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
第二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规则
• (四)无单放货赔偿责任的免除 • (五)无单放货之诉的举证责任和时效 期间 • 1、无单放货之诉的举证责任 、无单放货之诉的举证责任 • 2、无单放货之诉的时效期间 、无单放货之诉的时效期间 (1)违约之诉的时效期间 )违约之诉的时效期间 • (2)侵权责任的时效期间 )侵权责任的时效期间
案例分析
• 3.中国 公司从巴西 公司进口一批化肥,由 远洋运输公司承运。当货 中国C公司从巴西 公司进口一批化肥,由A远洋运输公司承运。当货 中国 公司从巴西B公司进口一批化肥,由 物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装运时,承运人A发现部分化肥包装的外包装袋 物在巴西的里约热内卢装运时,承运人 发现部分化肥包装的外包装袋 有破损,因此在码头收货单上做了批注。转载货物的船只于4月 日离开 有破损,因此在码头收货单上做了批注。转载货物的船只于 月5日离开 港口,开往中国大连。由于C公司同 公司同B公司之间约定的货款支付方式是 港口,开往中国大连。由于 公司同 公司之间约定的货款支付方式是 信用证,因此巴西B公司为了能够顺利向银行交单议付,在前去签发提 信用证,因此巴西 公司为了能够顺利向银行交单议付,在前去签发提 单时,同承运人A协商签发清洁提单,并说明,化肥的包装有 协商签发清洁提单,并说明,化肥的包装有5层牛皮纸, 单时,同承运人 协商签发清洁提单,并说明,化肥的包装有 层牛皮纸, 表面的破损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并出具保函保证,如果由于承运人签发 清洁提单而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由B公司承担;承运人 公司承担;承运人A考虑,由于外 清洁提单而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由 公司承担;承运人 考虑,由于外 包装的表面破损对里面的化肥不应当会有影响,并且B公司也属于信誉 包装的表面破损对里面的化肥不应当会有影响,并且 公司也属于信誉 较好的老客户,为了使B公司能顺利结汇,就同意了 公司的要求,向B 公司能顺利结汇,就同意了B公司的要求,向 较好的老客户,为了使 公司能顺利结汇,就同意了 公司的要求,向 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B公司向银行提交了清洁提单和其他单据,顺利 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 公司向银行提交了清洁提单和其他单据,顺利 地取得了货款。4月 日,中国 日,中国C公司向中国银行支付了货物价款,取得 地取得了货款。 月25日,中国 公司向中国银行支付了货物价款,取得 了正本提单。4月 日,中国 日,中国C公司办理完进口手续后,凭提单以及其他 了正本提单。 月26日,中国 公司办理完进口手续后,凭提单以及其他 单据前去码头提货。结果发现有部分化肥的包装袋破损,造成化肥重量 减少,袋子里面的化肥也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中国C公司向大连 减少,袋子里面的化肥也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中国 公司向大连 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短少化肥和污染化肥的损害赔偿。 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 公司承担短少化肥和污染化肥的损害赔偿。 由于A公司是国外的船公司,为了保证能够得到赔偿, 公司是国外的船公司,为了保证能够得到赔偿,C公司同时向法 由于 公司是国外的船公司,为了保证能够得到赔偿, 公司同时向法 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扣押了A远洋公司的船只。 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扣押了 远洋公司的船只。
法学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国际货物运输根本方式的学习,对各种货运单据的
性质、作用以及买卖双方交付货物的相关问题的掌握, 能够合理选用货物运输方式。
重点与难点
各种运输方式的利弊;班轮、大陆桥、国际多式联运的含 义;各种主要装运单据的性质与作用及其运用。
目录
3、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合同的证据;提单由承运人单方签发的,无需托运 人签字,故提单不是海上运输合同本身〔实务上, 对于班轮运输,也不签订专门的运输合同〕,其表 现:一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二能证明 这种合同的内容。承运人的权利义务适用提单的规 定。但提单转让后,受让人与承运人之间权利义务 完全以提单为据,这时,提单就是合同。
海洋运输有关公约、法律的内容
海运
海牙规则 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
我国海商法
承运人责 不完全过 同海牙规则
任
失责任制
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
同海牙规则
பைடு நூலகம்
责任期间 钩到钩
运输对象
不包括甲 板货和活
同海牙规则 同海牙规则
钩到钩,集装箱货为港到 港
包括甲板货和活动物
同汉堡规则 同汉堡规则
动物
赔偿限额
每件\每单 位100英镑
1、提单的背书与交付,可以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提单可以屡次转让,实际收货人是提单的最后受让 人。
2、提单经背书与交付,可将转让人在提单合同 中的一切权利与义务转移给受让人,而无需联合原 来的租船人。
3、租船人将承运人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给他的提 单间背书给第三人时,该提单成为不同于租船合同 的新合同。
〔三〕装运的程序
国际商法-国际商务法律实务 第5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
案例导入
1. 江苏食品贸易公司与美国卡尔公司签订了小麦购货合同,采用 FOB旧金山,由香港东昌船运经营的“宏大〞轮承运。美商按 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小麦交付指定地点,并装上“宏大〞轮。该 轮在驶向中国目的港的航线上遇到了大风浪,在目的港经船检 与商检部门查验,查实该轮货舱舱盖严重锈蚀并有裂缝,舱盖 板水密橡胶衬垫老化脱开及通风筒损坏,导致舱盖边缘、舱盖 板接缝下以及通风筒下的小麦发霉变质。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1〕
1.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2. 在班轮运输中,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程序是,
先由托运人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出货运要求,填写 托运单〔要约〕,经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核定并接受该 票货物的运输,即在托运单上给出提单号,再予以签 章确认〔承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3〕
3.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及时交付完好的货物 ②提供必要的单证 ③按照约定支付运费 ④获取提单权 ⑤享有索赔权
议题三
• 江苏食品贸易公司从美国卡尔公司进口的小麦由 “宏 大〞轮承运,该轮在驶向中国目的港的航线上遇到了 大风浪,在目的港经船检与商检部门对“宏大〞轮的 货舱及货物进行检验,查实该轮货舱舱盖严重锈蚀并 有裂缝,舱盖板水密橡胶衬垫老化脱开及通风筒损坏, 导致舱盖边缘、舱盖板接缝下以及通风筒下的小麦发 霉变质。请分析,托运人按规定可享有哪种权利,为 什么?
