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5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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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五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目录(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2(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4(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5(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6(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8(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0(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2(八)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13(九)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4(十)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5(十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制度;--16(十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17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管理目的为贯彻落实《____职业病防治法》,使员工依法享有职业卫生健康保护的权利,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职业病防治管理,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术语、定义1、职业病。

是指企业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2、职业危害:是指对职业活动的企业员工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

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

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三、管理职责1、安全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定期每年与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联系,对各施工生产单位的粉尘、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对现场存在的不合格检测项目,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___职工进行体检。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所有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工、临时工、外来人员。

三、基本要求(一)煤矿职业卫生监测1、为职业病危害因素较高的作业岗位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作业场所的无毒化、无害化;2、对于高浓度的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进行专门的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浓度达到国家标准;3、对内环境进行定期的检测,如强制通风、防尘降噪等,确保煤矿内环境的清洁卫生和健康环境。

(二)职业危害防护1、对与职业病危害相关的作业过程进行规范和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职工在作业过程中患上职业病;2、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对有关作业岗位的职工进行培训,使他们明确自身健康的重要性,做到个人保护自己;3、对具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进行定期体检和健康监测,做到疾病的早期预防和治疗。

(三)职业卫生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他们掌握职业病的知识和防治措施,在工作中能够自我保护;2、对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工种进行专门的培训,使他们了解自身存在的危害,明确职业健康的重要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3、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防范职业病的工作。

四、职责分工(一)企业领导1、对本制度进行领导,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2、加强职业卫生工作的宣传教育,培养和提升职工职业安全和健康保护意识;3、落实职业卫生经费和资源,加强职业卫生硬件设施建设;4、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规范有序。

(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1、制定职业卫生计划和职业健康评估方案,制定职业卫生监测和防治措施;2、对职业卫生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防治措施;3、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4、组织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规范有序。

(三)岗位负责人和职工1、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护措施;2、使用和维护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3、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4、积极配合企业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和监测工作,如做好体检、化验等。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矿工的身体健康,推进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矿山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职业卫生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工会和矿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包括检测、评估、预防和监控职业病的发生。

三、职业卫生管理目标1.保护矿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2.减少职业病的致残率和死亡率。

3.提高矿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

4.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其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

四、职业卫生管理措施1.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对矿山各个岗位进行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如呼吸防护器、防护服等。

3.岗位操作规程:制定并实施各个岗位的操作规程,明确职责和要求,保障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4.职业健康检查:定期对矿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干预职业疾病的发生。

5.职业卫生培训:对矿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6.职业病统计与监测:建立完善的职业病统计和监测系统,及时了解和掌握职业病的发生情况。

7.职业卫生检查:定期对矿山进行职业卫生检查,发现和整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

五、处罚与奖励1.对于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对于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六、监督与督查1.矿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职业卫生委员会对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确定并推行改进措施。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事煤矿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三)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落实职业卫生工作;(四)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六)负责职业卫生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二)技术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提出防治措施;(三)安全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四)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治第七条识别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一)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二)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明确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一)采用工程技术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二)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防护;(三)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四)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一)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二)发现职业病疑似病例,及时送诊并采取隔离措施;(三)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治疗和康复。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保障煤矿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相关单位的从业人员,包括煤矿生产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的宗旨是预防职业病,改善工作环境,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切实保障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第五条煤矿应当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六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职业卫生管理规程、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定期检查职业卫生状况、推广职业卫生知识等。

第七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第八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共同推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第九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工作场所的环境和空气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体检,并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意识,避免职业病危害。

第四章职业卫生风险管理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制定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和管控方案,明确职业病危害的来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定期对职业病危害源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危险。

第五章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件进行预警和处理。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置。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矿山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和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促进生产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所有员工,包括聘用劳动者、临时工和承包商等。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基本原则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治结合的原则,全面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

第五条责任1. 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

2. 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3. 所有员工应当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第六条环境监测矿山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声、震动等因素进行监测,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时采取措施。

第七条职业病防护1. 矿山企业应当对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监测,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防护措施。

2. 矿山企业应当为暴露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备,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健康档案管理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员工的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筛查,并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

