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印染行业作为传统工业领域之一,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着环境污染的风险与挑战。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监察成为印染企业必不可少的环节。
本文将为您介绍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一、排污许可申请1.准备材料:印染企业在进行排污许可申请前,需要整理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涵盖了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方面的内容。
请务必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
2.填报申请表格: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填写排污许可申请表格。
表格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排放源设施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确保准确性。
3.审查与核实:提交申请后,环保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与核实。
这包括现场核查、技术评估等环节。
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4.发证与落地:如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环保部门将发放排污许可证书。
企业需按照证书要求,落实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监测措施。
二、废水处理与排放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印染企业应建设相应的废水处理设施,并按照规定进行运行与维护。
选择适合的污水处理工艺,确保废水处理效果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监测:印染企业需建立废水监测系统,对废水进行定期监测与分析。
监测项目包括废水流量、COD(化学需氧量)、BOD(生化需氧量)、PH值、颜色等指标。
3.废水排放:废水排放应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进行。
企业需定期报送废水排放监测报告给环保部门,确保排放达标。
三、废气治理与排放1.废气治理设施建设:印染企业应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并按规定进行运行与维护。
常见的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等。
2.废气监测:印染企业需建立废气监测系统,对废气进行定期监测与分析。
监测项目包括废气成分、浓度、排放口速度等指标。
3.废气排放:废气排放应符合排放标准。
企业需定期报送废气排放监测报告给环保部门,确保排放达标。
四、固体废物处理1.分类收集与处置:印染企业应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与处置。
环境监察执法现场监察指南
环境监察现场巡查调查工作指南现场巡查调查是环境执法的重要程序和内容,是依据一定的法律、标准和事实,在污染源实地获取对环境管理有用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是全面、完整获取污染源信息的最有效的方法。
现场巡查调查对于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强环境管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的环境合法权益,提高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提高环境监察现场巡查调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制订本指南。
一、现场巡查调查的主要内容现场巡查调查的主要对象是水、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各类污染源,主要内容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限期治理项目的落实;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费征收;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环境信访与环境保护举报;建筑施工工地污染环境扰民行为;矿业污染与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自然生态、风景名胜保护区;餐饮业、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医疗、化学危险废物、放射性污染以及其它污染等。
二、现场巡查调查的基本程序与要求基本程序。
现场巡查调查必须2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向被调查人说明来意。
要求。
秉公执法,文明监察,行为规范,忠于守职,程序合法,严格遵守“六不准”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公正获取有效证据。
三、现场巡查调查的基本步骤与方法做好准备工作。
制订现场调查计划,召开简要分析会,明确调查目的、对象与任务,备好执法文书、取证器材、交通工具等,了解被调查对象的相关情况和信息,根据需要事先联系被调查人,或备好有效联系方式。
实地调查取证。
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目的尽快到达现场并锁定污染现场,明确现场分工,通知被调查单位相关人员及时到场,向被调查人讲清需配合事项,要求提供必要资料。
调查人员对污染现场勘察取证(摄像、拍照、监测采样),询问有关情况,查证相关资料,制作调查询问笔录(重点载明主要违法事实、污染原因及特征、重要数据等),当场交被调查人阅知并要求当事人在笔录上签注意见(增补内容和说明、是否属实等),签上真实姓名(盖章或盖手印)。
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禁养区 本指南所称禁养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条和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范围,具体包括生活饮 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 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各级人民政府 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 区域。 3.2 环境敏感区 本指南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目录》中规定的范围,具体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 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 域,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 饮用水源保护区,富营养化水域,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 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 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3.3 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小区 本指南所称畜禽养殖场和畜禽养殖小区,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畜牧法》中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并达到省级人民政府划定的规 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的畜禽养殖场所。具体条件为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 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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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现场检查