议题五
• 广东船公司与香港船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定期租船合同。 合同规定:香港船务公司租用广东船公司所属“东运 705〞轮,租期为6个月,从船舶交付之日起计算;租 方负责劳务费、燃油费、船舶港口费等;租金每月 185 000港币。由于“东运705〞轮来不及办理有关证 书,便用“东运816〞轮替代,并开往香港装货。香 港船务公司得知后,即刻书面通知广东船公司解除租 船合同。而广东船公司屡次去函向香港船务公司催付 租金及有关费用。请分析,香港船务公司是否必须支 付租金及有关费用,为什么?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2,租船运输合同 Charter Party C/P 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 )是指出租人按约 定将船舶的全部或部分舱位租给承租人,由承 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国际租船运输活动中, 按出租人与承租人对船舶的经营方式不同可以 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 赁合同形式。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航次租船 Voyage C/P 航次租船合同(Voyage Charter Party),指船舶出租人 按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提供整船或部分舱位,装运约 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 费的合同。根据航次租船合同的规定,承租人对船舶 的租用,可以分全部租船合同和部分租船合同,按照 合同约定的航次 ,可以分单航次合同 ( Single Trip C/P)、往返航次租船合同(Return Trip C/P)、连续 单航次合同(Consecutive Single Trip C/P )、连续往 返航次租船合同(Consecutive Return Trip C/P),以 及包运租船合同(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1.《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2.《联运单证统一规则》 3.《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国际商会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六、国际多式联运公约规定 (一)赔偿责任原则 实行完全推定责任原则。 (二)责任期间 负责整个运输期间的责任。 (三)赔偿限额标准 每件或每计算单位920SDR,每公斤2.75SDR
(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物 权凭证。 B/L is the document of title 背书转让 Endorsement
二、提单的种类 1、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或on Board B/L)和收货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前者是指在货物装船以后,承运人签发的载明装货船泊名称及装船 日期的提单;后者是指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实际装船之前签发的提 单。
国际贸易实务课件 5.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1)运价(RATES) (2)运费(TRANSPORTATION CHAR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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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方式
三、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运费
2.航空公司运价和费用的种类
(3)主要的航空货物运价有四类: ①一般货物运价(GENERAL CARGO RATE,GCR),普通货物 运价是指除了等级货物运价和指定商品运价以外的适合 于普通货物运输的运价。该运价公布在TACT RATES BOOKS SECTION 4中。
(2)体积重量(VOLUME WEIGHT)
(3)计费重量
一般地,采用货物的实际毛重与货物的体积重量两者比
较取高者;但当货物按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较低运价计算
的航空运费较低时,则此较高重量分界点的货物起始重
20量20/1作1/30为货物的计费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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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方式
三、国际航空货物运输运费
3.起码运费 起码运费是航空公司办理一批货物所能接受的最低运费
,即不论货物的重量或体积大小,在两点之间运输一批 货物应收取的最低金额。对于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起码 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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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集装箱运输与国际多式联运
一、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Container)又称为“货柜”或“货箱”,它是 一种运输设备。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104技术委员会》( 简称ISO—104)的规定,集装箱应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 度足以反复使用;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一种或 多种运输方式中无需中途换装;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特 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的装置; 设计时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内容积为1立方米 或1立方米以上等基本条件。
05国际货物运输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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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船运输(Charter Transport) 或不定期船运输
(1)含义
没有固定的船期表、航线及挂靠港口,而是根据 船东与租船人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按贸易需求安 排船期、航线和港口。 ※ 适用于大宗货物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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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船运输的方式 定程租船(Voyage Charter )或航次租船
