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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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国有资产管理法(答案)

(完整版)国有资产管理法(答案)

单选题1.(判断)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挂牌竞价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回答:正确1 A 正确2 B 错误2.(判断)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回答:正确3 A 正确4 B 错误3.(判断)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回答:正确5 A 正确6 B 错误4.(判断)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

()回答:错误7 A 正确8 B 错误5.(判断)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回答:错误9 A 正确10 B 错误6.(判断)国家出资企业投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与他人交易应当公平、有偿,取得合理对价。

回答:错误11 A 正确12 B 错误7.(判断)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回答:正确13 A 正确14 B 错误8.(判断)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回答:正确15 A 正确16 B 错误9.(判断)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回答:正确17 A 正确18 B 错误10.(判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回答:正确19 A 正确20 B 错误11.(判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审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

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在国家建设的经济基础中,国有企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国家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与国有企业的资产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

因此合理有序的国有资产管理是国家迫切需要的,人们对于这一问题的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1国有企业资产利用效率低下在我国国有企业中,重复建设严重,即不断地重复购置机器设备等,资源配置极其不合理。

此外由于缺乏生产过程中的有效规范的管理,大量国有资产出现闲置,这种现象使得国有资产的增值受到了极大地限制。

国有资产闲置有两种表现方式:(1)在经济发展迅速、繁荣时,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无限制的扩大企业规模,造成“产能过剩”,不合理的产业和产品结构使得经济发展过热期后的国有企业设置大量闲置,闲置率和资源浪费率增高。

(2)在市场经济处于衰退阶段时,国有企业不能根据经济发展变化做出相应的生产调整,造成企业生产活动大量全部或部分停止,因此产生了大量闲置不用的生产设备。

数量众多的闲置设备还要耗费一笔巨大的人工看管费,除此之外,为了刺激经济,企业往往还会淘汰大量的半旧设备,并购进新设备,造成了极大地国有资产的浪费。

2国有企业资产流失严重目前我国国有资产不仅存在着严重的浪费,流失问题也十分普遍。

造成流失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总结起来主要由以下几点:(1)资产的经营性质的不合理转变,如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2)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3)对无形资产重视不够,导致其严重流失;(4)国有资产处置不规范;(5)管理、生产等方面的决策失误,会使得企业产生大量无效资产,从而造成资产隐性流失。

3国有企业资产日常管理不规范国有企业的管理不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呆、坏账。

在我国国有企业中,呆、坏帐普遍存在,且额度大。

这是因为企业为了增加企业经济规模,不断地扩大生产,赊销成为增加销售量的常用销售手段,但由于国有企业的评估只关注销售指标,管理者不重视的资金回收,大量资金难以回收,呆、坏账也逐年累增,加之缺乏最低营运成本的信用政策,国有企业的营运成本增加。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问与答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问与答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后简称12号令)和《宁波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甬国资委[2005]63号,以后简称63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效提高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过程中常见的一些具体问题以问与答的形式不定期地进行予以公告明确,希望有关国有企业和资产评估机构踊跃参与交流,使我们专栏内容更加充实,更好地服务、指导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问与答问1:企业在何种情况下需进行资产评估?答:按照12号令及根据6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有下列13种经济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且评估报告应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

13种经济行为是:(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改建为公司的情形一般包括:国有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为多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其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国有企业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拟投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为多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其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国有控股、参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若股权结构及比例不发生变化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若股权结构及比例发生变化的,需对其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情形主要包括: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向原投资单位追加投资等。

(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考试题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考试题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考试题一、单选题1、主管部门在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者审核、批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财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

A、罚款B、警告C、注销D、罚金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解析】主管部门在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者审核、批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工作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警告。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的是()。

A、公立医院B、公立学校C、税务局D、人才服务中心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解析】税务局属于行政单位,C选项不正确。

3、发生分立、合并、部分改制的事业单位,应当办理()。

A、占有产权登记B、撤销产权登记C、变更产权登记D、注销产权登记A B C D【正确答案】C【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事业单位产权登记。

4、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可以不进行评估的情形有()。

A、整体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B、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C、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资产置换D、经批准部分资产无偿划转A B C D【正确答案】D【您的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根据规定,经批准事业单位资产无偿划转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5、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依据()的规定进行处罚、处理、处分。

