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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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环境记录保存期限

质量 环境记录保存期限

1.目的
加强质量、环境记录的控制,保证记录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程序文件所涉及的各类质量、环境记录。

3.权限
各有关部门按本规定对质量、环境记录进行分类、装订、造册并保存。

4.管理重点
4.1 记录的分类
4.1.1 质量记录按性质分为证明体系有效运行和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两大类质量记录。

4.1.2 环境记录是证明环境符合规定要求的记录。

4.1.3 按保存期限分为A级、B级、C级三类。

a) A级(长期):涉及关键质量、环境特性且对质量、环境跟踪有重要证实作用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有长远意义的。

保存期15年以上(必要时,或顾客提出要求时,可永久保存);
b) B级(中期):涉及重要质量、环境特性且有跟踪必要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有一定指导意义的。

保存期10年以上;
c) C级(短期):一般性记录。

一般保存期5年以上。

4.2 记录的保存部门
4.2.1 附表中列出的保存部门是管理手册中规定的主要职责部门。

4.2.2 同一种记录除了主要指责部门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加以保存。

4.3 记录保存期限
附表中所列部门应按表中规定期限对记录进行保存。

5 检查与考核
由ISO室每年检查考核一次。

6.本程序更改记录表。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一、背景介绍质量记录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制定质量记录控制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质量记录控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质量记录的定义质量记录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记录和保存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各种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检验报告、检验记录、试验数据、不良品记录等。

三、质量记录的编制1. 质量记录的编制应由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编号、记录日期、记录人员、产品信息、质量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

3. 质量记录应及时编制,不得拖延或随意修改。

四、质量记录的保存1. 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保存,以确保质量记录的可追溯性。

2.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一般不少于两年。

3. 质量记录应保存在安全、干燥、防尘、防火的环境中,以防止记录的损坏或丢失。

五、质量记录的查阅与管理1. 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查阅,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查阅质量记录。

2. 质量记录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记录的归档、索引、备份等。

3. 质量记录应定期进行审查,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质量记录的评估与改进1. 质量记录应定期进行评估,以发现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及时落实。

3. 质量记录的评估和改进应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确保质量记录的持续改进。

七、质量记录的培训与意识提升1. 企业应对相关人员进行质量记录的培训,使其了解质量记录的重要性和要求。

2. 培训内容包括质量记录的编制、保存、查阅和管理等方面。

3. 通过培训,提升员工对质量记录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减少质量记录错误和遗漏的发生。

八、质量记录的责任与追究1. 质量记录的编制和管理责任应明确,相关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标准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标准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对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体系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的管理。

3.职责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的策划和规范化和归档记录的日常管理。

3.2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表格的设计、填写、收集、编目、归档,并对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工作流程和内容各部门形成的、来自供方和顾客的质量记录4.1质量记录的分类4.1.1书面质量记录,包括:A)体系运行质量记录: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纠正预防措施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B)产品质量记录:各项质量记录的原始凭证、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等;C)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样件批准及各种采购订单、工装、设备验证记录等;D)供方的质量记录等。

4.1.2电子媒体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的管理4.2.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必须指定专人兼管;车间每月初将上月的质量记录分类交到相关部门;各部门将收到的质量记录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并建立目录,做到易于检索。

年底各部门将所有的质量记录交质检部归档保存。

4.2.2所有的质量记录建立由基层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分级管理;归档的质量记录的借阅和归还,要有登记手续。

需借阅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记录管理人员批准方可。

4.2.3质检部负责编制《质量记录清单》,规定各种记录的保存期。

4.2.4合同要求时可将质量记录提供顾客查阅。

4.2.5质量记录空白表格需要到外面印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质检部质量记录管理人员批准。

4.2.6各部门要增加新的质量记录或废除质量记录,须到质检部办理申请手续,以使质量记录编号、建档或废弃编号。

4.2.7由质检部每年底对归档的质量记录进行检查,没有归档的催责任人及时归档,并统计质量记录归档及时率。

4.2.8对于电子版的质量记录,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并且每三月核对一次,必要时刻录在光盘或硬盘上做好防护,以便查阅。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制度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的管理,保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确保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企业对产品进行溯源及质量问题追溯,并合法、合规地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质量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从事各种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检验认证等相关业务的全体人员。

