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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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PPT课件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PPT课件
第78条规定的四种情形 (3)法律后果 (4)行政后果 (5)劳务分包除外
第一讲 依法做好前期合同签订工作是 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当事人之间) 1、处理原则:
无效合同按有效处理(工程结算时) 2、处理方式: (1)经竣工验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①法律依据 ②实践依据 (2)竣工验收不合格: ①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 ②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 ③因建筑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 主要问题
一、依法做好前期合同签订工作是施工企 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
二、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履约管理是施工企 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
三、 积极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建设工程价 款优先受偿权
第一讲 依法做好前期合同签订工作是 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
一、无效合同问题 (一)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六种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签订的合
案例1:总包单位非法转包行为导致与业主的签订 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
某省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承包了 某广场的承建施工,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价款为 56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签订后,A 企业又与另一家具有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以下 简称B企业)签订了合同价款为4500万元的施工合 同,由该B企业实际进行施工。该施工合同与A企 业与业主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范围和 合同条款基本一致,都有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等部分组成,其差额1100万元为A企业 的向B企业收取的管理规费。
第一讲 依法做好前期合同签订工作是 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
二、签订分包合同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 要点
(一)对分包人的资格与资质的审查:
第一讲 依法做好前期合同签订工作是 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

建设施工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PPT课件

建设施工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PPT课件
(4)施工合同调价与索赔条款的重合 (5)合同缺陷(欠缺必要条款、约定不清,缺乏违约
责任的具体约定等)
(6)双方理解分歧 (7)发包方拖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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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理途径
(1)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处理
①建设工程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②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 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 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②理解分歧的处理(重大误解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55条,可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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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同冲突的处理
①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
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 工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等。
②效力不同合同文本间的冲突:按照上述合同文
件的优先解释顺序,从前至后效力依次降低。
③同等效力间的合同文本冲突:适用后法优于先
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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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风险处理 ①风险概念:风险是指客观存在能导致损
失,但发生与否又不能确定的现象。
②建筑工程风险责任承担:根据《示范文 本》第39条不可抗力的规定分担。
③建筑工程风险保险制度:《示范文本》 第40条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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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
1、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 2、常见的引起合同无效的情形 3、无效合同的处理 4、无效合同的防范与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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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
法释[2004]14号(第1条、第4条)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 资质等级的; (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 施工企业名义的; (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 无效的; (四)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五)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建设施工阶段的法律风险PPT课件

建设施工阶段的法律风险PPT课件

第2页/共24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
第二、三、四、五、六条规定了工程建设招标范围,第七条规定了工程招标规 模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前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 民币以上的重要项目。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证据准备的充分程度对案件胜 诉与否关系重大,强有利的证据是胜诉的前提条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见的证据主要有: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合同备案表; 3)、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 (如资质、土地的使 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临时用地占地证明 ); 4)、施工图纸、设计交底等; 5)、施工进度计划; 6)、工程开工令 、工程签证单 ;
第19页/共24页
• 民事纠纷法院专属管辖规定情形如 下: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
民Hale Waihona Puke 院管辖。第20页/共24页
六、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证据搜集
2、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指单价不变,工程量调整时按单价追加合 同价款,工程全部完工时按竣工图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2)、可调单价合同,指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性因素存在暂 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实施中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单价,在 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第际1情1页况/共和24页合同约定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 ,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ppt课件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ppt课件

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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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
3、垫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对建设单位(特别是首度合作的建设单位)进行严格 的资信调查; 争取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垫资的范围和垫资款偿还的 时间和条件 深化中间结算、及时催讨垫资款,如出现拖欠的应及 时采取救济措施。
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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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
(2)《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进度款结算的规定主要有: 第十三条 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和时间,向业主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2)业主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 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 按合同执行。 工程进度款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业主提出支付工程进度款申请,14天内, 业主应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 程进度款… 2)业主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业主发出要求 付款的通知… 3)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 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2019年3月3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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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风险
2、施工单位加强进度结算的措施
第一、在签约时充分理解并运用建设部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 法》。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关于进度款结算的 规定主要有: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 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 量即视为被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6.3业主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 的通知, 26.4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 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课件 (一)

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课件 (一)

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课件 (一)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课件主要是针对在建设施工项目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的一种教育材料。

作为建设施工项目的主要参与方之一,建筑业企业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对风险的预防和控制,才能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安全和发展。

1.课件的基本内容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课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建设施工合同的基本法律条款、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2)建设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的法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3)建设施工项目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解决办法,如工程质量风险、环保风险、安全风险、金融风险等。

4)建设施工项目中可能出现的常见纠纷及其解决方法,如合同履行不完全、工程质量问题、设计变更引发的纠纷等。

5)建设施工合同的审查、评估和监督要点,如合同的合法性、条款的具体约定、违约责任及法律后果等。

2.课件的重要性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课件对于建筑业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是建筑业企业法律知识的一种重要载体,在企业内部推行法律教育,加强员工对于法律风险的认知和预防。

其次,它对建筑业企业管理和维权具有指导作用,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常见的法律纠纷问题,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

