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
行政处罚的告知书
行政处罚的告知书1. 前言行政处罚的告知书,是由行政机关向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告知其被行政处罚的决定,并告知其享有的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本文将介绍行政处罚告知书的相关内容。
2. 告知书的内容行政处罚告知书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是对被处罚人或单位行政处罚的决定书。
告知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处罚决定告知书需要明确被处罚人或者单位所涉及的具体违法行为、所受到的处罚内容和标准、被处罚的法律依据等。
若涉及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限,也需要在告知书中予以明确。
2.2 申辩权利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书后,有权利提出申辩。
告知书应告知被处罚人或单位提出申辩的权利和期限,并说明其关于罚款数额和违法事实是否属实的申辩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3 处罚的执行告知书中需要明确被处罚人或单位如果不服决定,可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告知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处罚,避免延误。
3. 告知书的形式行政处罚的告知书可以采用口头告知、书面告知等方式。
其中,书面告知是比较常见的,也是法定要求的一种形式。
告知书应当使用行政机关的公章,并且应当明确标注行政处罚决定的文号。
4. 告知书的送达告知书应由行政机关向被处罚人或者单位进行正式的送达。
送达方式可采用下列任一种方式:1.以邮寄方式送达2.当事人自行到行政机关进行接收3.在被处罚人或者单位经常停留的地方进行送达被处罚人或者单位收到告知书后,应及时确认是否收到,并签字盖章,并保留一份。
5. 总结行政处罚告知书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重要法律文件之一,可帮助被处罚人或单位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程序和期限,确保其合法权益。
因此,在填写告知书的时候,应注意清晰、明确、准确传达相关内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
被处罚人或者单位在收到告知书后,要认真阅读,并根据规定的方式和时间限制做出申辩和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选择。
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说明1.本示范文本有关文书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形进行了规范表述,实际工作中可视案件具体情况,依法选择或增删相关内容。
2.本示范文本未尽文书,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近似示范文本格式制作。
3.在无法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情况下,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应通过挂号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相关法律文书,以便确认收件人收到法律文书及收到时间。
4.行政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人、第三人和被申请人等当事人邮寄提交的有关材料时,或者向当事人邮寄有关材料时,应当保留信封或快递单据,以备应诉时作为证据使用。
5.如果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则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间,为其将信件交给邮局的交寄时间,而非行政复议申请书的落款时间;行政复议机关收到时间,为信件的妥投时间(如邮戳载明的送达时间或通过挂号信、EMS等查询系统查询到的签收时间)。
6.在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为相关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转送而来,则相关表述应当进行相应修改。
7.在使用本示范文本时,如果存在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或行政复议机构主动追加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情形,则示范文本的“行政复议审理阶段文书”和“行政复议结案阶段文书”应当相应增加关于第三人基本情况、请求、理由或证据依据等内容的表述。
8.在适用示范文本时,如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前要求申请人补正材料,应在复议决定正文中予以表述。
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目录一、行政复议申请接收阶段文书 (5)1.行政复议申请书 (6)2.口头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笔录 (8)3.行政复议申请接收单 (10)二、行政复议受理审查阶段文书 (12)4.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13)5.行政复议告知书 (15)6.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17)7.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 (19)三、行政复议审理阶段文书 (21)8.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一) (22)9.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二) (24)10.被申请人答复书(一) (26)11.被申请人答复书(二) (29)12.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 (32)13.行政复议案件阅卷情况记录表 (33)14.文件审查转送函(一) (34)15.文件审查转送函(二) (36)16.延期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告知书 (38)17.调查取证通知书 (39)18.行政复议案件调查取证记录表 (41)19.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通知书 (43)20.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记录表 (46)21.行政复议案件专家论证情况记录表 (53)22.中止行政复议告知书 (54)23.恢复审理告知书 (56)四、行政复议结案阶段文书 (58)24.行政复议决定书 (59)25.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62)26.行政复议和解协议 (64)27.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66)28.行政复议调解书 (69)29.送达回证 (71)五、行政复议指导监督阶段文书 (72)30.责令受理通知书 (73)31.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 (74)32.行政处理建议书 (75)33.不符合受理条件告知书 (76)34.责令恢复审理通知书 (78)35.行政复议意见书 (80)36.行政复议建议书 (82)37.行政处分建议书 (83)38.行政复议人事、监察处理转送函 (84)一、行政复议申请接收阶段文书财政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一)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申请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被申请人:(名称)行政复议请求:。
行政复议决定书说明书
行政复议决定书海珠府复字〔2018〕29号申请人:张某,男。
被申请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南珠南街1号4楼。
申请人张某不服被申请人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穗海食药监函复〔2018〕625号《回复函》作出的对申请人举报广州市海珠区某料理店自行违规消毒餐具的处置决定,于2018年4月4日提出行政复议,本府依法予以受理,现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1. 确认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2017年8月5日举报广州市海珠区某料理店自行消毒餐具(或未依法对餐具消毒)的处置决定违法;2. 撤销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2017年8月5日举报广州市海珠区某料理店自行消毒餐具(或未依法对餐具消毒)的处置决定并责令其重做。
申请人称:2017年8月5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举报广州市海珠区某料理店(以下简称被举报人)违规自行消毒餐具,请求—1 —依法对违法线索进行调查,调查属实后对违法线索进行处罚,处罚完毕后告知处置结果并依法奖励申请人等。
被申请人受理后未对举报线索作出处置结果,后经区政府复议,被申请人于2018年3月23日向申请人作出穗海食药监函复〔2018〕625号《回复函》。
该复函称,根据复议决定书,被申请人再次于2018年3月21日针对违法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发现卖场有摆放名为“众诚牌”RTD-380A1食具消毒柜,被举报人提供了消毒柜的使用说明书、产品保修卡等。
该产品保修卡上显示该产品出厂日期为2016年6月24日,购买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该店场所内设置有单独的餐具洗涤池。
现场能提供从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3月20日的餐具消毒登记记录本。
