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兼职安全员管理的通知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文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文引言兼职安全员的角色在现代社会中变得越发重要,他们负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
为了有效管理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制定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分析兼职安全员的职责、管理要求和培训计划,以确保他们能够履行工作职责,更好地保护员工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一、兼职安全员的职责1. 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2. 检查员工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3. 根据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措施。
4. 定期巡视工作场所,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 组织并参与演练和应急响应工作,确保在意外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二、兼职安全员的管理要求1. 根据工作场所特点,确定兼职安全员的数量和分布。
2. 招聘合格的兼职安全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3. 制定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计划,并定期评估其工作表现。
4. 提供必要的工作资源和支持,使兼职安全员能够顺利履行工作职责。
5. 加强与兼职安全员的沟通和协调,保持及时的信息流通。
6. 定期组织兼职安全员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
三、兼职安全员的培训计划1. 基础知识培训:包括安全法规、应急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
2. 实操技能培训:包括防火技能、急救技能、灭火器使用等方面的技能。
3. 案例分析培训: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对安全事故原因和应对措施的理解。
4. 模拟演练培训:通过模拟演练,让兼职安全员熟悉应急响应流程和操作步骤。
5. 考核评估: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兼职安全员的不足之处。
结论有效管理兼职安全员的工作对于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介绍了兼职安全员的职责、管理要求和培训计划,希望能够为相关单位制定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提供参考。
通过合理的规定和培训,我们相信兼职安全员将能够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保护员工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专兼职安全员。
三、职责与任职条件(一)专兼职安全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定期检查公司各区域、各设备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3. 组织或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4. 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5. 负责公司安全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专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1. 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3. 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处理突发事件。
4.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管理制度(一)安全管理1. 专兼职安全员应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专兼职安全员应定期对公司各区域、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
3. 专兼职安全员应组织或参与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事故处理1. 专兼职安全员应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建议。
2. 专兼职安全员应协助事故处理小组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督促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安全活动1. 专兼职安全员应负责公司安全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专兼职安全员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安全演练等活动,确保公司安全稳定。
五、考核与奖惩(一)考核1. 公司对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事故处理、安全活动等方面。
2. 考核结果作为专兼职安全员绩效评定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奖惩1. 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兼职安全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违规行为的专兼职安全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将为兼职安全员供应必需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包含但不限于: 1. 供应必需的工作场合和设备; 2. 授予相应的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 3. 供应必需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专业技能; 4. 予以公平合理的工作酬劳和福利待遇。
第八条
兼职安全员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权利,包含但不限于: 1. 安全检查、监督及事故报告的权力; 2. 参加安全管理决策的权利; 3. 提出安全改进建议的权利; 4. 阻拦违法行为和危及安全的行为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公司将不定期对本规定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安全管理工作的需求。修订后的规定将以公司内部通知的形式发布,并及时落实执行。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者,将依法承当相应责任。
附件:兼职安全员工作职责
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1. 参加订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2. 检查、监督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 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4.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5. 定期报告安全工作情况,提交安全工作总结和改进措施。
第五条
公司将对兼职安全员进行专业培训,培养其安全管理的理念和方法,提高其安全技能和应变本领。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 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 2. 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3. 安全风险评估和掌控; 4. 事故应急和处理; 5. 安全信息报告和记录。
第六条
公司将组织定期的考核和评估,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内容将包含但不限于: 1. 安全管理知识应用本领; 2. 安全风险识别和防范本领; 3. 事故应急处理本领; 4. 安全监督记录准确性和及时性。
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编号:_____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学校:_________教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6 页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班组安全管理,更好地将抓班组,反三违专项行动长期深入坚持下去,公司全面推行班组兼职安全员制度,为加强对班组兼职安全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
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条班组兼职安全员的配置。
主辅二级单位的所有班组必须配置兼职安全员,8人以下(不含8人)班组的兼职安全员可以由班长兼任,也可以指定其它班员担任;8人以上(含8人)的班组,兼职安全员必须由班长以外的人担任。
第四条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基本条件。
(一)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在班组有一定威信。
(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上岗前必须经过班组兼职安全员业务培训。
(四)兼职期间班组未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或严重险肇事故。
第五条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班组安全制度建设,包括制度的制订、获取和保管等工作。
(二)负责班组的危险源及时辨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开展班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行为,督促隐患整改。
第 2 页共 6 页(四)传达上级安全文件、通知和其它要求。
(五)组织开展安全日活动。
(六)作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记录和安全资料管理。
(七)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作遵章守纪的表率。
第六条班组兼职安全员的津贴奖励。
(一)津贴奖励标准:1、津贴奖励分两个档次,高危场所、生产一线及长期从事检修作业的班组享受一档奖励;其它辅助工作的班组享受二档奖励。
