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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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薪酬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ASYC/ZH-QD-RL-15
版本:B/0
受控标识:
控制文件
编制:人劳科审核:武明批准:徐铭
2010年9月15日发布 2010年10月20日实施
1.0目的
为了健全完善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以下简称安顺市烟草)的薪酬分配制度,促进企业的持续、稳定及协调发展,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薪酬分配相关要求,在进行科学的岗位评价和绩效考评体系设计的基础上,结合安顺烟草实际制定。

2.0适用范围
安顺市烟草在岗员工。

除公司协议工资制的员工;各部门(单位)临时或季节性员工;市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非领导职务系列。

3.0职责
3.1本薪酬管理办法由职代会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

3.2由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3 各单位(部门)员工遵守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

4.0工作内容
4.1薪酬管理的指导思想
按照现代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定岗定员和定责的基础上,遵循按劳分配和公平效率的原则,合理确定各岗位的薪资水平,以岗定薪,易岗易薪,建立科学、动态的薪酬运行机制,起到吸引、使用、激励、留住人才的作用,从而更好地开发安顺市烟草的人力资源,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2薪酬管理的原则与依据
4.2.1本薪酬管理办法按照“尊重历史、承认差别、效率优先、增效共享”的原则;统筹考虑企业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清晰确定员工薪酬,力求实现最佳激励效果。

本薪酬管理办法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在保障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基础上与先进的薪酬理论相结合。

本薪酬管理办法根据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体现岗位贡献,逐步淡化员工身份。

本薪酬管理办法与《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绩效考评实施办法》配套执行,以激励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4.2.2安顺市烟草分配薪酬的主要依据是在工资总额范围内,按照行业有关工资政策,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水平,通过员工对企业的贡献、岗位价值和个人绩效来制定
4.3薪酬管理办法的实施
本薪酬管理办法由职代会审议通过,薪酬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

对于本薪酬管理办法未明确的相关事项,按照安顺市烟草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安顺市烟草其它制度中有关薪酬的规定与本薪酬管理办法相矛盾的,以本薪酬管理办法为准。

4.4薪酬管理办法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相关规定,本薪酬管理办法正式成为企业制度。

该制度如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之处,遵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4.5薪酬管理机构
安顺市烟草薪酬管理委员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安顺市烟草薪酬管理的组织领导、指挥决策和监督仲裁机构,主要负责安顺市烟草薪酬管理办法的审核及解释;薪酬申诉在企业内的最终裁定以及做出薪酬管理方面的其他重大决策。

4.6薪酬管理制度
鉴于安顺市烟草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安顺市烟草员工现阶段实行以岗级工资制为基础的薪酬管理制度。

岗级工资制是注重岗位价值与个人绩效的薪酬制度
4.7薪酬管理对象
4.7.1本薪酬管理办法的管理对象为安顺市烟草在岗员工。

本薪酬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市局(公司)员工备注类别套入说明:
备注(1)类:行业主管部门批文的合同员工;
备注(2)类:除备注(1)以外的合同员工。

4.7.2其中以下在岗员工不列入本薪酬管理办法范围:
1)公司协议工资制的员工;各部门(单位)临时或季节性员工。

2)市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非领导职务系列的调研员、副调研员,其绩效由省局(公司)考核,薪酬发放按省局(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8薪酬管理流程
薪酬管理的主要内容为薪酬制度的修改;薪酬发放;薪酬争议的解决;违规处理等。

4.8.1薪酬制度的修改
人事劳资科根据薪酬管理委员会、各部门以及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结合现状
与发展的需要,提出薪酬制度修改(调整)的意见,将修改(调整)意见报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人事劳资科负责组织实施,并将制度或意见对员工进行公布。

4.8.2薪酬发放
工资表由人事劳资科(县级局由综合办公室)根据既定的薪酬制度和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制定,交财务管理科发放工资。

4.8.3薪酬争议的解决
员工对其薪酬若有疑义,由人事劳资科(县级局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后提交人事劳资科)解释处理,结果未能接受者可向薪酬管理委员会进行申诉。

员工申诉应在其发薪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薪酬管理委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安排有关人员复核,复核结果应在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申诉人并做处理。

4.8.4违规处理
员工发现薪酬发放中存在违反本薪酬管理办法的行为,可向薪酬管理委员会举报。

薪酬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规和安顺市烟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9工资结构
市局(公司)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贡献度工资、浮动绩效工资及目标任务完成奖。

组成(如下图所示)。

4.9.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包含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

基本工资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及职业技能岗位序列标准。

1)备注(1)类的员工基本工资按公司原有规定的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之和执行,其中的岗位工资实行“异岗异薪”的原则。

2)备注(2)类的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员工在提供正常工作劳动的情况下,基本工资每月按350元及年功工资之和标准执行;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员工的基本工资参照附表(一)的管理级别标准及年功工资之和执行。

