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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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
为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区、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市科技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不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重视科技人才建设,优化科技发展环境,整合科技资源,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新兴特色产业,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科技工作的思路是:“突出重点,促进转化,鼓励创新”,即:立足于“科技兴区”的发展战略,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搭建科技发展平台。
坚持高起点引进和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产学研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品牌战略,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良好的科技工作氛围。
以高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为主,有重点地开展自主创新,提高主导产业科技实力和经济竞争力。
三、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科技发展规律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科技政策不断完善,创新主体充满活力;全区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达到全市中等以上水平;公众科学素养和劳动者素质显著提高;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明显增强。
(一)引进消化吸纳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在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电教设备、乳品加工、水泵、油墨、水产养殖、畜牧养殖等主导产业,形成有较强创新实力的科研基地和产业化基地,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专利申请量年增长15%以上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增强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能力,每个研发中心每年培育、开发1—2个新产品。
(二)全社会科技投入大幅度增加。
财政投入的科技三项费用占同级财政决算支出
比例不低于1%,杜绝空转和虚设。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5%以上。
(三)主导特色产业技术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
四、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加强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进一步完善鱼种场水产科技专家大院及福森油墨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增强其服务功能,提高其辐射带动能力。
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建设。
(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对外交流与合作平台建设。
围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电教设备、油墨、乳品加工、水泵、水产养殖、畜牧养殖等产业建立研发机构,围绕主导产业的技术难题,大力实施产学研工程,加大研究开发和技术引进力度,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培养壮大一批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
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根据我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在无公害栽培、病虫害防治、节水与旱作农业、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引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建立产学研示范基地,积极培育一批科技型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将科技融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四)提高全民的科技素质。
进一步深入贯彻《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开展科普活动,对公众进行科普知识宣传,建立开发区科普图书室、科普学校及科普画廊。
同时,通过多种科技培训形式,在多个层面上广泛开展科普活动,使科普入村、进社区、入企业、进校园,健全科普工作体系,建立科普示范基地,使公众科技素质和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
(五)加强科技特派员和科技进步区建议工作。
按市科技大会和机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围绕建设富民强区和培育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的目标,引进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开发区整体科技进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要求,确立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领导机制,加强科技工作的综合协调,对科技工作中的重大决策、重点任务和重要问题,一把手要亲自抓,使科技真正成为第一生产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科技意识,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科技创新及科学素质工作、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
营造有利于科技发展的良好环境,认真贯彻落实推进科技进步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把科技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二)加大考核力度。
建立科技进步责任和考核制度,组织部门要会同科技管理部门研究制定考核科技进步情况的具体办法,将科技投入、科技进步、成果转化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确定考核标准。
开发区对各企事业的科技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年底开展科技、科协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活动;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科协系统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加大科技投入。
把科技投入作为重要的公共战略性投资,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的法定增长。
(四)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强化人才资本的意识,坚持培养、引进、用好并重,努力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留住、用好现有科技人才,引进外来人才,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以优惠的政策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
1、对经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给予奖励,对其开展的科研项目,优先予以扶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的科研立项。
2、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
对有固定科研人员、有按规定比例投入的研发经费、有较完备的科研场地和设施、有技术攻关课题的研发机构的建设,给予资金扶持。
3、大力支持产学研结合,对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进行合作,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的给予资金扶持。
4、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及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资助。
对企业在一年内获2项及以上国家专利的,一次性奖励经营者2万元,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权的合法经营者,一次性奖励经营者5万元。
5、相关的财税政策
(1)企业开发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生产成本,在税前列支。
(2)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记入管理费用。
(3)工业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
得额,当年低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
(4)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5)对纳税人员通过各级科协及所属科技团体向科普活动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6)对社会力量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经主管税务机构审批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加大对优秀科技工作者的表彰奖励,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促进“科技区兴”战略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