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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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常见的问题与审计对策

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常见的问题与审计对策

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常见的问题与审计对策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各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呈逐年上升趋势,各级审计机关也随即加大审计工作的力度,但审计中发现此项工作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须引起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1、审计相关法规的缺失近年来,审计署及各级审计机关先后颁布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相关准则和法规,但只是规定了审计机关应对国家建设项目的建设程序、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材料采购、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工程质量、单位资质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但其中规定的比较原则、抽象,不能指导审计实践。

审计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如何确定审计的范围与内容仍然感到缺乏依据和标准,对发现大量的建设管理问题如何界定的法律依据还比较模糊。

2、政府投资审计的力量不足随着政府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公共财政投资的国家建设项目的投入不断加大,对投资审计的要求就越来越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造价控制、法律、宏观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懂得从审计的角度敏锐捕捉问题,运用综合知识,掌握从宏观上认识问题和分析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但目前,审计部门具有这种能力的人员少之又少,工程专业人员也严重不足。

3、建设项目审计的手段落后限于目前审计机关的技术力量和装备水平,无法采取先进的检测手段,因而审计所依赖的工程实施过程的检测资料主要以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为主。

但在实际审计中发现,监理单位可能没有尽职尽责,其提供的资料可能不能客观反映工程实施过程的真实情况,或填写不规范,或当时编造虚假记录,或事后补做虚假记录,或找不具监理资质的人员编造等等。

所有这些,说明工程监理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监理验收,监理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因此,对工程隐蔽签证不实、虚签、多签工程量的鉴证问题,基本上只能靠审计人员专业知识、经验判断,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几点思路1、明确思路突出重点“以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和财政性建设资金为主要审计和审计调查对象,检查和揭示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达到规范管理,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合同管理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合同管理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合同管理审计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王勇孙艺鹄(审计署长沙办)摘要:合同管理审计是基建投资审计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亦具有重要的意义。

伴随我国对国际通行工程承包合同的推广,基建投资领域合同管理逐步规范,但亦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本文结合审计实践,对当前合同管理审计中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审计方法。

关键词:合同管理审计常见问题对策近年基建投资领域合同管理在逐步规范的同时,亦涌现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引起审计机关的重视,并在合同管理审计实践中对审计方式和方法进行更新。

一、基建投资审计中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类型1、合同内容对具体事项约定不明确,实践中缺乏指导性。

虽然当前不少部门都推出了各自基建投资领域的合同范本,但由于项目不同的背景条件,通用合同条款往往不能满足实践的需要,造成部分合同条款约定不规范,或者必须依靠补充合同(或条款)来另行约定。

2、合同内容对招投标结果形成实质上的变更,成为参建各方规避招投标监管的重要手段。

实践中,承包单位往往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施工管理各个环节、施工风险和交付的建筑产品做出各种承诺以方便中标,一旦中标后却经常出现不按照中标内容签订协议,或者在未提高标准的情况下,另行签订各种目标和质量管理等补充协议,使得合同与招投标结果出现实质变更。

3、部分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内外勾结,以虚假合同(或虚假合同内容)、重复合同、让利合同等形式损害国家利益。

(二)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类型1、未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施工条款。

按照合同内容的区别,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为四大类型:一是承建单位在施工时偷工减料,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工程量;二是承建单位因种种原因(包括业主要求),不按照设计工程设计内容施工,该建内容不建,不该建设的乱建;三是项目建设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四是项目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进行施工,工程建设延期。

2、未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

施工合同的审计建议

施工合同的审计建议

施工合同的审计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保障各方权益、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施工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导致经济纠纷和审计风险的增加。

为了规范施工合同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本文将从审计角度对施工合同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合同签订前的审计工作1. 严格审查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

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合同签订双方的资质审查,确保双方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技术实力和良好信誉。

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应坚决阻止其参与工程投标和合同签订。

2. 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

审计部门要关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是否存在违反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等行为。

3. 合理审查合同价格。

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合同价格的审查,确保合同价格的科学合理性。

对于虚高报价、恶意低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应予以严肃处理。

二、完善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监督1. 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审计。

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确保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 关注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合法性。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审查,确保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

