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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

证券法

(一)证券法的概念及其适用范围
2. 适用范围 《证券法》第2条规定,适用于在中国 境内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 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 《证券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管理 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见图16-3)。它贯 穿于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过程的始终。
证券 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公开发行证 承销 券的发行人有权依法自主选择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 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
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 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证券的代销、 报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1.采取溢价发行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2.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 3.公开发行股票,代销、报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 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 签署上市协议
3. 公告法定事项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提交那些文件 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 下列文件: ①上市报告书; ②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③公司章程; ④公司营业执照; ⑤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 的财务会计报告; ⑥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及程序
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及程序,如表16-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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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券法的含义
4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 二、我国《证券法》的调整对象 – 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认定的其他证券。 – 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 《证券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 适用其规定。
5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与股票、债券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 (1)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是股票、债券等基本证券的 派生证券。股票来源于商业性投资关系;债券来源于 商业性借款关系; • (2)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既具有股票特征、又具有债 券特征。股票以股东权益为核心;债券以债权债务为 核心。 • (3)基金份额作为一种特定的投资凭证,既是所有 权凭证,又是信托关系凭证。股票是股权凭证;债券 是债权凭证。
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两种。
• 公开发行,又称公募发行。其具体形式包括三种: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累计超过200 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发行行为。
• 不公开发行,又称私募发行或内部发行,是指向特定 的投资人发行证券。非公开发行证券,依法不得采用 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章
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该法于1998年12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会 常委会通过,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关于修改〈证券法〉的决定》,对该法个别条 款作了调整。
–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了对《证券法》进行的再次修订,修订后的《证 券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即可。
– 采用公开方式发行股票的,除要符合《公司法》和经国 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外, 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 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2)经国务院证券监监督管机构批准。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 应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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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由证券发行人、认购人和中介人构成。其中证
券发行人涉及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公共机构
(如基金会等);认购人即投资者,涉及机构和个
人两类;中介人指综合类证券企业和为证券发行
服务旳注册会计师机构、律师机构和资产评估机
构。

• (二)证券流通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又称证券二级市场,是指对已发行 旳证券进行买卖、转让和流通旳市场。其功能在于为证
价证券。投资者按其所持基金券在基金中所占
旳百分比来分享基金获利,同步分担基金亏损。
4.经国务院依法认定旳其他证券。经国务院依
法认定旳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证券是指立法上还未要求,但具
有证券性质和特点,需将其纳入证券范围调整
旳证券品种。这是一条弹性要求,用以应对不
断发展旳证券市场旳需要。
(二)证券旳特征



1.证券是具有投资属性旳凭证
者经过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场外证券交
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置旳非上市证券进行交易旳市场。在
场外交易场合交易旳股票,一般为未上市股票,其交易
价格不是经过集中竞价方式产生旳,而是经过交易双方
协商产生旳。
三、证券法旳概念、合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经

• (一)证券法旳概念及其合用范围


证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旳证
经 济 法
第五章 证券法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旳概念、种类及其特征

(一)证券旳概念和种类
证券是表达一定权利旳书面凭证,即记 载并代表一定权利旳文书。从广义上讲, 证券涉及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货品证券。 我国证券法上所规范旳证券仅为资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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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效果评估
评估指标
包括市场秩序、投资者信心、企业融资质量等方面。
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定期发布监管报告和评估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04 证券投资者保护
CHAPTER
投资者权益保护
知情权
确保投资者获得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信 息,以便做出明智的投
资决策。
交易权
确保投资者能够自由买 卖证券,不受不正当的
操纵证券市场罪
通过控制市场价格、交易量等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情节严重的行为。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违背上市公司利益,实施背信行为,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责任与制裁
01
02
03
民事责任
投资者因证券违法行为遭 受损失的,可以向违法行 为人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违法行为人将面临行政处 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 所得、市场禁入等措施。
证券法课件
目录
CONTENTS
• 证券法概述 • 证券发行与交易 • 证券市场监管 • 证券投资者保护 • 证券违法与犯罪 • 国际证券法发展动态
01 证券法概述
CHAPTER
证券法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证券法的定义、特点
详细描述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及证券监管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它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 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三是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防范市场风险。
证券交易监管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 者利益,证券交易受到监管机
构的监管。
证券上市
证券上市概述
证券上市是指已发行的证券在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
证券上市流程

