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场轮位制度
案场客户接待制度20191105
案场客户接待制度第1条:来访客户接待轮序制度1、案场正常轮排时间为上午08:30-下午18:30,正常轮排期间来访客户由置业顾问轮序接待,实行轮序的方式进行首次来访客户接待。
2、接待人员应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客户进门时置业顾问应第一时间确认客户身份,如是老客户(业主),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置业顾问,如第一接待置业顾问在,则应交由第一接待置业顾问接待;如第一接待置业顾问不在,则由该方同事协助接待。
如不是老客户(业主)必须做好问岗三问,如客户回答均是“无”则是为自然到访,方可由置业顾问正常接待,问岗结束,接待置业顾问即可进行明源录入。
1)“请问您/二位/几位都是第一次到访吗?”2)“请问您的家人和朋友之前有来过吗?”3)“请问之前有我们置业顾问通过电话、发短信或微信跟您联系过的吗?”3、问岗客户归属细责说明:(界定客户途径分为:客户可以明确置业顾问姓名、置业顾问短信、置业顾问名片和置业顾问微信的)1)如是二次及以上到访客户,经客户确认置业顾问后,问岗置业顾问应引导客户交由“原接待置业顾问”接待;2)客户到售楼现场但未作纸质登记和明源登记的为无归属客户,再次上门时视为新客户,按正常轮序接待(客户再次主动寻找该置业顾问接待除外)。
4、若第一轮序置业顾问无故离岗(超过2分钟)且无支援置业顾问补位的情况下,视为成功轮序,此时下一轮序置业顾问可直接晋升为首排待轮序。
5、若无法判定客户是否为老客户时,轮序置业顾问不允许懈怠客户,应按照新客户正常接待,此时视为置业顾问轮序成功。
若在接待过程中由原业务归属人确定,应主动的将客户信息移交至原置业顾问,该置业顾问可以补轮排首排。
6、来访登记本需公开放置前台,销售团队成员接待完客户后,需做好客户登记,并将客户详细信息录入明源系统,作为判断该客户归属的第一原则,在有效跟踪期内(自接待之日起15天),其他人员不得跟踪及回访该客户,如遇客户冲突,以明源系统录入为准(严禁以查明源的方式当场去录客户信息,一经发现,直接除名)。
房地产案场管理规定守则
案场销售作业流程及规范制度一、上班时间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根据具体情况即时调整确认..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2人;案场管理岗应在前一周制定好下周的值班人员排班表..午饭时间11:30——12:30晚饭时间17:30——18:00二、轮值制度前台轮值每日安排置业顾问轮流于询岗台站岗;20分钟一岗;站岗时间为早9:00—晚17:30..其余人员坐在前台等待轮值..接听电话当日值班人员轮流接听电话;并做好接听记录..接听电话须及时录入系统;来电客户跟踪有效期见规定第六条进行处理..接待客户案场置业顾问按顺序轮流接待新访客户三、接待规范要求一站岗导台人员要求必须询问客户是否首次来访;之前有没有其他业务员跟其联系过;如确认客户是首次来访;则由排轮人员接待;如了解到客户有其他业务员联系过;则将客户交于原业务员继续跟进..二客户界定1新客源界定客户首次到访;并且没有与任何业务员联系过;客户不记得原接待业务员是谁且已过跟踪期;客户非首次来访;在客户入门后导台销售员或接待销售员没能问清或查明客户所归属的原业务员;则按新客处理2老客户界定已录入系统的客户再次到访且没有过跟踪期;客户到现场直接要求找到对应销售员的;老客户亲自带新客户到现场并指定某销售员接待的;对于认购或签约后发生退定和退房的客户;作为老客户进行认定;3老带新界定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到访;如指定业务员接待;则不计入排轮;由指定销售员接待;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到访;如未指定销售员接待;则按照排轮进行正常接待;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到访;如老客户是多位且未指定销售员接待;新客户算多组新访按排轮顺次接待;计入排轮..4市调客户及非了解项目客户的界定若来访者为其他楼盘市调的;来访时一进门就表明身份的由末尾接待;不得拒接;接待人员必须热情做好接待工作维护好项目与公司品牌形象;但涉及本项目的关键信息如开盘时间、价格等不得透露给他人..若来访者为其他楼盘市调的;但对方来访时没有表明身份且未呈上名片的;业务员在接待过程中才察觉对方为同行进行市场调查的;依然作为有效接待;计一次排轮..三统一说辞销售员必须根据公司确认的统一对外销售说辞进行培训和销讲;严禁销售员随意承诺未经公司确认的各项内容;或在销讲中互相诋毁或争抢客户;一经发现;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四、来访客户及业务交叉的认定1、业务员的来访客户归属以录入系统、客户资料登记本;中梁宝中记录为准;每位销售员必须将每组来访客户资料详细录入系统中;包括客户的每一次来访情况、每一次电话回访情况、客户跟进的情况..每个业务员在接待客户完成以后;在当天下班前录入完系统;若因活动或现场销售情况耽误了录入时间;销售员需提前告知上级主管报备;下班后完成录入..若系统中录入客户的初次来访时间超过有效期且中间没有任何跟进记录;则该客户视为新客户处理..2、若客户指定的销售员不在现场或正在接待其他客户;则由末位帮助接待..