含义——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 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 租船运输。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运输方式 装运条款 运输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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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分类
运输方式
从货物方面考察
1. 散件货物运输 2. 集装箱货物运输
从运输渠道方面考察
1. 水路运输(海洋运输、内河运输) 2. 陆路运输(铁路、公路) 3. 航空运输
2
一、海洋运输
它是国际货物运输中运用最广泛的一 种运输方式。目前,海运量在国际货 物运输总量中占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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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装运港和目的港 (一)规定方法
1、装运港和目的港各规定一个; 2、分别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装运港或目的港; 3、规定选择港(Optional Ports) :
(1)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个,如CIF伦敦选择 港,汉堡或鹿特丹(CIF London, optional Hamburg / Rotterdam) (2)笼统规定某一航区为装运港或目的港,如“地中海 主要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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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装箱的交接方式
常用交接方式:
1、CY-CY:托运人在工厂装柜、连柜交到装运港堆场,收货
人在目的港堆场连柜提货 2、CFS-CFS:托运人在A地货运站交货(交由承运人拼箱), 收货人在B地货运站提货 3、Door-Door:承运人在托运人指定地装柜,在收货人指 定地卸柜
第五章 国际物流货物运输方式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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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货物装船后,理货长将S/O交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 下S/O并签发收货单(M/R)(大副收据)
8.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M/R转交给托运人。 9.托运人持M/R到装港船代处付清运费(预付运费情况下
)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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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国际货物运输的特点
(1)国际货物运输是一项涉外工作,政策性强。 (2)路线长,环节多。 (3)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多变。 (4)时间性强。 (5)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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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国际货物运输主要方式及其选择
主要方式
(1)水上运输。
(2)陆上运输。
(3)航空运输
(4)邮政运输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5)集装箱运输
方式下)。
16.卸港船代根据装港船代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
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的单证,约定装卸
公司、理货公司、联系安排泊位,做好接船及卸货准备。
17.船舶抵港后,卸港船代办理船舶进口手续,船舶靠泊
后即开始卸货。
18.收货人持正本B/L向卸港船代处办理提货手续,付清
应付费用后,换取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D/O)。
(6)国际多式联运
(7)管道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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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物运输方式的选择 国际物流对运输方式的选择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运输成本 (2)运行速度 (3)货物的特点及性质 (4)货物数量 (5)物流基础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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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的选择
货物属性
空运
水运
时限 价值
短 高价值
《国际商法》第五章__国际货物运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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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斯比规则
对海牙规则的修改有以下各项: (1)赔偿限额提高为每件10000金法郎或毛 重每公斤30金法郎,按二者中的高者计算。 (2)明确了计算集装箱赔偿限额的数量单位。 (3)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货物从一个缔 约国起运或提单规定受公约拘束时,公约即可 适用。 (4)承运人的雇员和代理人可享受承运人享 受的免责权利和责任限制。 (5)诉讼时效得由双方当事人同意加以延长。
(1)承运人的义务-适航
《海牙规则》第3条第一款: – 承运人须在开航前和开航时克尽职责: (a)使船舶适于航行; (b)适当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供应船舶; (c)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宜 和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 《海商法》第47条: – 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 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 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 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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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案(遭收货人索赔后)
