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接入系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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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7月广州目录前言 (I)1 范围 (1)2 总则 (2)3 电力系统一次部分 (3)3.1 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 (3)3.2 电力系统现况及电厂概述 (3)3.3 电力系统发展规划 (4)3.4 电力电量平衡 (4)3.5 工程建设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5)3.6 接入系统方案论证 (5)3.7 推荐方案电气计算 (6)3.8 系统对电厂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7)3.9 主要结论及建议 (8)3.10 主要附图和附表 (8)4 电力系统二次部分 (9)4.1 设计依据及系统概况 (9)4.2 系统继电保护 (9)4.3 安全稳定控制系统 (12)4.4 调度自动化 (14)4.5 系统通信 (16)4.6 系统二次部分主要结论及建议 (18)5 编制说明 (19)前言为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建立和健全公司电网规划建设标准体系,指导接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电网公司)管辖电网的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规范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编制的内容和深度要求,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可靠送出,满足电厂项目核准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归口并解释。

本规定主编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编制人:1 范围1.1 本规定适用于接入南方电网公司管辖的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电厂。

1.2 接入其它电压等级的电厂可参照执行。

2 总则2.1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在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是电厂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之一,作为电厂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2.2 对于涉及大型火电厂、梯级水电站以及核电站等区域性较大规模的电源,应在完成输电规划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工作。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试行日期:1988年6月16日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关于颁发《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的通知(88)水电电规规字第21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西北电力设计院起草了《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

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现将审定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颁发试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

1986年6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大型水、火电厂的系统工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系统部分按有关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规定进行;接入系统设计按本规定内容深度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第1.0.2条大型水、火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应在工程主管部门上报该项工程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在该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前完成。

必要时也可按工程主管部门委托的进度要求进行。

第1.0.3条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是在该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条件下更深入地研究该电厂与电力系统的关系,确定和提出电厂送电范围、出线电压、出线回路数、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器设备参数的要求,以满足该电厂初步设计对系统部分的需要,并为编报该电厂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提供依据。

第1.0.4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以经过审议的中长期电力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

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有关设计规程和规定。

第1.0.5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从实际出发。

根据电厂设计规模或水、火电厂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工作。

电接入系统方案

电接入系统方案

中国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加油站电力接入工程方案审批:审核:编制:哈密市海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三年十一月1.工程概况中国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加油站电力接入工程10KV采用双电源供电,供电线路为110KV西郊变电站10KV 西戈线67#杆提供电源,新建地埋线路330m,电缆末端新立12m 混凝土杆1基,10m混凝土两基,新架160KVA变压器1台,有费控功能的断路器1台,高压计量箱1台,跌落保险1组,故障指示仪一组。

计划于2013年12月建成投运。

2.建设必要性建成后可就近供电,能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是必要的。

3、接入系统1)电厂定位根据电力平衡,本工程定位为用户侧并网太阳能电站,所发电力在合肥中南光电有限公司厂区内就地消化。

2)主要技术原则(1)本工程接入系统方案应以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电网现状及规划接线为基础,并与供电规划相结合。

接入系统方案应保证电网和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技术、经济合理,便于调度管理。

(2)本工程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应充分考虑并网太阳能电站的特殊性及其对电网的影响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本工程接入系统应满足GB/Z 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39《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 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 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等国家技术标准,以及国家电网公司Q/GDW 617-2011《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

3)接入系统方案根据供电规划,该厂区现建设有1座10kV环网柜。

该环网柜采用压气式负荷开关,一进三出,预留1个10kV出线间隔。

进出线保护均采用熔断器保护。

环网柜电源“T”接在110kV店埠变10kV19开关二水厂线公用线路上,安装630kVA、200kVA 变压器各一台,电压等级为10/0.4kV。

新疆电网新建电厂接入系统流程

新疆电网新建电厂接入系统流程

(8)发电机组进相运行试验。 (9)发电机组主要辅机(引风机、送风 机、磨煤机、给水泵)设备的RB功能( 自动快减负荷)试验。 (10)发电机组最低断油稳燃出力试验 (最低不投油或等离子稳燃试验)。 (11)发电机组FCB功能试验。 (12)发电机组负荷变动速率试验。 (13)发电厂、机组AGC(自动发电控 制)控制系统现场试验及与调度机构的 SCADA或EMS主站系统闭环联调试验
2、升压站返送电流程和具备的条件
给新疆电力公司申请返送电文件。(火电机 组返送电及机组并网单独上报)(水电机组原则 上单独分开)(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合并上 报)
给交易中心上报接网技术条件。(按照公司接 入系统要求及反措要求上报)
并网原则协议签订(与公司营销部签订、地区 并网电厂可由营销部授权签订,并上报交易中心) 省调下达的调度设备命名及编号
商运电量不得执行调试电价。


