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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协议(TermSheet)的法律效力解析

意向协议(TermSheet)的法律效力解析

意向协议(Term Sheet)的法律效力解析从既往经验上看,意向协议对于交易进程的影响价值曾经一度被高估,之后又回落以至于沦于随意。

如今红杉与币安的纠纷至少再次表明:意向协议终究是一份严肃的法律文件,而不是废纸。

作者:刘明俊,策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近日有报道:红杉资本与币安因为排他期条款纠纷闹上法庭.2021年8月份,红杉与币安签署意向书(Term Sheet),其中约定,红杉计划按照5亿元前估值对币安进行;双方将在6个月的排他期内,进一步谈判确认融资细节.此后,币安接触了另一家者IDG资本,后者愿意以更高估值进行。

红杉认为币安违反了排他条款。

随后红杉向法庭申请,禁止币安与其他者开展融资谈判。

股权纠纷已经很多,但因意向书引发的纠纷仍属少见。

基于本案,有几个问题可供商讨.一、意向协议效力如何意向协议一般是投融资双方就交易关键条件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其主要条款内容包括:目标估值、投额、董事会席位和投票权、人主要权利、期权计划、保密责任和排他期,等等。

这些内容都将反映在最终的正式协议之中。

大部分情况下,除了保密责任、排他期和法律适用(司法管辖权)等少数特定条款,意向协议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达成此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为双方后续交易细节谈判确定框架,以免双方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意见分歧过大,最终达不成一致浪费时间。

二、违反意向协议有什么法律责任意向协议大部分内容没有法律强制约束力,因此,即便违反,也不会产生什么法律责任。

但如果是违反保密责任或排他期等具有强制约束力的条款,则会产生法律责任。

在红杉与币安的纠纷中,红杉向法庭申请了,禁止币安跟其他者进行谈判,并获得法庭批准。

从这个情况可以看出:红杉与币安签署的协议约定了适用法律管辖,基于此管辖背景,是违约导致的法律后果之一。

如果是适用地区法律,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XX可以根据一方申请而禁止另一方作出一定行为。

不过从司法情况看,诉讼制度的适用范围有限,而且只在纠纷等领域相对适用较多,在股权纠纷领域适用较少。

Termsheet概要

Termsheet概要

股权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方拟对公司(投资方和公司定义见下文)进行股权投资,故各方特于【】年【】月【】日拟定本框架协议,就涉及股权投资的相关条款做出陈述。

本框架协议所承载之条款只作为进一步调查和谈判的基础,各方同意根据本框架协议的内容最终确定和签署相关交易文件;除保密条款、排他性条款,费用与税收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具有约束力。

•公司转让、授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主要知识产权;[注: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例外情形,各方可以在最终交易文件中再行确定体现]•单笔对外投资超过100万元;•年度财务预算之外的,其他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支出;•单笔人民币20万元以上诉讼、仲裁的提起及和解;•年度预算外公司资产(指账面价值单笔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资产的购置,承租,转让,出租等各种形式的处置;•为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保证或者抵押、质押等);•将改变或变更任何股东的权利、义务或责任,或稀释任何股东的所有权比例的任何诉讼或仲裁;•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以及采纳或修改标准雇佣合同或高管福利计划;•批准公司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以及对公司年度预算进行20%以上的更改;•超过年度预算20%之外的公司新的债务融资计划;•为任何员工或管理人员做出超过30万元的补偿;•批准或发行公司(包括其子公司)的股票,可转换证券或期权;•采取任何员工股权激励计划,或批准对公司高级管理层薪酬及奖励计划进行重大更改;•任何股息的支付或其它分配的宣派,及公司股息政策的任何改变;•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的方案;•公司的上市计划,包括中介机构的聘用、上市时间、地点、价格等;•启动任何结束公司运作的程序(包括任何"清算事件");•任何关联交易;•对公司尽职调查结束后投资方认为应增加的其它事项。

[同时,各方同意,审议如下事项时,投资方及其委派的董事应当投赞成票:1.现有股东对外转让合计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的股权(该等比例随公司后续调整一并摊薄);2.如投资方不参与后续的某一轮融资安排,且就该轮融资安排,投资方在该轮融资后IRR>=【】%;IRR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Term Sheet常见条款解析:11个关键点,否决权不要随便给投资人

Term Sheet常见条款解析:11个关键点,否决权不要随便给投资人

Term Sheet常见条款解析:11个关键点,否决权不要随便给投资人1.“本轮融资投资后估值[x]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包括[x]%的员工期权),投资人投资[x]万人民币或等值美元,获得[x]%的股权。

”在这个过程中,创业者需要搞清楚两个问题:估值是投资前估值是投资后估值?简单举个例子,如果按投前估值2000万计算,投资人投资500万,占到的比例就是20%。

而如果按投后估值2000万计算,投资人投资500万,占到的比例就是25%。

投资估值包不包括员工期权?如果投资条款中写明包括员工期权,以上面那个投资人投500万占20%股份为例,假设员工期权有10%,那就意味着融资后创始团队占股只剩70%。