对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滥用解除权等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

3. 强化合同款项支付的审计监督。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合同款项支付的审查,确保款项支付的合规性、合理性。

对于擅自调整款项支付比例、拖延支付款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合同终止后的审计工作1. 全面审查工程结算。

审计部门要对工程结算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结算依据的合法性、准确性。

对于高估冒算、虚列支出等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

2. 关注合同纠纷的处理。

审计部门要关注合同纠纷的处理情况,确保纠纷处理结果的公平公正。

对于处理不当、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浅谈国有企业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浅谈国有企业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浅谈国有企业工程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建议摘要:近年来,伴随国家市场经济制度日趋完善,愈多企业及个体将大量资金投入至市场中进行经济建设。

同时,政府部门亦将更多资金投入至工程建设项目中,极大促进国民经济稳步提升,为民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当前,国有企业在开展工程审计过程中会发现诸多问题,必须通过有效的解决方案进行处理和完善,充分发挥工程审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作用,不断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本文对此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国有企业;工程审计;问题;建议1工程审计中发现的问题1.1设计审计的问题图纸设计对工程整体造价的影响非常大,科学合理的设计,有利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但在设计阶段审计时,会发现设计不合理等现象,增加了工程造价。

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时不熟悉施工现场,未结合工程实际进行图纸设计,容易产生因设计深度不够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因过度设计导致项目资金浪费;设计人员专业能力有限,可能出现反复设计也没有达到建设单位的要求,同样造成资金浪费。

另外,国有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如:办公楼、商场、酒店等综合性项目,会涉及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等多个专业,因专业不同,一个整体项目会存在多个设计单位,容易产生各专业施工图设计衔接配合深度不足,导致设计重复或设计缺项等,额外增加了工程造价成本。

1.2施工过程审计的问题(1)施工管理粗放。

有的国有企业缺少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和材料管理等缺少了解。

在施工过程中未及时发现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施工单位在隐蔽工程中擅自减少施工工序或改变施工做法,施工单位擅自变更材料的规格型号或品牌等问题,容易被施工单位蒙骗过关,造成工程材料以次充好、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造价得不到有效控制,给工程质量造成很大隐患,又使工程结算审计难以深入进行。

(2)工程监理单位工作不到位。

国有企业的项目现场多数是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理,但工程监理单位存在不负责任、监督流于形式等情况,如在材料大批量进场报验时,监理单位为加快材料进场速度,容易产生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且报验单不够翔实等不尽责行为,从而造成进场材料的品牌、规格和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设计要求,施工用材质量不达标。

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项目管理建议

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项目管理建议

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项目管理建议加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

国家建设项目实行必审制。

未经审计,建设单位不得全部拨付工程建设资金,待工程竣工结算并实施审计后,按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这一规定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制度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主要表现为:超计划投资部分未重新进行报批;部分工程未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消防设施验收等手续。

(二)招投标活动不规范。

一是该招标的未招标。

如某单位建设的路网工程,对第一段工程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的,而对占总路网路积40%、造价为661万元的延伸段工程却未进行重新招标,直接指定给了原中标施工单位施工。

二是将招标范围仅限于建筑安装主体工程,而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单项工程如暖通工程直接发包;设计、监理、材料采购也不进行招标。

三是部分标底编制比较粗糙。

项目内容不完整,存在漏算、多算现象。

如有个项目由招标单位发统一的工程量清单给各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标底为6 210万元,中标单位中标价为6 080万元。

合同规定在一个月范围内,对工程量清单增减在2%以上的可提出。

但往往由于施工方和建设方技术力量的不对等,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对比中,往往原清单中多算的不提出,而对漏算、少算的则提出。

结果对比工程量清单后,工程造价提高1 800万元,在施工合同6 08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补充施工协议1 800万元,并以此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工程量核对时,建设单位一般是委托原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的中介造价公司核对,工程量清单核对与编制清单标底只收取一次费用,既无编制粗糙致使误差大的惩罚措施,也无节约造价工程量精确有奖励措施,致使建设方在工程量清单的核对过程中处于弱势、信息不对等的地位。