A、《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B、《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C、《政府采购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A B C D【正确答案】A【您的答案】A[正确]【答案解析】暂无6、根据规定,事业单位进行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

A、占有产权登记B、变更产权登记C、注销产权登记D、不需任何登记A B C D【正确答案】B【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产权登记。

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单位名称、住所和单位负责人等产权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变更产权登记。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法律顾问考试.doc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法律顾问考试.doc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发文单位:国务院文号:国务院令第378号发布日期:2003-5-27执行日期:2003-5-27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第三章企业负责人管理第四章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第五章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第六章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2003年5月13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第五条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国务院确定、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他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确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答题模板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答题模板

标题: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答题模板一、概念题(每题5分,共20分)1.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什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是一套依法制定的,用于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保护国有资产权益、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的制度体系。

它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产权管理、资产评估、交易流转、监督考核等方面的规定。

2.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国有资产的界定、评估、产权登记、转让、处置、投资、租赁、担保、财务会计、审计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3.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特点是什么?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特点包括:法定性、全面性、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督有力等。

4.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作用是什么?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作用在于: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值,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 简述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国有资产法律法规体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体系、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体系、国有资产监督考核体系等。

2. 简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登记、转让、处置、评估、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3. 简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资产评估的管理规定。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资产评估的管理规定包括:资产评估机构的资质管理、评估项目的审核和备案、评估结果的确认和运用等方面的规定。

三、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1. 结合我国实际,论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保障国有资产权益方面的作用。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保障国有资产权益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明确国有资产的界定和权属,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 结合我国实际,论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方面的作用。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方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

《湖北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测试卷

《湖北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测试卷

《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测试卷单位:姓名:成绩:一、单选题(共15题,每题1分,共15分)1、以下对《条例》所称国有资产包括的范围表述正确的是:()①各级人民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中的国有资产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单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投资的企业或者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③各级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管理的其他国有资产A、①②B、②③C、①③D、①②③2、根据《条例》,省国资委对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方式为:()A、统一纳入,委托监管B、直接监管C、省属出资企业持股D、不履行出资人职责3、监事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监事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

A、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B、国有资本控股公司C、国有资本参股公司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不能直接任免下列出资企业人员的是:()A、国有独资企业的经理(厂长)B、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C、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主席D、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5、根据《条例》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深化国家出资企业改革,就企业家培育,企业管理者等制定具体办法。

A、聘用、薪酬、奖励、股权激励机制B、任免、考核、退出机制C、薪酬与职工薪酬增长的协调联动机制D、经营业绩考核制度6、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发行债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事项,由下列哪个机构决定?()A、经理办公会B、公司董事会决定C、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D、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7、下列关于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表述错误的是()A、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应当经过专家论证、经理办公会讨论、董事会决策、股东会决定等法定程序B、国有独资公司对于依照公司章程应当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自该事项决定之日起15天内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

C、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重大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问与答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问与答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问与答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以后简称12号令)和《宁波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甬国资委[2005]63号,以后简称63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效提高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水平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过程中常见的一些具体问题以问与答的形式不定期地进行予以公告明确,希望有关国有企业和资产评估机构踊跃参与交流,使我们专栏内容更加充实,更好地服务、指导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问与答(第一期070530)问1:企业在何种情况下需进行资产评估?答:按照12号令及根据63号文件的规定,企业有下列13种经济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且评估报告应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

13种经济行为是:(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改建为公司的情形一般包括:国有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为多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

国有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其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国有企业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拟投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进行评估;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改建为多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需对其整体资产进行评估;国有控股、参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若股权结构及比例不发生变化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若股权结构及比例发生变化的,需对其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情形主要包括: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等;企业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资产向原投资单位追加投资等。

管理与人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问答(一)

管理与人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问答(一)

管理与人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问答(一)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与管理与人事有何关系?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法规,对于加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管理与人事是密不可分的,管理者需要依靠人事资源来保障国有资产的高效管理和运营。

因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与管理与人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问: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人事资源有哪些?答: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人事资源包括企业管理层、员工等。

企业管理层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是国有资产的管理者、决策者。

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专业知识和建设国有企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员工是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力量,他们是国有资产的执行者、生产者。

