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工薪酬准则下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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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职工薪酬核算的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职工薪酬核算的影响分析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职工薪酬核算的影响分析作者:任秀怡来源:《财会学习》2016年第16期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职工薪酬核算的优化方向,并进一步分析了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薪酬核算工作的影响。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企业;职工薪酬;工作;影响一、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职工薪酬核算的优化方向(一)提出职后福利的概念新的职工薪酬会计修订版中,我们可以看到对企业职工离职后的相关规定。

在以往的会计准则中,企业职工在离职后的福利并没有得到明确的表述,只规定了企业应该为企业缴纳的五险、年金的概念。

新会计准则提出了对离职员工的福利,设置了提存计划、受益计划。

提存计划主要是向独立的基金缴纳固定费用后,企业不承担员工离职的部分,主要承担保险和年金。

设定收益计划除了提存意外的离职福利计划,主要包含了因为历史原因而退休的相关人员的福利费用,以及一些建国前老职工和离职干部的活动经费以及医疗费用等等。

新会计准则设置提存计划与受益计划的区分,进一步规范了在离职之后企业员工的会计处理,让会计核算工作更具针对性。

(二)完善福利会计核算在实际的工作中,企业在实行员工福利时常常因为企业的辞退行为而影响到职工的福利发放。

在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因为企业辞退规定繁琐,且折现率方面相关规定的限制,导致变量难以得到确切的运用,就此弱化了会计准则的执行影响力。

新会计准则中对企业辞退职工的福利进行更为明细的规定,将辞退的福利分为辞退和离职两部分福利内容,并进一步规定辞退职工与企业正常职工的福利之间的差异性。

企业的预算在粘度报告后的一年时间内不能完全支付辞退的福利,这样才能够进一步执行其他的长期福利,并完成相关的业务处理。

(三)完善了短期的薪酬核算新会计准则的职工薪酬核算制度更加具有合理性。

在以往的会计审核制度中,并没有规定短期薪酬的核算方式,只规定了有关概念,在会计的准则指南中进行了有关条文规定,但缺乏系统性、规范性。

新会计准则实现对薪酬规范性的处理,短期的带薪误工被算入到薪酬账务处理的正文部分。

新会计准则下辞退福利的计量及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辞退福利的计量及核算
少 时 , 卡 反 的 会 训‘ 录 。 做 丌 分

根据 《 业会 计准 则— — 心 j }指 } 1》 } 规定 , 退 弼利 包 括 : 【劳动 合 = 『 辞 职
川 到 划 前 , 沦 职 J本 人 是 同 意 , 小 、决 定 解 除 职 I 劳 动 关 系 而 给 I j 的 的 补 偿 ; i 动 合 同 剑 期 前 , 鼓 励 职 - 为 职 l r一愿 接 受 裁 减 而 给 予 的 补 偿 , 职 : 仪 选 择 继 续 在 职 或 接 受 补 偿 离 有 职 。 此 町 以 吞 m , 退 福 利 是 由企 、 辞
的辞 退补偿 标 准等 ,计 提 应付 职上 薪
酬 。辞 退 福 利 = 划 规 定 职 工 数 越 × 计 相
有些 职 T福利 是 兀论雇 员 因何种 原 因离 开均 耍 支付的 ,虽然 有些 同家 把 这样 的福 利表 述为 辞退 费用 或辞 退
应 的补偿 标准 , 记“ 理 费用 ” H, 借 管 科 贷记“ 应付 职工 薪酬—— 辞退福 利 ” 科 目, 里 的辞退 福利将 在 一年 内支付 。 这
2 业对 于 自愿 接受裁 减 的建议 , . 因接 受 裁减 的耳I 数量 不 确 定 , j 上 企业 麻 预 计 将 会 接 受 裁 减 建 议 的 职 上 数 垃 , 据 预 汁的 职 数量 和 每 一 职 根 位 的辞 退 补 偿 等 , 照 《 业 会 计 准 按 企 则第 1 3号—— 或有 事 项 》 定 , 提 规 计 廊 付 职T 薪 酬 。借 记 “ 理 费用 ” 管 科 } 贷 记 “ 付 职 薪 酬—— 辞 退 福 ], 应 利 ” 这 里 的辞 退 偈 利 将 在 一 年 l 支 ( ^ J
T虽 未 与 业 角 除 劳动合 同 ,仉 未来 年 不会 为 业带 米仟 何经 济利 益 的情况 下, 企业 仍 阳其 支f 1 资及 其他 福利 , 、 f 具 有辞退 福 利的性 质 ,就成 比照 辞退