如果条款中写明不包括员工期权,那融资结束后创始团队还剩80%,员工的期权池可以由创始团队和投资人共同协商稀释。

2.“一旦发生公司清算事件,投资人有权优先从可分配款项中获得投资本金加上年[*]%的内部收益率,剩余的全部所得款项按比例分配给所有股东。

”投资人的优先清算权具有参与型和非参与型两种类型,前者对投资人有利,指在清算时,投资人在有限拿走自己的那部分款项后,还有权利参与之后所有股东的分配,上面的条款就是这种类型。

后者对创业者有利,指投资者拿走优先额后,不再参与之后的分配。

在争执不下时,现在普遍会采取一些折中的方案,例如设置“如果投资人直接按照股权比例来分配剩余资产时,收益已经超过投资本金的[x]倍,就不再参加剩余资产的分配”这样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清算”并不仅仅是指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投资人的优先清算权也适用于公司出售,公司控制权变更,包括股权、资产出售等情形。

另外,一些强势的投资人会要求具有强制清算公司的权利。

如果Term Sheet中有提及,投资方有权利在公司团队出现重大或恶意违约行为时,要求强制清算,但这种权利的要求在种子和天使轮投资中不太常见。

3.“如果公司未能在投资完成后[]年内实现合格IPO并上市,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赎回全部或部分股份。

十大主要条款让你轻松攻破VC的Term_sheet防线

十大主要条款让你轻松攻破VC的Term_sheet防线

十大主要条款让你轻松攻破VC的Termsheet防线“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的第一个译者,要么是英文水准还不过三级,或者肯定是个对投资一窍不通的家伙,他(她)怎么会把Venture Capital(创业投资)错误地翻译成“风险投资”呢?!投资就是去买“security”,怎么会是去投“风险”呢?这个文不对题的错误翻译,天晓得误导、误伤了多少天真的创业者!VC大概要算是投资行业中最“牛逼”的一族职业投资人,好像西点军校出来的陆军士官,绝对不是吃素的,岂能被人轻易地忽悠得了?为了确保每一项投资的“绝对安全”,VC在创业者前面架设了两道固若金汤的防线:“Termsheet”和“尽职调查”,用个形象的说法,一条像是“诺曼底防线”,另一条像是“马奇诺防线”。

好,先来看第一条“诺曼底防线”:Termsheet前来向VC伸手要钱的创业者们,当你从VC的手中接过了他起草的“Termsheet”的那一刻,请你接受我作为一个创业老大哥的衷心祝贺:你融资的“死亡行军”正式开始了第一个伟大的突破,诺曼底登陆战的信号弹终于腾空升起了!不过你是否能成功躲过“奥马哈长滩”上的枪林弹雨,最终安全和盟军会师,咱们还得拭目以待。

Termsheet也就是“意向书”的意思。

但是Termsheet的厉害之处,就是这份没有任何法律效应的文件,却涵盖了一个投资案中的所有关键性条款,严格限定了你和VC的利益关系、股权分配、投资额度、购股认价、注资条件、投资监管、业绩指标……等等。

不越过Termsheet这条防线,你是休想融到VC一分钱的。

有关Termsheet的一部分内容虽然以前曾经博过了,不过今天你就把我当作你的铁血兄弟,和你坐在VC的谈判桌旁对你悄悄地说说耳语吧。

好吧,让我们来看看VC丢在你面前的Termsheet上有些什么主要条款?你该如何在谈判桌上脸不变色、坦然应付?1、优先股东(PreferredShareholders)VC通常不愿意占公司的大股,而是希望让团队在公司里有足够的股份,这样团队才会有足够的动力200%地努力工作、去创造财富。

外资PE投资协议条款(TermSheet)的法律解析[转]

外资PE投资协议条款(TermSheet)的法律解析[转]

外资PE投资协议条款(Term Sheet)的法律解析邹菁张蕾引言伴随国内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下称“PE”)的快速发展,如何理解、借鉴并适时运用外资PE在投资时常用的协议条款清单(下称“Term Sheet”),作为本土PE股权投资时的投资工具和投资策略,是摆在诸多国内PE合伙人面临的问题。

外资PE通常采用的Term Sheet中折射出外资PE的投资理念、投资金融工具和其投资风险控制原则,是从无数项目投资后累积的经验,值得研究与借鉴。

针对Term Sheet的主要内容,笔者拟作简要法律分析,以供大家共同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Term Sheet所谓投资Term Sheet是外资PE在对企业有初步投资意向之后,与企业就可能达成的投资交易所作的原则性规定,也是双方之间未来将签订的正式股份认购协议(Share Subscripti on)的主要条款。