完成此客户的接待工作后;接待销售员须将客户接待的情况向原销售员说明;若在接待过程中遇见原业务员;且原业务员正好空闲;则接待销售员可把客户交由原销售员处理..3、销售员离职的;由公司对其客户资源进行分配..4、客户指定的销售员必须为在职销售员;若指定销售员已离职;原则上客户由公司重新分配的销售员接待..5、若来访客户遗忘了销售员姓名;则由轮排销售员接待;接待完客户后;在录入系统中发现该客户已录入;则按照保护期进行判定;如未过保护期;该业务员须将客户移交原销售员;并告知当天的接待情况;如已过保护期;则视为新客户;由现销售员继续跟进接待;并报备上级主管进行客户归属修改;如客户须移交的;此次接待以无效接待处理;该销售员获得补接待一次..6、客户在重新分配后已过保护期;由公司重新分配的;首次到访时若明确指定某销售员接待;则由该销售员负责接待及后续跟进;客户亦归该销售员所有;若客户未明确指定销售员;则视为新客户;由负责排轮的销售员接待;客户归排轮销售员所有..7、客户及其直系亲属仅限于客户的父母或子女或夫妻视为一组客户;该组客户中;按电脑系统登记到访时间顺序界定且未过保护期;该组客户由第一个接待的销售员负责跟进;如已过保护期;则由后面一个销售员负责跟进..8、停岗员工、未着工装的员工;禁止参与正常轮排接待..接待客户一律着工装;如发现三次在现场有不着工装接待客户的调离本案场..9、若新客户到访;销售员用老客户的信息来顶替新客户的;第一次发生停岗三天;第二次发生停岗一周;第三次发生调离本案场..10、早上8:30前和晚上20:00以后的客户;如只有某一位销售员在案场;则由该销售员接待;接待不计入当天或第二天接待客户轮序;如案场有多人同时在场;则延续正常轮序进行接待;不在案场的销售员跳过..11、客户归属基本原则以系统界定为准;重新分配的客户首次到访时;接待的销售员必须在系统中及时录入相关客户信息;以此作为客户归属判断依据..五、案场管理相关惩罚制度1、业务员须热情接待进入售楼处的客户..在接待客户的过程中销售员须相互监督;不得插队、争抢或放弃客户..若有以上现象发生;违规者停止接待一周..2、如客户未过保护期;销售员为了私利不告知原销售员;被原销售员事后查出;视为抢单;客户将归原销售员所有;若客户已成交则业绩、佣金归属原销售员所有;违规销售员停岗3天且停休1周;安排在售楼处做公共事务;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在案场工作资格..3、若销售员被客户投诉服务态度和质量有问题;经公司查证情况属实的;被投诉业务员取消3天的客户接待权..若销售员被客户投诉累计5次;公司予以开除处理;4、若客户进门时指定销售员不在;其他销售员不接待客户或在接待过程中对客户不热情;草草了事;公司接到客户投诉后;取消违规销售员1天客户接待权..5、现场任何人不得在案场对客户说脏话、爆粗口、说出做出侮辱人格的言语和动作或参与打架;一经查实;立即开除..6、现场禁止出现任何抢客情形;如经界定为抢客行为;第一次停岗3天;连续三次开除处理;在销售员接待客户期间;其他人员不得打断;或对其接待工作进行干扰..如出现该类现象;该销售员停岗1天;如同一销售员出现三次及以上类似情况;公司予以开除处理..7、若出现故意引导夫妻一方以新名字认购的如之前老婆看房记录清晰;其他销售员鼓动按照老公名字成交;录入系统;视为故意行为;归还业绩;停岗7天;且停休1月;在案场做公共事务..直系亲属同上;直系亲属视为同一组客户;8、客户维护的判定必须具备真实性;客户回馈信息要详细;若出现特殊交叉情况;提交名单由公司进行判定;若判定为虚假维护录入;则该销售员停岗3天;且停休;在案场做公共事务..9、销售员不得私下操作房源;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处理..10、如现场出现客户归属争议;由公司进行裁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找到对方当事人理论;不能以任何形式和手段干扰或中断正常的销售接待流程;如现场主动发起理论并造成现场秩序混乱、正常销售流程被中断、引发客户投诉以上任一情形出现的停岗3天;在案场做公共性事务..11、站岗导台人员须在5分钟内补充;空岗超过5分钟;值班人员罚款处理..12、若一方老客户到访;另一方有质疑的;当事一方需马上无条件地配合对方查询;如当事方不配合则视为新客户..并停岗一天..六、认购及签约1. 销控由公司监管;销售员必须严格依照销控表进行销售;卖房前须向上级主管查询房源是否可售;严禁出现“一房两卖”;违者重罚..2. 各销售员必须严格按照“一房一价表”执行;所有折扣审批需要一事一议进行上报;公司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严禁私自发放折扣给客户..七、项目惩罚具体措施1.炒作楼号、帮客户倒房2.员工不得出卖或提供客户资源给装修或其他公司3.禁止做超范围承诺、暗示等损害发展商、公司及购房客户利益的行为..4.客户投诉5.前台一座一人;并且不得穿便装坐前台、在前台吃零食含口香糖、睡觉6.客户来电来访信息填写不完整;未在当天录入系统7.未经公司同意;接受媒体采访的8.未能对离职销售员所属客户做好后期跟踪及服务9.销售现场发生恶性吵架、打架事件八、备注本制度作为原有案场管理制度的补充及修正;如本制度未有规定的;则参考原制度规定进行执行;在职人员有权在合理范围内对本制度进行建议..。
案场轮接顺序及业绩判定规章-启用
案场轮接顺序及业绩判定规章一、客户接待规定1.客户接待以个人单位排序,进行轮流接待。
当值置业顾问都应清楚自己的接待顺序,主动补位前控台。
必须主动询问“请问您是第一次来吗,若是回笼客,应礼貌转交原置业顾问,若客户因其他原因故意隐瞒回笼的,原置业顾问未能在十分钟内认出的,视两置业顾问共同客户”。
2.无论是何种客户,都视为正常客户,不能挑客、抢客。
3.当值置业顾问在接待客户时,需第一时间询问客户先前是否到访并由谁接待过,若客户明确找某位置业顾问的,一经确认应主动将客户转交给该指定置业顾问接待,事后进行登记核查。
当值置业顾问继续补位,而该指定接待置业顾问保留其接待新客户的资格。
若指定的置业顾问不在,当值置业顾问视为协助接待,保留新客户接待资格。
4.已作登记或已成交的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老客户指定找回原置业顾问接待的,则需礼貌转交新客户,反之则视为正常轮序接待。
若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未有陪同到场的,新客户在接待时未有告诉现接待置业顾问的,原置业顾问当天未有发现的,视跟踪回访不到位处理。
