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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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交通运输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手艺尺度、标准、规程及国家有关部分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同商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

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告竣书面同等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

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题目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事情。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商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检察。

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项目竣工移交管理细则

项目竣工移交管理细则

项目竣工移交管理细则(一)工程移交依据1、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批文;2、经审查和批准的所有设计文件;3、工务局关于项目建设的有关决议和要求;4、已经签署或生效的项目建设合同或其它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5、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二)工程移交条件1、项目已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经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使用要求;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工程管理资料;3、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4、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5、工程消防、电梯、燃气等专项验收合格,并已通过工程竣工验收;6、承包商及各施工相关单位已撤离施工场地;7、工程室内外清扫干净,临时占用土地已经恢复,水电道路通畅,设备运转正常。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组应及时联络接收(使用)单位办理工程移交。

一般情况下,工程移交应当在工程具备移交条件的10日内进行。

(四)项目组组织工程档案移交和工程现场移交,项目主管代表工务局在移交书上签字;接收(使用)单位和其他参与工程交接的单位应由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代表签字。

(五)工程档案资料移交1、工程档案由局资料室负责移交。

2、工程档案包括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监理单位工程档案和施工单位工程档案三部分。

凡是属于归档范围的工程文件档案,均应妥善进行收集、整理和审查,并按照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柠梅瘦身怎么样报送档案局归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伪造工程档案。

3、档案验收合格后,资料室要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接收(使用)单位进行工程档案移交。

4、移交方提供详细的《工程文件档案移交清单》(附录10),接收方按清单逐一清点、核对无误后,各移交、接收方填写工程档案移交书,并签字、盖章。

移交书一式四份,各方保存一份。

5、工程档案正本一套,报档案馆归档;副本叁套,分别移交局资料室(壹套)和接收(使用)单位(两套)。

(六)工程实物移交1、工程现场包括委托项目所有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室内外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

二、归档管理1.归档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

归档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归档管理法规和要求。

2.归档程序(1)收集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性质,确定应收集的验收资料范围,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登记表。

项目部门应按照统一的资料收集标准收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3)编制档案目录:归档专人应按照归档资料的类别和属性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查找和利用的便捷性。

(5)存放保管:建设单位应为归档资料设立安全、保密的存放场所,并制定相应的存放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三、移交管理1.移交责任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工作。

移交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移交管理法规和要求。

2.移交程序(1)初步移交:工程的初步移交应在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移交资料清单。

移交资料清单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验收移交: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

验收移交程序包括资料清单核对、实物交接和移交记录等内容。

移交方应提供防止文件遗失、损坏和涂改的保护措施,确保移交的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的查找与利用1.查找方式建设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找方式。

归档专人应每年对档案目录进行一次更新,并进行索引和编号,以方便查找。

2.利用方式归档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利用,如工程维护、追溯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等。

建设单位应规定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一、竣工验收申请
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提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包含项目概况、施工完成情况、质量保证措施、自评报告等内容。

二、现场勘察与检查
建设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与检查。

现场勘察与检查应涵盖施工质量、安全设施、环保措施等方面,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三、验收材料审核
施工单位应提交完整的验收材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建设单位应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合规。

四、验收报告编制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报告应详细记录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存在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内容。

五、验收结果确认
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验收报告进行确认。

确认合格后,建设单位应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六、整改与复验
若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根据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申请复验,复验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七、合格证书颁发
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颁发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是工程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凭证。

八、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文件归档备案。

备案资料应真实、完整,方便日后查阅和管理。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实际细则可能因工程类型、地区差异和合同要求而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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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内容

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内容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完工交付流程,保障工程交付质量,提高交付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完工交付阶段管理。

三、管理要求1. 工程完工标准:工程完工标准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同时要求项目各阶段工程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要求,保证工程质量。

2. 完工验收:在工程完工之后,需进行完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量、质量、安全等方面,同时要求项目工程经过相关部门鉴定认可后才能进行交付。

3. 完工报告:完工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需提供完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验收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作为最终工程交付的依据。

4. 交付手续:交付手续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包括工程完工证明、验收报告、交付单据等,要确保手续齐全、规范。

5. 工程交付:在完成各项手续后,项目负责人将工程交付给业主或相关单位,同时进行相关交接手续。

四、具体流程1. 完工前准备:项目经理应提前做好工程完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安排验收人员、准备验收资料、清理现场等。

