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业务的操作规程教学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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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业务操作流程

票据业务操作流程

票据业务操作流程一、票据的获取1.企业或个人在与供应商进行采购或交易时,可以要求对方开具相应的票据,如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等。

2.企业或个人也可以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业务,如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本票等。

二、票据的登记1.企业或个人在收到票据后,需要对票据进行登记,登记主要包括票据的种类、编号、金额等信息。

2.登记后还需要将票据进行分类,并进行编号和归档,以便日后查询和管理。

三、票据的背书1.票据持有人可以将票据进行背书,背书包括空白背书和特殊背书两种方式。

2.空白背书是指将票据上的付款人姓名留空,以方便票据的转让。

3.特殊背书是指将票据背书给指定的人或单位,指定的人或单位成为该票据的合法持有人。

四、票据的承兑和保证1.企业或个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选择将其进行承兑,承兑银行需要对票据的真实性和付款能力进行核实。

2.企业或个人也可以通过保证人对票据进行保证,以增加票据持有人的信任度。

五、票据的兑付1.票据到期后,企业或个人需要按照票据上的要求进行兑付,包括票面金额的支付和相应的利息。

2.在兑付时,需要对持票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并在票据背面进行相应的注销。

六、票据的清算1.企业或个人在兑付票据后,需要将票据的相关信息报送给银行或金融机构进行清算,以便进行相应的结算和记账。

2.清算后,企业或个人可以对已兑付的票据进行销毁或归档。

七、票据的审计和归档1.企业或个人需要对票据业务进行审计,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2.审计后,需要将票据进行归档,以备日后查询和管理。

综上所述,票据业务操作流程包括票据的获取、登记、背书、承兑和保证、兑付、清算、审计和归档等多个环节。

企业或个人在进行票据业务时,需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以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也需要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安全和防止票据风险的产生。

中国银行票据业务操作流程

中国银行票据业务操作流程

中国银行票据业务操作流程一、票据业务概述票据业务是指中国银行对各种票据进行的收付、查询、鉴别、转让、结算等业务。

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等。

票据业务操作涉及客户、银行、资金等多个方面,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票据业务操作流程1. 票据受理客户将票据提交给银行,银行对票据进行真伪、完整性、背书连续性等初步审查。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票据,银行将予以退回或拒绝受理。

2. 票据审核银行对受理的票据进行更详细的审核,包括票据的出票日期、到期日、金额、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等要素。

审核过程中,银行需要核对票据的各项要素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规要求、背书是否连续等。

审核通过后,银行将进行票据的登记和保管。

3. 票据查询客户或银行需要查询某个票据的状态或信息时,可以向对方提出查询请求。

银行会根据查询条件进行查询,并回复查询结果。

4. 票据托收票据到期后,持票人可以向银行提出托收申请。

银行将对托收的票据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如果票据无法托收,银行将及时通知持票人,并退回托收申请及相关资料。

5. 票据结算对于可以托收的票据,银行会根据持票人的要求进行结算。

结算方式包括转账、现金等方式。

结算完成后,银行将向持票人提供结算回单。

6. 票据贴现持票人在需要资金时,可以将未到期的票据贴现给银行。

银行会根据市场利率和票据情况,给予贴现或部分贴现。

贴现业务涉及的利息和费用需要根据市场条件和双方约定进行处理。

7. 票据抵押与质押客户可以将具有未来现金流的票据抵押或质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或其他金融服务。

抵押或质押业务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合法合规。

8. 票据转让持票人可以将未到期的票据转让给其他方,以实现资金的快速回流或其他目的。

在进行票据转让时,需要确保背书连续性、合法合规性等要求。

9. 票据挂失与止付如果持票人遗失了重要票据或面临重大风险,可以向银行提出挂失与止付申请。

银行将对挂失与止付申请进行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客户的权益。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接受付款人委托,对其出具的经确认的、约定期限内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是银行在承兑汇票业务中应遵循的一系列规定,以确保业务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份关于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的示例。

一、业务准备1.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包括汇票业务申请、审核、管理和统计等方面的制度。

2. 每位银行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了解并熟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流程和规定,掌握业务操作的基本技能。

二、申请受理1. 付款人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等渠道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业务,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2. 银行工作人员应根据银行的规定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申请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申请人的身份、资信等信息真实有效。

3. 银行工作人员应向申请人提供详细的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指导其正确填写和提交申请表格。

三、验票与承诺1. 银行应对收到的汇票进行验票,确保票面信息的真实与准确。

2. 银行对于票据疑似伪造、涂改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暂停承诺,并通知持票人或付款人协商解决。

