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掘路修复的规定

合集下载

道路挖掘修复方案

道路挖掘修复方案

道路挖掘修复方案在城市化进程中,道路的建设和维护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不断地进行升级和维修。

在道路的日常维修中,挖掘与修复是比较常见的工作,下面将对道路挖掘修复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道路挖掘原因及要求1.道路挖掘的原因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的建设和维护需要对道路进行修改和修缮。

而这种修改和修缮通常需要进行挖掘,道路上的挖掘通常有如下几种情况:(1)建筑物维修:该情况下,挖掘是必要的。

比如,当建筑物排水管路出现问题时,需要挖掘道路,以便修复排水管路。

(2)下水道排水:有时挖掘道路是为了修缮下水道。

下水道是一些地下管道,是处理城市污水的关键部分。

如果下水道出现问题,将对城市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挖掘修缮必不可少。

(3)电缆、煤气管线故障:城市生活离不开电缆和煤气管线。

而这些线路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对城市生活造成巨大的影响。

因此,这种情况下,也需要对道路进行挖掘和修复。

(4)道路增宽和改造:如果城市交通发展需要增宽道路或修建新的道路,也可能需要对道路进行挖掘和修复。

2.道路挖掘的要求虽然道路挖掘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施工会影响到交通和环境,因此需要遵守一些规定和要求:(1)安全:挖掘过程中要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防止产生安全事故。

(2)交通:挖掘道路时要尽可能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如果挖掘需要封闭道路,则需合理安排交通管制和引导,确保交通安全和畅通。

(3)环境:挖掘后要及时清理垃圾和回收废渣,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道路挖掘修复方案1.挖掘前工作(1)施工前需要根据实际挖掘的深度和范围进行规划。

如果挖掘面积较大,则需要进行道路封闭,以确保挖掘过程中交通的安全。

同时,还要进行施工区的隔离,避免施工区内车辆、行人进入。

(2)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测,确定挖掘点,避免损坏地下管道等设施。

(3)检测施工现场是否有电网、水泥块、钢筋等硬性障碍物,若有,一定要清除干净。

(4)在挖掘前,需要就挖掘的原因和方案与相关单位和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和核实,确保施工符合要求。

道路开挖恢复实施方案

道路开挖恢复实施方案

道路开挖恢复实施方案一、前言。

道路开挖是城市建设和维护中常见的工程活动,但是开挖后的道路恢复工作却常常被忽视,导致道路质量下降,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出行。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道路开挖恢复实施方案对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恢复原则。

1. 原则一,及时恢复。

道路开挖施工结束后,应当立即展开恢复工作,尽快恢复道路通行功能,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

2. 原则二,质量保证。

恢复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保证道路恢复后的质量和使用寿命。

3. 原则三,环境友好。

在恢复工作中应当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护植被和地下管线等市政设施。

三、实施步骤。

1. 现场勘察。

在开挖结束后,应当立即进行现场勘察,确定恢复工作的范围和具体情况,为后续恢复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 恢复设计。

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制定道路恢复设计方案,包括路面材料、厚度、坡度等具体参数,确保恢复后的道路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施工准备。

准备所需的施工材料、设备和人力,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4. 恢复施工。

按照设计方案进行道路恢复施工,包括路面铺设、边坡修复、标线划设等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5. 现场验收。

施工结束后进行现场验收,确保恢复工作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达到使用要求。

四、质量控制。

1. 施工监督。

设立专门的施工监督人员,对恢复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 质量检测。

对恢复工作进行质量检测,包括路面平整度、厚度、坡度等指标的检测,保证恢复后的道路质量达标。

3. 完工验收。

在恢复工作结束后进行完工验收,由相关部门对道路恢复工作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合格。

五、总结。

道路开挖恢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城市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科学合理的恢复方案和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保证道路恢复后的质量和使用寿命,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希望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能够高度重视道路开挖恢复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市民利益。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本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本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挖掘修复行为,保护公共道路安全和市容市貌,提高城市交通运输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活动,包括道路施工、管线安装、设备维护等各类工作。

第三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遵循安全、顺畅、环保、效率的原则,确保挖掘修复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四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尽量采取非破坏性技术,保护地下管线、光缆等设施,减少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

