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检验管理规定-检验科管理制度与采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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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管理制度

检验科管理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

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

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

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

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

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

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检验科规章制度标准范文(6篇)

检验科规章制度标准范文(6篇)

检验科规章制度标准范文一、检验标本管理制度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二、急诊检验制度1、检验科急诊化验室保证执行一天____小时值班制,接到急诊检验申请单或电话告知或急诊病人前来化验,值班人员必须____分钟内给病人采血或接收标本,半小时之内出检验报告。

2、住院病人急诊检验,临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合格急诊检验申请单,并填写急诊申请时间,由护士采集或收集标本及时送急诊化验室检验,并填写采集时间,护送队及时送检,检验科收到标本后记录接收时间,及时检验、及时电话报告临床,并记录报告时间及接收报告者姓名。

3、检验报告单于当日午后或次日早上,随同其他检验报告单一并送临床科室。

4、急诊检验范围。

(1).急诊病人和急诊观察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住院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急诊检验项目。

三大常规、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血型鉴定、潜血试验、凝血酶原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钾、钠、氯、钙、镁、磷、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血气分析、血、尿淀粉酶、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功酶、乳酸脱氢酶、肌钙蛋白、胆碱酯酶、crp、糖化血红蛋白、肝功能等.其他项目可根据需要有条件开展都得开展。

6、做好本室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仪器维护使用及记录,填写督查交接班情况。

三、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

检验科各种制度

检验科各种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

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

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

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

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

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

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

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一)工作制度1.标本的采集、运送制度(1)门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中心抽血室工作人员抽取。

(2)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急诊值班人员抽取(3)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

(4)抽血全部使用负压真空管,一人一带一垫一针,无菌操作。

(5)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6)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7)所有采集的标本必须及时送检,并应注明标本采集时间,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8)标本容器上必须贴有检验报告单联号。

(9)同一标本,对应多张化验单检查时,需将所有化验单的联号一并贴上。

(10)住院病人标本的运送工作一律由病区护工负责,不接受住院病人或家属自行送检的标本。

2.标本验收制度(1)门、急诊检验标本由接诊人员负责验收,其他标本由各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检验申请单填写是否完整、标本及采集容器是否合格、标本与申请单联号是否一致、是否已交费等。

(3)验收不合格的标本应立即拒收,没有立即拒收的应在当日退回。

(4)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3.候检标本保存制度(1)候检标本是指当日不做检测或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检测的标本。

(2)候检标本保存的前提是不影响检测结果,所有因放置时间过长可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如血糖、血钾)不允许作为候检标本保存。

(3)候检标本的保存条件视检测项目的不同而定。

(4)候检标本的保存由各实验室项目检测者负责.4.标本编号、离心制度(1)编号前需对检验项目、检验标本进行第二次核对验收,以免检测错误。

(2)编号时需耐心、仔细、字迹清楚,标本与化验单编号号应一致,避免重号、漏号。

(3)发现编号有重号时应及时向室负责人汇报,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并在差错、投诉登记本上进行登记.(4)需要用血清或血浆测定的项目,应尽快离心分离标本,离心速度和时间应按测定项目要求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检验科的管理制度

检验科的管理制度

检验科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ﻫ1. 检验方法保证制度(1)根据临床要求选择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满足临床需要各实验室使用的检验方法必须能获得准确、可靠的实验数据,必须得到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局(SDA)的批准认可。

ﻫ(2)在本科室使用的方法必须得到科主任的同意。

(3)所用检验方法的质量必须有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作保证。

(4)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执行科室规定的检验方法,不得任意更改,如确需更改,必须履行科室的检验方法或检验试剂更改程序。

2.检验方法和/或试剂更换程序ﻫ(1)检验方法或试剂更换前必须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报科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后才能更换。

(2)在使用新方法、试剂之前应作评价工作,内容包括:1)方法对比及偏差评估(NCCLS文件EP9-A),以了解两方法测定得到的结果是否相同或差异是否在充许范围内;2)分析方法的线性、偏差和不精密度评估(NCCLS文件EP10-T2),以了解分析偏差、不精密度、漂移等是否符合要求。