另外标底中有的对一些关键数据不敲死,暂定价项目较多,留有活口。

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难点及建议

国有企业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难点及建议
3 .结 算 审 核 结 果 与 结 算 审 计 结 果 差 异 的 处 理 遥 政府投资项目中袁为了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尧监督财 政资金合理使用袁 同时也为了避免结算审核结果与审 计机关审计结果不一致时被问责的情况袁长期以来袁很 多地方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将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 结算依据袁 并要求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中加 以约定袁 有的地方由审计机关代替建设单位承担结算 审核的职责袁 以审计结果直接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 据遥 由于政府投资项目投资额大尧建设周期长袁且项目 完工后需较长的等待期完成竣工决算审计袁 施工企业 长时间拿不到工程结算款袁 不仅增加企业自身财务负 担袁 而且影响对材料尧 设备供应商及农民工的款项支 付袁施工企业反响强烈遥 从法理的角度看袁 工程款结算是发承包双方横向 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袁 结算应以双方意思 自治为原则曰 而结算审计是审计机关对建设单位的纵 向的行政监督袁行政管理介入民事关系袁应当由当事人 自 愿 明 确 授 权 袁 不 宜 由 地 方 性 法 规 强 制野 一 刀 切 冶 式 作 出规定遥 因此袁在市场经济深入人心及政府治理水平不 断提高的背景下袁 审计机关并没有对具体交易行为进 行定价的权力曰行政管理行为如果直接介入市场交易袁 实际上是以行政定价代替市场定价袁 损害了自愿尧公 平尧 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遥 为 此 袁 2017 年 6 月 袁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法 工 委叶 关 于 对 地 方 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 依 据 有 关 规 定 提 出 的 审 查 建 议 的 复 函 曳渊 法 工 备 函 也 2017页 22 号冤 明 确 院野 地 方 性 法 规 中 直 接 以 审 计 结 果 作 为竣工结算依据和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合同 中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规定袁 限制了 民事权利袁超越了地方立法权限袁应当予以纠正遥 冶接 着 袁 国 务 院 法 制 办 公 室叶 关 于 纠 正 处 理 地 方 政 府 规 章 中 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的有 关 规 定 的 函曳渊 国 法 秘 备 函也 2017页 447 号冤 要 求 袁 对 地 方 性法规中直接规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袁或 者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要求以审计 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条款进行清理遥 随后袁云南尧 宁夏等直接删除了相关地方规章中涉及此项内容的表 述 曰 北 京 尧 上 海 尧 安 徽 等 将 原野 应 当 以 审 计 结 果 作 为 结 算 依 据 冶 修 改 为野 可 以 以 审 计 结 果 作 为 结 算 依 据 冶 曰 宁 波 等 地则要求对资金投入大尧 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投资项 目 在 竣 工 结 算 前 由 审 计 机 关 先 行 审 计 遥 2020 年 2 月 袁 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

建设项目审计:我们发现8大类问题 (附审计建议)

建设项目审计:我们发现8大类问题 (附审计建议)

建设项目审计:我们发现8大类问题(附审计建议)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一、建设项目管理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综合我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投资建设项目在管理建设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超概算投资较为突出有的项目本身设计深度不够,概算粗略,中途变更多。

有的承包商采用先低价中标,然后通过中途改变设计来实现其利润,导致决算超概算,工程造价失控。

也有的建设单位少批多建、擅自提高建设标准等。

如某区去年已完成的四个项目,批准投资6218万元,实际完成11167万元,平均超概算80%,有两个单位分别超过批准概算一倍以上;某行政机关业务大楼工程批准概算5500万元,由于在建设过程中提高建设标准,将网络智能化升级,空调系统改为变频空调,国产电梯改为进口电梯,室外改用园林化等,实际完成投资(扣除办公家具等概算外投资)6781万元,超概算金额1281万元;某县新桥北路改造项目批准概算896万元,实际完成1478万元,超概算582万元。