关于企业对于辞退员工福利的会计核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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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调查等方式统计出准备离职的职工人数,企业可以直接将其作为最 佳估计数。②如果企业没有能力对职工分别进行个人调查,企业也可以 通过预计接受辞退计划的发生概率,来计算辞退职工数量的最佳估计 数。
2 辞退福利会计核算的关键步骤分析 2.1 合理估计辞退福利的金额 如果企业制订的是强制性辞退计划,企业只需按照辞退计划计算辞退 福利。否则企业必须对可能接受辞退计划的员工数量和类别进行合理的 估计。 [例 1] 2010年8月,为了能够在下一年度顺利实施转产,甲公 司管理层制订了一项重组计划。该计划要求,从2011年12月31 日起,企业将以职工自愿方式,辞退第一生产车间部分职工。辞退计划 将于2011年1月1日经董事会正式批准,辞退计划的详细内容以及 甲公司估计的接受辞退计划的人数和应支付的辞退福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制订的不是强制性的辞退计划,企业最终估 计的可能接受辞退计划的职工人数很可能大于或小于计划辞退人数,从 而影响企业辞退福利的实际金额数量和支付情况。 2.2 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虽然《准则》要求辞退福利一般应当在一年内支付完毕,但由于辞退 福利一般金额巨大,涉及的人数众多,企业可能由于付款程序等原因而 无法在一年内支付完毕。对于这种情况,应当按照预计负债的相关规 定,计提辞退福利的现值。承例 1,假设甲公司预计在未来3年内等额将 辞退福利全部支付完毕,甲公司每年需要支付辞退福利91.67万元
1 辞退福利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将辞退福利定义为因解除与职 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解除与 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补偿建议的计划 中给予职工的经济补偿。成为辞退福利的首要条件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发 起方为企业,而不是职工,如果在企业没有裁减计划的情况下,职工自 动离职,企业给予职工的补助不能称为辞退福利。为避免会计核算的随 意性,《准则》同时要求,企业确认辞退福利还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①企业已经制订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相关内 容已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的批准,并且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 实施完毕;②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计划。如果 企业拥有单方面中止辞退计划的权利,企业辞退福利的支出就会变得极 为不确定,从而不能确认为企业现时承担的负债。 企业支付辞退福利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企业强制性要 求职工离职,职工对离职或留职没有任何选择权。在这种情况下,企业 可以确定出离职职工的人数、工作种类和从业时间,从而确定出需要支 付的辞退福利的准确金额。第二种情况是企业没有强制性要求职工离 职,那么企业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 定,对可能接受辞退计划的职工人数进行合理的估计。①如果企业通过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内退人员工资的核算

会计实务:新准则下内退人员工资的核算

新准则下内退人员工资的核算第一,《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三、辞退福利明确:(一)辞退福利包括:(1)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2)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将职工工资支付至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二)满足本准则第六条确认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的辞退福利应当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正式的辞退计划或建议应当经过批准。

辞退工作一般应当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项推迟至一年后支付的,视为符合应付职工薪酬的确认条件。

(三)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符合本准则规定的应付职工薪酬确认条件、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完成、但付款时间超过一年的辞退福利,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2007年4月30日》中明确:问:如何正确地根据辞退福利计划确认和计量应付职工薪酬?答:(一)辞退福利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

辞退福利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预计负债:1.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离职后福利会计核算的探讨