第九条救护设施和急救措施矿山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和药品,并组织急救培训,确保员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或急病时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第三章员工权益保护第十条职业卫生教育矿山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报告和投诉员工对职业卫生问题有权进行投诉,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投诉机制,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十二条法律保障矿山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职业安全权益,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报复和打击行为。

第四章监督和评估第十三条监督检查矿山企业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积极整改相关问题。

第十四条评估和改进矿山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管理的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生效和修订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是指保护和改善劳动者身体和心理健康的一项工作。

在煤矿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十分重要,旨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工作环境与健康安全。

一、总则为了切实保护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二、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部门煤矿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该部门应由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1. 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估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评估职业病危害程度。

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2. 职业卫生培训与宣传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包括职工对职业卫生知识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以及急救基本技能的培训。

此外,宣传职业卫生重要性,加强员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3. 职业病防治措施煤矿企业应根据职业卫生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改善工作环境、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调整工作岗位等。

四、职业卫生管理的具体措施1. 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所有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纳入档案。

对于职业病患者,应及时提供相关治疗和康复支持。

2. 职业卫生事故处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跟踪处理职业病事故。

对于职业病事故责任人,应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3. 职业卫生监测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监测体系,对各类职业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以保证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五、职业卫生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 监督检查机构卫生主管部门及相关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构有权对煤矿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评估与奖惩煤矿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可作为企业职业卫生奖惩的依据。

对于管理制度不完善、职业危害程度高的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山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矿山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所属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采掘、选矿、冶炼、辅助生产等环节。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确保职业卫生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矿山职业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矿山职业卫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三)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四)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五)负责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职工的体检和健康档案完整;(六)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岗位落实职业卫生措施。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工作场所的职业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第七条各岗位职工应自觉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积极参与职业卫生培训。

第三章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第八条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一)对矿山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包括粉尘、噪声、辐射、毒物等;(二)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降低危害因素浓度;(三)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确保职工正确使用;(四)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提醒职工注意防护。

第九条职业健康监护:(一)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二)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进行诊断、治疗和康复;(三)对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第十条职业卫生培训:(一)定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二)对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管理制度)一、总则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本煤矿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本煤矿对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岗双责,由安全生产部门和各部门、单位、班组主管负责本部门、单位、班组内的职业卫生工作。

(一)安全生产部门负责:1、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组织实施,对职业卫生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评价和纠正工作;2、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要求,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卫生监测,出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3、协调有关部门,策划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4、组织对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病例进行深入调查,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对工伤事故、职业病进行登记、报告;5、按照要求上报职业病防治工作报告和有关统计报表;6、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调配足够的职业卫生设备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7、干部、职工和用工单位的职业卫生知识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者进行教育或处罚。

(二)各部门、单位、班组主管负责:1、组织本部门、单位、班组的职业卫生工作;2、对职工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教育学习,提高职业卫生保护自我管理水平;3、确保职业卫生设备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和管理符合制度要求;4、推行生产动态监测、环境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并对其实施数字化化管理,确保职业卫生状况符合国家和本煤矿要求。

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职业卫生管理的目标和要求:1、准确评价职业卫生状况,制定预防措施,有效控制职业危害,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达到“安全、健康、高效”的工作方式;2、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并认真进行职业卫生管理;3、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公司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文件精神,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矿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制定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和规划,做好测尘以及尘肺病的普查、治疗和职业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

二、健全完善煤矿职业病防治制度。

编制年度防尘规划和措施,健全完善防尘防毒等设施和仪器仪表的维修管理、粉尘监测、作业环境安全健康检查、职业病及尘肺病等职业病的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制度,保证职业病防治资金的投入。

三、认真贯彻执行煤矿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实施办法,严格呼吸性粉尘送样和检测,不断改进矿井粉尘检测方式,应用先进检测技术,提高矿尘检测数据的准确度,为矿井综合防尘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

四、加强尘肺病防治、康复检查和尘肺病普查,搞好尘肺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的统计分析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每两年对井下员工进行一次查体,每4年组织一次对地面员工查体,检查情况建档备案,由医院跟踪、分析、调查,为改善治理条件和强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及时上报职业病防治和统计分析情况。

五、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防尘、粉尘监测工作的监察。

对粉尘浓度超标,既无治理措施又无劳动保护,严重影响员工安全健康的作业场所,员工有权拒绝作业。

凡作业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严重,尘、毒等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必须停产限期整改。

