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惩罚实施细则(标准版)

合集下载

xx大学实验室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xx大学实验室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xx大学实验室安全奖惩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验室安全是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基本条件,是科研和教学工作的生命线。

为进一步促进实验室安全管理和规范标准的实施,及时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科技司[2018]254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等有关规定,以及《xx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xx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实施细则(试行)》等学校规章制度,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经济奖励和惩罚。

关于各级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处罚,按《xx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实施细则》(试行)的条款进行惩罚和追责。

第三条科研实验室安全的检查与考核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协助落实。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检查与考核办法第四条学校每年定期组织对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根据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不同,将二级单位分为甲、乙两类(附件1),乙类单位实验室安全风险较低,仅参加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检查与考核。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检查与考核(一)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要求共25项(详见附件2),每项2分,共50分,甲、乙类单位实行统一的考核办法。

(二)检查中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

一个不符合项扣2分,不适用项直接得分,合格分数线暂定为40分。

(三)考核项中加“*”号的为必须符合项,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四)各单位的年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分值为各次检查结果的最高值。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要求现场落实的检查与考核(一)实验室安全要求现场落实的要求共100项(详见附件3),每项1分,共100分。

现场检查中,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一个实验室房间有不符合项的,每一项扣1分,该单位合计扣分数为扣分数在该单位实验室总数中所占的比例数。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文一、概述1.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工地施工行为,确保工地质量安全,保护工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道路、桥梁等各类工地。

二、基本原则1. 法律依据所有处罚行为必须基于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依法进行。

2. 公正公平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得偏袒一方,损害任何工地、企业或个人的合法权益。

三、处罚内容1. 质量问题(1)非法操作对于存在非法操作行为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警告:口头或书面形式警告并责令整改。

2)罚款: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责令停工:对严重违法操作的工地,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并终止使用该工地施工许可证。

4)吊销施工许可证:对多次违法操作的工地,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

(2)施工质量不合格对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责令整改:要求工地负责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质量检测。

3)责令停工整改:对严重质量问题的工地,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并终止使用该工地施工许可证。

4)吊销施工许可证:对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的工地,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

2. 安全问题(1)违反安全规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停工整改:对严重违法安全规定的工地,责令停工整改,并终止使用该工地施工许可证。

3)吊销施工许可证:对多次违反安全规定的工地,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

(2)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发生事故的工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罚款: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责任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吊销施工许可证:对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范本一、概述本处罚实施细则旨在加强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和群众利益。

依法对违反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促进施工单位依法规范施工,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水平。

二、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1.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备齐资料、证照及文件报送材料的,处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机构或岗位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3.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一般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4.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较重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5.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吊销行政许可证。

6.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每日安全例会,且通报不及时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7.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8.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9.建筑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0.施工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造成职工伤亡事故的,处以罚款5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1.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噪声、扬尘等的治理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2.施工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保护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3.在禁止施工日期或特定时段进行施工,且未经审批的,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4.施工单位未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15.施工单位未对职工进行体检或未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体检的,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模版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模版一、目的和背景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工程质量、人员安全和公共环境卫生等的关键措施。

然而,随着施工项目的增多和施工规模的扩大,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了加强对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必须采取有效的处罚措施,以推动工地施工各方遵守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中的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队伍和相关工程从业人员等。

三、处罚依据处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范》;8.《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9.《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办法》等。

四、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工地文明施工的,处以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按日加倍处罚。

2. 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未及时制止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吊销其监理资质。

3. 施工队伍及从业人员在工地施工过程中违反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根据违规行为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和教育;(2)书面警告;(3)罚款;(4)停工整顿;(5)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相关证照。

五、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的发现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现场巡查、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发现。

2. 处罚通知书的发出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由监理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向违规方发出处罚通知书,并要求限期整改。

3. 整改验收违规方在接到处罚通知书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或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

工程安全惩罚制度第一条:总则1.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监理的单位和个人。

3.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条:责任主体1.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3.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违规行为与处罚1. 对于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者使用不合格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2. 对于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者安排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3. 对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情节严重的,暂停施工,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4. 对于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处以罚款。

5.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

2. 项目负责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理决定。

3. 对于需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执行。

第五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目标本细则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激励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惩处,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条奖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以下奖励:(1)优秀安全单位奖;(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3)安全技术创新奖;(4)事故防治贡献奖;(5)其他相关奖励。