第五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遵循协商一致、互相尊重的原则,与相关部门、居民和企业保持沟通,确保修复工作的质量和时效。

第二章挖掘修复管理责任第六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管理责任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制定道路挖掘修复的统一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八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指定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道路挖掘修复的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九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挖掘修复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道路挖掘修复企业的准入、退出、信用评级等制度。

第十条城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挖掘修复工程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挖掘修复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第三章挖掘修复工作流程第十一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采取完全关闭、部分关闭或交通组织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和秩序。

第十二条挖掘修复工作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挖掘、支护和回填等工序,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挖掘修复工作应立即设置合格的警示标志,设置临时交通指示牌,引导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

第十四条挖掘修复工作应采取合理的交通组织措施,保障挖掘修复期间周边居民、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

第十五条挖掘修复工作的噪音、扬尘等污染物应严格控制,确保周边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四章挖掘修复工程质量与安全第十六条挖掘修复工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挖掘修复工程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及施工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挖掘修复工程应采用合理的支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地陷、塌方等事故的发生。

市政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服务指南

市政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服务指南

市政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服务指南
市政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服务指南
一、审批事项
城市道路占用及挖掘修复服务。

二、办理依据
1、鲁建城字【2015】32号。

2、鲁价涉发(1994)18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枣庄市台儿庄区林运路南段(枣庄市台儿庄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四、办理条件
适用各种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的申请。

五、申请材料
1、“占用(挖掘)地点”请准确填写实施具体挖掘部位,道路中心线距离、起止点等。

2“设施种类”请按市政园林管理部门核定的设施名称填写。

3、提供占用(挖掘)示意图。

4、如占用市政设施用途为“临时建(构筑)物”或者大型挖掘、拆除设施应提交以下文件:
(1)规划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2)红线图;
(3)施工设计图;
以上文件应交原件于审核,六加盖红章的复印件存档。

(4)符合安全设计规范。

六、收费标准
参照枣庄市物价部门相关规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如下:(1)沥青主次干道每平方米240元
(2)沥青一般干道每平方米200元
(3)水泥砼道路每平方米320元
(4)普通砼板人行道每平方米70元
(5)砂石路面每平方米60元
七、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根据双方报装合同约定执行。

八、咨询方式
1、枣庄市台儿庄区林运路南段(枣庄市台儿庄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2、咨询电话:************。

顶管管理规定

顶管管理规定

市政道路掘路施工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道路挖掘及顶管工程施工管理,确保道路设施完好,严格管理程序,明确职责范围,认真执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保证道路挖掘修复工程质量和顶管施工工程质量及作业安全,依据市政公用[2000]101号文件,根据国务令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河北省建委、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各施工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第一章掘路施工手续的办理第一条:掘路手续必须由掘路单位自行办理,不得由施工单位代办,办理掘路施工手续时须提交以下文件及图纸:⒈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⒉掘路施工工程平面位置图、断面图,须详细标明管线的埋深、标高以及与其它管线水平、垂直间距。

施工图纸一式三份。

第二条: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掘路管理员出示现场,并填写《挖掘道路申请表》经道桥处审批后上报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第三条:申请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须向道桥处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执行冀建计[1997]175号文。

对新建二年以内的道路进行挖掘,修复费加收2倍,新建3-5年的道路加收1倍。

冬季(当年11月15日至翌年3月15日)破路,在规定的年限加收基础上再加收1倍掘路修复费。

经批准的掘路施工单位及个人在核发《挖掘道路许可证》之前,须按掘路修复和回填费总价的1.5倍向道桥处预交掘路保证金:掘路长度超过100米的按掘路修复和回填费总价的基础上加收30%。

工程完工后,经掘路管理员验收合格后,以保证金冲抵应交费用,多退少补。

第四条:工程质量由道桥处负责质量监督,须缴纳质量监督费:10万元以下的工程按500元收取,10万元以上的工程按[500元+(工程总造价-10万元)×2‰]收取。

第五条:掘路施工单位如需延长工期,须提前三天到市政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延期手续。

如未办理延期手续,超过期限每天罚款100—500元。

第六条:申请掘路单位在工程竣工前两天通知掘路管理员准备验收。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5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5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根据规划,开挖情况说明,地址、面积等。