2. 完工验收:进行完工验收,由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确保工程符合要求。

3. 完工报告: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提供完工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审批。

4. 交付手续:获得审批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准备交付手续,确保手续完备。

5. 工程交付:项目负责人向业主或相关单位正式交付工程,并进行相关交接手续。

五、责任及处罚1. 工程经理:负责工程完工交付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交付效率。

2. 验收人员:负责对工程进行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3.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完工过程,提供完工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4. 业主或相关单位:负责接收工程交付,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违反工程完工交付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责任追究等。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

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流程,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织实施的各类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结果客观准确。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验收与交付管理制度,明确工程项目验收与交付的主体、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六条工程项目的验收与交付管理应当与工程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衔接,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管理第七条工程项目验收是指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核实、评审和确认过程。

第八条工程项目验收应由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组织实施,验收过程应当充分体现对工程项目的真实情况和质量水平的评价。

第九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以工程项目的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质量要求和合同约定为依据,对工程项目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审。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验收应当在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监督下进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和验收合格证,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归档。

第十三条对于验收未通过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重新进行验收。

第三章工程项目交付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项目交付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单位将工程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或者出让单位的过程。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必要时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监督。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交付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的要求进行,确保交付的工程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交付后,应当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对交付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确认。

工程竣工交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交竣工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交竣工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工程竣工交接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类、设备安装类、设计类等各类项目。

1.3 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制度,各项目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执行。

二、竣工交接流程2.1 工程竣工阶段(1)验收准备:工程完工后,项目部需及时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准备工作,包括整理施工资料、清理现场、保养设备等工作。

(2)自检自验:项目部需进行自检自验工作,确保工程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和设计要求。

2.2 竣工验收阶段(1)项目部提交申请:项目部需向工程验收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提出竣工验收时间和地点。

(2)验收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评估工程质量和合规性。

(3)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单位根据验收结果出具验收报告,说明工程的合格性和存在的问题。

2.3 交接阶段(1)整理交接资料:项目部需整理工程交接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设备清单等。

(2)召开交接会议:项目部需召开工程交接会议,参与方包括竣工验收单位、业主代表、设计单位等。

(3)签订竣工交接协议:项目部与业主代表需签订竣工交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4 竣工交接验收(1)业主验收:业主代表对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合格后签字。

(2)验收合格:工程验收合格后,公司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责任分工3.1 项目经理:负责整个工程竣工阶段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验收合格。

3.2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的施工工作,保障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3 设计单位:负责工程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符合法规和标准要求。

3.4 工程验收单位: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3.5 业主代表:负责代表业主对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竣工交接协议。

四、竣工管理要点4.1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竣工交接的关键,项目部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和整改工作。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

一、工程验收及移交管理方案(一)工程验收及资料编制提交一、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是工程施工的最后一个阶段,竣工验收通过后,本工程将交付业主使用,办理工程的各项移交手续,从而标志着本工程施工的结束,同时进入工程的保修服务阶段。

1.1 竣工验收组织管理1、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在公司工程管理部的指导下,成立竣工验收组织管理机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各专业工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为组员,全面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图见下图。

工程管理部(公司总部)暖通工程师竣工验收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设备工程师物资采购工程师专业分包协调员质量工程师调试工程师深化设计工程师资料管理员项目副经理2、竣工验收管理职责 序责任部门竣工验收职责1 项目管理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检、确确认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条文,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完工申请报告;整理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确保其完整性、正确性、真配合质监站的质量检查验收,对其提出的整改单及时消与业主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配合办理竣工备案有关手2公司工程管理督促项目部对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完成情况序 责任部门 竣工验收职责部 接到项目部完工申请报告后,检查完工条件,符合要求参加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协调竣工验收事宜,组织竣工3 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管理)组织分部工程质量初评,提出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申报;组织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参加质监站组织的质量预验收,并按单位工程建立质量1.2 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及条件竣工验收依据1 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2 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等;3 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过往文件、变更等;4 国家或部委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等;5 工程所在地对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规定。

竣工验收条件1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相关试验报告;4各分部分项子系统验收完毕,子系统验收包括:防雷接地、人防、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卫生防疫、消防、空调检测、航空障碍灯检测;5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6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EPC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要点

