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部业务规范及佣金分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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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部业务规范及佣金分配规则为了规范招商部业务操作及可能出现的佣金分配分歧,特制定以下规则:(一)、关于客户资料汇总方面:
一、各招商员介定商户以谁先跟进为原则,从项目实际推进开始。以每日提交日报为准,商家跟进情况在没十五日内必须要有更新:否则其它招商员可在知会项目负责人并告知前招商员的情况下再次跟进,
二、项目负责人需将各招商员商户跟进情况汇总,并至少每周对所有招商员公示一次,以便大家掌握项目整体进展请款,及了解其它招商员正在跟进的有哪些商户
三、原则上一个招商员对接一个商户,但在商户汇总信息未公示前,各招商员重复跟进之商家,可由各招商员相互协调由谁跟进,若协调不成,则以谁先预约看场为准
四、若招商员反馈为无意向商家,其它招商员可以再次跟进,若商户成交则介定为后跟进招商员之业绩(二)、关于职位提升后续安排及客户介定方面
一、若各招商员所跟商家品牌重复,可先判断是否分别为公司和加盟商,若是,则可分别跟进。若同为公司直营,但所跟进之拓展人员不同,可视所跟进之拓展员职务高低或招商员与之其联系人之熟络程度及项目进展情况来综合权衡,最终由项目负责人来介定业绩分配
二、若招商员提升为项目经理,则不再拿个人业绩提成,而只拿管理提成(以下几类商家不在此列)(1)1000平方以上商家。
(2)招商员提升之前已成交客户。
(3)一个月内可签约及一个月内已出意向并在出意向之后的一个月内可签约的商家。
升迁之后的客户资源可分享给所带领的招商员,由其跟进。
三、若甲方推荐过来之商户则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跟进。或由项目负责人制定之招商员负责跟进成交后,如项目负责人为招商经理,则该笔业绩纳入部门公佣。若项目负责人不为招商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制定之招商员,则视工作付出程度,给予该笔提成的3到5个点的点数奖励,其它全部纳入部门公佣。
四、若商户为几个合伙人合作的形式,则由第一个跟进其中任何一个合伙人的招商员负责全程跟进;之后其他招商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待到其他合伙人,需将跟进情况移交第一个跟进之招商员。若最后成交,则介定为第一个跟进之招商员业绩。
五、在现场接待客户时,若出现老商户带新商户的情况,且老商户指定由原招商员跟进,则介定为原招商员客户;若轮到原招商员接待时,则此客户不占用现场接待名额,并可续接客户。
六、若各招商员在客户介定及佣金分配问题上出现分歧,可相互协调解决,若协调一致,各方均无意见,可不受以上几条规则之限制;若协调不成,则按以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