企业在接受Term Sheet前还有相互协商的余地,一旦接受了Term She et,就意味着双方就投资条件已达成一致意见,Term Sheet构成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此后再签署股权认购协议时不能再更改。

Term Sheet签署后外资私募股权基金对被投资的企业将进行详尽的尽职调查,包括业务、法律、财务各方面的尽职调查。

如果调查结果满意,双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认购协议后,私募股权基金依约进行投资。

Term Sheet包括了诸多条款,本文把这些条款分成三部分进入条款、公司治理条款和退出条款逐一进行解析二、Term Sheet中的进入条款(一)投资金融工具条款投资金融工具条款是私募股权投资协议的基础条款,决定了外资PE进入的方式,和进入后的地位和身份。

投资金融工具的安排既要适合被投资企业将来的发展,又要尽量降低外资P E本身的资金风险。

根据对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偏好以及与被投资企业的协商情况,外资PE 一般选择两类投资工具。

一类是股权投资方式,常用的金融工具是优先股。

Term Sheet_阅读材料(注解)

Term Sheet_阅读材料(注解)

[阅读材料编者按:
1.投资条款的意义:反应已有的谈判成果、商业共识,奠定关键条款的基调,避免在后面起草文件的过程
中出现重大分歧。

2.本阅读材料中的解读偏向于公司和创始人的立场。

3.带领大家基本解读投资条款的原因-条款各色名目林立,别称很多,为大家做个逐条梳理和初步解读,
以便在交易文件中遇到时能够临场不怯。

4.所有材料已经过脱敏处理,且取得来源者的同意。

]
本投资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是在投资方与被投资方在前期初步了解和接触基础上,达成的意向性条款,以作为双方进一步工作的基础。

本意向书旨在概述投资协议中的主要意向性条款,除下述“保密与承诺”、“排他期”、“费用”、“适用法律”的条款之外,本意向书对其所涉及事项并不构成有约束力的协议。

本意向书的内容将在其后双方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股东间协议和公司章程中得到体现。

本意向书由各签署方于2015年【】月【】日签订。

(本页以下无正文)
投资意向书
2011年【】月【】日[签字页略]
投资意向书
2011年【】月【】日
附件二A类优先股和投资人的特殊权利。

Term Sheet投资条款解析以及谈判技巧

Term Sheet投资条款解析以及谈判技巧

今天的大纲,大概有这五项。

一个是投资结构条款,第二是资本变动条款,第三是有关企业控制权的平衡条款,第四是投资人的退出条款,第五就是谈一下员工股权几率的方式。

投资结构的条款我刚刚已经稍微提过了,现在几乎是人民币投资的情况特别多,原先是美元投资的时候,当然都是境外红筹竞购VIE的架构,如果你要的是美金的话,那很可能大部分以上的投资人会希望你搭建一个红筹架构。

在境外你会设立一个控股公司,投资人的钱就直接进这个控股公司,这个控股公司会通过股权拥有的方式会直接拥有境内公司,包括可能是你现有的公司或者是另外新成立的公司。

如果是搭建境外结构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工作就是外管局七十五号文登记。

如果各位是境内居民,拿着中国护照在境外持股就要做报备登记,这个登记的流程现在已经非常透明,没有任何问题,只不过时间上来讲有45天到60天的时间,看操作程序。

这个75号文非常重要,如果你的公司在国外上市,中国的法律意见书第一条就是75号文外汇管理局的登记,有一些公司开始的时候没有注意这个问题,75号文没有登记,比如说你在境外上市的时候你揭露条款就是很大的重点,那你CEO跟律师都要花很多工夫跟承销商讲,有很多承销商也可以做很好的承销,但是75号文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没有做会影响海外上市的过程和承销的结果。

上市地的话,我觉得十年前最好的就是纳斯达克跟纽约,现在因为人民币势头很强,很多人民币基金出来,还有香港跟中国关系的互动,现在看到越来越多的案子投资人直接用人民币投或者找到境内合作方直接用人民币来投,看中的就是在中国退出A股或者创业板。

中国A股创业板跟国外的退出,中国的资本市场并不是百分之百的自由化,国内上市要排队,不像在美国,在美国找承销商谈完全是各方的事情,找了律师,你把你要申报的文件放上去,你跟美国证监会谈完之后,证监会也有意见,谈完几轮之后送到证监会基本有一个流程,大概24小时到48小时会自动生效,没有排队期限。

