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特长学生评选办法(最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十一学校卓越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特长生评选办法
(试行)
一、思想品德
1.模范遵守《十一学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品德行为表现在班级民主测评中获得半数以上同学的肯定。
2.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3.积极参与班级、年级的建设或学校的管理,具有爱心和责任心。
二、学分标准
卓越学生
1.非毕业年级
(1)学业必修课程:每门功课考核优秀,达到3学分。
(2)选修课程:考核优秀,每学期不低于2分。
(3)综合活动实践课程:社会实践每学期不低于1学分,社区服务每学期不低于0.4学分(初一年级上学期可在校内进行公益劳动,作为社区服务累计学分)。
(4)社团活动:自组织社团或参与社团活动,每学期不低于0.5学分(初一年级上学期满10小时计0.5学分,下学期按照学校统一标准18小时计0.5学分)。
(5)一项体育技能考评,初一、初二(上学期)、高一、高二(上学期) 学生需达到基本掌握水平4分;初二(下学期)、四年制高一、高二(下学期)学生需达到熟练掌握水平6分。(6)一项艺术技能考评,初一、初二(上学期)、高一、高二(上学期) 学生需达到基本掌握水平4分;初二(下学期)、四年制高一、高二(下学期)学生需达到熟练掌握水平6分。(7)参加名家大师讲坛活动,每学期不低于0.6学分。
(8)电影欣赏活动,每学期不低于0.6学分。
(9)加分项目:每学期累积不低于5学分。
(10)研究性学习,第一学期上报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活动不少于54课时,第二学期,当年申报的研究课题成果评奖达到良好以上级别,获得5学分。此条标准限于高中学生。
2.毕业年级
(1)学业必修课程:每门功课考核优秀,达到3学分。
(2)综合活动实践课程:社会实践从初一、高一起累计达到6学分,社区服务从初一、高
一起累计达到2学分。
(3)社团活动:从初一、高一起累计达到2学分
(4)从初一、高一计起,有一项体育技能考评,达到熟练掌握水平,6学分。
(5)从初一、高一计起,有一项艺术技能考评,达到熟练掌握水平,6学分。
(6)从初一、高一计起,参加名家大师讲坛活动不少于10场2学分。
(7)从初一、高一计起,参加电影欣赏活动不少于10场2学分。
优秀学生
1.非毕业年级
(1)初中:学业必修课程:语、数、外、物理(二四制初中为科学)考核优秀,达到3学分,其他课程考核良好,2学分;高中:学业必修、选修模块课程:语、数、外考核优秀,达到3学分,其他课程考核良好,2学分。
(2)选修课程:考核优秀,每学期不低于2分。
(3)综合活动实践课程:社会实践每学期不低于1学分,社区服务每学期不低于0.4学分(初一年级上学期可在校内进行公益劳动,作为社区服务累计学分,寒假的社区服务作为下学期该项评优学分)。
(4)社团活动:自组织社团或参与社团活动,每学期不低于0.5学分。(初一年级上学期满10小时计0.5学分,下学期按照学校统一标准18小时计0.5学分)。
(5)一项体育技能考评,初一、初二(上学期)、高一、高二(上学期)学生需达到初
步掌握水平2分;初二(下学期)、四年制高一、高二(下学期)学生需达到熟练掌握水平
4分。
(6)一项艺术技能考评,初一、初二(上学期)、高一、高二(上学期)学生需达到初
步掌握水平2分;初二(下学期)、四年制高一、高二(下学期)学生需达到熟练掌握水平
4分。
(7)参加名家大师讲坛活动,每学期不低于0.6学分。
(8)电影欣赏活动,每学期不低于0.6学分。
(9)加分项目:每学期累积不低于3学分。
(10)研究性学习,第一学期上报研究课题并开展研究活动不少于54课时,第二学期,
当年申报的研究课题成果评奖达到良好以上级别,获得5学分。此条标准限于高中学生。
毕业年级
(1)初中:学业必修课程:语、数、外、物理、化学考核优秀,达到3学分,其他课程考核良好,2学分;高中:学业必修、选修模块课程:语、数、外考核优秀,达到3学分,其他课考核合格,2学分。
(2)综合活动实践课程:社会实践从初一、高一起累计达到6学分,社区服务从初一、高一起累计达到2学分。
(3)社团活动:自组织社团或参与社团活动,从初一、高一起累计达到2学分。
(4)从初一、高一计起,有一项体育技能考评,达到熟练掌握水平,6学分。
(5)从初一、高一计起,有一项艺术技能考评,达到熟练掌握水平,6学分。
(6)从初一、高一计起,参加名家大师讲坛活动不少于10场2学分。
(7)从初一、高一计起,参加电影欣赏活动不少于10部2学分。
优秀特长生
1.特长生申报范围:
(1)在声乐、器乐、舞蹈、书法、绘画、手工、篆刻、摄影、棋类、广告设计、影视编导、动漫、语言类(话剧表演、小品、主持)、体育等领域,学有所长,在十一学校就读期间当年获得过校级活动一等奖,市区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2)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等活动中,当年获得校级一等奖、市区级
一、二等奖或者国家级三等奖以上者。
(3)在艺术技能、体育技能、特殊技能考核中,达到熟练掌握者。
(4)在社团活动、校园创业或者学校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有突破创新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且达到学分标准要求者,均可申报
2.学分标准
(1)初中:学业必修课程:每门课程考核合格,达到2学分;高中:学业必修、选修模块课程:每门课程考核合格,达到2学分。
(2)选修课程:每门考核达到合格,2学分。
(3)综合活动实践课程:社会实践每学期不低于1学分(毕业班从初一、高一起累计达到6学分),社区服务每学期不低于0.4学分(初一年级上学期可在校内进行公益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