3. 银行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已验票的汇票进行承诺,并出具承诺函或承诺书,予以确认。

四、登记与存储1. 银行应按照规定对已承兑的汇票进行登记,包括票号、金额、期限、付款人和收款人等相关信息。

2. 银行应对登记的汇票进行适当的归档和存储,确保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并保留一定时间的存档记录。

五、支付与兑付1. 银行应严格按照汇票的约定期限和金额,履行支付义务。

在汇票到期日前一般提前一定时间通知付款人进行兑付。

2. 银行对于无法兑付的汇票,应及时通知持票人,并履行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责任。

3. 银行应安排专门的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汇票兑付业务,确保业务的公正和及时性。

六、管理与风险控制1.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对承兑汇票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管理,防范各类风险。

2. 银行应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业务操作的规范和准确性,防止违规操作和内部欺诈等行为。

票据交易业务作业指导书

票据交易业务作业指导书

票据交易业务作业指导书1 目的1.1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的票据交易业务(以下简称“票据交易”)投资策略与转授权、资金划转、询价、审批与交易执行、清结算、执行确认与投后管理、风险监测、数据报送、材料保存、回购交易沟通机制及业务管理、风险应急处置等环节操作的具体要求,旨在规范公司票据交易业务各岗位职责和业务操作流程。

2适用范围2.1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公司开展的票据交易业务相关事务。

3 术语和定义3.1 票据票据指由贴现人贴现后,在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流通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2 票据交易业务票据交易业务是指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在票交所开展的,包括票据转贴现、票据质押式回购、票据买断式回购等符合规定的票据交易业务。

3.3 信用主体信用主体是指票据无条件付款责任主体中的承兑行/承兑人、贴现行/贴现人等金融机构法人;按照承兑行/承兑人、贴现行/贴现人信用等级孰高原则确定信用主体。

4 票据交易各岗位职责4.1 投资经理职责在授权范围与部门整体投资计划内拟定投资策略,并在资产和风险配置、仓位控制、选定的投资标的范围内确定和调整投资组合。

负责向交易员下达交易指令、审批交易岗发起的票据交易业务审批流程,对当日成交情况进行确认;投资经理不得直接进行交易操作。

4.2 交易岗职责负责票据交易询价与交易执行。

关注持仓投资品种的市场情况,如有异动及时向投资经理和风控岗反馈。

4.3 风控岗职责负责票据交易业务日常风险管理,动态监控投资组合风险,对投资组合进行事前、事中风险评估与事后风险分析。

协助制定制度流程,监督制度和风险政策执行,对存在违规和风险事件,及时向衍生品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汇报。

负责对票据交易业务证券池及禁止库进行管理,并监督执行。

负责系统指标设置及管理工作。

负责异常交易审批、核对工作。

负责风险监测及报告工作。

负责保持风险管理有关日常工作沟通,以及监管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公司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票据业务的操作规程

票据业务的操作规程

票据业务的操作规程票据业务操作规程一、操作概述票据业务操作规程是指在票据类业务操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对票据业务的办理流程、操作方法、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规定和管理的文件。

本规程适用于银行票据业务部门的员工,旨在规范票据业务操作,提高办理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

二、业务办理流程1.客户申请:客户携带所需票据材料,向银行发起票据业务申请。

3.风险评估: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批准开展票据业务。

4.合同签订:当通过审核后,银行与客户签订票据业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5.办理手续:根据客户需求,办理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的开立、背书、兑付等手续。

6.系统录入:将业务相关信息录入电子系统,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7.审批流程:根据银行内部规定,进行审批流程,确保业务符合相关规定。

8.检查验收:对办理的票据业务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操作规范,达到业务标准。

9.结算与清算:根据业务类型,进行票据结算与清算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及时性。

10.业务跟踪:对已办理的票据业务进行跟踪,及时催收和处理到期未兑付的票据。

三、操作方法3.风险评估: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抵押物价值等进行评估,确定是否批准开展票据业务。

4.合同签订:银行与客户签订票据业务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确保合法性和安全性。

5.票据操作:根据客户需求,办理票据的开立、背书、贴现、保证等操作。

6.系统录入:将业务信息录入电子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7.审批流程:根据银行内部规定,进行审批流程,确保业务符合相关规定。

8.检查验收:对办理的票据业务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操作规范,达到业务标准。

9.结算与清算:根据业务类型和规定,进行票据的结算和清算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性。