最后,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课件的编制是建筑业企业推行法制化建设和不断完善治理体系的生动体现,是企业担负社会责任的一种重要方式。

3.课件的实施方法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课件可以通过多种实施方法进行推广和应用,如内部员工培训、企业干部培训、法律知识在线学习等,可以通过引导广大员工对法律风险保持警醒和提高法律思维和意识,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的法制体系,在推进企业治理和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和管理。

同时,也可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企业社区等方式进行对外推广和应用,为广大建筑业企业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借鉴。

总之,建设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课件的编制和应用是建筑业企业加强法制建设、掌握法律风险防范的必由之路,为企业管理和发展不断提供保障和动力。

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课件文本

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课件文本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第一部分法律风险防范概述法律风险的定义法律风险是因某种法律上的原因而导致的付出某种代价的可能性,它是施工企业管理经营的一项成本。

二、法律风险的特点1、不可预测,无法预算;2、既关乎企业经营的利润,又关乎企业和企业家的安全(人身的或财产的)三、法律风险的种类(一)因合同无效或条款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二)工程内容不明确及工程量变更的法律风险(三)签证与索赔的法律风险(四)工程转包、分包的法律风险(五)工期的法律风险(六)工程质量的法律风险(七)工程价款以及结算的法律风险工程质量的法律风险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楼脆脆、楼垮垮四、法律风险防范的方式(一)控制风险将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主要措施如下:1、熟悉和把握工程施工阶段的有关法律法规;(省高院开庭,施工企业组织有关人员旁听)2、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招标文件;3、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4、把握要素市场价格动态;5、加强履约管理(二)转移风险1、向对方转移风险向对方转移风险主要是通过索赔实现的。

目前建筑企业对索赔大都没有清晰的概念,对索赔的具体做法也十分生疏。

因此,必须了解索赔转移风险的意义,学会索赔、巧用索赔。

2、向第三方转移风险(1)学会运用担保手段这是向第三方转移风险的一种有效做法。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但在工程施工阶段以保证和抵押方式为宜。

(2)推行保险制度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事故(风险),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种、第三方责任险、人身伤亡险、工伤保险等。

(三)保留风险或称自留风险,是指当风险不能避免时,由自己承担风险的一种做法。

它可分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自留风险两种。

无意识自留风险是指不知风险的存在而未加处理,或风险已经发生,但未意识到而未作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PPT课件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PPT课件
第78条规定的四种情形 (3)法律后果 (4)行政后果 (5)劳务分包除外
第一讲 依法做好前期合同签订工作是 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当事人之间) 1、处理原则:
无效合同按有效处理(工程结算时) 2、处理方式: (1)经竣工验收合格,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①法律依据 ②实践依据 (2)竣工验收不合格: ①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 ②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 ③因建筑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
后由于业主方多次进行设计变更、增加工程 量及业主方迟延支付工程款使得该工程工期拖延 、费用增加,A企业多次向业主方提出工期和费用 的索赔,业主方不予认可,并以A企业非法转包为 由,向法院提起与A企业解除合同的诉讼。
案例:2007年,A公司将位于烟台市某小区住宅共12栋商 品住宅的土建、安装工程发包给B公司施工,签订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适用的是建设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制 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8年6 月工程竣工后,B公司向A公司递交了竣工结算报告,在合 同约定的审核期28天内,A公司未给予回复。B公司起诉到 法院,要求A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4000余万元,并要 求确认对涉案工程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诉状中 称“因A公司未在约定期限内对B公司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 予以答复,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视为A公司认可B公司提交 的竣工结算报告”。B 公司主张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结算条款“适用建设部、财政部发布 的规章”,即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在约 定期限内不予回复,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递交的结算报 告。
同效力,仅明确结算依据。
第一讲 依法做好前期合同签订工作是 施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前提
四、合同的解除问题 1、原则: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课件 (一)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课件 (一)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课件(一)建筑施工企业是众多现代化城市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建筑施工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经常遇到法律风险,导致无法及时地竣工,严重影响企业及社会的利益。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是保障企业利益和权益的重要工作。

以下为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一、公司资质风险企业在创立初期,往往要经过许多审批、备案等手续,取得相应的资质、执照。

但是,公司经营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更新执照、证书等,或是出现了人员变更、经营范围扩大等问题,就很容易陷入资质风险。

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应及时处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公司资质的有效性。

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建筑施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员工不合法、不合规、不规范使用、管理不当等问题。

企业应从聘用、管理、培训等方面着手,确保企业用工合法、规范、稳定。

三、质量安全风险建筑施工企业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个项目的成败与否。

面对质量和安全风险,企业应加强质量监管,明确每一个环节,制订严格的操作流程规范,有效的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四、融资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在拿到施工项目后需要进行大量的投资,而在项目竣工后才能回收投资,融资风险则是企业面临的大问题。

企业应尽早规划融资计划,保持融资渠道的畅通,以应对未来的各种企业发展和挑战。

五、法律风险法律和合同风险是建筑施工企业非常重要的风险。

企业在项目立项之初,应当制定合理合法的合同,以预见可能发生的纠纷,并提前采取措施避免。

建筑施工企业还应当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从多个层面展开,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各项活动,强化员工培训,充分意识到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从而有效地保护企业的权益,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与诉讼案件管理培训课件