中国目前还有排队期限,就是证监会希望选择哪些公司可以上市的时候,他们有一些,也许是一些政策上的考虑,目的还是要保护广大的投资群众。

投资条款清单(term-sheet)详解

投资条款清单(term-sheet)详解

04 Term Sheet的签署与执 行
Term Sheet的签署流程
初步接触
创业公司与投资人初步接触修改
双方就Term Sheet中的条款进行谈判和修 改,达成一致意见。
条款清单发送
创业公司向投资人发送Term Sheet,包含 投资条件、估值、股权比例等关键条款。
它为双方提供一个框架,以便在尽职 调查和最终协议签署之前进行谈判和 达成共识。
Term Sheet的目的
明确投资意向
通过Term Sheet,创业公司可以 向投资人展示其投资潜力和吸引 力,投资人也可以明确表达投资
意向。
指导谈判
Term Sheet为双方提供了谈判的 框架和指导,有助于双方在签署最 终协议之前达成一致。
竞业禁止
限制关键人员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一定 时间内从事与公司业务相竞争的工作 或创业。
保密协议
要求员工和投资者对公司的商业机密、 技术秘密等信息予以保密,防止泄露。
03 Term Sheet的谈判要点
估值与投资额的平衡
要点一
总结词
在Term Sheet中,估值和投资额是需要平衡的两个关键因 素。
要点二
VS
应对策略
在Term Sheet中明确投资后的权利义务 ,如委派董事、监管企业经营等,同时建 立有效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确保投资 安全。
合同违约风险与法律救济途径
合同违约风险
在Term Sheet中,如双方未约定明确的违 约责任和罚则,可能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 现纠纷。
法律救济途径
在Term Sheet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罚则, 同时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纠纷,确保自 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投资方式
01

风险投资协议(Term Sheet)详解(45页)

风险投资协议(Term Sheet)详解(45页)

风险投资协议(Term Sheet)详解桂曙光突然有一天,投资人对你的公司产生了投资兴趣,于是给你出了一份所谓“投资协议条款清单”(Term Sheet)。

但是,包括你的团队、你的董事会、你周围的朋友在内,都没有人曾经看到过一份Term Sheet,你们都完全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风险投资协议(Term Sheet)详解之一:清算优先权桂曙光优先清算权是Term sheet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决定公司在清算后蛋糕怎么分配,即资金如何优先分配给持有公司某特定系列股份的股东,然后分配给其他股东。

风险投资协议(Term Sheet)详解之一:清算优先权情景一:假如你是第一次创业,你正在寻找风险投资(VC),在经过跟风险投资人漫长的商业计划演示和交流之后,突然有一天,投资人对你的公司产生了投资兴趣,于是给你出了一份所谓“投资协议条款清单”(Term Sheet)。

但是,包括你的团队、你的董事会、你周围的朋友在内,都没有人曾经看到过一份Term Sheet,里面的某个“清算优先权”条款是这样写的(通常是英文):Series A Preferred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eive in preference to the holders of the Common Stock a per share amount equal to 2x the Original Purchase Price……A系列优先股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每股获得初始购买价格2倍的回报……你完全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情景二:假如你接受了上面那份Term Sheet,投资人跟你投资了$2M,给你的投资前估值(Pre-money valuation)是$3M,投资后(Post-money)估值$5M,于是投资人拥有你公司40%的股份。

Term Sheet框架协议

Term Sheet框架协议

Term Sheet (TS)的主要条款1.投资金额:股权比例:投后估值:2.创始人股份的归属和锁定一般是股权分几年内逐步成熟。

严苛的则会要求在上市前不得出售股份。

3.增资权注意:较之下一轮投资人的价格,可以有一定的优惠,也可以同等价。

重点是要控制好投资人行权的期限以降低不必要的稀释和对下一轮投资人的影响。

4.回购权如果公司未能在投资后N年内IPO或出现其它退出不畅的情形时,投资人有权要求公司赎回其全部或部分股份。

赎回价格为投资本金加一定利息。

(真格基金推出的一页纸TS版本中,已经放弃了回购权。

)5.业绩对赌创业者对赌失败时,退还约定的投资款或者支付更多股份;对赌成功,投资人返还给创业团队小部分股份作为奖励。

对赌条件未满足很可能并不全是创业者的责任,一定要分而论之。

不可抗力和系统性风险是需要双方共同负担的。

6.优先清算权注意:投资方也可放弃此权利,即与普通股股东同等参与按比例分配清算的资产。

要注意的是通常触发清算的条件比公司法要更广泛些,泛指会影响投资人权利的所有资本性事项,既包括法律规定的清算、合并、兼并或解散,还包括其他权益变动,比如投融资、分红等等。

