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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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范本(2篇)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范本(2篇)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范本一、序言本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的制定旨在确保学生对教育事务的参与,并为他们提供机会发表意见和建议。

本办法旨在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以便选出优秀的代表,代表学生的利益和声音。

二、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与职责1.选举委员会应由学校领导、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其中,学生代表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0%。

2.选举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起草和公布选举办法;(2)组织选举活动;(3)审核候选人资格;(4)监督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5)处理选举中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三、选举的程序与规则1.候选人提名:(1)学生可自荐或由其他学生提名为候选人。

(2)学生应填写候选人提名表,包括个人信息、竞选职位和选举纲领等内容。

(3)每名学生只能提名一名候选人,并附上至少五名其他学生的签名。

2.候选人资格审核:(1)选举委员会负责审核候选人的资格,并公示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

(2)候选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行为,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有责任心和领导才能。

(3)候选人还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成绩优秀、无违纪记录等。

3.竞选宣传:(1)候选人可以利用学校指定的宣传渠道宣传自己的选举纲领和经验。

(2)宣传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包含虚假信息或攻击他人。

4.选举方式与时间:(1)选举以秘密投票的形式进行。

(2)学生代表选举活动将在放学后的下课时间进行,确保大部分学生都能参与。

(3)选举时间将提前公布,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5.票数统计与结果公布:(1)选举委员会负责票数统计工作,并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在选举结果确定后,选举委员会将通过公告、校报等途径公布选举结果。

四、候选人资格调整与违规处理1.候选人资格调整:(1)若候选人因故无法继续参选,应及时通知选举委员会,由委员会进行候补人选的审核和补选。

(2)候补人选的选举程序同正式候选人一致。

2.违规处理:(1)任何违反选举纪律或竞选规则的行为都将被视为违规。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经学校第四届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本届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如下:
一、第四届教代会代表条件: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制度,努力完成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

2、议事能力强,政策水平高,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正派,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3、积极主动关心学校各项工作,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实事求是地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经常保持与本级科组教职工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教代会反映,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5、积极宣传贯彻教代会的决议和精神,团结和带动教职工完成教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二、教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1、正式代表的产生:根据上级工会召开教代会正式名额的规定,我校教代会正式代表名额按教职工数的40,的比例产生。

2、特邀代表及列席代表的产生:考虑到实际的需要,另设一定比例的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出席教代会,教代会召开时视具体情况定。

三、教代会代表人数及选举组划分:
依据《浙江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我校教代会代表可以选举27名同志参加,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并考虑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特点,划分为
6个选举组进行代表选举,分别是:语文组、数学组、英语组、体音美组、科学组、社会组。

四、教代会代表名额分配及会务召集人:
1、代表名额分配:语文组5人、数学组5人、英语组4人、科学组5人、体音美组4人、社会组4人。

2、会务召集人:各教研组长
五、选举办法:要求各级科组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公开推荐,形成共识,先确定代表候选人,对候选人再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代表。

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

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

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1、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及其产生教代会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工人代表,其中教学人员不少于60%。

2、教代会代表的选举教代会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

学校工会提出代表选举方案,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后,将代表名额以书面形式下达到各选举单位。

教代会代表以教研室(组)、业务处(室)、校办厂(场)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学校党政工领导中的代表名额,可以放到基层单位选举,不占名额。

选举时,先产生候选人,召开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选举会议需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

代表选出后,选举单位应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会议的原始材料送学校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实行代表合一的,选举前应向教职工说明。

3、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或工会负责进行。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属于临时机构。

代表资格审查的内容:① 审查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在编教职工;② 审查选出的代表是否享有公民权利;③ 审查选举单位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包括参加会议的人数是否达到或超过应到教职工的三分之二、代表的得票数是否达到或超过应到教职工的半数;④ 审查选举过程中有没有不正当行为。

经审查上述各项没有问题,应认定其代表资格;上述四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其代表资格就不能认定。

4、教代会代表的增补更换、撤换⑴ 教职工代表人数出现缺额有两种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一种情况是,教职工代表离职、离退休、调离本单位,其代表资格应当自行停止。

由此而造成的缺额,原则上应当及时增补。

另一种情况是,教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内部岗位调动(只是调离了原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应予以保留,并视为调入单位代表。

由此而造成的原选举单位代表缺额,一般不再增补。

增补代表应当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先由代表团(小组)写一份书面报告送工会,说明补选代表的数量和原因,经校工会委员会同意后,在原选举单位内,按选举教代会代表的民主程序补选。