六、完善矿井防尘系统,满足矿井各生产作业场所防尘需要:1、矿井防尘用水由地面水池提供,容量 530 m3,经过副井至井下,井底设置减压阀门,供水管遍布井下个作业场所。

2、矿井水平大巷、主要回风巷、主要运输机巷、煤仓、溜煤眼及运煤转载点、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等地点安装除尘喷雾进行喷雾洒水,捕获粉尘和湿润煤尘,减少煤尘飞扬。

3、不断提高矿井综合防尘技术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综合防尘技术,在主要进回风巷安装光电自动喷雾,在采区回风巷、工作面运输巷、溜子及皮带机运输系统转载点等主要产尘地点,实现防尘自动化。

某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某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1.矿长对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职工职业健康。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生产部门负责本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卫生要求得到落实。

4.工会组织负责监督企业执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维护职工职业健康权益。

5.职工有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应遵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合企业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职业卫生管理内容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职业健康意识。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企业应定期对生产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3.职业病防护设施:企业应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4.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企业应向职工告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职业病防治: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实行重点监控。

6.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例,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7.职业病报告:企业应按规定及时报告职业病病例,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处理。

8.职业卫生档案管理:企业应建立职工职业卫生档案,包括职工健康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职业健康检查记录等。

四、职业卫生管理措施1.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业卫生管理职责。

2.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企业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职工职业健康意识。

5.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职业病危害。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三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保证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有效实施。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相关职业卫生管理信息。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制定健全职业卫生风险评估、监测和控制方案,有效评估和控制职业危害因素。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本制度还适用于外包工人的职业卫生管理。

第二章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第八条矿山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由矿山企业的高层领导担任领导,具体由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条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政策;(二)开展职业卫生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三)组织职业卫生监测和健康体检;(四)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五)处理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六)保障职业卫生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七)处理职业卫生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十一条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第三章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第十二条矿山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和相关职业卫生管理信息。

第十三条职业卫生档案的建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入职时间等;(二)健康状况记录,包括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疾病诊断和治疗情况等;(三)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记录,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接触时间、频率和剂量等;(四)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包括空气污染物浓度、噪声水平、振动等检测结果;(五)职业卫生培训记录;(六)职业病和事故的记录和处理情况。

第十四条矿山企业应保证职业卫生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定期更新和维护。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 简介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的,旨在规范煤矿职业卫生工作,保障煤矿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职责2.1 煤矿企业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指派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工作,做好卫生设施安装和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保护设备和药品,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2.2 职业卫生员职业卫生员是煤矿企业中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其职责包括检查工作场所的卫生情况,发现不良卫生现象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病例调查,指导员工做好职业卫生保护,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等工作。

2.3 矿工矿工应当遵守职业卫生制度,认真使用职业卫生保护设备,注意职业健康保护知识和职业疾病的预防,及时接受疾病诊治。

3. 基本要求3.1 环境卫生煤矿企业必须经常对工作场所和宿舍进行彻底清洁卫生和消毒,物品要分类存放,垃圾及时清除,保证工作场所和宿舍的整洁卫生。

3.2 物质卫生煤矿企业要选择无毒、无害、无臭的卫生用品,保证在工作现场有洁净的饮水、饮水设备,不得使用含污染物的物品。

3.3 人身卫生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指导、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备和职业健康知识、技术的培训,并保障工人的个人卫生用品使用。

3.4 管理卫生煤矿企业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检测和监督,制定健康监测计划和结果反馈机制,向有关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情况,及时进行疫情报告和处置,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4. 监督管理4.1 监督部门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涉及到职业卫生、安全监管部门等机构,应按照职能分工,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管。

4.2 监督手段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应当采取多种手段,包括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投诉检查等,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设施的安装和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工作场所环境和个人卫生情况等。

5. 处罚措施对违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对重大违法行为和事故,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结束语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为保障矿工健康和生命安全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于矿井卫生管理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煤矿职工的健康,促进煤矿生产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规范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提高职工的劳动条件和职业健康水平,减少职业病发生及其危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煤矿生产的正常运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职工,包括矿井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外来从业人员等。