市政道路修复方案如下:一、一般要求1、掘路修复工程严格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现场应做到“有围挡、无扬尘、低噪声、渣土及时运”。

2、在掘路修复前,施工单位根据现场环境好、及时掌控周边地下设施资料,必须确保地下周边管线的完好。

二、车行道沥青面层修复1、沥青层面的厚度9cm,面层结构采用。

4cmac13+5cmac20。

2、沥青路面恢复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1)沟槽回填质量验收合格后,对沟槽两侧各宽50cm的原有沥青路面铣刨4cm,清除沟槽内的浮土及铣刨废渣。

2)对基层顶面喷洒热沥青或乳化沥青。

热沥青的喷洒量为0.8kg/m²,乳化沥青的喷洒量为1kg/m²。

3)铺筑下面层的ac-20沥青混凝土,用压路机按规范碾压,平整度﹤____mm。

4)对于铣刨后的路面及下面层沥青混凝土的顶面喷洒乳化沥青粘层油,喷洒量为1kg/m²。

5)铺筑上面层ac-13c沥青混凝土,用压路机按规范进行碾压,平整度﹤____mm。

上面层铺筑完成后必须待自然冷却后开放交通。

三、路面基层路面基层采用20cm厚c35商品混凝土面板。

浇筑严格按混凝土浇筑规范进行施工。

四、回填流程及质量控制要求1、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沟槽的开挖。

沟槽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对路面进行切割,并对作业段落进行围挡。

2、依据管道的设计图纸和审批的挖掘施工方案进行沟槽的开挖,开挖过程中严禁扰动槽底土壤,如发生扰动槽底土壤,应先去除扰动的土壤后采用碎石填平夯实。

3、沟槽底开挖标高应控制在±____mm,铺筑管道基础时应保持槽底无积水。

4、按照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铺筑各类管道的基础,基础的铺筑质量应满足各专业规范的要求。

五、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2、施工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在围挡区内,现场无法围挡封闭时应日产日清。

施工及清运应符合《____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道路挖掘施工后的修复工作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和程序,旨在确保道路挖掘施工后及时、规范地进行修复,减少挖掘给交通和市容带来的影响,提高城市道路的使用效率和舒适度。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挖掘许可申请流程:明确挖掘施工单位需要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挖掘许可,并提交相应的资料,包括施工计划、施工方案、修复保证金等。

2. 道路挖掘施工管理:规定挖掘施工单位需要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挖掘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3. 修复工作管理:规定挖掘施工完成后需要及时进行修复,包括还原原有道路形态、修复路面、修复人行道、修复绿化等。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需要保证修复质量,并在一定期限内完成修复工作。

4. 修复质量监督:明确相关部门对修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修复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5. 挖掘施工违规处罚:对未经许可、违规挖掘施工、未按规定进行修复等行为进行处罚。

6. 奖惩机制:明确对按时完成修复工作、修复质量达到标准要求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同时对多次违规或修复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处罚和限制。

通过建立健全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能够规范挖掘施工和修复工作,提高城市道路的使用效率和美观度,减少对交通和市容的影响,并激励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施工和修复,促进城市交通和城市管理的协调发展。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道路基础设施的完好性和使用寿命,提高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道路进行挖掘修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涉及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保修复后的道路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第四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和城市风貌。

第五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注重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人员和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全体从事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人员都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制度由道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章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管理第八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经过道路管理部门的审批,得到相应的施工许可证才能进行。

第九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在夜间或交通量较小时进行,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第十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确保修复质量满足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设立专人负责,对挖掘和修复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及时更新修复进展情况和修复效果,向道路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按照施工进度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道路原貌,保持道路周边环境整洁和美观。

第十五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中发生违法行为或施工质量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三章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设立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和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为保障城市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提高市民的出行便利程度,建立健全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立法、权限划分、责任追究、技术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一、立法为使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通过立法的方式进行规范。

立法应明确道路挖掘修复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标准,规定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等。

同时,应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如城市规划法、交通管理法等,确保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协调。

二、权限划分道路挖掘修复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为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权限划分。

例如,市政府负责整体规划和协调,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流量的疏导和监督,市政工程部门负责施工管理和技术指导。

