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掺烧污泥或为暴利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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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掺烧污泥或为暴利而来?
2012-05-03 14:37来源:中国环境报
为什么要透视?因为行业存在诸多乱象,需要我们擦亮双眼来识别,也需要我们用锐利的目光来发现、专业的说理来揭示真相。
透视什么?虽然环保产业是一个改善环境质量的美好行业,但不可否认,环保产业领域的问题不少,在技术、市场、竞争、使用优惠政策方面还有很多灰色地带。此外,打着环保旗号的伪环保不少,更需要我们擦亮双眼,增强识别能力。
仅以垃圾焚烧领域略举几例,比如垃圾焚烧发电享受优惠电价,为了套取优惠电价,就有运营商在运行中大量掺烧燃煤,远远超过国家关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掺烧燃煤比例不得超过20%”的限制性规定。一些名义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实际上成为“享受国家补贴的混合垃圾小火电厂”。
最近有业内人士跟产业市场编辑部交流、反映,对电厂掺烧污泥就很忧虑,他比喻电厂锅炉=焚烧炉,效仿的企业还不少,而且很多地方政府还非常支持。
类似于电厂掺烧污泥,真的能达到预期的处置污泥的功效吗?真的不会出现我们非常担心的二次污染,或是污染治理过程中的转移吗?类似这许多问题需要我们透视这些项目背后的动机、做法、环境影响。我们也将围绕这个问题推出系列“透视”文章,对电厂进行污泥处置路线进行分析。
利用电厂锅炉掺烧污泥,在全国已成燎原之势。
之所以流行,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便宜”。然而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掺烧背后,隐藏着许多隐性问题,包括处理总成本、环保标准等方面,另外还有可能引发二次污染的担忧。
每吨200元利润
称为“暴利”似不为过
根据报道,山东华能某发电公司于2009年底建成了当时山东省内最大的污泥干化焚烧项目,利用电厂锅炉尾部烟气余热直接接触污泥进行干化,将干化后的污泥掺入原煤进入锅炉进行高温焚烧处理。项目规划建设3套污泥干化焚烧装置,概算总投资2890万元,日处理湿态污泥500吨,一期工程建设两套日处理能力168吨的污泥干化焚烧装置。自2010年1月24日投运以来,每天处理150吨左右的污泥。
电厂选用SG-435/13.7-M765型超高压自然循环锅炉,配套135MW发电机组。污泥干化采用的是东南大学旋流喷动干燥技术,将相当于锅炉产生烟气量的约10%引入干燥机,与污泥进行直接接触换热后,经除尘脱硫后从高烟囱排放。
通过对其热工系统完整分析后笔者发现,污泥预干化可大幅度降低入炉污泥的水分,但尽管如此,仍会导致锅炉烟气中水分的上升,以及由此造成的锅炉效率降低,在维持同等蒸发量下,燃煤的耗量上升。此外,灰渣量的提高和烟气量的加大,对锅炉设备会导致一定程度的磨损。
具体来说,锅炉作为“处置设施”处置污泥,可能会产生的“处置成本”如下:锅炉的热效率降低,单位蒸汽产量的煤耗增加;蒸汽减产,减产蒸汽部分有利润损失;蒸汽减产,吨蒸汽产能的电耗成本分摊上升;原锅炉设备按照蒸吨所计算的折旧增加;可能对锅炉产生的磨损、腐蚀等,维护成本增加;新增干泥输送(运输)、料仓或混合上料等系统的配套投资及其折旧;灰渣量提高,导致灰渣捕捉、输送等处理和运输设备的负荷增大;上述成本与损失大致可分别量化为:吨蒸汽减产量,考虑利润损失50元/吨(这一参数蒸汽的价值〉200元/吨);吨蒸汽产量的煤耗增加,以吨煤价格900元评估;其他各项损失,设增加20元/吨湿泥。
所以,总体来说,以这种方式处置污泥,其综合成本大约在240元/吨湿泥左右,其中热干化的成本不到90元,因燃煤增加所造成的成本约130元。
但项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并实现了相应的政策配套。山东省发改委在对其污泥干化焚烧发电上网电价的批复中称:“为扶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规定,电厂#5、
#6机组掺烧污泥发电部分电量(暂定为上网电量的12%)的上网电价暂按每千瓦时0.594元执行,自2010年1月1日起试行一年,其余电量仍按现行上网电价水平执行”。
2011年这一政策待遇得到延续,延续的原因是“为扶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的规定,电厂#5、#6机组掺烧污泥发电,自试行期满后,掺烧电量仍按上网电量的12%确定,上网电价执行每千瓦时0.594元的标准;其余电量按现行每千瓦时0.4236元上网电价标准执行”。
根据这项政策,其享受这项待遇的是两台机组,任意一台均有实际处理150吨/日(设计值170吨)的能力。其成本已如前述,但如果将电补换算到每吨污泥,则每吨有440元以上的补贴。
由于补贴计算的基数是机组额定发电量的一个百分比,这意味着单台机组的收入是固定的,因此无论是否计算蒸汽或发电量的损失,污泥处置项目应该都能带给企业利润,只是多少不同而已。如果两台机组同时享受此补贴,而处理量仍为目前的150吨/日水平,则每吨有200元的利润,称之为“暴利”似不为过。
真实动力何在?
由此形成的污泥处置补贴高达440元/吨
在垃圾发电领域,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4月10日发布的《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规定,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每吨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280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
比照垃圾发电,将发电补贴折算到每吨污泥中,这家电厂享受的单机组电补相当于每吨污泥发电2619千瓦时,是垃圾发电量的近10倍,尽管每吨湿泥的热值不到垃圾的1/4。不考虑名义上企业还可能有其他收入(如污泥处置费、税收优惠等),仅以发电电价差额形式形成的污泥处置补贴已高达440元/吨以上,电厂进行污泥处置应该说实在算不得“便宜”。
作为污泥处置的从业者,笔者该为它能够获得如此之高的补贴感到“欣慰”,至少说明我国并不是没钱处置污泥,这应该是整个业界的福音。
事实上,所有电厂处置污泥项目背后,都有类似这样获取发电补贴的终极目标。所谓“便宜”,其实只是属于地方财政支出的按吨污泥计算的处置费“便宜”了而已,但不包含国家财政补贴的大头“电补”,老鼠拖楔子——大头在后的道理,应该是某些电厂处置污泥背后的真实动力。
某种程度上,电厂处置污泥的真实动因可能有:1.现有锅炉套取电补;2.现有锅炉避免关停;3.降低危废处置成本;4.借名义上火电;5.在地方政府的要求下等。
真的是环保处理吗?
有稀释排污的嫌疑
然而,抛开此种处置方式的经济层面不谈,还有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问题,那就是环保。
这里不得不提到广州越堡水泥污泥干化项目(2011年2月24日《每日经济新闻》刊登一则题为《环保项目被指形成新污染广州越堡水泥遭质疑》的报道,揭露此项目存在二次污染),山东这家电厂所采用工艺设备与之完全相同。抽取的高温烟气与污泥直接接触干化后,仅经过除尘直接通过高烟囱排放,涉嫌典型的稀释排污。越堡水泥项目所出现的臭气远播问题可能在这家电厂尚没有被发现、被追究,但不一定没有,在适当的气候条件下,这类问题迟早会暴露。
如此昂贵的污泥处置,如果在环保上还达不到安全处置,这是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吧。
编辑:吴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