ﻫ(3)更换的检验方法和试剂要有溯源性依据,更换方法应采用国际或国家有关科学文献或杂志公布的推荐方法,要有符合医学检验要求的程序,包括采样、处理、运输、贮存、检查项目的准备等。

(4)更换的新方法必须有性能要求,包括:准确度、精密度、特异性、干扰因素的影响、分析灵敏度、检验结果的报告范围、线性、参考值范围、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规则等。

3. 仪器使用维护制度ﻫ(1)科室应保证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常规或急诊需要的正常工作状态。

ﻫ(2)每一种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应建立一份详细的档案,其内容应包括:⑴仪器设备名称;⑵仪器的型号;⑶生产或销售产商及维修服务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⑷仪器编号;⑸所属单位的仪器设备编号;⑹购置日期;⑺使用保修期;⑻仪器放置地点;⑼电源要求;⑽操作手册或使用说明书;⑾使用记录;⑿故障出现及维修保养记录;⒀责任人。

(3)操作人员应懂得所使用仪器的操作原理并按操作步骤进行规范操作。

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

检验科规章制度一、检验标本管理制度1、标本一律凭单采集,做好五查五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临床科室送的标本要核对检验单、检查项目和标本采集是否合乎要求。

2、各项检验标本分类进入各项检测程序,并严格做好编号和核对,缓检标本应核对后妥为保存。

3、检验后的标本应按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和条件限时保留备查,特殊标本特殊保存。

4、凡有传染性的标本,应按传染性标本管理规定须经灭菌处理后才能弃去。

二、急诊检验制度1、检验科急诊化验室保证执行一天24小时值班制,接到急诊检验申请单或电话告知或急诊病人前来化验,值班人员必须5分钟内给病人采血或接收标本,半小时之内出检验报告。

2、住院病人急诊检验,临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合格急诊检验申请单,并填写急诊申请时间,由护士采集或收集标本及时送急诊化验室检验,并填写采集时间,护送队及时送检,检验科收到标本后记录接收时间,及时检验、及时电话报告临床,并记录报告时间及接收报告者姓名。

3、检验报告单于当日午后或次日早上,随同其他检验报告单一并送临床科室。

4、急诊检验范围:(1).急诊病人和急诊观察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住院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急诊检验项目:三大常规、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血型鉴定、潜血试验、凝血酶原时间、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凝血酶时间、纤维蛋白原、D-二聚体、钾、钠、氯、钙、镁、磷、肌酐、尿素氮、尿酸、血糖、血气分析、血、尿淀粉酶、肌酸激酶、肌酸激酶同功酶、乳酸脱氢酶、肌钙蛋白、胆碱酯酶、CRP、糖化血红蛋白、肝功能等.其他项目可根据需要有条件开展都得开展。

6、做好本室室内质控、室间质评、仪器维护使用及记录,填写督查交接班情况。

三、检验报告单管理制度1、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

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Ø”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检验科标本采集手册

检验科标本采集手册

一、真空采血管采集标本事项说明1。

试管盖颜色:红帽添加抗凝剂:无采血量:不少于3ml用途:甲状腺功能三、五、七、八项、血清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孕酮、性激素、甲胎蛋白定量、贫血三项、 CEA、 AFP、 CA-125、 CA-19-9、CA—15—3、CA—72-4、 NSE、 SCC 、CY-211、SF(铁蛋白)、肝纤维化、肝炎系列、TPSA、甲状旁腺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乙肝五项定量、HBV(乙肝DNA)定量、胰岛素释放试验、C肽释放试验、维生素D、补体C3/C4、免疫球蛋白、自身抗体类测定。

2。

试管盖颜色: 紫帽添加抗凝剂:EDTA—K2注意事项:须颠倒混匀6-8次;用途:全血细胞计数CBC(包括血细胞三分类、五分类)、血型、末梢血涂片,采血量2ml;糖化血红蛋白采血应超过2ml;HLA-B27采血量3ml;HCV(丙肝)定量采血量超过3ml。