根据上述结果,被申请人认为被举报人不存在违反自行消毒餐具的行为,故对举报线索不予立案,亦不予奖励。
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依法向被申请人提起投诉举报,被申请人应当依法限期对举报线索进行核实并处置。
其处置行为应符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和《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
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区人民政府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区人民政府是区本级行政复议机关。
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具体承办区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承担以区人民政府为被告(被申请人)或第三人的应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并按照“谁承办,谁负责”原则确定案件承办部I1o第四条区人民政府启用“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由区司法局保管。
在具体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出具法律文书时,可以加盖专用章。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以及行政系统外部的专家学者组成,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
区司法局具体承办复议应诉工作的相关科室承担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遴选、聘任及日常业务管理等工作。
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应当独立发表咨询意见,咨询意见作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的参考,不对外公开。
第六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行政复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七条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承办,并确定主办人员。
第八条除本章另有规定以外,行政复议文书按以下规定审批:(一)决定受理、不予受理、转送申请、补正通知、延期审理、中止审理、恢复审理、终止审理等涉及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事项,由区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审批;涉及重大、敏感案件的,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责令限期履行复议决定或者达成行政复议调解的,由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重大、敏感案件的,由区长或者常务副区长审批。
行政复议文书范本
行政复议申请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被申请人:(名称)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行政复议机关名称)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3.其他有关材料份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年月日[2] 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被申请人:(名称)行政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确认)以上记录经本人核对,与口述一致。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年月日记录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申请人):你(们/单位)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如复议请求不明确,材料不齐全等),需要补正以下材料:(应注明需补正的材料要求)。
请你(们/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于日内补正申请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通知。
年月日(行政复议机构印章)(行政复议机关全称)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 号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所(联系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住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被申请人:(名称)住所(联系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不予受理的事实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新执法文书
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行为,保证行政执法质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8年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文书》)。
《行政复议法》颁布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部分文书进行了修订。
10年来,《试行文书》在指导、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国家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正在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断面临新的任务和新的挑战。
《试行文书》在种类划分、栏目设置和具体适用等方面已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应当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为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08年3月,总局在广泛听取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试行文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力求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文书、行政复议文书和行政赔偿文书》(以下简称《修订文书》)更加权威、全面、实用,方便基层执法。
现将《修订文书》印发给你们,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修订文书》的基本情况是:一、文书体例方面,行政复议文书、行政赔偿文书与行政处罚文书并列,各自相对独立。
二、文书种类和数量方面,《修订文书》包含78种文书,其中行政处罚文书42种,行政复议文书33种,行政赔偿文书3种。
三、文书内容方面,《修订文书》增加了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内容、救济途径告知内容;在直接送达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文书中增加了《送达回证》的内容;增加了告知执法人员身份、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对文书的具体表述进行了更为规范合理的调整。
王某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等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某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1【案件字号】(2020)京03行终63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董巍胡林强王菲【审理法官】董巍胡林强王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丁某;王某;魏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当事人】丁某王某魏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当事人-个人】丁某王某魏某【当事人-公司】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代理律师/律所】李文慧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文慧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文慧【代理律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被告】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本院观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质证合法性证据确凿行政复议改判听证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本院对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据此,市规自委具有对丁某等三人及案外人胡某、韩某、刘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作出答复处理的法定职权。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通知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权力属性及其适用
十 1 团. - 商管理轩宽 6 5
行 政 复 议 专题
