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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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二、犯罪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 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 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 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三、案例
1、郑州陈砦冷库“5·5”特大货架倒塌事故 2、宕昌两河口电站工程刑事案件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 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 为。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 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 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 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 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 条例、办法和制度。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二、犯罪处罚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或 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 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二、犯罪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 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 万元以上; (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2、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3、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筑工程重大 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违反国家规定 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 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 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 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3)虽无明文 规定,但反百度文库生 产、科研、设计、 施工的安全操作 客观规律和要求,
在实践中为职 工所公认的行 之有效的操作 习惯和惯例等。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二、犯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是表现为以下三 种情形: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 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 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 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 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 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 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 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建筑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目录
Contents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四、破坏电力设备罪 五、聚众斗殴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1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 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 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 事故的行为。
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 1、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 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 程质量。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2、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 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 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 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2
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 是指在生产、作 业中违反有关安 全管理的规定,
或者强令他人 冒险作业,因 而发生重大伤 亡事故或者造 成其他严重后 果的行为。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本罪的主体概括为 工厂、矿山、林场、 建筑企业或者其他 企业、事业单位的 职工。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三、案例
1、销售人员带人看房,随行儿童意外坠楼 2、安县小汉口矿山安全事故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3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 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下降导致建筑工 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 的情况。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 所谓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 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 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 的数额,一般掌握在100万元以上。直接经 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 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 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主观要件: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 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 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 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 观心理状态。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安 全。 客观要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 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
二、犯罪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对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后 果特别严重的,即造成多人伤亡 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 失等,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三、案例
1、郑州陈砦冷库“5·5”特大货架倒塌事故 2、宕昌两河口电站工程刑事案件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 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 为。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国家有关建筑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 情形: (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等规范性文件。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 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 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 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 条例、办法和制度。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二、犯罪处罚
(1)致人死亡1人以上的: (2)致人重伤3人以上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或 者经济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 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害的。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二、犯罪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1)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 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 万元以上; (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建筑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三种情况: 1、在施工中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 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2、不按设计图纸施工。 3、不按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上述违规行为,是造成建筑工程重大 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违反国家规定 与严重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严 重后果是由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引 起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与严重后 果之间没有因果联系,则不构成本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3)虽无明文 规定,但反百度文库生 产、科研、设计、 施工的安全操作 客观规律和要求,
在实践中为职 工所公认的行 之有效的操作 习惯和惯例等。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二、犯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134条之规定,犯本罪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 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期徒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大伤亡事故 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是表现为以下三 种情形: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主体只能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 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 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而言。但是,对 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来说,有时却是明知故犯 的。行为人明知是违反了国家规定,应当预见 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 见,或者已经预见到会发生某种严重后果,但 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后果。
建筑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目录
Contents
一、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四、破坏电力设备罪 五、聚众斗殴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1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 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 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 事故的行为。
建设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 1、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施工企业压缩 工程造价或增加建房的层数,从而降低工 程质量。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2、提供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强迫施工单位 使用,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下降。 建筑设计单位的违规行为主要 是不按质量标准进行设计。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2
重大责任事故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 是指在生产、作 业中违反有关安 全管理的规定,
或者强令他人 冒险作业,因 而发生重大伤 亡事故或者造 成其他严重后 果的行为。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本罪的主体概括为 工厂、矿山、林场、 建筑企业或者其他 企业、事业单位的 职工。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三、案例
1、销售人员带人看房,随行儿童意外坠楼 2、安县小汉口矿山安全事故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3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和有关规定,所谓重大 安全事故是指因工程质量下降导致建筑工 程坍塌,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经济损失 的情况。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条件。 所谓重大伤亡事故,一般是指死亡一人以 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所谓严重后果,既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也 包括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 的数额,一般掌握在100万元以上。直接经 济损失虽不足上述规定的数额,但情节严 重。使生产、工作受到重大损失的,也应 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主观要件: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过形式是过 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 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 后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 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 观心理状态。
建设领域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正
一、犯罪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生产安 全。 客观要件: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 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