(二)招投标活动不够规范一是该招标的未招标,二是招标范围主要在建筑安装工程,而对符合招标要求的设计、监理、大宗材料采购和设备及一些配套附属工程直接发包。

如某市2004年已审计完成的六个建设项目中,普遍存在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主体工程都较好地实行了公开招标,但附属工程、增加工程[各类审计方法案例报告模板关注公众号内审网可查阅获取,内审网]等多数单位未进行公开招标,往往作为主体工程的延续,由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延续施工,有的附属工程或增加工程的投资额远远超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数额限制。

勘察、设计、监理实行公开招标的,更是凤毛麟角。

(三)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导致竣工决算时引起争议如我们在对一工程审计时发现:建设单位与中标人在室内装饰工程订立的合同在工程价款结算方式上违背了招标文件。

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其在投标报价说明中明确:“本工程施工采取包施工,按投标报价一次包死的方式。

合同签约前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审计论文-会计论文

合同签约前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审计论文-会计论文

合同签约前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审计论文-会计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引言由于合同是联结企业横向经济往来的纽带,是合同双方履行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为了对企业正在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过程监督,许多内部审计机构都开展了合同签约前审计,旨在有效开展事前、事中审计。

但在实践中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合同签约前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1.1 内部审计的性受到挑战开展合同签约前审计,内审部门便拥有了是否签订合同、是否给予结算的实际操作权,这无疑使审计部门承担了运营责任。

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明确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应保持性,不应承担企业运营责任。

否则,不但其审计行为无效,工作成果不被外界认可和利用,也会直接危及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2 缺乏规范的审计操作流程和评价标准,审计质量难以提高虽然合同签约前审计方案规定了审计方法和重点,但操作性不强。

由于审计依据不充分,审计行为不规范,导致审计结果缺乏科学性和权威性,审计质量和效果良莠不齐。

1.3 对合同的最终裁判权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由于内审开展合同签约前审计得到了公司管理层大力支持,并被授予充分权利,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上注明最终结算价款以审计部门的审定价为准。

这一条款究其实质是条款,违背了合同签订公平、公正原则,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

1.4 审计人员知识技能、胜任问题备受质疑企业经济合同类别繁多、牵涉的经济事项千差万别,触及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专业性非常强。

一般来说,能参与合同审批的部门基本是其业务主管部门。

唯独审计部门对所有类别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审批,其胜任能力一直备受质疑。

2 存在问题原因分析2.1 内部审计的性在国内普遍不受关注是因从内部审计出现和发展的背景看,性是内部审计的生命线,内部审计应始终强调第三方立场。

但长期以来,我国大多数企业不重视内部审计的性。

其后果是审计职责不清,审计部门经常被看作一个职责大而全的业务部门,忽视了审计是管理的再管理、监督的再监督。

合同管理:3方面审计建议

合同管理:3方面审计建议

合同管理:3方面审计建议笔者在审计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经济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合同签订较随意。

部分合同内容不完善,对具体事项约定不明确,无签订日期,对未达事项无奖惩措施,对标的物数量、质量标准、价款计算及支付方式不明晰。

有些合同的签订未经集体讨论,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为了完善支付手续,甚至出现同一事项签订多份合同,部分合同先履行后签订,丧失了合同签订的意义。

对合同履行情况缺乏动态管理。

出租、出借等收入未及时收取到位,资金结算未按合同约定的进度付款,未按要求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合同未达到预期绩效。

部分项目在合同完成后闲置或收效甚微,未能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形成损失。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建议:一是完善内部制度,提高管理意识。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归档制度、台账制度。

明确合同管理岗位、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对项目合同进行全面、统一管理,包括严格控制合同的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明确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程序和责任;加强对合同档案的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建设项目资料,做到全面完整。

二是规范合同实质,前移风险防范。

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公开公平择优选择合同主体;加强对合同主体资格、资质等级、履约能力、社会信用等条件预审,防范合同履约风险;充分做好可行性研究,针对项目绩效设定可量化具体指标和预期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便于清晰界定资金适用范围;合同尽量使用标准合同文本,加大对工期、质量等方面的关注,做到质量有要求、数量有规定、工期有限制、计价有标准等等。

三是全过程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拟定、签订、履约全过程监督检查,加强合同的变更、解除管理,合同在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履约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

重点关注各阶段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强合同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经济事项管理质量。

国家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范文

国家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范文

国家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范文合同管理是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经济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契约。