3)自2008年1月1日后公司招聘的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一般员工基本工资每月按650元及年功工资之和标准执行,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毕业的一般员工基本工资每月按750元及年功工资之和标准执行;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的研究生毕业的一般员工基本工资每月按900元及年功工资之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员工岗位工资调整必须经市局(公司)统一考试考核优秀的报市局(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

员工级别变动后的基本工资参照附表(一)的管理级别按就高原则标准及年功工资之和执行。

4)自2008年1月1日起,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及职业技能岗位资格的备注(2)类员工按附表(二)就高原则享受职称补贴。

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上员工和职称聘任后的员工不享受职称补贴。

5)备注(1)类员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及职业技能岗位聘任后的基本工资标准按附表(一)标准及年功工资执行。

备注(2)类员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中级(含)以上聘任后及职业技能岗位技师(含)以上聘任后的基本工资标准按附表(一)对应标准及年功工资执行,中级及技师以下聘任后的基本工资不因职称变动而变动。

6)公司自2008年1月1日后员工按《劳动法》实行的试用期内所有待遇: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毕业的员工每月1000元;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毕业的员工每月1200元;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的研究生毕业的员工每月1500元;其他试用期员工每月500-800元。

公司2007年招聘员工见习期内所有待遇规定: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津补贴,贡
献度工资及浮动绩效工资按照岗级系数1.60的50%计发,不参加绩效考评。

基本工资包含的年功工资是根据员工参加工作时间长短所作的贡献确定的工资。

员工年功工资按附表(三)统一标准执行
4.9.2贡献度工资
贡献度工资是安顺市烟草公司根据企业历史、现状及发展需要,在尊重历史、承认差别、效率优先、增效共享原则下设计的解决员工不同身份差异的过渡性工资形式。

通过贡献度工资的初始化承认历史差别,结合绩效考核的升降强调效率优先,实现增效共享的目的。

4.9.2.1公司员工依据工龄、备注类别及学历因素按档段套入贡献度工资系数;贡献度系数计算公式详见附表(四)。

1)备注(1):1-5年工龄员工的系数为:3.50(E档);6-10年工龄员工的系数为6.50(D档);11-20年工龄员工的系数为6.80(C档);21-30年工龄员工的系数为7.10(B档);31年以上工龄员工系数为7.40(A档)。

其中:2005年以后接收安置的复退军人贡献度系数核算工龄应以进入烟草行业时间起计算。

2)备注(2):1-5年工龄员工的系数为0.50(E档);6-10年工龄员工的系数为0.80(D档);11-20年工龄员工的系数为1.10(C档);21-30年工龄员工的系数为1.40(B档);31年以上工龄员工系数为1.70(A档)。

3)2008年1月1日以后招聘的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学历员工在0.50贡献度工资系数的基础上一次性增加0.20,大学本科学历员工在0.50贡献度工资系数的基础上一次性增加0.50;研究生学历员工在0.50贡献度工资系数的基础上一次性增加1.10。

符合条件员工贡献度系数调整必须经市局(公司)考试考核优秀的报市局(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

4.9.2.2贡献度系数补充说明
1)公司员工的贡献度工资系数按所对应工龄档段(A,B,C,D,E)自然增加0.3。

2)员工的贡献度系数根据《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的考评结果进行升降。

贡献度系数的升降层级系数区间为:0.50-8.00;考评达到贡献度工资系数升降的员工比例由公司根据工资总额确定。

3)公司员工贡献度工资执行同一基数标准;基数标准的确定由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工资基金总额决定。

贡献度工资按《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考评结果挂钩兑现,实行动态管理。

4.9.3浮动绩效工资
公司员工的浮动绩效工资与员工所在岗位的岗级系数相对应,执行同一绩效基数标准,基数标准的确定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工资基金总额决定。

浮动绩效工资按《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考评结果挂钩兑现,实行动态管理。

4.9.4目标任务完成奖
目标任务完成奖的发放主要依据公司“两烟”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根据黔烟人[2007]24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发放对象原则上是对公司签定目标责任书的单位和部门(科级)的负责人。

4.9.5补充说明
1)员工以所在岗位为依据,按本薪酬管理办法的《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岗级系数分布表》套入相应岗级系数。

今后员工岗位变动,岗级系数相应变动。

另有规定除外,岗级系数不因其他原因调整。

2)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指导文件,员工津补贴应实行逐步取消政策,本着尊重历史原则,公司员工原有津补贴固化,另外单独造册按月发放;自2008年3月1日起员工固化津补贴按照原标准的50%比例发放;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该津补贴的发放;自2008年1月1日起,公司新进员工不再执行津补贴。

3)公司员工的医疗、工伤、失业、养老等方面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9.6工资计算公式
员工月度工资=(基本工资+贡献度工资+浮动绩效工资)- (贡献度工资+浮动绩效工资)×(1-考评系数)
贡献度工资=贡献度工资系数×贡献度工资基数
浮动绩效工资=岗级系数×浮动绩效工资基数
5.0工资的发放
5.1月度
5.1.1基本工资按月发放;
5.1.2每季度前两个月的贡献度工资和浮动绩效工资按月预发;其中:订单员、客户经理、稽查员(稽查兼驾驶员)、送货员、(送货)驾驶员的贡献度工资和浮动绩效工资按月考评,季度兑现。