他们需要具备专业技能、勤勉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

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人事资源有哪些规定?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从多个方面对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人事资源进行了规定,具体包括:一、规定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素质和能力要求,强调管理人员要履行好资产管理职责,发挥企业的积极作用。

二、规定了国有企业对聘用和管理员工的要求,要求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机制,要求员工具备团队协作精神,主动承担职责。

三、强调了企业用人应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机制,不能在招聘、录用等环节上施加人情、利益等不正当干预。

四、加强了对资产管理人员廉政要求,要求个人廉洁自律,遵守纪律规定。

以上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于人事资源的规定的一部分,这些规定对于管理者和员工的职责有指导和约束作用,有助于加强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营。

问:如何使人事资源更好地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答:为了发挥上述规定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使国有资产管理中的人事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社会,有以下几点建议:一、实施人才引进计划,通过优秀人才的加入,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营水平和综合实力。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问题建议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问题建议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问题建议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针对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问题,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加强监督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
法规体系,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流动、使用和处置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运营。

其次,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加强对国有资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投资运营效
益最大化。

再次,加强信息化建设。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实现国有资产的全程监控和实时管理,提高
监督管理的精准度和效率。

此外,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人才队伍,提高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加强监督管理的能力建设。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借鉴国际先进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通过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等多方面的努力,才能更好地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主要法律问题引言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所有并受国家拥有、使用和处置的各种经济资源和产权,包括土地、自然资源、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形式的经济组织等。

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是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任务。

然而,在实践中,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中存在一些主要的法律问题。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1. 国有资产产权确权难题国有资产的产权确权是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体制问题,国有资产的产权归属往往不明确。

这导致了国有资产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存在困难。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健全的国有资产登记制度,明确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加强对国有资产产权的保护。

2. 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权力滥用问题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中,一些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的问题,以谋取私利。

他们可能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挪用或转让国有资产,给国家经济带来严重损失。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当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建立严格的制度和规则,依法惩治滥用职权的行为。

3. 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不公问题国有资产的收益分配问题一直是一个热点和难题。

在一些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中,国有资产的收益往往被少数人占据,而大多数公众无法分享到国有资产的收益。

这导致了资源分配不公和社会不稳定。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国有资产收益分配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分配的监督和管理。

4. 国有资产流失和流失隐患问题国有资产流失是指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占、挪用或滥用等现象。

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中,流失和流失隐患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和敏感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审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能。

5. 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管理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管理问题日益凸显。

国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的流转和运作,需要建立健全的市场化机制和法律体系,促进国有资产的有效配置和增值,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管理常见知识问答

国有企业管理常见知识问答

国有企业管理常见知识问答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股或全资所有的企业,具有国家所有权的特点。

这些企业在国家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

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中,有一些常见的知识和问题,下面我将就这些问题进行问答解答。

问:国有企业的定义是什么?答: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股或全资所有的企业,国家拥有企业的所有权。

这些企业在国家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通常是国家经济的支柱和重要的利益代表。

问:国有企业的管理目标是什么?答:国有企业的管理目标是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和国家的重要利益。

国有企业的管理目标通常包括经济效益目标、社会效益目标和国家安全目标。

问: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有哪些?答:国有企业的管理方式通常包括国家的宏观管理和企业的微观管理。

国家的宏观管理包括国家的产业政策、企业法律法规、经营监管等,而企业的微观管理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决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问: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是什么?答:国有企业的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和管理,监督企业的经营情况,维护国家的利益和企业的发展。

问: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是什么?答: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和经理层是企业的两个重要组织机构,董事会是企业的决策机构,而经理层是企业的执行机构。

董事会制定企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经理层负责实施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企业的日常运营。

问:国有企业的监管是如何进行的?答:国有企业的监管是国家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国家通过建立监管机构、制定法律法规、加强企业的信息披露等方式进行监管,以保障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国家的利益。

问:国有企业的改革是什么?答:国有企业的改革是指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的改革和调整。

国有企业的改革通常包括产权制度改革、经营机制改革、人员管理改革等方面,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国有经济的发展。

问: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什么?答: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组织,有着重要的社会责任。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适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适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适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8.04•【文号】国法秘函[2003]162号•【施行日期】2003.08.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适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函》的复函(2003年8月4日国法秘函[2003]16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你委《关于适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函》收悉。