3.试管盖颜色:黑帽添加抗凝剂:枸橼酸钠0。

4ml注意事项:血液与抗凝剂比例为4:1,采血1.6ml血液与抗凝剂总量为2ml,采血管上有刻度线。

用途:血沉。

4. 试管盖颜色:绿帽添加抗凝剂:肝素钠采血量:大于3ml注意事项:采血后须颠倒混匀。

用途:血流变、乙肝系列、醛固酮。

5。

试管盖颜色:兰帽添加抗凝剂: 枸橼酸钠0。

2ml采血量:1.8ml注意事项:须颠倒混匀,血液与抗凝剂比例为9:1,采血1.8ml与抗凝剂总量为2ml, 采血管上有刻度线。

用途:凝血四项、D-二聚体定量.6。

试管盖颜色:黄帽添加抗凝剂:无采血量:大于3ml用途:肝功、肾功、血糖、血脂、电解质、心肌酶谱、同型半胱氨酸、胱抑素c、血β2、血淀粉酶、C反应蛋白、血磷、胆碱酯酶、血尿酸.特别强调:1.不能用加抗凝剂的采血管采集离子类标本;不要把有抗凝剂的血液倒入无抗凝剂管中;1。

所有血液标本应在病人空腹时采集(急诊检验、血细胞三分类、五分类除外);不能在病人正输液的一侧采集标本;2.检验科采血管与检验项目在系统上设置,一个条码原则上采集一管标本;3。

医院检验科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检验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检验质量治理制度一、标本采集接收〔一〕标本采集时,要核对患者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核对患者检验目的和检验工程;要了解患者饮食、活动、体位、药物、输液等生理状况。

〔二〕明确抗凝及抗凝剂种类、与血液比例准时混匀。

〔三〕明确标本留取时间、类型、标本量,防腐剂种类及与标本比例。

〔四〕全部急诊、重要标本需确认合格后接收、记录接收时间、签名,准时转交。

〔五〕全部常规标本核对后,如有疑问准时与有关科室联系。

二、标本保存〔一〕当天不能检测的标本,依据检测工程的要求不同准时分别、合理保存。

〔二〕当天检测完成的全部标本,按要求全部保存,做到整齐、有序、标志明显,便于查找。

〔三〕标本加盖或用塑料袋密封保存。

三、标本编号〔一〕检验标本实行“唯一性”编号。

做到字迹清楚,留意编号位置及编号清楚度。

〔二〕编号后标本必需插在试管架规定相应位置并核对一遍。

〔三〕觉察不合格标本必需准时通知相关科室,并填写不合格反响单。

〔四〕科内试验室之间标本准时转送,并作记录。

〔五〕急诊、重要标本准时签收、登记并通知相关人员尽快处理与检测。

四、标本分别〔一〕已编号标本必需再次核对一遍。

〔二〕准时离心,留意离心速度、时间、温度、对称状况及试管有无裂痕。

〔三〕分别后血清必需无纤维蛋白丝。

五、定标、质控〔一〕提前 15~30 分钟取出标准品、质控品、溶化、平衡、混匀后使用。

〔二〕仪器保养后开启〔如仪器开启前卫生清洁〕,在状态正常状况下,按仪器定标、质控程序操作。

〔三〕检测标本前,必需记录质控数据,如有失控,分析失控缘由,订正并记录。

六、标本检测〔一〕装载标本时,必需再次确认标本编号。

完成后,下载标本时,必需核对标本号。

〔二〕留意标本混匀、分别清楚。

〔三〕准时观看检验结果及仪器运行状态,准时处理。

〔四〕急诊标本准时处理。

七、报告单审核〔一〕检验报告单全部信息与检验申请单,患者标本全都。

〔二〕特别结果重点审核〔包括超出参考范围及危及生命结果〕。

急诊检验服务管理制度

急诊检验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急诊检验工作的管理,提高急诊检验服务质量,确保急诊检验工作的规范、高效、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急诊检验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检验技术人员、检验技师、检验医师等。