给新疆电力公司申请确认满足电网要 求的文件。(火电机组首次并网时间、 168小时开始及结束时间)(水电机组 首次并网时间、72小时开始及结束时间 )(风电机组及光伏电站机组首次并网时 间及240小时结束时间) 生产验收交接书(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 涉网试验完成并满足电网要求 电价批复文件 消防验收合格
新疆电网新建电厂接入系统流程
新疆电网电力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
新疆电网新建电厂接入系统流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四个服务 ”的宗旨和《国家电网公司“三公”调度 “十项措施”》,规范调度服务内容、完 善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向发电企业 提供规范、优质的并网调度服务,促进电 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 运行,特整理、简写本新建电厂接入系统 流程。
省调下达的调管设备范围划分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最新国标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最新国标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有功功率、无功电压、故障穿越、运行适应性、功率预测、电能质量、仿真模型和参数、二次系统以及接入系统测试和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10kV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站的接入、调试和运行。

配置储能的光伏发电站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325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GB/T12326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GB/T14285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5543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19862电能质量监测设备通用要求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4337电能质量公用电网间谐波GB/T29321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GB/T31464电网运行准则GB/T36572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导则GB3875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GB/T40594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GB/T40595并网电源一次调频技术规定及试验导则GB/T40604新能源场站调度运行信息交换技术要求GB/T50063电力装置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866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DL/T448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5003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3术语和定义1光伏发电站photovoltaic(PV)power station利用光伏电池的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辐射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发电系统,一般包含变压器、逆变器和光伏方阵,以及相关辅助设施等。

3.2逆变器inverter将直流电变换成交流电的设备。

3.3并网点point of interconnection对于有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站,指升压站高压侧母线或节点,对于无升压站的光伏发电站,指光伏发电站的输出汇总点。

电力系统运行规定

电力系统运行规定

第三章 电力系统运行规定第一节 调度管理由于电能不能大量储存,其生产、输送、分配和消费必须在同一时刻完成。

因此,各个环节必须连成一个整体。

由发电机、配电装置、升压和降压变电所、电力线路及电能用户组成的整体称为电力系统。

其中由各级电压和输配电线路及变电所组成的部分称为电力网。

为了提高供电的可靠性和经济性,广泛地将许多发电厂用电力网连接起来并列运行。

一、设备的管辖为了充分发挥电力系统内发供电设备的能力,以保证有计划地供应系统负荷的需要;使整个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和连续供电(热);使系统内各处供电(热)质量(周波、电压、热力网的蒸汽压力、温度以及热水温度)符合规定标准;合理使用燃料和水力资源,使整个电力系统在最经济的方式下运行。

电力系统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

电力系统调度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系统容量、系统接线方式和管理体制等条件的不同,有以下形式:一级制——设立调度所;两级制——设立中心调度所(省调)和地区调度所;三级制——设立总调度所、中心调度所(省调)和地区调度所(地调)。

一般情况下,小容量的电力系统采用一级制;较大容量的电力系统向几个地区同时供电时,采用两级制;系统规模遍布几个省(市、自治区)的大容量电力系统采用三级制。

目前我国的电网调度共分五级:即国调(国家级)、网调(跨省级)、中调(省级)、地调(地、市级)、县调(县级)。

发电厂的发电设备根据容量的大小、电压等级的不同,分别属于不同级别的调度管辖,容量较大的发电厂(100MW以上)的机、电、炉、主变压器及220KV母线及送出线一般均属于中调管辖;110KV和35KV母线及送出线、发电机电压直配线等由地调管辖;发电厂的厂用电及辅助机械等属于本厂值长管辖,但由于本厂管辖部分的设备缺陷可能影响到计划发电曲线时应及时报省调备案。

发电厂必须执行规定的调度负荷曲线和保持规定的运转备用和机炉开停;周波和电压的调整应遵守规定的调整范围;属调度管辖设备的检修、运行方式的改变及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退等均应根据调度的计划和命令执行。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规范电力系统并网运行管理,国家能源局对《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监市场〔2006〕42号)进行了修订,并将名称修改为《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要根据《规定》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制修订各地现行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国家能源局备案。

国家能源局2021年12月21日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及电力市场有序运营,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电厂接入系统规定