5.客户到访时,轮岗置业顾问在客户进门时能认出客户的,可不计顺序优先接待;若期间已由其他置业顾问接待中,除非客户指定更换置业顾问接待,否则不得自行要求更换,仍由当值置业顾问继续接待。
6.分销客户接待以个人单位排序,进行轮流接待,不得指定某销售人员接待。
分销对接人指定销售员接待时,因表明以案场销售经理安排为准并及时汇报情况,不得擅自接待否则视无效客户,成交业绩归属公共业绩。
7.凡是自行错过客户的接待机会均不补偿,视为轮空。
但若因公司或领导安排任务而导致离开现场并错过机会,过后给予补接待新客户一次。
8.若当值置业顾问接待新客户时刚好老客户来访,可委托其他置业顾问协助接待或自行放弃新客户。
(新客户放弃视无效客户\委托接待当场成交视2人公共客户)9.置业顾问非因客户要求不得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
如因客户强烈要求更换置业顾问,成交业绩归属后者。
售楼部销售接待台轮值规范
售楼部销售接待台轮值规范为了强化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形象,也是为了保证和有效提高售楼部接待水平,第一时间接待客户,做好客户分流。
在售楼部入门右侧设置销售接待台,由置业顾问轮流接待来访客户并做好分流工作,具体流程规范如下:一、轮值时间:淡销期: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7:00旺销期:9:00-17:30(上午晨会后,下午晚会前)二、轮值原则:1、当日销售接待台轮值以轮排表为依据,接待台轮值顺序必须与销售接待轮排顺序保持一致,不得无故打乱轮值秩序。
2、必须保证接待台轮值人员和业务轮排人员同时在销售前台。
三、具体要求:1、旺销期(1)接待台轮值人员须事先做好客户接待准备(自备销讲夹,名片夹,激光笔等销售道具),按本规范时间到接待台等待,有事暂离接待台须告知下一轮值人员后补,接待台不允许无人轮值。
(2)首次到访客户由销售接待台轮值人员执行接待,并在《销售接待轮排表》上作出具体时间记录。
客户接待完毕后回到销售前台接任业务轮排首位。
(3)多次到访客户,而当事置业顾问不在者,由不到轮值的置业顾问接待(原则不影响轮排顺序,由同组人员自行安排接待,无同组人员在场按业务轮排顺序接待)。
(4)当日不参与接待台轮值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参与当日销售接待轮排。
(5)因接待老客户错过当次轮值或因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而错过当次轮值,经该销售主管认可后可参与下一轮值接待。
2、淡销期(1)接待台轮值时长由当日值班人员根据当日上班置业顾问人数平均分配轮值时长,轮值时间结束无论是否接到客户均由下一顺位人员轮值。
轮值时间结束人员接任业务轮排首位。
(2)首次到访客户由销售接待台轮值人员执行接待,并在《销售接待轮排表》上作出具体时间记录。
客户接待完毕后回到销售前台接任业务轮排首位。
(3)业务办理客户由轮值人员引导至相应区域办理相关业务后回到接待台继续轮值。
(4)当日不参与接待台轮值人员处以50元现金处罚。
以上内容望案场置业顾问仔细阅读,共同遵守,相互监督。
案场客户轮接制度及接待要求
项目部职员签名:客户轮接制度及接待要求销售部1、案场为全体置业顾问排定序号,制定客户《轮接次序记录表》,按顺序每日循环轮接;2、轮接置业顾问见到客户上门要主动迎上前帮其开门,询问是否来电或来访过,确认来过则提醒以前接待的置业顾问接待,自己仍进入等待接待客户状态;如客户是第一次来,则按正常接待程序操作;3、每接待完一组新客户,该置业顾问的接待序号自动排至末尾,其他置业顾问序号依次向前一位;4、轮接置业顾问正在工作无法分身的由轮在后一位的置业顾问接待,正在工作的置业顾问工作完毕后须立即填补上去;5、轮接置业顾问不可以随意走动、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需要离开的,需经营销主管同意;6、轮接置业顾问因擅自离开岗位或因私事请假外出的,由后一位置业顾问顶上接待,错过轮接的置业顾问视作放弃并由该轮结束后开始重新轮接;7、不允许在控台上接待客户;8、非繁忙时期,置业顾问一次只能接待一组顾客;9、绝对不允许挑客户,也不允许怠慢客户,客户在场就要全程陪同,直至送到门口,并目送客户离去(保持三秒时间),来人要求留下详细的来访客户资料,同时做好客户追踪记录;10、若有置业顾问身体不适不方便接待,可报备案场经理,酌情安排客户接待工作;11、若有来电来找某位置业顾问,要求:(1)握紧话筒,不要让客户听到声音(2)标准答语是“请稍等”;12、客户坐上洽谈桌后,若前面未递送茶水或饮品,则销售员马上递上资料,水吧服务员递上茶水或饮品,客户走后要及时收拾;13、客户接待完毕,置业顾问需及时建立客户档案,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客户档案表、日志等相关表单并在下班前上交,建立客户档案后此客户方归属该置业顾问;14、轮值置业顾问休假时,此置业顾问不参与轮接,次日复原位轮接;若因个人原因请假,则视为轮过,次日不补,按正常程序轮接;15、凡遇到当日休假或因事不在的置业顾问的老客户上门时,值班置业顾问应无条件上前接待,不允许怨客、赶客。
遇有问题及时向案场经理汇报以得到协助,尽可能满足客户的需要。
房地产销售现场案场售楼处管理制度
销售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客户接待规定一、接待顺序以《接待排序表》为准,按接待排序轮回。
二、销售员按照排班表的时间上班,早到或迟走可以按照正常的接待顺序接待客户。
三、若当值销售员未打任何招呼不在现场,则被跳过,由下一个销售员接待,该销售员不给予补接。
四、接待已成交客户回访不计接待名次,跳过可优先补接一轮,接待未成交老客户回访,计接待名次,不给予补接。
(成交客户指已经买筹或已经购买了的客户。
)五、未成交的老客户带新客户到访,只计销售员一个接待名次,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新客户未做客户登记的,则不计名次,新客户做客户登记的,则计名次。