三、保密要求公司质量记录属于公司的机密资料,需遵循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管理机制公司生产系统中,相关部门、职责、工艺文件都需要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记载。

各类质量记录应该由记录的单位审核,经过技术质量部门审定后,存档,并按照规定时间限制保存。

五、保管职责及工作流程1.质量管理人员对各类质量记录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制订和完善质量记录管理的制度、规程和工作程序。

对各类质量记录存档、保管、检索等工作进行监督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审计。

2.各部门要负责各自的质量管理记录的管理,确保相应的记录及时、准确地填写,并把各类质量记录按规定归类,保存在规定的存储介质上,并做到搜索、检索方便,保存不会发生灰尘、湿度等影响质量记录的情况。

3.内部审核员及质量管理人员要对公司根据质量体系要求,采取的各种质量管理记录进行审核,做到稽核严密、准确,包括内部标准、规程、程序的审核等都要及时完成,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

4.对于专项检测记录,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复核,以验证数据准确。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必须做出有力的改善措施,以保证公司的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六、质量记录保存期限1.产品质量检验记录:至少保留2年。

2.非产品检验记录:至少保留1年。

3.质量管理评审记录:至少保留2年。

4.内部质量审核记录:至少保留2年。

5.供应商和分销商质量审核记录:至少保留5年。

6.生产设备的校验和维护记录:至少保留3年。

7.特殊检测数据、制程数据和统计数据:至少保留10年。

8.其他有关质量管理活动的记录: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为了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这种规定旨在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相关质量记录,以备查证和监督使用。

下面将介绍一种常见的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分为两个方面,即一般质量记录和特殊质量记录。

对于一般质量记录,即指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检疫等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一般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两年。

这些记录主要涉及产品的样品编号、检测方法、检测结果、评定标准等重要信息,是产品质量可追溯性的重要依据。

根据规定,企业需要将这些记录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保存,并至少保存两年。

这样一来,无论是供货商对原料和成品进行质量追溯,还是监督部门对企业质量管理的抽查,都能够通过这些记录进行查证。

对于特殊质量记录,即指一些重要的质量事件所产生的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五年。

这些记录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报告、产品召回记录、质量投诉处理记录等重要信息。

这些记录的保存期限较长,是为了确保相关质量事件能够长期监督和追溯。

在保存这些记录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明相关事件的起止日期、责任人和处理结果,并将这些记录归档保存,以备后续参考和查证。

除了一般质量记录和特殊质量记录,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产生的质量记录,保存期限也有相应规定。

比如,对于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的法律案件,相关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延长至案件结案之后。

这种规定是为了确保相关质量记录可以供司法机关和相关当事人查证和依据法律进行相应的处理。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的规定不仅对于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有重要意义,也对于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消费者通过查询质量记录可以了解产品质量的历史信息,从而判断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

同时,监督部门和司法机关也可以通过质量记录查证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法律遵从程度,以便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和制裁。

总之,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规定是一个重要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工具。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规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规定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管理规定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1编制和适用范围本程序由品质部负责编制,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记录的管理,包括来自供应商的记录。

2术语质量记录:指产品、过程和符合要求及有效性运作的证据,具有。

3职责品质部是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各部门建立、保存和管理有关的记录;负责质量记录表式的编号管理。

各部门负责按本程序规定的要求具体实施相关记录的控制。

4工作程序记录的控制范围与分类1)三层次支持性管理文件规定的质量记录表式及其它自用的质量记录表式,由部门自行编制(编号由品质部提供)、管理并监督实施。

2)公司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或一些重要的)质量记录表式,由品质部组织编制、管理并监督实施。

记录的格式及内容由各负责部门根据记录的用途设计格式,提出内容要求,纳入各有关程序文件控制之中,设计时要注意确保能起到可追溯性的作用,并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执行。