EPC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要点

EPC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要点一、工程项目开竣工、停复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保证工程项目依据合同约定,完成工期履约,按时开工、竣工,保证按时交付业主。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开、竣工及过程中停、复工管理。

(三)程序1、项目开工管理(1)开工日期确定:项目开始正式施工(即开始基础挖槽或工程桩开始打桩)为实际开工日期。

实际开工日期与合同规定开工日期不符,须经过甲方、监理确认,作为履行工期责任的起始日期。

(2)确定实际开工日期后,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开工报告,依次上报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报告期为开工前七日内。

(3)分公司生产科复核开工条件,合格后,报公司生产管理部盖章,开工报告留存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查。

(4)实际开工日期之前必须完成项目的各类前期策划(包括生产组织策划、经济策划、安全生产策划、质量策划)并完成进场开工所需的分包队伍的合同签订,方可开工。

2、工程完工管理(1)竣工日期确定:工程项目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进行竣工验收合格,提交甲方验收申请的日期为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或工程项目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提交验收申请,未组织竣工验收,但已移交甲方并投入使用的,办理移交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肯定实践完工日期后,由项目经理部填报完工报告,依次上报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报告期为完工后七日内。

(3)分公司生产科复核完工报告,报公司生产管理部盖章,完工报告留存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查。

(4)工程工期发生延误,实行延误报告制度,对影响竣工工期的,向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

对涉及工期违约造成索赔的,上报公司生产管理部备案。

3、工程停工管理(1)项目现场出现停工事项(包括甲方原因、政府原因、春节期间民工返乡、不可抗力原因等原因停工),要及时向分公司、公司报告。

(2)停工在7天以上的工程项目,项目经理部填写停工报告,依次上报分公司生产科、公司生产管理部,报告期为停工发生前三日内。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相关责任人员应全程参与,履行相应职责。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验收委员会主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派代表参加。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验收委员会组织对工程进行实地查看,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验收委员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四)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报告的编制和签署。

(五)通过验收委员会的评审,形成验收报告,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验收报告中的要求整改不合格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七)验收委员会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予以通过;如不符合要求,要求建设单位继续整改。

第七条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工程竣工报告。

(三)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五)相关合同文件和施工记录。

(六)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在实地查看工程时,应重点检查工程的主要技术参数、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并记录问题和意见。

第九条验收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主体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工程施工质量的合格性。

(三)工程安全设施的完备性。

(四)工程装饰装修的水平和质量。

(五)工程设备的齐全性和功能性。

(六)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

(七)工程的使用性能和功能性。

(八)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建成后,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

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可靠、经济。

下面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一、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3. 保证设计文件和施工实际相符。

4. 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 准备阶段:a. 建设单位准备相关文件,包括竣工验收申请材料、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报告等。

b. 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勘察和设计,编制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c.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

2. 进行验收:a. 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b. 相关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查、设备检查等。

c. 验收小组根据检查和测试结果,确定验收结论。

三、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分工: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和验收过程,提供监理报告。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并协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4.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关施工记录和证明材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和处理:1. 合格验收: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验收小组出具合格证书。

2. 不合格验收: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必须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质量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以上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竣工阶段,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对工程进行的验收管理的规定。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4篇)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类型的公路工程。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目的是验证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进行施工,是否达到设计质量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筹备阶段、验收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结果确认阶段。

第二章筹备阶段第五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筹备阶段主要包括组建验收组、确定验收方案、制定验收计划等工作。

第六条组建验收组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验收组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师、监理人员、施工人员、专家等相关人员。

第七条验收方案应该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特点制定,提出验收的具体要求、方法和标准。

第八条验收计划应该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安排。

第三章验收准备阶段第九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阶段主要包括资料准备、设备准备、场地准备等工作。

第十条验收资料应该包括工程图纸、施工图、技术规范、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工程变更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验收设备应该包括测量仪器、检测设备、测试仪器等必要的设备。

第十二条验收场地应该满足验收的需要,包括充足的空间、通风良好、设备齐全等。

第四章实施阶段第十三条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的实施阶段主要包括现场勘察、检查验收、技术测试等工作。