2、班组无任何安全事故;班组责任范围内无违章和未管理的隐患;班组安全管理真实、达标。
一档班组且班组人数在8人以上的兼职安全员每月津贴奖励200元,班组人数8人以下(不含8人)的兼职安全员每月津贴奖励100元;二档班组且班组人数在8人以上的兼职安全员每月津贴奖励100元,班组人数8人以下(不含8人)的兼职安全员每月津贴奖励50元。
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兼职安全员的工作效率,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兼职安全员。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责是协助企业专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五)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职责第五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协助专职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二)对生产现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三)对违章操作、违规作业进行制止和纠正;(四)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协助专职安全员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五)参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协助专职安全员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六)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七)完成企业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管理第六条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和培训;(二)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三)兼职安全员应主动向专职安全员汇报工作,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兼职安全员培训:(一)企业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二)兼职安全员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考核:(一)企业应根据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安全生产业绩进行考核;(二)考核结果作为兼职安全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及规定
一、总则为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包括兼职安全员的选拔、培训、职责、考核、奖惩等。
三、兼职安全员选拔1. 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2)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3)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5)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 兼职安全员选拔程序:(1)由企业内部公布兼职安全员选拔通知,明确选拔条件、选拔流程及报名方式;(2)应聘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工作经历等;(3)企业组织选拔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4)选拔委员会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需求,确定拟任兼职安全员名单。
四、兼职安全员培训1. 企业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培训;2. 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等;3.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兼职安全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2. 负责本岗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报告;3. 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4. 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5. 配合企业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六、兼职安全员考核1. 企业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工作态度等;2. 考核结果作为兼职安全员晋升、奖惩的依据。
七、兼职安全员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兼职安全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失职的兼职安全员,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兼职合同。
在生产单位聘用兼职安全员的规定
赤峪煤矿关于在各生产单位聘用兼职安全员的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经矿研究决定:从井下生产及主要辅助单位聘用部分兼职安监员,充实安监员队伍,扩大安监力量,协助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保证我矿安全生产正常有序、健康发展。
一、兼职安监员聘用:1、兼职安监员有各基层单位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熟悉煤矿“三大规程”并敢于向“三违”现象做斗争的业务骨干、群监网员、青年岗员、瓦斯员、放炮员、部分重点岗位人员及科室人员等人组成(班队长以上管理人员除外)。
2、首先由基层单位推荐,安全科负责把关审查。
二、兼职安监员的培训:有各单位组织,以自学为主,安全科统一出题考试。
三、兼职安监员的权利与义务:兼职安监员与安监员享有同等权利,当遇有因检举、抵制违章行为或因反映安全隐患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汇报或直接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矿将对坚持原则,勇于抵制“三违”行为,认真反馈安全信息的兼职安监员予以保护和奖励。
兼职安监员要认履行以下义务:1、自觉抵制任何人的“三违”现象。
2、兼职安监员升井后,要到单位值班室汇报登记,对较大的安全隐患,兼职安监员现场要向调度室、安全科汇报,矿拿出处理方案,安全科负责督促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3、兼职安监员要熟知井下生产地区避灾路线,当井下发生各类灾害时,能沉着、冷静地带领本班组职工迅速沿正确避灾路线撤退到安全地点,搞好职工自保,互保,联保工作。
四、兼职安监员的考核:1、兼职安监员每月向信息站提供出勤工数80%以上有价值的安全信息。
2、兼职安监员本人发生轻伤以上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除按规定罚款外,免奖。
3、本班组或互保联保小组当月出现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兼职安监员免奖;现场出现严重“三违”,兼职安监员免奖50%。
4、兼职安监员出现“三违”一次免奖50%。
出现较严重“三违”免奖。
周围及其他人发生三违不加以制止,免奖10%。
不出现以上情况生产单位每人按 5元/班补贴;提供的信息每减少10%扣减补贴50;少抓一个“三违”,减免津贴50%;其他按矿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兼职安全员的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兼职安全员的管理。
三、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强。
2. 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3.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兼职安全员工作。
4.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四、兼职安全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 参与编制、修订和实施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对班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4. 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5. 参与班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整改措施。
6. 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五、兼职安全员管理1. 公司对兼职安全员进行统一管理,设立兼职安全员考核机制。
2. 兼职安全员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履职情况、安全检查情况等。
3. 兼职安全员考核不合格的,由公司进行培训和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担任兼职安全员。
4. 兼职安全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1)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2)不履行职责,给公司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的;(3)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兼职安全员的。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专兼职安全员的管理权限,加强责任心,加大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力度,消除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各厂队、协作队及安全监察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年产值亿元以上的项目部按8~10人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年产值亿元以下可按6~8人/亿元产值配置”,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配置8~10人。
第四条厂队、协作队专(兼)职安全员配置原则1.作业工人在100人以上的作业厂队、协作队,设置1名分管安全副厂(队)长,配置2名专职安全员;2.作业工人在100人以下的作业厂队、协作队,设置1名分管安全副厂(队)长,配置1名专职安全员;3.各厂队、协作队每个施工班组织少配置1名兼职安全员,原则上由本班组组长担任。