记录的填写按记录设置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缺项,某些项目不需要填写时,必须用“/”明示。

填写记录时,应用钢笔/签字笔/圆珠笔填写,填写时字迹要清晰、整齐、能准确识别,填写人员签名时必须签全名。

各项管理记录和各种报告要及时填写,各项操作记录、监视和测量记录应随时整理,不得后补、伪造。

“划改”形式进行更改,但应保留原有记录的可识别性。

凡涂、贴、刮方式改动的记录一律作废。

记录的标识WR-QP-01记录的归档、贮存和管理印件)。

各部门要将记录贮存在资料柜中,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文控专员定期按编号或日期装订成册,并建立台帐。

台帐标明每册编号、名称、保管日期等。

WR-QP-072<质量记录一览表>中的要求执行。

文控专员提供复印件,并办理借阅手续。

质量记录的处理每年末各部门对所有质量记录进行一次性清查,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应列出清单,报部门领导审核签名认可后,填写WR-QP-073<质量记录处理审批单>,即可销毁。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标准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标准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对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和产品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提供客观证据,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与体系有关的各项活动的记录的管理。

3.职责3.1质检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记录的策划和规范化和归档记录的日常管理。

3.2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质量记录表格的设计、填写、收集、编目、归档,并对本部门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工作流程和内容各部门形成的、来自供方和顾客的质量记录4.1质量记录的分类4.1.1书面质量记录,包括:A)体系运行质量记录: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纠正预防措施会议记录、培训记录等;B)产品质量记录:各项质量记录的原始凭证、过程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品评审记录等;C)产品质量先期策划,样件批准及各种采购订单、工装、设备验证记录等;D)供方的质量记录等。

4.1.2电子媒体质量记录。

4.2质量记录的管理4.2.1各部门的质量记录,必须指定专人兼管;车间每月初将上月的质量记录分类交到相关部门;各部门将收到的质量记录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并建立目录,做到易于检索。

年底各部门将所有的质量记录交质检部归档保存。

4.2.2所有的质量记录建立由基层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分级管理;归档的质量记录的借阅和归还,要有登记手续。

需借阅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记录管理人员批准方可。

4.2.3质检部负责编制《质量记录清单》,规定各种记录的保存期。

4.2.4合同要求时可将质量记录提供顾客查阅。

4.2.5质量记录空白表格需要到外面印刷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领导审核,质检部质量记录管理人员批准。

4.2.6各部门要增加新的质量记录或废除质量记录,须到质检部办理申请手续,以使质量记录编号、建档或废弃编号。

4.2.7由质检部每年底对归档的质量记录进行检查,没有归档的催责任人及时归档,并统计质量记录归档及时率。

4.2.8对于电子版的质量记录,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登记,并且每三月核对一次,必要时刻录在光盘或硬盘上做好防护,以便查阅。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1.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按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4,12条)(2)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5,25条)(3)医疗机构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198,10条)2.超过有效期两年(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P103,17条)(2)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18条)(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18条)3.一年事项(1)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一类精神药申领的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3,52条)(2)医疗机构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保留的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P210,65条)(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4)《中国药典》增补本,原则上每年一版。

(药品标准,P22)(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P236,8条)4.两年事项(1)医疗机构有关配制制剂的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P209,52条)(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每两年调整一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3)定点批发企业的条件:单位及工作人员2年内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0,23条)(4)《药品广告审查表》原件保存2年。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标题:质量记录控制规定引言概述:质量记录控制规定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涵盖了质量管理的方方面面,包括记录的建立、保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

合理的质量记录控制规定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一、记录建立1.1 确定记录内容:根据产品特性和质量管理要求,确定需要记录的内容,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参数、检验结果、质量问题等。

1.2 确定记录格式:确定记录的格式和模板,包括记录表格、报告、图表等,确保记录清晰、易读、便于管理和检索。

1.3 确定记录责任人:明确记录的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记录造假和遗漏。

二、记录保存2.1 确定保存期限:根据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确定记录的保存期限,包括长期保存和临时保存,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2 确定保存方式:确定记录的保存方式,包括电子存档和纸质存档,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可访问性。