第十四条现场勘察应该对工程的各个部分进行详细的检查,包括路面平整度、路基稳定性、路缘石安装等方面。

第十五条检查验收应该按照验收方案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系统有序的检查,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方面。

第十六条技术测试主要包括对工程材料和结构进行必要的技术测试,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

第五章验收结果确认阶段第十七条验收结果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经全体验收人员讨论决定,并进行书面确认。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3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2)是指在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验收程序并最终交付使用方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

1. 验收委员会:在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过程中,成立一个验收委员会,由负责工程项目的相关部门人员和专业人士组成,负责工程的验收和评估。

2. 竣工验收标准:制定一套全面的竣工验收标准,包括结构、装修、设备、材料等各个方面的要求,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和技术指标。

3. 验收程序:明确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资料准备、现场勘测、测试和试验、验收报告等环节,保证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 验收报告:在竣工验收完成后,编制详细的验收报告,记录工程的整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以供后续工作参考。

5. 问题整改和复验:针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确保问题得到解决和完善。

6. 交付管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的交付程序,包括编制交付清单、签署交付单、办理交付手续等,确保工程正式交付使用方。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按照预定设计要求、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完成。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行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

二、组织机构1. 设立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由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

2. 验收小组负责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验收程序1. 预验收: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应首先进行自检,并整理相关竣工资料。

2. 申请验收: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提交必要的工程文件和记录。

3. 初步验收: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初步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4. 整改复查:施工单位根据初步验收的反馈进行整改,并再次提请验收。

5. 正式验收:验收小组对整改后的工程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6. 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明确是否通过验收及存在的遗留问题。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必须完整无缺,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2.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无明显缺陷和安全隐患。

3. 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符合环保要求。

4. 所有施工材料、设备应有合格证明和相关检验报告。

五、交接流程1. 签署交接文件:验收合格后,施工方与接收方签署工程交接文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交付使用:工程正式交付给使用方,使用方开始承担日常维护和管理责任。

3. 保修期约定:明确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施工单位在保修期内负责修复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的缺陷。

六、后续监督1. 建立工程竣工档案,定期对工程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2.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变更,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总则公司铁路专用线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的成果,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内蒙古珠江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铁路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验收的依据、条件2.1验收的依据:国家和铁道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合同文件。

2.2验收条件初验应具备的条件: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管运营或投产条件。

2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4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6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

7 竣工文件及资料编制按规定完成,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2.3正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 初验中存在的问题和遗留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2 财务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合格。

3 建设资金应全部到位,并与建设工程合同各方已结清资金费用。

4 正式运营投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即运营生产组织管理机构、上岗人员、设备状态、物资准备以及外部配套条件等,能适应正常连续运营生产使用的需要。

5 具有保修期的工程项目,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竣工验收任务和内容23.1竣工验收的主要任务是:1 对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2 对建设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

3 对建设项目能否合格交付生产或者使用作出评价。

4 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3.2竣工验收内容如下:1 检查工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鉴定时依据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设计规范、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建成;配套辅助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建筑项目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项目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

建筑项目竣工验收与交付阶段的质量管理制度
一、施工项目具备下列条件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竣工验收内部预验。

1 全部完成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2 中间验收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
3 所有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检测完成,且检测合格;
4 工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组卷基本符合要求。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内部预验。

内部预验合格后,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收。

预验前 7 天,项目部通知公司技术质量部,由公司技术质量部委派公司相关人员参加内部预验。

三、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应在 1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在 3 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移交。

项目部在竣工验收后超过 1 个月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超限期间,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料员的进度履约奖不予发放。

因建设方建设程序不到位,或因建设单位资金支付违约或建设单位直接分包工程(如人防工程)验收未完成等原因,导致竣工验收备案延误,经公司职能部门书面确认后,不予处罚。

但导致验收备案延误的原因消除后,项目部应在 15 天内完成备案,否则,超限期间,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料员的进度履约奖不予发放。

因项目部的原因,竣工资料在 3 个月内未完成移交工作,超限期间,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料员及责任人员不得进入新的项目,且薪酬按基薪计取。

竣工资料在 6 个月内未完成移交工作,超限期间,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资料员及责任人员不得进入新的项目,且薪酬按最低工资计取。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