10.业务跟踪:对已办理的票据业务进行跟踪,及时催收和处理到期未兑付的票据,确保业务风险的控制。

四、风险防范措施2.客户信用评估: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减少坏账和风险担保。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演示文稿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流程演示文稿
行。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 当日支付票款。〔假设账户余额缺乏也应支付〕 4〕承兑手续费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每笔缺乏 人民币10元的按10元收取。
四、银行承兑汇票的当事人
一般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的当事人包括出票人、收 款人〔持票人〕、付款人〔承兑人〕。如果银行 承兑汇票经过背书转让,那么当事人还应包括背 书人和被背书人。
借:活期存款——光大公司 45000 贷:保证金存款——光大公司 45000 注:收取汇票金额30%的保证金。
借:活期存款——光大公司 75
贷:手续费收入
75
收入:银行承兑汇票〔表外〕
承兑银行对汇票到期收取票款的处理
• 承兑银行应每天查看汇票的到期情况,对 到期的汇票,应于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 顺延〕向出票人收取票款。
1、银行承兑汇票票样第一联
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
第二联反面
银行汇票第三联
2.银行承兑汇票绝对记载的事项
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签发银行 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
1〕说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收款人名称。 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转让背书,托收背书和质押背书
〔二〕背书行为的特点
•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 票上的效力。
• 将汇票金额的一局部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两 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 汇票正面所作的签字,除出票和承兑签字外,均被视为保证 签字,因此背书必须制作在汇票反面。
• 票据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者超出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 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0110730

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20110730

济宁市农村信用社资金联营中心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信用社票据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操作行为,实现资金的规模化经营以及人力资源和业务信息的共享,防范票据业务风险,促进全市票据市场业务做大做强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货币市场业务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票据业务种类:按照票据的转让方向,可分为票据转入(买断、逆回购)和票据转出(卖断、正回购);按照是否转让票据所有权,可分为转贴现(买断、卖断)和回购(逆回购、正回购)。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票据业务交易品种为商业汇票。

第四条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为济宁市内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

第二章基本规定和规则第五条票据业务实行集中管理。

办事处设立资金联营中心,在不改变各县级联社(合行)独立法人地位和决策权的前提下,对各联社(合行)的票据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六条票据业务实行协同办理,实行“谁的业务谁主导、谁的收入进谁的帐”的经营原则,目的是获得最佳营运效益,分为各联社(合行)发起业务和资金联营中心发起业务两种模式:一、各联社(合行)发起业务模式由各联社(合行)提出票据业务需求,向办事处资金联营中心发出票据业务委托书(附件一),资金联营中心对各联社(合行)的需求进行统计整合,寻找信息资源和交易对手,制定最优业务方案(附件二),经各联社(合行)同意后开展业务。

二、办事处资金联营中心主动发起业务模式资金联营中心应实时监测市场行情,准确掌握经济政策并预测利率走势,依据各联社(合行)资金头寸、票据存量、规模状况主动向各联社(合行)发出业务方案,经各联社(合行)同意后开展业务。

具体业务由办事处资金联营中心交易员和各联社(合行)风险控制员共同办理。

第七条办事处资金联营中心的运营费用按照各联社(合行)的业务量按月分摊。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南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南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南为规范全省票据业务会计操作,指导全省会计人员合法、合规办理票据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加强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转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省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操作规程》等省联社信贷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以票据业务操作流程为主线,根据制度规定各岗位分工、职责的不同进行细化、明确,内容重点以会计结算岗位操作内容为主说明,其他岗位操作内容以相关制度及部门规定、规章操作。

一、会计结算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票据业务核算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负责对票据进行审验;负责对到期票据进行托收;负责对发出托收后因结算原因引起且逾期天数在十日内票据的催收。

二、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由银行或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省联社各机构现没有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但有代理其他银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机构,代理机构可参照代理行的相关规定办理,会计人员根据票据融资中心相关业务凭证办理保证金的存取、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使用、作废等账务处理,此代理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不需在综合业务系统中银行承兑汇票模块办理。

三、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定义种类(一)银行承兑汇票融资业务是指以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为交易工具的贴现、转贴现(含回购)和再贴现等货币市场融资业务。

(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是指已在贴现经办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的持票人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向贴现经办机构背书转让,贴现经办机构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

(三)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

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保障客户资产安全,提高业务效率,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银行票据池是一种针对票据融资和票据托管的业务模式,是指将多个借款人提供的质押票据组合成票据池,分散风险,提供给银行作为融资的抵押物。

本规程所称“银行”包括各类金融机构。

第三条银行票据池业务的特点是规模大、信息量大、复杂度高,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银行应当建立专门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支持,保障业务安全。