六、当天新客户或未成交老客户当天重复多次到现场,只计一个接待名次。
七、已被接待的客户未离开现场前,当事销售员未经项目经理许可,不得再接待新客户。
八、销售员接待客户期间,如有其未成交老客户到访,销售员可选择同时接待或指定他人代接老客户,无指定则由排位最后的销售员帮忙接待,如当事销售员选择接待新客户,则不论老客户是在当事销售员还是在帮手销售员手上当日成交分半。
老客户当日未成交,则计当事销售员接待名次,帮手销售员可补接一次,如当事销售员选择接待老客户,则新客户完全归属按次序接待的销售员。
九、销售员在接待客户过程中,如发现该客户为同事在本项目的老客户,须第一时间通知该同事并交由该同事接待,并计该同事接待名次,销售员则可优先补接,如该同事休息,应电话通知,由其指定同事接待,联系不到,则继续接待,当天成交为分半,不成交则为义务接待,可优先补接新客。
十、来访客户必须留下真实姓名和电话等基本资料,并经销售员签名,才视为有效客户登记,所有客户归属问题,均以此为原则:十一、以有效客户登记的先后秩序确定其归属权。
客户登记有效期为15天,如超出15天而销售员登记跟进本里又无近期客户跟进记录的,视为归属权丧失。
1.不完整的客户登记视为无效登记,发生争议时不拥有客户归属权;2.同姓名不同电话,得不到证实则属无效登记;3.同电话不同姓名,则视乎是否直系亲属关系;。
房地产公司项目案场接待轮序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案场接待轮序制度
房地产公司项目案场接待轮序制度
1.销售主管每日工作开始前,按照最少接待优先的原则,安排置业顾问的第一批接待顺序,之后每轮均按最少优先的原则排定接待顺序,销售主管上班后未及时做轮序安排,每次罚款10元;
2.每位前台置业顾问接待后须立刻到销售主管处进行登记,如接待后,接待顺序上没有体现,则对销售主管罚款10元;
3.销售主管需按照排定后的接待顺序,提前通知下一位置业顾问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4.置业顾问应在客户到达接待台前主动上前迎接,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元;
5.进销售中心的所有客人均算来访客户(除表明身份的中介或调研人员以及所购买的产品为住宅外),不得私自插队、不得争抢客户、不得见到质量差的客户借口回避,违者停止谈客3天;
6.置业顾问在陪同老客户签合同或接待老客户来访时轮空的接待权要给予补偿接待,并要做好记录;
7.若来访者是中介或市调人员,但对方没有表明身份,应算有效客户。
如对方表明身份,则应由销售内业安排最后一位轮序的置业顾问给予接待;
8.如来访者有指定人员接待可改变顺序;
9.如置业顾问不认真接待客户,被客户投诉,停止谈客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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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接及客户分配制度
案场客户区分管理制度宗旨:本条例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案场工作,最大程度提升置业顾问工作积极性。
原则:机会均等,客观公正。
(新客户到场,销售人员应做好详细询问:是不是第一次来访,前期哪位置业顾问为您介绍的,有没有做过登记,家人、亲戚、朋友、同事是否有人来参观过)新到访客户,以是否指名找某置业顾问为界定标准:1.进门即是客户,除14岁以下未成年小孩单独上门(包括活动期间领取礼品客户,同样按轮值接待)。
2.新到访客户,并未指名找任何一名置业顾问者,均列入轮值范围,包括电话客户、展会客户、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
3.新到访客户,是由某置业顾问通过各种方式(包括追踪电话客户、展会分配客户、通过亲戚朋友介绍客户、及老客户介绍新客户)直接约访成功,上门指名找某置业顾问,则由该置业顾问接待,不列入前台轮值范围。
4.置业顾问的亲戚朋友前来参观楼盘,但事先并不知道此置业顾问在本公司工作,亦没指名找该置业顾问,该客户列入前台轮值范围。
5.老客户介绍的新客户,老客户直接带上门并找某置业顾问的,由该置业顾问接待;老客户未上门,新客户自身上门,直接找该置业顾问的,由该置业顾问接待;新客户自身上门,只称是老客户介绍的(但未指明老客户姓名),未指明置业顾问姓氏,则列入正常轮接。
6.老客户的夫(妻)、父母、子女初次上门,明确称其家人来过,但不知道置业顾问姓氏,由轮值人员接,但视作老客户,不重新建档,以最早有效建档为准,有效建档的回访周期不得超过15天,超过者无效。
7.老客户的家人初次到售楼部,没有指定置业顾问或家人有来过,称初次来访都按正常轮排接待,后期成交后示为前期接待人员和后期接待人员共同分单!8.一轮新客户包括数人,只有1人明确联络方式,其余人只知道姓氏,无明确联络方式,可按一批客户建档,但须注明其他人员某些特征,同时在其他人员单独到访时能明确知道其与某建档客户曾一起到访过,则由原先的置业顾问接待(事后发现无效),否则列入轮值范围。
案场客户接待轮排制度
青岛置业销售中心案场管理文件
案场客户接待轮排制度
为了树立良好企业形象,提升客户接待服务水平,理顺案场工作秩序,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接待客户必须按照事先安排好的秩序轮流接待,不得无故打乱秩序。
到现场来访的客户由每日案场接待人员严格按序执行接待。
二、至某人接待时,须事先做好接待准备,提前至入口左侧站立等待,不得无故离开,控台不允许缺人,经经理批准外出办公事者,可补排;未经允许者,视自动放弃,不再补排;超过半个小时仍未接到客户者,允许放弃此次轮排。
三、当日主动放弃轮排两次者,处以50元现金处罚;当日主动放弃轮排三次者,处以停牌3日的处罚(因正在接待客户、半小时内未接到客户放弃轮排或其他经主管经理认可的原因而放弃轮排者不视为主动放弃轮排).