电厂接入系统规定
·电厂短引线保护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6工频过电压保护
·根据一次系统过电压要求,确定过电压保护的配置方案及跳闸要求、方式。
·过电压保护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7远方跳闸
·综合各保护要求,提出远方跳闸的设置方式。
·远方跳闸的通道方式。
·就地判别元件的设置方式。
·远方跳闸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8电厂故障记录装置
3.3.2按照近(区)细远(方)粗的原则,介绍目标电网规划,必要时包括近区低一级电压电网。
4电厂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4.1 从下列诸因素论述电厂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电力负荷增长需要;
(2)改善电源布局,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性;
(3)改善电源结构,提高电网调节性能;
(4)提高电网科技含量和经济运行水平;
3.2.2 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列出平衡结果表(或列入附录)。
3.2.3 根据电力电量平衡结果,分析电源建设空间和本厂建设的必要性。
3.2.4 分析系统调峰情况及对本厂的要求。
3.2.5分析本厂利用情况;若为火电厂,还应确定其设计年利用小时。
3.3 电网规划
3.3.1 介绍电网现况,必要时包括近区低一级电压电网。
5.2 根据电网规划和负荷分布情况,分析当电厂接入系统后,在不同季节时(火电厂仅分析电厂年最大出力季节,水电厂应分析丰水、枯水不同季节)代表日的典型运行方式,并确定电厂与系统之间的功率交换情况。
5.3 根据各运行方式下功率交换分析结果、系统电压系列情况、原有网络特点、负荷分布情况和电厂规模、单机容量,考虑分层分区接入和分散外接电源的原则,提出电厂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和相应的若干个电厂接入系统比较方案。
2.2.10保护对时:提出保护系统对时间同步的要求。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试行日期1988年6月16日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关于颁发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的通知(88)水电电规规字第21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西北电力设计院起草了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现将审定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颁发试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1986年6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大型水火电厂的系统工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系统部分按有关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规定进行接入系统设计按本规定内容深度进行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第1.0.2条大型水火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应在工程主管部门上报该项工程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在该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前完成必要时也可按工程主管部门委托的进度要求进行第1.0.3条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是在该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条件下更深入地研究该电厂与电力系统的关系确定和提出电厂送电范围出线电压出线回路数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器设备参数的要求以满足该电厂初步设计对系统部分的需要并为编报该电厂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提供依据第 1.0.4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以经过审议的中长期电力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有关设计规程和规定第1.0.5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从实际出发根据电厂设计规模或水火电厂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工作譬如对于区域性大厂应重点研究该电厂与大系统的有关问题对于地区性电厂宜重点研究该电厂与地区系统的有关问题对于水电厂则应重视研究扩大电网发挥调峰或补偿调节效益等问题第1.0.6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注意远近结合由近及远地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其推荐方案要技术上先进合理利用能源简化系统接线过渡方便运行灵活切实可行和经济可靠地向系统供电对电力系统中的不确定因素和变化因素应作敏感性分析第二章设计依据和一般设计原则第2.0.1条说明该设计任务的依据第2.0.2条叙述上级部门对该电厂可行性研究有关部分的审查意见工程主管部门上报或国家计委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主要原则已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或重大电力工程可行性研究等与该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有关原则问题第2.0.3条应根据电厂规模及建设进度等情况合理选定设计水平年并展望到本厂最终规模建成之后第2.0.4条电厂所接入的系统的地理范围应根据该厂设计规模系统负荷分布及电力系统运行方式对电厂的需要进行分析后确定第三章电力系统现况及设计电厂概述第3.0.1条与该电厂有关的现有系统概况第3.0.2条设计电厂概况应说明电厂所在位置规划容量与设计分期容量划分若为火电厂还应对燃料来源及厂址条件予以介绍若为水电厂还应介绍保证出力年发电量不同水文年的逐月平均出力和水库调节性能等资料属于调节性能好的龙头大库的补偿作用也应说明第四章负荷发展及分析第4.0.1条根据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或由电管局和省区市电力局为该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提供的相应水平年的负荷资料列出全系统或地区系统的逐年电力电量增长水平和220kV 及以上电压级的分变电所负荷并简述负荷增长因素对该电厂近区的负荷增长情况应专门说明第4.0.2条为研究系统运行方式及调峰对该电厂的要求应分析负荷特性第4.0.3条当负荷变化对接入系统设计的电厂装机规模进度及电厂送电骨干网络有重大影响时要对重要负荷进行调查分析第4.0.4条在该厂接入系统设计的设计水平年内若系统中有已经批准的扩大联网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说明联网后的送受电关系与负荷特性第五章电力电量平衡第5.0.1条概述设计水平年与展望年内可能投产的其他水火电厂规模与发电时间第5.0.2条如接入系统设计需研究系统水火电厂运行方式宜列表说明全系统或地区系统内的水火电厂出力指标其中包括各水电厂补偿计算条件保证出力不同水平年的逐月平均出力预想出力强迫出力火电厂允许的最小出力第5.0.3条通过电力电量平衡分析确定以下内容一进行全系统或地区系统由该电厂第一台机组投产前一年至设计水平年的逐年和展望年的电力平衡列出相应的电力平衡表确定水火电厂总的工作容量及相应的备用容量二分析系统调峰情况及对该电厂的要求三根据电力平衡计算出的该电厂工作出力系统调峰需要和备用要求校核设计电厂的合理装机规模与建设进度进一步论述该电厂的送电范围和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四按月或旬进行不同水文年的电量平衡或分析若为水电厂还应分析是否有季节性电能及其利用途径若为火电厂应确定该电厂的设计年利用小时第六章接入系统方案第6.0.1条分析说明设计电厂第一台机组投产前一年有关系统的网络概况第6.0.2条进行不同季节的(火电厂仅分析设计电厂年最大出力季节水电厂应分析丰水枯水不同季节)代表日的典型运行方式分析确定设计电厂至送电地区的功率交换情况第6.0.3条根据运行方式分析结果系统电压系列情况原有网络特点和负荷分布等情况提出该电厂接入系统电压和相应的接入系统网络比较方案第6.0.4条对于方案比较必要时应进行下列部分或全部校验性的电气计算和分析一潮流计算分析确定比较方案是否满足正常与事故送电能力需要以及相应的无功补偿容量二校验稳定水平并提出提高稳定性的措施三电厂需要超高压长线接入系统时的工频过电压潜供电流和自励磁并结合电厂无功出力情况提出限制措施四电厂投产后对有关系统的短路电流影响五对过渡年份进行研究必要时应提出过渡措施第6.0.5条对于接入系统方案的线路走径若走廊紧张有大跨越或经环境恶劣地区时应重点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第6.0.6条对接入系统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较提出推荐方案第七章对电厂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第7.0.1条根据电厂规划容量分期设计情况供电范围近区负荷情况出线电压和出线回路数系统安全运行对电厂的需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对电厂主接线提出要求第7.0.2条对接入系统推荐方案进行进一步的电气计算作为选择有关电器设备参数依据第7.0.3条根据电气计算结果确定设计电厂内是否装设并联电抗器和电气制动装置第7.0.4条对下列主要电气设备参数提出要求一水轮发电机组是否调相或进相运行二发电机的励磁方式水轮发电机的功率因数暂态电抗和冷却方式等三汽轮发电机组承担调峰容量和快控的要求四主变压器和联络变压器的规范与中性点接地方式第八章结论建议及附图第8.0.1条本设计研究的主要问题及推荐意见第8.0.2条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以后工作的建议第8.0.3条提出实现该电厂推荐接入系统方案应建设的送变电工程(发电厂高压送出部分)和无功补偿项目规模投资估算和大约投产时间第8.0.4条附图内容一电力系统现有地理接线图二该电厂建成前后有关地区的地理接线图三电厂接入系统方案比较图(应有必要的潮流表示)四电厂接入系统推荐方案潮流图五稳定计算摇摆曲线图。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880616)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试行880616)