新证券法学习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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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Contents
0
资本市场证券宪法规范体系的建立
1
0
股票发行注册制和员工持股计划
2
0
股票发行市场化注册条件
3
0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法律体系
4
0
企业发行上市时间的可预见性
5
0
严格的欺诈发行股票回购机制
6
0
股票发行时间和发行失败制度7目 录Contents
0
规范的股票限售制度
8
0
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限制交易制度
股票发行市场 03
化注册条件
新证券法赋予了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市场化法律地位,五个注册发行条件与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发行条件基 本吻合,贯彻了科创板注册制试点成果。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展开】
公开、透明,制度化的公司治理必须建构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等制度建设和权力制衡 上。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核心技术和核心业务人员结构的稳定是保障组织机构健全且运行良好的基础, 因此该条件成为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参考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在股票发行注册规 则和指引制定具体的要求,如科创板要求发行人控制权及董监高最近2年保持稳定,不能有重大变化等。
新证券法以上交所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为基础,明确了证券法规范的基本范畴,确立了注册制为核心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立了以持续 经营能力判断企业发行上市条件的基本原则;规定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及直接责任人、证券服务机构、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及直接责任人员与发行人因虚假上市对投资人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并进行严惩;引入代表人诉讼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引入奖励举 报制度和高额惩罚机制规制和净化资本市场环境;引入长臂管辖制度规范资本市场全球化带来的证券市场失当行为;规范违法超比例举牌上市 公司行为,限制超比例部分36个月不得行使表决权,解决了恶意举牌上市公司的难题;对证券市场交易结果恒定原则做了例外规定,解决了光 大乌龙指等程序化交易事件引发的证券市场风险;严惩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资本市场注册制合规体系基本建成。

商法学课件-证券法第一章

商法学课件-证券法第一章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资者、 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 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它是 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 集资金而组成的公司形态的基金,一般投资者则为认 购基金而购买该公司的股份,也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 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 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 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 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条 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认股权证和基金券
认股权证是授予持有人一项权利,在到期日前(也可能有其它附 加条款)以行使价购买公司发行的新股(或者是库藏的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券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表明持有人对基金享有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的有价证券。 投资者按其所持基金券在基金中所占的比例来分享基金盈利, 同时分担基金亏损。 投资基金券的分类: 根据投资资金的组织形式不同,投资金券可以分为公司型投资 基券和契约型投资基金券。前者多盛行于美国,我国目前多采 取契约型共同投资基金券。根据投资者的投资可否赎回为标准, 投资金券可分为开放型投资基金券和封闭型投资基金券。

ppt05第五章 证券法

ppt05第五章 证券法
核准制
第三阶段 2004年2月开始
保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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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1990-1998年
审批制
审批制
▪ 独具中国特色的有额度管 理的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制。
▪ 发行程序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额度分配;二是进行 预选;三是批准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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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1999-2003年
核准制
核准制
▪ 核准制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所规定 的股票发行条件,对按市场原则推选出的公 司的发行资格进行审核,并做出核准与否决 定的制度。核准制取消了由行政方法分配指 标的做法,改为由由主承销商推荐、发行审 核委员会表决、证监会核准的办法。
▪ 特征:一是取消发行额度,实行“成熟一个 推荐一个”的原则。二是坚持先改制后发行, 保证了证券发行的规范性。三是改政府审批 为券商推荐,发行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或 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主承销商推荐并 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四是对于高新科技企业, 证监会予以优先审核。
▪ 核准制的发行过程通常是由券商挖掘优势企 业,审核通过后上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 会首先对申报企业进行合规性审核通过后, 再由中国证监会下达股票发行通知书;拟发 股公司与券商配合,实施股票发行工作。

[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的条件。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没有足额缴纳。
22
▪ 3、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4、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 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 5、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 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

第七章证券法

第七章证券法

(三)证券服务机构
为证券交易提供证券投资咨询和资信评级的机构,包括投资 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P132
1、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及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注 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 )元。 A.1亿 B.5亿 C.5000万 D.2亿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公开、公平、公正 3、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 4、合法原则 5、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6、政府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监督管理相结合
1、从广义上讲,证券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证
券法所规范的证券为( )
A.资本证券
B.货币证券
C.商品证券
D.资本证券和货币证券
(一)证券交易的条件 1、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
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2、依法发行的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
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 比如:发起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大小非解禁”
3、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所转让。 (二)证券交易的方式
种类:
(一)股票
1、按照投资主体划分
国家股: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 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 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 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内部职工股:公司向其员工发行的股票。
社会公众股: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社 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
2、证券一级市场是指( )
A.证券交易市场