第五条各厂队、协作队分管安全副厂(队)长、专职安全员的任用必须报项目部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察部)备案;安全副厂(队)长、专职安全员的更换,必须提前一周以上报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监察部)同意批准。
第六条施工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应有明显的标志,如佩戴“安监员”袖标等。
第七条安全副厂(队)长、专(兼)职安全员素质要求:1.思想素质①热爱祖国,热爱企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关心职工疾苦。
②敬业爱岗,具有踏实的工作作风和细致的工作方法。
努力学习,不断吸收新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工作能力①了解安全监察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及其他工程施工技术方法,掌握安全监察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工作方法,具有一定分析、处理常见问题的能力。
②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③敢于坚持原则,对安全问题勇于管理,不怕得罪人,充分行使赋予的权利,履行职责。
第八条各厂队、协作队负责人必须为该队安全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安全员的调换必须经安全监察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专(兼)职安全员应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积极为本队乃至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严禁玩忽职守。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本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兼职安全员的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的生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的兼职安全员。
兼职安全员是企业内部担任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是安全生产的骨干力量。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协助企业上级部门进行安全管理。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的任职条件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能有效地组织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勇于担当并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四)身体健康,无任何影响安全工作的疾病或身体缺陷。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兼职安全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参与企业的安全决策和安全管理工作;(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整改,并提出整改意见;(三)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四)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兼职安全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二)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安全隐患,保障员工的安全;(三)参与企业的安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管理水平;(四)积极协助企业上级部门进行安全督导和检查。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的管理措施第七条兼职安全员应按照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安全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并记录检查结果;(二)参与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提供专业的安全指导和支持;(三)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情况;(四)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应定期向企业上级部门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汇报内容应真实准确,包括但不限于:(一)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和效果;(二)安全演练和应急处理的情况;(三)安全管理工作的收效和问题。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证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兼职安全员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保障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二、兼职安全员的职责1.兼职安全员是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兼职安全员应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兼职安全员应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遇到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4.兼职安全员应督促和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任务。
5.兼职安全员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单位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理能力。
6.兼职安全员还应定期向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和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三、兼职安全员的管理1.选聘: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性质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并签订安全员聘任合同,明确安全员的权责。
2.岗位培训:单位应安排专业人员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3.岗位交接:单位负责人应在兼职安全员离岗前与新上岗的安全员进行岗位交接,交接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方案等。
4.监督检查: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
四、兼职安全员的权利和义务1.兼职安全员有权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
2.兼职安全员有权向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和单位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
4.兼职安全员应按时完成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和单位负责人的安排工作,并认真履行职责。
五、兼职安全员的奖惩办法1.对于履职优秀的兼职安全员,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等。
2.对于工作失职、不履责的兼职安全员,单位可以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措施。
3.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事故或事故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兼职安全员,单位可以解除其安全员聘任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班组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分工1. 班组负责人班组负责人是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任命人和主要负责人,其职责如下:•任命并管理班组兼职安全员;•安排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对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进行考评;•安排并组织班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2. 班组兼职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是班组负责人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其职责如下:•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制度、规程等;•安排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上报并跟踪处理;•给予班组员工安全生产指导和培训;•在班组会议上通报安全情况。
三、考核评价1. 考核依据考核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日常安全巡查记录;•安全事故处理情况;•班组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行为;•班组安全生产情况。
2.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如下:•安全巡查,每次得分0-5分,总计10分;•安全事故,每次扣除5分,总计20分;•安全集会,每次得分0-3分,总计6分;•班组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行为,每次得分0-2分,总计4分;•班组安全生产情况,每次得分0-5分,总计10分。
3. 评估周期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和评估,每季度结束后,进行数据统计,根据得分情况进行排名。
4. 奖惩制度评估排名前三名的班组兼职安全员,将在公司网站上公布名单,同时给予荣誉证书和奖励,排名倒数三名的班组兼职安全员将受到严肃警告,并进行安全培训或调整工作。
四、培训计划1. 某某培训该培训由公司定期组织,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知识普及;•安全法规及管理体系;•事故处理及应急情况处理;•班组安全管理与行为规范。
2. 班组定期培训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安排员工进行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班组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事故案例及处理方法。