第三条急诊检验科应遵循科学、严谨、准确、高效的原则,确保急诊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急诊检验科设主任一名,负责急诊检验科全面工作。

第五条急诊检验科下设检验技术人员、检验技师、检验医师等岗位。

第六条急诊检验科实行分级管理,检验技师负责检验工作,检验医师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解释。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患者就诊后,检验技师应立即接诊,了解患者病情,及时进行检验。

第八条检验技师应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九条检验结果应及时传递给检验医师,检验医师应认真审核检验结果,对异常结果进行复查。

第十条检验医师应将检验结果及时反馈给患者,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指导。

第十一条急诊检验科应建立检验报告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检验项目及标准第十二条急诊检验科应根据临床需求,制定合理的检验项目及标准。

第十三条急诊检验科应定期对检验项目及标准进行评估和更新,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检验设备与试剂第十四条急诊检验科应配备先进的检验设备,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检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急诊检验科应选用优质的检验试剂,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检验试剂应定期进行质量检验,确保试剂的质量。

第六章检验质量保证第十八条急诊检验科应建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质量。

第十九条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应包括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设备管理、检验试剂管理、检验结果审核等方面。

第二十条急诊检验科应定期对检验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章人员培训与管理第二十一条急诊检验科应定期对检验技术人员、检验技师、检验医师等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1一、全部检验标本的手记和送检均应符合相关的检验要求。

二、凡病区手记的标本,应有特地的送检登记本,认真记录病人姓名、送检项目、手记者等信息,在标本送达检验部门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后签名;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标本,接收人员应注明情况,并将送检登记本交由病区护士站保管。

三、标本接收人员应对送检标本做出初步的质量推断,对于溶血、污染、有凝块、标本量不准确以及所用容器(或试管)不正确等情况,原则上应予以退回,并在专用拒收标本登记本上作出认真记录;若所送标本为不行替代或难以再行手记,先联系医生,在不会严重影响检验质量的前提下可将检验结果供应给临床作为参考,并将认真情况记录留底。

四、检验科人员不得接收门诊已抽好的血样标本,以防止假冒。

如确有需要,须在检验单上作必需的说明。

五、各部门标本接收人员在接收病区送检标本时,应对其进行初步分类、编号;对于需及时处理或检测的标本,应单独分类并将其交给检测人员。

六、检测人员在预处理标本时应防止标本遗漏、污染、倒翻或编号模糊、混乱,显现意外时需及时报告组长或科主任,必需时联系医生和病人重新留取、手记。

七、凡门诊血常规标本仅在当天进行保管,病区血常规、生化、免疫等血标本保存7天,对于血型、肝炎标志物、hiv、梅毒等检测项目的血标本,原则上保存7天,条件允许时可作更长时间的保管。

八、凡保管的血标本均放置于4℃冰箱,由当班人员每日记录冰箱温度。

九、一般的检验废弃标本由科室工勤人员放置于特地的医用垃圾袋内,运输到医院统一布置的处理中心进行处理;废弃的血标本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作相应的记录;对于传染病标本,依照传染病相关规定执行。

十、任何试验室人员不得私自处理、保管和外借标本,因工作或科研需要时,应请示部门组长和科主任,并需得到其认可。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21、目的:加强检验标本的管理,明确各类标本手记、接收、拒收、保管和处理要求,规范标本管理工作流程。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样本的采集、转运、核收、保存、记录等。