同时,各区或街道办事处需设立相关管理部门,协助执法和监督。

三、责任追究为保证道路挖掘修复工程的质量,应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对于存在违规现象的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应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究其刑事、民事责任。

同时,对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应实行返工制度,并由施工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四、技术要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应符合一定的技术要求,为此,应编制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规定挖掘和修复的具体要求。

例如,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时间计划,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挖掘和修复施工中应采用专业的设备和施工工艺,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道路的正常使用。

五、监督检查为保证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科学有序进行,需加强监督检查。

市政府应组织专门的督察部门,定期对挖掘修复工作进行抽查和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同时,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规行为,有效保障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六、宣传教育为使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为公众所熟知,并增强市民的遵守意识,应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增强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同时,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向市民发布道路挖掘修复的施工信息和路线规划,减少对市民出行的不便。

城建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城建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城建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2019-06-24第⼀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活动,保证城市道路完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凡在本市⾏政区域内进⾏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挖掘,是指因敷设设施等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地范围内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活动。

第三条**市建设⾏政主管部门对本市⾏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实施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对本⾏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实⾏统⼀规划,配套建设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道路挖掘实⾏道路挖掘许可制度。

因⼯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持规划部门批准的⽂件及相关设计⽂件,经市、县市政⼯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按规定到建设⾏政主管部门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建设⾏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内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书⾯通知。

第六条因地下管线发⽣突发性事故进⾏紧急抢修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可以先⾏挖掘抢修,应及时通知市政⼯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补办相关⼿续。

第七条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程管理部门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挖掘城市道路对其他公共设施和专⽤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条城市道路的挖掘不得在冬期进⾏,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经批准后加倍收取挖掘修复费,⽅可挖掘。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竣⼯后5年内不得挖掘,⼤修后的城市道路竣⼯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县⼈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城市道路的挖掘实⾏挖掘申报制度。

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在每年12⽉底前,向建设⾏政主管部门申报下⼀年度的挖掘计划。

第⼗条新建、改建、扩建、⼤中修的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应在开⼯前1个⽉公告。

需敷设设施的单位,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办理同步施⼯的有关⼿续。

路面工程掘路修复施工方案

路面工程掘路修复施工方案

路面工程掘路修复施工方案一、掘路修复(一)一般规定1、施工前应查明地下管线状况,挖掘时不应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2、掘路修复工程应优先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3、掘路修复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修复时应充分考虑到修复区域与邻近未开挖区域之间的衔接;(2)施工应减小对交通的影响,减少扰民,并注意对城市环境的保护;(3)掘路修复应做到快速、坚实、平整,现场清洁;(4)掘路修复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工期,减少道路施工对交通的影响;(5)城镇道路的掘路修复应尽量减少挖掘范围和深度,开挖断面不应出现上窄下宽,道路结构修复时应满足其原有道路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

4、掘路修复的检查与验收应分别按照大型掘路修复工程和小型掘路修复工程进行分别检查与验收。

5、严格控制道路掘路修复工程的质量,修复后道路状况和技术标准不应低于原道路。

6、因天气、时间、交通等限制交通环境影响的应急性修复,当一次修复达不到规定压实度时,应进行再次修复。

7、掘路修复应编制修复工程方案。

(二)开挖与回填1、掘路修复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应按整块板修复。

沥青路面面层、人行道板,以各种公用管线开挖标准沟槽宽度为基准,若实际损坏道路宽度大,应以实际损坏宽度为准,两侧增加的维修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当开挖深度大于1m时,基层增加40cm~50cm,面层增加60cm~70cm;——当开挖深度小于等于1m时,基层增加30cm~40cm,面层增加50cm~60cm。