四、主动放弃轮休上班者,须提前告知案场经理,方可参加轮排接待,按上班考勤,事后不可再调休,未按时上下班或未告知者,视为休假.
五、上班期间,因故外出请事假者,轮排自动轮空.
六、市调当场识破者不视为轮排接待。
七、客户来访,而当事置业顾问不在者,其他置业顾问代为接待(原则同组人员负责),不按轮排秩序执行。
八、客户到场必须以接待为先,不得冷落客户,有特殊情况需主动向客户说明,非看房客户,轮访人员指派其他人接待。
九、以上轮排制度仅限正常上班期间,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有优先接待权。
2017年1月24日。
房地产项目案场接待轮序制度
房地产项目案场接待轮序制度1. 引言房地产项目案场是房地产开发商与客户接触的重要场所,作为项目展示和销售的核心环节,案场接待轮序制度的优化对于提升客户满意度和销售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项目案场接待轮序制度的基本概念、原则、具体操作流程等内容,旨在为项目的运营管理提供参考。
2. 案场接待轮序制度概述案场接待轮序制度是指在有限的资源和有限的时间内,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来访客户进行合理排队和接待的制度。
通过合理安排客户到访的先后顺序,实现案场接待的高效运营和资源最大化利用。
3. 轮序制度设计原则在设计案场接待轮序制度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3.1 公平公正原则每位客户都应享有公平公正的待遇,不论其身份、关系或消费能力。
轮序制度应确保每位客户在接待中获得平等对待,避免任何形式的优先或歧视。
3.2 高效运营原则轮序制度的设计旨在提高案场接待的效率,合理安排客户的参观顺序,减少客户等待时间,提高案场的整体接待能力。
3.3 数据驱动原则轮序制度的设计应基于充分的数据分析和市场研究,在考虑客户需求和资源分布的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和优化,以实现最佳效果。
4. 案场接待轮序制度操作流程为了有效实施案场接待轮序制度,下面是一个基本的操作流程:4.1 客户预约客户在到访案场前,可通过电话、在线预约系统或其他渠道事先进行预约,提供个人信息和参观时间,以便案场工作人员进行合理安排。
4.2 到访登记客户到达案场后,需前往接待处进行登记,提供预约信息和身份证明,工作人员会确认客户身份并安排相应的接待事项。
4.3 号码牌领取每位客户在登记后,会被分配一个唯一的号码牌,用于标识其在接待轮序中的顺序。
客户需保管好自己的号码牌,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等待相应的叫号。
4.4 接待顺序通知案场工作人员会根据预约信息、接待区域的容纳能力和当前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客户的接待先后顺序。
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会通过大屏幕、音频广播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客户通知接待顺序。
房地产_案场的管理制度
案场管理制度1客户接待及判定规范一、销售顾问轮候接待客户规定1、现场设接待总负责人,负责安排案场接待顺序并监督接待服务规范,建议由销售主任担任,每周进行轮换,如发现不负责任、违反原则、争吵打架、包庇等行为,取消当周的协调资格并予以相应惩罚。
2、销售中心需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站岗人数,由当天的接待负责人安排接待顺序,建议根据排岗顺序设置双人AB问岗制,起到互相监督、及时补岗、避免空岗的作用。
(比如A、B、C、D、E、F组,各指定一人站位,AB首站,来新客户,A先询问,B组来监督,未按照要求询问时,B组人员可以补充询问,A接待新客户离开,C组上来一人补位。
循环站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接到客户的小组,换人接替,不换岗。
接到客户的才换岗。
)来客户接待客户的先后顺序建议以先来后到为原则。
3、站岗的销售人员需提前做好接待准备,主动上前接待客户(开发商参观、同行踩盘、媒体等由其他人员人员接待,站位同事不参与接待。
如果在询问的时候没有问出来,在接待的过程中发现的,视为新客户),如客户非首次来访客户或指定要某销售顾问接待,该销售员所属的小组不计入轮岗。
4、接待完客户后,需做好登记并将客户信息录入碧桂园销售系统,客户资料录入情况将作为判断客户归属的第一原则。
5、在有其它销售人员站岗的情况下,一名销售顾问一次只能接待一批客户,如遇该销售顾问未成交老客户来访,新客户尚未带到样板房的,则需把新客户交给组内当值销售人员做正常接待。
6、客户曾到访参观但未作登记未报销售员姓名的视为无归属客户,再次上门时视为新客户,按正常顺序接待。
7、当值的销售人员如离开则视为轮空。
二、客户冲突评判原则1、客户归属评判第一原则是明源跟进记录和录入记录。
2、判客依据:明源记录(明源登记)、来访表、通话记录(沟通短信或者微信)三者必须齐全。
3、如有冲突客户,在明源跟进期10天内有跟进记录的,以第一录入明源为准,必须提供(第2点)证据。
前提是客户已经到访售楼处,如果没有到访,由销售员自行沟通解决。
售楼部案场接待制度
售楼部案场接待制度
为了售楼部营造积极有序的案场氛围,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接待环境,请售楼部置业顾问遵守以下原则:
一、客户接待制度
1、案场接待实行轮流接待制,每天以接待轮序表轮流接待客户。
2、对待每一个客户要积极热情,如遇新客户接待时间过长或老客户到访,无法正常轮序,置业顾问安排补接客户。
3、置业顾问因公事(如帮同事接待客户,带客户去项目现场等)离开接待岗位,无法参与正常轮序,置业顾问安排补接客户.