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是监理实施细则中非常重要的部分。

通过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标准,并且满足客户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监理实施细则中的工程验收与竣工规定,以及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一、工程验收1.1 验收的定义工程验收是指通过检查、测量、测试等手段,对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和功能的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过程。

1.2 验收的程序1.2.1 材料验收在工程验收过程中,首先需要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进行验收。

验收的内容包括材料的原产地、规格、数量、质量等。

只有通过材料验收,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1.2.2 施工验收施工验收是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的环节。

监理人员需要对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给排水系统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并与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对比,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1.2.3 安全验收安全验收是工程验收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之一。

监理人员需要对工程的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设备的安全性能等。

只有确保工程的安全性,才能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行。

1.2.4 功能验收功能验收是对工程的功能性能进行评估的环节。

监理人员需要对建筑物的功能区域、设备的使用效果等进行检查,并与设计要求进行对比。

只有保证工程的功能性能,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1.3 验收的标准工程验收的标准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工程合同以及设计文件。

监理人员需要对这些标准进行熟悉,并在验收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估。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验收,才能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二、竣工规定2.1 竣工的定义竣工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工程已经全部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使用、交付、支付等相关手续的状态。

2.2 竣工文件的编制在竣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需要编制相关的竣工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等。

竣工文件的编制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并且需要保持准确、完整、可靠。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管理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管理细则

武汉环球贸易中心工程竣工验收与交付管理细则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竣工验收与交付管理1 竣工验收管理1、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编制工程竣工图,并进行竣工清理;2、工程项目一律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行验收,没有自行验收或验收不合合格的不得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制自行验收报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安全、环境、防雷等方面的评估报资料;3、施工单位自行验收须按照合同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质量、技术标准等要求严格组织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4、工程项目聘请有监理单位的,监理单位先行审核竣工验收申请,审核通过后,将验收申请交现场审核,现场人员须结合工程实地情况认真审核,并向项目部汇报,项目部根据验收资料及现场人员的汇报,审核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5、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进行清理,填制工程资料移交表,将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册交予现场工作组;6、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编制了竣工报告和自行验收报告;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5有工程使用的主要物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7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8施工单位的安全、环境保护、消防、防雷等评价报告;7、竣工验收申请经项目审核通过后,项目部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公司使用单位人员及土建、设备、工艺、资料、财务、安全、审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组成竣工验收组,验收组成员须经项目领导小组确认;8、验收组在竣工验收前应根据工程项目勘察报告、设计图、工程项目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等编制工程验收方案,并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9、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须遵照以下主要依据1竣工验收方案;2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3工程设计、预算及土地、环保、规划等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资文件及与其签订的合同5工程项目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6国家颁发的环保、消防及劳动安全卫生等规定;7竣工验收组制定的验收标准8公司的有关审批、变更、调整文件;9经审批的竣工决算书;10、符合竣工验收条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应在竣工验收方案中,明确验收标准,明确验收人员分工与责任,并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11、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12、竣工验收应在依据经审批的竣工决算书,在竣工决算的基础上核实工程相关的数量及使用物料的规格、质量检查情况;13、竣工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验收依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一般不能改变;确实需要改变验收依据和验收标准的,须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14、参与竣工验收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公司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项目部应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与相关方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继续进行验收;同时项目部应控制竣工验收时间;1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组应编制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16、竣工验收过程中,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验收参与方签署验收意见,按照问题的难易及规模确定整改期限,并由监理方和现场工作组监督执行;17、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及时筹备专项验收,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及需要,向环保、防雷、消防、安全生产、规划、国土资源等政府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专项验收的准备、协调、配合工作,专项验收申请应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提交;18、对环保、消防、防雷、安全生产、规划等政府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施工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争取尽早通过专项验收;对专项验收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方的责任;19、监督小组监督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对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现象及时提出,督促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署意见;分部工程验收管理流程单位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 竣工交付管理1工程完工交付前,甲方、监理、施工方等各方对项目进行交付前检查,并形成工程交付遗留问题清单,三方单位对销项清单共同签确,特殊或是重要部位的整改必要时应另行制定整改方案,并上报甲方监理单位审批;2项目组织各专业施工方对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报甲方、监理单位行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如再出现新的问题,则再次形成工程交付遗留问题清单,三方单位对销项清单共同签自确认后再次整改,完成后报验,直到各方确认到达交付条件;3整改完成后各方确认具备交付条件后,应签署工程交付确认单,甲方接收使用后确认进入工程质保期;7-2-1 工程遗留问题清单工程交付确认单竣工工程质量管理1 工程维保小组武汉环球贸易中心工程维保小组工程保修期管理工程保修服务流程竣工工程回访保修台账年度回访及保修计划回访记录回访记录单号:工程保修记录保修记录单号:保修期到期告知函告知函编号:。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制度内容一、验收准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整理完整的工程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等。