2、掘路修复的开挖深度应按管道设计标高控制,不应超挖。

3、掘路修复的开挖宽度应满足压实机械宽度要求,当宽度不适宜压实机械作业时,其结构修复应按原标准提高一个等级进行。

当顺向掘路宽度达原路的1/2时,面层宜为全幅修复。

4、掘路修复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开挖前应采用切割机进行路面分离,不应扰动或破坏沟槽周边区域的路面结构;(2)挖土时应注意保护开挖地段的地下管线和设施,不应向沟槽路基两侧掏空挖土;(3)挖土过程应保持一定的纵横坡度,并设置临时排水沟,必要时设置井点降水;(4)渣土及废弃物应及时清运完毕,不应占用道路空间;(5)挖土中若遇软弱地层或障碍物,应采取特殊措施加固处理。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范文(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一、引言为了规范道路挖掘修复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制定本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的各方,包括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三、挖掘修复许可管理1. 承担挖掘修复工程的单位需提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挖掘许可。

2. 挖掘许可申请需提供完整的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计划、施工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

3. 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挖掘许可审批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进行审核,确保挖掘工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4. 挖掘许可审批通过后,需向施工单位颁发挖掘修复许可证,并告知相关要求和限制。

四、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在进行挖掘修复前,需启动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建立施工组织方案、选派合格的施工人员、设立施工现场标识等。

2. 施工单位应按照挖掘许可证的要求,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3. 施工单位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如设置警示标志、进行施工现场管控、配备专职人员进行交通疏导等。

4. 施工单位在进行挖掘修复时,应按照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保障施工质量。

五、修复管理1. 施工单位在完成挖掘修复后,需进行修复验收,确保修复工作的质量和符合要求。

2. 修复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并将道路恢复至原状。

3. 施工单位应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交接,提交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违规处罚和补救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止施工等。

2. 如挖掘修复施工过程中出现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单位需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如挖掘修复工作不合格,责任单位应进行整改,并按要求进行重新修复。

七、监督管理1. 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挖掘修复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工作。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道路挖掘修复是城市发展和维护的重要工作之一,对于保障交通安全和保持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为了规范道路挖掘修复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道路挖掘和修复的有序进行。

二、管理目标1. 提高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 保障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安全和环保;3. 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的正常运行。

三、管理原则1. 法律合规原则: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道路挖掘修复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 公平公正原则:保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道路挖掘修复工作进行统一管理;3. 高效便捷原则: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便捷性为目标,优化工作流程和操作方式;4. 质量导向原则:注重道路挖掘修复工程质量,确保修复后的道路安全可靠;5. 环保可持续原则:注重环境保护,采取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减少环境污染。

四、管理要求1. 道路挖掘许可管理要求1.1 申请挖掘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挖掘计划、施工方案、人员资质等;1.2 挖掘许可的审批机构应及时审批并发放挖掘许可证;1.3 申请单位或个人在取得挖掘许可后应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道路挖掘工作。

2. 道路挖掘工作管理要求2.1 挖掘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安全预案和交通组织方案;2.2 挖掘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合适的警示标志,保障工作区域的安全;2.3 挖掘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相应的道路修复工作。

3. 道路修复管理要求3.1 道路修复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修复方案和施工计划;3.2 修复工程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确保修复的质量和安全;3.3 修复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开展相关质量检测工作;3.4 修复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程现场,恢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五、管理流程1. 道路挖掘许可流程1.1 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挖掘许可申请;1.2 挖掘许可审批机构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评估;1.3 审批机构决定是否发放挖掘许可证;1.4 如果通过审批,审批机构发放挖掘许可证。

武汉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程

武汉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程

武汉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程武汉市是一座充满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城市,在城市建设和道路交通方面也不断进行着创新和改进。

而在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维护中,掘路修复技术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掘路修复不仅关乎市民的出行安全和便利,更与城市形象的展示和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息息相关。

掘路修复技术规程是指在道路施工或维护过程中,对已铺设的道路进行开挖、修复和恢复的一系列技术规定和操作流程。

这一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旨在保障道路施工的质量和安全,减少对市民出行的影响,同时也是对城市文明程度和整体规划的一种体现。

在武汉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对施工路段进行全面评估,包括交通情况、周边环境和施工期限等因素。

2.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开挖深度、施工时间安排、交通管制措施等。

3.与相关部门和社区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和商户的影响。

二、开挖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1.采用先进的开挖设备和技术,尽量减少对道路结构的破坏。

2.在开挖过程中,注意对水、电、燃气等管线的保护和转移,确保施工安全。

3.在修复道路时,注重材料的选择和施工工艺,保证修复后的道路平整、耐久和美观。

三、施工后的监测和维护:1.对施工后的道路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和测试,确保道路的安全和稳定。