教代会操作程序

教代会操作程序

教代会操作程序1. 介绍教代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简称,是我国高校中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本操作程序旨在规范教代会的组织、召开、运行等各个环节,确保教代会充分发挥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 教代会组成2.1 代表产生教代会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代表比例按照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选举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2 代表结构教代会代表应涵盖学校各基层单位,包括教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人等,保证各类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体现。

3. 教代会召开3.1 会议周期教代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3.2 会议筹备会议筹备组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包括会议议程、代表资格的审查、提案的征集等。

3.3 会议召开教代会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会议期间可进行提案审议、选举、讨论等重要事项。

4. 教代会运行4.1 提案征集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可以向大会提交提案,提案应符合学校发展目标和教职工利益。

4.2 提案审理提案审查委员会负责对提案进行审查,确定提案是否符合规定,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提案人。

4.3 决议执行教代会决议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执行,并定期向教代会报告执行情况。

5. 教代会工作制度5.1 教代会工作规程明确教代会的工作职责、程序、要求等,确保教代会工作有序开展。

5.2 教代会代表团制度设立代表团,加强代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提高教代会的工作效率。

5.3 教代会工作报告制度教代会应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确保教代会工作与学校发展大局相协调。

6. 附则本操作程序的解释权归学校工会所有,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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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是一项重要的学校民主管理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参与意识、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才华。

为了保证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明确的选举办法。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的办法。

一、选举委员会的组建1. 选举委员会由校长指定,成员包括老师、学业委员、学生会干部等,确保代表各方面利益的平衡性。

二、选举程序1. 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提前公布,以便参选者能够做好准备。

2. 参选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荐或由他人推荐,推荐须得到被推荐人的同意。

3. 对于自荐者将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符合参选条件,如学习成绩达到一定标准、无违纪记录等。

4. 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宣讲,候选人需介绍自己的优势、经验和意愿,让选民了解候选人并做出投票决策。

5. 选民在根据候选人的演讲和表现来做出选择,选举委员会提供选民名单,确保选举名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6. 为了保护选举结果的公正性,选举现场设立投票箱,选民在无干扰的环境中自行进行投票。

7. 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进行票数汇总和验证,确保选举结果的准确性。

三、选举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选举过程必须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每个候选人都有公平的竞选机会。

2. 公开透明原则:选举过程应该对全体师生公开透明,候选人的宣讲应该在全体选民面前进行。

3. 多数决原则:候选人获得获得过半选民的支持才能胜出,确保选举结果的代表性。

4. 平等竞争原则:所有候选人必须在同等的竞争条件下进行竞选。

四、选民资格和投票程序1. 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在选举前,选民需进行身份验证,以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 投票时,选民需按照选举人员的顺序进行投票,在投票前,选民需要检查所收到选票的空白。

4. 投票结果应该保密,选民在选举过程中不得互相干扰或干扰他人。

五、选举结果的公布与处理1. 在验证选票后,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向全校师生公布。

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

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

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1、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及其产生教代会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工人代表,其中教学人员不少于60%。

2、教代会代表的选举教代会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

学校工会提出代表选举方案,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后,将代表名额以书面形式下达到各选举单位。

教代会代表以教研室(组)、业务处(室)、校办厂(场)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学校党政工领导中的代表名额,可以放到基层单位选举,不占名额。

选举时,先产生候选人,召开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选举会议需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

代表选出后,选举单位应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会议的原始材料送学校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实行代表合一的,选举前应向教职工说明。

3、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或工会负责进行。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属于临时机构。

代表资格审查的内容:① 审查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在编教职工;② 审查选出的代表是否享有公民权利;③ 审查选举单位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包括参加会议的人数是否达到或超过应到教职工的三分之二、代表的得票数是否达到或超过应到教职工的半数;④ 审查选举过程中有没有不正当行为。

经审查上述各项没有问题,应认定其代表资格;上述四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其代表资格就不能认定。

4、教代会代表的增补更换、撤换⑴ 教职工代表人数出现缺额有两种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一种情况是,教职工代表离职、离退休、调离本单位,其代表资格应当自行停止。

由此而造成的缺额,原则上应当及时增补。

另一种情况是,教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内部岗位调动(只是调离了原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应予以保留,并视为调入单位代表。