案例:原告上海某运输公司在厦门装载被告厦门某公 司托运的5 000吨(共10万袋)白糖时,因发现有10 %的脏包,就在收货单上作了批注。按规定应在提单上 作同样批注。但被告为能迅速出口货物与及时结汇,请 求原告接受其保函并签发清洁提单。因考虑到被告一时 难以换货,在被告许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的情况下, 原告给予被告适当的通融,签发了清洁提单。当抵达科 伦坡港卸完货后,收货人以脏包造成其损失为理由,向 斯里兰卡高等法院申请扣船并提起诉讼,船被扣达13天。 经与收货人多次交涉,终于达成由我公司赔付162 366.67美元而收货人撤回起诉的协议。后原告以被告出 具的保函为依据,起诉被告。 问题:(1)该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该保函能否对抗收货人,为什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要点总结——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方式一、海洋运输优点:通过能力大、运量大、运费低缺点:受气候和自然条件影响大,航期不易准确把握;风险较大;速度慢(一)班轮运输(liner)1、特点(1)四固定(航线、港口、船期、运费率)(2)一负责(船方负责装卸)(3)船货双方的义务和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4)适用于件杂货、散货的运输2、运费的构成(基本运费+附加费)(1)基本运费:货物从装运港到卸货港的基本运费+装卸货费计费标准:多用W、M、W/M 贵重物品:A.V.(2)附加费(3)班轮运价表(Liner’s freight tariff)(二)租船运输(charter)1、特点:无固定航线、港口、船期和运费率2、形式: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光船租船3、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区别:(1)租赁方式、租赁合同程:按航程租赁定程租船合同期:按期限租赁定期租船合同(2)费用负担程:船方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工资、伙食费等;船方负责营运工作,并负担船舶的营运费用期:船方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工资、伙食费等;承租人负责营运工作,并负担除船舶修理费、物料费、折旧费、船舶保险费外的营运费用(3)运费计算程:按运费率/整船包价期:按照租船时间的长短和船舶承载能力的大小支付(4)滞期费和速遣费的规定程: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期:不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速遣费通常为滞期费的一半光船租船:单纯的财产租赁,很少使用二、集装箱运输(一)定义:把一定数量的单件货物装在一个集装箱内作为一个运送单元的运输(二)优点1、有利于提高装卸效率和加速船舶周转2、有利于提高运输质量和减少货损货差3、有利于节省各项费用和降低货运成本4、有利于简化货运手续和便利货物运输5、把传统单一运输串联为连贯的成组运输,从而促进了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三)集装箱的规格20尺货柜:外尺寸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40尺货柜:外尺寸为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四)集装箱运输货物的交接1、整箱货FCL (full container load):堆场CY (container yard)到堆场2、拼箱货LCL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货运站CFS (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到货运站(五)运费1、拼箱货:同班轮运输2、整箱货:按包箱费率计算FAK (freight for all kinds):不分货物种类,不计货量,只规定统一的每个集装箱收取的费率FCS (freight for class):按货物不同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FCB (freight for class&basis) :按货物不同等级或货物类别以及计算标准制定的包箱费率三、国际多式联运(一)定义: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把货物从一国境内接运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二)条件1、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2、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3、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5、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总负责6、必须是全程单一的运费费率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一、定义B/L: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物权凭证二、作用1、货物收据(receipt of the goods)2、物权凭证(documents of title)3、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age)三、种类(一)根据货物是否已装船1、已装船B/L (on board B/L; shipped B/L) 货物已装上指定轮船后签发的提单2、备运B/L (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承运人已收到托运货物等待装运期间签发的提单注意:一般要求卖方提供已装船B/L(二)根据提单上有无不良批注条款1、清洁B/L (clean B/L) 船公司在提单上未注有对货物的不良批注条款2、不清洁B/L (unclean B/L) 船公司在提单上注有对货物的不良批注条款注意:除非信用证有特殊规定,否则银行只接受清洁B/L(三)根据提单是否可流通1、记名B/L (straight B/L) 抬头:指定收货人。
第五讲 国际货物运输法
第五讲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法(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国际货物运输法(二):班轮运输三大规则的比较国际货物运输法(三):《华沙公约》与《多式联运公约》国际货物运输法(四):提单(B/L)题目:国际货物运输法(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1.班轮运输(四固定):承运人托运人班轮运输是由航运公司以固定的航线、固定的船期、相对固定的运费率、固定的挂靠港口组织的将托运人的件杂货运往目的地的运输。
由于班轮运输的书面内容多以提单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此种运输方式又被称为提单运输。
班轮运输的固定性决定了其比较适合于件杂货的运输,即将不同托运人运输量比较小的货物组织在一起的运输。
在班轮运输中承运人与托运人的谈判地位是不平等的,且提单往往会转移到并非订立运输合同当事方的第三方手中,即会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因此各国法律一般对班轮运输进行强制性的调整。