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主编部门:水利电力部西北电力设计院批准部门: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试行日期:1988年6月16日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关于颁发《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的通知(88)水电电规规字第21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我局安排西北电力设计院起草了《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送审稿。

在此基础上,我局组织计划、生产调度、基建、水电规划设计和电力设计等单位进行了审查,对送审稿做了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现将审定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SDGJ84—88(试行)颁发试行,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告我局规划处。

1986年6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大型水、火电厂的系统工作,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接入系统设计。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系统部分按有关前期工作内容深度规定进行;接入系统设计按本规定内容深度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220kV及以上电压级的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第1.0.2条大型水、火电厂的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应在工程主管部门上报该项工程设计任务书后开始进行,在该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前完成。

必要时也可按工程主管部门委托的进度要求进行。

第1.0.3条大型水、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是在该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的条件下更深入地研究该电厂与电力系统的关系,确定和提出电厂送电范围、出线电压、出线回路数、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器设备参数的要求,以满足该电厂初步设计对系统部分的需要,并为编报该电厂送出工程的设计任务书提供依据。

第1.0.4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以经过审议的中长期电力规划或审定的电力系统设计为基础。

必须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有关设计规程和规定。

第1.0.5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从实际出发。

根据电厂设计规模或水、火电厂不同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工作。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监市场〔2006〕42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运行管理第三章考核实施第四章监管第五章附则各区域电监局,各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力企业:现将《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自即日起施行,《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意见》(电监市场〔2003〕23号)同时废止。

请各区域电监局根据本规定,商电力企业制定本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报电监会审核同意后施行。

附件: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二○○六年十一月三日附件: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厂网协调,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已投入运行的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

第三条发电厂并网运行遵循电力系统客观规律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实行统一调度,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运行管理第四条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电力系统运行的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

电网企业、并网发电厂、电力用户有义务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并网发电厂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在电网的电力调度规程。

第六条并网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励磁系统及电力系统稳定器(PSS)装置、调速系统、高压侧或升压站电气设备等运行和检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等,应符合电力监管机构及所在电网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七条电力调度机构针对电力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制定反事故措施;涉及并网发电厂的,并网发电厂应予落实。