2.及时进行道路清洁和标志复位,恢复道路交通功能。

3.加强对修复后道路的监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和解决道路出现的问题,保障道路的使用寿命。

在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程的制定和实施是一项重要的城市管理举措。

它不仅关系到市民的出行安全和便利,更涉及到城市形象的展示和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

通过严格执行掘路修复技术规程,可以有效减少施工对市民出行和生活的影响,提高道路建设和维护的质量,为城市的繁荣和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总结回顾,武汉市城市道路掘路修复技术规程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

通过对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全过程的严格管理和规范操作,能够有效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和稳定,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生活品质。

2023年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2023年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2023年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1.引言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交通的日益繁忙,道路挖掘修复成为不可避免的工作。

然而,由于缺乏规范和管理,道路挖掘修复往往导致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和民众不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在2023年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2.立法目标2.1 提高道路挖掘修复的效率。

通过合理规划和统筹,减少挖掘次数和数量,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

2.2 保障交通畅通。

在挖掘修复过程中,保持道路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2.3 保护环境。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道路挖掘修复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城市的绿化和生态环境。

2.4 维护居民权益。

在挖掘修复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保证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3.制度内容3.1 挖掘施工前的规划和协调在道路挖掘修复前,相关部门需要进行详细的规划和协调工作,包括挖掘的区域、时间、工序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不影响交通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同时,要充分考虑挖掘修复的紧急情况和特殊情况,做好相关预案。

3.2 挖掘施工的管控措施在挖掘修复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管控措施,确保交通畅通和施工安全。

例如,设置施工标志和警示牌,引导车辆和行人绕道。

采取合理的交通疏导措施,减少交通拥堵。

同时,在挖掘修复过程中,对施工方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按照规定进行施工。

3.3 修复施工后的监督和验收修复施工完成后,相关部门需要进行监督和验收工作,确保修复质量符合标准和规定。

如果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道路使用安全和便利。

同时,对施工方进行绩效评估,奖惩激励,提高施工质量。

3.4 财政支持和资金管理道路挖掘修复需要大量的财政支持和资金投入。

相关部门需要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理和有效。

同时,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审核,防止浪费和滥用。

4.实施和监管4.1 实施阶段相关部门需要在制定好的制度基础上,加强对道路挖掘修复的实施。

对挖掘修复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按照规定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2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2篇)

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模版市政道路与园林绿化挖掘修复协议书甲方:乙方:经乙方申请,在城市内挖掘道路m2,其中长:m,宽:m,人行道m2,其中长:m,宽:m;绿化面积m2,其中长:m,宽:m,路缘石长:m,树:棵。

(见附图)。

经各部门审批后,乙方在施工前应提供所施工的地点和原因。

甲方派人到现场勘察,确定面积和路面结构,核准后乙方方可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须做到:一、挖掘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产生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市容环境,不得延期竣工,并及时回填恢复道路原状。

要按审批的时间、地点、范围,严格依照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否则由抚远市市政管理部门按____《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施工方进行处罚。

工程结束后,施工方按原貌修复市政设施,如施工方无法保证按原貌修复市政道路及设施的,可申请市政管理部门指派市政专业维修队伍代为修复,修复费用由施工方支付。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设立警示标志,因施工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复原保质期为年,年内发生塌陷、破损等影响使用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负责复原。

四、乙方须按道路、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挖掘面积交纳复原保证金,保证金根据现场核算收取,收取保证金元;如果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未修复及修复不合格,将根据相关情况扣除保证金。

五、验收和保证金退还。

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维护期满后,施工方可向审批单位(市园林市政监察执法大队)提出书面申请,市政管理部门负责____现场验收。

经市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全额退还保证金。

如存在质量问题或市政设施恢复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

经整改还无法通过验收的,由市政管理部门委托市政专业维修队伍代为修复,修复费用从施工方提交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乙方须遵守上述协议.如违反该协议,甲方将按照《____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____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第十八条《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三条条例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市政道路掘路修复的规定