经研究,对函中请示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协调问题。

我们研究认为,《条例》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党员因违纪受到处分后,对其担任党内职务的限制,而《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任职限制,主要是对担任行政职务的限制,相互之间并不矛盾。

二、关于因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企业负责人,是否适用“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规定问题。

我们研究认为,因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企业负责人的任职限制,不适用《暂行条例》的规定。

以上意见,供参考。

附:国资委办公厅关于适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函(2003年7月16日国资厅法规函[2003]106号)国务院法制办:7月4日,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致函国资委党委,请示明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适用中的有关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一是《条例》第41条与《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的协调,二是因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是否适用“对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规定。

由于《条例》属于行政法规,特请你办对上述问题予以明确。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问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问答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关问答1、为什么要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答:(1)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

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并明确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制定暂行条例,将十六大精神具体化,对于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2)为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制保障。

本届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要先制定法规,保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省、市(地)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运行能够自上而下依法有序进行。

2、暂行条例起草的原则是什么?答:主要有三项原则:(1)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

(2)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出资人职责,既要保证出资人职责到位,又要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

(3)考虑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还不成熟,条例是暂行的,具有原则性、起步性、过渡性的特点,对当前急需解决、看得准的问题,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对有些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问题,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有些没作规定。

待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总结经验,对暂行条例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3、暂行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全部国有资产吗?答:不是。

暂行条例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由于条例的名称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因此,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不适用本条例。

4、暂行条例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主要做了哪些规定?答: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法简答题

国有资产管理法简答题

1、国有资产的法学分类(1)按照国有资产的自然属性分为资源性国有资产和非资源性国有资产。

(2)按照是否将国有资产投入生产经营分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投入企业生产经营或者按照企业要求经营使用的国有资产。

狭义国有资产仅指经营性国有资产。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又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不投入生产经营,而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用于国家公务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国有资产以及尚未使用的国有资产。

(3)按照国有资产的存在形态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2、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征3、国有资产存在的依据(论述)(1)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如国防、教育等。

);(2)存在于自然垄断行业;(3)有利于宏观调控(经济过热时,中央银行可以提高各银行保证金,使银行贷款减少);(4)有利于国家安全和实现战略目标。

4、我国国有资产存在的合理性分析(论述)第一,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第二,有利于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第三,实现国家经济安全。

5、国有资产的法学概念广义的国有资产:广义的国有资产与国有财产、国有资源同义,泛指依法归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包括:国家以各种形式形成的对企业投资及其收益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国家向行政单位拨款形成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国家依法拥有的土地、河流、矿藏等资源型国有资产等。

狭义的国有资产:是指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收益,主要包括:企业使用的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中投入生产经营性的资源等,也称经营性国有资产。

6、国有资本的概念和特征国有资本是由国家或政府占有的那一部分国民财富。

特征:国有资本是由国家持有的能够用于增值的财富;国有资本具有流动性;国有资本对于其他产生要素具有支配力和控制力。

7、国有经济的概念和特征国有经济是指为了实行宏观经济调控、服务社会公益,由国家出资,或直接设立国有独资企业,或控股、参股设立企业,并由国家直接或间接和经营国有资本的一种经济形式。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题与答案(最终定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题与答案(最终定稿)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题与答案(最终定稿)第一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题与答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可以不进行评估的情形有(C)。

A.整体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B.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C.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资产置换D.经批准部分资产无偿划转A B C D2.根据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事业单位应当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的情形是(B)。

A.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B.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C.经批准事业单位整体资产无偿划转D.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资产置换A B C D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事业单位的是(C)。

A.公立医院B.公立学校 C.税务局D.人才服务中心A B C D4.主管部门在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或者审核、批准国有资产使用、处置事项的工作中违反规定的,财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B)。

A.罚款 B.警告 C.注销 D.罚金A B C D5.事业单位的下列情形中,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是(D)。

A.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企业 B.合并、分立、清算C.整体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D.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划转、置换和转让A B C D6.我国(D)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作出了全面规定。

A.《公司法》 B.《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C.《政府采购法》 D.《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A B C D7.发生分立、合并、部分改制的事业单位,应当办理(C).A.占有产权登记 B.撤销产权登记 C.变更产权登记 D.注销产权登记A B C D8.事业单位的货币性资产损失无论金额大小,都要按照财务制度和《办法》的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A)审批后,方可核销。