二、适用范围检验科所涉及的各种样本。

三、具体内容(一)除急诊外,一般标本采取集中送检方法。

(二)每日8:00由护士送住院标本到科室,科室当班人员与护士当面交接,若收取标本不一致,立即查找原因。

(三)急诊标本收集于急诊标本容器中,急诊标本优先核收。

(四)在标本送达检验科时由检验人员核对标本接收后签名。

(五)各类标本应按要求采集。

1.血液标本于每日早餐前空腹采集并及时送检。

2.如需全血或血浆进行测定的标本应注入含有适当抗凝剂的试管内,加塞后轻轻摇匀。

3.尿液标本,容器必须清洁,留取适当的量及时送检。

4.培养标本应按规定的量注入无菌容器或培养瓶。

5.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经检查合格并在1.IS中核收后方可进行检验。

6.对不合格标本应与护士联系登记并退回原科室要求重新取样。

7.所有培养必须进行焚烧或高压灭菌;其它标本用消毒液浸泡后方可弃去或洗涤。

8.所有检验过的血清标本要求冷藏保存7天,全血类标本保存24小时后方可弃去,血液标本为生物污染物,应有专门容器、专人收集,按规定处理,并有生物污物交接记录。

9.标本采集的要求具体见《标本采集手册》10.标本转运:由护士送到检验科窗口处进行交接。

标本转运过程中注意不要剧烈震动,防止容器破损、标本外泄和被污染,避免污染环境以及感染运送的工作人员。

11.标本接收:标本接收时认真核对条码信息,检查住院号是否清楚,粘贴是否规范,标本是否合格,检验项目与试管是否一致等内容,然后点开标本接收处理菜单,选中接收的标本,点击接收(计费X如遇到不合格标本应拒收,并在1.is系统上做好登记:如采集后未按要求及时送检的标本、不应该凝固的标本发生了凝固、容量不足的标本、标本类型与条码项目不符的标本、条码不清的标本、空管等。

12.标本核收:检验人员对送到本专业组的标本进行进一步的检验,核查标本是否合格并编号,通过住院号(门诊号)录入1.IS,体检标本或其他标本录入病人详细信息,同时进行标本前处理,查看标本是否有溶血、脂血、黄疸等可能影响检测的因素,并在1.IS系统中进行备注。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1.目得:保证检验科急诊检验规范、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检验数据得有效与准确。

2.适用范围:检验科。

3.定义:急诊就是指紧急救治与抢救。

急诊检验就是紧急救治与抢救时开出得检验申请。

4.职责:急诊检验处于医疗得第一线,就是抢救急、危、重患者得重要环节,必须优质服务,及时准确地发出报告。

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得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急诊检验人员,从事急诊检验工作。

5.标准5.1急诊检验得要求:。

5.1.1各科临床医师根据病情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注明样本采集时间。

5.1.2急诊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应尽快将标本采集完毕。

血液常规标本尽可能抽静脉血检测,如婴幼儿/新生儿由检验人员采集。

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

粪便、尿液等可由病人留取。

除血液常规标本外,静脉血、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粪便、尿液等由支助或护士打印条码并黏贴后送至急诊检验室。

5.1.3急诊检验值班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就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并及时报告检验结果。

对于特殊情况,如大出血患者得样本要优先从快检验。

5.1.4急诊检验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常规项目≤30分钟,生化项目≤60分钟)将急诊检验完成,急诊检验完成后要及时审核发出报告或电话通知医师。

5.1.5急诊检验24小时运行,检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工作时间绝不允许电话聊天。

交班时要填好交班记录,交班记录包括值班、仪器运行、安全等情况。

5.2急诊检验得范围:5.2.1急、危、重病人及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5.2.2急诊检验项目: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临床科室与医务部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5.2.3血液常规检验、凝血四项测定、D-二聚体测定、AT-Ⅲ、疟原虫等。

5.2.4尿液常规检验、尿HCG等。

5.2.5大便常规检验、潜血试验等。

5.2.6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常规检验。

5.2.7生化检验:电解质、碳酸氢根、血糖、肾功能测定、淀粉酶测定、心肌酶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

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1. 引言医院检验科是医院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部门,负责协助医生进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在急诊情况下,及时准确的检验结果对于医生和患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的建立和规范非常必要。

本文将介绍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帮助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理解并遵守这一制度,以确保急诊病人的检验结果准确、及时。