由此而造成的原选举单位代表缺额,一般不再增补。

增补代表应当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先由代表团(小组)写一份书面报告送工会,说明补选代表的数量和原因,经校工会委员会同意后,在原选举单位内,按选举教代会代表的民主程序补选。

学校教代会选举制度范本

学校教代会选举制度范本

学校教代会选举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选举制度。

第二条选举原则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应当遵循民主、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选举组织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组织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学校工会委员会应当设立选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选举工作。

第四条选举名额与比例教代会代表的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确定,代表比例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10%。

代表名额的分配应充分考虑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后勤部门等各方面的代表性。

第五条选举资格凡在学校工作满一年,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第六条选举程序1. 提名: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提名候选人。

提名的候选人应当充分体现教职工的意愿和利益,符合代表性、先进性的要求。

2. 投票: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投票应当采用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确保教职工的意愿得以真实表达。

3. 计票:投票结束后,由选举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计票。

计票结果应当当场公布,确保选举的公正性。

4. 确认:选举结果需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核批准。

学校工会委员会对选举结果进行审查,确认当选的代表名单。

5. 宣布:当选的教代会代表名单由学校工会委员会公布,并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第七条代表职责教代会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 参加教代会会议,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积极参加教代会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职工的权益发声。

3. 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努力解决教职工的实际问题。

4. 遵守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努力落实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代表任期教代会代表的任期为四年,到期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代表任期届满后,应当重新选举产生。

第九条附则本选举制度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一、目的和范围本办法旨在规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活动的程序和方式,确保选举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充分保障教职工的选举权利。

二、选举程序2.1 报名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前,应开展选举报名活动。

教职工有意参选的,需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给选举委员会,同时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具备参选资格。

2.2 宣传选举委员会应在学校内广泛宣传代表选举的相关信息,包括选举时间、地点、选举办法等。

宣传形式可以包括张贴海报、发送电子邮件、宣讲会等。

2.3 候选人筛选选举委员会根据教职工报名情况,对候选人进行筛选,确保候选人符合选举条件和资格要求。

2.4 投票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时间和地点由选举委员会提前公布。

2.5 结果公示选举结果应由选举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当选代表名单和得票数。

2.6 申诉和复核如对选举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举委员会将及时受理申诉,并进行复核核实。

三、选举方式3.1 定额选举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数量根据教职工总人数确定,按照定额选举方式产生。

每个教职工代表选举区按照一定比例选出代表。

3.2 间接选举通过单位代表选举方式产生教职工代表,代表选举区的配置按照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3.3 职称选举部分代表选举区可以根据教职工的职称情况,通过职称等级进行选举,以保证各职称代表的比例合理。

四、选举委员会学校应设立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活动。

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包括校领导、教职工代表和学校工会代表等。

五、其他事项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情况变动或有其他需要,学校有权对本办法进行调整和修改。

六、生效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供参考使用。

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

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

教代会代表的组成与选举1、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及其产生教代会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工人代表,其中教学人员不少于60%。

2、教代会代表的选举教代会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

学校工会提出代表选举方案,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后,将代表名额以书面形式下达到各选举单位。

教代会代表以教研室(组)、业务处(室)、校办厂(场)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学校党政工领导中的代表名额,可以放到基层单位选举,不占名额。

选举时,先产生候选人,召开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选举会议需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

代表选出后,选举单位应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会议的原始材料送学校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实行代表合一的,选举前应向教职工说明。

3、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或工会负责进行。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属于临时机构。

代表资格审查的内容:① 审查选出的代表就是不就是本校在编教职工;② 审查选出的代表就是否享有公民权利;③ 审查选举单位的选举就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包括参加会议的人数就是否达到或超过应到教职工的三分之二、代表的得票数就是否达到或超过应到教职工的半数;④ 审查选举过程中有没有不正当行为。

经审查上述各项没有问题,应认定其代表资格;上述四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其代表资格就不能认定。

4、教代会代表的增补更换、撤换⑴ 教职工代表人数出现缺额有两种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一种情况就是,教职工代表离职、离退休、调离本单位,其代表资格应当自行停止。

由此而造成的缺额,原则上应当及时增补。

另一种情况就是,教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内部岗位调动(只就是调离了原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应予以保留,并视为调入单位代表。

由此而造成的原选举单位代表缺额,一般不再增补。

增补代表应当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先由代表团(小组)写一份书面报告送工会,说明补选代表的数量与原因,经校工会委员会同意后,在原选举单位内,按选举教代会代表的民主程序补选。