现场监察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
行政执法证件。恪守执法工作范围,保守被执法单位技术与业务秘密。
应当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如下资料并认真查阅:畜禽养殖单位的
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等企业生产管理的基本信息
资料;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及审批文
督、检查和处理。对于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但位于环境敏感区或
造成环境污染的小型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可参照本指南开展环境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主要行业环境察指南是针对不同行业的环境监管工作所制定的指导方针和标准。
以下是几个主要行业的环境监察指南的示例:1. 工业制造业:工业制造业是一个重要的污染源,其环境监察指南主要包括对排放物的监测和控制、废水处理和排放管理、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噪声和振动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需对企业的环境许可证、清洁生产措施、应急预案等进行监察。
2. 农业和畜牧业:农业和畜牧业对土壤、水资源和大气环境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
环境监察指南主要涉及农药使用和施肥管理、养殖场的废弃物处理、农田灌溉水质管理、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方面。
3. 建筑和房地产业:建筑和房地产业在建设过程中可能涉及土地开发、空气质量、废弃物处理、噪声控制等问题。
相应的环境监察指南包括对建筑工地的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建筑垃圾的处置、建筑材料使用的环保要求等。
4. 化学工业:化学工业生产的化学品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因此化学工业的环境监察指南主要关注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化学品存储和运输安全、废水和废气处理、事故应急预防和处置等方面。
5. 食品和饮料行业:食品和饮料行业涉及食品安全和卫生问题,其环境监察指南包括对生产工艺的监管、产品质量检验、原料
和添加剂的使用、废弃物处理和卫生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不同地区的环境监察指南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
此外,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环境监察指南也会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不同行业的环境保护需求。
钢铁行业环境监察技术指南(报)
河南省钢铁行业环境监察技术指南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河南省内的钢铁生产企业的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不包括焦化及铁合金。
监察内容包括产业政策落实情况核查核实企业建设项目与环评及批复的相符性、“三同时”执行情况环保设施处理工艺、设备以及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装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及监测设施等方面。
2、基本概念和术语2.1 钢铁企业钢铁企业分为钢铁联合企业含独立炼铁厂和炼钢轧钢企业含独立轧钢厂等类型。
钢铁联合企业是指以铁精矿、石灰石或白云石、萤石、膨润土、原煤、焦碳、铁合金等为原辅材料及燃料通过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工序生产出各类钢材产品。
炼钢轧钢企业是指以废钢、生铁或铁水、铁合金、石灰石或石灰、萤石等为原辅材料通过炼钢、轧钢等工序生产出各类钢材产品。
2.2 术语和定义烧结以铁精矿、石灰石或白云石、原煤、焦碳等为原辅材料以高炉煤气为点火燃料通过烧结机得到烧结矿产品的过程。
炼铁以烧结矿、球团矿、石灰、原煤、焦碳等为原辅材料和燃料在高炉内经过一系列冶金化学反应而得到生铁产品的过程。
炼钢以废钢、生铁或铁水、铁合金、石灰石或石灰、萤石等为原辅材料通过转炉或电炉冶炼、连铸机铸坯形成钢坯的过程。
轧钢合格钢坯经加热炉加热通过粗轧、中轧、精轧机组轧制而形成各类钢材产品的过程。
二文三塔转炉炼钢一次烟气湿式净化措施指两级文氏管洗涤、三级脱水器。
3、环境监察准备3.1 资料收集监察前应向被监察企业或管理部门收集以下基础资料: ⑴报告资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综合整治验收资料、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
⑵行政许可资料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项目重大变更环评及批复文件、验收批复文件、项目排污许可证等。
⑶设计施工图纸资料环保设施的设计文件及图纸、环保设施平面布置图、环保设施运行工艺流程图等。
⑷日常管理资料环保管理制度、日常环境监测报表、物耗、能耗、水循环利用率、排污费交纳情况、主要环保设备及运行记录等资料、自动在线监测系统运行记录、主要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协议或合同、环境保护组织机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等。
沈阳市污水处理厂监察指南
沈阳市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工作指南为规范我市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察工作,提高和完善“3×6+1”执法水平,实现污水处理厂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环境监管,推进污染物减排目标,达到改善沈阳市水环境质量的目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面向全市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察工作,包括监察依据、术语和定义、监察程序、监察内容及视情处理等方面。
本指南适用于沈阳市市区(县)两级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履行环境监督、监察和处理。
二、监察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6、《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8、《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9、《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10、《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1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14、《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15《辽宁省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40号)16、《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17、《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4)18、其他有关法规、标准三、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1、城镇污水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医院、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以及允许排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工业废水和初级雨水等。