离职后福利会计核算的探讨

( ( 修订 方案》 要 求 企 业 将 离 职 后 福 利计
采取股 份 支付的职工薪 酬, 其 价 值 大 划 分 类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 离 职 后的 职 工 提 供 一 定 的福 利 , 特 别 是 在 一 差 异 。
些 从 事 高 薪 技 术 研 究 开 发的 企 业 , 离 职后 福 小 依 赖 企 业 权 益 资 本 价 值 变 化 , 具 有 一 定 其 中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是 企 业 向独 立 于 企 业 的 利往 往 成 为 企 业 吸 引人 才的 重 要 手 段 。 可 以 程 度 的 不 确 定 性 。 在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或 者 股 基 金 缴 存 固定 费 用后 , 不再 承 担 进 一 步 支 付 职 工 获 得 薪 酬 或者 将 股 份 转 义 务 t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是 指 除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预见 , 离 职 后 福 利 将 是 企 业 经 济 管 理 活 动 中 份 支 付 方 式 下 , 重要 的 组 成 部 分 。 换 为 货 币形 式 的时 间 点 相 比 于 企 业 支 付 薪 以 外的 离 职 后 福 利计 划 。
付 ( 以下 简 称 “ ( ( 股份 支付准则》 ” ) 、 企 业 会 间点 有 较 大 差 距 。 考 察 这 三 项 准则 , 离 职 后 福 的 义 务 ) , 将 产 生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准 则》 或者 《 股 份 支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并 计 入 当期 损 益 或 资 计准则第1 0 号—— 企业 年金基金 》 ( 以下 简 利不 属 于《 称“ ( ( 企 业 年金基 金准则》 ” ) 。 这 三 项 准 则 涉 付 准 则》 所 规 范的事 物, 与 之相 关为 《 职 工薪 酬 产 成 本 。 如 果设定 受益 计划存 在资产的, 企

浅析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浅析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借 :管理费用等 ( 现值 ) 未确认融资 费用 ( 利息 )
离职后 福利 计划 ,是 指企 业与 职工就 离 职后福 利达 成 的协议 , 或者企 业为 向职工 提供离职后福 利制定 的规 章或办法 等。
企业应 当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 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 1 . 设定提存计划 , 是指 向独立的基金缴存 固定费用后 , 企业不再
酬和辞退福 利的有关规定 ,新增 了离 职后福利 和其 他长期职工 福利 。 划 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 负债 ,并计人 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 与原职 工薪酬 准则相 比,离职 后福利 的提 出是修订 后职工 薪酬准 则 根 据我 国养老保 险制度 相关文件 的规定 ,职工 养老保 险、失业 最 为 显 著 的新增 变 化 。 保 险待遇 即收益水 平与企业在职工提供服务各期 的缴 费水平不 直接挂 钩 ,企业 承担 的义 务仅 限于按 照规定标 准提存 的金额 ,属 于设 定提 存计划。 离职后福 利 ,是指企业 为获得 职工提 供的服 务而在 职工退休 或 计 提 的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时 ,借 :管 理 费 用 等 与企业解 除劳 动关系后 ,提供 的各种 形式 的报酬和福 利 ,短 期薪酬 贷 :应付 职工薪酬 和辞 退 福 利 除外 。 在计 提后短期 内应支付给相关 基金机构 ,借 :应付职工 薪酬
和设 定受益计 划进行 比较 ,并浅析 了设定提存计向 l 和设 定受益计划的会 计处理。
【 关键 词 】离职后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设 定 受益 计 划 ;会计 处理
文章编号 : l S S N 1 0 0 6 -6 5 6 X( 2 0 1 4 ) 0 8 — 0 0 3 5 - 0 2

离职后福利 会计分录

离职后福利 会计分录

离职后福利会计分录一、确定员工福利金额1. 根据公司的福利政策及员工的工龄、职位等因素,确定每位员工的福利金额。

此金额可参考公司的员工福利制度或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款。

2.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按员工所属部门确定)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二、发放员工福利1. 在实际发放员工福利时,需确认员工福利的实际受益人及支付方式。

通常以银行转账等方式将福利金额支付给员工。

2.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三、支付相关税费1. 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为员工支付的离职后福利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2.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四、结转应付职工薪酬1. 在每月末或离职结算时,需将当月的离职后福利及工资等应付职工薪酬结转到相关账户。

2. 借: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工资等贷: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五、确认服务成本和离职后福利1. 在员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期间,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确认相应的服务成本和离职后福利。

此确认应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员工的表现进行调整。

2.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按员工所属部门确定)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六、确认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 根据公司的离职后福利政策,确认公司是否属于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设定受益计划是指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职位等因素确定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2.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按员工所属部门确定)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按员工所属部门确定)贷: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七、结转应付职工薪酬及相关费用1. 在每月末或离职结算时,需将当月的应付职工薪酬及相关费用结转到相关账户。