五、总结本管理制度的实施,将有力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提高班组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兼职安全员的管理,保障员工和企业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兼职安全员的选拔、培训、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担任的特指的具备一定安全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当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参与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公司应当明确兼职安全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兼职安全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的选拔与任命第六条兼职安全员的选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七条兼职安全员的任命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二)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三)细心、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八条兼职安全员的工作任务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兼职安全员明确说明。
第九条兼职安全员的任命应当根据岗位的特点和工作的需要,任命合适的人员。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的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兼职安全员应当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兼职安全员的考核制度,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二条兼职安全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掌握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熟练程度;(二)在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和贡献;(三)工作中是否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兼职安全员如果在考核中不达标,应当接受再培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将取消兼职安全员的资格。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的权益与义务第十四条兼职安全员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二)有权拒绝危险和不安全的工作任务;(三)享受公司提供的培训和相关福利;(四)在工作过程中,拥有行使安全管理职责的权力。
第十五条兼职安全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二)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三)不得从事与兼职安全员工作无关的其他兼职工作。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专、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1、总则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1.2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自主管理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分公司(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专职安全员2.1 分公司根据本部门人员比例设立安全科,配备专职安全员。
2.2 专职安全员的管理:专职安全员的管理属双重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监处指导,在行政上接受分公司(部门)的领导管理并对其进行考核。
2.3 专职安全员的选用:分公司(部门)向公司安全监察处提出人选,经安监处、人事处及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答辩合格后报分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录用,分公司(部门)不得私自选用更换。
2.4专职安全员应具备的条件:2.4.1懂业务、会管理,热衷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4.2经过安全专业培训,取得安全管理上岗证书。
2.4.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4.4具备文字书写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2.4.5高中以上学历,生产一线工作三年以上,对管辖区域设备性能、工艺等技术掌握全面。
2.5 专职安全员的职责:2.5.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在公司安监处的业务指导下和分公司的行政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5.2参与制定、修订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5.3参与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协助制定隐患整改防范措施,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2.5.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
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2.5.5监督本单位对各类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并不断完善演练程序。
2.5.6深入生产一线监督管理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两票三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措施以及标准化作业的执行情况。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企业安全生产的稳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业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兼职安全员是指在企业内部,除本职工作外,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人员。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明确兼职安全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加强兼职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和使用,确保兼职安全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兼职安全员的职责1. 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参加企业安全生产会议,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建议;3.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工艺流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4. 参与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5. 参与企业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6. 完成企业安全生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兼职安全员的权利和义务1. 兼职安全员享有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监督权和举报权;2. 兼职安全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保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3. 兼职安全员应当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4. 兼职安全员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兼职安全员的选拔和培训1. 企业应当从具有一定安全生产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中选拔兼职安全员;2. 兼职安全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担任兼职安全员;3. 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兼职安全员培训,提高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4. 兼职安全员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事故应急预案等。
五、兼职安全员的考核和使用1. 企业应当建立兼职安全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2. 兼职安全员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实践、安全生产业绩等;3. 对考核合格的兼职安全员,企业应当继续使用,并给予一定的待遇;4. 对考核不合格的兼职安全员,企业应当暂停其兼职安全员职务,督促其参加培训,待再次考核合格后恢复职务。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
兼职安全员管理规定一、任务和职责1. 兼职安全员是组织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角色,负责监督和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保障组织的安全。
2. 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和经验,能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和组织的安全。
3. 兼职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和审查所负责区域的安全情况,并向上级报告安全问题和措施。