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和好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

四川省资阳市审计机关发现,目前国家建设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一、忽视合同签订工作,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签订前不认真研究合同条款,为了省事,将合同的草拟权拱手让给承包商,使得让其牵着鼻子走。

二、对合同文件缺乏统筹策划,文件内容相互矛盾。

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条款不全、内容不详细,文字表述不准确,从而容易产生合同纠纷。

如某地税所的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工程内容为:“甲方暂按现有设计施工图标示土建工程部分的工程内容承包给乙方施工修建”;承包价格“暂按土建部分计算为元/m”。

这类不确定的词语极易产生合同纠纷。

三、有的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在合同中订立不合理的或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的条款。

对合同中必须签订的条款,如材料价格,人工单价调整等问题,故意不签、少签,给以后的市场价格定价留出了余地。

如某工程指挥部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部分主要材料价既高于省造价站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也高于当地市场价。

四、有的小工程或零星工程甲、乙双方口头协议,导致结算分歧严重。

某医院的零星工程因甲乙双方事先未签订协议,工程完工后乙方报出的结算造价与实际造价相差甚大,双方分歧很大,多次争议未决。

后经审计组实地勘测和对材料价格的调查核实等,工程造价审减率达56。

鉴于上述情况,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和领导。

审计部门建议:一、规范签订合同的程序,严格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操作,实施“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

二、建摘自《我要公文网》设单位对签订合同的内容应引起足够重视。

签订合同要规范,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合理、明确,对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质量要求和付款方式等表述要准确、清楚,减少不确定因素。

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审计报告

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审计报告

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审计报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审计报告一、引言合同是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书,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

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问题,导致合同无法有效履行,造成经济损失甚至纠纷。

针对这一现象,我们进行了一次关于合同履行中问题的审计,并制作了本报告,旨在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

二、审计范围本次审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签订过程是否规范2.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3. 合同履行结果的评估三、审计发现1. 合同签订过程存在问题在审计中我们发现,一些合同的签订过程存在问题。

有些合同未经合规程序审批,有些合同未经必要的法律审核,导致合同的有效性受到影响。

建议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审查合同内容,确保规范合法。

2. 合同履行中存在合同方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合同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行为。

有些合同方未按时完成工程,有些合同方提供次品货物,有些合同方未支付款项等。

这些违约行为严重影响了合同的有效履行,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合同履行结果评估不规范在审计中我们还发现,一些合同的履行结果评估不规范。

有些合同未进行及时评估,有些合同未能达到合同标准,有些合同结果评估不客观等。

建议在合同履行后要及时进行结果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合同条款,以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

四、改进建议1. 完善合同签订程序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充分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合法性,避免合同签订过程中出现问题。

2. 加强合同履行监督建议企业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确保合同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及时发现并处理违约行为,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

3. 规范合同履行结果评估建议企业制定完善的合同履行结果评估制度,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及时调整合同条款以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

五、结论第二篇示例: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审计报告一、审计目的合同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有助于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合同签订不规范审计建议

合同签订不规范审计建议

合同签订不规范审计建议The issue of signing contracts without proper auditing is a common problem in many industries. 合同签订不规范审计建议很多行业存在着签署合同时没有进行适当审计的问题。

This can lead to various risks and uncertainties for both parties involved. 这可能会给双方带来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

Therefore, it is essential to address this issue proactively to avoid potential pitfalls in the future. 因此,积极解决这一问题是至关重要的,以避免未来潜在的陷阱。

From a legal perspective, signing contracts without proper auditing can lead to legal disputes and complications. 从法律角度来看,签署没有进行适当审计的合同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和复杂性。

Without a thorough audit, it is challenging to ensure that 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valid and enforceable. 没有进行彻底审计,很难确保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在法律上是有效和可执行的。

This can create loopholes that may be exploited by either party, leading to conflicts and disagreements down the line. 这可能会为任何一方利用制造漏洞,从而导致冲突和分歧。

关于工程合同的审计建议书

关于工程合同的审计建议书

致:尊敬的XXX公司领导关于工程合同的审计建议书尊敬的领导: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风险。