2.奖励的方式和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以是口头表扬、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形式。

第四条惩罚1.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惩处,并可能给予下列处罚:(1)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2)停职、开除等人事处分;(3)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赔偿受害人损失;(5)其他相应的处罚。

2.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还可采取限制行动、扣押财产、划定责任范围、约谈并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第五条处罚依据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条处罚程序1.处罚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应当依照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公正、公开。

2.被处罚单位和个人享有自辩、申诉的权利,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效力和解释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对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请各部门按照细则的要求执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文(二)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a 版)》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贯彻实行“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____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班组和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安全处罚制度

工程安全处罚制度

工程安全处罚制度一、总则为了维护和提升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程安全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施工人员等。

三、违规行为和处罚标准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一次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或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一次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停工整顿,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不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影响施工安全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次处以1000元罚款。

4.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工艺交底或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变更施工工艺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5.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或出具虚假验收材料的,责令重新验收,并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6.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危害施工安全的行为,按照情节轻重,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四、程序及监督1.发现违规行为的监督单位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核实。

2.对于违规行为,应先进行调查核实,由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处罚。

3.被处罚单位和个人有权提出申诉,主管部门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复核。

4.对监督单位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发现存在监管不力等情形,应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安全。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应重新发布。

2.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工程建设领域,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地区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3.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应依法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于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发生事故或影响全厂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把教育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健全良好的安全奖励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实施中要坚持“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按章处罚、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控制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条奖励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分场、分公司、部室等单位人员。

处罚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分场、分公司、部室等,适用于在厂区内承包工程的外包工程队伍及人员、临时作业人员。

第六条安全奖励、处罚程序及方法:1.为我厂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厂属单位、个人,均应受到安全奖励。

由各单位依据本细则规定,提报“申请奖励”材料,并由单位行政正职和专业安全员签属意见,于每月____日前报厂安监部。

2.安监部对各单位提报的“申请奖励”材料,认真核实后提出奖励意见,并经生产厂长批准。

3.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设备障碍及以上事故、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事故未遂,发生的各类误操作、人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违章指挥(无论有无后果)、违章作业等,由安监部全体人员研究、讨论后形成初步处罚意见,交厂安全生产考核小组依据本细则处罚规定予以考核。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模版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模版

安全生产奖罚实施细则模版一、奖励措施1. 先进工作岗位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了先进典型作用的工作岗位,可根据其表现给予一个奖状和奖金。

所获奖金的数额根据其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和为企业带来的效益进行评定。

2. 安全生产贡献奖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做出卓越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可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贡献奖。

该奖项可经过评选委员会评定并颁发给获得者,同时还可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

3. 安全创新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实施价值和可操作性的个人或团队,可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安全创新奖。

评选结果公示后,颁发奖状和奖金,鼓励安全创新,提高安全生产工作质量。

4. 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对于在安全生产科技领域有重要突破和创新的个人或团队,可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

颁发奖状和奖金,同时可推广和应用其科技成果,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5. 工作先进奖对于在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成为模范的个人或团队,可评选出一定数量的工作先进奖。

颁发奖状和奖金,鼓励其他员工向该先进个人或团队学习,提高整体安全素质。

二、惩罚措施1. 过错事故责任追究发生安全事故时,对于责任人员要进行严肃追究,确保责任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采取合适的处罚措施,包括严重警告、罚款、记过、调离岗位等,严肃处理安全事故责任问题。

2. 安全违章处罚对于安全生产中的违章行为,应及时予以处理。

依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情节,采取警告、罚款、扣减工资、暂停奖金等方式进行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3. 安全生产考核扣分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对于未完成或未达标的,可给予一定扣分。

累积扣分到一定程度后,将影响个人或团队的绩效考核,同时也会降低相关人员的奖励机会。

4. 停职检查和培训对于多次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违章行为的人员,可采取停职检查和培训的方式进行整改。

暂停其工作岗位,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思想教育,以提高其对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安全意识。

班组安全奖罚制度模版

班组安全奖罚制度模版

班组安全奖罚制度模版一、奖励制度1. 安全意识奖:每月评选出表现出色、安全意识高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2. 完成任务奖:对于在工作中完成任务并保证安全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内容根据任务的难易程度和员工的表现进行适当的决定。