二、任命和培训1. 兼职安全员由组织内部根据安全管理需要和职位要求进行任命,任命前需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其了解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方法。
2. 兼职安全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知识和技能、应急救援等。
3. 兼职安全员培训由专业人员或相关部门负责,培训过程中应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组织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兼职安全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加以宣传和执行。
2. 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员工的遵守。
3. 兼职安全员应及时反馈并汇报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以便进行及时修订和完善。
四、安全巡查和监督1. 兼职安全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2. 安全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所、设施、设备、工艺流程、人员等方面的安全情况。
3. 兼职安全员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五、事故应急处理1. 兼职安全员应熟悉事故应急处理的流程和方法,能够及时、有效地组织应急工作。
2. 兼职安全员应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练习,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应对措施。
3. 兼职安全员应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障事故不扩大。
六、奖惩与激励措施1. 兼职安全员履行职责出色、工作成绩显著的,组织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2. 兼职安全员履行职责不力、工作失职的,组织可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追责措施。
3. 组织应建立兼职安全员的绩效考核制度,以激励其发挥更大的工作能力和创造力。
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4篇)
兼职安全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兼职安全员的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有兼职安全员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兼职安全员是由企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具有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的人员,负责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制度,明确兼职安全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的职责和权利第五条兼职安全员的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安全巡查,发现并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四)在工作场所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五)对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器材等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六)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六条兼职安全员享有以下权利:(一)依法参与制定有关工作场所安全管理的决策。
(二)要求企事业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
(三)依法要求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相关安全规定。
(四)依法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依法享受与其安全工作相关的权益。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的选拔和培训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确定兼职安全员的人数和职责。
第八条选拔兼职安全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安全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一)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急救技能等。
(二)培训方式可以是面授、在线学习等形式。
(三)考核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评估。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和激励措施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员的职责、权利和责任。
兼职安全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兼职安全员的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兼职安全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充分发挥其安全监管作用。
第二章兼职安全员任职条件第四条兼职安全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三)具备一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四)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
第三章兼职安全员职责第五条兼职安全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以及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二)协助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三)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五)参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措施;(六)完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兼职安全员培训与考核第六条企业应定期对兼职安全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培训内容应包括:(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二)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三)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方法;(四)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知识。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兼职安全员考核制度,对兼职安全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第五章兼职安全员待遇与保障第九条企业应保障兼职安全员的工作权益,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十条企业应保障兼职安全员的人身安全,为兼职安全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兼职安全员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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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兼职安全员管理的通知
各业务(含中良仓储)、职能部门:
为规范公司兼职安全员的管理,确保兼职安全员在现场作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安全监管作用,经公司领导同意,现将规范兼职安全员管理的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兼职安全员职责
兼职安全员由所在部门管理,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组织部门/班组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二)组织部门/班组员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规范。
(三)组织或参与编制部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职责,坚持“四不伤害”,及时纠正“三违”行为。
(四)组织落实部门/班组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及“四新”安全教育。
(五)组织部门/班组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及安全活动。
(六)组织开展部门/班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演练活动。
(七)组织开展部门风险辨识及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跟踪落实责任区域内的隐患整改工作。
(八)检查、督促员工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用具。
(九)组织/参与维护好本部门的设备设施、应急器材等。
(十)建立部门/班组的安全档案,包括不限于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安全培训台账(包括电子档、纸质版等)、安全活动记录、文件制度学习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等。
(十一)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管理会议、活动,定期对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总结。
(十二)按要求落实公司及上级领导布置的其它安全相关事项。
二、其他要求
(一)专兼职安全员现场巡查时需佩戴“安全员”红袖章。
(二)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整改,无法及时整改或属重大隐患的,需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三)本通知事项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专/兼职安全员名单
公司安委办
2019年12月31日附件:
专/兼职安全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