4、置业顾问因私离开接待岗位(如上厕所,吃饭,打电话等),轮序到此置业顾问,视为自动放弃,过后不再安排补接。
二、前台站位轮序制度
1、前台站位实行轮序站位,每天以接待轮序进行前台站位。
2、站位时间为每人半小时为准.
3、站位当值置业顾问站位时,有客户到访,不能继续站位轮序的,由下一个站置业顾问轮序,当值站位置业顾问与补位置业顾问,在不影响其他置业顾问站位轮序前提下协商站位时间。
三、值班轮序时间
1、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接待客户值班人员轮序接待。
2、当日值班人员未全部轮序,则下次值班时间继续轮序,值班时间接待客户不按正常轮序,客户按照值班人员接待归属.。
今久顾问·案场轮摆制度
今久顾问·案场轮序制度1.依照销售业绩制定最终轮摆顺序名单。
2.门口设立小迎宾台,分A、B岗位。
A岗位接到顾客后由B岗位顶上A位,并及时通知C岗位顶接B位,以此类推,周期循环。
3.轮摆站立男女需要各用标准站姿,不得交头接耳。
4.顾客上至售楼部最后台阶,门口迎宾A、B岗位须同时面带微笑喊:“欢迎光临XXXX”并以30°鞠躬。
(如遇雨雪天气由B岗位接过顾客的雨具,并妥善安置)5.每次轮岗最少守岗时间为30分钟,如果30分钟后没有接到顾客可一直守岗,直到接到顾客为止;也可在30分钟后主动选择放弃此次轮摆,进入下次轮序。
6.每天晨会散会后A、B岗位需在第一时间站立小前台,有未完成的事情交由其他同事代为办理。
如果没有及时到岗,视为轮空!由自然顺序的下一位接顶。
7.晨会结束后小前台如果无一人守岗,则A、B岗位每人处罚100元停岗一天,并其他在场人员每人处罚50元。
8.轮摆岗位严禁替岗。
除上厕所、接前台电话可由自然顺序的下一位代为替岗,且在5分钟以内归位则视为有效替岗;如果超过5分钟则视为轮空!如果超过5分钟又私自交换岗位,经人举报或由案场经理发现,一经查证将给予双方停岗一天或50元的处罚。
9.B在为A替岗,在此期间如果B刚好接到顾客,A视为轮空!B如果不是A的自然轮序下一摆位,则B接待完顾客后依然可以享受自己的轮序(前提是不被轮空);如果B是A的自然轮序下一摆位,则算B的正常轮序接待。
10.遇找人、上厕所、推销产品等,如第一时间告知,可找你前一位员工进行接待。
迎宾和接待过程中不可怠慢顾客,一旦遭遇投诉停岗一天或50元的处罚。
每一位A岗位的前一岗位有责任有义务帮助A 接待无效顾客,如果前一位正在接顾客或接前台电话则由前一位的自然顺序接待,以此类推。
11.如遇同行调盘,则由A岗位热情接待,只要不涉及公司的隐晦信息,均可告知。
如怠慢同行,一经查实处100元罚款并停岗一天。
12.如遇同行调盘,如果在5分钟内表明同行身份,热情接待后可由案场经理进行调配补接轮序;如未在5分钟内发现的则视为正常轮序接待。
案场轮位制度
案场轮位制度房产三部所属项目案场接待轮序制度【岗位职责】1、负责楼盘项目对外推荐与信息传递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以维护公司良好对外窗口形象;2、电话预约及现场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向客户介绍楼盘情况;3、按照项目计划和操作程序开展楼盘销售活动,完成销售目标;4、根据要求,做好目标区域、竞争楼盘市场调研工作;5、负责客户签约,追缴房款及后期维护;6、协助销售主管处理一般日常事务。
【岗位考核】1、案场值日置业顾问每日工作开始前,按照最少接待优先的原则,安排置业顾问的第一批接待顺序,之后每轮均按最少优先的原则排定接待顺序,案场值日置业顾问上班后未及时做轮序安排,每次罚款10元;(注:如前一天两个或以上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数量相当,则按照后接先排原则进行轮位接待排序依据)2、前台站位人员按照排定后的接待顺序,提前通知下一位置业顾问做好接待准备工作,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元;3、置业顾问应在客户到达接待台前主动上前迎接问位,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元;4、来访问位需问:4、1)“您之前是否来过吗?”如客户回答为首次来访并未曾致电,则由A岗置业顾问继续接待。
如回答有,则问是哪位置业顾问,并转由原置业顾问接待。
4、2)、如该客户不能说出置业顾问姓名,则再次询问:“您家里面人有不有过来看过房子了解过。
”如能查出是哪位置业顾问则转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如还不能准确回答,则由A岗的置业顾问继续接待。
(直属亲属界定:夫妻、子女、双方父母;姐妹、兄弟不算直属亲属范畴)4、3)、如该客户说没有家里人来看过,则再次询问“是否曾收到过哪位置业顾问的短信或者电话记录、微信等联系过”如回答有,则问位置业顾问应负责任的查询该置业顾问,查询清楚之后算被查询置业顾问老客户,如还不能提供查询依据,则由A岗的置业顾问继续接待。
注:上述询问过程由问位置业顾问负责询问。
其他置业顾问可以监督,严禁扰乱接待现场,若发现客户客户明确表示来过或者最近联系过这边置业顾问但A岗不查究就继续接待者,罚款500元一次,严重者辞退。
车位轮转方案
