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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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13

•【字号】呼政办字〔2020〕57号

•【施行日期】2020.10.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

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0年10月13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贸(海鲜)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创建文明、有序、卫生、安全的市场环境,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针对不同农贸市场的现状,分类施策,分步推进,进一步规范市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经营管理,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提高消费服务水平,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消费需求,努力打造品质首府、幸福首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农贸市场按照《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DB1501/T0002-2020)》要求全部整改达标,实现标准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市场及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市四区在完成现有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每个区再建设一个高标准示范性农贸市场,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监管部门监管效能,实现智慧管理、产品追溯、风险管控、信息共享。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全力推进农贸市场管理。

各区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全力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督促、指导农贸市场改善经营条件,实施标准化建设管理。鼓励、扶持农贸市场做大做强,建立高标准的示范性农贸市场。

(二)明确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农贸市场协同监管。

明确农贸市场各监管部门责任,加强农贸市场的协同监管,全面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市场开办方规划建设农贸市场基础设施、经营设施,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指导市场做好设施改造,提升改善经营和消费环境;农牧部门要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消防救援机构

依法对农贸市场实施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农贸市场实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市场商品交易行为的综合监管执法,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卫生健康管理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查处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主办方按规范标准要求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公安交管部门对市场内乱停乱放的交通车辆规范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市场周边道路乱停乱放车辆进行规范管理,保障市场周边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各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不定期对农贸市场进行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协同监管,共同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运营、规范化管理。

(三)落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农贸市场标准化管理。

农贸市场主办方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呼和浩特市地方标准《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DB1501/T0002-2020)》对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标准化运营,规范化管理。一是对照《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指南》,加大投入,对市场现有的软、硬件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市场的标准化管理。二是规范市场内食品经营秩序。依法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定期对其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督促经营户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三是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四是建立健全农贸市场禁烟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统一从业人员的工衣工帽,在经营大厅显著位置悬挂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五是强化风险应急防控。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做好农产品快检,根据食用农产品风险程度确定检查重点、方式、频次等,定期检查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六是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场的规范经营、环境卫生、消防、食品

安全等进行管理、监督,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对不符合标准的农贸市场,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指导市场主办方进行规范整改。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取缔或改变市场经营性质。

(四)加强信息化管理,推进示范性农贸市场建设。

在推进全市农贸市场实施标准化管理的同时,同步对其中具备条件的打造示范性农贸市场,更好地满足居民便利消费、安全消费和品质消费的需求。一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提升管理效率。改造现有环境卫生管理、经营秩序管理、经营商户管理、市场管理机构职责等内容,完善食品、农产品追溯系统,建立集农贸市场商户信息查询、快检数据公示、经营业户管理、食品安全追溯、农贸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农贸市场管理平台,实现农贸市场智慧管理、产品追溯。二是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实现风险防控全程电子化管理。农贸市场及市场内所有经营户必须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入驻风险防控平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风险防控自查,接受监管人员的随机抽查,监管人员通过应用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信息化系统,对农贸市场、食品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实行全程电子化监控,实施智慧监管,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消费者可以通过风控平台对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进行电子监控,查看经营户的相关资质和产品信息,实现风险管控、信息共享的同时,约束市场及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9月)。印发实施方案,扩大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调研,建立市场基础台账。

(二)升级改造阶段(2020年10-11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跟踪督查机制,根据不同市场情况,按照标准化要求分类进行督促指导。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12月)。对全市农贸市场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验收,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好的经验,弥补工作中的不足,不断建立完善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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