为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提高企业效益,特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加强合同签订环节的审计1. 完善合同签订流程:企业应建立健全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合同签订的权限、程序和责任。

对于重大工程合同,应实行招标制度,确保合同签订的公开、公平、公正。

2. 加强合同内容审核: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特别是对于合同价款、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要逐一审查,避免出现模糊不清、不一致或漏洞。

3. 重视合同风险评估: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波动、政策法规变化等,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二、加强合同履行环节的审计1.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机制:企业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符合合同约定。

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 强化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企业应加强对工程计量的管理,确保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在支付工程款项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支付,防止超付、早付现象发生。

3. 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程序进行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应及时与对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确保合同权益不受损害。

三、加强合同结算环节的审计1. 严格工程结算审核:企业应加强对工程结算的审核,确保结算依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准确性。

对于结算中的疑问和争议,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2. 加强审计监督:企业应定期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

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书

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书

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书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书主体信息:甲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审计建议:一、各方身份:乙方为出售商品/服务的销售方,甲方为购买商品/服务的买方。

二、权利: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及时支付商品/服务货款。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及时交付商品/服务。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条款履行约定的义务,保证商品/服务的质量、规格和数量。

4.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条款履行约定的义务,保证商品/服务的及时交付、质量、规格和数量。

三、义务:1. 乙方应及时交付规定的商品/服务。

2. 甲方应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商品/服务货款。

3. 乙方应保证出售的商品/服务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

4.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收货并确认商品/服务,提出合理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异议。

5. 双方应遵守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款。

四、履行方式: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商品/服务,并配合甲方进行验收。

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商品/服务货款,并配合乙方进行验收。

3. 商品/服务交付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和产品描述。

4. 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权利义务,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执行。

五、期限:1. 商品/服务的交付时间、数量及质量应根据合同约定。

2. 如因双方协商需要延期,应在合同变更协议中约定,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六、违约责任:1. 如合同约定履行迟延或未履行,则无论系乙方或甲方原因,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合同的解除须经乙方和甲方书面一致认可,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遵守法律法规:双方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以上为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书,各项条款符合中国相关法律要求,希望甲方和乙方能够认真阅读,并签署该合同。

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

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

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甲方身份:乙方委托审核机构;乙方身份:被审核机构。

2.2 甲方权利:享有乙方支付的酬金;乙方权利:依法执业、合法经营、获取合理报酬。

2.3 甲方义务:对乙方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乙方义务:按照审核规范、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制度履行职责。

2.4 甲方履行方式:提供必要的业务资料和信息;乙方履行方式:根据需求进行审核。

2.5 期限: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条款。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适用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应严格遵守和执行,如有违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4.1审核机构拥有对受检单位的抽样检查权,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核实并做出报告。

4.2 受检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并全面配合审核工作的开展。

4.3 审核结果必须真实客观,不得篡改,不得泄露给非本合同约定的第三方。

4.4审核报告应当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由审核机构签署,受检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4.5 双方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与可执行性。

六、其他6.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双方约定执行。

6.2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和解除。

6.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合同签订不规范的审计建议,望甲乙双方认真执行,确保合法合规。

工程合同签订审计建议

工程合同签订审计建议

工程合同签订审计建议一、明确合同主体资格在进行合同签订前,首先要对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

确认合同双方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

这是确保合同有效性的基础。

二、核实项目信息详细核对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地点、规模、设计标准、预算金额等。

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与实际项目相符。

三、审查合同条款仔细审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于工期、质量、价款支付、变更处理、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确保条款明确、合理,不含有模糊不清或可能导致争议的表述。

四、评估风险因素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包括施工难度、环境保护要求、安全生产责任等。

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对策略。

五、确认质量保证措施审核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包括材料采购、施工工艺、验收标准等。

确保有明确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追溯机制。

六、检查支付条件检查合同中关于工程款项支付的条件,包括支付方式、时间节点、延期支付的利息等。

确保支付条件公平合理,符合行业标准。

七、了解法律法规要求了解并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不违反国家的强制性规定。

八、协商解决争议的方式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这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双方能够依据约定的方式快速解决问题。

九、完善附加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增加一些附加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归属、工程保险等。