第四条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和保密,避免产生传销、欺诈等非法经营行为。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五条银行在营业部门指定专门的票据池业务负责人,具体负责票据池业务的接待、咨询、操作,确保业务顺利进行。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交符合法定要求的质押物,包括但不限于小微企业贷款、个人信用贷款、商品贸易融资等。

银行将对质押物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将纳入票据池统一管理。

第七条银行应当建立票据池信息系统,包括票据池管理、融资业务管理、风险控制管理、财务管理、报表管理等模块,实现票据的统一登记、查询、管理和风险控制。

第八条银行应当设立贷款批复委员会,对票据池业务进行审查和批复,确保贷款审批程序的合法、公正、透明。

第九条银行应当对票据池业务进行积极的风险管理,定期对票据池的风险进行评估,避免出现过度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问题,确保业务安全。

第十条客户在开立票据池业务前应当提供身份证明、企业证件、质押物证明等必要材料,银行应当对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查核实。

第三章业务操作第十一条银行应当按照票据池贷款的规模、期限、风险等因素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贷款资产质量和收益率的平衡。

第十二条客户在还款期限到期前,应当主动与银行联系,并按照约定及时进行还款,避免出现逾期等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对票据池业务进行详细的审核和调查,识别本池中的交割对手方,对存量票据进行充分的审查,并出具审核报告,以保障客户的投资安全。

票据交换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模版

票据交换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票据交换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村商业银行”或“本行”)票据交换业务的管理,规范业务操作,保证本行和客户资金安全,提高票据交换业务质量,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广东省票据交换管理办法》、《广州区域票据交换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二条xx票据交换是指由广东省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组织的,通过票据交换机构以定时定点集中方式交换票据凭证,清算代收、代付票据资金的行为。

xx票据交换业务包括广州区域、深圳区域及香港人民币的票据。

第三条票据交换应当遵循“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差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的原则。

总行运营管理部参加网上退票业务处理,必须遵循“电子信息在先,退票原件在后,资金清算以网上退票为准”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人行广州分行)统一监督管理广东省内的票据交换业务。

广东省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本系统内的票据交换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资金清算;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负责各营业机构票据交换工作的组织、协调及资金清算。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人民币票据交换业务的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和所有营业机构。

第二章业务概述与相关概念第六条本行采用集中提出、集中提入的处理模式,由运营管理部集中作业中心(以下简称集中作业中心)集中处理票据的对外提出交换、提入票据的账务处理工作。

各营业机构负责各自提出票据真伪的审核、票面要素的审查、发起、汇总上送、以及与客户的退票签收工作。

第七条提出是指参加交换的金融机构将需要收款或付款的票据提交到人行广州分行结算中心进行清分和跨行清算。

提出借票:指向人民银行提交需要收款的票据。

提出借方票据必须在下一场没有交换退票后方可抵用,即“隔场抵用”。

提出贷票:指向人民银行提交需要付款的票据。

提出借票的业务范围包括10版清分机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香港人民币支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规定的其他业务。

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

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

ⅩⅩ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ⅩⅩ银行业票据业务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等商业汇票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行商业汇票业务规章及票据业务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规范参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主体框架并结合我行《商业汇票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各分行办理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回购、到期托收业务以及日常风险控制等方面应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重要术语与定义第三条票据。

本规范所称票据特指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简称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简称商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根据制作形式与介质不同,商业汇票包括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两种形态。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四条票据业务。

票据业务是指以商业汇票为媒介,与信用投放、资金融通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相关的金融服务行为。

本规范涵盖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企业所持商业汇票(银票和商票)贴现、对同业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贴现或买入返售、对我行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向同业申请转贴现或卖出回购、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第五条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俗称“直贴”,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

目前叙作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国内票据包买、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保贴、“先贴后查”、代理贴现等。

票据业务的操作规程

票据业务的操作规程

票据业务操作规程一、票据业务的基本概念(一)银行承兑汇票解释:1、定义:银行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关系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涉及到四个关系人:出票人、收款人、承兑银行、背书人。

3、什么叫银行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银行承兑就是指银行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

4、为什么人们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和收款人是产生货物或劳务交易的双方,出票人是购买方,需要付款,收款人是供应方,需要收到款项。

出票人希望延期支付现金时,可以开出汇票,在汇票的到期日再支付款项。

但由于出票人的信用程度较低,收款人可能会担心出票人不能到期付款,这时,出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承兑,以银行的信用作为到期付款的保证(保证与承兑的区别就在于保证是收款人先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不付款时再向保证人要求支付,承兑是收款人直接向承兑人要求付款,承兑人付款后再向付款人要求支付)。