5.2季度
在月度发放的基础上,除订单员、客户经理、稽查员(稽查兼驾驶员)、送货员、(送货)驾驶员以外的员工按绩效考评实施办法的考评结果在第四个月兑现全季度(三个月)贡献度工资和浮动绩效工资。

5.3年度
根据公司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发放签定目标任务完成奖。

5.4岗位等级确定与变更
5.4.1岗位等级的确定
5.4.1.1安顺市烟草员工的岗级系数详见附表(五);
5.4.1.2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及副主任科员按附表(六)套入岗级系数;
5.4.1.3安顺市烟草员工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序列及职业技能岗位序列所对应的岗级系数分别详见附表(七、八)。

此类岗级系数的套入规则是:自2008年1月1日起,新的聘定办法实施后,员工在获得相应资格后,需向薪酬管理委员会重新申请确认。

员工职业技能岗位等级的确定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聘定由安顺市烟草公司研究决定。

其岗位设置数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公开程序聘任,聘任后实行任期制考评。

5.4.1.4岗级系数就高原则执行。

5.4.2薪酬调整
5.4.2.1整体调整
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和地方工资水平,公司可对公司整体薪酬水平进行调整,由薪酬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薪酬整体调整计划,报薪酬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调整方式分为:基本工资的调整;贡献度工资及浮动绩效工资的基数调整。

薪酬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度初公布贡献度工资及浮动绩效工资的月基数。

5.4.2.2个别调整
个别调整主要根据员工个人业绩表现和岗位变动情况确定,由薪酬管理委员会依据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和调整员工岗位有关文件确定。

5.4.2.3薪酬调整约束
薪酬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时,受省烟草局(公司)有关规定和市局(公司)工资总额增长额度的影响和限制。

5.5加班工资
安顺市烟草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国家法定节日加班工资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按有关法规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不计发加班工资。

5.6相关缺勤工资
5.6.1员工在事假及旷工工资按公司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5.6.2探亲假、婚假、丧假、病假、公休假及女工保护待遇规定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6.3职业病或因工伤残、死亡的,已参保工伤保险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未参保工伤保险的,按安顺市当地工伤保险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5.7待岗、内部退养、行业外调入等人员及离退休员工待遇
5.7.1待岗待遇
待岗培训人员3个月内不享受贡献度工资、浮动绩效工资和目标任务完成奖。

第四个月起按公司规定发给生活费或解除劳动关系;生活费在扣除按国家规定应该交纳的相关保险后,实际发放的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

待岗员工自谋职业者,由本
人申请,组织批准,可按国家相关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5.7.2员工内部退养待遇
经公司批准已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员工,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内部退养员工可参加行业规定的工资调整。

公司2008年1月1日前已内退员工的基本工资、津补贴按原有标准发放,享受40%左右的贡献度工资及40%左右的浮动绩效工资。

5.7.3公司行业外调入等人员自2008年1月1日起,按公司薪酬管理委员会通过的《安顺市烟草公司关于行业外调入原调拨站、市局党委同意使用的相关人员薪酬发放规定》执行。

5.7.4离退休人员待遇按公司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8其它规定
对于公司新增岗位,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和咨询公司专家对新岗位进行测评,按测评结果套入相应的岗级系数。

5.9相关奖励
对促进安顺市烟草各项事业发展做出重大成就的员工或集体给予奖励。

奖励办法由公司党委研究决定。

5.10工资造册及审核
安顺市局(公司)机关本级、各县级局(分公司)负责按本薪酬管理办法计算所在区域人员工资,并造册交于人事劳资科审核,经公司局长(经理)审批后由财务管理科统一核发。

5.11附则
5.11.1本薪酬管理办法所指工资,为税前所得金额。

5.11.2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从2009年1月1日起试行本薪酬管理办法。

5.12附表
附表一: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基本工资中的岗位工资系列标准表
附表二: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称补贴标准
附表三: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基本工资中的年功工资标准
附表四: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贡献度工资系数表
贡献度系数计算公式:
K= aX(j) + b(i);(K为贡献度系数,按所在工龄段档增加0.3)
1)a为常数0.3;
2)当i分别为备注(1,2)类员工时,5年以上工龄,b(i)分别等于5,1;
3)当j分别为(D,C,B,A)段档时,5年以上工龄,X(j)分别等于1,2,3,4;
4)公司E段档(1-5年工龄)员工:
备注(1)类员工为3.50;
备注(2)类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学历员工为0.70,本科学历员工为1.00;研究生学历员工为1.60。

附表五: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岗级系数分布表
附表六: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非领导职务岗位岗级系数表
附表七: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级系数表
附表八: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职业技能岗位岗级系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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