学校教代会制度方案

学校教代会制度方案

一、指导思想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师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1. 教代会成员构成:教代会由学校教职工代表组成,代表人数应占教职工总数的20%左右,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 教代会设立主席团,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主席团由教代会选举产生,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

3. 教代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教代会的筹备、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工会委员会。

三、职责与权限1. 教代会的主要职责:(1)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决策;(2)讨论通过学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3)监督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对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评议;(4)开展学校民主管理,提出改进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开展教职工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2. 教代会的权限:(1)对学校重大决策有审议权;(2)对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权;(3)对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贴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有讨论通过权;(4)对学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权。

四、会议制度1. 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经主席团决定可临时召开。

2. 教代会会议应提前通知代表,会议议程由主席团提出,经教代会审议通过。

3. 教代会会议应有2/3以上代表出席,会议决议需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4. 教代会会议的记录和决议应及时公布,接受教职工监督。

五、工作程序1. 教代会筹备:由工会委员会负责筹备教代会,包括制定会议议程、召集代表、组织讨论等。

2. 教代会审议:代表对会议议程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教代会决议:经代表审议,形成决议。

4. 教代会监督:教代会代表对学校领导班子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六、保障措施1. 学校应保证教代会的正常召开和代表行使职权。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

教代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教代会实施细则是指教育机构内部为了规范教代会的运作和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这些细则旨在确保教代会的有效运行,使其成为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机制。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教代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教代会组织结构的规定1.1 教代会的组成成员:教代会由校长、教职员工代表、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校长作为教代会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教代会的工作。

1.2 教代会的选举程序:教代会成员的选举应该公开、公正、平等。

选举程序应明确规定,包括提名、投票和计票等环节。

1.3 教代会的任期和换届:教代会成员的任期普通为两年,根据需要可以进行连任。

在任期结束后,应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确保教代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教代会权力和职责的规定2.1 教代会的决策权:教代会有权对学校的重大事务进行决策,包括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学改革、师资培训等。

决策应该经过充分的讨论和商议,确保代表各方利益的平衡。

2.2 教代会的监督权:教代会有权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包括校长和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学校的财务管理等。

监督应该及时、有效,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2.3 教代会的建议权:教代会可以向学校提出建议,包括教育政策的改进、学校设施的完善等。

学校应认真对待教代会的建议,积极采用并及时反馈。

三、教代会会议的规定3.1 教代会会议的召开:教代会会议应定期召开,普通每学期至少一次。

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并确保代表们的参预。

3.2 教代会会议的议程:教代会会议的议程应提前确定,并通知各代表。

议程内容应包括学校工作的重要事项、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等。

3.3 教代会会议的记录和报告:教代会会议应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及时向学校和各代表报告会议的结果。

会议记录应保存并作为重要参考资料。

四、教代会的培训和评估4.1 教代会成员的培训:学校应为教代会成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力、决策和沟通技巧等。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为了确保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公正、合法、有效,下面提出以下选举办法:
一、代表的选举产生,可以以分工会为单位,人多的分会,可以将代表名额分配给工会小组组进行。

各分工会也可根据名额提出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当选代表票数须超过选区教职工的半数以上。

二、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参加有关选区的选举,不占该选区的名额。

教代会代表实行常任制,可连选连任。

三、教师代表必须占代表人数70%以上。

教代会代表选举的条件
为了确保教代会代表的素质和能力,下面提出以下选举条件:
一、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胜任本职工作,掌握本职工作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并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四、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坚持“三育人”,为人师表。

五、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以上条件和办法将确保教代会代表的素质和能力,从而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一、引言学校教代会制度是指学校内部建立的一种民主管理机制,旨在促进教职员工的参与和决策权,加强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和协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教代会制度的目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流程。

二、目的学校教代会制度的目的在于:1. 促进教职员工的参与和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2. 加强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和协商,形成共识,推动教育教学的改进;3. 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

三、组成学校教代会由以下成员组成:1. 校长:作为学校的领导者和决策者,负责主持教代会的工作;2. 教师代表:由学校教职员工选举产生,代表教师的利益和意见;3. 学生代表:由学生选举产生,代表学生的利益和意见;4. 家长代表:由家长选举产生,代表家长的利益和意见;5. 学校管理人员代表:由学校管理人员选举产生,代表学校管理人员的利益和意见。