2、城镇污水处理厂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污水处理厂。
焦化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关于印发《焦化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为规范焦炭生产及化产回收企业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实现焦化行业现场环境监管的精细化和高效化,我部组织编制了《焦化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现场环境监察参考依据。
电子版可通过我部网站http://或12369环保热线网站http://下载。
附件:焦化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焦化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前言本指南介绍了焦化行业主要生产工艺、产污节点和治污工艺,分析了现场环境监察的要点,给出了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
各环境监察机构在定期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本指南中部分或全部监察要点,自行制定《现场监察方案》和《检查清单》,实施现场环境监察。
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代表行业一般技术水平,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略有出入。
指南中“3.监察工作依据”所列政策、标准更新后,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对焦化企业实施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起草单位为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山西省化工设计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制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焦炭生产及化产回收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及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活动。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2.1 炼焦煤在隔绝空气条件下加热到 1000℃左右(高温干馏),通过热分解和结焦产生焦炭、焦炉煤气的工艺过程。
2.2 配煤将几种结焦性能不同的煤经洗选后按一定比例配合炼焦。
电力行业环境监察技术指南
3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流程见下图:
水处理系统排水及机组事故性排水(酸洗、空气预热器冲洗等)→曝气塔(罗茨风机曝气)→废 水泵→ 调节混合器→机械加速澄清池→清水箱→ 清水泵→回用或达标排放。
(三)脱硫、脱硝、除灰和除渣系统 1、烟气脱硫系统
电厂绝大部分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该工艺主要由吸收剂制备系统、SO2 吸收系统、烟气系统、石膏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等系统组成。采用石灰石 作吸收剂,将外购的石灰石粉或外购石灰石后磨机磨粉与水混合搅拌制成 石灰石浆液,石灰石浆液经泵打入吸收塔与烟气充分接触,使烟气中的二
氧化硫与浆液中的碳酸钙进行反应生成亚硫酸钙,从吸收塔下部浆池鼓入 氧化空气使亚硫酸钙氧化成硫酸钙,硫酸钙达到一定饱和度后,结晶形成 二水石膏。从吸收塔排出的石膏浆液经浓缩、脱水,使其含水量小于10% ,然后用输送机送至石膏贮仓堆放。脱硫后的烟气经过除雾器除去雾滴, 经烟气换热器加热升温后由烟囱排入大气。脱硫过程发生的两个主要化学 反应如下:
基本与SCR脱硝技术相同,成本相对较低,脱硝效率一般为30%-50%。
3、 除灰系统
3、除灰系统 除灰系统工艺流程见下图:
除尘器
排大气
除尘器
气力发送罐 灰库
空压机
空气加热器
气化风机
双轴搅拌机 汽车散装机
调湿水泵
调湿灰车
干灰罐车
除灰系统工艺流程示意图
4、 除渣系统 除渣系统工艺流程见下图:
除渣系统工艺流程图
主要污染物 盐类
热污染
污染防治要求
回用于脱硫系统、灰场、输煤系统、除灰渣系统等 。
电解金属锰企业环境监察指南
附件:电解金属锰企业环境监察工作指南为规范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的环境监察工作,实现电解金属锰行业环境监管的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提高电解金属锰行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内容主要包括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环境监察工作的监察依据、术语和定义、监察程序、监察内容及视情处理等方面。
有关专项监察可根据专项工作的要求适当选择监察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辖区内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政策及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
2.监察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8《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9《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9号)2.10《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2.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1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2.13《防止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2.14《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3号)2.15《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2.16《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2.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2.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2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2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23《铬渣污染治理环境保护技术规范(暂行)》(HJ/T301-2007)2.24《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25《电解金属锰行业准入条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第13号)2.26《清洁生产标准电解锰行业》(HJ/T357-2007)2.27《电解金属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63号)2.28其他有关法规、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3.1电解金属锰电解金属锰是用锰矿石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再送电解槽电解析出的单质金属。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