2 1 — 00 1
二 、人 民 法 院 以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未 通 知 第 三 人 参 加 复议 等 理 由认 定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违 反 法 定 程 序
是 错 误 的
为 第 三 人 参 加 诉 讼 。 ” 条 规 定 用 了 “ 当 ” 词 。 人 该 应 一 将 民法 院 通 知 第 三 人 参 加 诉 讼 由 《 政 诉 讼 法 》 定 的授 行 规 权 性 规 范 改 为 了义 务 性 规 范 。《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执 行 最
案 件 的 具 体 情 况 来 裁 量 是 否 需 要 通 知 第 三 人 参 加 行 政
复 议
商 行 政 复 议 第 三 人 参 加 行 政 复 议 有 两 种 方 式 :行 政 复
议 机关通 知第三人参 加 和第 三人 申请参加 。 《 行政 复议 法》第 1 0条第 三款规 定 : 同 申请 行政 “
参 加行 政复议 规定 的都是 授权 性法 律 规范 。在行 政复
议 期 间 , 政 复 议 机 关 认 为 申 请 人 以 外 的 公 民 、 人 或 行 法 者 其 他组 织 与被 审 查 的具 体行 政 行 为有 利 害关 系 的 . “ 以 ” 知 其 参 加 行 政 复 议 而 不 是 “ 当 ” 知 或 者 可 通 应 通 “ 须 ” 知 其 参 加 行 政 复 议 。通 知 第 三 人 参 加 工 商 行 必 通 政 案 件 的 复 议 活 动 是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的 权 力 而 不 是 义 务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有 权 根 据 被 审 查 的 行 政 复 议
决定 行政复议的决定书3篇
行政复议的决定书3篇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下面给大家带来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一黄*:你因不服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续发的《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广州***楼巴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复函》(越人社函〔20xx〕***号),于20xx年4月16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复函。
经审查,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
本复议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年四月十八日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二申请人:xx市xx热处理有限公司:法宝代表人:顾宝才联系地址:xx市xx镇xxx村xxd村联系电话:133061642xx 邮编2144xx被申请人:xx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xx市锡澄路166号法定代表人:王xx 局长联系电话:860080xx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11日作出的澄环罚书字[20xx]第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xx年9月1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澄环罚书字[20xx]第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是更换老旧设备,增加了台式电阻炉及煤气加热炉。
只是未及时报批环保审批手续,在程序上有些疏忽。
但该新设备相对于老设备而言,可以达到更少的排放、更少污染的效果,处罚未考虑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事实。
正处在设备更新改造期间,由于处罚过重,会导致更换环保设备的进度迟缓。
被申请人答复称:20xx年5月,接信访举报反映申请人厂区冒黄烟、气味扰民。
行政复议委托书范本(同名87412)
行政复议委托书范本篇一: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受委托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现委托(受委托人)与我(单位)与的行政复议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委托权限如下:□1、代为发表行政复议代理意见□2、代为放弃、变更或撤回行政复议请求□3、代为签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4、其他事项:(委托人)签章年月日填写说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同时应填写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可根据授予受委托人的权限范围在方框中打“√”,授予1、2、3项外其他权限的,应在“其他事项”栏中注明;篇二: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样本)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样本)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电话:我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复议机关名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现委托(委托代理人姓名)作为我参加行政复议的代理人。
委托期限:代理权限如下:1、代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3、放弃、承认、变更行政复议请求;4、进行和解;5、代收法律文书;6、提出、放弃、承认、变更行政赔偿请求等。
(注:当事人可参考以上委托事项进行授权委托)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篇三:最正规的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公民):(姓名),性别:___,出生年月:______,住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人(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_____, 住所:______,邮编:______,联系电话:_____ 。
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其他有效证件):______,律师执业证书号码:______,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行政复议的决定书
行政复议的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供大家参考!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一黄*:你因不服xx市x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3年续发的《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广州***楼巴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复函》(越人社函〔20xx〕***号),于2014年4月16日向本局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复函。
经审查,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
本复议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年四月十八日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二申请人:xx市xx热处理有限公司:法宝代表人:顾宝才联系地址:xx市xx镇xxx村xxd村联系电话:133061642xx 邮编144xx被申请人:xx市环境保护局联系地址:xx市锡澄路166号法定代表人:王xx 局长联系电话:860080xx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xx年8月11日作出的澄环罚书字[2014]第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于20xx年9月11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澄环罚书字[2014]第0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人称:是更换老旧设备,增加了台式电阻炉及煤气加热炉。
只是未及时报批环保审批手续,在程序上有些疏忽。
但该新设备相对于老设备而言,可以达到更少的排放、更少污染的效果,处罚未考虑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事实。
正处在设备更新改造期间,由于处罚过重,会导致更换环保设备的进度迟缓。
被申请人答复称:20xx年5月,接信访举报反映申请人厂区冒黄烟、气味扰民。
现行工商部门执法文书样本