三、基本原则本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预防职业病的发生;2.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全面管理煤矿职业卫生问题;3.依法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煤矿职业卫生工作;4.责任明确:明确职工、煤矿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四、工作内容4.1 职业病危害评价煤矿企业应委托专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

评价内容包括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鉴定和评价,职工职业健康状况的监测和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的评价等。

4.2 职业病危害控制4.2.1 煤尘控制煤矿企业应严格实施防尘措施,包括密闭化作业场所、装备防尘设施、使用有效的个体防护装备等,以减少煤尘对职工的危害。

4.2.2 通风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通风系统,并定期进行通风系统的检测和维护,确保煤矿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符合标准要求,减少有害气体对职工的危害。

4.2.3 有害化学物质管理煤矿企业应对作业场所中的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管理和监测,包括确保存放和使用有害化学物质的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制定合理的操作规程,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装备等。

4.3 健康监测与评价煤矿企业应定期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评价,包括对职工的职业病体检、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报告制度的落实等,确保职工职业健康状况的及时掌握。

4.4 健康教育和培训煤矿企业应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和培训,包括对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5 职业病事故应急管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处理和善后措施,及时应对和处理事故,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加强事故防范。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规范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树立企业卫生保健理念,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和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所有从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三、职业卫生管理组织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由煤矿职业卫生委员会领导,煤矿职业卫生委员会由矿长兼任一职、技术主管、安全主管、卫生主管、工会主席和监察员组成。

四、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责(一)职业健康检查:按照行业和煤矿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检查周期,对煤矿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病症状和先兆,降低职业病发生率,提高煤矿员工健康水平。

(二)职业卫生宣传:开展职业卫生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煤矿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实现自我保护和预防。

(三)职业病防治:设置标准的作业场所和条件,提高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噪音和粉尘等环境条件,做到合理调整气氛温度和保持空气清新。

设定职业卫生安全技术规范,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对危险因素进行预防控制。

(四)职业卫生检测:按照行业和煤矿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对煤矿的重点作业环节和重点检测对象进行检测,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先兆,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五)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对职业病事故进行及时处置,并根据职业病防治规定要求进行行政处罚及民事赔偿。

(六)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和整理职业卫生检查、职病事故处理和职业卫生宣传、普及等资料。

五、职业卫生管理经费为保证职业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煤矿每年应根据工作情况和实际需要安排煤矿职业卫生工作经费,经费应用于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宣传和教育、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等费用支出。

六、职业卫生管理考核和评价煤矿应采用科学、客观、公正、可行的评价方法,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在实践中不断纠正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着力提高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质量。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篇)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减少职业病发生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煤矿职业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落实。

第四条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综合防护和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职业卫生监测与评价第五条煤矿职业卫生监测应当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进行。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粉尘、矿井环境气体、噪声、辐射等因素。

第六条煤矿职业卫生监测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岗位人员,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七条煤矿应当每年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评价,确保设施的功能完善、运行有效。

第八条煤矿职业卫生监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应当及时上报至上级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岗位危害与风险评估第九条煤矿应当对所有岗位进行危害与风险评估,明确相关岗位的职业危害及其防护措施。

第十条煤矿应当制定并落实岗位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安全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对新进岗位人员进行入岗安全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录用体检制度,对新进职工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状况适合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四章职业病防治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诊断机构,开展职业病检测和诊断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职业病患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履行职业病报告义务,并及时进行治疗和康复。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对从事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对有职业病危险因素的职工应加强监测和随访。

第五章职业卫生设施与防护用品第十七条煤矿应当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通风设备、除尘设备、噪声隔离设施等。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防护服、耳塞等。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是煤矿企业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工作,也是防止职业病发生和管理煤炭资源的有效手段。

为了规范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高职工的劳动保护和生活质量,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当建立起来。

一、总则1.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煤炭资源的利用率。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在煤矿生产活动中应严格遵守该制度。

1.3责任部门煤矿企业职业卫生管理由企业职业卫生部门负责,煤矿企业领导班子统一领导。

1.4监督检查相关政府部门、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劳动保护组织对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和人员2.1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煤矿企业应设立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责任。

2.2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煤矿企业应聘请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职业卫生工作人员,确保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职业卫生管理措施3.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3.2职业病危害监测煤矿企业应定期对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到位。