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一、引言畜禽养殖是现代农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食品和经济收入,同时也对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进行监察工作十分重要。
本指南对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工作进行了系统介绍和概括,帮助监察人员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的良好状况。
二、监察前准备1.了解法律法规:监察人员首先要熟悉畜禽养殖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法》等,以便能够正确地开展工作。
2.准备监察工具:监察人员要准备好必要的监察工具,包括测试仪器、摄像设备等,以便进行现场监察。
三、监察内容1.废水排放:检查畜禽养殖场的废水排放情况,包括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存在乱排乱放等问题。
监察人员应该对废水进行采样分析,并对排放的位置、管道等进行检查。
2.废气排放:监察人员应该检查畜禽养殖场的废气排放情况,包括排放口位置、数量、浓度等,并进行监测分析。
4.用药情况:检查畜禽养殖场的药品使用情况,包括是否合规使用、使用量是否过多、药品残留是否达标等问题。
5.死动物处理:监察人员应该对畜禽养殖场的死动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处理方式是否安全等问题。
四、监察方法1.实地检查:监察人员应该到达畜禽养殖场进行实地检查,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状况进行直接观察,并对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置。
2.抽查取证:监察人员可以对畜禽养殖场进行抽查取证工作,包括对废水、废气、噪声等进行抽样分析,并封存取证。
3.员工访谈:可以与畜禽养殖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于环境监管的认识和执行情况,并根据访谈结果分析问题原因。
五、监察后处理1.编写监察报告:监察人员要及时对监察情况进行整理和总结,编写监察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相关部门。
2.罚款或处罚:根据监察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对畜禽养殖场进行适当的罚款或处罚,以达到整改的目的。
3.辅导和指导:监察人员可以对畜禽养殖场进行辅导和指导工作,帮助其改善环境状况,并提供相关培训。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导读: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第一章行业概况,1.1定义及主要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有: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煤场及运输码头、电力输送系统、生产用水系统,燃油、燃气、热电企业现场监察可参考本指南,1.2生产过程及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SO2、NOX,1.3主要污染物处理工艺,除尘系统:火电厂主要采用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目前火电企业脱硝系统主要采用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第一章行业概况1.1定义及主要生产设备火电企业是指利用煤、石油、天然气等燃料燃烧所产生的热能转换为动能以生产电能。
主要生产设备有: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煤场及运输码头、电力输送系统、生产用水系统。
我省火电企业以燃煤机组为主,燃油、燃气、热电企业现场监察可参考本指南。
1.2生产过程及主要污染物生产流程:燃料化学能(通过锅炉)→高温高压水蒸气热能(通过汽轮机)→机械能(通过发电机)→电能(通过变压器)→电力系统。
主要污染物为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烟尘、SO2、NOX。
另外还包括化学水处理废水、煤场扬尘、生产噪声、煤渣等。
1.3主要污染物处理工艺典型流程为:原烟气—脱硝设施—除尘设施—脱硫设施—排放。
除尘系统:火电厂主要采用电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脱硫系统:火电企业一般采用湿法脱硫系统,用石灰石液吸收烟气中的SO2,得到石膏;热电企业一般直接向锅炉内喷石灰石粉,在燃烧过程中吸收SO2。
脱硝系统:火电企业NOX的控制一般首先通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燃烧过程中的产生量,再通过烟气脱硝系统脱除NOX。
目前火电企业脱硝系统主要采用干法脱硝工艺,利用NH3在一定温度下,将烟气中的NOX还原为N2和水,典型的工艺有两种:一种是选择性催化还原工艺(简称SCR),即需要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实现反应,脱硝效率较高。
另一种是选择性非催化还原工艺(简称SNCR),不需要催化剂,成本相对较低,但脱硝效率也相对较低。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
主要行业环境监察指南目录1.前言 (1)2.环境监察主要程序(试行) (2)3.废纸制浆造纸行业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4.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0)5.电镀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6)6.制革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26)7.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1)8.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5)9.铅蓄电池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0)10.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6)11.有机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51)12.生物农药化工行业现场检查简要指南(试行) (57)13.染料化工行业监察工作简要指南(试行) (62)14.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67)15.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73)16.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6)17.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9)前言本指南适用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工作,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