第八条并网发电厂按照所在电网防止大面积停电预案的统一部署,落实相应措施,编制全厂停电事故处理预案及其他反事故预案,参加电网反事故演习。

第九条电力调度机构应及时向并网发电厂通报电力系统事故情况、原因及影响分析。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网公司•【公布日期】2004.05•【文号】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施行日期】2004.0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办法(2005修订)(国家电网发展[2005]266号)废止国家电网公司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电网总[2004]251号2004年5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为核心的电力体制改革新形势,加强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管理,保证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厂的安全可靠送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厂接入系统前期工作包括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和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委托、设计、审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接入国家电网公司电网范围的所有电厂。

第二章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第四条在电源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为配合电源项目前期工作,研究推荐电源送电方向和电能消纳市场,统筹规划输电方案,确保电网与电源的协调发展,经电网公司和发电公司协商一致后,应就以下电源项目开展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工作:(一)属跨省、跨区送电的新建大型电源项目,(二)外送通道需要统筹规划的电站群或流域梯级电站群,(三)核电站项目。

其它电源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同步开展接入系统设计。

第五条电源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由电网公司负责、相关发电公司配合,主要设计内容包括:开展送电方向研究,论证提出电能合理消纳范围;根据电源的最终规模和分期建设方案,研究出线电压等级,开展输电系统总体方案或流域梯级电站的最终外送方案研究,进行分期外送过渡方案研究;开展电源项目建议书阶段设计所需基本参数的配合工作;进行输电电价测算和到网电价分析;必要时开展出线走廊规划和规划选站工作;根据电网规划及受端市场情况,对电源项目分期建设方案提出建议等。

并网发电厂调度自动化信息接入规范

并网发电厂调度自动化信息接入规范

为满足电网调度运行管理需要,提高厂网协调能力,夯实调度自动化系统支撑基础,完善和规范电厂自动化信息采集和接入,促进厂网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1 遥测信息( 1 ) 发机电有功和无功功率;( 2 ) 无功补偿装置的无功功率;( 3 ) 路线有功、无功功率和电流;( 4 ) 旁路开关有功、无功功率和电流;( 5 ) 母联及分段开关电流;( 6 ) 两绕组主变、启(高)备变和负荷变高压侧有功、无功功率和电流,三绕组主变高中压侧有功、无功功率和电流,升压变、联变双侧有功、无功功率和电流;( 7 ) 母线电压和频率(各分段母线电压分别采集);( 8 ) 有载调压变压器抽头档位;( 9 ) 蓄能水电厂上池水位和下池水位。

1.2 遥信信息( 1 ) 事故总信号;( 2 ) 断路器位置信号;( 3 ) 隔离刀闸位置信号;( 4 ) 接地刀闸位置信号(路线、母线、变压器中性点);( 5 ) 自动发电控制机组 ADS 投/切控制信号;( 6 ) 抽水蓄能机组运行状态信号。

1.3 遥控和遥调信息( 1 ) 自动发电控制机组功率调节命令;( 2 ) 有载调压变压器抽头调节命令;( 3 ) 抽水蓄能机组的启停命令。

1.4 其它信息( 1 ) 核电站的正常运行、检修状态、异常状态、事故等特殊遥信。

电能量计量系统的计量点设在路线出线侧,替代路线的旁路(母联、母兼旁)侧,两绕组主变高压侧、三绕组主(联) 变高中压侧,高(启)备变、脱硫变高压侧,发机电出口侧。

在每一个电量计量点采集如下信息:2.1 电能量信息( 1 ) 正/反向有功/无功电量;( 2 ) 正/反向有功/无功峰、谷、平和尖段电量;( 3 ) 电能表存储的负荷曲线。

2.2 瞬时量信息( 1 ) 三相电压、电流;( 2 ) 有功、无功功率。

2.3 事项信息( 1 ) 表计失压、过(欠)压事项;( 2 ) 表计过流事项等。

3.1 遥测信息( 1 ) 母线电压(500kV、220kV 和 6kV 每段母线);( 2 ) 机组有功、无功功率;( 3 ) 机组机端电压;( 4 ) 机组定子电压、电流。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的并网流程与管理,保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力供应,引导电源项目按照电力发展规划有序建设,促进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系统供电可靠性。

经广泛征求意见,南方电网公司对《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7月29日以南方电网计[2009]79号文予以印发,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其内容如下:《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电厂并网管理办法》为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发展目标,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科学地建立和健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南方电网新建电厂并网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根据项目核准制有关要求,对原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进行相应的修编,适用于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含改建、扩建电厂),包括火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风力发电厂、用户自备电厂以及其他类型的电厂。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余文奇、梁宇1范围1.1所有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含改建、扩建电厂),包括火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核电站、风力发电厂、用户自备电厂以及其他类型的电厂等,适用于本规定。