3.3作业场所环境监测煤矿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的有害环境进行监测,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治理,确保职工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3.4防护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煤矿企业应为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设施,并确保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3.5职业病防治和救治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和救治机制,完善职业病诊断和治疗服务体系,确保职工在职业病发生时能及时得到救治。

3.6健康监护煤矿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和其他健康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3.7事故应急处理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和队伍,提高对职工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能力。

四、职业卫生管理考核和奖惩煤矿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煤矿作为重要的能源产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保障煤矿工人身体健康和提高生产安全的基础。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工人的劳动环境安全健康,减少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职业卫生管理的原则1. 预防为主原则: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避免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2. 综合治理原则:从源头、过程和末端全面治理,保证整个工作环境的卫生安全。

3. 分级管理原则:按照工作环境的危害程度和管理要求分级管理,确保控制措施科学合理。

4. 依法管理原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职业卫生管理,保证合法合规。

三、职业卫生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 煤矿企业:(1)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管理要求。

(2)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测和评估。

(3)提供必要的职业卫生设施和装备,确保工人劳动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4)教育培训工作人员,提高职业卫生意识和技能水平。

2. 煤矿工人:(1)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职业危害和防护措施,配合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

(3)积极参与职业卫生监测和评估工作。

四、职业卫生风险评估与控制1. 风险评估:(1)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各类职业危害因素和风险程度。

(2)定期监测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风险控制:(1)采取工程控制措施,降低职业危害物浓度和暴露时间。

(2)提供个体防护装备,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3)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五、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1. 煤矿企业应根据工人特点和工作环境,制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

2. 员工进入岗位前,应接受必要的职业卫生培训,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3. 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安全防护意识。

六、职业病防控1. 预防措施:(1)工人职业卫生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风险和早期病变。

(2)加强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宣传和培训。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矿山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山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山企业内的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作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工作经验。

第四条矿山企业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职工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五条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业卫生管理职责,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和控制,落实职业卫生监护和健康监测,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六条职工应当按照矿山企业的要求,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定。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第七条矿山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针对燃煤、非煤矿山、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等不同工种和不同作业岗位,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八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应当涵盖以下内容:(一)粉尘、噪声、震动、辐射、有毒有害物质等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矿山企业内不同作业区域和不同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三)工艺工程变化、设备更新和职工出入变动等情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估应当根据监测结果,结合职工的暴露情况,评估职业病的危害程度、暴露水平和职业病的患病率。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结果应当及时通知职工,告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暴露情况和防护要求,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第十一条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应当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结果,采取以下措施:(一)技术措施:如改良工艺、创新设备和采用密闭操作等;(二)管理措施:如区域划分、时间划分和轮班作业等;(三)个体防护措施: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戴口罩和穿戴防护服等。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保护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煤矿,包括地下煤矿和露天煤矿。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保障煤矿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二、职业卫生责任1.煤矿负责人应当对煤矿职业卫生工作承担总责任,并指派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

2.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职业卫生问题。

4.所有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应当经过体检,达到相应的职业健康标准方可上岗。

三、职业卫生检测和评估1.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体系,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

2.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对每一个作业工种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情况进行监控,并提供相应的个体防护设备。

四、职业卫生防护1.煤矿应当为所有从事高危作业的职工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设备,确保其在工作中的安全。

2.煤矿应当建立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档案,对每个工种的防护要求进行详细规定。

五、职业卫生培训1.煤矿应当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2.煤矿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应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六、职业病诊断和防治1.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诊断和防治体系,配备相应的职业病诊断仪器和设备。

2.煤矿应当配备专业的职业病诊断医师,及时对职工进行职业病的诊断和治疗。

3.对于已经发生的职业病,煤矿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疗和康复,并妥善安排职工的工作和生活。

七、职业病报告和记录1.煤矿应当建立职业病报告和记录的制度,对每一个职业病病例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2.煤矿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对职业病的发生和流行趋势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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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第一节职业卫生责任制为更好地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职业卫生责任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副组长;成员由劳动人事、安全、生产、技术、通防、企管、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日常事务和工作指导、协调,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二、管理职责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

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2、安监站: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人力资源科: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

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⑤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⑥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4、生产、技术、通防科:①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