7.参与公司治理权。

有权委派一名董事。

8.知情权9.排他期:一般60天10.期权池:两种情况:一、员工期权。

二、董事期权,创业者授予投资人一定的期权,以激励其提供更多增值服务,促进企业的发展。

谈谈TS及投资协议TS(Term Sheet),条款清单,在国内PE多称之为框架协议,通常在正式尽调之前与企业方签署。

TS通常约定了投资的核心条款,在尽调完成之后,投资人与企业方将签署一份更加正式的投资协议。

TS与投资协议,核心要点是一致的,本文即主要谈谈这些要点。

TS及投资协议的逻辑理解TS和投资协议有两个基础要点。

1、TS及投资协议是投资方和项目方为解决信息不对称而设置的一种解决机制。

比如TS中约定,投资的前提是尽职调查结果正常;又比如TS和投资协议中约定,项目方未来数年的盈利目标。

投资条款清单(term_sheet)详解

投资条款清单(term_sheet)详解

购买价和初始估值: 购买价代表投资前全面稀释公司估值人民币【】万元、投资后全面 稀释公司估值人民币【】万元,估值的依据为公司提供的盈利预测 。交割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表附后。 按照业绩调整条款(见下文),初始估值可以向下调整。
解读
1、如何确定合适的融资额及股份作价?
融资额过高 或过低的风 险
如何确定 合适的融 资额及股 价?
案例
法律可行性分析
199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的解答》关于联营保底条款:保底条款违背了联营活动中应当遵 循的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原则,损害了其他联营方和联营体的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确认无效。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 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的除 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点评:优先分红权类似于债权投资的无风险报酬,可视为联营保 底条款,存在约定无效的风险。实践中,可以通过股东补足责任 的安排,实现了股东优先分红权到股东固定回报的过桥。
2、降价融资中的防稀释条款
条款示例
降价融资中的防稀释条款:如果公司发行新的权益证券的价格低 于当时适用的A系列优先股转化价格,则A系列优先股的转换价格 将按照广义加权平均的方式进行调整以减少投资人的稀释。 分类:(1)完全棘轮条款 举例:如果A轮融资$200万,发行200万股A系列优先股,初 始转换比例1:1。由于业绩下滑,在B轮融资时,B系列优先股的发 行价跌为每股$0.5,则根据完全棘轮条款的规定,A系列优先股的 转换价格也调整为$0.5,则A轮投资人的200万优先股可以转换为 400万股普通股,而不再是原来的200万股。

风险投资协议(Term_Sheet)要点解析

风险投资协议(Term_Sheet)要点解析

风险投资协议(Term Sheet)要点解析江苏华成创投基金培训资料之一厚力资本龚大兴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目录1. 风险投资协议(Term Sheet)详解之一:清算优先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什么是清算优先权(Liquidation Preference)?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 不参与分配优先清算权(Non-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完全参与分配优先清算权(Full-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3附上限参与分配优先清算权(Capped-participating liquidation preference)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清算优先权激活:清算事件(Liquidation Event)................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 清算优先权背后的逻辑..........................................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 创业者如何理解清算优先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1优先股是债权(Liability)还是权益(Equity)...........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2 投资人与创业者存在退出利益不一致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4.3 了解投资人要求清算优先倍数的动因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4.4 要仔细研究并跟投资人谈判............................... 错误!未定义书签。

1.5后续融资的清算优先权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term sheet解析

term sheet解析

Termsheet的概念与结构Termsheet的定义Termsheet,又称意向书,或框架性协议,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

Termsheet法律效力对于意向书不能一概的认为无法律约束力或者是有法律约束力,通常按的实际需要而定。

因此,律师往往会在意向书中规定意向书本身或具体条款具有何种法律约束力。

一般会赋予程序性条款法律约束力,实体性条款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程序性条款是指那些直接关涉缔约过程但不在未来合同中反映出来的内容。

实体性条款是指那些未来将成为正式合同条款的内容。

实践中有的意向书甚至包括了未来合同的全部条款。

Termsheet的结构:一般性条款;估值条款;投资者权利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

一般性条款:定义条款、锁定条款、排他性条款、不公开条款、保密条款、有效期限、费用条款、争端解决、提供资料和信息条款、进度条款。

估值条款:初始估值及投资金额、股权比例、估值调整。

投资者权利条款:新股发行优先认购权、最优惠投资者、增资权、反稀释、创始人及管理层股锁定、股息红利分配权、优先受让权/共售权、表决权、清算优先权、知情权/检查权、赎回权、放弃股权的特别权利、拖带权/领售协议投资者保护条款: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不行使某些法定权利、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管理团队组建的参与、员工股票期权、高层管理团队的重大变化、关键人员保险、不离职/不竞争条款、员工知识产权协议、投资者上市安排的责任、关于引入新股东、陈述和保证、投资资金使用、违约行为、主要管理人员费用限制、交割先决条件。

(一)一般性条款1、定义条款2、程序性条款(1)排他性条款(独家协商)协议各方不得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涉及的领域或类似领域上合作。

(2)保密条款本次投资过程中任何一方所获悉的其他方的资料,如该等资料尚未公开发表,则应视为机密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

(3)费用条款该条款规定并购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分担方式或者原则。

09风险投资Term_Sheet详解之九_股利

09风险投资Term_Sheet详解之九_股利

风险投资Term Sheet详解(9):股利(Dividends)作者:ReachVC 桂曙光(本文已刊登在《经理人》杂志“公司金融”专刊,2008年9月)VC给企业出具的Term Sheet中的股利(Dividends)条款,会让很多第一次融资的创业者非常反感和困惑:“VC给我们公司投资500万美元,每年要求投资额10%的股利,也就是50万美元。