2. 急诊检验流程医院检验科急诊检验流程是指在急诊病人来院后,医院检验科进行的检验工作的全过程。

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2.1. 标本采集在急诊病人来院后,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需要迅速准备好采集标本所需的器具和耗材。

标本采集时应遵循标准的操作规程和无菌原则,确保采集的标本质量可靠。

2.2. 标本交接采集完标本后,医院检验科工作人员要及时将标本交接给实验室技师。

在交接过程中,要仔细核对标本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3. 检验操作实验室技师根据医生的申请单进行检验操作。

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交叉污染和误操作。

各项检验项目应按照设定的标准流程进行,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2.4. 结果审核与报告检验操作完成后,实验室技师需要对结果进行仔细审核和确认。

确保结果的准确性之后,将结果及时报告给医生,以供医生进行诊断和治疗。

2.5. 结果解释和咨询医生在收到急诊检验结果后,可能需要与实验室技师进行结果解释和咨询。

这一环节要求实验室技师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以确保医生对结果的理解和应用。

3. 急诊检验质量控制为了保证急诊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医院检验科需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3.1. 标本质量控制标本质量是急诊检验结果的基础,医院检验科需要制定相应的标本采集标准和要求,确保标本的质量可靠。

例如,要避免标本的污染和溶血等情况,保证标本采集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2. 仪器设备质量控制医院检验科需要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质量控制,确保仪器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验科24小时急诊检验管理规定

检验科24小时急诊检验管理规定

检验科24小时急诊检验管理规定1急诊检验的要求1.1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样本后,应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

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和相关设备。

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1.2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电子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特殊情况可用纸质申请单,但须注明急诊”),标本由护士或科室义工急送检验科。

1. 3若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

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

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科室义工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1.4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

1.5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2.1急诊患者。

2.2门诊危重患者。

2.3急诊室观察室患者或病情突然变化者。

2.4住院重症患者或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3.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红蛋白测定、血小板计数、DIC诊断项目、疟原虫检查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尿沉渣镜检、尿糖、尿酮体、尿隐血、尿胆原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3大便常规检验:理学检验、涂片镜检、隐血试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及定量、氯化物定量、糖定性或半定量、涂片法作细菌检验等,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3.5 生化检验:K、Na、CL、CA、GL U、CR、BU N、AMY、CHE 测定,血气分析,心肌标志物测定,氨基转移酶,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3.6胃液毒物分析:如有机磷类的毒物测定,以及临床特需的检验项目。

急诊检验的管理制度

急诊检验的管理制度

急诊检验的管理制度一、急诊检验的重要性急诊检验是医院急诊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急诊诊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急诊检验可以迅速获取病患的实验室检测结果,为医生提供及时、准确的诊断依据,从而指导医生合理制定治疗方案,提高抢救成功率和救治效果。

只有建立科学规范的急诊检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保障急诊检验质量,提高急救效率,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二、急诊检验管理制度的建立1. 确立急诊检验管理责任部门为建立完善的急诊检验管理制度,首先要明确急诊检验管理的责任部门,通常由医院检验科、急诊科和质控部门共同负责。

检验科主要负责实验室检测工作,急诊科主要负责协调检验和急救工作的有机结合,质控部门主要负责检验质量的监督和评估。

2. 制定完善的急诊检验管理规章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急诊检验管理制度是保障检验质量的重要手段。

制订完善的急诊检验管理规章制度,对急诊检验的标本采集、标本运送、实验室检测、检验报告、结果解释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流程畅通,操作规范,信息准确及时。

3. 建立急诊检验设备维护及故障处理制度急诊检验设备是支撑急诊检验工作的重要依托,因此很重要制定检验设备的维护及故障处理制度。

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减少对急诊检验工作的影响。

4. 加强急诊检验操作规范培训急诊检验操作规范培训是提高急诊检验质量的有效途径,医院要加强对检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专业素质。