②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

③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

5、企管科:①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规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②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与健康投资计划,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做到轻重缓急、合理安排。

③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的投资计划、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标准化检查标准的制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6、供应科:①主要负责职业卫生投入保障,保证新增或更新职业危害防治系统、设施设备的添置。

②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等计划的实施。

根据每年度提出的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需要投入的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7、财审部门:①负责建立稳定的职业卫生投入资金渠道,对公司提出的职业卫生投入项目积极落实资金,确保职业卫生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做到职业卫生投入实行专款专用。

②负责制定职业卫生与健康的资金管理制度。

8、工会:①负责在职业危害作业场所设置醒目的职业卫生、职业危害告知公告;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考核奖罚;依法组织员工代表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及时纠正侵犯员工享有职业卫生保障的行为;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对员工(劳动者)反映的职业卫生问题积极与行政领导沟通和协调,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力和企业的发展。

②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告知制度。

9、医院:①负责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和汇总报告、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职业病管理(包括职业病人的治疗管理)、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危害事故应急医疗救护工作。

②依据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资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等监测资料的结果,及时提出职业卫生工作意见或改进建议,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做好职业卫生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前的准备工作;建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④做好职业危害事故、职业病统计资料的汇总报告。

依法向上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部门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危害事故。

⑤负责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援制度(预案)、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职业病病人住院管理制度、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

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的关系,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要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努力降低、减少各种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确保安全生产和广大员工的职业健康。

要根据本单位部门的职责要求,正确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相互协作,主动配合,落实专兼人员,确保职业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节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一、目标: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健康。

二、目标分解:1、针对职业危害的各种影响因素,将其分解到不同职能部门进行监测和管理,各部门制定并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规划措施和管理制度,将考核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做到指标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2、各单位分别将职业危害因素的各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报办公会讨论进行奖罚。

三、目标管理强调以目标为中心,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目标分解过程,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和自我激励的作用,实现企业职业卫生的良性循环和整体目标。

职业目标管理示意图第三节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制度一、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健康工作办公会议,及时学习和贯彻上级有关职业卫生健康的管理方针、政策。

二、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由分管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副矿长长主持,副总以上领导参加,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

三、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要抓住重点,讲究实效。

四、职业卫生健康办公会议,要研究分析当前本矿在职业卫生健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部门、人员。

五、要认真做好职业卫生与健康办公会议记录,存档备案,并下发会议纪要。

六、要认真落实职业卫生与健康工作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没有落实的单位,追究该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七、每季度初召开由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各单位每月汇总的考核结果进行讨论,根据各基层单位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表现给予奖罚。

八、每年初要召开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年度职业卫生办公会议,对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进行总结,对在职业卫生工作表现较好的单位根据其贡献给予奖励;对于表现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和处罚。

九、年度会议要在总结上一年度职业卫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管理目标,并将目标进行层层分解。

在分解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并对目标分解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在此基础上,制定本年度职业卫生工作分解计划。

第四节职业卫生投入保障制度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每年新增或更新的职业危害防治系统,列入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

主要包括在以下项目内: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二、为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必须加大在“一通三防”方面的投入,主要在通风设备、瓦斯监测、矿井防治水、矿井防灭火及综合防尘方面的支出。

三、计划下达后,资产类由供应公司集中负责采购,费用类、工程方面主要由企管部门负责。

四、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每年度下达的计划、具体项目,分轻重缓急做到合理安排。

第五节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一、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是安全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同时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纳入企业安全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教育长效机制。

二、坚持办班授课与开展讲座相结合,把预防措施、保健知识、操作技能、创新工艺、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度纪律、安全文化作为讲座内容,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融为一体,每年不得少于2次。

三、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尘肺病防治条件》、《煤矿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岗位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知识、急救互救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等各项内容。

四、职业卫生培训对象:企业新工人、转岗工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监管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从事井下现场施工接触粉尘、有害气体及与危害人身健康的场所的工作人员。

五、教育培训形式:利用办班、讲座、班前班后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信息网络、黑板报、广播电视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知识竞赛活动,在员工中开展职业卫生调查问卷,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

第六节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护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三同时――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管理职责1、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企管科是建设项目职业危害控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项目“三同时”各项管理工作。

3、安全监察站是职业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职业危害进行监督和检查。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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