新准则下离职后福利的会计问题研究——通过对比设定提存计划和设

新准则下离职后福利的会计问题研究——通过对比设定提存计划和设

2017年3月内蒙古科技与经济March2017第6 期总第376 期InnerMongoliaScience 丁echnology&Economy No. 6 Total No. 376新准则下离职后福利的会针问题研究—-通过对比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李敏,赵俊梅(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摘要:通过对比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模式,就两种方案的具体内容、会计处理进行分析与比较,结合我国目前的国情,经过深入分析离职后福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得出设定受益计划在我国还不成熟,当前设定提存计划更适合企业,并对我国离职后福利的完善提出建议。

关键词: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比较;建议中图分类号:F233;F27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6921 (2017) 06—0031—021离职后福利的含义离职后福利就是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企业会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为其提供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不包括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

其由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共同构成。

1.1设定提存计划的含义及特点企业向基金等独立主体缴存固定费用后,未来不必进一步支付费用的就是设定提存计划。

其基本特点是企业提存金额不固定,提取金额固定。

1.2设定受益计划的含义及特点在设定受益计划下,企业与职工事先对金额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约定企业必须支付固定金额的养老金在职工退休之后。

职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工资收入的多少、职工的寿命长短等都是企业计算每期缴费金额必须精算的因素。

企业提存的金额固定,但提取的金额不固定是设定受益计划的基本特点。

2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比较2.1二者存在的共性①二者都要求企业缴存的养老保险年金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计量。

②二者都要求按照受益对象计提养老金,将其确认为费用或长期负债。

③二者都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及配比原则。

④二者都将养老金缴存到基金机构来投资运营,并作为独立会计主体进行列报。

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设定提存计划: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企业根据设定提存计
划计算应缴存金额时,应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

实际缴存时,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贷记“银行存款”。

2.设定受益计划:企业根据设定受益计划计算应缴存金额时,同样应借记“生产成
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

实际缴存时,则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贷记“银行存款”。

请注意,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而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对于职工内部退休计划,也应按照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进行处理。

此外,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为: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或查阅相关会计准则。

新职工薪酬准则修订后离职后福利相关处理变化探析

新职工薪酬准则修订后离职后福利相关处理变化探析

纳税Taxpaying 百家论点新职工薪酬准则修订后离职后福利相关处理变化探析颜月清(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363000)摘要:2014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首次引入了“设定受益计划”的概念。

设定受益计划是企业离职后福利计划的类型之一,如企业实务中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设定受益计划即是新职工薪酬准则的重点,也是难点。

新准则对于该离职后福利计划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结合实例说明准则修订对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相关处理的影响,以期为企业实务操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职工薪酬;设定受益计划;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规范职工薪酬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准则对职工薪酬的内容进行整合和梳理,扩大了职工薪酬的范围,使其概念更加明确。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随着我国养老体系的逐步完善,越来越多企业将提供离职后福利作为人才策略之一,新准则对于离职后福利的全面规范有利于解决企业离职后福利的核算问题。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进一步支付义务,如实操中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等。

而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如实务中发放的退休人员过节费等生活补偿费用;准则修订前,一般将此部分费用统称为“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新职工薪酬准则修订前,根据《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按实际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从职工福利费科目列支。

修订后,引入了“设定受益计划”概念,规定应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福利义务归属的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本成本;从“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列支。

新会计准则下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解析

新会计准则下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解析

新会计准则下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解析作者:郭慧来源:《商业会计》2014年第20期摘要:本文以2014年1月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为切入点,分析对比了新旧会计准则下离职后福利的内容及计量方法的异同,重点解析了离职后福利在设定受益计划提取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模式。

关键词:职工薪酬准则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政部于2014年1月30日以财会[2014]8号文件正式发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新9号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本次职工薪酬准则的更新也是紧随国际会计准则的大趋势,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趋同的方向。

在2006年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原9号准则)中,企业为职工离职后提存的福利费以养老保险的形式提出,未明确提出离职后福利的概念,在职工薪酬分类中也没有离职后福利这一类别,只是在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及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中体现;而在新9号准则中,明确提出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首次在准则中给定离职后福利的概念。

一、新旧准则下离职后福利核算内容的界定在原9号准则中,把养老保险划分为两部分:根据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基本养老保险费;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养老金运行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补充养老保险费。