1.2所有并网电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和能源政策,符合南方电网电力发展规划的电源项目方可并网。

2总则2.1为规范接入南方电网的新建电厂的并网行为,建立电厂与电网的平等互利的经济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和建立电力市场的要求,保障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和电力供应,引导电源项目按照电力发展规划有序建设,促进电源和电网协调发展,提高系统供电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南方电网公司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群集控中心接入系统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群集控中心接入系统并网调度管理规定

四川电网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接入系统并网调度管理规定(试行)1 总则编制目的为保证电网和水电站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并网运行管理工作,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编制本规定。

编制依据本规定依据下列法律、法规及文件编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5)《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6)《电网调度管理条例》;7)《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8)《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9)《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0)《电网运行规则》;11)《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12)《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13)《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14)《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15)《四川电网调度管理规程》(以当年最新修订版为准);16)《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期间加强电网调度工作意见》;17)《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期间加强电网调度工作意见实施细则》;18)《加强小水电调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国调中心调水〔2007〕42号文);19)《关于加强梯级水电站调度管理的原则要求》(国网公司调水[2007]119号文);20)DL/T 516-2006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21)《四川电网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川电通自[2006]33号文)。

水电站集控中心指水电企业为在地理上位于同一流域的水电站群及其变电(开关)站(以下简称接入厂站)建立的远方集中控制中心(以下简称集控中心),具备对接入厂站设备进行远方控制操作和生产运行实时监视功能,集控中心运行值班人员代表所接入的各厂站和省调进行业务联系,负责接受省调下达的各项调度指令并正确执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并入四川电网、位于同一流域的梯级水电站集控中心接入系统设计、建设和并网调度运行管理工作。

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修订版)2009.2

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修订版)2009.2

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修订版)二○○九年二月总 则(1)为推进风电与电网的协调发展,保证电网和风电场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通过110(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与电网连接的新建和扩建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

通过其它电压等级与电网连接的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可参照执行。

(3)风电场开发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须在列入省级以上风电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开展接入系统设计工作。

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一般在风电场项目核准前进行,是风电场送出工程可行性研究的基础。

(4)对于风能资源丰富、风电场开发规模和容量比重较大的地区,应在完成《电网接纳风电能力研究》和《大型风电场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相应评审意见的基础上,开展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工作。

接入系统方案应与电网总体规划相协调,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风电场接入电网技术规定》要求。

(5)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系统一次部分和系统二次部分。

一次部分明确风电场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接入系统方案(包括出线电压等级、出线方向、回路数和导线截面等),确定风电场接入系统无功补偿方案,提出并网点升压站电气主结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要求。

二次部分提出系统继电保护、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调度自动化子站设备、电能计量装置及电能量远方终端、通信系统的接入系统方案。

(6)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应注意远近结合、由近及远地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论证,并提出推荐方案。

当负荷预测、电源和电网规划的不确定性对风电场接入系统方案影响较大时,应作敏感性分析。

第一章 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一次部分)1 任务依据和主要原则1.1任务依据。

1.2设计范围。

1.3设计水平年、过渡水平年及远景年。

1.4设计的主要内容及委托方对设计重大原则问题的意见、设计内容的特殊要求。

1.5主管部门对该风电场建设的有关意见。

1.6《电网接纳风电能力研究》和《大型风电场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相应评审意见。

核电厂接入系统技术要求

核电厂接入系统技术要求

核电厂接入系统技术要求1、核电厂接入系统应根据核电厂的规划容量、单机容量、输电方向和送电距离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按简化电网结构及电厂主接线、减少电压等级及出线回路数、降低网损、方便调度运行及事故处理等原则进行设计。

2、核电厂送电电压等级不宜超过两种,宜直接接入220kV及以上电压电网。

3、核电厂送出线路出口应满足三相短路不重合时保持稳定运行和电厂正常送出。

4、核电厂主要电气设备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断路器开断容量应满足装设点开断远景短路电流的技术要求。

(2)核电厂主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1)核电厂以两级电压接入系统时,电厂内不宜装设构成电磁环网的联络变压器。

2)电厂主接线方式应满足系统解环、解列运行时的有关要求。

(3)主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电厂升压变压器,宜选用无励磁调压型。

2)应根据系统远景发展潮流变化的需要,选择升压变压器的额定抽头及分抽头。

3)电厂升压变压器中性点可直接接地,也可经小电抗接地。

(4)发电机额定功率因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处于电网送端的发电机功率因数,不宜高于0.9(滞后);处于受端的发电机功率因数,可在0.85~0.9(滞后)中选择。