车位轮转方案介绍车位轮转方案是指在一个停车场或者小区内,为了公平和合理地分配停车位,采取按照一定规则进行车位轮换的管理方法。
车位轮转方案能够有效避免停车位集中占用的问题,提升停车位的利用效率和公平性。
目的车位轮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停车位不足和不公平使用的问题。
通过规划合理的轮转规则,能够公平地分配停车位,使每个车主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停车待遇。
基本原则车位轮转方案应当基于以下原则进行制定和执行:1.公平原则:每个车主在停车位的使用上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有特殊待遇。
2.公开透明原则:轮转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应当公开透明,车主能够清楚了解轮转的规则和机制。
3.高效利用原则:轮转方案应当根据停车位的利用情况,合理安排轮换的频率和方式,以提升停车位的利用效率。
车位轮转规则车位轮转方案中的轮转规则是实施轮转的核心内容。
下面列举几种常见的车位轮转规则:1.时间轮转法:按照停车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轮转,例如每天或者每周轮转一次,让每个车主都有机会使用靠近出入口的停车位。
2.按需轮转法:根据车主的需求和停车位的使用情况,灵活调整停车位的分配。
如果某辆车只在工作日需要停车,则可以将其停放在工作日高峰时段较为靠近出入口的停车位。
3.随机轮转法:通过随机的方式进行轮转,避免车主对轮转规则的预测和囤积停车位,增加公平性。
4.积分轮转法:通过给车主设定积分,根据积分高低决定停车位的分配。
车主在一定周期内停车位使用情况良好则加分,反之则减分。
车位轮转的执行流程下面是一种常见的车位轮转的执行流程:1.制定车位轮转方案:由物业或车主委员会制定车位轮转方案,明确轮转的规则和机制。
2.车位登记:车主将车辆信息登记在车位管理系统中,包括车牌号、车辆型号等。
3.轮转通知:系统根据轮转规则,自动发送轮转通知给车主,告知轮转时间和轮转的目标车位。
4.轮转执行:车主按照通知中的信息,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
5.轮转结果反馈:车主在轮转结束后需将车位信息反馈到车位管理系统中,以供下次轮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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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三部所属项目案场接待轮序制度
【岗位职责】
1、负责楼盘项目对外推荐与信息传递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以维护公司良好对外窗口形象;
2、电话预约及现场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向客户介绍楼盘情况;
3、按照项目计划和操作程序开展楼盘销售活动,完成销售目标;
4、根据要求,做好目标区域、竞争楼盘市场调研工作;
5、负责客户签约,追缴房款及后期维护;
6、协助销售主管处理一般日常事务。
【岗位考核】
1、案场值日置业顾问每日工作开始前,按照最少接待优先的原则,安排置业顾问的第一批接待顺序,之后每轮均按最少优先的原则排定接待顺序,案场值日置业顾问上班后未及时做轮序安排,每次罚款10元;(注:如前一天两个或以上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数量相当,则按照后接先排原则进行轮位接待排序依据)
2、前台站位人员按照排定后的接待顺序,提前通知下一位置业顾问做好接待准备工作,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元;
3、置业顾问应在客户到达接待台前主动上前迎接问位,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10元;
4、来访问位需问:
4、1)“您之前是否来过吗?”如客户回答为首次来访并未曾致电,则由A
岗置业顾问继续接待。
如回答有,则问是哪位置业顾问,并转由原置业顾问接待。
4、2)、如该客户不能说出置业顾问姓名,则再次询问:“您家里面人有不有过来看过房子了解过。
”如能查出是哪位置业顾问则转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如还不能准确回答,则由A岗的置业顾问继续接待。
(直属亲属界定:夫妻、子女、双方父母;姐妹、兄弟不算直属亲属范畴)
4、3)、如该客户说没有家里人来看过,则再次询问“是否曾收到过哪位置业顾问的短信或者电话记录、微信等联系过”如回答有,则问位置业顾问应负责任的查询该置业顾问,查询清楚之后算被查询置业顾问老客户,如还不能提供查询依据,则由A岗的置业顾问继续接待。
注:上述询问过程由问位置业顾问负责询问。
其他置业顾问可以监督,严禁扰乱接待现场,若发现客户客户明确表示来过或者最近联系过这边置业顾问但A岗不查究就继续接待者,罚款500元一次,严重者辞退。