可公司每年的利润才多少?这看起来不是股权投资,岂不是成了借贷吗?而且还是高利贷!!!”什么是股利条款风险投资,尤其是专注于早期项目投资的风险投资,通常是期望获得高额的“风险回报”,即所谓“高风险、高收益”。

考虑到投资的成功概率,VC对被投资企业期待10倍(10X)或更高倍数的回报倍数是很正常的。

如果把这种高额回报称之为“大餐”的话,股利只不过是一点“配料”。

至于VC为什么要求股利条款,通常的解释是为了防止所投资的企业发展不好,因此需要通过股利的方式给予一些回报。

Term Sheet中典型的股利条款,或优先股利(preference dividends)条款如下:Dividends: The holders of the Series A Preferred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eive non-cumulative dividends in preference to any dividend on the Common Stock at the rate of 8% of the Original Purchase Price per annum, when and as declared by the Board of Directors. The holders of Series A Preferred also shall be entitled to participate pro rata in any dividends paid on the Common Stock on an as-if-converted basis.股利:一旦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A类优先股股东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每年获得投资额8%的非累积股利,A类优先股股东还有权按可转换成的普通股数量,按比例参与普通股的股利分配。

termsheet解析要点

termsheet解析要点

Termsheet的概念与结构Termsheet的定义Termsheet,又称意向书,或框架性协议,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

Termsheet法律效力对于意向书不能一概的认为无法律约束力或者是有法律约束力,通常按的实际需要而定。

因此,律师往往会在意向书中规定意向书本身或具体条款具有何种法律约束力。

一般会赋予程序性条款法律约束力,实体性条款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程序性条款是指那些直接关涉缔约过程但不在未来合同中反映出来的内容。

实体性条款是指那些未来将成为正式合同条款的内容。

实践中有的意向书甚至包括了未来合同的全部条款。

Termsheet的结构:一般性条款;估值条款;投资者权利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

一般性条款:定义条款、锁定条款、排他性条款、不公开条款、保密条款、有效期限、费用条款、争端解决、提供资料和信息条款、进度条款。

估值条款:初始估值及投资金额、股权比例、估值调整。

投资者权利条款:新股发行优先认购权、最优惠投资者、增资权、反稀释、创始人及管理层股锁定、股息红利分配权、优先受让权/共售权、表决权、清算优先权、知情权/检查权、赎回权、放弃股权的特别权利、拖带权/领售协议投资者保护条款: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不行使某些法定权利、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管理团队组建的参与、员工股票期权、高层管理团队的重大变化、关键人员保险、不离职/不竞争条款、员工知识产权协议、投资者上市安排的责任、关于引入新股东、陈述和保证、投资资金使用、违约行为、主要管理人员费用限制、交割先决条件。

(一)一般性条款1、定义条款2、程序性条款(1)排他性条款(独家协商)协议各方不得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涉及的领域或类似领域上合作。

(2)保密条款本次投资过程中任何一方所获悉的其他方的资料,如该等资料尚未公开发表,则应视为机密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

(3)费用条款该条款规定并购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分担方式或者原则。

风险投资Term Sheet详解(之五):股份兑现(Vesting)

风险投资Term Sheet详解(之五):股份兑现(Vesting)

风险投资Term Sheet详解(之五):股份兑现(Vesting)已有 5036 次阅读2008-06-20 14:18(作者:桂曙光,本文删减版已在《经理人》杂志“公司金融”专刊2008年6月15日发表)VC在决定是否投资一个公司时,通常最看重的是管理团队。

一方面是管理团队的背景和经验,另一方面是保持团队的稳定和持续性。

对于背景和经验,可以通过前期的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得到核实,而兑现条款(Vesting)则是保证团队的稳定性的一个有效手段。

兑现的概念其实并不复杂,一般来说,投资人都希望创始人和管理团队的股份及期权都要4年时间才完全兑现,就是说你必须呆满4年才能拿到你所有的股份或期权。

如果你提前离开公司,根据约定的兑现公式,你只能拿到部分股份或期权。

兑现条款对国内很多尚未融资的民营企业家来说,不是很容易理解。

主要原因是他们的企业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内公司法,他们都不存在兑现问题,因为压根就没有股票和期权,创始人一开始就拥有了按照出资额对应的公司股权比例。

