这种对人的价值关怀成为核心价值观,做到这两点即“善治”。

三、着力点的转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创新的关键在于“结合”,即新的要素的结合。社会进步是人的自由发展与受制约性在更高形式上的统一。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质是将人的自由同法律、道德规范结合起来。当下社会治理的难题之一就是社会流动性加快使得传统的圈层结构的“熟人社会”和蜂巢状的“单位体制”逐渐解体,演变为单点式的“陌生人社会”。伴随着熟人社会的逐渐解体,人们在交往过程中不得不面对信息的不对称,以及陌生的人际关系。碎片化的社会带来的是传统信任的缺失,过去由血缘、地缘关系建立的信任关系日渐衰微,这也成为当下“风险社会”的风险源之一,也是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的巨大挑战。新形势下,一方面公民需要有效的社会保障和价值关怀,形成良性的社会流动;另一方面更需要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自律。因此,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既是弥补传统人际信用日益缺失的迫切需求,更是社会治理创新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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