出票人申请承兑时在汇票正面下方左边“本汇票请你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处签章,表示向银行提出承兑申请。

银行审查同意后,应在汇票正面下方中部承兑行签章处签章,表示承诺到期支付全部款项。

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就叫作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的信用作为保证,汇票的信用度大幅提升,收款人可以放心接受,汇票也可以顺利地通过背书的形式转让给他人。

5、什么叫背书。

背书指持票人通过在汇票背面背书栏签章的形式,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转让背书)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主要是委托收款背书)(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解释:1、定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转让给银行的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2、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汇票面值*贴现率*(汇票到期日-贴现日)/360客户取得的资金=汇票面值-贴现利息举例:有一张100万的汇票,今天是6月5日,汇票到期日是8月20日,贴现率为年息3.24%,则贴现后客户得到的金额如下:100-100*3.24%*76/360=99.316万3、贴现日期的有关规定: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法定休假日顺延)。

票据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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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一)收受票据应注意事项:
1.凡与业务无关的票据不得收受。 2.如非本人票据应请客户亲自背书,如属指名票据应请抬头人加盖印 章。 3.收受的票据面额较应缴纳款项为多时,在未兑现以前不得找还,其 差额应俟兑现以”暂收款项”科目处理后退还。 4.营业部门各经办员(包括外勤职员及出纳员)收到票据时,应立即 在票据左上角画横线二道,并在收入传票摘要栏注明收票日期、票据号 码、付款行库、金额及到期日。 (二)收受本埠即期票据的处理: 1.凡出纳员收入本埠即期的票据,应即日提出交换并在收入会票摘要 栏加盖”一交”、”二交”戳记,如当日不及交换者,应在收入传票摘要 栏加盖”交换”戳记,以使经办员作为填注有关帐簿的依据,以杜流 弊。 2.出纳员收入的票据提出兑现或经交换被退票时,应查验该票据是否 由本公司提出,退票理由是否充足,经验明确实后,应立即联络经办员 以最迅速的方法,通知顾客前来办理退票手续。 3.出纳员收受的即期票据,应立即登记在”票据明细表”并在存入行 存时加以注明行库类别,以于必要时与行库对帐。 (三)应收票据的处理: 1.出纳收受应收票据时,应按到期日顺序妥为保管票据(外埠的票据 应分开保管及时提出代收),并根据应收票据明细表,按到期日分别列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

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

ⅩⅩ银行票据业务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ⅩⅩ银行业票据业务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等商业汇票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行商业汇票业务规章及票据业务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规范参照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主体框架并结合我行《商业汇票业务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制定,各分行办理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回购、到期托收业务以及日常风险控制等方面应严格遵守本规范。

第二章重要术语与定义第三条票据。

本规范所称票据特指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简称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简称商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

根据制作形式与介质不同,商业汇票包括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两种形态。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四条票据业务。

票据业务是指以商业汇票为媒介,与信用投放、资金融通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相关的金融服务行为。

本规范涵盖的内容主要包括:对企业所持商业汇票(银票和商票)贴现、对同业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转贴现或买入返售、对我行所持已贴现商业汇票向同业申请转贴现或卖出回购、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第五条商业汇票贴现业务。

商业汇票贴现业务,俗称“直贴”,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

目前叙作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付息票据贴现、协议付息票据贴现、国内票据包买、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保贴、“先贴后查”、代理贴现等。

票据操作规程

票据操作规程

票据操作规程票据操作规程是指企业在进行票据管理和操作过程中应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票据操作规程的制定旨在规范企业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安全性。

以下是一个1200字的票据操作规程的范例:一、总则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票据的管理和操作。

2.票据的管理和操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相关的规定。

3.票据的管理和操作应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任何违反本规程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票据的种类和用途1.常用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支票、汇票、承兑汇票、转账凭证等。

2.票据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收款、付款、借款、债权转让、承兑等。

三、票据的申领和归还1.票据的申领应由企业内部指定的负责人员进行,必须填写申领单,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2.票据申领后应妥善保管,不得私自调拨或借给他人使用。

3.票据归还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财务部门,并填写归还记录。

四、票据的填制1.票据的填制应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票据的填制应包括票面金额、交易双方信息、交易时间、用途等相关信息。

