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的证券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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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的证券创新
SMBA2014无锡周荣锴
摘要:“互联网+证券”方兴未艾,对于传统券商来说既是挑战更是机遇。本文从“互联网+证券”的必要性、现状、模式、特点、优势、问题等方面分析,推出其创新趋势。
关键词:互联网+证券创新
“我想,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会使中国经济飞起来。”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并正式确立其为国家战略。互联网已经逐渐跳出一个行业的范畴,正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新引擎。
“互联网+”向传统金融业快速扩张渗透,从2014年开始,证券公司就感受到了来自互联网的巨大压力,纷纷设立带有“互联网金融”字样的部门,并推出创新业务,而券商的互联网业务创新大同小异,多数券商仅将互联网视为零售渠道,没有独特的商业模式及运作理念。证券公司在互联网证券方面的尝试大部分集中在几个方面:网上开户、开设网上商城售卖理财产品、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导入流量,这些都使得证券公司的服务离目标客户更近、更便利。
一、“互联网+证券”的必要性
互联网时代,证券业务环境将发生以下主要变化:1、最终用户加快向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迁移,使包括证券在内的传统金融服务进一步自助化和碎片化;
2、金融需求逐步产品化,以及金融产品的逐步标准化;
3、互联网科技公司借助技术、数据优势,在金融领域发起跨界竞争;
4、具备显著成本优势的电子商务正对传统商业模式形成替代,也为券商业务结构多元化提供了出路。鉴于上述环境变化,券商必然要寻求适当的模式实现“互联网+证券”。
二、发展现状
2014年4月4日,证监会批准首批6家证券公司展开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随后在2014年9月19日、2014年11月24日、2014年12月26日、2015年3
月2日分别公布8、10、11、20家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证券公司名单。截至2015年3月2日,拥有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的券商数量已达到55家,约占券商总数的一半;上市券商中,除光大证券、东北证券以外,皆已获得该业务资格。
三、主流模式和服务特点
“互联网+证券”与以往单纯的网上证券交易的区别是:它是在“证券交易电子化”的基础上延伸和扩展出来的“证券商业网络化”,其最终目的是通过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建立一套完整的线上商业模式,实现客户开发和维护、营销、交易、清算结算等所有商业活动的完全在线化。
从收入角度识别,我们提出4种主流的“互联网+证券”商业模式。分别是:券商通过客户端、网上交易平台提供以证券代理买卖为主的综合账户服务,向用户收取佣金;券商在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上代销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标准化金融产品;券商自有产品借助其他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券商在自建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自有产品。
其中,通过自建平台代销金融产品的商业模式投入产出较高,并且先发优势容易转化为品牌效应,有望成为开展“互联网+证券”的主流方向,但前期可能需要投入较多营销费用以发展客户和导入流量,适合于大中型券商;委托其他平台销售自有产品的模式较为灵活,投入成本较低,适合于小型券商。
“互联网+证券”服务的特点:服务手段:充分借助信息技术的优势,用虚拟化的网络便捷信息的传递,减少不必要的实体成本;服务主体:不仅包括已有传统券商逐渐将业务放到网络上的模式,还应放开门槛,鼓励具有信息技术优势的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服务内容:不仅利用网络技术的优势开展证券交易,还应逐步扩大业务范围,如将路演、发行与承销、信息发布与查询、网上理财经纪服务等业务也放到网络上,提供综合性的服务;另外,对于不同的市场主体,还应结合其特殊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四、优势
1.大幅降低经营成本。近十年证券电子化的进程已经充分证明,相对以营业部为主导的业务开展模式而言,通过电子渠道开展证券业务,不需要过多的场地、资金、人员、设备投入,集约化的信息系统建设能有效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以较少投入响应大部分的标准化的业务需求,以较低的边际成本获得较高的边际收益。
以商业银行统计数据来看,通过营业网点柜面进行的交易,其单笔成本达3.06元,ATM自动柜员机的单笔成本仅为0.83元,而网上银行仅为0.49元。电子渠道交易成本大大低于物理渠道,而网上银行的平均交易成本最低。
2.更为有效的客户关系管理。最终用户的行为模式已向网络迁移,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开展的“互联网+证券”无疑贴近了网络时代背景下用户对于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广泛化、交易时间碎片化的需求。同时,依托云和大数据技术,券商可更好的研究用户的行为模式、购买倾向并有针对性地提供产品信息、投资资讯等方面的增值服务,以较低成本开发有效客户并获取较强的用户黏性。
3.充分的创新空间和高效的创新转化。在“互联网+证券”模式下,包括综合账户、支付通路、移动客户端等核心要素在内的完整的“账户生态系统”有助于券商灵活开展业务创新和产品开发,并及时通过账户和客户端应用向用户推送创新成果。此外,相比其他行业,“互联网+证券”对物流系统的依赖较低,这意味着“互联网+”背景下,券商在运营和创新上将比传统行业更为灵活和机动。
五、问题
目前,券商互联网金融已由此前简单粗暴的产品接入互联网平台的模式进入到深层次的重构模式。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钱海利认为,券商对于互联网证券业务的探索和尝试不断深入,但目前券商的互联网证券业务呈现“同质化”,创新行为也大同小异;在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券商的互联网证券业务还没发展壮大起来,就已经遭遇了强劲的竞争对手。
内忧:创新不足人才出走自立门户。由于券商同质化的产品和流量入口的天然限制,实际效果并未达预期。一部分证券从业人员意识到金融机构互联网创新空间不足,开始尝试跳出证券监管圈,以金融机构风控理念设计产品,但部分设计又跳脱监管规定,进而以互联网作为分销渠道,抢夺金融机构的客户。
外患:类淘宝模式和大数据突袭。从目前来看,真正颠覆券商金融功能的创新,是投资咨询产品化。依托大数据和类淘宝模式,这种“互联网+证券”模式实现了金融功能分解并精细化。例如将投资咨询打造成淘宝模式,搜索引擎和财经网媒以大数据为基础提供投资咨询,直接冲击和取代了券商的投资咨询业务;而股权融资众筹网站也是一个类淘宝模式,联通企业的股权融资需求和普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