第二章证券法概述

第二章证券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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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法的调整对象
证券法是指调整证券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所谓证券关系是指因证券发行、交易、管理及其他相
关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 (一)证券发行关系 ❖ (二)证券交易关系 ❖ (三)证券管理、监督关系 ❖ (四)证券服务关系 ❖ 证券法是关于证券募集、发行、交易、服务及对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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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禁 原则”
❖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 市场的行为。 (《证券法》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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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分业经营的原则
❖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 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公正地执行法律,对一切被监管者给予公正待遇。 它禁止任何人在证券发行或交易中滥用特权或优势, 使他人蒙受损失。市场操纵、虚假陈述、欺诈客户、 内幕交易等都是违反公正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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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 法律地位,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 的原则。 (《证券法》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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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0元国库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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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立法的历史
(一)建国前后 ❖ 1891年,上海成立了第一家证券交易所 ❖ 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证券交易所法》 ❖ 1949年,新中国成立了北京、天津证券交易
1998年12月《证券法》通过,1999年7月1日施行,以法律 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 2005年10月,修订后的《证券法》发布, 2006年1月1日施 行

第12章证券法

第12章证券法
操纵市场行为的具体表现: (1)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
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
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3)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
2.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二、证券上市(续)
(三)证券上市的程序
1.聘请保荐人 2.申请 3.签订上市协议 4.上市信息公开 5.挂牌交易
二、证券上市(续)
所谓欺诈客户行为,是指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中违背客 户真实意愿,侵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欺诈客户行为的具体表现: (1)违背客户的委托为其买卖证券; (2)不在规定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3)挪用客户所委托买卖的证券或者客户账户上的资金; (4)未经客户的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或者假借客户的名义买
二、证券上市(续)
2.公司债券暂停与终止上市交易
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 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2)公司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 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公司有上述第1项、第4项所列情形之一 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上述第2项、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之一, 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由证券交易所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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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证券:专指资本证券,就是证明持有人享有一 定的所
. 有权和债权的书面凭证。 2
(二)证券的特征
证券是一种投资凭证。 证券是一种权益凭证。 证券是一种可转让的权利凭证。
.
3
(三)证券的种类
1
股票
2
债券
3
认股权证
4
基金券
.
4
二、证券法的概念
狭义的证券法仅指《证券法》。 广义的证券法除了《证券法》以外,还包括调整证 券活 动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如《公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股份有限公 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等 。
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2
三、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概念与设立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了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 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 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有资金不少于2亿元; 2、具有证券登记、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需的场所和设施; 3、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4、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的。(3)因 违
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法定资
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的。
.
9
(四)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交易规则
进场交易的原则。 投资者委托交易。 交易申报的原则。 进行清算交割。
.
10
二、证券公司
.
7
(二)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 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告。
2、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 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 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
3、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 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大异常交易情况 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 ,并报国务剧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
5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4、守法原则。 5、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原则。 6、国家集中统一监管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7、国家审计监督原则。
.
6
第二节 证券机构
一、证券交易所
(一)证券交易所的概念和设立
审核
决定
• (1)审核。国务院证券管理监督机构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依 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该委员会由证券监管机构的专业人员和 该机构外的专家组成,以投票方式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表决, 提出审核意见。
• (2)决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 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作出决定;不予核准或 者审批的,应当作出说明。
4、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 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
5、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 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6、对违反交易规则的证券交易人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撤销 其交易资格,禁止其入场进行证券交易。
.
(一)证券公司的概念、种类
所谓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设 立 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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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公司的设立
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司章程。 2、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 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3、有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证。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 6、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
一、证券发行的核准或审批
(一)证券发行的申请
证券发行包括股票发行和公司债券发行。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的,必须依照《公司法 》 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 国 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
.
15
2、证券发行的核准或批准
.
16
(二)证券承销
1、承销方式 《证券法》规定,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的方式。
2、承销协议 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同发行人签订代销或者包销协议。
承 销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销或者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 (3)代销或者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销或者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第五章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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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一、证券的概念、特征及种类
(一)证券的概念
是指发行人为了证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设立财产权利,依照法定的程序, 以书 面形式或电子记账的形式交付给权利人的凭证。是相应财产所 有权或债权凭证的通称。
广义的证券:是指权利凭证,即用来证明证券持有者 有权按
证券
其所载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 证 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证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营利性法人和 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之分,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后一种 。目 前,我国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即1990年12月设立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和1991年7月设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8
(三)证券交易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
根据《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 易
所设会员大会、理事会、总经理和监察委员会四种机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交易所的负责人:
(1)《公司法》第57条规定的情形。(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 被
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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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1、证券账户、结算账户的设立;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4、受发行人的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5、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接;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14
第三节 证券的发行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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