但外资VC在以离岸公司的模式投资时,离岸公司在股份发行和期权授予方面的灵活性,就满足了VC对创始人和管理团队的控制。

什么是兑现条款投资协议中典型的兑现条款如下:Vesting: All stock and stock equivalents issued after the Closing to employees, directors, consultants and other service providers will be subject to vesting provisions below unless different vesting is approved by the majority consent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25% to vest at the end of the first year following such issuance, with the remaining 75% to vest monthly over the next three years. The repurchase option shall provide that upon termination of the employment of the shareholder, with or without cause, the Company retains the option to repurchase at the lower of cost or the current fair market value any unvested shares held by such shareholder.The outstanding Common Stock currently held by XXX and YYY will be subject to similar vesting terms provided that the Founders shall be credited with [one year] of vesting as of the Closing, with their remaining unvested shares to vest monthly over three years.股份兑现:在交割之后发行给员工、董事、顾问等的所有股份及股份等价物将遵从以下兑现条款:发行后的第一年末兑现25%,剩余的75%在其后3年按月等比例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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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msheet的概念与结构Termsheet的定义Termsheet,又称意向书,或框架性协议,指合同双方在缔结正式协议前就协商程序本身或就未来合同的内容所达成的各种约定。

Termsheet法律效力对于意向书不能一概的认为无法律约束力或者是有法律约束力,通常按的实际需要而定。

因此,律师往往会在意向书中规定意向书本身或具体条款具有何种法律约束力。

一般会赋予程序性条款法律约束力,实体性条款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程序性条款是指那些直接关涉缔约过程但不在未来合同中反映出来的内容。

实体性条款是指那些未来将成为正式合同条款的内容。

实践中有的意向书甚至包括了未来合同的全部条款。

Termsheet的结构:一般性条款;估值条款;投资者权利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

一般性条款:定义条款、锁定条款、排他性条款、不公开条款、保密条款、有效期限、费用条款、争端解决、提供资料和信息条款、进度条款。

估值条款:初始估值及投资金额、股权比例、估值调整。

投资者权利条款:新股发行优先认购权、最优惠投资者、增资权、反稀释、创始人及管理层股锁定、股息红利分配权、优先受让权/共售权、表决权、清算优先权、知情权/检查权、赎回权、放弃股权的特别权利、拖带权/领售协议投资者保护条款: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不行使某些法定权利、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管理团队组建的参与、员工股票期权、高层管理团队的重大变化、关键人员保险、不离职/不竞争条款、员工知识产权协议、投资者上市安排的责任、关于引入新股东、陈述和保证、投资资金使用、违约行为、主要管理人员费用限制、交割先决条件。

(一)一般性条款1、定义条款2、程序性条款(1)排他性条款(独家协商)协议各方不得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就本合同涉及的领域或类似领域上合作。

(2)保密条款本次投资过程中任何一方所获悉的其他方的资料,如该等资料尚未公开发表,则应视为机密资料,并负有保密义务。

(3)费用条款该条款规定并购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的分担方式或者原则。

(4)提供资料和信息条款该条款要求卖万及目标公司向买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资料及信息尤其是未向公众公开的资料,以利于买方了解目标公司。

(5)锁定条款在意向书有效期内,买方可依约定价格购买目标公司部分股票或股权。

潜在买方由于担心卖方先发制人,而使自己无法完成完全并购目标公司的目的,于是订立此一条款。

(6)不公开条款该条款要求并购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布并购前,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人泄露有关并购事项的资料或信息,除非法律有强制公开的规定。

(7)有效期限本备忘录自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若届时双方还未正式签署投资协议,本备忘录自动失效,相关各方届时另有约定的除外。

(8)争端解决本协议和最终文件均应受中国法律管轄和解释,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进度条款(二)估值条款1、初始估值具体条款(投资额)一般是规定转让或增资价格股权比例增资前后估值等问题。

2、估值调整(对赌条款)(1)定义:即“估值调整机制”或“对赌条款”,是指投资者与融资者对于企业未来经营绩效的不确定性,暂不争议,而是约定:根据运营的实际绩效调整企业的估值,从而重新划定双方的利润边界对赌协议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

“对赌协议”本质上是一种财务工具,是带有附加条件的价值评估方式,也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期权激励方式。

(2)目的:为了尽可能地实现投资交易的合理和公平,通过一种直接跟利益挂钩的激励与惩罚机制,刺烟始股东或管理层为公司创造更好业绩,带来更大回报;激发公司超常规的快速增长,短期来看,可以帮助公司上市退出.对赌协议并不是双方来争抢同一块既定的蛋糕,而是双方都希望把蛋糕做大,从而使自己拥有的那一份变得更大。

(3)法律规定:对赌协议实际上是一种股东间的协议,法律上并无实质性障碍。

(4)对赌的主要内容目前国内主要是外国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签订对赌协议,与国外对赌协议不同的是,国内企业通常只采用财务绩效条款,而且一般都以单一的“净利润”为标尺,以“股权”为筹码,其区别只是条款的设计。

根据协议条款,投资方通常有三种选择:一是依据单一目标,年的净利润或税前利润指标,作为股权变化与否的条件;二是设立一系列渐进目标,每达到一个指标,股权相应发生定的变化,循序渐进;三是设定上下限,股权可依据时间和限制范围实现变化。