同时,应当对工程进行彻底的检查,确保各项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二、验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小组。

验收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评价。

三、验收程序1. 验收小组首先会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2. 对照工程图纸和相关技术标准,逐项核对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

3. 对于发现的问题,验收小组应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完成的期限。

4. 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验收,直至所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以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为准,同时结合合同约定的具体要求。

验收过程中,任何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工程项目都应进行整改,直至达标。

五、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应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

报告中应包含验收过程、验收结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报告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交接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办理相关的交接手续。

这包括移交工程档案资料、签署交接文件等。

双方应确保交接手续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后续服务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后续服务,如保修期内的维修保养等。

建设单位也应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长期稳定使用。

八、法律责任对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不仅包括行政处罚,还可能涉及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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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RG.CORP.镇江美的城二区三标段工程工程竣工及交付管理细则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02月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细则三、竣工验收管理流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加工程项目强验收管理,规范竣工验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运营,并考核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安装、重大的维修等项目。

凡符合验收标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3 工程竣工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即:施工单位自行验收、竣工验收、政府部门专项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自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提请公司验收。

4 各验收方及验收人员应遵循“严、实、细”的工作要求对工程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

第二章工程验收组织的职责1 项目部是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1)审核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见附件),审查完工项目是否具备验收条件;(2)联络工程相关方,提请相关方抽派具有资质的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并对验收人员的资格审查;(3)配合协调竣工验收组编制竣工验收方案,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4)根据项目特性,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组织现场人员、竣工验收组配合好专项验收,争取尽快通过验收;(5)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组织使用部门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交接。

2 现场工作组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机构部门,负责竣工验收条件的核查,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专项验收及工程备案事宜;同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 竣工验收组是竣工验收的主导机构,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具有相关资质人员和公司使用单位人员及土建、设备、资料、财务、安全、审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构成,负责以下工作:(1)编制竣工验收方案,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工程变更文件及制定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度、功能、安全性、技术性、环保性、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报告;(2)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4 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竣工验收组的构成成员,审批竣工验收报告及专项验收申请、工程备案申请等事项。

5法务部负责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章工程验收的程序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编制竣工图和竣工报告,并组织施工单位内部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组织人员按照竣工清理计划对工程项目进行清理。

2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合格后,编制《施工安全评价书》和《工程质量保修书》,在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附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

3监理单位审核竣工验收申请,经审核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由现场人员审核并向项目部汇报。

4竣工验收申请经项目部审核通过后,项目部向工程项目相关方发出《工作联系函》(见附件),相关方抽派具有资质的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项目部负责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挑选竣工验收组成员,报项目领导小组确认。

5 工程竣工验收组成立后,编制竣工验收方案,制定验收标准,在项目部、现场工作组及施工方的配合下对工程质量、进度、使用功能、外观、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验收,对发现问题的地方,要求施工方按期整改;验收合格后出具竣工验收报告,并保留验收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6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需要向环保、消防、安全、规划、国土资源、防雷、质检等政府管理部门专项验收申请,并组织现场人员、验收组及施工方配合专项验收,发现问题的,在限期内督促施工方尽快完成整改,早日复验,取得到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7 专项验收结束后,项目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提报备案需要的相关资料。

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查通过后,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移交,在施工单位的协助下办理相关权属证明的。

第四章工程验收管理1工程完工后施工方应及时组织人员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编制工程竣工图,并进行竣工清理。

2工程项目一律由施工单位先进行自行验收,没有自行验收或验收不合合格的不得申请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制《自行验收报告》,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附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安全、环境、防雷等方面的评估报资料。

3 施工单位自行验收须按照合同规定,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质量、技术标准等要求严格组织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