3. 安全创新奖:对于创新安全工作、提出有效安全改进建议的员工给予表彰,并予以奖励。

4. 安全先进团队奖:对于表现突出、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给予奖励,并予以集体奖励。

5. 安全考试奖: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考试,考试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学习安全知识。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依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工资、降级、停职、解聘等。

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或班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3. 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对于未能通过安全培训考核的员工,要求其重新参加培训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要给予罚款或其他相应惩罚。

三、奖罚执行机制1. 奖励执行机制:将奖励名单公示于公司内部,并在各班组进行宣传,提高员工参与奖励的积极性。

奖励内容务必及时兑现,确保员工得到实际的奖励。

2. 惩罚执行机制:对于违规违纪员工,依照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惩罚,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惩罚决定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3. 奖罚记录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奖罚记录管理系统,对员工的奖励和惩罚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日后查询和参考。

四、奖罚公示与宣传1. 奖罚公示:定期将员工奖罚情况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以供员工参考和学习。

并通过公司内部通讯工具、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宣传,增强奖罚制度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2. 安全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同时,通过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方式,向员工宣传安全奖罚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

五、奖罚制度的改进与完善1. 定期评估奖罚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奖罚制度的评估,充分调研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地完善和改进奖罚制度,使其能更好地体现公司安全管理的要求。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奖励第一条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安全奖励。

第二条安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奖金或奖品;2. 嘉奖信或荣誉称号;3. 提升岗位或职级的机会;4. 其他适当的奖励形式。

第三条安全奖励的评定机制:1. 监督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员工的安全行为和贡献提名奖励对象;2. 奖励对象将由综合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确定奖励方案;3. 奖励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颁奖单位执行;4. 颁奖时应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激励员工积极性的精神。

第四条安全奖励的颁发原则:1. 安全奖励应及时发放,不得拖延;2. 安全奖励应以实际行动表彰员工的优秀表现,切实体现奖励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安全处罚第一条员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安全规定的,给予安全处罚。

第二条安全处罚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 停工整顿;2. 降低岗位或职级;3. 罚款或扣减工资;4. 暂停或撤销相关资格证书;5. 其他适当的处罚措施。

第三条安全处罚的实施程序:1. 监督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2. 处罚建议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3. 在处罚决定书中应明确违规行为、处罚种类和执行期限等内容;4. 被处罚人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按要求整改,同时有权提出抗辩和申诉。

第四条安全处罚的原则:1. 安全处罚应依法依规进行,符合正当性、合理性和公正性的原则;2. 安全处罚应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确保相关证据确凿充分;3. 安全处罚应及时执行,确保员工行为的惩处效果。

第四章违规举报制度第一条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为企业安全保驾护航。

第二条违规举报的奖励机制:1. 对于提供真实有效的违规举报,经查实后,给予奖励;2. 奖励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荣誉称号等;3. 奖励金额和奖励形式由综合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确定。

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范本

安全质量管理处罚细则范本第一条违反规定的行为扣分标准1. 生产作业场所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次扣10分;2. 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每次扣5分;3. 未按照安全防护要求佩戴安全装备的,每次扣5分;4. 未按照安全规定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的,每次扣5分;5.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每次扣10分;6. 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每次扣5分;7. 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每次扣10分;8. 其他未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扣分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条总分和处罚措施的确定1. 按照扣分标准计算每个单位的总得分;2. 总分在0-30分的,给予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3. 总分在31-60分的,罚款5000元;4. 总分在61-80分的,罚款1万元,并责令整改;5. 总分在81分以上的,罚款3万元,并责令整改,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宣布该单位的安全事故隐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条罚款的缴纳1. 被处罚单位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罚款缴到指定账户;2. 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每逾期1天加收罚款金额的1%作为滞纳金;3. 逾期3个月仍未缴纳罚款的,将移交至有关部门进行强制执行。

第四条整改措施的要求1. 根据处罚决定通知书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2. 整改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3. 整改完成后,需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主管部门进行评估验收。

第五条处罚结果的公示对被处罚单位的处罚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单位名称、处罚原因、处罚措施和处罚结果等,以警示其他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

第六条追究责任1. 对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3. 同时对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联合惩戒,形成震慑效果。

第七条附则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 本规定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奖励措施1. 安全奖金: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培训、提出合理化建议等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安全奖金,具体金额根据员工的贡献程度和工作绩效来确定。