四、职责学校教代会的主要职责包括:1. 讨论和决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2. 提出和审议学校教育教学改进的方案和政策;3. 监督和评估学校教育教学的实施情况;4. 促进教职员工的专业发展和教学研究;5. 解决教职员工和学生的问题和困难;6. 其他与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事务。

五、运作流程学校教代会的运作流程如下:1. 召开教代会:校长负责定期召开教代会,会议时间和地点提前通知所有成员;2. 议程确定:校长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议程,并提前通知所有成员;3. 会议讨论:教代会成员根据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表达各自的意见和建议;4. 决策和执行:教代会根据讨论结果进行决策,并由校长负责执行;5. 监督和评估:教代会负责监督和评估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和改进;6. 信息共享:教代会成员负责向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等传达会议决策和相关信息;7. 反馈和总结:教代会成员根据实际情况向教代会提供反馈和总结,为下次会议提供参考。

六、总结学校教代会制度是一种促进教职员工参与和决策的民主管理机制,通过学校教代会的组成、职责和运作流程,可以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标题:学校教代会制度引言概述:学校教代会制度是一种民主管理机制,旨在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提高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学校的良性发展。

一、教代会的组成和职能1.1 教代会的组成:教代会由校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1.2 教代会的职能:教代会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如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等。

1.3 教代会的权力:教代会有权提出建议、监督学校管理、评议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

二、教代会的运作方式2.1 会议制度:教代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学校事务,并形成决议。

2.2 民主选举:教代会成员由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保证代表的公正性和代表性。

2.3 信息公开:教代会会议和决议应当公开,保证学校内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三、教代会的重要性和作用3.1 促进教职工参与管理:教代会制度激发了教职工的管理热情,提高了管理效率。

3.2 保障学校发展方向:教代会可以通过民主讨论形成共识,为学校的发展方向提供保障。

3.3 增进师生关系:教代会可以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增进师生关系。

四、教代会的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4.1 参与度不高:部分教职工和学生对教代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参与度不高。

4.2 决议执行不力:部分教代会的决议难以得到有效执行,需要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

4.3 信息公开不足:部分学校的教代会信息公开不够透明,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

五、教代会的未来发展方向5.1 强化培训和教育:加强教代会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能力。

5.2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教代会的决议得到有效执行。

5.3 推动学校民主化建设:教代会应当成为学校民主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推动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结语:学校教代会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民主管理机制,有利于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参与度和主动性,是学校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

希望各学校能够充分重视教代会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和发展。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办法中学教代会(中学教师代表大会)是我国中学教师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选举产生办法严肃而规范的执行,对于保障代表的合法性、代表性、公正性和代表大会的高效运作非常重要。

下面将从选举主体、选举程序、选举标准等方面,详细阐述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产生的办法。

一、选举主体中学教师代表选举的主体包括选民和候选人两部分。

1.选民:中学教师代表选举的选民应该是合法、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学教师。

选民应当是具备中学教师资格,并在学校正式工作或者签订劳动合同。

选民应具有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

2.候选人:候选人应该是合法的中学教师,并且具备中学教师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候选人应当是个人自愿报名的,通过了学校组织的宣传和选举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的合格人员。

二、选举程序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应当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保证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主要包括一下几个程序:1.选举工作的准备阶段:学校应根据选举时间安排和选举产生办法,提前进行选举工作的准备。

包括选举委员会组建、选民名单的确定和公示以及候选人的报名、审核等。

2.宣传阶段:宣传阶段是为了让选民了解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选举内容。

学校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公告栏、校园广播、学校网站等渠道进行宣传,候选人也可以通过发表竞选演讲、张贴竞选海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3.选举阶段:选举阶段是选举的核心环节。

选举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秘密、自愿的原则进行。

选举委员会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选举活动,选民到指定地点,按照要求进行选举。

选举结果应当实时公示,记录和保留相应证据。

4.选举结果的公布和确认: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并在一定时间内公示,接受相关人员的监督和申诉。

对选举存在争议的,可以进行重新选举或者复核程序,最终确认选举结果。

三、选举标准中学教代会代表的选举标准应该以公正、公平、能力和代表性为原则,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大会的质量。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教代会制度是指为了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参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起的一种教师代表大会制度。

该制度在学校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教代会制度的目的、组成、职责和运行机制。

二、目的学校教代会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加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参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通过教代会制度,教师可以更好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增强教师的凝结力和主人翁意识。