4工程项目聘请有监理单位的,监理单位先行审核竣工验收申请,审核通过后,将验收申请交现场审核,现场人员须结合工程实地情况认真审核,并向项目部汇报,项目部根据验收资料及现场人员的汇报,审核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

5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对竣工验收所需的资料进行清理,填制《工程资料移交表》(见附件),将工程资料分类整理成册交予现场工作组。

6工程符合下列条件方可进行竣工验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编制了竣工报告和自行验收报告;(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5)有工程使用的主要物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7)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8)施工单位的安全、环境保护、消防、防雷等评价报告。

7 竣工验收申请经项目审核通过后,项目部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公司使用单位人员及土建、设备、工艺、资料、财务、安全、审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组成竣工验收组,验收组成员须经项目领导小组确认。

8验收组在竣工验收前应根据工程项目勘察报告、设计图、工程项目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等编制工程验收方案,并经项目领导小组审核后,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9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须遵照以下主要依据(1)竣工验收方案;(2)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报告;(3)工程设计、预算及土地、环保、规划等批准文件;(4)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投资文件及与其签订的合同(5)工程项目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6)国家颁发的环保、消防及劳动安全卫生等规定;(7)竣工验收组制定的验收标准(8)公司的有关审批、变更、调整文件;(9)经审批的竣工决算书。

10符合竣工验收条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前应在竣工验收方案中,明确验收标准,明确验收人员分工与责任,并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

11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12 竣工验收应在依据经审批的竣工决算书,在竣工决算的基础上核实工程相关的数量及使用物料的规格、质量检查情况13 竣工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验收依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一般不能改变;确实需要改变验收依据和验收标准的,须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14 参与竣工验收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公司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项目部应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与相关方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继续进行验收;同时项目部应控制竣工验收时间。

15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验收组应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16竣工验收过程中,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验收参与方签署验收意见,按照问题的难易及规模确定整改期限,并由监理方和现场工作组监督执行。

17 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应及时筹备专项验收,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及需要,向环保、防雷、消防、安全生产、规划、国土资源等政府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专项验收的准备、协调、配合工作,专项验收申请应经项目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提交。

18对环保、消防、防雷、安全生产、规划等政府部门提出的问题及意见,施工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争取尽早通过专项验收;对专项验收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方的责任。

19 监督小组监督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对验收过程中出现的不合规现象及时提出,督促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署意见。

第五章竣工验收内容1 竣工验收以现场实物形态检验为主,须依据验收计划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工期时限进行,验收须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竣工资料验收须依据验收计划,检查施工方的验收依据、验收结论、验收程序、验收内容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3 验收人员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各个环节各个单项均须符合要求,不得漏项,并对其验收内容签署意见。

4 验收须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工程项目须符合设计与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须有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及各级验收人员的确认签字;(2)设计、施工、设备及物资采购须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进行;(3)合同的签订、补充、变更、解除须按规定审批;(4)主要材料、建筑构配件、工器具和设备须有验收记录及抽样检查记录。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须有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的复检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5)对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进行的各种试验检测须有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记录;(6)变更、材料代用须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变更须有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审批手续。

(7)项目文件资料须齐全、规范和准确,并按规定要求归档;(8)对规划、消防、质监、环保等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意见已落实。

5 项目竣工资料须包括前期、立项、审批、招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

(1)项目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相关人员系统地收集整理各项原始资料。

(2)项目竣工验收前,现场工作组需对工程施工、验收阶段的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交项目部资料负责人,项目部对竣工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统一保管。

(3)竣工验收前,项目相关方应进行竣工资料清理,将项目相关的资料分类整理,填制《竣工资料验收移交表》(见附件),一并移交现场人员。

(4)项目竣工资料验收须包括以下内容:(1)准备阶段文件,包括: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招投标及有关合同文件;开工审批文件;(2)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记录及监理细则;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单位移交的监理资料;(3)施工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日志,施工测量记录,物料使用文件,施工检测、试验资料,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技术交底资料,工程设计资料,工程技术资料;设备安装工程技术资料;(4)竣工图,总平面布置图,建筑竣工图,结构竣工图,竣工测量资料等;(5)竣工验收文件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文件;工程各方《工程竣工报告》及有关验收记录等;规划、消防、环保、安全等专项验收认可文件;竣工验收备案表;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及明细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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