指南包括造纸、印染、电镀、制革、水泥、火电、铅蓄电池、化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简要介绍了上述各个行业的主要工艺、设备等情况,分析了主要产污节点与污染处理工艺,提供了现场监察的要点与检查技巧,给出了有关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列举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等。
另外,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或编写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得出,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有所出入。
本指南首次发布,为试行阶段,欢迎各地监察人员对指南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本指南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编写,主要编写人员:胡晓林、高祥、徐志锋、钱贵龙、汤华、李珊珊、李腾、包崇志、徐京、陈小强、沈贵方、方宏锋、陆雪锋、陶全明、俞建春、金路阳、黄健、冯锋强。
在执行过程中碰到有关疑问,由编写单位负责解答。
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
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第一章行业概况1.1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简述为两磨一烧:原料经采掘、破碎、磨细成生料,生料经过锻烧成熟料,熟料经球磨成水泥。
生料:石灰石-采掘-破碎-磨细-生料;熟料:生料(加砂岩等)-均化-预热分解-回转窑煅烧-冷却-熟料粉磨站:熟料-破碎-混合-球磨-水泥;主要设备:回转窑、破碎机、各类磨机等1.2主要污染物排放点及治理工艺情况废气:1、粉尘:有组织的,主要在回转窑煅烧、原料破碎、半成品球磨等工序中产生;无组织的,主要生熟料的储存、装卸,设备入料、出料,产品包装、装卸等过程中产生;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在回转窑煅烧过程中产生。
治理工艺:1、有组织粉尘,水泥企业普遍采用布袋除尘器和电除尘,熟料企业两者兼用,粉磨站则主要采用布袋除尘;无组织粉尘,主要通过设备封闭、集气罩收集、洒水抑尘等方式治理;2、煅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主要在烧制过程中控制两个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噪声:在熟料生产线和粉磨都回产生,主要在破碎机、各类磨机、拌料机、风机、电机等运转过程中产生;有些熟料企业有自用的矿山,开采、破碎石灰石也会产生噪声。
治理工艺:水泥企业一般选取低噪声设备,或通过建立隔音间(磨机等)、安装消声器、隔声罩、减振垫等方式,降低噪声排放;矿山采石则尽量控制炸药量、采用微差爆破等方式,减少噪声排放。
废水:主要在熟料出窑冷却、高速高温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冷却废水和少量的生活废水。
治理工艺:厂内一般都建有回水池,水经冷却后回用了;少量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置后回用于农业生产。
固废:主要是回转窑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窑砖和工人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第二章材料审查环节2.1企业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查看企业的环评文件及批复和三同时验收资料,重点应该关注验收资料,有些水泥生产企业验收时提出了很多整改意见,还有些企业仅进行阶段性验收等。
2.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主要看生产设备和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属于淘汰范围。
焦化行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焦化行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环境监察指南焦化行业是我国重点控制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之一、焦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有效控制焦化行业废气污染,需要对焦化企业现场的环境进行监察。
下面是焦化行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一、监察前准备工作1.制定监察计划,明确监察的时间、地点和范围。
2.确定监察人员,并进行培训,确保监察人员了解焦化行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相关要求和监察方法。
3.准备监察工具和设备,如空气质量监测仪、废气排放浓度监测仪等。
二、监察过程1.对焦化企业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焦化设备的运行情况和废气处理设施的配置情况。
2.对焦化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并核对焦化企业的相关手续和证件。
3.对焦化企业排放的废气进行监测,包括废气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指标的测定。
4.对焦化企业的排放口和相邻环境进行监测,包括空气质量、噪音等指标。
5.对焦化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进行运行状况的检查和评估,包括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情况。
6.对焦化企业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根据监测结果判断焦化企业是否存在过度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监察后工作1.编制监察报告,详细记录焦化企业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环境情况。
2.将监察报告送交相应的环境保护部门,并提出监察结论和建议。
3.对于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要及时督促焦化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4.对于严重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可以立案查处,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以上是焦化行业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现场环境监察的指南。
通过有效的监察工作,可以促进焦化企业合规运行,减少废气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同时,也为焦化企业提供了改进和优化环境设施的机会,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环境保护监察方法
环境保护监察方法随着人类对自然环境的日益意识和环境问题的日益加剧,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议题。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促进可持续发展,各行业都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监察方法。
本文将探讨各个行业中的环境保护监察方法,以期提供一些建议和指导。
一、工业行业在工业行业中,环境保护监察方法的关键是强化污染物排放的监测与治理。
首先,工厂需要建立完善的污染物监测系统,定期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报送给环境保护部门。
同时,工厂应制定相应的排污标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