3.票据的填制应由具备相应资格和权限的人员进行,必须在规定的格式和要求下进行。

五、票据的保管和存储1.票据的保管应通过电子或纸质方式进行,必须放置在指定的保险柜或保险箱中。

2.票据的存储应按照年限进行分类和整理,并妥善保管好相应的存储记录。

3.票据的保管和存储期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六、票据的核销和注销1.发票、支票和汇票等流动性票据在到期后应及时进行核销,并填写核销记录。

2.票据注销应在使用完毕或到期后进行,并填写注销记录。

七、票据的风险防控1.票据风险防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包括防止伪造、盗窃、篡改等风险。

2.对于重要票据,应加强管理和保护措施,如加盖公章、使用防伪水印纸等。

3.票据风险发生后,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八、票据操作的记录和审计1.票据的申领、归还、填制、保管、核销等所有操作都应进行详细的记录。

票据业务操作流程

票据业务操作流程

票据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篇:票据业务操作流程票据业务操作流程一、借款存保证金1、获得足够证据证明业务真实可靠。

(如银行流水,还款单据等)2、客户征信系统查询,企业自行提供融资明细,开票行近期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比对,判断开票日该行有无到期贷款、近期已到期贷款是否已足额偿还。

如为偿还到期贷款,应重新考虑业务的可操作性。

3、视同借款签订完整的借款、担保合同,相关责任人或经办人提供担保(财务负责人、票据经办人、出纳员等)。

4、费用收取:(1)全额银行承兑汇票按照2天(天数跟据实际情况及与客户的沟通程度灵活掌握)预收资金占用费、按照略高于贴现市场价格预收贴现息;(2)差额银行承兑汇票,可按照以上方式收取,也可贴出后自行转出。

5、资金存入:与客户商定进款路径,控制客户汇款途径网银,注意转入资金前要查看账户的状态是否正常,索取拟贴现回款时所用网银(无论票据由客户或者我们联系贴现,我们均要索要客户的贴现资金回笼户网银(提前获得贴票方的资金回款行),票据贴出后我们自行将资金转出)。

查看账户状态及现场确认可存入保证金时安排打款。

一般情况,我们的资金汇入客户的个人账户,不直接针对企业户汇款,操作方式为:(1)、如在信用社等不要求资金为同户名转入的银行办理,我们的资金可以转入其在信用社的个人账户,通过个人账户直接转入公户;(2)、如银行要求同户名转入资金,则需要中间进行跨行转账处理,如东营银行开票,我们可以转入客户在农行的个人开户,再由个人卡转入农行公户,最后通过网银自农行公户转入东营银行公户。

二、出票根据市场价格以及贴现渠道要求,与客户商定出票面额,以防出票后无法顺利贴现。

目前合作银行中,青岛银行单张票面要求小于等于1000万元,大于1000万元无法操作。

农行暂无票面要求,招行要求单张2000万元以内;出票过程中,全程跟随客户办理人员,可代为保管其财务印鉴、密码器等,如不能则要与办理人员共同办理转保证金等转款手续,防止通过网银以外的手段将资金转出他用。

票据业务流程

票据业务流程

票据业务流程票据业务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各种票据,如支票、汇票、本票、收据等,通过票据的出具、转让、兑付等环节完成支付、结算和融资等活动。

票据业务流程是指在进行票据业务时,所需完成的一系列操作和程序,包括票据的出具、背书、贴现、兑付等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票据业务的流程。

首先,票据的出具是指出具人向收款人开具票据的行为。

出具人应当确保票据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签署出具人的名称或者单位名称。

出具人还可以在票据上注明付款地点、付款期限等信息,以便收款人在收到票据后能够及时兑现。

其次,票据的背书是指票据持有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签名,并注明受让人的名称,即可完成票据的转让。

背书可以是全额背书,也可以是空白背书,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接下来,票据的贴现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前将票据权利出售给银行或金融机构,以获取资金的行为。

持票人可以通过贴现获得即期资金,满足资金周转的需要。

贴现手续简便,资金到账迅速,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之一。

最后,票据的兑付是指收款人在票据到期时向出具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

出具人应当在票据到期时按照票据上的付款指示进行支付,确保票据的兑现。

如果票据到期后出具人未能按时支付,持票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总之,票据业务流程包括票据的出具、背书、贴现、兑付等环节,是企业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只有熟悉并严格遵守票据业务流程,才能有效地进行票据业务,并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本文介绍的票据业务流程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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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业务操作规程一、票据业务的基本概念(一)银行承兑汇票解释:1、定义:银行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关系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涉及到四个关系人:出票人、收款人、承兑银行、背书人。

3、什么叫银行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银行承兑就是指银行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