A.财政部门 B.人民法院 C.人民银行 D.税务机关A B C D9.根据规定,事业单位进行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当办理(B)。

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答问

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答问

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答问
刘宏;王昱;克俭
【期刊名称】《西部大开发》
【年(卷),期】2003(000)007
【摘要】国务院最近公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管条例),为了帮助大家熟悉条例,了解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知识,本刊邀请专业人士编写了这个“答问”,以飨读者。

【总页数】2页(P22-23)
【作者】刘宏;王昱;克俭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123.7
【相关文献】
1.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问题及对策 [J], 陈百平
2.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资系统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10月1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J], 郝鹏
3.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资产监管职责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年10月15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J], 刘昆
4.针对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财务监管问题的思考 [J], 彭荣
5.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财务监管问题的思考 [J], 赵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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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答案解析

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答案解析

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1.对下列国有企业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任免的是()。

A.国有独资企业的副总经理 B.国有独资公司的总经理C.国有控股公司的副董事长 C.国有参股公司的董事长【您的答案】【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负责人的管理。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任免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及其他企业负责人。

教材61页2.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的出资比例为40%。

2003年中方在企业设立时以厂房、场地使用权出资1000万元,2004年合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按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200万元再投资,2005年合资企业可分配利润1000万元,2006年8月该合资企业决定解散,外方将价值200万元的机器设备无偿留给中方使用,根据以上资料,应界定为国有资产()万元。

.1400C【您的答案】【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的考核点为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根据规定,对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为全民所有制单位)中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方法为:(1)中方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包括现金、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场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等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本题中为1000万元。

(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按双方协议,中方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或优先购买另一方股份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本题中为200万元。

(3)可分配利润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奖励、福利等分配给个人消费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本题中为1000×40%=400(万元)……(6)企业清算或完全解散时,馈赠或无偿留给中方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无偿留给中方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本题中为200万元,四项合计为1800万元。

3.根据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管理的有关规定,下列资产中,应当界定为国有资产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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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相关问答
1、为什么要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答:(1)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

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并明确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制定暂行条例,将十六大精神具体化,对于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2)为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法制保障。

本届政府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要先制定法规,保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省、市(地)两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和运行能够自上而下依法有序进行。

2、暂行条例起草的原则是什么?
答:主要有三项原则:(1)按照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明确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制度。

(2)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出资人职责,既要保证出资人职责到位,又要切实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

(3)考虑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还不成熟,条例是暂行的,具有原则性、起步性、
过渡性的特点,对当前急需解决、看得准的问题,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对有些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索的问题,作了比较原则的规定,有些没作规定。

待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总结经验,对暂行条例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3、暂行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全部国有资产吗?
答:不是。

暂行条例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由于条例的名称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因此,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性国有资产不适用本条例。

4、暂行条例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主要做了哪些规定?答: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对由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外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参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暂行条例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做出明确规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分别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考虑到目前有些市(地)企业国有资产数量较少的实际情况,暂行条例还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较少的设区的
市、自治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暂行条例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作为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视会;依照法律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6、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义务?
答:(1)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2)保持和提高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领域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3)探索有效的企业国有资产经营体制和方式,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4)知道和促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现代化;(5)尊重、维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自主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6)指导和协调解决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7、《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1)《条例》的公布实施,标志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新的阶段。

《条例》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

在坚持国有资产由国家统一所有的前提下,规定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明确要求在国务院,省级、地(市)级人民政府设立专门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明确要求政府实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

这些基本制度的确立和施行,为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

(2)《条例》的公布实施,将加快推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

《条例》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等作出了一系列制度性规定,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创造了前提和条件。

(3)《条例》的公布实施,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
略性调整,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

《条例》专门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推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职责和义务,并确定了企业分立、合并、破产、产权交易等方面的基本制度。

这些制度对于进一步加大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力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将发挥积极作用。

(4)《条例》的公布实施,表明我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立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条例》作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的一部重要法规,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原则、框架和基本制度进行了设计,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企业重大事项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等作了比较系统的规定。

因此《条例》的公布实施不仅将在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创新中发挥积极的规范、引导、调节和保障作用,也将为今后国有资产立法和国有企业改革立法提供基本依据。

8、《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确立的核心和基本制度是什么?答:《条例》以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为核心,明确了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确立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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