2)直流输电系统的送端发电机功率因数,可在0.85~0.9(滞后)中选择。

3)新建机组应具备在有功功率为额定值时,功率因数进相0.95运行的能力,机组应具备按照电网要求随时进相运行的能力。

(5)电厂厂外备用电源应安全可靠,厂外备用电源线路宜两回,应来自不同的电源点。

(6)应根据限制工频过电压、限制潜供电流、防止自励磁、系统并列及无功补偿等要求,决定电厂内是否装设高压并联电抗器。

(7)接入机端的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调压方式应满足长距离送电时,机组进相运行的要求。

(8)对在直流换流站附近和采用串联补偿装置通道送出的电厂,应采取抑制次同步振荡和谐振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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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辖区内的大型水电、火电、核电、抽水蓄能及其他能源电厂。其他中、小电厂必要时亦可参照执行,但可适当简化。
1.3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前期工作包括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和电厂接入电网三部分内容。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是该前期工作的一个阶段性文件,是国家发改委审批电厂项目可研报告的重要文件之一,必须在电厂可研报告之前完成并审定(最晚与可研报告同步审定)
3.2.2 进行电力电量平衡,列出平衡结果表(或列入附录)。
3.2.3 根据电力电量平衡结果,分析电源建设空间和本厂建设的必要性。
3.2.4 分析系统调峰情况及对本厂的要求。
3.2.5分析本厂利用情况;若为火电厂,还应确定其设计年利用小时。
3.3 电网规划
3.3.1 介绍电网现况,必要时包括近区低一级电压电网。
3电力发展规划
3.1 电力需求预测
3.1.1 分析区域电网和省电网的电力发展空间情况。
3.1.2 介绍区域电网和省电网(必要时含近区电网)规划设计的电力需求预测结果。
3.1.3 分析负荷特性,列出电网各水平年的年最大负荷曲线、典型日负荷曲线等。
3.2 电源建设规划及电力平衡
3.2.1 介绍电网电源建设规划,列出装机进度表。
2.2.10保护对时:提出保护系统对时间同步的要求。
2.2.11附图
·系统继电保护配置方案图。
·继电保护远方信号通道组织方案图。
2.2.12对电厂相关专业配合要求
·对电厂直流电源要求。
·对电厂电流互感器配置及特性要求。
·对电厂电压互感器配置及特性要求。
1.6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应适应“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要求,遵循以市场为导向、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做到科学论证,经济合理。接入系统方案要与电网总体规划相协调、与输电系统规划设计评审意见相一致,成为电网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
1.7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经评审后有效,作为电厂核准的重要文件之一,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经评审后两年尚未核准的项目,应进行全面的复查和调整,重新提出接入系统设计补充报告。
1设计依据
·任务来源,并说明本设计的设计水平年、范围、内容。
·发电厂本期装机台数、容量、主接线、起备电源预想方案、电压等级及远景规划。
·发电厂接入系统一次部分方案描述(并说明是否已经审定)。如果没审定,以推荐方案为依据,并兼顾其他方案。
2系统继电保护
2.1系统继电保护现状
对电厂及近区电网的现状进行描述:
7.3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主要附图:
(1)现有电网地理接线图;
(2)电厂建成后的电网地理接线图(应表示与本电厂相关地区电网的连接方式,主干线走向与长度);
(3)电厂接入系统方案比较图;
(4)推荐方案典型运行方式潮流图;
(5)稳定计算摇摆曲线图;
(6)电气主结线图(本期、远期规模)。
发电厂接入系统二次部分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电厂出线的线路保护的具体配置方案。
·电厂出线的线路保护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2线路重合闸
·根据线路结构特点、电网运行要求,提出电厂出线的重合闸配置和方式。
·电厂出线的重合闸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3电厂母线保护
·根据电厂电压等级、母线本期及远景接线方式、运行要求,提出电厂母线保护配置的主要技术原则。
4.4根据电厂送电方向、合理供电范围、各供电区内电力电量的合理消纳份额及其在负荷曲线上所处的位置,说明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并根据电厂的建厂条件、水能利用、燃料、环保、交通、供水等因素,核定电厂的规划容量、本期建设规模、装机方案与建设进度。
5接入系统方案
5.1 分析说明设计电厂第一台机组投产前一年有关系统的网络概况。
·电厂短引线保护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6工频过电压保护
·根据一次系统过电压要求,确定过电压保护的配置方案及跳闸要求、方式。
·过电压保护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7远方跳闸
·综合各保护要求,提出远方跳闸的设置方式。
·远方跳闸的通道方式。
·就地判别元件的设置方式。
·远方跳闸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8电厂故障记录装置
对于核电厂,还应根据地区能源供需平衡、建厂条件等说明其建设必要性和合理性。
对于抽水蓄能电厂还应从其在电力系统中的调峰、填谷、担任备用、改善系统运行条件等说明其建设必要性和合理性。
对于其他能源如风、潮、地热等电厂则还应从能源多元化、资源情况、建厂条件、环保等说明其建设必要性和合理性。