三、组成1. 教代会主席团:由教代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教代会的工作。

2. 教代会代表:由学校各个年级、各个学科的教师代表组成,代表教师群体的利益和意见。

四、职责1. 提出建议和意见:教代会代表可以根据教师群体的实际需求,向学校领导提出建议和意见,包括教育教学改革、教师培训、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的问题。

2. 参预决策和管理:教代会代表可以参预学校的决策和管理工作,包括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教师岗位评聘、教学资源的分配等。

3. 维护教师权益:教代会代表可以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包括教师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工作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4. 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教代会代表可以积极参预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创新和发展。

五、运行机制1. 教代会选举:每一个学年,学校会组织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确保代表的合法性和代表性。

2. 教代会会议:教代会会议是教代会制度的核心,普通每学期召开一次。

会议由教代会主席团组织召开,代表们可以在会上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并对学校的重大决策进行讨论和表决。

3. 教代会工作机构:教代会主席团设立了一些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工作事务,如组织教代会会议、采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教代会代表与学校领导之间的沟通等。

4. 教代会制度评估:学校会定期对教代会制度进行评估,了解代表们的工作情况和满意度,以及教代会制度的运行效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改进和完善。

教代会方案及程序

教代会方案及程序

教代会方案及程序教代会方案及程序一、创建教代会的背景和意义教代会是学校中由教职员工和学生组成的组织机构,旨在促进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和共同参与决策。

创建教代会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1. 促进参与和民主决策:教代会为教职员工和学生提供了一个平等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机会。

通过教代会,大家可以共同商讨和决定学校事务,提高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增强团队合作和沟通:教代会可以促进教职员工和学生之间的合作和沟通。

通过共同参与决策,大家可以更好地理解和尊重彼此的观点,增进团队合作的意识和能力。

3. 培养学生的领导能力:教代会为学生提供了一个锻炼领导能力的平台。

学生代表可以通过参与决策和管理学校事务的过程,培养自己的领导才能和责任意识。

二、教代会的组成和职责1. 组成:教代会由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组成。

教职员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员工选举产生,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教代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确定,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有效性。

2. 职责:- 议事决策:教代会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内部事务的重要问题,如校务改革、学校规章制度、学术活动等。

- 监督评估:教代会负责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对学校的管理和决策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 沟通联络:教代会负责与学校管理层和其他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联络,传达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三、教代会的选举和程序1. 选举程序:- 教职员工代表选举:根据学校的规定,教职员工代表应由全体教职员工进行选举。

选举前应进行候选人提名,候选人需符合学校规定的条件。

选举应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确保代表的代表性和合法性。

- 学生代表选举:学生代表选举应由学生自行组织。

学生代表候选人应由学生自愿报名,并经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选举应有监督人员参与,确保选举公正和合法。

2. 任期和换届:教代会的任期一般为一至两年,具体根据学校的规定确定。

任期结束后,应进行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的教代会代表。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中学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和原则进行:
1. 组织选委会:由学校领导或教育局成立选委会,负责组织和管理选举活动,包括开展选举宣传、制定选举规则、公布候选人名单等。

2. 充分宣传:选委会应向全体中学教师广泛宣传代表选举的意义和方法,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选举,提出自己的候选人。

3. 确定候选人资格:候选人应为中学教师,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表现。

他们可以自荐,也可以由其他中学教师提名。

4. 提名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可以向选委会提名自己或其他教师作为候选人。

每位教师可以提名多名候选人。

5. 公布候选人名单:选委会应当及时公布候选人名单,并向全体中学教师进行通知。

6. 选举投票:选委会组织教师进行选举投票,可以采用纸质投票或电子投票的方式。

教师可以自行选择心仪的候选人进行投票。

7. 投票计票:选委会负责监督投票过程,并进行票数统计与计票工作。

计票结果应公开公布,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8. 公布选举结果:选委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并向全体中学教师通报。

9. 代表任期:选出的代表应当按照规定的任期履行职责,代表中学教师参与学校事务的决策与管理。

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的普遍参与和选举的真实结果。

选委会要严格执行选举规则,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同时,也应当保护教师的隐私权和投票自由。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

学校教代会制度一、背景介绍学校教代会制度是指学校内部建立的一种代表教职工利益、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的组织形式。

教代会制度旨在促进学校内部的民主管理,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和参与意识,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教代会的组织结构1. 教代会的成员教代会成员由学校教职工选举产生,代表教职工的利益。