新9号准则中给出的概念界定如下: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

按照此概念界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离职后福利核算内容主要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

根据新9号准则,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企业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企业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

国有企业执行新准则“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国有企业执行新准则“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
划。
与辞退福利有关 的其它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 3号减值准备第十条 企业 承担 的重组 义 务满足本 准则 第 四条规 定 的, 当确认 预计 负 债。 应 同 时 存在 下 列 情 况 时 , 明 企 业 承 担 了重 组 义务 :1 有 详 细 、 式 的 重 表 () 正 组计划 , 包括 重组涉及 的业务 、 主要地 点 、 需要 补偿 的职工人 数及其 岗 位性质 、 预计重组支出 、 计划 实施 时间等 ;2) 重组计 划 已对 外公告 。 ( 该 重组 , 是指企业制定和控 制的 , 显著改 变企业组 织形 式 、 营范 围或 将 经 经营方式的计划 实施行为 。 其次 , 辞退福利 的会计 处理 , 因解 除与 职工 的劳动 关系 给予 的补 偿, 借记 “ 管理 费用 ” 目, 科 贷记 “ 应付职工 薪酬——解除 职工 劳动关 系 补偿”或 “ 预计费用 ” 目。 科 例 ,0X7年 1 2 2月 1日, 企 业 集 团 因 改 制 需 要 , 对 职 工 进 行 下 A 拟 岗分流, 已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 出 自愿裁减 建议 , 即将 并 实施。该计划或建议规定 : 拟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或 裁 减 的 职工 所 在 部 门 、 位 及 数 量 : 职 部 门 职位 数量 生 产 部 门 生 产 人 员 10 0 管 理 部 门 中层 管 理 人 员 2 0 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 的解 除劳动 关系或裁减 补偿 金额 : 职位 补偿金额标准 生 产 人 员 100 0元 / 0 0 人 中层 管 理 人员 2 00 0元 / 0 0 人 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 的时间 : 职位 拟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拟支付补偿金时间 生 产 人 员 2 0×7 l 年 2月 3 1日 2 0×7年 l 2月 3 1日 中层管理 人员 2 ×7年 1 0 2月 3 1日 2 0×8年 3月 3 1日 计算应支付补偿 金额 :0 10×100 0+2 0 0 0×2 00 0=1 0 0 0 0 40 00 0

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问题研究——关于《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研究与评价

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问题研究——关于《职工薪酬(修订)(征求意见稿)》研究与评价

当期服职后福 利划 分 为设定 提存 计划 和设 定 受益 计划 符合 目前 我 国经 济发 展 的需要 。虽然 以设 定 提
险费、 失 业 保 险 费等 社 会 保 险费 ” . 纳入 离 职 后 福利 中进 行 规 范核 算 ; 其二 , 通 过 离 职后 福 利 概念 的确 定 , 将辞 退 福 利 与离 职后 福 利进 行 明确 区分 ,辞 退福 利 是为 达 到终 止劳 动 合 同关 系的 目的而支 付 的福 利 ,离职 后福 利 是为 取得 职 工
稿》 基于“ 劳动 报 酬观 ” , 将离 职后 福利 视 作递 延支 付 的职 工
薪酬 , 按 照权 责 发生 制原 则在 职工 提供 劳务 的 当期 确认 : 采
用“ 资产 负 债观 ” , 将重 新计 量 带来 的影 响 , 计入 其 他综合 收 益, 且在 后续 会 计期 间不 得转 回至 损益 。 离职 后福 利成本 具
目前 , 我 国大 部分 企业 都 以缴纳 基本 养老 保 险为 主 , 在
基 本养 老保 险制 度 下企业 承 担 的义务 仅 限于按 照 国家规 定
提 供 的服 务 而支 付 的福利 ,如果 某项 福利 的 支付 与 提供 未
来 服务 义 务相 关 , 则该 项 福 利应 纳 入离 职后福 利 进 行核 算 。
父键 : 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 受益计划 征 求意见稿
业 向独 立基 金缴 费金 额 固定 , 不 负进 一步 支付 义务 . 不承 担
与基金 资产 有关 的 风险 ; 在设 定 受益 计划 下 , 企业 与 职工 达