国际上调整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三个,即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以下简称《海牙规则》)、1968年《修改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以下简称《维斯比规则》)和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以下简称《汉堡规则》)。
2.租船运输(1)航次租船运输:运费又称航程租船合同,是指航次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的运费的合同。
按照该合同,出租人保留船舶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并由其雇佣船长和船员,船舶仍由出租人负责经营管理,承租人不直接参与船舶的经营事宜。
为了简化租船合同的谈判过程,国际上的航运民间组织制定了一系列的租船合同标准格式。
目前,国际上最常用的航次租船合同格式是《统一杂货租船合同》,租约代号GENCON,简称“金康合同”,该格式由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制定。
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有船舶规范、预备航次条款、货物条款、装卸期间条款、运费条款、出租人责任条款、责任终止和留置权条款、装卸港口、装卸费用、绕航条款、罢工条款、战争条款和冰冻条款等内容。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法
2.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将货物装船的证明 承运人签发提单,就意味着一定数量、品质条件的特定货物已 装上船,或者在其保管下。《海牙规则》规定,提单是承运人 已按提单上所载情况,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Prima Facie Evidence)。 如果承运人实际收到的货物与提单上的内容不符,承运人就必 须证明自己尽了适当谨慎职责,否则应按提单内容向提单持有 人负责。 特别是对经受让而变成的提单善意持有人,承运人不得以提单 中的“承运人对货物数量、重量、件数、表面状况未详”或 “托运人装船并点数”等“未知条款”(Disclaimers/ Unknown Clauses)免除自己按照提单中所列的数量或表面良 好的状况向收货人交货的义务。 为避免纠纷,《维斯比规则》和英国1992年《海上货物运 输法》规定:对善意的受让人而言: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的 最终证据(Conclusive Evidence)。
人由此所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三)国内法 美国1893年就通过了《关于船舶航行、提单以及与财产运输 有关的某些义务、职责和权利法》,即著名的“哈特法”(Hart Act)。 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也纷纷制定了海上或水上货物运输法, 英国制定了《1924年海上货物运输法》。 《海牙规则》生效后,很多缔约方以国内法的形式将《海牙规 则》法典化,如美国1936年的《海上货物运输法》等。 中国于1992年11月7日通过了《海商法》,以调整海上货物运 输、旅客运输、海上保险、海上救助等法律关系。
第二节提单运输
一、提单的概念和作用 (一)提单的概念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收或 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 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 付货物的保证。 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后,应托运人的要求,由承运人、船 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提单。 (二)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达成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 明 提单不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本身,却能证明运输合同的存在及 其内容。运输合同在实践中是指托运人在承运人处填制的订舱 单。 除承运人与托运人事先另有约定外,提单上的条款是承运人与 托运人之间达成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然而,提单的内 容与运输合同条款不一致时,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和义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Shipping Forwarder)处在出口 商和承运人之间,办理国际货运业务的企业,随着 信息化建设、仓储配送等业务的开展,现在的许多 货运代理也在不断进行职能完善向第三方物流角色 转变。 例如:天虎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南京国际货运有限 公司,北京康捷空货运公司、时运国际货运有限公 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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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船运输 -不定期船运输。 即没有预定船期表,航线和停靠的港口,须按船 租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有关船舶的航线 和停靠的港口、运输货物的种类以及航行时间 等,都按承租人的要求,由船舶所有人确认而 定,运费或租金也由双方根据租船市场行市在租 船合同中加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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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运输的方式包括:
(1)定程租船—— 又称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是由船舶所有人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 个或数个航次。 (2)定期租船—— (Time Charter) 船舶所有人将船 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 承租人也可将此期租船充作班轮或程租船使用。 (3) 光船租船。租的是空船, 无船长、船员
②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成员国:前苏联、 东欧、中国、朝鲜、蒙古、越南等国。
③ 《国际货约》、《国际货协》成员国内部票据 是统一的,相互之间过境需要换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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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运费种类
①超重附加费 ②超长附加费 ③选卸附加费 ④直航附加费 ⑤转船附加费 ⑥港口附加费 ⑦燃油附加费
⑧绕航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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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附加运费
A.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 (中远一号运价表规定为5t) 转船一次,加收一次
B.超长附加费(Long length additional)