2.3 确定保存位置:确定记录的保存位置,包括电子档案库、文件柜等,确保记录的整齐有序,便于管理和检索。

三、记录管理3.1 确定管理流程:建立记录管理流程,包括记录的建立、审核、批准、发布和变更等环节,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2 确定管理责任人:明确记录的管理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确保记录的管理规范和有序,避免记录的混乱和丢失。

3.3 确定管理措施:建立记录管理措施,包括定期审查、定期归档、定期销毁等,确保记录的及时更新和合规性。

四、记录使用4.1 确定使用范围:确定记录的使用范围,包括内部使用和外部使用,确保记录的合理使用和保密性。

4.2 确定使用权限:确定记录的使用权限,包括查阅、复制、修改等,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3 确定使用目的:确定记录的使用目的,包括质量分析、过程改进、客户投诉处理等,确保记录的有效利用和价值实现。

五、记录评估5.1 确定评估标准:建立记录评估标准,包括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等,确保记录的质量和可靠性。

质量记录和凭证的管理规定

质量记录和凭证的管理规定

1、目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真实性、规范性、可追溯性,有效控制质量记录和凭证。

2、质量记录的管理2.1 药品购进记录2.1.1 记录填写内容:见GSP表《药品购进记录》;2.1.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进货日期顺序,按药品名称、药品编码、规格等,分批次填写;2.1.3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公司计划采购部;2.1.4记录保存期限:保存至超过有效期后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2.2 药品质量检查验收记录2.2.1 记录填写内容见《药品入库质量验收记录》;2.2.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验收日期为序,按药品名称、药品编码、规格等,分批次填写;2.2.3 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质量管理部质量验收组;2.2.4 记录保存期限:保存至超过有效期后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2.3 库房温湿度记录2.3.1记录填写内容:库房号、楼层、库内温度(℃)、相对湿度;2.3.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日期为序,每天上、下午各定时记录一次;2.3.3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养护组;2.3.4记录保存期限:长期。

2.4 养护检查记录2.4.1记录内容:检查日期、药品名称、药品编码、规格、产品批号、数量、生产单位、有效期、存放库区、质量状况、处理意见、检查人等;2.4.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检查日期为序,按品名、规格分批次填写;2.4.3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养护组;2.4.4记录保存期限:保存至超过有效期后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2.5 药品出库复核记录2.5.1记录填写内容见《药品出库复核记录》;2.5.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出库日期为序,按药品名称、药品编码、规格分批次填写;2.5.3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仓储部发货组、复核组;2.5.4 记录保存期限:保存至超过有效期后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2.6 药品销售记录2.6.1记录填写内容见《药品销售记录》;2.6.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出库日期为序,按品名、规格分批次填写2.6.3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信息中心2.6.4记录保存期限:保存至超过有效期后一年,不得少于三年2.7 购进药品退出记录2.7.1记录填写内容见《购进药品退出记录》;2.7.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退货日期为序,按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分批次填写;2.7.3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退货组2.7.4记录保存期限:长期2.8 销出药品退回记录2.8.1记录填写内容见《销出药品退回记录》;2.8.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依退货日期为序,按品名、规格分批次填写2.8.3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退货组2.8.4记录保存期限:长期2.9 质量查询、投诉记录2.9.1记录填写内容:日期、查询或投诉单位及人名、联系方式、查询或投诉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质量问题等)、接待人员、处理情况、对方对处理情况的反映;2.9.2 记录填写形式:表格式,按日期顺序记录2.9.3 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质管部质量管理组2.9.4 记录保存期限:长期2.10已售出药品追回记录2.10.1记录填写内容:日期、药品名称、药品编码、规格、产品批号、生产厂家、质量问题发现单位、质量问题具体内容、处理情况、处理经手人;2.10.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按日期顺序记录2.10.3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质管部质量管理组2.10.4记录保存期限:长期2.11计量器具、测量仪器检定与使用记录2.11.1记录填写内容:分为计量器具管理台帐、精密仪器使用记录、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定期检定记录卡、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记录卡;2.11.2记录填写形式:台帐式2.11.3记录填写及保存部门:养护组2.11.4记录保存期限:长期3、有关凭证的管理3.1 重要的凭证主要包括药品购进与销售两大环节的有关票据及出库凭证。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一、背景介绍质量记录是指在生产、加工、创造等过程中产生的与产品质量相关的各类记录。