(5)设计对赌条款时需要注意的问题:A、设定合理的企业估值目标作为“动态调整评估法”来评估企业价值,这使得公司管理层更是面临着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双重压力,要避免因对企业未来估值偏高,对风险的评估不够充分,而把对赌协议的业绩目标设定在企业能力范围之外的情况发生,否则将容易引发企业的非理性扩张,导致企业的业绩进一步恶化。

在签订对赌协议时,可以在协议条款中多设计一些盈利水平之外的柔性指标作为评价标准,避免日后巨大的经营压力,B、设定合理的对赌条件企业情况不同,因此需要考虑不同的对赌条件,如蒙牛,永乐案是以股权和控制权相结合作为对赌条件;凯雷案是以股权对价作为对赌条件;雨润案中是以溢价回购作为对赌条件。

(6)对赌的评价:A、解决风险不对称问题并购投资是一种信息高度不对称的资本游戏,具有很高的风险,对赌协议本身只是金融家们设计的一种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不确定性成本和风险的重要制衡器,一种财务工具,实际上是把并购投资中基于信息不对称性的风险转换成了对赌博弈和能否成功行权的对称性风险实现了相对的对等。

B、有效地撼接了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激励共容机制“大赌伤身,小赌怡情”——合理利用规则,实现共赢。

(三)投资者权利条款1、优先认购权(1)定义:指公司发行新股时老股东可按照原有持股比例优先于其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

(2)目的:防止稀释保留认购权利,价格合适时出价;避免引入自己反感的股东。

(3)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份公司:对优先认股权无规定。

一般对增资的控制体现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上,从事上市前项目的投资者来说可以选择在增资时候与现有公司股东签署一份《股东协议》,约定优先认购权,这并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但拟上市企业章程如果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制作,这些内容无法在章程中规定,如果违约,则可能要求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而无法实现认定交易无效的效果,善意第三方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4)具体条款规定:在公司实施合格发行上市或出售之前,公司若增资(包括公司发行普通股可转换货券等代表公司权益的证券)同等价格条件下投资者有优先购买权,且该优先购买权优先于原股东,但以下情况不适用本条款: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期权计划;或合格发行上市。

2、认股权(1)定义:是指投资人在未来确定时间按照一定价格购入一定数量公司股份的权利。

即目标公司赋予投资人一项购入公司股份的期权,投资人可以凭借购股权在未来确定时点按照预先设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

(2)目的:锁定一部分未来利益;实际即是一种获利手段,又是一种风险控制手段,投资人把较大的投资额拆分为两部分,后一部分审慎判断后可以投入也可以放弃,所以可以表现为有条件的分期出资。

(3)法律规定:对认股权没有规定。

因此可以通过股东之间约定实现目的.法律上需要解决两个问题:股东通过增资决议,同意按照投资人提出的价格和数量进行增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具体条款:投资者可以再行以人民币万元追加投资获得增资权行使后公司%的股权,(享有与本意向书中投资者享有的各项股东权利,这些股份的购买价应根据本意向书规定的业绩调整条款和反稀释条款进行调整)。

该增资权的行使不应附带任何实质性条件,可以在交割后的任何时间行使,直至交割后的年,或合格发行上市或出售,以较早者为准。

3、创始人股、管理层股锁定(1)定义:指投资人要求创始人或管理层所持的公司股权或股份必须在一定时期内锁定,不得特让。

(2)目的:把创始人锁定在公司,防止其套现后轻视公司利益锁定管理层和创始人可以在公司上市后,起到支撑股价作用,(3)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月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特让。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因此可以借助这一条款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条款作出其他限定。

(4)具体条款合格发行上市或出售完成前,原股东及创始人、公司管理层成员及其直系亲属(若有),未经投资者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任何形式的股权,并且不得将该等股权用于任何形式的质押、担保或出借。

4、优先受让权/共售权优先受让权(1)定义:是指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目的:保留一次出价的机会;防止不愿意见到的股东轻易进入公司。

(3)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设计时注意要点:对内对外转让股权都需要投资者同意,且投资者具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特让(即自由转让股份原则)此系强制性规定,股东约定只有对内效力。

共售权(1)定义:指普通股股东如欲转让股票,优先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以普通股形式和同价优先出售给买方。

(2)目的:在创始股东想跑的时候有个跟着跑的机会;多一个退出的机会,可及早表现一部分。

有限贡任公司: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出特别约定。

(工商章程标准化问题)股份公司:股东之间约定,共售权只能是股东之间的债务性义务,如果违反约定,只能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条款:若经投资者同意,原股东计划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其全部或部分持有股权,则应赋予投资者如下权利:(i)以计划出售的同样条件购买股权的优先受让权,以及(ii)以拟受让人提出的同样条款共同售卖股权的共同出售权。

除法律有禁止性规定外,投资者股权的转让不受限制,如果法律有规定,要求投资者股权的转让受其他胶东的优先受让权限制或其他限制,其它股东问意预先给予投资者股权的转让法律所要求的同意或豁免优先受让权及其他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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