此外,工厂还需要加强对环境治理设施的运维管理。
包括定期检查和维护废气净化设施、废水处理设施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严重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应实行严格的处罚制度,以起到警示和威慑作用。
二、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作为消耗大量资源和能源的行业,其环境保护监察方法主要是从节能减排、绿色建筑等方面入手。
首先,建筑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合理控制扬尘、废水、噪音等污染物的排放,确保在规定限值范围内。
同时,建筑行业需要鼓励和推广绿色建筑理念。
鼓励使用可再生材料、节水设备、节能设备等,减少资源的消耗和能源的浪费。
此外,要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和处理,促进建筑废弃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利用。
三、农业行业农业行业是直接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行业,因此环境保护监察方法的关键是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避免农药和化肥过量使用,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首先,农民应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遵守农作物轮作制度,减少连作对土壤的伤害。
同时,在农业生产中要严格控制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遵循科学合理的施用量和施用时机,避免农药和化肥对土壤和水资源造成的污染和破坏。
此外,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减少排放的废水和废气。
四、旅游行业旅游行业作为一种文化交流方式和经济增长点,也需要重视环境保护监察方法。
首先,旅游景区需要划定保护区域和开发区域,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
2 钢铁行业环境监察技术指南
10g/L 以上(主要是含铁尘泥和焦粉,可做原料回用), 一般不含有
毒有害的污染物,经冷却、沉淀或强化处理后能循环使用(耗用新水
量 1m3/t 产品。生产过程中不排放废水。
重点检查全厂生活污水是否经过化粪池处理。
7.噪声治理
各产噪设备是否采取了隔振、减振、消声、吸声等措施。
7
现场检查时,可采用收集已有厂界噪声监测数据,或进行现场噪声
(四)轧钢系统 1.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1)限制类(钢铁):1450 毫米以下热轧带钢(不含特殊钢)项
目;30 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20 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 卷项目;普通功率和高功率石墨电极压型设备、焙烧设备和生产线。
(2)淘汰类(钢铁):化铁炼钢;复二重线材轧机;横列式线材 轧机;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叠轧薄板轧机;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 中型轧机;热轧窄带钢轧机;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直径 76 毫米以下 热轧无缝管机组;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利用。此外,还有高炉储运、上料、冶炼过程除尘;除尘设施去除的
粉尘及维修产生的废耐火材料等。
主要查看各除尘器的除尘灰是否综合利用。
(三)炼钢系统
炼钢厂主要设备有混铁炉、炼钢炉(包括转炉和电炉,目前国内绝
大多数钢铁企业以淘汰平炉炼钢)、精炼炉、模铸(铸锭或连铸)等
设备。
1. 产业政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炉;1200 m3 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粉喷吹装置、除尘装置、余压发电
装置,能源消耗大于 430kg 标煤/t,新水耗量大于 2.4 m3/t 达不到标准
的炼铁高炉。
(2)淘汰类(钢铁):400 m3 及以下炼铁高炉(铸造铁企业除外,
味精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味精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二○一○年十月前 言本指南介绍了味精行业主要生产工艺、产污节点和治污工艺,分析了现场环境监察的要点,给出了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
各环境监察机构在定期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择本指南中部分或全部监察要点,自行制定《现场监察方案》和《检查清单》,实施现场环境监察。
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代表行业一般技术水平,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略有出入。
指南中“3.监察工作依据”所列政策、标准更新后,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对味精生产企业实施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起草单位为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河南工业大学、河南莲花味精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制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 录1.适用范围 (7)2.术语和定义 (7)2.1 味精 (7)2.2 味精生产企业 (7)2.3 等电离交工艺和离交尾液 (7)2.4 树脂洗涤水 (7)2.5 浓缩等电工艺和分离尾液 (8)2.6 谷氨酸提取收率 (8)3.监察工作依据 (8)3.1 政策 (8)3.2 标准 (8)4.现场监察程序 (9)4.1 监察准备 (9)4.2 制定方案 (9)4.3 现场检查 (9)4.4 视情处理 (10)4.5 总结归档 (10)5.现场监察方法 (10)5.1 资料检查 (10)5.2 现场检查 (11)5.3 现场测算 (11)5.4 现场访谈 (11)6.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要点 (12)—6.l 选址 (12)6.2 环评制度执行 (12)6.3 “三同时”制度执行 (13)6.4 试生产管理 (13)7.污染源现场监察要点 (13)7.1 产业政策 (13)7.2 生产现场 (14)7.3 污染防治设施 (15)7.4 环境应急建设 (17)7.5 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 (18)8.环境监察报告 (19)8.1 监察对象的基本信息 (19)8.2 现场监察情况 (20)8.3 处理建议 (20)附件一:现场环境监察单 (21)1.建设项目现场环境监察单 (21)2.污染源现场环境监察单 (22)附件二:行业概况、生产工艺和产污节点 (25)1.行业概况 (25)2.生产工艺和产污节点 (25)2.1 水解糖制备 (25)2.2 谷氨酸发酵与提取 (27)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味精生产企业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政策及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活动。
4 水泥行业环境监察技术指南
振基础、置于室内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减轻噪声污染。
废水:水泥企业主要以设备间接冷却水及工艺消耗水为主,可实现
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固体废物:水泥企业可大量消耗工业固体废物,变废为宝,生产过