这些条款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十、专业法律意见在合同最终签订前,建议征求专业法律顾问的意见,对合同的法律效力和潜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建设项目审计中一些常见的问题

建设项目审计中一些常见的问题

建设项目审计中一些常有的问题跟着我国经济局势日异月新的发展,固定财产投资迅猛递加,基础设备建设逐渐完美,财政性资本在整个固定财产投资中发挥着不行代替的作用。

在建设项目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对基本建设项目和基本建设投资活动进行监察、评论和鉴证,并提出改良和增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建设性建议。

作为一名工程审计人员,参加好多建设项目的完工决算审计,发现建设项目审计中常常出现以下的违规违纪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工程决算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亲身利益,在编制过程中,因为编制人员所处的地位、目的、立场不一样,自己的工作水平也有很大的差别,致使工程价款出现必定程度的误差。

工程价款不真切问题是建设项目完工决算审计中最典型的问题。

造成多计工程价款的原由,一方面是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决算知识认识较少、不可以对建设工程决算进行有效监察的状况下,采用多计、重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和取费,以次充好、提升资料价钱等手段,高估工程决算造价,另一方面,建设、监理等单位没有尽责尽责,造成现场签证等资料不可以客观反应工程实行过程的真切状况;此外,施工单位顾忌决算审的太紧,决算中加大水分多报的可能。

二、隐蔽工程存在问题许多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饰的工程。

因为隐蔽工程完工以后没法看到,并且施工单位、甲方代表以及监理人员都清楚的知道,即便未来审计时,审计人员有所思疑,也只好选择适合的点取样抽查,不行能全面开挖以求考证,所以施工单位抱有侥幸心理,尽可能在隐蔽工程上做文章。

同时,甲方代表以及现场监理假如立场不坚定,经不住金钱和物质的迷惑,就会在假的隐蔽资料上署名,给审计工作增添必定的难度。

如审计人员在对某水利工程决算审计时,发现某标段谨防工程签证土方26000 立方米,实质现场勘探时发现该渠道谨防宽度一侧只有 1 至 2 米,并且大部分谨防土方为老土,说明该段未发生土方挖运,新土谨防也只比旁边的田地超出 1 米,就是按所有挖土方计算,土方工程量只有15000 立方米,审计人员发现该疑点后,采纳检查邻近村民和运土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等资料,与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交流,最后在审计人员提出的有力凭证眼前,被审计单位认同了多计的土方工程量 10000 余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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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计建议范文
合同管理是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经济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经济契约。

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和好坏,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

四川省资阳市审计机关发现,目前国家建设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
一、忽视合同签订工作,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签订前不认真研究合同条款,为了省事,将合同的草拟权拱手让给承包商,使得让其牵着鼻子走。

二、对合同文件缺乏统筹策划,文件内容相互矛盾。

合同内容过于简单,条款不全、内容不详细,文字表述不准确, 从而容易产生合同纠纷。

如某地税所的办公综合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承包工程内容为:“甲方暂按现有设计施工
图标示土建工程部分的工程内容承包给乙方施工修建”;承包价格“暂按土建部分计算为元/m”。

这类不确定的词语极易产生合同纠纷。

三、有的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在合同中订立不合理的或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的条款。

对合同中必须签订的条款,如材料价格,人工单价调整等问题,故意不签、少签,给以后的市场价格定价留出了余地。

如某工程指挥部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部分主要材料价既高于省造价站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格也高于当地市场价。

四、有的小工程或零星工程甲、乙双方口头协议,导致结算分歧严重。

某医院的零星工程因甲乙双方事先未签订协议,工程完工后乙方报出的结算造价与实际造价相差甚大,双方分歧很大,多次争议未决。

后经审计组实地勘测和对材料价格的调查核实等,工程造价审减率达56 o
鉴于上述情况,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和领导。

审计部门建议:
一、规范签订合同的程序,严格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操作,实施“阳光工程”,避免暗箱操作。

二、建
摘自《我要公文网》设单位对签订合同的内容应引起足够重视。

签订合同要规范,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合理、明确,对合同价款调整、设计变更、质虽要求和付款方式等表述要准确、清楚,减少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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