5.进销售中心的所有客人均算来访客户(除表明身份的中介或调研人员以及所购买的产品为住宅外),不得私自插队、不得争抢客户、不得见到质量差的客户借口回避,违者停止谈客3天(停岗);
6.置业顾问在接待老客户来访时轮空的不予补偿接待,A位正常轮替。
7.若来访者是中介或市调人员,但对方没有表明身份,应算有效客户。
如对方表明身份,则应由销售内业安排最后一位轮序的置业顾问给予接待;
8.如来访者有指定人员接待可改变顺序;
9.如置业顾问不认真接待客户,被客户投诉,停止谈客3天。
10、若遇负责轮位中有置业顾问因公事不能站位,可补岗一次,补岗标准为当次A位的下一位,其余事情直接跳岗,不允许补岗。
11、未接待完客户的置业顾问,在售楼处有其他同事在场的情况下不得再
接待其他新客户或终止正在进行的接待。
三、新老客户的判断管理
1、置业顾问对首次来访客户进行第一次来访登记,并由当日值班置业顾问录入《每日来电来访客户表》电脑存档。
前台到访本以及《每日来电来访客户表》电脑存档作为界定客户的依据。
若二位置业顾问皆有同一客户登记则以接待、录入电脑时间先后(姓名及联系方式必须同时登记方可)加以区分。
当日值班置业顾问录入客户信息每少一个20/元。
2、置业顾问在接待完客户后可向客户发送感谢来访的短信;并认真填写《见客笔记本》,在追踪客户时、首次回访时间为3天以内,如查询到未回访则该客户下次到访为自来客户,最长回访时间不应超过5天(即有效期),且每次回访的间隔期限亦不得超过5天。
在有效期内置业顾问必须进行追踪回访,并填写详细的追踪记录,该记录必须为真实情况的登记,不得私自登记假记录、后补记录。
如发生置业顾问之间撞单,可查阅该客户与原置业顾问之间的追踪记录是否超过有效期。
如出现超过有效期未追踪的客户到场后,客户与原置业顾问不予辩认或辨认无果的情况下,视同为新客户,按正常轮序接待。
3、甲置业顾问接待过的客户,(以电脑到访记录和“客户回访本”为依据)经问位岗正常询问后,客户表示未到访过现场,未有置业顾问联系接待过等相关询问,由A岗位置业顾问正常接待。
在接待过程中如出现以下情况:A岗成交
后,如原置业顾问拿出电脑登记记录、微信、电话通话记录(30秒以上)如在5天跟踪期内则按照首尾接待制业绩、佣金5:5分。
4、老业主自购,如未找原置业顾问,归属新置业顾问。
(如客户和原置业顾问一直有联系,应拿出佐证)如原置业顾问拿出电脑登记记录、微信、电话通话记录(30秒以上)如在7天跟踪期内则按照首尾接待制业绩、佣金5:5分。
5、已成交客户带新客户到访,如指定原置业顾问接待(指老客户所对应的置业顾问),则新客户归属于该置业顾问,如未指定且7天内无置业顾问联系则归属于正常轮序置业顾问。
6、接待过程中,客户到访半小时内,原置业顾问认出客户,可以上前和客户打招呼。
并告知案场经理,由案场经理告知接待置业顾问将客户归还原置业顾问,不得在客户面前争吵,双方应以成交为目的。
如超过半小时则实行首尾制双方业绩、佣金5:5.
7、客户不进售楼处且不去现场看楼,只取材料(不带名片的资料);如客户进售楼处,只问价格,只取材料,也算接待一次;禁止出现置业顾问将客户堵在门外的现象,如有此现象,停岗7天并按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8、如客户未找甲方,但是甲方在现场认出客户,因甲不能提供任何相关5天内联系记录佐证,则该客户成交以后,佣金及奖金由新接待置业顾问所有,甲无权主张归属权益。
9、如果出现两个客户同时看上同一个房源,原则上以填写交款单并到财务室付款为先。
10、如到访过的客户再次到访,以前未做客户登记,也未指定置业顾问的,A位已经按规则询问之后客户未记起或无法查询到,则归属A位置业顾问,以后再回忆起原置业顾问的,仍归属此次A位置业顾问,原置业顾问无任何理由主张其客户归属权益;
11、《每日来电来访客户录入台帐》登记有效期为5天,如果所属置业顾问未进行及时跟进,而发生撞单情况,判定此客户属于新接待置业顾问,原置业顾问有义务告知新接待置业顾问此客户以前的接待情况;
12、同一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夫妻等直系亲属)在不同时间分别来到现场,且问位人员问位之后正常接待的。
由A、B销售人员分别接待,且由其中一方成交的,半小时以内的原则上实行首接制度,如遇双方都接待过1小时以上的情况下按照业绩、佣金5:5分。
如有三人接待过不论时长多久,按照首尾制执行,只看首尾接待时长。
14、如置业顾问轮休,在获知有老客户即将到访的情况下,可电话告知现场
置业顾问顾问,成交之后原则上55分。
或联系案场经理指派A位或销售业绩突出的同事接待,成交后55分。
四、关于争执:
销售人员之间存在争议的情况,应向案场销售经理汇报,案场经理友好协商解决,置业顾问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售楼部或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对现场
秩序产生明显影响者视情况对争执一方或双方罚款200元。
情节严重者,案场经理可以直接辞退争执者。
五、关于客户投拆:
因置业顾问服务态度不好造成客人投诉的,视情节罚款50-200元。
同时如该客户要求更换置业顾问,则由案场经理指定置业顾问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