程中不产生固体废物。
四、附件 (一)大气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
生产 过程
生产设备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
0.15 200 0.60 800 2.40
5
0.015
磨一体机*
烘干机、烘
干磨、煤磨 50
0.15
-
-
-
-
-
-
水泥
及冷却机
制造
破碎机、磨
机、包装机 30 及其它通风
0.024
-
-
-
-
-
-
生产设备
水泥 水泥仓及其 30 制品 它通风生产
-
-
-
-
-
-
-
4
生产 设备
(二)水污染物执行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以NO 氟化物(以总氟
2计)
计)
排放浓 单位产 排放浓 单位产 排放浓 单位产 排放浓 单位产
品排放
品排放
品排放
品排放
度
量
度
量
度
量
度
量
mg/m3 kg/t mg/m3 kg/t mg/m3 kg/t mg/m3 kg/t
矿山 开采
破碎机及其 它通风生产
设备
3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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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前言 (1)2.环境监察主要程序(试行) (2)3.废纸制浆造纸行业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4.印染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0)5.电镀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16)6.制革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26)7.水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1)8.火电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35)9.铅蓄电池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0)10.医药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46)11.有机化工行业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51)12.生物农药化工行业现场检查简要指南(试行) (57)13.染料化工行业监察工作简要指南(试行) (62)14.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67)15.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监察简要指南(试行) (73)16.铅蓄电池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6)17.电镀企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79)前言本指南适用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实施现场监察工作,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
指南包括造纸、印染、电镀、制革、水泥、火电、铅蓄电池、化工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行业,简要介绍了上述各个行业的主要工艺、设备等情况,分析了主要产污节点与污染处理工艺,提供了现场监察的要点与检查技巧,给出了有关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列举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等。
另外,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或编写人员结合日常工作经验得出,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有所出入。
本指南首次发布,为试行阶段,欢迎各地监察人员对指南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本指南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编写,主要编写人员:胡晓林、高祥、徐志锋、钱贵龙、汤华、李珊珊、李腾、包崇志、徐京、陈小强、沈贵方、方宏锋、陆雪锋、陶全明、俞建春、金路阳、黄健、冯锋强。
在执行过程中碰到有关疑问,由编写单位负责解答。
环境监察主要程序(试行)一、监察准备收集相关材料和信息,主要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环保标准;辖区内同类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数量、地理位置、基本工艺、生产规模、群众投诉等;拟检查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环评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费核定及缴纳通知书,以及现场检查历史记录、环境违法问题处理历史记录等基本环境管理信息。
根据一般企业环保执法的具体任务,环境监察人员应当选择配备必要的装备,主要包括:记录本及执法文书,通讯器材,全球定位系统,录音、照相、摄像器材,现场采样设备,快速分析设备,便携式电脑等。
二、制定方案根据收集的基础资料和数据,制定相应监察方案,确定检查重点、步骤、路线等,必要时,邀请专家或其它部门配合监察。
同时,根据本地区企业的特点,采取暗查、突击性检查等。
三、执法人员现场监察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环境监察人员必须取得环境监察资格证书,检查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或浙江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等执法证件,按制定的监察方案进行现场检查。
四、现场监察1、查看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文件、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材料等环保手续情况,重点关注企业环评审批规模、主要工艺和设备、主要污染治理措施等。
2、调阅企业的物耗和能耗相关报表以及生产销售台账、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危险固废处置和转移联单、在线监测数据报表、企业日常环保管理记录、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环保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3、检查企业生产规模、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是否合理性、卫生防护距离是否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主要生产工艺和设备与环评审批是否相符,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雨污分流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偷漏排情况,环保污染应急设施是否完善等。
4、核算企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根据所收集的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采用产污系数法、物料衡算等方法,估算企业排污量,核查企业有无擅自扩大规模,有无超标或超总量排放。
5、走访车间及周边居民,与车间操作工人进行随机性访谈,了解企业生产概况,寻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走访周边居民,了解企业环保治理措施是否到位,日常环保管理是否到位,有无对附近居民造成污染。