2. 表彰奖励:对在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先进个人、先进团队、先进单位等。

3. 晋升机会:在评定职务晋升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表现作为重要的评定标准,对安全工作出色的员工给予优先考虑和晋升机会。

三、惩罚措施1. 记过处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记录在档案中,影响晋升和奖惩的评定。

2. 停工整顿: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门或工作单位,给予停工整顿的处罚措施,直至问题解决为止。

3. 解聘处理:对经过教育、批评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员工,给予解聘处理。

四、实施机制和流程1. 奖惩评定委员会:成立奖惩评定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评定奖惩措施的颁发。

2. 奖惩申请和审核流程:员工可根据自己的表现向所在部门提出奖惩申请,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并提交给奖惩评定委员会审批。

3. 奖罚公示:对获得奖罚的员工进行公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五、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实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六、奖罚制度的通知和宣传企业应及时向所有员工通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并通过内部宣传和培训等方式进行宣传,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七、奖罚制度的不断完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奖罚制度,确保其能够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惩罚实施细则(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惩罚实施细则(标准版)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单位,由监理部提出,建设单位审核,提请领导批准后给予处罚。

处罚分批评、安全监察通知、通报、经济处罚、终止施工合同等五种。

2凡发生以下事故,除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外,还要给予罚款处理。

3对发生事故的施工单位,根据事故的大小,依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4人身轻伤或设备损坏,折合经济损失1000-2000元者,罚款1000-5000元。

5人身重伤或设备损坏,折合经济损失2000-5000元者,罚款10000-50000元。

6人身群伤或设备损坏,折合经济损失5000-10000元者,罚款10000-50000元。

7重大伤亡或设备损坏,折合经济损失10000-100000元者或者100000以上者,罚款30000-100000元(不包括上级有关部门罚款)不准后续工程建设。

8因安全设施不完善、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死亡一人以上三人以下,扣除全部保证金,终止合同,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按以上(1)-(4)给予经济处罚。

9施工单位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给予以下经济处罚:
10未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者,罚款2000-5000元。

11未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机构者,罚款2000-5000元。

12未按时组织安全活动的单位,每缺一次,罚款1000-2000元。

13新入厂职工、临时工、民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上岗者,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2000元(包括教育考试未发上岗证者)。

14职工未进行年度“安规”考试者,发现一人次罚款500-1000元。

15班组长、特种工种无上岗证或特种工种证件到期不查者,发
现一人次罚款1000-2000元
16未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者,罚款2000-5000元。

17分部工程、单项工程,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已经编制,但开工前未作交底(以交底签字为准)者,每缺一次,罚款5000-8000元。

18经查记录,大、中型施工机械未进行定期检查及性能试验,缺少大、中型机械操作规程者,每查出一项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处重罚。

19“专职安全员”无标志者,每人每次罚款500-1000元。

20施工现场及厂区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每发生一起罚款2000-5000元,情况严重者,报交通部门处理。

2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规要求,发现一处罚款1000-2000元。

2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200-500元。

23应设置围栏、栏杆、扶手、盖板、安全网等防护设施而未设
置,或设置不合格,每处罚款200-500元。

24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施工用水、用电管理不善,跑、冒、滴、漏严重,电气设施不符合规定,每项罚款500-2000元。

25起重、搬运、运输作业中违反安规者,每人次罚款500-1000元。

26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处所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设施设置不当者,每项罚款500-1000元。

27电缆、电气设备、油系统、煤粉等引起重大火灾事故,除按价赔偿损坏设备外,另对事故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的10%-20%罚款,但不少于1000元。

28制氢、制粉系统,压力容器发生爆炸事故,除按价赔偿损坏设备外,另对责任单位按事故损失的10~20%罚款,但不少于1000元。

29发生汽轮机飞车,大轴弯曲,断油烧瓦、发电机绝缘损坏,主变烧损,开关爆炸,恶性误操作、施工机械损坏等事故,除按价
赔偿损坏设备外,另按事故损失的10%~20%罚款。

30被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书面通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

31因设计而造成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下的,对设计承包商罚款500--20000元,在5万元以上的,全部扣除设计承包商的安全保证金。

32对监理承包商的安全处罚规定另行下发。

33本规定中的罚款只向被罚单位收取,不对个人出具罚款收据。

各单位接到罚款通知三天内向出罚款收据单位缴纳罚款,否则通知建设单位财务从进度款中加倍扣罚。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