培训内容包括标本采集、样品处理、检验仪器使用、检验流程控制等方面,以确保操作规范,避免操作失误。

5. 建立急诊检验质控及质量评价体系建立质控体系是促进急诊检验质量持续改进的关键,医院应定期对急诊检验过程和结果进行质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进行质量评价,对医院的急诊检验水平进行综合评估,为提高急诊检验质量提供依据。

6. 形成急诊检验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急诊检验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可以有效提高检验工作效率和质量,医院要建立完善的急诊检验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样本流程、检验结果、检验报告等信息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提高信息共享和交流的效率,提高急诊检验质量管理水平。

检验科工作制度

检验科工作制度

一、检验科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检验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2、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及时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藏.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3、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

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污物及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5、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6、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认真执行检验仪器的规范操作规程,定期保养、检测仪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试剂和设备.7、建立并完善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参加室间质量评价活动.8、配合临床医疗工作,开展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9、应制定检验后标本保留时间和条件,并按规定执行。

废弃物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加强检验室安全管理和防护,做好生物及化学危险品、防火等安全防护工作,遵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检验科质量管理制度1、检验科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质量控制理论和具体方法。

2、制订各项检验的操作手册,生化、临检等检验,一切操作要做到规范化、程序化.3、对各种仪器,必须定期进行功能及质量检测并标定后使用。

使用合格的检验试剂,定期检查有无过期试剂。

4、应积极开展室内质控,制订相应的措施,做到日有记录、月有小结、年有总结。

有原始记录及质控图.对检测中出现的失控项目要停止报告,查出原因,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记录,然后报告。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1、建立健全查对制度,杜绝医疗事故,减少差错发生。

2、每次检验,检验师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并签上姓名.遇疑难问题,应及时报告科主任。

3、采集标本时:(1)门诊病人:认真查对科别、姓名、性别、年龄、检测项目、标本(质、量)。

检验科管理制度

检验科管理制度

检验科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检验科工作,保证检验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检验科日常工作。

三、具体内容3.1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健全科室管理系统,依法执业。

每天8点打开窗口接诊病人。

3.2检验申请由医师通过HIS逐项填写,要求目的明确,病人信息全面准确,急诊检验申请上注明“急”字,由临床护士打印条码并粘贴于正确的试管。

当班护士抽血前认真核对患者信息,按规范抽血注入对应试管,需混匀的按要求混匀。

3.3严格执行标本接收制度。

护士把标本送到检验科窗口,验收标本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标本不符合应要求重新采集。

护士将收回的标本与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进行交接,接收人员对所有进科标本进行接收,不得有任何遗漏,并在LIS上接收。

急诊标本立即通知相应组室进行优先处理,急诊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下班前发出报告,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4外送标本应在规定时间内送于妇幼检验科(儿保科暂定于每周三外送妇幼检验科,每周五拿报告),送检需在外送登记本上详细登记,联系本院综合办安排人来科室取标本。

3.5检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更改检验结果。

3.6认真审核检验结果,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或可疑时,主动复查,必要时与临床科联系要求重新抽血检查。

检验过程中发现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3.7血液标本应保留7天,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留24小时,微生物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器皿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焚烧,防止交叉感染。

3.8保证检验质量,每日进行室内质控,所在项目只有在质控范围内方能核发报告,若发现失控应立即分析原因并纠正,杜绝在失控原因未消除时随意发报告。

3.9定期检查试剂和校准仪器,进行仪器间结果比对,积极参加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数据室间比对,对室间质评结果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改进检验质量。

3.10菌种、毒种、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

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篇一: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标本管理制度一、各种检验标本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留取,不得违反。