对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关键设备、物品、工具、参数等应拍照取证,对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应及时取样监测。
五、视情处理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应进行现场取证,制作相关的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程序,视情进行现场处理或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现场责令改正。
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的,企业违法行为属环境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范围的,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可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范围的,按照《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一般程序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
六、监察报告现场监察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重点就项目建设情况、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情况、生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总,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所在环境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应依法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或处罚;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不属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七、总结归档按期总结各类企业环境保护执法情况,注明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内容,将监察报告及所有的原始记录、材料分类归档备查。
废纸制浆造纸行业监察简要指南(试行)第一章行业概况1.1生产工艺废纸制浆造纸是指以废纸为原料生产纸浆,再由纸浆生产纸张、纸板,生产工艺主要分制浆工序(车间)和造纸工序(车间)。
造纸浆料分为面浆→衬浆→芯浆→底浆,制浆工序分为碎纸→除砂→分离→磨浆→筛选→成浆;造纸工序分为脱水→成形→压榨→烘干→涂布→卷取→包装。
1.2生产设备主要设备有碎浆机、磨浆机、浓缩机、网辊、烘缸等。
1.3纸品与原辅材料主要纸类品种有白板纸、牛皮纸、箱板纸、瓦楞纸、生活用纸以及其他用途特种纸等。
主要原辅材料有废纸、碳酸钙、淀粉、各类助剂等。
1.4污染物排放因子废水污染物排放因子主要有pH、COD、BOD5、SS、NH3-N等。
废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供热锅炉,其排放因子主要有烟尘、SO2、NO X;废纸拆包分解及辅料添加环节产生少量粉尘,一般可自然沉降;烘干及污水处理环节产生的废气一般是无组织排放。
噪声排放主要来自制浆和造纸工段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时的噪声。
固废污染物主要有制浆工艺产生的废塑料、沉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1.5污染治理工艺废水治理:格栅-斜网收浆-初沉池-气浮池-曝气池-二沉池(或纳管集中统一处理)-出水。
锅炉废气治理:分脱硫除尘、湿法除尘及大锅炉脱硝等。
固废污染物治理:废塑料、沉砂、污泥等综合利用、焚烧、填埋。
第二章材料审查2.1环保手续环评审批:审查所有生产线与环评审批意见是否一致,重点关注纸机机型、纸类品种及产能、主要设备型号及参数(如门幅宽度、烘缸数量)等。
竣工验收:审查新建企业试生产情况、竣工验收文件是否齐全、一致。
排污许可证:查看年度排污申报表合理性,审查排污许可证排污总量、审批允许总量与实际排放量是否一致。
纳管企业的签订纳管协议情况,及其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2.2产业政策禁止新、改、扩建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新建、扩建造纸项目单条生产线起始规模要求达到:新闻纸年产30万吨、文化用纸年产10万吨、箱纸板和白纸板年产30万吨、其他纸板项目年产10万吨。
2.3环境敏感区禁止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制浆造纸项目,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
2.4卫生防护距离符合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2.5环保管理台账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台账、污泥运输处置台账、在线监测监控设施运维台账、其他一般固废台账。
第三章现场勘验3.1检查方法、技巧与关键点“问”:企业规模、生产情况,第一时间了解企业大致排污情况;“望”:对锅炉烟气排放瞭望,排放是否稳定、有否冒黑烟现象;“看”:及时查看污水、废气(锅炉)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时采样,记录在线监测数据,初步判断排污量与生产规模是否符合;“查”:治理设施废水进出管路是否规范、清晰,进出水量是否一致,回用管路是否有标识,用水量与排水量、回用量是否一致;“走”:对企业周边环境(特别是厂外四周)走一遍,查看是否有明显排放痕迹或倾倒工业固废而影响周边环境的情况。
3.2主要产污环节、工序、设备情况的监察要点记录生产车间的造纸生产机型或纸机大小(宽幅、烘缸数量),查看纸张品种(白板纸、牛皮纸、箱板纸、瓦楞纸、生活用纸以及其他用途特种纸),调阅生产车间的日生产报表(用于记工时用);对照审批文件的造纸生产机型或纸机大小(宽幅、烘缸数量),纸张品种(白板纸、牛皮纸、箱板纸、瓦楞纸、生活用纸以及其他用途特种纸)是否一致,审批产能与当日生产能力换算的全年产能(一般按250-300日计)是否一致(特殊情况除外),产能计算公式为:产能=干燥能力×车速×幅宽。
废水主要集中在制浆工序(车间)和造纸工序产生,其中制浆工序(车间)排水在除砂、分离和筛选过程产生,造纸工序(车间)排水在抄纸、脱水、压榨过程中产生。
废气主要集中在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
废塑料、沉砂主要集中在制浆工序(车间)排水除砂、分离和筛选过程产生,污泥集中在污水治理过程中产生。
3.3主要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监察要点一是看曝气池,正常情况下表面颜色为黄褐色,表面漂浮物体为少量泡沫和浮渣,异常情况下表面颜色为黑或红色,池面出现大量白色或棕黄色等其他颜色气泡;二是看二沉池,正常情况想表面清澈、有少量浮渣,异常情况下表面有发黑腐败大块上浮,或者呈块状上浮现象,泥块中含有大量小气泡,污泥颜色呈黄褐色、无异味,或者发生污泥膨胀,呈浅褐色,伴有大量细微泡沫,不易打散。
通过运行台账、在线监控流量计数据、经验判断系数进行比较,若初步判断企业是否存在偷排行为,经验判断系数是行业平均污水排放量为20吨水/吨纸。
3.4在线监控等重要数据监察要点在线监测因子应包括pH、COD、NH3-N等,现场监察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看硬件设施建设是否符合规范,如防雷接地、室内恒温、站房钥匙保管、取样口设置等;二看是否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台账,开展日常维护工作,是否定期比对监测及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审核情况;三看监测指标是否全面,在线数据是否与环保部门联网,显示屏是否正常显示,调阅历史数据查看是否完整,数据是否存连续出现恒值、超低值等异常情形;四看可能导致数据不真实的人为因素,如仪器量程设置过高,通过稀释、吸附、过滤等方式处理监控样品,改变采样点水流状况规避采样监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