房屋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风险防范与诉讼案件管理培训课件
一、母揽子干: 转包、挂靠还是内部承包经营
3
二、“母揽子干 ”的法律后果
三、母揽子干”问题的合规建议
3 停工合法性
PART
3 停工合法性
01 甲方要求停工
02
停工法律依据:1.无施3 工许可证;2.经催告,未支付合
同欠款;3.不安抗辩权
03
合同停工依据:一般约定多长时间未施工,双方均有权 主张停工
550629.48元、因未及时修复赔偿业主损失233116元; (5)要求反诉被告承担两次鉴定评估费用合计1079248元; (6)反诉费由反诉被告承担。
6 案例分析
4、质量鉴定: 市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作出《质量鉴定报告书》,鉴定结论: 认为委托鉴定的9项质量问题中:第1、2、3项涉及的地面和楼板裂缝是在温度变化作用下产生的
收缩变形裂缝,但与施工操作工艺不细和施工措施不利有关,属施工原因。该类裂缝不影响结构安 全,但有的楼板裂缝已形成渗漏,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耐久性,应采取措施处理。
第2项的地面起砂、起鼓脱层是地面表层强度不足造成的,为施工操作工艺不细和施工措施不利导 致,属施工原因。地面起砂影响使用功能,应采取措施处理。
6 案例分析
8、二审判决: 本案二审于2018年4月27日开庭审理,7月12日我公司收到二审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撤销民事判决; (2)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后3日内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赔偿损失5087866.3元; (3)驳回我公司本诉请求; (4)驳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反诉请求。 本判决驳回了一审判决中我公司的利息索赔。 我公司于2018年7月16日支付公司5087866.3元执行款。
6 案例分析
3.反诉请求 2016年4月28日,公司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

建筑施工企业相关法律风险PPT课件

建筑施工企业相关法律风险PPT课件

一、招投标的合规性
【TIPS】在中标并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不 要轻信招标人中标承诺,应在取得中标通知书 后再签订合同及相关协议,避免承担不必要的 损失。对于案例中材料采购合同,如果为了工 程需要提前准备,建议以预付款方式并约定明 确合同解除权,避免适用定金法则。
一、招投标的合规性
(3)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可就细节问题进行谈判 《招标投标法》第46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和其他协议”。
【提示】项目资金得不到保障,存在资金风险;且招 标程序不合法往往无法备案,这将引起一系列问题。
一、招投标的合规性
(三)投标程序的合法性
1、不正当行为的种类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2)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3)以行贿的手段去中标;
《工程建设项目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工招标投 标办法》第46条规定:(一)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 低投标报价;(二)投标人之 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 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 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 加投标;(四)投标人之间其 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一、招投标的合规性
(2)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 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 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 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一下的罚款;有 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 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 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稿PPT课件

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控培训稿PPT课件
甲公司为配合乙公司少交税款的要求分别于2016年6月18日2016年6月20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补充合同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备案合同这两份合同除了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不一致外其余完全一样合同金额分别为3300万元3800万元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承建乙公司厂房双方实际履行的是3800万元的补充合同后因乙公司拖欠部分工程款甲公司单位对外可能要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①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 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 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 程。”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一条,以及建设部 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都对建筑施工企业超越 资质承接工程以及借用资质等行为给予了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二)没有资 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挂靠签订的施工合同是无效合同,因合同 无效给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被挂靠业来承担。
③ 对因挂靠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 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 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 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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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三、案例
1、销售人员带人看房,随行儿童意外坠楼 2、安县小汉口矿山安全事故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3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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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处罚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或 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 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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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犯罪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 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 万元以上; (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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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 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 为。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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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 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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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 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 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 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 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 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 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二、犯罪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 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 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 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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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案例
1、郑州陈砦冷库“5·5”特大货架倒塌事故 2、宕昌两河口电站工程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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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 是指在生产、作 业中违反有关安 全管理的规定,
或者强令他人 冒险作业,因 而发生重大伤 亡事故或者造 成其他严重后 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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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
本罪的主体概括为 工厂、矿山、林场、 建筑企业或者其他 企业、事业单位的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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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
(3)虽无明文 规定,但反映生 产、科研、设计、 施工的安全操作 客观规律和要求,
在实践中为职 工所公认的行 之有效的操作 习惯和惯例等。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二、犯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是表现为以下三 种情形: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 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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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构成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 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 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 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 条例、办法和制度。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2、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3、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பைடு நூலகம்工程重大 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违反国家规定 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 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 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 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 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下降导致建筑工 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 的情况。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 所谓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 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 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 的数额,一般掌握在100万元以上。直接经 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 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 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 1、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 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 程质量。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2、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 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 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 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
建筑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目录
Contents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四、破坏电力设备罪 五、聚众斗殴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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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 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 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 事故的行为。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主观要件: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 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 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 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 观心理状态。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安 全。 客观要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 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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