4、为什么人们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和收款人是产生货物或劳务交易的双方,出票人是购买方,需要付款,收款人是供应方,需要收到款项。

出票人希望延期支付现金时,可以开出汇票,在汇票的到期日再支付款项。

但由于出票人的信用程度较低,收款人可能会担心出票人不能到期付款,这时,出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承兑,以银行的信用作为到期付款的保证(保证与承兑的区别就在于保证是收款人先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不付款时再向保证人要求支付,承兑是收款人直接向承兑人要求付款,承兑人付款后再向付款人要求支付)。

出票人申请承兑时在汇票正面下方左边“本汇票请你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处签章,表示向银行提出承兑申请。

银行审查同意后,应在汇票正面下方中部承兑行签章处签章,表示承诺到期支付全部款项。

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就叫作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的信用作为保证,汇票的信用度大幅提升,收款人可以放心接受,汇票也可以顺利地通过背书的形式转让给他人。

5、什么叫背书。

背书指持票人通过在汇票背面背书栏签章的形式,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转让背书)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主要是委托收款背书)(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解释:1、定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转让给银行的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2、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汇票面值*贴现率*(汇票到期日-贴现日)/360客户取得的资金=汇票面值-贴现利息举例:有一张100万的汇票,今天是6月5日,汇票到期日是8月20日,贴现率为年息3.24%,则贴现后客户得到的金额如下:100-100*3.24%*76/360=99.316万3、贴现日期的有关规定: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法定休假日顺延)。

具体加天数以票据系统为准。

二、票据贴现业务操作流程(一)受理环节流程1、客户经理接到客户的贴现申请。

客户经理首先要向客户问清三个问题:一是承兑行(看汇票正面左上方“付款人开户银行”栏或汇票正面下方中部“承兑行签章”处签章行名);二是汇票的票面金额;三是汇票的到期日(见汇票正面大写金额栏下方“汇票到期日”栏)。

2、客户经理获取报价。

客户经理向客户问清三个问题后,联系票据中心主任或票据中心营销岗,向票据中心说明承兑行、票面金额、到期日。

票据中心人员查票据系统,明确总行对承兑行的授信额度是否用完、省行对市分行的贴现业务额度是否用完,确定额度充足后综合考虑额度、市场行情、贴现金额等因素确定利率,进行报价。

3、客户经理向客户报价。

客户经理取得报价后再与客户联系,如果客户能够接受我行报价,则客户经理指导客户准备资料,同时与票据中心联系,通知票据中心预留额度。

(1)确认客户是否在我行开户。

对未在我行开户的客户,搜集开户资料,尽快为客户开户。

(2)初步验票。

主要审验以下内容:•票面是否有明显改动痕迹(特别是大小写金额、汇票号码三处)•票据号码是否凹凸印刷,背面票据号码处是否有红色油墨渗透。

•票面要素是否齐全。

汇票正面所有要素除密押栏可以不填外,所有要素应填齐。

•背书是否连续。

背书连续,指票据第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是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前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背书人,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即汇票背面背书栏前一栏的被背书人名称与后一栏的签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粘单的使用。

票据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背面的背书栏依次背书。

背书栏不敷背书的,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规定的粘接处。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背书的填写要求。

企业在票据上的背书必须使用企业的印鉴章,一般为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盖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名章或签名。

被背书人名称必须与签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省略、简化、涂改且须笔划清楚、清晰可辨、没有简笔,签章应清晰、完整,不得模糊、缺角、断线,使用红色印油。

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应要求背书人提供证明。

(证明格式另发)。

•票据背书给出票人,由出票人申请贴现的汇票不得办理贴现。

•注有“不得转让”、“质押”、“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不能办理贴现。

•粘单有被揭张过的痕迹的不能办理贴现。

(3)搜集基础资料•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营业执照可以提供正本也可以提供副本,原则是要能够确认企业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营业执照的年检纪录登记在副本上,一般来说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如果营业执照正本上的签发日期在有效期内,也可以使用。

营业执照的年检期间一般是每年的4-6月份,在当年的6月30日前客户应当办理年检。

举例:2011年6月30日(含)前,客户来我行办理贴现业务,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应至少有2009年已年检记录,正本的签发日期应迟于2010年6月30日;2011年6月30日后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应有2010年已年检记录,提供正本的,签发日期距贴现日期不能超过一年,中间有年检期间的,应参加年检。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主要审核有效期和年检记录。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年检期间不统一,大部分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检机关会注明年检期间要求,企业应按要求办理年检。