目录一、行政处罚文书1、指定管辖通知书2、案件移送函3、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4、行政建议书5、案件来源登记表6、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7、立案(不予立案)审批表8、行政处理告知记录9、协助调查函10、询问通知书11、询问(调查)笔录12、现场笔录(新修改附后)13、抽样取证记录14、委托鉴定书15、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新修改附后)16、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新修改附后)17、解除行政强制措施通知书(新修改附后)18、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书(新修改附后)19、先行处理物品通知书(新修改附后)20、财物清单(新修改附后)21、检查建议书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3、案件核审表24、行政处罚告知书25、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6、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27、行政处罚听证授权委托书28、听证笔录29、听证报告30、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31、行政处罚决定书32、责令改正通知书33、当场处罚决定书34、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35、物品处理记录(新修改附后)36、送达回证37、行政处理决定纠正决定书38、责令重新审查决定书39、督办案件通知书40、附页41、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封面42、卷内文件目录二、行政复议文书43、行政复议申请书44、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笔录45、行政复议材料签收单46、行政复议有关事项审批表47、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48、行政复议申请人告知书49、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50、行政复议受理案件通知书51、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52、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53、被申请人答复书54、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一)55、规范性文件转送函(二)56、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57、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58、恢复审理通知书59、延期审理通知书60、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61、行政复议案件审结报告62、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63、行政复议调解书64、行政复议与解书65、行政复议决定书66、责令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67、责令受理通知书68、责令恢复审理通知书69、行政处分建议书70、行政复议意见书71、行政复议建议书72、行政复议送达回证73、行政复议案卷封面74、行政复议案卷目录75、证据目录清单三、行政赔偿文书76、行政赔偿案件审结报告77、行政赔偿决定书78、行政赔偿案件执行记录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管辖通知书工商字〔〕号、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一案管辖权问题,经研究,现决定指定该案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管辖。
淮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淮安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淮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淮司通〔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正文关于印发《淮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规定》的通知各相关处室: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制定出台《淮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淮安市司法局2021年9月24日淮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保证合法、公正、公开、便民、及时地处理行政争议,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司法局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时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行政复议处接到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对接收材料日期、申请人、被申请人、争议事由等进行详细登记、统一编制案号、确立案件承办人员,并明确主办人。
第四条案件承办人员应当进行初步审查。
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或者错列被申请人的,报处室负责人同意,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变更被申请人,补正通知应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符合受理形式要件的,填写《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查审批表》,提出是否受理、立案的审查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分管局长审核。
第五条对是否受理存在分歧的行政复议申请,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在4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和理由,提交处室集体讨论后,报局分管局长决定。
第六条受理审查应依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受理审查过程中可以进行必要的调查。
第七条行政复议申请虽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向有权管辖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并制作《行政复议告知书》送达申请人。
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精选19篇)
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精选19篇)行政复议决定书范文篇1申请人:易××。
委托代理人:董××。
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局长。
地址:株洲市嵩山路。
申请人易××对被申请人株洲市规划局作出的株规罚字〔20xx〕第000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于20xx年3月14日向我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厅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
因案情复杂,经我厅负责人批准,延长审理期限30天。
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复议请求: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申请人称: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处罚依据不充分,且程序违法。
申请人房产系50年代初购置,有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所搭建筑物都在宅基地上,全部为合法建筑。
申请人搭建的房屋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是经过村民小组和居委会同意建设的附属生活设施,不应适用《城乡规划法》进行处罚。
被申请人辩称:一、被申请人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充分。
申请人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154.67平方米(即二层住宅),80年代末90年代初在合法住宅两旁分别搭建的厕所、厨房和抽水房等,其后又搭建了主楼第三层隔热层,建筑面积共126.36平方米。
搭建建筑并未经国土规划审批,系违法建设。
申请人认为其建筑80、90年代建成且经村委会协议同意不属于违法建设的观点错误。
是否属于违法建设只能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法律规定。
程序上,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告知了申请人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的权利,并召开了听证会,作出的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给申请人,对申请人的申辩、陈述权利都已到位,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
申请人认为其房屋建于80、90年代,不受20xx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调整的观点错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某某某某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第三人告知书
()市监复告字〔〕()号
(第三人名称):
某某某因不服
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局已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年月日,我局收到你(们/单位)提交的要求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该复议的申请)。
经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认为):。
(告知参加复议的,还应当写明:如果决定参加行政复议,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交有关材料。
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
特此通知。
附件: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