检验标本分别由病房工作人员和建议人员采取。

二、每日标本要有明确接受登记和处理登记。

三、对于病房采取的标本,检验人员应检查是否符合要求。

对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标本应退回病房,并说明退回原因。

四、各种检验标本应在检验报告单发出后方能处理,特殊检验标本应在报告单发出24小时后才能处理。

五、检验后的标本不能随意处置,应根据要求分别给予消毒、灭菌洗涤或焚烧,以防止污染环境和交叉感染。

六、需多个实验室检查的标本,在各实验室传递中要各负其责,保证标本完整到位。

七、血库标本,(病人血样管、献血员血样管)应在输血后七天方能处理,以便查对。

篇二: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开远市人民医院检验科标本送检管理规定1、检验科标本的采集与送检是保障检验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各临床科室要十分重视各种检验标本,正确采集、验收、保存,避免错采、错收、污染、丢失,否则,应追究当(:医院检验科标本管理制度)事人责任。

2、检验标本必须严格按照检验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严格采集,包括容器、采取时间、标本类型、采血管选择、采集量、送检及保存方式等。

急诊标本应注明“急”。

3、急诊病人的血液标本由急诊护士抽取,住院病人的血液标本由病区护士抽取,到门诊化验室的血液标本由检验科工作人员抽取。

4、脑脊液、关节液、体腔液、脓液、前列腺液、阴道分泌物等特殊标本由临床医师留取。

5、尿液、粪便、痰液等标本由医生、护士或检验人员指导、并交待注意事项后,病人自行留取。

6、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科别、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所送标本必须与检验项目相符。

不合要求者退回重送。

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填写的检验申请单是否正确,完整,规范,如有不符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7、所有拒收或退回标本均应在登记本上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病人姓名、病区、床号、送检医师、送检项目、拒收(退回)原因、拒收时间、经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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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检验管理规定
1.急诊检验的要求
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要迅速及时地采集标本,及时进行检验,准确地报告检验结果。

检验科可根据急诊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用急诊检验窗口和相关设备。

急诊检验工作在日常工作时间由各实验组完成,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完成。

(1)急诊检验由各科临床医师根据急诊病情需要,填写急诊检验申请单,申请单上需注明“急”或盖“急诊”字样章,申请单和标本由护士或健康员急送检验科,检验申请也可用电话等方式告知检验科工作人员。

(2)需由检验科采样的,检验人员接到急诊检验单后,必须在5分钟内将标本采集完毕。

门诊血常规标本由检验人员采集,难以行动的病人,由检验人员到床边采集。

静脉血由护士采集,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胃液由医师采集。

粪便、尿液等由护士或健康员连同检验单一起送至检验科。

(3)标本管理员或检验人员接到标本后,必须先检查检验标本是否符合要求,而后进行检验;特殊紧急样本可直接送交相应实验组进行标识、处理,同时再由标本管理员完成标本的核对、接收、记录等工作。

(4)急诊检验完成并审核结果后,检验人员应立即将检验结果报告送检医师,可电话告知送检病区,由送检病区的护士或医师记录结果,其检验报告单应于当日或次日早上交给送检病区。

2.急诊检验的范围
(1)急诊病人。

(2)门诊中的急、危、重病人。

(3)急诊室观察病人病情突然变化者。

(4)住院病人中病情突变者。

3.急诊检验项目
急诊检验项目由检验科和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共同商定。

(1)血液常规检验: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血色素测定,凝血四项测定,3P试验,D-二聚体测定,血型鉴定,血交叉配合试验,疟原虫等。

(2)尿液常规检验:尿蛋白定性试验、尿糖定性试验、酮体测定、尿沉渣镜检、尿胆红素定性试验、尿胆元试验,尿HCG等。

(3)大便常规检验:粪便理学检验、涂片镜检、潜血试验等。

(4)脑脊液及各种穿刺液检验:理学检验、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蛋白定性等。

(5)生化检验:钾、钠、氯、钙、二氧化碳结合力、糖、肌酐、尿素氮测定,淀粉酶测定,胆碱脂酶测定,AST测定、LDH测定、CK 测定、血气分析,脑脊液蛋白、糖、氯化物定量测定等。

(6)免疫学检验:肌红蛋白、肌钙蛋白测定。

(7)胃液、呕吐物等的潜血试验。

(8)其他临床特需项目,由临床科室与检验科主任商定,经同意后可按急诊检验项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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