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年检不同在于营业执照检上年,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当年,如2011年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会注明“2011年已年检”。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国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应全部提供,国地税两证合一的,税务登记证上应有国税、地税两家签章。

•贷款卡复印件:提供企业贷款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年检记录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授权书(格式另附)•印鉴卡。

如果不提供印鉴卡的,开户行应在企业所有印章旁签章确认印鉴已核。

基础资料首次贴现提供,下次办理贴现业务时可不再提供,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存在有效期的资料,如果超过有效期应再次提供。

3、搜集业务资料(每次贴现需提供):•申请书:要素填齐,企业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审批表:填写支行应填部分,加盖公司业务章。

•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征信报告:登录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根据企业贷款卡号查询该贷款卡状态和企业相关信息。

•贴现协议(两份)。

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代表章,其它内容在票据中心填写。

贴现协议最好打印在一张纸上,超过一张纸的,应加盖骑缝章。

•贴现凭证。

一式五联,有多少张票就有多少份贴现凭证,企业加盖印鉴章。

未提供印鉴卡的,客户经理应在企业所有印鉴旁签字确认印鉴已核。

•查询查复书(原件):未经查询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办理贴现。

查询查复人员应在《查询查复书》上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并按规定向客户收取查询费用。

A、查询【大额支付系统查询】:由各支行通过对公柜台进行查询,查询的基本格式为:汇票号码:******;出票日:*****;到期日:*****,出票人:*******;收款人:**********;付款行:*******;是否手写(机打);是否挂、止、冻、他查、公示催告,如有他查,请告知他查行行号,请回票号。

查复行对以上内容查复不全的,应再次查询。

【实地查询】:客户首次在我行办理贴现金额大于500万,单张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大于1000万元时,有必要进行实地查询,同时票据审查人员也可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实地查询的要求。

实地查询由票据中心负责。

具体应按以下要求办理:一是查询人员填制《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复)书》,一式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及实地查询双人名章,一联留存。

两名票据业务人员双人持银行承兑汇票原件、两联汇票查询(复)书、介绍信及有效身份证件等在营业时间到承兑银行会计柜台办理。

二是实地查询过程中,汇票原件应由我行查询人员直接交给承兑行会计人员进行查询,并保证汇票原件不离开我行人员视线;查询完成后,汇票原件必须由我行员工保管。

【其他辅助查询】:传真查询、电话查询。

对于有疑问又难以实地查询的汇票,可以通过传真查询,请求对方银行传真底卡联核对。

B、查复查复通过大额事务性来账交易处理,查询查复人员收到承兑行查复结果后,应将其与查询书及汇票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的,查复书应加盖查询行结算专用章及经办员名章;通过实地查询的,查复书应加盖承兑行结算专用章及经办人员名章。

核对无误后,查询查复人员将查询查复书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审批资料交票据中心票据审查岗。

对于大额支付系统查询回复内容是“他行查询(含二查或二查以上)”的汇票要慎重。

一般情况下“二查以上”票不予受理,对于二查票,要向他查行发出查询,查询内容应包括“汇票号码:******;出票日:*****;到期日:*****,出票人:*******;收款人:**********;付款行:*******;你行曾查,是否贴现或质押”,必要时还可请求承兑行传真汇票底卡。

•汇票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件两份,应复印至最后一手。

•购销合同复印件:贴现单位及其直接前手。

•税票复印件:贴现单位及其直接前手。

请登录苏州国税网站/对发票是否贴现申请人签发进行查询。

交易合同及发票审核要点:A、贴现申请人=银票的最后持票人=交易合同中的供货方(卖方)=发票中的供货方(卖方);银票直接前手=交易合同中的销货方(买方)=发票中的供货方(卖方);B、逻辑关系:合同金额、发票合计金额>=银票票面金额;合同日期早于发票日期,早于贴现日期;C、交易合同及发票上注明的货物品种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并具有合理性,交易金额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发票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必须与合同匹配。

D、发票、合同复印件无涂改、伪造痕迹。

E、合同、发票不得重复使用,如果一份合同或发票金额较大,对应多笔贴现业务时,该合同、发票记载金额应大于或等于累计办理的汇票金额F、发票可提供任何一联。

如果提供的是第三联,发票上必须有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其它任何章印无效。

客户提供其它联次的,最好加盖发票专用章以便于核对。

G、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核定)可以使用普通发票,事业单位收支可以使用专用收据,但企业应当提供税务机关不需缴纳增值税的证明;水、电、煤、油、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其与相关企事业的商品交易合同,可出具加盖公章的供应计划或内部调拨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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