接货物,条件便利。
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
一.翻译并解释下列名词1. Liner Transportation2. Charter Transportation3. Container Transportation4. International Multimodal Transportation5. Land Bridge Transport6. OCP二问答题1.班轮运输有何特点?班轮运费的计费标准有几种?2.什么是滞期费?什么是速遣费?三单项选择题1.班轮运输最大的特点是()A.运量大B.承运人负责装卸货物,不另计装卸费C.运速快D.费用低2.班轮运输的运费应该( )。
A.包括装卸费,但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B.包括装卸费,但应计滞期费和速遣费C.不包括装卸费D.不包括装卸费,也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3.按照货物重量、体积或价格三者中较高的一种计收运费,运价表内以( )表示。
A.M/WB.W/M or Ad.Val. C.Ad.Val. D.Open 4.对于成交量较小、批次较多、交接港口分散的货物运输比较适宜( )。
A.班轮运输 B.租船运输C.定期租船运输 D.定程租船运输5.用班轮运输货物,在规定运费计收标准时,如果采用“W”的规定办法,则表示按货物的( )计收运费。
A.毛重 B.体积 C.价值 D.净重6.用班轮运输货物,在规定运费计收标准时,如果采用“M’的规定办法,则表示按货物的( )计收运费。
A.实际重量 B.体积或容积C.件数 D.价值7.某商品每箱毛重40公斤,体积0.05立方米。
在运费表中的计费标准为W/M,每运费吨基本运费率为200美元,另加收燃油附加费10%,则每箱运费为( )美元。
A.10 B.11 C.220 D.8.88.某出口商品每件净重30千克,毛重34千克,体积为每件40厘米x 30厘米x20厘米(0.024),如果班轮运价计算标准为W/M,船公司应按货物的( )计收班轮运费。
A.净重 B.毛重 C.体积 D.件数9.某出口货物每箱毛重68公斤,体积0.0688立方米,运费计收标准为W/M,计算运费时应()。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PPT
1. 提单的签发
提单必须经签署才产生效力。有权签发提单的人 包括承运人本人、载货船船长或经承运人授权的 代理人。
2. 提单的份数和签发日期
提单有正本提单和副本提单之分。副本提单不具 有法律效力。
提单签发日期应是提单上所列货物实际装船完毕 的日期。
3. 提单的更改
4. 提单的背书
❖ 为了使船舶适航,某船舶在定期检查时曾抽样钻 探船身铁板厚度,由于检验的习惯做法是抽样钻 探,使一处已被腐蚀76%的地方未被发觉。船 检人员认为船身厚度合格。船舶开航后,在途中 该处被腐蚀76%的地方裂开,海水涌入,造成 船舶所载货物的湿损。货主要求承运人赔偿损失。 承运人则认为:承运人在开航时已经做到恪尽职 责了,因为他不可能每处都钻探。在恪尽职责后 仍未发现的缺陷属于潜在缺陷,承运人对此无须 负责。
1. 承运人的基本义务 (1)提供约定船舶并谨慎处理使之适航 船舶适航标准有三个方面的要求: ①承运人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谨慎处理,使船
舶适航 ②承运人应妥善地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
品 ③承运人应确保货舱具有适合装货的能力
(2)适当和谨慎地装载、搬运、积载、运送、保管、 照料和卸下所承运的货物
我国至今没有加入该公约,但我国《海商法》中 吸纳了《海牙规则》中关于承运人责任和豁免的 规定。
《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
1. 关于货物的范围 将“活动物”和“甲板物”除外 2. 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 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最低
限度的责任和义务,享有的免责和权利是最大限 度的免责和权利。而且,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最低 义务和最大权利是强制性的,不允许承运人通过 提单条款降低承运人的责任或增加其权利,如果 提单条款的规定违背了海牙规则的有关强制性规 定,此种提单条款就是无效的。
国际商法实务(第二版)第五章国际货物运输法
子通讯地址抄送银行。
体
3. 托运人根据信用证到银行结汇,然后发电讯通知通讯密码,并向银行提供新的通
流
讯密码。
转
4. 收货人向银行支付货款,取得运货物的支配权。银行发电讯通知承运人,货物
程
的支配权已转移至收货人,承运人即销毁与银行通讯的密码。
序
5. 承运人向收货人发送电讯,确认其控制着货物,并把货物的说明、船舶的情况 等通知收货人。同时,承运人在目的港代理人到达目的港之前或之后,向收货人
Vs
制定《海牙规则》的主要是代表船方利益的海运大国,《海牙规 则》明显地偏袒船方的利益。因此,代表货主利益的国家和海运 业不发达国家强烈要求修改《海牙规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海牙规则》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1968年 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外交会议,通过了起草于维斯比的《关于修改 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2)管货义务。承运人应适当而谨慎地装载、收受、配载、承运、 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第3条第2款)。假如因承运人疏忽或 过失,致使货物管理不善受到损坏,应负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48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3)货交收货人的义务。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运至约定的目的港并 将提单上载明的货物交给收货人。
中外法律差别
《汉堡规则》将承运的责任期限延伸为从承运人收受货物时起直到交 付货物时为止,包括了从启运港至目的港的全部期间,对货主有利。 中国《海商法》第46条第1款把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分为两类:(1)对 于用集装箱装运的货物,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 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下的全部期间(接到交 )。(2)对于传统的件杂货或散货,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船 时起到卸下船时止(钩到钩)。在上述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 灭失或损坏,除依法律规定可以免责外,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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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堡规则》
汉堡规则》产生:发展中国家斗争和 要求船方货方合理分担风险,权利义务的 对等 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扩大:适用于任何 缔约国签发的一切提单。 责任范围扩展:扩展为承运人在装货港 接管货物时起卸货港货交收货人为止货物 在承运人掌管之下的整个期间。 赔偿责任改变:改为承运人推定完全过 失责任制。 货物范围扩大:包括舱面货物和集装箱 装运的货物及活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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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装运的程序