离 职 后 福 利 概 念 的 界 定
《 征求 意 见稿 》 将“ 职 工薪 酬 ” 划 分 为短 期 薪 酬 、 离 职后 福利、 辞 退福 利 和其 他长 期 职工福 利 , 增设“ 离 职后 福 利 ” 这

关于离职后福利会计核算及其影响的探讨

关于离职后福利会计核算及其影响的探讨

关于离职后福利会计核算及其影响的探讨作者:周国光廉怡楠张苗苗来源:《会计之友》2018年第12期【摘要】 2014年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进一步规范了离职后福利,并提出了设定受益计划。

通过举例详细分析了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实际案例分析,通过对重庆路桥自2014年执行设定受益计划以来的财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从企业和员工两方面探讨新准则实施后所造成的影响。

【关键词】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中图分类号】 F235.1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8)12-0075-05一、引言《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CAS 9”)出台后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相关离职后福利的内容,尤其是新增加了设定受益计划。

虽然设定受益计划的执行企业较少且相关估计是由精算师来完成,但作为一名合格的会计人员,也应该掌握其基本的会计处理和原理。

因此,本文通过对离职后福利的研究和讨论,具体分析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的相关规范和会计处理,并以重庆路桥执行设定受益计划的数据进行实例分析,从而反映新准则的实行对企业所造成的影响。

二、关于准则中离职后福利的规范解读(一)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规范解读设定提存计划,是一种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需要进一步承担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的缴费对象为企业和职工,也存在企业单方缴费的情况,缴费水平不变,收益水平变化,职工承担精算风险以及投资风险;企业的义务为按固定比例提存金额并向社保机构等独立主体缴存,企业提存的金额和投资回报决定了职工未来能够取得的离职后福利。

在实务中,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就属于设定提存计划,因此其会计处理与短期薪酬基本相同。

企业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将提存金额在职工提供服务期间进行确认和会计处理。

新“职工薪酬准则”中离职后福利的应用

新“职工薪酬准则”中离职后福利的应用

新“职工薪酬准则”中离职后福利的应用邹灵涵【摘要】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增加了离职后福利内容。

将其分成设定提存计划与设定受益计划,并要求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把将来所要支付的福利折现到职工在职期间分摊,这将对人工成本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因此,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前,应该先区分自己的福利计划属于哪一类,把握准则中的要点进行恰当处理,以期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Enterprise Accounting Standards No .9 Employee Benefits” revised by the Ministry of Finance has been implemented since July 1 ,the new post employment benefits is one of the highlights .The new Accounting Standards put it into 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s and defined benefit plans ,and require discoun‐ti ng future benefits to be paid according to the Accrual Basis principle during in‐service workers ,which will have an impact on labor costs and financial statements .Therefore ,enterprises should distinguish which type of benefit plan before accounting treatment ,and grasp the main points of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proper treatment in order to provide a more reliabl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for users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期刊名称】《德州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00)003【总页数】5页(P55-59)【关键词】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作者】邹灵涵【作者单位】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财会学院,福建福州 35020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332014年财政部根据新形势的变化,重新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并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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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工薪酬准则下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
【摘要】财政部2014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版)对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进行了全面规范。

文章在对离职后福利概念界定的基础上,对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科目设置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进行了相应探讨,以期为准则实施后的会计实务操作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职工薪酬; 离职后福利; 会计核算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向职工提供福利的形式在不断变化,所有的企业都不可能不涉及职工薪酬方面的业务,尤其是离职后的福利计划,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下简称原准则)在执行中对此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所以财政部在2014年1月27日对外发布了新的《职工薪酬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

在新准则中,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了离职后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内容,其中离职后福利的出台是一个显著性的亮点,原准则中没有规范离职后福利的会计核算,新准则增设“离职后福利”的相关会计核算规定,对离职后福利的规范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作为一个新点、亮点内容,虽然新准则规定已比较详尽,但现实生活中国企和大部分企业离职后福利的形式各式各样,在实务中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有所差别,有待财政部出台具体的细则和应用指南,这也是本文想研究的方向。

一、新准则中离职后福利的概念界定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新准则将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在我国,此类计划主要是指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失业保险费等。

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在我国,此类计划的范围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延续下来的为退休人员支付的统筹外养老金、生活补贴、医疗费等;企业为离休干部、建国前老职工支付的医疗费、活动经费等;企业为去世职工遗属支付的生活费等。