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企业的质量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质量记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制定质量记录控制规定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质量记录的管理,确保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可追溯性,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

三、适合范围本规定适合于所有生产、加工、创造等过程中产生的质量记录。

四、质量记录的分类1. 过程记录: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各类检验记录、操作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

2. 检验记录:包括原材料检验记录、半成品检验记录、成品检验记录等。

3. 报告和证明文件:包括质量报告、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

五、质量记录的要求1. 标准化格式:制定统一的质量记录表格和模板,确保所有质量记录的格式一致。

2. 记录内容准确完整:质量记录应包含必要的信息,如产品名称、规格、批次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并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记录及时性:质量记录应在相关工序或者检验完成后及时填写,并及时进行审核和批准。

4. 可追溯性:质量记录应能够追溯到具体的生产批次或者工序,并能够追溯到相关的原材料和设备等。

5. 保存期限:质量记录应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存,保证其可检索性和可读性。

六、质量记录的管理1. 质量记录的编制:质量记录由相关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质量记录的审核:质量记录应由专人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质量记录的批准:质量记录应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批准,确保记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4. 质量记录的存档: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存档,确保其可检索性和可读性。

5. 质量记录的使用:质量记录应在需要时进行查询和使用,以支持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的工作。

七、质量记录的监督和评估1. 监督: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记录的编制、审核、批准、存档等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质量记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久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久在建筑工程领域,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是至关重要的。

这些记录不仅是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真实反映,也是日后追溯问题、评估工程质量、保障责任追溯以及进行经验总结的重要依据。

然而,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究竟应该是多久,这是一个需要明确和规范的重要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为什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这些记录能够为未来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提供追溯的线索。

当在建筑物的使用过程中发现了诸如结构裂缝、渗漏、设备故障等问题时,通过查阅过去的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可以确定问题是否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存在,以及当时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另一方面,保存这些记录有助于评估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和施工单位的工作表现。

对于业主和监管部门来说,这是衡量工程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重要依据。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到底应该是多久呢?实际上,这个期限并没有一个绝对统一的标准,而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

在一些地区,可能要求保存期限不少于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这是因为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问题都可能与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和检查情况相关。

例如,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就对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和记录有不同的要求。

对于一些大型公共建筑、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工程项目,其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通常要求更长。

这是因为这类工程的社会影响较大,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可能极其严重。

比如大型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工程,其记录保存期限可能需要在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此外,建筑工程的类型和性质也会对记录保存期限产生影响。

住宅建筑、商业建筑、工业建筑等不同类型的工程,由于其使用环境和功能的差异,质量安全问题出现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也有所不同。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一、背景介绍质量记录是指在生产、制造、加工、检验、测试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记录资料,用于记录产品质量的各个环节和过程,以便于追溯和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产品质量的控制和改进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本文旨在规范质量记录的编制、管理和保存,确保质量记录的真实、准确、完整,以提高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和可控性。

三、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生产、制造、加工、检验、测试等过程中产生的质量记录。

四、质量记录的编制1. 质量记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型号、规格、批次号等。

b. 生产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线别、操作人员等。

c. 检验信息:包括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

d. 测试信息:包括测试项目、测试方法、测试结果等。

e. 不良品处理信息:包括不良品数量、不良品处理方式等。

2. 质量记录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a. 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或删除。

b. 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清晰、统一。

c. 记录应及时填写,不得拖延或漏填。

五、质量记录的管理1. 质量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记录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记录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3. 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归档和保存,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六、质量记录的保存1. 质量记录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保存:a. 纸质记录:应存放在防潮、防火、防尘的环境中,保存期限为X年。

b. 电子记录: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电子介质中,保存期限为X年。

c. 其他记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保存,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确定。