4.3 在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指导下,按照国家电力项目投资监管的政策、法规、程序和电力行业的规程、规范,充分考虑资源开发、能源流向、生态平衡、煤炭生产、交通运输、土地使用、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设备制造等因素,说明电厂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和有序性。
1.4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电厂建设的必要性,确定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接入系统方案(包括电压等级、出现回路数及送电方向),提出对电厂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提出系统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电量计费、电厂报价系统、通信系统的接入系统方案。
1.5 开展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工作的依据和基础是电网规划设计和电厂输电系统规划设计及相应的评审意见。
(6)主变压器的参数规范,包括其额定电压、容量、台数、阻抗,调压方式(有载或无励磁),调压范围、分接头以及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当经电抗接地时,要包括其参数)。
(7)对断路器的要求,如是否装设合闸电阻及阻值等。
(8)其他
7结论及建议
7.1 主要结论及推荐意见。
7.2 提出电厂接入系统推荐方案需要建设的送变电工程和无功补偿项目、规模、投资估算以及投产时间。
2.1 电厂主要供电方向和涉及的电网范围。
2.2 与电厂有关的电力系统现况,包括:
(1)区域电网和省电网(必要时含近区电网)按全口径、统调口径统计的发电装机、发电量、电源结构、最高负荷等。
(2)220KV及以上电压的输变电情况。
Hale Waihona Puke (3)区域电网和省电网(必要时含近区电网)与周边电网的送、受电情况。
(4)电网主要运行指标,如平均煤价、发电利用小时、上网电价、输电电价等。
5.2 根据电网规划和负荷分布情况,分析当电厂接入系统后,在不同季节时(火电厂仅分析电厂年最大出力季节,水电厂应分析丰水、枯水不同季节)代表日的典型运行方式,并确定电厂与系统之间的功率交换情况。
5.3 根据各运行方式下功率交换分析结果、系统电压系列情况、原有网络特点、负荷分布情况和电厂规模、单机容量,考虑分层分区接入和分散外接电源的原则,提出电厂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和相应的若干个电厂接入系统比较方案。
大型电厂接入系统设计
内容深度规定
Requirements of design contents for power plants connection to power system
(讨论稿)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2005.北京
总则
发电厂接入系统一次部分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1 任务依据和主要原则
6.2 对电厂接入系统推荐方案,进行详细的电气计算,作为选择有关电器设备参数的依据。
6.3 对下列主要电气设备参数提出要求
(1)水轮发电机组是否需要调相运行;
(2)汽轮发电机承担调峰容量和快控的要求;
(3)发电机的功率因数和进相要求;
(4)发电机的励磁方式,水轮发电机的暂态电抗和冷却方式等;
(5)电厂内是否装设高压并联电抗器,并确定并联电抗器容量、台数、装设地点及其电压等级(包括中性点装设的小电抗);
3.3.2按照近(区)细远(方)粗的原则,介绍目标电网规划,必要时包括近区低一级电压电网。
4电厂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4.1 从下列诸因素论述电厂建设的必要性:
(1)满足电力负荷增长需要;
(2)改善电源布局,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性;
(3)改善电源结构,提高电网调节性能;
(4)提高电网科技含量和经济运行水平;
·目前配置方式、装置型式及保护投运时间。
·运行经验及存在问题分析。
·运行部门拟进行改进的意见。
2.2系统继电保护装置配置
2.2.1线路保护
·根据电厂接入系统的电压等级、出现回路数、结构特点、运行要求,提出电厂出线的保护配置的主要技术原则,说明双重化配置的必要性、近后备和远后备问题、纵联保护的通道方式、与重合闸的组合关系。
(5)优越的建厂条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6)其他。
4.2对于热电厂,还应根据城市供热规划,热力负荷的发展(采暖及工业用热)和热力平衡,分析采暖期平均热电比,提出在规划设计水平年时期内,需要新增的供热机组容量,说明热电厂建设的必要性。
对于水电厂,则还应根据流域整体规划、水库综合利用、电厂建设目的等说明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电厂母线保护的配置方案。
·电厂母线保护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4电厂断路器失灵保护
·根据主接线方式、近后备保护要求,提出电厂断路器失灵保护的配置方案及跳闸要求、方式。
·电厂断路器失灵保护装置的主要技术要求。
2.2.5电厂短引线保护
·根据主接线方式、设备及线路保护的构成,提出电厂短引线保护的配置方案及跳闸要求、方式。
2 电力系统现状及电厂概述
3 电力发展规划
4 电厂建设的必要性及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5 接入系统方案
6对电厂电气主接线及有关电气设备参数的要求
7结论和建议
发电厂接入系统二次部分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1任务依据
2 系统继电保护
3系统安全自动装置
4 系统调度自动化
5 电量计费系统
6系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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