由于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中的具体内容和经济实质等的不同,其会计核算必然也有所不同,现分述如下。

二、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
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失业保险费属于设定提存计划范畴,从短期薪酬调整至离职后福利,旧准则中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账户,新准则将其调整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账户,只是明细科目发生了改变。

这里需要补充的是,社保费中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因职工在职期间就可以享受,目前新准则还是将其作为短期薪酬的范围,并在计提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这部分内容是否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判定交给其他会计准则。

这与养老、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的规定有所不同。

(二)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第三章第十二条设定提存计划处理原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这与上述不同之处在于,是否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需要通过其他会计准则的判定。

企业发放给职工的薪酬一般都是月末计提,在职工提供服务期末12个月以内到期支付,计量该类业务一般不需要折现。

具体来说,会计处理可分为以下两个步骤:(1)计提相关的离职后福利时,按应计提的金额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或其他应付款”科目;(2)在向社保局拨付相关费用时,按实际拨付的金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或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企业在每一期间的义务是提存规定的金额,会计处理与旧准则的规定基本一致,只是明细科目不同,此处不再举例。

另外,在计量企业养老保险费用和负债时不需要精算假设,也没有精算利得和损失产生的可能性。

三、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
我国常见的设定受益计划如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等。

旧准则对实施企业重组并计提的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一般在“预计负债”科目反映;从新准则规定的情况来看,这部分费用在计提时应通过“长期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它反映的是企业在报告期末对职工未来应付退休金的现值,需要通过精算方法进行计算。

同时,按新准则规定,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企业还应设置“设定受益计划
资产”科目,这部分内容主要是指企业为履行未来支付义务,通过缴费等方式建立专门的投资资产。

(二)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新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了设定受益计划的核算原则:企业应当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与设定提存计划不同,设定受益计划是在企业根据一定的标准(职工服务年限、工资水平等)确定每个职工离职后每期的年金收益水平,由此倒算出企业每期应为职工缴费的金额。

在这种情况下,与基金资产相关的风险全部由企业承担。

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大体可分为以下几步骤:
第一步,对雇员的未来应付薪酬金额作出精算假设。

第二步,通过运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将雇员的未来应付薪酬金额,分类于本期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这就会产生现在或过去时期劳务的现值。

第三步,设定受益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应该被估计。

第四步,精算利得或损失应该被确定。

第五步,如果计划下的养老金费用提高了,那么由职工过去提供的服务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应该确定。

第六步,如果计划下的养老金费用减少了,那么由此产生的收益应该确定。

例:张先生在年初满50岁时加盟进入了某上市公司做CEO,入职前年薪酬为50万元,入职后年薪酬达到65万元。

该上市公司承诺若张先生一直在公司工作,至60岁退休后的15年内,每年给付张先生10万元年金。

请计算该上市公司现在每年需要支付的年金。

假设同期国债利率为5%。

计算:
(F/A,10,5%)A=(P/A,15,5%)×10
12.578A=10.380×10
A=8.253(万元)
即该上市公司每年需要支付的年金为8.253万元。

假设该上市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建立了对应的资产,并委托专业的养老金管理公司对该资产进行投资运作,此时相关的会计处理简述如下:
(1)每年提存资金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8.253万元
贷:银行存款8.253万元
(2)每年发生服务成本时,可作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离职后福利
贷: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此处的金额不一定是8.253万元)
(3)如果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在投资运作中发生实际收益时:
借:设定受益计划资产
贷:财务费用
发生损失时作相反分录。

(4)等张先生退休后,该上市公司每年实际支付福利时:
借: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0万元
贷:设定受益计划资产10万元
综上所述,从新准则对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的规范可看出,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核算比较简单且趋于完善,在国内,众多企业向社保局为职工缴存养老保险费就属于典型的设定提存计划,其运用范围较广泛。

而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和计量比较复杂,在我国目前仅部分企业有所涉及,所以在实务中,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对一般会计、审计人员的要求只是了解如何根据专业精算机构出具的精算报告编制会计分录和附注披露信息,其他方面可以不作进一步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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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唐滢滢,汪祥耀.我国职工薪酬准则的完善建议——基于征求意见稿的比较研究[J].财会月刊,2014(1):10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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