七、质量记录的使用1. 质量记录应按照需要进行查询和使用,确保产品质量的追溯和改进。

2. 质量记录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不得滥用或泄露。

八、质量记录的评审和改进1. 质量记录应定期进行评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和纠正。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长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长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是多长在建筑行业中,质量安全检查是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而与之相伴的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也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的记录保存期限究竟是多长呢?这不仅是建筑从业者需要清楚了解的问题,也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所在。

首先,我们要明确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保存期限的重要性。

这些记录是对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状况的真实反映,是追溯问题根源、明确责任归属、总结经验教训的重要依据。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果没有保存完整、准确的检查记录,就很难及时、有效地进行调查处理,也无法为今后的类似项目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我国对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通常不少于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建筑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 50 年,那么其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至少要保存 50 年。

具体来说,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其保存期限可能会有所差异。

例如,对于一些大型公共建筑、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等,由于其社会影响较大、安全风险较高,保存期限可能会更长。

而对于一些小型的民用建筑,保存期限可能相对较短,但也不能低于法定的最低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的保存形式也多种多样。

可以是纸质文档,也可以是电子文档。

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要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查阅性。

对于纸质文档,要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保护措施,避免记录受损。

对于电子文档,要定期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此外,保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存,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查阅制度,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能够查阅相关记录,以保护工程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一、引言质量记录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记录和保存的与质量相关的数据、信息和文件。

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产品质量的控制和改进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质量记录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制定本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质量记录控制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质量记录的部门和岗位。

三、质量记录的分类1. 过程记录:包括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检测、检验、试验、测量等记录。

2. 检验记录: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记录。

3. 计量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校准、检验和维护记录。

4. 非合格品记录:包括非合格品的处理和纠正措施的记录。

5. 客户投诉记录:包括客户投诉的处理和解决措施的记录。

6. 内部审核记录:包括内部质量体系审核的记录。

7. 外部审核记录:包括外部质量体系审核的记录。

8. 培训记录:包括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的记录。

四、质量记录的要求1. 编制标准化的记录表格,包括记录名称、记录编号、记录日期、记录人员、审核人员等基本信息。

2. 质量记录应及时、准确地填写,不得有涂改、删改等行为。

3. 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包括单位、数值、日期等。

4. 质量记录应有明确的目的和内容,记录内容应包括所检测、检验、试验、测量的项目、方法、结果等。

5. 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批准,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6. 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存,保存时间根据不同类型的记录而定,但不得少于规定的最低保存期限。

7. 质量记录的保存应采取防火、防潮、防腐等措施,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8. 质量记录的查阅和提取应方便快捷,记录的存档位置应有明确的标识和记录。

五、质量记录的管理1. 质量记录的管理责任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包括制定质量记录管理制度、培训员工、监督执行等。

2. 质量记录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记录管理系统,包括记录的登记、分发、存档、检索等。

3. 质量记录的管理应进行定期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1 ⽬的
加强质量记录的控制,保证记录的有效性。

2 适⽤范围
本标准适⽤于程序⽂件所涉及的各类质量记录。

3 管理职责
各有关部门按本规定对质量记录进⾏分类、装订、造册并保存。

4 ⼯作程序
4.1 质量记录的分类
4.1.1 质量记录按性质分为证明质量体系有效运⾏和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两⼤类质量记录。

4.1.2 按保存期限分为永久、⼗年、五年、三年四类。

4.2 质量记录的保存部门
4.2.1 附表中列出的保存部门是质量⼿册中规定的主要职责部门。

4.2.2 同⼀种质量记录除了主要职责部门外,相关的部门也应该加以保存。

4. 3 质量记录保存期限
4.3.1 附表中所列部门应按表中规定期限对质量记录进⾏保存。

4.3.2 同⼀种质量记录除了主要职责部门按规定保存外,相关部门也应按附表规定进⾏保存。

见附录A:《质量记录保存期限表》
5 检查与考核
由体系中⼼每年检查考核⼀次。

《质量记录分类及保存期限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

质量记录控制规定一、引言质量记录是指在产品生产、加工和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记录,用于记录和追溯产品质量的相关信息。