市政道路掘路修复的规定

市政道路掘路修复的规定
(讨论稿)
一:一般规定
1 、掘路前应查明地下管线状况,挖槽时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2、掘路的宽度应满足压实机械宽度要求,当宽度不适宜压实机械作业时,其结构修复必须按原标准提高一个等级进行,或对土基进行加固处理。

3、掘路的槽底最小宽度宜为所埋设施的外侧宽度加两侧夯实机具的工作宽度。

4 、掘路埋设各种管线的管顶埋深应大于路床下300mm,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

二、掘路及恢复路面规定
1 、回填
1)、掘路沟槽回填,严禁使用淤泥、腐殖土、红砂岩、垃圾杂物和冻土。

2)、当采用掘路土回填采用砂、天然级配砂砾或水泥混凝土等材料回填;
3)、沟槽发生塌方时,宜加大沟槽断面后,再回填;
4)、当槽内设施顶部以上回填厚度小于设计规定时,应对所埋设施
进行加固保护。

3 :路面修复
1)、沥青混凝土面层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的修复宽度应大于基层宽度,每侧宜大于200mm;(2)、接茬粘层油应涂刷在切割立面,溅洒在路表面的粘层油应清除干净;
(3)、接茬宜采用直茬热接方法,应平顺、密实;
(4)、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振动夯实机具,分层碾压。

2 )、砼路面破除时,在破除位置先预先切缝后方可进行破除,破除最小宽度≥1.5米,切缝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当水泥混凝土路面掘路宽度超过1/3板宽时,应按整板恢复;当不足1/3板宽时应做加固处理,并应符合CJJ 36--2006规范第7章的规定。

3)、砌块类面层的修复,应将掘路施工期间被扰动的砌块全部拆除重新铺砌。

三、掘路前应于市政局联系现场察看。

山西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标准规范

山西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标准规范

山西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标准规范
1、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和技术标准挖掘,不得擅自变更;因气候、地质条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在挖掘期限届满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2、在施工现场规范设置封闭围挡、明显标志、交通安全设施、临时通道。

3、施工前通知相关单位,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压占城市道路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和地下管线。

4、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加快施工进度,采取分段施工、错峰施工等方式进行。

5、横断挖掘的,在夜间十时后施工,次日五时前恢复道路安全通行。

6、施工现场管理符合环保标准,统筹做好扬尘、噪声、污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7、遇到不明测量标志、地下管线、文物保护标志、历史遗存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保护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不得擅自移位、损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政道路掘路修复的规定
(讨论稿)
一:一般规定
1 、掘路前应查明地下管线状况,挖槽时不得损坏原有的地下管线。

2、掘路的宽度应满足压实机械宽度要求,当宽度不适宜压实机械作业时,其结构修复必须按原标准提高一个等级进行,或对土基进行加固处理。

3、掘路的槽底最小宽度宜为所埋设施的外侧宽度加两侧夯实机具的工作宽度。

4 、掘路埋设各种管线的管顶埋深应大于路床下300mm,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

二、掘路及恢复路面规定
1 、回填
1)、掘路沟槽回填,严禁使用淤泥、腐殖土、红砂岩、垃圾杂物和冻土。

2)、当采用掘路土回填采用砂、天然级配砂砾或水泥混凝土等材料回填;
3)、沟槽发生塌方时,宜加大沟槽断面后,再回填;
4)、当槽内设施顶部以上回填厚度小于设计规定时,应对所埋设施
进行加固保护。

3 :路面修复
1)、沥青混凝土面层修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面层的修复宽度应大于基层宽度,每侧宜大于200mm;(2)、接茬粘层油应涂刷在切割立面,溅洒在路表面的粘层油应清除干净;
(3)、接茬宜采用直茬热接方法,应平顺、密实;
(4)、宜采用振动压路机或振动夯实机具,分层碾压。

2 )、砼路面破除时,在破除位置先预先切缝后方可进行破除,破除最小宽度≥1.5米,切缝深度不小于板厚的1/3。

当水泥混凝土路面掘路宽度超过1/3板宽时,应按整板恢复;当不足1/3板宽时应做加固处理,并应符合CJJ 36--2006规范第7章的规定。

3)、砌块类面层的修复,应将掘路施工期间被扰动的砌块全部拆除重新铺砌。

三、掘路前应于市政局联系现场察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