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管理能力,代表各个教研组、年级组、学科组等教学单位。

2. 教代会的组织形式教代会设立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个专门委员会。

主席团由教代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组织和协调教代会的各项工作。

常务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个专门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重要决策。

各个专门委员会由教代会成员自愿组成,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和研究。

三、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力1. 监督学校管理教代会有权监督学校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经费使用等方面。

教代会可以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促使学校改进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 参与学校决策教代会有权参与学校的重要决策,包括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课程设置等。

教代会可以通过讨论、投票等方式表达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学校决策起到参谋作用。

3. 维护教职工权益教代会有责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定、工作环境等。

教代会可以代表教职工与学校进行协商和谈判,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教代会的运作机制1. 定期召开代表大会教代会定期召开代表大会,一般为每年一次。

代表大会是教代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教代会成员参加。

代表大会审议和决定重要事项,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成员。

2. 建立工作机制教代会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座谈会等。

常务委员会会议定期召开,讨论和决定日常事务。

专门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研究和讨论各自领域的问题。

3. 加强与学校领导的沟通教代会与学校领导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进行沟通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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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和选举
1、教代会代表的组成及其产生
教代会应有教师、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工人代表,其中教学人员不少于60%。

2、教代会代表的选举
教代会代表的选举,由学校工会组织实施。

学校工会提出代表选举方案,经同级党组织批准后,将代表名额以书面形式下达到各选举单位。

教代会代表以教研室(组)、业务处(室)、校办厂(场)为选举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学校党政工领导中的代表名额,可以放到基层单位选举,不占名额。

选举时,先产生候选人,召开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选举会议需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

代表选出后,选举单位应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连同选举会议的原始材料送学校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合并召开,实行代表合一的,选举前应向教职工说明。

3、代表资格审查
代表资格审查,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或工会负责进行。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属于临时机构。

代表资格审查的内容:
①审查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在编教职工;
②审查选出的代表是否享有公民权利;
③审查选举单位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包括参加会议的人数是否达到或超过应到教职工的三分之二、代表的得票数是否达到或超过应到教职工的半数;
④审查选举过程中有没有不正当行为。

经审查上述各项没有问题,应认定其代表资格;上述四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其代表资格就不能认定。

4、教代会代表的增补更换、撤换
⑴教职工代表人数出现缺额有两种情况,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解决:
一种情况是,教职工代表离职、离退休、调离本单位,其代表资格应当自行停止。

由此而造成的缺额,原则上应当及时增补。

另一种情况是,教职工代表因工作需要在本校内部岗位调动(只是调离了原选举单位),其代表资格应予以保留,并视为调入单位代表。

由此而造成的原选举单位代表缺额,一般不再增补。

增补代表应当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先由代表团(小组)写一份书面报告送工会,说明补选代表的数量和原因,经校工会委员会同意后,在原选举单位内,按选举教代会代表的民主程序补选。

补选结果报工会委员会,由学校工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⑵教代会代表的更换、撤换
教代会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可以更换或撤换:
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
②停薪留职,离开学校;
③长期出国、外借、病假、事假等,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
④经常无故不参加教代会活动。

更换教代会代表,由代表团(小组)先写书面报告送学校工会,说明更换或撤换的原因,经工会调查核实同意后,再按民主程序组织原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讨论并表决,过半数同意有效。

允许被更(撤)换者到会申辩。

违法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代表,应立即取消其代表资格。

代表资格撤销后造成的代表缺额,可按民主程序补选,经代表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5、教代会的列席代表
召开教代会,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教代会。

教代会的列席代表,一般是学校某些方面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人员。

如有需要,也可邀请部分离退休人员作为列席代表。

列席代表的人数不宜太多,一般不应超过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列席代表无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6、组建代表团(小组)
教代会开会或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多以代表团(小组)为单位进行。

为此,应组建好代表团(小组)。

代表团(小组),一般以学校二级部门为单位组建。

代表人数较少的部门,也可由工作性质相近的几个部门联合组建。

教代会与工代会合并召开、代表合一的学校,应明确代表团(小组)也实行合一。

7、代表团(小组)组长的产生
代表团(小组)组长由代表团(小组)全体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8、代表团(小组)组长的职责
⑴教代会召开期间,根据大会安排,组织本小组代表的活动;
⑵教代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组织本小组代表的活动;
⑶参加教代会代表团(小组)组长联席会议;
⑷负责本部门、工会小组或选举单位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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