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产品质量的控制和改进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质量记录控制的规定,以确保质量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质量记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质量管理要求,质量记录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检验记录: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记录,记录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判定标准等信息。

2. 过程记录:记录产品生产、加工和服务过程中的各项参数和操作情况,如温度、压力、速度等。

3. 计量记录:记录测量和检测设备的校准和检验情况,包括校准日期、校准结果和有效期等信息。

4. 不合格品记录:记录不合格品的处理情况,包括不合格品的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等。

5. 报告记录:包括产品质量报告、客户投诉报告和内部质量审核报告等。

三、质量记录的编制要求1. 标准化格式:所有质量记录应按照统一的标准格式编制,以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易读性。

标准格式应包括记录编号、记录日期、记录人员和审核人员等基本信息。

2. 详细记录:质量记录应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如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判定标准、测量数值等,以便进行溯源和分析。

3. 签名和批准:质量记录应由记录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名,并注明日期。

审核人员应对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批准。

4. 可追溯性:质量记录应具备可追溯性,即能够追溯到相关的产品、过程和操作人员等信息,以便进行问题的溯源和改进。

5. 保密性:质量记录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或外传。

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相关质量记录。

四、质量记录的存档和管理1. 存档要求:质量记录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存档,存档时间应满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要求。

存档材料应采用防潮、防尘、防火等措施,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2. 记录管理:质量记录应进行有效的管理,包括记录的索引、分类和归档等。

记录管理人员应负责记录的整理、存档和检索工作,确保记录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

药品各种记录、文件保存时限1.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时按规定留存的资料和销售凭证。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4,12条)(2)医疗机构药品购进记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P185,25条)(3)医疗机构药品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P198,10条)2.超过有效期两年(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购进疫苗时的证明文件: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P103,17条)(2)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购销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18条)(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购进、分发、供应记录:超过疫苗有效期两年。

(18条)3.一年事项(1)托运或自行运输麻醉、一类精神药申领的运输证明有效期1年。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3,52条)(2)医疗机构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保留的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试行),P210,65条)(3)《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药增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4)《中国药典》增补本,原则上每年一版。

(药品标准,P22)(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一般为1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P236,8条)4.两年事项(1)医疗机构有关配制制剂的记录和质量检验记录应完整归档,至少保存2年备查。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P209,52条)(2)《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每两年调整一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围管理暂行办法,P238,11条)(3)定点批发企业的条件:单位及工作人员2年没有违反有关禁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P80,23条)(4)《药品广告审查表》原件保存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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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证明本企业的各项质量活动达到了合同要求和体系要求,并证明对合同中提出的质量要求予以满足的程度。

2 适用范围
凡本企业对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要求的证据均属范围内。

3 名词定义
质量记录:证明满足质量体系要求所提出供的客观性证据的文件。

4 管理重点
4.1 各部面建立和执行有关质量记录的标识、收集、编制目录、归档、储存、防护、借阅、和处理的控制。

4.2 各部门依质量记录保存期保存,超过期限的由各部门整理、编制目录后交品质部休存或销毁。

4.3 保存期限指365天为一年。

如保存期一年,2010年2月4日的资料,则在2011年2月3日为一年,在2011年2月5日则超过保存期。

4.4 保存期限内的有效数据须分类存放、且易查、易取。

4.5 这保存期限的质量记录由品质部回收后,由品质部分类是否超过保存期,对已超过期限的记录依文件与数据流程处理。

符号“√”代表销毁部门。

4.6品质部以保存各部门质量记录的正本为原则,复印本则为过期后由品质部直接申请报废。

4.7 部门数据更新时,由所在部门向相关部门发送新的数据,并将旧版回收并盖作废章作废。

4.8品质部回收资料的时间,按本规定回收和处理。

5 本规定,由管理者代表签发之日起执行。

6 记录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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