1、订舱 托运人向承运人申请货物运输,订舱时应在 订舱单中填写货物的详细情况,承运人对这种申 请给予承诺即完成订舱。 2、签发装货单并报关 承运人接受托运人装运申请后,即将装货单 签发给托运人,托运人凭该单办理报关手续。 3、装船并签发装船提单 海关在装货单上盖章后,承运人开始收货装 船。装毕,大副签发收货单,又称大副收据,托 运人凭大副收据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
海上货物运输 铁路运输 运输方式 航空运输和邮包运输
其他运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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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目的与要求 通过对国际货物运输基本方式的学习,对各种货运单据 的性质、作用以及买卖双方交付货物的相关问题的掌握, 能够合理选用货物运输方式。
重点与难点
各种运输方式的利弊;班轮、大陆桥、国际多式联运的 含义;各种主要装运单据的性质与作用及其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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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提单是否可以流通转让,可将提单分为:
A、不可转让提单 即记名提单。该提单的收货 人一栏中要填写特定收货人的名称,故只能由收货 人向承运人提取货物,承运人也只向收货人交付货 物。该提单不能转让他人流通,所以不常使用。 B、可转让提单 指可通过交付或者背书而流通 转让的提单。又可具体分为不记名提单,指提单上 没有指明收货人而仅填写交付持单人的提单,任何 人持单均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但该提单因缺乏安 全感,很少使用。指示提单,指提单收货人一栏填 写“凭指示”或“凭某人指示”的提单。该提单可 以通过背书、交付而转让,既可以流通转让,又可 以控制提单流向,故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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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船运输
大宗货物一般采用租船运输。
定程租船--在定程租船方式下,对装卸费的收取
办法有下列不同规定。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FIO) *船方负担装卸费(Gross Terms /Liner Terms) *船方只负担装货费,而不负担卸货费(FO) *船方只负担卸货费,而不负担装货费(FI) 定期租船--采用定期租船时,在租赁期间,租船人 可根据租船合同规定的航行区域自由使用和调度船舶。 光船租船--它是租船的一种,不同的是船东不提供 船员。
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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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名词
特别提款权SDR(Special Drawing Right) 国际货币 基金组织于1969年7月28日创设特别提 款权,规定每一SDR等于0。888671克 之纯金。1974年7月1日引入标准栏方式 决定SDR的价值;初以16种后以5种货 币即:美元、德国马克、英镑、法国法 郎、日元决定SDR价值;创设SDR之目 的在于认为SDR的价值比黄金市价的波 动更趋于隐定。并于1979年通过了《特 别提款权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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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规则》 a 承运人的最低限度的义务 适航:时间上:开航前开航时 内容上:适航、适员、适货 程度上: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相对适航, 不是绝对适航) 管货:妥善的、谨慎的装载、搬移、积载、保管、 照料、卸载
b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货物起始港装上船——目的港卸下船
c 承运人的免责:
海洋运输有关公约、法律的内容
海运 承运人责 任 责任期间 运输对象 海牙规则 不完全过 失责任制 钩到钩 不包括甲 板货和活 动物 赔偿限额 每件\每单 位100英镑 每件\运输单位1 万金法郎,或每 公斤30金法郎, 取高值。 诉讼时效 延迟交货 管辖权 1年 无规定 无规定 1年,可协议延长 3个月。 无规定 限额为迟交货物运费的 2.5倍,但不超过总运费 被告营业地、合同签订地 及装运港等地法院 限额为迟交货物 运费,但不超过 总运费 无规定 2年 1年 每件\运输单位835SDR, 或每公斤2.5SDR,取高值。 666.67SDR,或每 公斤2.5SDR,取 高值。 同海牙规则 同海牙规则 钩到钩,集装箱货为港到 港 包括甲板货和活动物 同汉堡规则 同汉堡规则 维斯比规则 同海牙规则 汉堡规则 推定完全过失责任制 我国海商法 同海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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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单
提单(Bill of Lading, B/L)是指用 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 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 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字面义就是“提货 的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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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提单的法律
国内立法: 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对 有关提单的法律规定的表现形式不同。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调整提单的法律主 要表现为两类:一是海上货物运输法, 如美国1936年海上货物运输法;另一类 是提单法,如美国1893年哈特法。而在 大陆法国家则将承运人的权利义务和提 单的有关规定,规定在同一部法律中, 如我国的《海商法》、德国商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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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立法
海运的发展,承运人凭其实力,利用契约自 由原则,极力缩小其对承运货物的责任。免责事项 多达七八十种,以致出现了“承运人除收取运费外 不承担任何责任”的局面。一些国家为了保护进口 商的利益,纷纷要求确定承运人最低限度的国际立 法。这样,统一提单间规定的国际立法提上了议事 日程。 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分别是1924年的《关于 统一提单若干法律问题的国际公约》(海牙规则, 80多个国家\地区加入,我国未加入,但我国海商 法基本吸收其内容)、1968年的《关于修改关于统 一提单若干法律问题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布鲁 塞尔议定书,简称海牙-维斯比规则或维斯比规 则)、1978年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简 13 称汉堡规则)。 20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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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单的作用 (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 合同的证据;提单由承运人单方签发的,无需托运 人签字,故提单不是海上运输合同本身(实务上, 对于班轮运输,也不签订专门的运输合同),其表 现:一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货物运输合同;二能证明 这种合同的内容。承运人的权利义务适用提单的规 定。但提单转让后,受让人与承运人之间权利义务 完全以提单为据,这时,提单就是合同。 (2)提单是承运人对货物出具的收据。表明收到 货物,或收货待运。 (3)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 提单,谁就是提单所代表的货物的所有人。其意义 在于:一是有利于提单的转让;二是提单即为提货 单;三是承运人保证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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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承运人是否在提单上进行批注,可以将提单分为:
A、清洁提单 指承运人对货物的表面 状况未加批注的提单。该提单表明,货物 是在表面状况良好的情况下装船的。国际 货物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规定卖方必须提 供清洁提单。 B、不清洁提单 指承运人对货物的表 面状况加有不良批注的提单。在国际贸易 中,买方一般不愿接受不清洁提单,银行 也不接受该种提单作为议付货款的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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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义
(一)班轮 运输
是指在预先固定的航线上,按照船公司制定的船期表 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来往行驶而言。
2、班轮运输的特点
船舶行驶的航线和停靠的港口都是固定的。 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开航和到港时间都较为固定。 船公司按预先公布的班轮运价表收取运费,运费率相 对固定。 在班轮运费中包括装卸费,故班轮运费的港口装卸费 由船方负担。 班轮承运货物比较灵活,不论数量多少,只要有舱位, 都接受装运,因此,少量货物或件杂货,通常都用班 轮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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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到钩、港到港
我国《海商法》第46第规定:“承运人对集装 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 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 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 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至卸下船时止,货 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责 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 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前款规定,不影响承 运人就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在装船前和卸船后所 承担的责任,达成任何协议。” 故钩到钩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至卸下船时止;港 到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 止。
凡是承运人无法控制或者无法合理预见到的情况使货 物受损,不负责任。(17项)
d 赔偿的责任限额:每件\每单位100英镑 e 诉讼时效: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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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斯比规则》
维斯比规则》产生:为改变海牙规 则中侧重主要航运大国利益和船东利益 保护。 主要内容:最低赔偿额是双重限额, 诉讼时效1年,经双方同意可延长三个 月,其余内容均同海牙规则。 特点:更完整、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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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单的种类 1)按签发提单时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将提 单分为: A、已装船提单 指货物装上船后,由 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这种提单必 须载明装船日期和船名。 B、备运提单 指货物已交承运人但还 没有装船时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 因该提单未说明任时装船、能否装船,买 方不能据此得知何时收货,所以一般不愿 接受。
19 2013/8/5
பைடு நூலகம்
赔偿金额提高:提高到每件或装运单位835计 算单位或相当于毛重每公斤2.5计算单位。 保函合法化:托运人为取得清洁提单向承运人 出具承担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 索赔时效延长:延长至2年,并经索赔人声明 可多次延长。 管辖权选择规定:被告居所地、合同订立地、 装货卸货港、合同指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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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单的转让 最初,提单是记名提单,不可以转让的。 到了十八世纪,由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融通 资金的需要,转让提单成为普遍的做法。提 单转让的条件: 1、属于可转让的提单。对于记名提单不 可以转让;而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则可转 让; 2、提单持有人有转让货物所有权的意图, 即要进行背书。但不记名提单转让时,无须 背书,在交单时即发生转让。 指示提单的转让须经背书并交付才能完 成,提单在交单时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